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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没有把薛储逼退,他一直都是沉默的话很少,埋头苦干,自从结婚之后什么都听沈佑春的,唯独夜里缠得沈佑春腰疼,可是沈佑春真生气的话,他再想要也会忍下来,或者伺候好了沈佑春舒服入睡,自己去洗冷水澡降火。   可是今晚的薛储,没有顾着沈佑春的疲倦,像是在失去之前极致的缠绵,拉着她度过这最后一夜。   也不知道过了很久,沈佑春已经昏昏欲睡,好像是薛储起来了,出门去一会儿又回来,给她换上了舒适的衣服,等薛储躺上来,沈佑春已经熟练的窝过去,脸颊蹭了蹭,在她要睡着之际,却听到了薛储的话。   一贯的低沉好听,光是听着声音就很靠谱,这会儿多了苦涩还有压抑,“明天我送你出去坐火车,你不用想着偷偷离开。你一个人从村里出去不安全。”   沈佑春顿时清醒了,听明白了他的话,也知道了他选择放手的意思,这还是头一次,沈佑春不知道怎么接话。   她是去年来的云里村当知青,在此之前,虽然父母已经牺牲了,可还有两个年长她许多的哥哥宠爱,嫂子也是把她当亲生闺女,日子过得很舒坦,不过时局不一样了,她只能暂时下乡避一避。   村里的日子可不好过,光是下地干活就折磨人。沈佑春是很佩服勤奋刻苦的优秀同志,可她打小就吃不了这种苦啊!   再加上家里被盯着,哥哥嫂嫂们也不敢寄什么东西给她,沈佑春过得更苦了,这才看上了薛储。无父无母,干活满工分,还有房子住,人高马大一身力气,不是孬种有脾气,能够护住他,还能上山找吃的,最主要的是长得好看。   一来二去,两人处对象了。   沈佑春的意思是偷偷处,等她回城了就分,就没人知道她和薛储处过对象的事了。可是遭到嫉妒心的人嚷嚷出去,她只能和薛储结婚,不过她留了退路,只是办了两桌酒,没有去县里领证。   现在也不流行领证,她这个做法也正常,而且夫妻之间的事,只要自己没嚷嚷出去,也没人知道他们领没领。   沈佑春熬了快一年,终于收到了哥哥的来电,家里已经安排好了,她找个机会回城就行。   她知道薛储对她有多在意,也听过不少知青没法回去的事,她就打算等明天找个理由让薛储进山,她留个信,自己偷偷回去,没想到薛储全都知道了。   沈佑春有了一点点的心虚和愧疚,可是,她要回城的决定从来没有变过,就算薛储对她再好也不行。   没机会回去,她都不想认命,现在有机会回去了,要她留下来,怕不是脑子被驴踢了吧。   “嗯。”沈佑春应了一声。   自觉现在不适合窝在他怀里睡了,沈佑春背过身,下一秒,薛储的胸膛又贴上来,强有力的手臂搭在她腰上,头埋首在她颈侧,呼吸带来痒意。   沈佑春挣扎,却被薛储抱得更紧,他的闷声里带着沙哑,“就这一晚,最后一晚。”   听着是有点心酸,沈佑春放弃了挣扎,都要走了,全当是给他的最后一点甜头吧。   沈佑春很困了,今晚又劳累过度,她很快就没心没肺的睡着,这件事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和睡眠。   “你有没有一点真心的爱过我?”黑夜里无人回应的时候,薛储才敢问出心里一直不敢说出口的问题。   沈佑春已经睡着了,自然无法回答,薛储也没有想要得到答案都固执,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不敢去想,心疼得厉害。   这种疼,和他当年太饿了,为了一口吃的上山,被野猪的牙齿穿过肚子的疼不一样,而是一种悄无声息的窒息,压得他理智要没有了,可是好几次崩溃,他又忍了下来,如此反复的焦灼,薛储想,他迟早会疯掉。   翌日一早,沈佑春起来时薛储不在家,不过厨房已经温好了早餐,她洗漱之后就可以吃了。   沈佑春感慨薛储的贴心,一时之间还挺舍不得,但这不妨碍她吃饱之后火速收拾包裹,想了想,她把手里的钱留下三分之二,放在了枕头下,等去到火车站之后再和薛储说,就当是弃夫补偿。   昨晚薛储说的送她去火车站这事,沈佑春没想拒绝,有薛储在,貌美如花的她更安全啊,孰轻孰重她又不笨的。   只是眼看着太阳爬到了九点钟,沈佑春在家里等得着急,终于看见薛储回来,她轻哼了声,不满质问,“大早上的你去哪里了,知不知道我要赶车啊,要是错过了怎么办,你真是气死我了。”   “我去攒了些东西。”薛储手里拿了不少好货,肉的多,看得沈佑春诧异,她跟在身边,见着薛储是要打包给她带走的,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回去后和大哥大嫂说已经结婚了这事,他们应该也不会那么生气的吧?   “不会迟到,我看好时间的。放在厨房的早餐吃了吗,算了现在也凉了,等会儿去县里先去国营饭店吃一碗面了再走,路程远,在车上会饿,包里的东西也不要随便拿出来,在外面容易被小偷盯上。”   薛储是个话少的人,可是和沈佑春处对象之后,他的唠叨功夫日益渐长,他对沈佑春照顾自己好的能力很担忧,现在还是一个人回去,坐那么久的车,要是路上发生事怎么办,她会哭鼻子的的。   可时间来不及了,沈佑春也是急呼呼要走,要是缓几天的话他还能想办法一起回去,有他送着,他也不用在家里担忧。   “知道了知道了,你真啰嗦,和我大哥一样。”沈佑春听得耳朵起茧,她大哥看起来也是很严肃的一个人,偏生对她就是各种唠唠叨叨,总觉得没有他照顾着,她就会被欺负,会吃亏。   “东西太多了你不好提,等后面你回到家了我再寄给你。”薛储浅笑了笑,他对沈佑春的脾气了如指掌,吃亏也不至于,是个暴脾气来着,他就担心碰上不怀好意的人使阴招,外头很乱,丢失人口的情况每天都发生,一旦被拐走几乎找不回来,他私下里做一些挣钱的活,和走南闯北的货车司机聊天,知道很多。   见着沈佑春想反对,薛储继续说,“家里的山菌你不   是很爱吃吗,还有我做的辣酱,没有它你能下饭?等你回去了,我就做好新的寄给你,我们也是夫妻一场,难道你还能和我客气不成。”   沈佑春一听也是这个理,再说了,她一直都理所当然的享受薛储的照顾和付出,也没觉得她回城了,和薛储分开了,再占他的便宜有什么不对,而且这是薛储自己要给她的,可怨不得她哦。   “行吧行吧,哎呀,别收拾了,后头你统统再寄给我就行,你看看,我的双手提那么多东西不会痛的吗,你就是不会心疼人,呆呆的木头一个。”沈佑春摊开双手,在家的时候娇养着,来了这里也没吃几天苦就有薛储。   她面色红润,白里透红,眉眼明媚好看,一看就知道过得很好,就连手指也是纤纤玉指,皮肤细腻,光滑滑的。   对于她说不会心疼人的指控,薛储沉默着接受了,疼不疼的,媳妇和他在夜里知道就成。   “行,那就先不拿了,后来回头我再寄给你。不过这些轻便的,可以拿一点上路。等回到家了就和大哥大嫂一起做晚餐吃,好让他们放心,你在这边过得很好,没有吃苦。”薛储都给她安排好了。   既说到了沈佑春的心坎上让她难以拒绝,也刷了自己的存在感,无时无刻不在透露着身份,可别回去了大哥大嫂就给沈佑春介绍男同志。   沈佑春看了看都有什么,“把你之前做的酱也先带上,没它拌饭,我吃的不香。我记得还剩下两罐,都是我的,你不准抢。”   “好。”薛储闷声笑了笑,昨晚彻夜难眠的担忧和心痛,这会儿没有了。   这样的她,又让他如何放下。身心都栽在了她手里,这辈子终是放不下的。   收拾好了之后,沈佑春只是提着一个小包,坐在了薛储的自行车后座前往县城。   这辆车还是他们在办酒的时候,薛储买来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买,虽然已经很陈旧了,可作为村里第二个有凤凰牌自行车的人,那一日薛储去接亲,沈佑春大出风头,可她还是不满意。   在她心里,她的婚礼不该那么简陋才对。   他们到了县里,先吃了一碗面,薛储送她去车站,又送进入车厢找到位置坐好,听着催促下车,他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薛储没有走,火车开了,他追着跑了一会儿,直到追不上,这才放弃。   他看了很久很久。   回去时,村里人见到他就背过身议论,不敢当面说,薛储在村里的名声有点吓人,别看沉默寡言一张脸,要是真把他惹怒了,打人是不分男女老少的。   薛储回到家,空荡荡的,往日的温馨没有了,他心里闷得慌,想着在车厢里分别前沈佑春贴在他耳边悄悄说的话,薛储在枕头底下摸出了钱,更是又气又想笑。   他的手指反复摸着温度,可沈佑春生活在这里的气息还是在不断消散。   “哥,薛哥!”   这时,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薛储出去看,打开门,就是王东这家伙。   “你怎么来了。”薛储转身回去,面上又恢复了寡言少语。   王东关上门,急得在薛储身边打转,小声说,“哥,我听着村里那些长舌头的嘀咕,嫂子把你抛弃,自己回城了?”   薛储的脚步一顿,偏头看他,眼神很冷。   “别别别别打我啊,我也是听村里人说,又不是我乱传的。”王东连忙举起双手,吓得头皮发麻。   差点忘记了一年前的薛哥是什么样了,自从薛哥娶了嫂子之后,人变了很多,这会儿又变回以前的吓人。   薛储收回目光,“她是回去了,不过我们没有分开。”   王东听不懂,人都回城了,咋还能是没分开,离得那么远,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来的可能了。   虽然在他心里,薛哥自然是最好的,可再怎么好,还不都是在村里,再怎么样也没城里端着铁饭碗的好。   “哥,你怎么让嫂子回去了?”王东不理解。   薛哥有多爱嫂子呢,他觉得,可能嫂子说想要薛哥的命,薛哥都能毫不犹豫的递出刀子。   人在村里,只要薛哥不放手,无论如何都走不掉的,没想还居然亲自送出去,薛哥什么时候这么善良大度了?   沉默了好一会儿,薛储盯着墙角的一朵野花开得正鲜艳,可再好,也只能局限于墙角之下当野花了。   “她一直都不属于这里,她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更灿烂的未来,我不应该成为她过上好生活的阻碍。”   王东更加听不明白了。   他打小就笨,很佩服薛哥的聪明,可能是根子里带来的脑子,薛家以前是大户人家,每个人都聪明的很,若不是碰上了现在的时局问题,他和薛哥也没机会称兄道弟啊,他高攀了嘞。   而且现在都没有过上生活不好吗?有房子有肉吃,还有自行车,嫂子什么活也不用干,薛哥就差没有捧在手里也怕摔了。   在他眼中的好生活,餐餐有肉吃,能吃到饱,不用担心饿肚子,已经是一种奢望了。   王东抓了抓头发,一脸不懂,“那嫂子走了,薛哥你怎么办?”   他不觉着嫂子离开了,薛哥会换一个新嫂子,要是真会有,也不会等那么久才会喜欢上嫂子了。不过嫂子是真漂亮,可性子太娇也太能折腾了,也不知道薛哥怎么受得了,而且看着每天还很乐呵。   薛储的眼神深了深,没接这话。   他眼里有干不完的活,找出了刀砍柴,“家里还剩下一点肉,今晚在这里吃了再回去。”   一听有肉吃,王东眼睛都亮了,撸起袖子,积极去干活。   “哥,你就是我亲哥!”   他是不聪明,可打小就知道跟着薛哥有肉吃,人也就聪明了这一回,还主打一个听话,叫他往南,绝对不往北。   王家孩子多,他夹在中间也不得宠,要想不饿死,就得争得抢。   王东那时候太瘦小了,根本抢不过。   现在他跟着薛储混,长了个子长了肉力气变大,在家里也没人敢再欺负他。   所以他无条件相信薛哥,薛哥说和嫂子没分开,那就是没分开,质疑不了一点。 第2章   沈佑春要坐一夜还一个早上的车才到家,现在还是夏天,车里那个味啊,真是闻着头晕目眩想吐。   幸好她坐在靠窗的位置还能开窗透透气,不然她可得憋死了,特别是后头还进来了一个带着两小孩的小老太,大包小包,脖子上都挂满了东西,身上味道特别重,可不止是她,其他人也都扭过头憋住了呼吸。   真是要烦死。时间也是比较急,担心会有别的意外,大哥那边也腾不出时间来接她,也没法短时间里托人帮忙,大哥先前是有朋友在火车站工作能帮上忙,所以她当年下乡来的时候舒舒服服一点也不累,可大哥的朋友在半年前就调走了,隔空拜托帮忙的话,又得转找这里的关系,一来二去很耗时,沈佑春只好放弃了。   她可不想拖,得了能回去的准信,那是一刻都不想留下来,就怕会有变故。忍一忍吧,坐到明天早上就好了。   沈佑春是这样想的,可是好个屁,一点都不好!   她不喜欢在车里吃东西,要么被其他人用饥肠辘辘的眼神盯着看,要么空气里混杂各种气味臭味,饭菜再香都吃不下去了,可喝水还是要的,这不,喝多了,那肯定要上厕所,憋什么都憋不了三急。   等沈佑春去一趟回来,自己的位置居然被占了,就是那带孩子的小老太,让那宝贝孙子睡在她的位置上,见她回来了,小老太也没说叫小孙子起来,一个眼神都不带看,自己还睡得很香,欺负她一个年轻女的会面子薄不好开口。   本来坐车就累,沈佑春气炸了,她沉着脸,话也不多,抓住这孩子的衣服给拎起来丢给了小老太,位置都嫌脏了可没得选择,只能忍忍了。   小老太没想到沈佑春看起来好欺负,却是个硬茬子,她急急忙忙搂着被吓到的小孙子,用着指甲缝黑黝黝的干裂手指一指,对着沈佑春开骂,不熟练的普通话里夹着浓浓乡音,仔细听也不一定能听懂,她还是个大嗓门,骂人声音特别尖锐刺耳,“你这人是怎么回事,把我孙子摔坏了你赔得起吗!我看你一个白白净净   的好姑娘,心思咋那么恶毒,连个小孩都动手!”   两人一起坐了半路车,她早就盯上了沈佑春,看着细皮嫩肉,穿得也好,肯定是有钱的。可没想到一个晚上了,每次吃东西,任由她带的两孩子一直哭,手指头缝了都是不肯露出一点,这可把小老太可气坏了。   想到这里,小老太就一巴掌甩到了孙女后背,没用的赔钱货,这点都讨不来。不都说城里的人面对可怜孩子都会心善吗,特别是好看的女同志最见不得女娃娃吃苦,没想这话都是假的。   沈佑春扫了她一眼,坐车本来又饿又累,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她现在懒得吵架,坐下来,阴恻恻的说,“这位置是我的,你喊破天也没有理。要是再吵一句,我连你都揍。你扛揍,就不知道你的命根子扛不扛揍了。”   说着,沈佑春阴森森的扫了眼被小老太抱在怀里的男孩,至于瘦小的女孩缩成一团,存在感很低,她本身就不是好脾气的,对付死赖皮动口没用,直接动手才行,一巴掌她能扇两个。   这时候她又想起薛储的好了,就他那高大体格还有那张脸,往前一站,这小老太保管大气不敢喘一个。   可惜了时间太急,沈佑春还是搭了不少钱才拿到介绍信,以着家里有人病重的借口回去探亲。   要不然的话还能让薛储送她回去,在路上也不用担心有拐子或者小偷近身,轻轻松松一路。   小老太不服,一张尖酸刻薄的脸摆出凶相,吵架撒泼是她的看家本领,可那也是仅限在村子里作威作福,出到外面,人生地不熟,她还带着两孩子,再见着沈佑春盛气凌人真会动手,一时间她也不敢想着怎么继续占便宜,只好闭嘴了。   她骂不了沈佑春,只得又去掐了小孙女的胳膊,一直咒骂着赔钱货之类的话。   沈佑春知道小老太是在指桑骂槐骂她,可懒得搭理,她都累死了,坐一夜的火车也不能睡,谁敢睡啊,只是闭上眼睛两分钟又睁开了,折磨啊。   大家都和她一样的情况,见着沈佑春不出声,再加上小老太还在骂,他们的脸色也不好看,只好纷纷开口暗示小老太安静。   之前还觉着可怜,那小姑娘眼巴巴看着时给了些吃的,后头就被赖上了,给了一回就有第二回,谁家都缺吃的,哪儿能经得起给,也没人再嘀咕沈佑春冷血都话了,只要瞅见祖孙三人的眼神,他们立马闭上眼睛不看,眼不见为净。   小老太也不笨,知道他们已经有怨言,没人会帮她,这才彻底闭上了嘴巴。   外面可不是村里,在村里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同族同姓的也多,她再撒泼他们也是忍着,出到外面谁管你是谁。   沈佑春熬了一个晚上,小脸都憔悴了,毫无精神,等到第二天九点这样车到站,她背上包立马冲出去,呼吸到一口新鲜空气,耳边没有各种闹心的嘈杂声,沈佑春这才觉着她活了过来。   出站外很多人,挤挤攘攘,沈佑春往旁边走,昂着脑袋东张西望,见到了熟悉的身影后才恢复了点精神。   “大哥,大嫂!”沈佑春踮起脚挥手,穿过人群跑去。   漂亮的女同志到哪儿都会吸引目光,大家也齐齐看向了她笑着奔跑的身影,一条辫子甩着,日光下好看极了。   “小妹!”沈大哥夫妻两终于见着了小妹,既高兴又放心了。   天知道分别一年,他们是怎么样日夜担心。   小妹一个人远离家去到陌生的山沟沟里,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家,面临的危险可想而知。   可当时候他们被举报了,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更不能打点,那样只会害了小妹。   沈佑春跑来到他们面前,笑容明媚,眉眼弯弯,“大哥,大嫂。”   “回家了就好,回家了就好。这一年累着了吧,看看,都瘦了很多,现在回家了就好,以后好好补回来。”沈大哥是个内敛的,这会儿也笑得眼角有了一道道褶子。   沈大嫂就不同了,她给了沈佑春一个拥抱,红了眼眶。   她是沈家领养的,和丈夫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沈家既然是她的恩人,也是她的娘家婆家。   沈佑春出生的时候,两人都已经十五了,没到两年,父母牺牲,可以说,沈佑春是他们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私心里和亲生女儿没有差别,有什么好的,她想到的就是紧着小妹,说沈大哥宠,最宠的莫过于是她了。   “好啦好啦,大哥大嫂,你们不用担心,我过得可好了呢,看看,是不是还胖了不少。”沈佑春也红了眼眶,不过她没有落泪,吸了吸鼻子,依旧是笑容灿烂,让他们看着她真的没有撒谎骗人。   沈大嫂把她放开,扶着沈佑春的肩膀打量,“我看看,哟,小脸蛋是圆了不少,比以前更漂亮了。”   只是这眉宇间的一抹韵味风情沈大嫂作为过来人,她心头一紧,可这是女儿家的私事,要问也是回到家再问。   “是吧,我就说没有骗你们。”沈佑春昂起了小脑袋,格外神气。   她还是很自豪的,觉得自个儿是有运气在身上,下乡碰到了薛储。   当然了,这其中也包括她有一颗聪明脑袋,厉害的眼睛,看人很准。   这小表情,沈大哥忍俊不禁,却又开心,还是他那活得无忧无虑的小妹,“先回家,坐了那么久的火车也累了,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想吃什么就说,今天我们都在家陪你。”   “大哥大嫂真好。”沈佑春笑眯了眼,娇滴滴的撒娇,“我要吃大嫂做的红烧肉,离家一年,我就想着这一口肉,想得我夜里睡觉都流口水了。”   “好,做,把你喜欢吃的都给做上,今晚就吃个饱。”沈大嫂听到这话就是觉着好笑,多大年纪了,可心里熨帖,分别一年,感情也没生分。   她还担心,因为下乡的事,小妹心里会对他们有怨言,她心里也很愧疚,爹娘走的时候她和丈夫在床前发誓一定会照顾好保护好小妹,这一年里,他们夫妻两的内心煎熬,可不好受。   回到了阔别一年的家,沈佑春也不陌生,格局没变,她的房间也没变,还打扫干净了,多了不少新的家具,柜子里还有好几条新的漂亮裙子备着。   她洗了澡,总算洗掉一身味,换上舒适的衣服,倒在床上很快睡着。   沈大嫂听着没有动静了,她担心的推开门,就见小妹睡着了,被子落在地上,沈大嫂走进去捡起来轻轻盖在了沈佑春的肚子上,虽是夏天不冷,可女孩子家家的要护好肚子,宁愿热,也不要着凉。   沈大哥在客厅看报纸,小妹回来了,他一直悬挂的心落在了实处,紧绷的一年的情绪得以放松,似乎头发里的白头发丝也少了几根,变得年轻不少。   见着妻子从小妹房间里出来,他抬头问,“睡着了?”   “嗯,累着了,睡得很沉。”沈大嫂笑着点头,她去倒了两杯水,一杯递给了丈夫。   沈大哥接过,就见坐在旁边的妻子眼眶一红落泪,他手忙脚乱,也一脸疑惑,“华月,你怎么哭了?”   华月是沈大嫂的名字,她的父母当年都牺牲了,家中也没有个亲戚,孤儿一个,这才被她父亲的朋友沈父领养回来。   “我这是高兴。”华月是又哭又笑。   沈大哥明白,他放下瓷杯,伸手将华月抱在怀里,轻轻拍着背哄。   他何尝不是高兴呢,夜里都是躲起来偷偷抹眼泪,大男人一个,他也不好意思在妻子面前落泪,徒增了烦恼。   华月靠在他怀里,“忠哥,小妹就和我们的孩子一样,我们也只有小妹了。”   沈大哥的全名叫沈佑忠。他听着,心里也是疼得紧,沉沉的叹了一声气,“别多想了,那孩子和我们无缘,或许已经投生到其他人家过上好日子了,我们一直想着,反而耽误了转生,你说是不是。”   现在可不兴说这种带有封建迷信的话,可在家里夫妻两说说也没人知道,况且,也是一种心理安慰。   华月知道这个理,她擦掉眼泪,“我以后都不会再想了,终究是有缘无份。今后我们的孩子就小妹一个。”   他们当年也是有孩子的,结婚几年了才来,一个他们都太忙,二个身体原因不容易怀上,好不容易怀上,胎也五个月大了,年轻的夫妻俩都格外高兴,做梦都想   当新手爹娘,可还是流产了。   那时候第一次有风波要…查的时候,沈家作为第一户是被冲进来检查,华月和他们讲理之际被撞倒了,也碰到了肚子,孩子没能保住,她的身体也落了病根无法再怀。   当时的沈佑春也不过十岁这样,亲手带大的孩子感情自然不同,会说话时,还叫他们夫妻两爹娘,后面慢慢的长大,懂事了才改过来。   发生的时候,沈佑春还在小学读书呢,等回到家知道了,气得像个牛犊子一样要去算账。沈家当时乱糟糟,他们忙不过来,一个没留意,还真让她偷跑出去了。   小小年纪的沈佑春知道打不过大人,就逮着他们的熊孩子揍,暗地里套麻袋,揍得两颗门牙都没有了,当然了,小小的沈佑春也挂彩了,鼻青脸肿,可她还是拿着两颗门牙战利品跟大嫂说,帮她和还没出生的小侄子或者小侄女报仇了。   华月既感动又心疼,还有担忧和生气,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小胳膊小腿的,要是被抓住了怎么办,胆子真是够大的。   从那时起,她就想,小妹不止是小妹,感情上也是她的孩子。 第3章   沈佑春是闻着香味醒来,她睡得太深了,醒来时还是迷糊状态,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就走出去,仗着脸好看,脸颊压得绯红,头发再乱,也是很美。   “薛储,你做了什么,好香啊。”她打着哈欠,幽魂似的想去厨房,可走着走着发现有点不对劲,人也清醒了不少。   华月端着最后一碟菜出来,笑着说,“小妹醒了,去梳好头,换一身衣服就能吃晚饭了。”   “大嫂?”沈佑春的神情一顿,这才想起来,她已经回家了,而不是在云里村和薛储的家。   分别也不过是一天时间,她还没有换回来习惯。   不过,她刚刚好像喊了薛储的名字了吧沈佑春一阵心虚,偷偷看了眼大哥,见着大哥看过来,她吓得立马收回目光,下一秒,她又淡定起来,她心虚做什么,显得好像做了坏事一样。   “我这就回去换衣服!”沈佑春撒开腿就跑回了房间关上门。   华月和沈佑忠互看了一眼,心里明白,小妹这是有事呢。   而沈佑忠就是皱眉,心里止不住的担心,这一年里,小妹的来信都是报喜不报忧,可是一个人去到陌生地方生活,又怎么可能没有忧。   沈佑春很快出来了,她回到家就睡,包裹也没人会动,一直放在她的房间里,沈佑春出来时把薛储装上的肉给提去厨房放好,又将两瓶酱放在了饭桌上,嘴里哼着小曲儿,心情很好。   这些东西,可不像是买的特产带回来,更像是有人做好的,华月看出了苗头,沈佑忠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两人相看了一眼,琢磨着怎么开口问是个什么情况,好让他们心里有个底才行。   饭桌上,沈佑春嘴很甜,哄着下厨的华月格外开心,沈佑忠的心情也不错,拿出珍藏的酒喝几杯。   沈佑忠喝了两口,他忽然发问,“小妹,你刚才说的薛储,这人是谁?”   “啊,这个”沈佑春正在打开辣酱,用筷子挑一些出来呢,忽然被问,她转溜着眼睛,有些卡壳了,她讪讪一笑,“那是我的朋友。哥哥,知青院有很多人的,我和这个薛储玩得比较好。”   回家的路上,沈佑春是做好打算和盘托出的,可真的回来到了,她反而不懂要怎么开口。   为了转移话题,沈佑春把辣酱推出去,献宝的说,“大哥,大嫂,这辣酱很好吃的,你们尝尝看,保管会喜欢吃。”   他们家的口味基本上一致,就连薛储也是,当然了,这年头也不存在挑食情况,有的吃就谢天谢地了。   华月一笑,她挑出一点尝了尝,味道确实令人回味,这点不骗人,“是很好吃,你这个朋友的手艺很好,是一位男同志还是女同志?里面还放了肉吧,份量还不少,小妹的朋友很大方。”   舍得放肉的可不多,就算是再好的朋友,自己都不够吃,又怎么会舍得分出来。还做成辣酱怎么糟蹋,要是做成一块块的肉还能尝个肉味过瘾。   “小妹,你这朋友对你这么好,现在回来了,改天也寄点东西回去报答。这年都出远门了还能帮忙准备吃的朋友不少了。”沈佑忠也附和妻子的话,他盯着沈佑春的眼睛,说得意味深长。   最动荡的那几年,每天登报断绝父子关系母子关系的不在少数,更何况是朋友。   夫妻两都是职工人,且还是当领导的,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一双眼睛不说很准,却也能看得出七七八八。   若只是玩得好的女同志朋友,小妹就不会是这个表现了,只会大大方方的说出来,显而易见,这位薛储是一个男同志,并且和小妹关系匪浅,要么是追求者,要么,已经处对象了。   他们想得最坏的关系就是处对象,可没想到,沈佑春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好吧,我承认,我在云里村已经结婚了,这个薛储就是我在云里村的丈夫。”沈佑春本来也没想一直瞒着,既然都被问了,她也不怕,直接说,“这两罐辣酱,还有厨房里的肉都是他让我带回来的。”   她越说越利索,语气都轻快了,说到后面还有几分骄傲和得意,然而华月和沈佑忠夫妻两就是瞪大了眼睛,以为是幻听了,可理智上告诉他们,这不是。   “小妹,你怎么结婚了,莫不是这个薛储欺负你了?”华月再也吃不下了,她担忧的问。   除此之外,她想不出别的理由了,小妹的眼光很高,能入她眼的男同志太少了,华月可不认为一个山沟沟里的村子,能有什么优秀的人可以让小妹另眼相待,到了非君不嫁的地步。   沈佑忠更是沉着脸,严肃说,“被欺负了你就和我们讲,这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你不需要为此感到蒙羞。我们会给你撑腰,拿回公道。现在是新世纪,不是旧社会,没人敢压迫妇女咽下委屈。”   他捏着筷子要捏碎了,自责和愧疚也让他喘不过气,小妹,小妹居然被沈佑忠闭上了眼睛,额头冒着青筋,他不敢想下去,他愧对爹娘,愧对小妹,更是无脸活在世上。   沈佑春听着他们越说越离谱,连忙解释,“哎呀,大哥,大嫂,没有你们想的那种情况。薛储没有强迫我,也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我下乡的云里村民风淳朴,大家都挺好的,我没有被欺负。”   “咳,只是我不会种地,下地干活太累了,可是不干活没有工分,就没有粮食分,我吃不了这个苦,就,就看上了薛储能干,然后我就找他当对象了,当着当着,我们就结婚了。再说了,他长得很好看,你们放心吧,我眼光高着呢,要是不好看,不听我的话,没有能力,我才不会和他处对象。”   沈佑春说着又自豪起来,抬起下巴,像只神气的小天鹅,她就是这么厉害!   华月抚着心头,年纪大了,这大起大落的情绪,她听得差点要喘不过气来。   沈佑忠也是这个想法,刚才的心脏差点就要停。   不过没有被欺负就好,没有被欺负就好,仔细想,若是真被欺负了,小妹也不会有这个过得很滋润的状态,看来这个薛储也不算多差劲。   道理上他们懂,小妹打小就吃不了苦,被家里娇养,要她下地干活不太可能,多半都是这个薛储做的,可心理上却接受不了,他们呵护了十多年的小妹就这样被叼走了。   沈佑忠的心情那叫一个复杂,再看没心没肺吃晚饭的小妹,他更是一股气堵在心头,不上不下,闹得他脑壳疼,说来说去,还是时局问题,没有沈家被举报的情况,小妹就不会下乡,也就不会碰上什么薛储,还和他稀里糊涂结婚。   事情都是一环套一环的发生,怪不了任何人,只能怪发生这事的源头是他们无法控制的,很多人都因此而家破人亡,沈家这情况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现在你回城了,这个薛储呢,他是怎么安排。”沈佑忠摁了摁太阳穴,头脑风暴的想着怎么收拾烂摊子了。   小妹本身是知青下乡,他现在是托了关系,安排好了工作让小妹回城,可这个薛储无法转到城里来。   沈佑春没当一回事,无   情的说,“我和他分开了呀。大哥大嫂你们放心吧,我聪明着呢,和他结婚只是摆了两桌酒,没有去领证,更没有孩子。这关系断了就断了,还能有什么问题。”   沈佑忠被她的说法给噎住了,一时间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小妹的想法还是那么语出惊人。   “”华月也沉默了几秒,作为女同志,她现在难得同情起来这位薛储,碰上小妹,也是一场劫难。   从小妹带回来的东西,还有气色饱满的情况来看,薛储待她是很好的,只是真心没有被善待,小妹说走就走。   但同情归同情,他们当然是站在小妹这边,作为女同志,多爱自己,多为自己着想,这没有问题。   比起小妹会被欺负被辜负,他们自然是宁愿被欺负的是别人,人心本就是偏的。   “分开了也好,你们本来也不是一路人。你还年轻,未来的人生那么长,这条路上会有几个过客也正常。”沈佑忠也没觉得是这个问题,只要不是小妹被欺负,他又恢复成了淡定大哥。   至于小妹下乡期间,薛储对小妹的照顾,以及小妹回来没有阻拦,他会找个机会自己报答,他们两个既然分开了就不要再有联系,小妹以后的人生只会是一路繁华灿烂,他和华月在有生之年都会给她铺路。   沈佑春点头嗯嗯两声,“你们快点吃啊,真的很好吃,不用担心,薛储说过几天做了新的就再寄给我。哦对了,我还有很多东西没拿回来,太重了,我拿不动,薛储在过后会寄给我,我给了他家里的地址。”   她夹了一块红烧肉,再配上辣酱拌饭,混在一起一口吃,呜呜呜,实在是太香了!   这话一阵一阵的说,华月的一口气还没缓过来又高高提起,听着她头都大了,不是说分开了吗,怎么还一口一个薛储,而且东西你来我往的寄,这还叫分开吗?傻丫头,连家里地址都给了。   她沉默了,迷茫了,也不知道怎么说的好,只好看向丈夫,而沈佑忠也头疼,明显的藕断丝连。   “”沈佑忠又摁了摁太阳穴,教育说,“小妹,你们都分开了,以后就是陌路人,就不能再要他的东西了。”   “这两者有什么关联吗?”沈佑春将脸颊鼓鼓的饭咽下去,没觉得不对,“是薛储要给我的,又不是我说要的。他要给,我为什么不要啊,而且他做的辣酱好吃,去山上采的山菌也好吃,没有这些搭饭,我是食之无味。”   她晃了晃脑袋,看向华月,“大嫂,我拿的包裹里有一只老母鸡,今早薛储去山上猎到的,明晚我们拿来煲汤喝,味道可好了。你们不知道,薛储好厉害的,他每回上山都能猎到好多东西,别人不敢进的深山他都敢进去。”   沈佑春自己都没发现,她每一句话里都带着薛储的名字,还格外喜欢罗列招人喜欢的点,可问她时,她嘴上又说他们已经分开了。   “好,明晚就拿来煲汤。”华月浅笑点头。   她是看出来了,小妹的心里有这个薛储呢,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再加上被宠着,得到明显的爱已经习惯了,她也不需要去发现这点,因为她知道薛储爱她,爱得很具体,不需要她去找,就会很任性,不用去考虑别的事。   沈佑忠也是无声叹息,这傻丫头啊。   问题是,两人已经分开了,再者,他对于薛储的印象只是在小妹嘴里描述,很多时候是会带有个人私心在里面,薛储具体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只有在亲眼见到后才知道。   沈佑忠不算古板,只是在婚姻大事上也是传统,他忠于国家,忠于家庭,忠于妻子,也认为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是原配的好,但也不是迂腐的人,真的过不下去了,分开也是好的。   照目前来看,他家这傻丫头过得很好,这个薛储还行,可问题就出现在了两人的身份差距问题。   但沈佑忠不着急,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非她不可,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会想办法解决,所有的踌躇不前和犹豫不决,都是因为不够爱,无法撼动内心,以及太弱了,能力不行。   他就看看这个薛储能为了小妹做到什么地步,如果没有作为,没有能力,这样的人,也配不上他的小妹。   沈佑忠夹了一块肉给沈佑春,操心的说,“今晚早点睡休息好,明天你就去百货商场上班,你嫂子带你去,直接去找方主任,其他事我已经安排好了,你上班就安心上班,别闹事。”   沈佑春耸拉着眼皮子,一脸不情愿,她不喜欢上班!   可是,这个班,她是一定要去上的,否则就要继续下乡,沈佑春怎么可能愿意。   “我知道了大哥,肯定会好好上班的。”沈佑春点头保证。   沈佑忠又担心她会被欺负,话锋又变了,“真有人欺负你了也别憋着,万事还有哥哥嫂嫂给你撑腰。”   沈家渡过了最艰难的几年,也更上了一层楼,沈佑忠发狠了报复,现在一路平坦,根据内部消息,后面也算是逐渐安稳了,不会有什么问题。   大事上不出错就行,小事上,在沈家庇护下,小妹嚣张一点也无妨。   “怎么教孩子呢。”华月拍了一下丈夫的手臂。   她朝着沈佑春温柔说,“我们既不能欺负人,也不能让别人欺负了去。嚣张不是好事,懦弱也不是好事。”   沈佑春就是胡乱点头,嘴上说着知道了,至于有没有听进耳朵里,那是另外一回事。 第4章   华月担心沈佑春第一天上班不习惯,醒来又会继续贪睡,她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看好了时间敲门。   “小妹,小妹。”   “来了来了!”沈佑春打开门,她把头发扎起来,穿着一条裙子,踩着小皮鞋,回来后又是那曲城沈家的漂亮沈佑春。   她长得天生丽质,皮肤白皙,人高挑,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红,再加上气色好,眼睛亮亮的,脸颊还养出了一点肉,瞧着就是家里娇养出来的姑娘,笑起来时啊,格外的招人喜欢。   说她傲气,可她确实有骄傲的底气。好看的人本就受欢迎和追捧,更何况还有家世。   “大嫂,你好早呀,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家里的活交给大哥做就行,他大男人一个该做的,我们女孩子呢就应该多睡觉。大嫂长得那么漂亮,哼,也就是和大哥一块儿长大,才让大哥占便宜轻易娶回家。”沈佑春挽过华月的手臂,亲亲密密的哄着,明媚的笑容和甜美的声音,和今天的天气一样令人心情开阔。   她望着华月时,眸子格外明亮,“若我是个男子,定是会对大嫂心动,追求,想要带回家使劲的宠着。”   华月被哄得眉开眼笑,谁不喜欢一大早上就能听到好话,即便年纪来了,可是被夸漂亮,也是开心的。   “你呀你,出房门的时候是不是偷偷吃了蜜,这小嘴怎么那么甜呢,净说些让我甜滋滋的话。”她笑着点了一下沈佑春的额头,眼里都是宠溺,这样的孩子,她怎么能不爱。   沈佑春撅了撅嘴,半靠在华月身上,脑袋蹭了蹭,“才没有呢,本来就是因为大嫂好看呀,我有感而发的。真要说有,那也是大嫂犹如蜂蜜一样甜美喜人,我闻着甜味,才能说出甜滋滋的话,功劳都是大嫂。”   华月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一颗心泡在了蜂蜜里,可比蜂蜜还甜。   “好了好了,快去吃早餐,晚点时间就要迟了。”华月拉着沈佑春的手去到饭桌前,已经摆好了早餐,两个包子,一碗粥,里面还放了一点碎肉,散发着香味。   只有一份,明显是给她吃的,沈佑春没动筷子,先问,“大嫂吃过了吗。还有大哥呢,怎么没有看见他。”   “小胡大早上过来找他,你大哥临时有事去处理了。我们起得早,已经吃过了,你先吃。也不急,别噎到了。”华月说着,她又去翻出昨天换下来的脏衣服给洗了,连带着还有沈佑春的,也就两件,顺手的事。   沈佑春嗯嗯了两声点头,这个小胡她知道,以前是大哥的秘书,没想大哥被举报进去蹲半年后出来继续接手岗位,顺便还升职了,这个小胡又成为了大哥的秘书,看来是值得信任的,否则大哥也不会用。   华月干活麻利,见   不得拖拉。等她洗好衣服挂起来,见着沈佑春磨磨蹭蹭的刚吃好,她又催促着回去拿包别耽误。   “大嫂,你可以先去忙的,我自己去就成,我知道去百货商城的路。”沈佑春打小就在曲城长大,再加上家里条件不差,她手头就松,能够玩乐的地方都有她的身影,百货商城更是常去之地。   “今天我休息。虽说你大哥已经安排好了,可我也得去看看环境怎么样。”华月就是这样了,嘴上教育着丈夫不能纵容孩子,可实际上,她的纵容不在话上,而是在行动里。   她当然知道沈佑春熟悉路,还有熟人照顾,可她就是不放心,理智上华月知道要放手,小妹也不小了,本身也知道处理,可感情上她就是想要补偿,小妹下乡了一年,这是她的愧疚。   两人相处了十多年,沈佑春知道大嫂的意思,她走过去,张开手抱住了华月,“大嫂,我一个人去真的可以,你就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你每天都在忙着家里和工作的事,说是休息,也没能好好休息,今天的时间都是你自己的,不会被任何人打扰,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事,或者回去睡一觉都行。”   她再自私自利,对爱她的家人却是有一颗很柔软的心。   华月一怔,心里感动,她擦掉手上的水,“可是闲下来了,我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她每天忙习惯了,真让她闲,反而会手忙脚乱,这是一种生活安排被打破的迷茫。   “这样吧,大嫂先去睡一觉,下午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下乡一年,我好久没有去看过电影了。看完电影,我们就去公园逛一圈。”沈佑春想了想,安排今天的事,其实下乡和薛储交对象之后,她一个月去看两次。   华月不知道啊,她心疼地摸着小妹的头发,“好,那就去。”   “就这样说定了,大哥中午不回来吃,大嫂也别煮了,我们就去国营饭店吃。偶尔也要换一个口味嘛。”   沈佑春有个手表,她下乡带去的,现在又带回来了,看了眼时间,“我就先去百货商城了,大嫂就在家里休息,等我回来接你,我们中午见。”   她说完,就是背过身摆手,急匆匆的出门去了,家里有自行车,她骑大嫂这辆。   华月跟着出去,看见沈佑春上了自行车离开,她也像一个老母亲般目送远行。   有了沈佑春的安排,华月也不迷茫了,她把家里打扫一遍,又将山菌拿出来泡水今晚煲汤,随后回去找漂亮的裙子,打扮打扮,中午出去看电影,光是想着,心情格外好,还哼着曲儿。   这一转来转去,她找回了点年轻的感觉。   沈佑春看着熟悉的街道,只是离开一年而已,什么都没有变化,不过有的路变好了,还多了几栋矮楼。   街道上已经有了不少人,她来到百货商城,轻车熟路去找了方主任方爱国,这位也是大哥的好朋友。   只是要比大哥年长不少,沈佑春都是喊着叔叔,等她敲了敲门,听到请进的声音,推开门进去,就见了穿着深色中山装,戴着一副眼镜,留着文人头发的方爱国,“方叔叔!”   “是佑春啊。我刚才就在想着你什么时候来,这不巧了,刚嘀咕呢你就到了。老话有句说的好,人最不经念叨。”方爱国抬起头,见着是记忆里的小丫头,他也露出了笑容,一下子就亲近了关系。   随着方爱国走出办公桌,拿着印有为人民服务几个字的陶瓷杯,拎起水壶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沈佑春走进去,双手接过说了谢谢,“下乡一年,我也很想方叔叔了,还有婶婶做的鱼。”   “你呀你,忘记了什么都忘记不了一口吃的,回头和你大哥他们上我家,让你婶婶给你做。正好她昨晚还念叨你了,只是忙着工作,等过几日不忙了,还想去你家找你唠叨。”方爱国的笑意更盛。   “哪能让婶婶等我呀,我去找婶婶玩才是。哦对了,方叔叔看,这是我在下乡的云里村带回来的辣酱,给家里留了一罐,还有一罐留给叔叔婶婶的。本来我还想做多一些拿多一些,可是太重了,我拿不动。”   沈佑春把包里的辣酱拿出来放在桌子上,顺便提了自己的辛苦。   “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辣酱。”方爱国顿时不满的说。   “哎呀方叔叔,您就收下吧,这可是我下乡的时候亲手做的呢,可好吃了,您拿回去和婶婶一起尝尝,我大哥大嫂都说好吃。等您和婶婶吃过了,也会觉着我超级厉害的!”沈佑春献宝的说,好似送出辣酱也只是小孩子的得意和炫耀,没有别的意思。   方爱国失笑地摇头,“好,那我就收下了。下乡的这一年怎么样,累不累,也是苦了你了。”   谁家的孩子谁心疼,他也是看着沈佑春长大,关心也不少。   “不苦不苦,这是多好的学习机会啊,您看,我这不就是知道了怎么做辣酱,都是乡亲们教我的,他们知道很多。不怕您笑话,我过去,也没有什么用武之地。”沈佑春脸一红,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日子苦啊,可是在外头当然不能说苦,可要说轻松也把别人当傻子,那就夸吧,使劲的夸乡亲父老好,大家都是革命同志,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等等。   方爱国的笑意加深,他当然知道沈佑春的意思,这孩子打小就是人精,这样也好,不会吃亏。   “怎么会没有用武之地了,你们年轻人都是八九点的太阳,都是国家的未来人才,在哪儿都能发光发光,建设社会。”方爱国也顺着她的话来说。   两人寒暄了一阵之后,他回到了办公桌,开始说正事了,“我们百货商场也卖洋货,这是正儿八经的准许买卖。”   沈佑春点头,她知道的,局势政策变了,前几年还国际建交了,现在多了很多洋货,可以看得出对来比起前几年的紧张,现在放松了不少,环境正在变好。   而她大哥就是接待外交的,她能知道的消息就更多了,家里的洋货也有不少,那什么巧克力更是吃腻了。   “只是这洋货全都是用的洋文,售货员要想介绍好产品,知道卖的是什么,得需要会洋文。”方爱国知道沈佑春是读到了高中毕业,当初工作也是安排好的,可惜谁知道发生了那些糟心事。   他压下内心的感慨,继续说,“这方面你熟啊,你过来了就是负责这一块。工作也不多,有货来了你就看一下数量对不对,有人来问了,你就介绍产品,价格。”   洋货贵,来买的人不多,这个位置说重要也重要,要是一个洋文都不会,凸显不出国家欣欣向荣的面貌,说不重要也清闲,能买得起的人少,一个月里或许都没几个,但是洋货也要摆出来不能缺,这可是一种发展的体现。   比起进入厂里的其他岗位,这个岗位对沈佑春来说是最好的,沈佑忠会这样安排,也是在给她的未来铺路,这里啊,只不过是沈佑春开始的第一步,只要按着这条路走,将来不会差。   沈佑春心里门清,她微笑着点头,“我知道的方叔叔,交给我,您就放心吧。我有几斤几两,您也是知道的。”   她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家里培养出来的自信心,也是有实力。   “你是你大哥手把手教出来的,交给你,我肯定是放十万颗心。”方爱国一笑,他把沈佑春的信息填好,再给岗位的证件,盖有百货商城的印章,“刚下乡回来,今天休息一天,明天就要到岗好好工作了。”   “谢谢方叔叔。”沈佑春笑着双手接过,“对了方叔叔,媛媛姐在家吗,好久没见,我好想媛媛姐了。”   谈起自己的女儿,方爱国笑弯了眼,眼角都是褶子,“你媛媛姐得了推荐工农兵大学的名额,现在还在念书呢,等到冬天过节了才有时间回来。”   现在是没有高考了,可也有大学,否则国家怎么培养人才,只是需要推荐名额,而不是自己考上去。   “哇,媛媛姐好厉害!”沈佑春的眼睛都亮了,钦佩的说,“媛媛姐就是我的学习对象!方叔叔,我可以知道媛媛姐的寄信地址吗,我们好久没联系,现在我回来了,也想写一封信和媛媛姐说一声。”   她们相差几岁,不过玩得还不错,当初她下乡的时候,方爱国担心自己也会出事,就连夜将女儿送回了老家,后面平安度   过了这才接回来,自然也就和沈佑春下乡的时间错开了。   “当然可以。”方爱国拿了一张纸填写地址递给了沈佑春。   沈佑春又说了些话,知道适可而止,不能打扰到方叔叔工作,这才离开。   走之前,她先去看了放在百货商城的洋货,在二楼,这个点刚开门,还没什么人进来,她看了几眼就离开了。   不过回家之前,沈佑春去了曲城的邮局,那处可以打公用电话,她去到时前面有几个人在排队,不过轮到她很快,前面的人只要把事情交代好就行了,可不敢叙旧多说,很耗钱。   沈佑春是打到了云里村大队委那边。   接电话的人她知道,是村长的女儿,沈佑春道明了身份,对方很震惊,“沈佑春,居然是你!?哦哦,是找薛大哥啊,行,我去叫人。”   匆匆说完她就挂了电话,这是正常,谁也不会一直挂着,先不说别人要用,就说时间就是钱。   那边,王芳佳要守着岗位可不能乱走,不过这个情况时有发生,找不到人,大队委有喇叭也喊不了那么远。   她都是见着一个人就叫带话给薛储。   等传到了薛储耳朵里,已经过去了要十几分左右。   他正从山上回来,本来打算今天就去寄东西,可想要多寄点,再加上昨晚怀里没有人了,独守空房,薛储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半夜起来进山,收获是不错的,寄给媳妇不算丢了媳妇面子。   “薛储,快去大队委办公室,沈知青打电话找你呢!”来人把话带到,心里很八卦。   现在村里已经传开了薛储被抛弃的事,之前他们都在羡慕薛储能娶一个漂亮知青做媳妇,现在媳妇跑了不要他了自己回城,幸灾乐祸的不少。   薛储沉寂的脸变了,眼睛一亮,将两捆柴火丢下来,“帮我带回去。”   他抛下一句话给了王东,跑得很快,眨眼间就不见人了。   “诶,薛哥——”   王东叫都叫不住,他抓了抓头发,一脸不解,这娶了媳妇的男人难道都像薛哥这样? 第5章   薛储很快到了大队委的传达室。   看见他的身影,王芳佳立马将瓜子给收起来,端正态度,这岗位还是她爹扒拉给她的,工资是不高,可胜在轻松啊,她老爹说了得注意形象,要表现出勤恳的样子,王芳佳可不傻,做得很好嘞。   “薛大哥,你终于来了。”王芳佳探出头,她人长得浓眉大眼,声音也是继承王村长的洪亮爽朗。   这一说话,窄小的传达室都是她的声音在回响。   “王同志,麻烦你了。”   薛储无法自己拨打,需要靠王芳佳打回曲城的邮局进行人工转接,然后再找到沈佑春来接我,薛储才能联系到沈佑春,说上一句话。   这也是为什么王东会认为,沈佑春离开了,也就是真的离开了,在现在,出门需要介绍信,交通不方便,两人离得那么远,联系全靠寄信,想见上一面都难,又怎么可能会再续前缘。   “这有什么麻烦,我该做的事。不过薛大哥,这边等了十几二十分钟,我打过去也不知道沈知青还在不在邮局等你的电话,要是不等了,这又靠邮局那边去喊人,一来二去也不知道能不能说上话。”王芳佳的手里忙着摇号,嘴上也没闲说了一大堆。   说完之后,她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有点心虚,小心翼翼瞄了眼薛储的表情,见他沉默的看不出来是什么反应,王芳佳讪讪一笑,“那个薛大哥,既然沈同志来找你,那肯定会愿意等这几分钟的,哈哈。”   看她这个嘴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沈知青回城的事她也听说了,那时她很惊讶,晚上回去问她老爹,她老爹点了点头,表示是真的,而且也说了,沈知青家里的来头还挺大。   王芳佳那时候就想到,看来沈知青和薛储以后是没可能了,也不止她一个人这样想,几乎村里的人都是这个想法。   不过这话,她可不敢当着薛储的面说,那不是让薛储记恨嘛,而且既然沈知青的来头大,没准顾念着夫妻感情,还会找机会将薛储弄进城里夜说不定,所以嘲笑更不可能了,起码人家还有这个机会呢,他们只能守在村里。   “我知道。”薛储只有平静的三个字,依旧是看不懂他内心是什么想法。   也佩服沈知青能够和薛大哥相处了,这不会憋得慌吗,王芳佳抓了一下头发,幸好幸好,这时那边接通了缓解尴尬。   她说了要找谁,刚才打过,转接员喊了一声“沈佑春,沈佑春在不在,有人找!”   “来了。”   王芳佳听到了沈知情的声音,她松了一口气,扭头说,“薛大哥,沈知青还在邮局等你,给。”   她把电话给了薛储,肉眼可见的发现,薛储脸上出现了笑意,虽然和他们的开怀大笑不一样,可冷硬的眉眼瞬间柔和,就和在漆黑夜里忽然倾泻月光照亮路一样,王芳佳都觉着神奇。   “薛储!你刚刚去干嘛了让我等那么久,你知道这十几分钟我有多无聊吗,你为什么不一直在传达室等我的电话,我最讨厌等人了!你一点都不好,老是惹我生气!而且,为什么要我先打给你啊,你没有手吗,没有脚吗,还是嘴巴没用了,怎么不知道打给我。可恶,我再也不想理你了!”说着不想理,可是也没有挂了电话。   薛储将电话放在耳边,听到了沈佑春臭骂了他一顿的声音,他的眉眼立即就弯了弯,明明也不过是一天时间,可他却觉得隔了很久很久,被骂了,他还是很开心,心里注入了一股暖流了。   “对不起,是我的错,知道你昨天到家肯定要好好休息,本来想今天去县里寄东西的时候再打给你的,我的错,下回肯定先一步打。回到家了怎么样,晚上睡觉记得不要踢被子,洗完头了要及时擦干,还有记得要把水壶里的热水装满,不要起来喝冰的”   一向沉默寡言的薛储,在沈佑春面前好似有说不完的话,唠唠叨叨一大堆。   王芳佳在一旁听得乍舌,这都不像她自小就认识的薛储了,难道就是老爹说的,一物降一物?   她抓了一把瓜子离开了传达室,她可没有听人家夫妻私下聊天的爱好,虽然她是挺八卦的。   “知道了知道了,哎呀,你真啰嗦,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我脑子有问题,这些都不懂吗。”沈佑春听得不耐烦,可她的不耐烦,也是在薛储说完之后才发脾气。   薛储知道她的性格,嘴角弯了弯,眼里晕开温柔笑意。   “没有,你最聪明了。”他夸了夸。   沈佑春只是脾气大,娇气,可好哄得很,听着薛储那低沉悦耳的声音,她这会儿就是格外的舒畅。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回到家了本该是一件很开心,值得庆祝的事,当然了,她确实很开心的,可是到晚上之后,床上只有她一个人,沈佑春心里就怎么都不舒坦,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她起来了好几次,最后找了两个枕头,还把被子给卷起来,她躺在中间,像是被抱着一样才睡得很香,一觉到天亮。   现在打给薛储,把他臭骂一顿,沈佑春这才觉得舒服,“你知不知道昨天我回来在火车上被人欺负了,哼,你个没用的,肯定不知道了。”   其实也算不上欺负,就是占便宜没占成,这种小事情,她心里也没打算跟大哥他们讲让他们担心。   可是听到薛储的声音,沈佑春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涌出来一股莫名其妙的委屈劲,她把这事说了,还添油加醋说得严重了些,都把自己给说得眼眶一红,眼泪打转要流了,声音越发娇。   一听到被欺负的字眼,薛储的心都要揪起来了,他垂在裤侧的手握紧,头微微低着,隐匿在暗光里表情很灰暗,过了很久,那边,沈佑春还在“抱怨”她这一路自己回来有多辛苦,她说了很多。   转接员在窗口上敲了敲提醒,说时间很久了,沈佑春扭头飞快说了句知道了,也就停止了对薛储抱怨,可是对于薛储一直没吭声,光是听她唠叨像不在意一样,沈佑春又生气了,“你沉默着什么意思,怎么,听得不耐烦了是吧!”   似乎只要薛储敢说是,隔着那么远,她都能手脚并用的在薛储身上挠。   “没有,我一直在听着。”薛储很想摸摸她,抱抱她,可是抬起手的只能摸空气,他又失落的收回来,薛储沙哑着声音,溢出了浓浓愧疚自责,“对不起,是我的错,没有照顾好你。”   “哼,知道错就好。”沈佑春心虚了些,她是不是把话说得太重了啊,沈佑春轻咳了声,“我是什么人啊,哪儿还能让人欺负了去。只是一些想占便宜的赖皮,我一个凶恶眼神都能吓退了。”   转接员就没见过那么能讲的,来这里打电话的那都是不超过三句话,说完重点就挂,话费很高,谁家都舍不得这笔钱,她又催了一遍,占电话太久就是用公用资源,其他人还要不要打了。   沈佑春心里不耐烦,催催催,真的是,就讲了几句话就一直催,她心里骂骂咧咧,面上点头表示知道了很乖,和薛储说,“好了好了,不说了,我还要去忙呢,先挂了。”   没等薛储说话,沈佑春就挂了电话,交了费用,心情很好地蹬着自行车回去,堵了一个晚上的郁闷情绪这会儿都疏好了,回去的路上,天是蓝的,云是白的,就连空气都是清新拂面。   那边,薛储拿着电话,不再听见沈佑春的声音,他的脸色又恢复了一寸寸的沉寂。   王芳佳在外头磕了一把瓜子,好几次回头看,见着还在讲话就继续蹲着,实在蹲得双脚有点发麻了,她这才扶着门边站起来,探头进去看见一身落寂的薛储,她小心问,“那个,薛大哥,你们聊好了?”   “嗯。多少钱。”薛储点头,打电话不要需要票,有钱就行,按时间算,很贵,所以现在的人都是写信多。   等王芳佳报了数额,他把钱交好,平静道了声谢,转身离开,高大的身量,过门槛时还需要弯腰低头。   王芳佳看了几眼,等薛储的背影消失在传达室,她也小声嘀咕,“薛大哥怎么看起来脸色很难看,心情不好啊,难道是和沈知青谈崩了?”   不过沈知青那么漂亮,是她见过最漂亮的姑娘,那肯定是薛大哥态度不好。   王芳佳说着,还很认可地点头,因为,沈知青是真的好看啊,就算在村里当知青时不会干活,和薛大哥结婚之后更是被宠惯了,可王芳佳还是觉得,这不是很应该吗,如果她是薛大哥,能有这么好看的媳妇,也会一样宠的。   也不知道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王芳佳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了,她想起家里有几样沈知青送的礼物,有一支口红她宝贝着呢,堂姐结婚了想抹,她犹豫了很久才舍得借出去。   算起来,她们也是朋友了吧,写信和沈知青聊天应该可以吧?说干就干,王芳佳开始找出纸和笔写信,奈何她肚子里没什么墨水,书是读到了初中,可也不是拿笔杆子的料,写的内容都是废话居多。   不过也没地方下手改了,王芳佳决定,写好了就去问薛大哥怎么寄信给沈知青。   “薛哥,你可算回来了。”王东走了几趟终于把柴全都扛回去,见着薛储往家里赶都身影,他揉了揉发酸的肩膀。   两人的力气就不是一个水平,薛储一手就能提起来的,他要分两次拿回来才行。   “嗯,辛苦了。”薛储将王东带回来放在门口的柴拿回去,两手一提很轻松,再从厨房找出了还有兔肉,还剩下后脚一小块,薛储递给了王东,“拿回去。”   “昨晚我都来蹭吃了一顿。”王东连连摆手,“哥,你留着自己吃啊。”   “这几天我不在家,这块肉没腊好,放久了会臭。”薛储丢给了王东,这可是肉啊,王东眼疾手快地接住。   掉地了也没关系,米粒掉地了都能捡起来继续吃,更何况是肉了。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薛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我王东肯定义不容辞!”王东也没再拒绝,拍着胸脯。   他肯定不会去问薛储离开两天要做什么。   薛储微微颔首,而王东也识趣的离开了。   薛储关上门,回到了房间,他从床底下隐秘角落找到了一个铁盒子,生锈了,周边已经脱色,上有一把很有了年代感的锁。   他垂眸看了许久。 第6章   沈家住在大院里,现在还是饭点时间,沈佑春骑车进去的时候,恰好碰到了不少人进出走动,只是来去匆匆的,也没有注意看,门口附近有个牵着一个小女孩的妇人,看见了下自行车的沈佑春,她怎么看都觉得眼熟。   “胡婶子,一年没见,这还怎么越来越年轻了呢。”沈佑春回头看,扬起明媚笑容,主动熟稔打招呼,她的目光落在了胡婶子牵的小女孩身上,惊讶说,“这是阿慧姐的女儿吗,真可爱呀,和阿慧姐长得好像,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   “佑春,真的是你啊,我刚才瞧着就觉得很像。”胡婶子一听沈佑春讲话,立马就确定了身份,这附近的人家,也没谁说话和佑春一样好听,这会儿还是夸人的,她更是笑弯了眼。   “是阿慧的孩子。这不,他们夫妻两都在忙,你说这孩子那么小的,放在家里,或许带去工位都不好,我寻思着恰好我的腰也疼,就过来带了。”胡婶子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发,笑容满面,而小孩子也不过一岁多两岁这样,走路还不算很利索,看见陌生人,她躲在了外婆的脚后面,怯生生的看着沈佑春。   阿慧是胡婶子的女儿,胡婶子有两个孩子,儿子娶的媳妇她不怎么满意,当初谈婚论嫁的时候也闹过不愉快。   后面女儿的孩子需要照顾,她的腰也不行了,把工作给了儿媳妇,但要求每个月给她一半的工资。   有了时间的胡婶子见女儿这边需要帮忙,就来帮女儿带孩子,反正儿媳妇也没开怀,照这样看能带到三四岁,也差不多了。   “这肯定的,那么小的孩子,要是离开长辈的视线磕碰到一点,可不得心疼。”沈佑春摸了摸口袋,拿出了两颗大白兔奶糖,她早上出门的时候顺手揣兜里,“婶子,给孩子甜甜嘴巴。”   “这怎么好意思。”   “有什么的,我小时候,胡婶子也给我糖吃呢。”   “行,那我就要了,小月,和姐姐说谢谢。”邻里邻居,胡婶子也没有拒绝,笑着应下来。   小孩子怕生,手里拽着糖,只是望着沈佑春,没有说话。   “这孩子胆比较小,等见了几次面熟了才喜欢吭声。”胡婶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看向沈佑春问,“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是知道沈佑春下乡的事,当年沈家的情况发生急,也没个准备,而且这年头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谁家都不敢冒头。   前些年最严重的时候不管你有没有错,被举报了,那些人像土匪一样摆着凶恶的脸进家践踏,有的还会被拉去街上游走批斗,谁都怕了。道理是这样,不过她也挺不好意思的。   幸好沈家没事,现在也更好了,她之前还在想什么时候会把沈佑春安排回来,这会儿还真就在家了。   “昨天早上刚到,坐车太累了就没有去和婶子说说话。”沈佑春笑着说,“那我就先回去了,婶子也去忙吧,改天有空了我们再唠嗑唠嗑。”   “诶好。”胡婶子点头。   等沈佑春推着自行车进了门,她这才牵着外孙女回去,一年不见,佑春这孩子更漂亮了,笑起来格外招人喜欢,脾气是娇,可待人处事很有分寸。现在回来了,再加上有沈家,兴许也是要开始谈婚论嫁的。   胡婶子上了年纪,看见单身的男女同志就会想到这方面的事,想着想着,她脑海里浮现了老伴说的一个优秀男同志,兴许还真有机会。   沈佑春可不知道就这一照面,胡婶子就想要给她拉郎配了,不过就算知道了,她也就是呵呵的笑一声。   好不容易回来了,谁会考虑这种事情,肯定要把一年里受的苦给补回来。   虽然她也没吃多少苦,可是在沈佑春眼里,她就是吃苦了,刚下乡时的心里情绪大,这也是吃苦,怎么就能不算呢。   再说了,就算要找过一个,条件就不用说了,没有免谈。再来就是肯定要和薛储一样高,脸和薛储一样好看,还要和薛储一样听话,她说一就不会说二,   也不会和其他女同志有任何过线交流   沈佑春在心里罗列了一大堆,反正肯定要按照这个标准来。   “大嫂,我回来了!”她一边喊着一边走进去停好车,就见华月诶的应了声出来,身上穿了条裙子,还抹了一点妆。   华月本来也没吃过什么苦,看起来就是年轻的,这会儿打扮之后就更显气质了。   华月摸了摸头发,有点不好意思,“小妹回来了,我刚才好像听见了你的声音,只是没见着你进家门。”   “在门口碰上了带孩子的胡婶,就和她说了两句话。”沈佑春笑着上前,“大嫂,你真好看!这裙子颜色好衬你肤色,更白了,气色也好,走出去说是二十出头的大姑娘都没人会质疑。”   华月的脸一红,笑容甜蜜,“是你大哥买给我的,他说他去见着的第一眼就觉得很适合我穿。”   “大哥眼光不错。”沈佑春拉着她的手进去,“只是这头发扎得不够相配,我来帮你弄。”   “这样不好吗?”华月反应过来时,她已经被沈佑春摁着肩膀坐在了镜子前。   之前她都是留短发,工作方便,后来沈家出事,她没时间打理,头发都长很多了,还没有来得及去剪。   “好是好,不过太简单了。”沈佑春也没做怎么复杂,就是盘了一个低盘发,看起来比刚才要适配很多。   盘好了之后,沈佑春在发包处别了一个发卡,素雅里添了一抹亮色,随后她歪头打量,又为华月描了眉型,嗯,可以了。   漂亮的裙子,也要有合适的发型还有妆容来匹配,缺了一样都不够好看。   华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没怎么变化,可是又好像有了变化,她自个儿都喜欢,打扮果然会让女同志心情愉悦。   “小妹,你的手真巧。”华月很开心,许久没有体会过这份放松情绪了,特别是这一年来的煎熬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   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她这个人臭美的很,没事的时候就喜欢专研打扮,有些能穿出门,有些就只能在家里照镜子过瘾,太显摆了会被眼红的举报说走资本风。   前些年最闹的时候她几年都不穿新衣服,说要简朴,会有新衣服,也就是过年的时候,家里“咬咬牙”给添了一件。   “我也是瞎弄的,大嫂喜欢就好。”沈佑春看了眼时间,“我们现在先去吃午饭,下午就去看电影。”   “嗯行,你哥很忙,晚上可能都不回来吃了。”   “是出了什么事?”   “我也不清楚,他没和我说”   随着并肩出门,两人的交谈声渐渐消失在院子里。   距离不远,她们没骑自行车,用沈佑春的话来讲,骑车那么累,还有风吹,打扮出来的美丽都被吹毁了。   再说了,逛一逛嘛,不走走怎么叫逛。   吃过午饭,两人前往电影院,这会儿也有不少人来,新出了一部电影名叫海霞,来看的女同志有不少。   沈佑春买了些小零食和华月进去找到位置坐好,过了会儿,电影开始了,沈佑春看得津津有味。   她在云里村的时候是计划要和薛储去县里看,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回城了,一起来看的身边人变成大嫂。   沈佑春的心里划过一抹她无法理解的情绪,很快就抛掷脑后,眼神盯着台上的黑白幕,偶尔有点模糊,可没有影响到剧情精彩。   特别是女主人公的英勇身姿,见着别人拍手叫好,她也跟着喊了一声好。   等电影结束,大家陆陆续续离开,沈佑春还是意犹未尽,她起身时看见华月偏过头,视线落在了左边一个昏暗交流。   “大嫂,你在看什么?”沈佑春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人群走动,她们这样打量也没引起注意。   应该是在看一对男女同志,那两位同志也站起来往外面走了,男的还算高,可光线不亮,看得不真切,女的站在那名男同志身侧,她更加看不清是什么样了,偶尔男的会低头说话,侧脸是笑着,看起来还挺亲密。   一起来看电影的年轻男女同志,十之八九就是处对象的,要是没处,单独出来的话会惹人闲话。现在还会有人盯着,走在路上牵个手,表现亲密一点,还会有人来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大嫂,你认识他们?”沈佑春直觉这里面会有什么事。   但幸好这不是大哥,要是大哥敢做对不起大嫂的事,她第一个大义灭亲。   华月摇了摇头,然后又点头,沈佑春看不懂。   只是这里人多,等出了外面,那两人骑自行车往相反方向去,华月这才解释,“你应该也认识,那人是钟继涛。他之前在部队,后面负伤转业,现在是一名公安民警。”   “啊?他是钟继涛?”沈佑春惊讶。   她当然记得钟继涛,小时候见过,他们差上了几岁,玩不到一起。   后面她记得钟继涛好像回到老家生活了,本来关系也就那样,这一分别,她更加记不住这号人物,大嫂提起名字的时候她耳熟还想了很久才记起来。   “嗯。”华月点头,她贴在沈佑春耳边,小声说,“听说他前几年在部队时已经结婚了,不过那段婚姻不怎么光彩。后来女方难产去世,留下了一个孩子,现在应该三四岁了吧。这里面的弯弯道道我们不清楚,钟家人肯定瞒得严实,对外说是这样的,具体没人去打听。”   “钟继涛转业回来后,他还带着一个女同志,说是他战友的妹妹,他战友去世了。两人情同手足,且战友还是为了救他而死,这份恩情太重,他很愧疚,就代为照顾这个无处可去的妹妹。”   “不过钟家人不喜欢这个女同志,张罗着想要给钟继涛找个媳妇。钟家条件不错,钟继涛这人长得也算是一表人才,现在前途也好,不图感情就图这份家底,自然有很多人想要当后妈。”   沈佑春听着,直觉上没那么简单,“刚才那女同志是现在相看的,还是他战友的妹妹?”   “是他战友的妹妹。”华月唏嘘不已,“问题就出在,钟继涛早上应该是和樊家的女儿相看吧。这前头刚和别人相看,后头就和所谓的“妹妹”出来看电影,两人还笑得开心,这做法也太过分了。”   樊家是普通的职工家庭,家里孩子多,且就看重男娃,已经有两个女娃下乡了,现在就还剩下一个适嫁的女娃。   以钟家的条件,要不是钟继涛是个二婚,前后还留下一个孩子,樊家也没法高攀,现在去相亲肯定是奔着能成的劲头,樊家怎么会甘心错过这门好亲事。   华月见过樊家的小女儿,没有安排下乡拿补贴和好名声,目的不是因为疼爱,而是要留在家里是用来干活的。   这孩子养得干瘦,一身怯懦,说话低着头,她带人去调节过,也和这个孩子做了心理工作,可作用不大。   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就是这个理,除了家里人的纠缠,还有自身立不起来的原因,外人是帮不了的。   说多了,她反而是里外不是人,后面也就不再多管,真的走到了尽头,被逼狠了,人才能自己立得起来。   像樊小妹这样,心里还对樊家人永远抱有一丝期待和依赖,那是别无办法。   沈佑春听得也乍舌,“他们都同进同出了,两人直接处对象不就行了?”   华月摇头,“谁都这样想,可钟继涛和钟家人都说这是认下来的妹妹,他们只是兄妹关系,哪是什么对象。”   沈佑春听得翻了个白眼,“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我看这钟继涛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他难道不知道忽然带一个女同志回家里会有什么名声?又不是一句认下的妹妹可以说得清楚。”   怪不得她小时候就看钟继涛不顺眼,眼神飘忽,一点都不定,是不靠谱的。   “谁说不是呢。”华月点头赞同,“找对象可别找这种人,一个男同志和其他女同志有模糊不清的关系,还对外说清清白白,认为别人都信,证明他的脑子有问题,处理事情的能力也不行,家里一团糟。嫁给这种拎不清的人,今后苦的就是自己。”   沈佑春表示,非常正确。报恩有很多种方式,偏偏用这种,问题本身就很大。   这段小插曲,两人只是当成了八卦来说,连沈佑春自己都没想   到,几天过后,她莫名其妙就沾上了这八卦是非。 第7章   沈佑春在百货商场上班了几天,适应良好,来她这里买东西的也没几个会挑刺,因为根本不懂的连踏入都不敢,要票的不多,可是价钱贵,而懂的也挑不起来,比起其他售货员,她这里是真轻松。   今天天气不好,早上出门的时候就是阴雨绵绵,现在下晚班了还是一样,雨不大,可是飘着毛毛雨一整天了,街上地面湿漉漉,墙面像是洗刷了一遍,灰扑扑的天空之下好似新了不少。   沈佑春站在百货商场门口,手里拿着一把雨伞,身边是一个短发,苹果脸的女孩子,她贴着沈佑春,笑容腼腆又开心,“佑春,明天休息,你来我家玩呀。我新得了不少布,是我小姨拿来给我的,可好看了,正好可以做新裙子,你一件,我一件刚好够。你可别跟我客气,我还得了你的帮助呢。”   她叫文夏,也是百货商场里的售货员,也就比沈佑春新来半个月这样,性格比较软绵,会被其他人排挤。   前几天就被说了,沈佑春见着她半天憋不出一个字,实在看下去,好心情帮忙说了几句,自那以后,文夏就缠上她了,以最好的朋友自居,在沈佑春面前,她唧唧哇哇的有说不完的话。   三个人以上就是群体,既然有群体那就是利益争执。在百货商城里上班的人,多多少少都是有沾亲带故的关系。   文夏的姨夫是采购员,这位置是个肥差,而另外竞争落选的人的亲戚也是一名售货员,文夏刚来时,没有老人带,很多事不懂,她去问就会被冷脸没什么人搭理,但是做得不好也被责骂就被针对了,她们可不管你懂不懂。   起初沈佑春也不被待见,可她不在意,她这个岗位可不好抢,要不然也不会空那么久,再加上她上头是方主任是沈家。   看人下菜的情况在这些地方尤为明显,新来的会被先打听家世了了才决定了他们用什么态度来对待。   “明天啊,明天我没有空,我二哥和二嫂他们要回家。”沈佑春拒绝了。   她打开雨伞,擦掉落在裙摆上的细雨,风吹来的,即便不冷,可吹久了还是会有凉意,“我就先回去了,改天有空再约。”   他们一周上六天班,星期天固定休息一天,这也是沈佑春上班以来第一次休息,她还想睡懒觉呢。   早起真不是人熬的,偶尔她都会想念在云里村的日子,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当然了只是偶尔会想,要她真回去,那也是不可能的,她沈佑春又不是脑袋被门夹扁了,不知道什么是好日子。   文夏失落,可沈佑春明确说有事了,她再提也不好,“那好吧,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我们再一起去玩。”   她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内向,沈佑春站在她面前为她出头的时候,文夏可激动了,心跳特别快。   她觉着,佑春就是她的英雄!   “等天气晴了,晚上下班的时候就去。”沈佑春还是挺满意文夏的,勉强可以当作朋友吧,笨是笨了点,可胜在听话啊,长得也好看,作为她的朋友,好看是第一要素。   她最讨厌那种笨的,还自认为很有脑子的人自作主张,后面又等着别人帮忙收拾烂摊子,这已经不是笨,而是愚蠢。   峰回路转,犹如雨过天晴。文夏的眼睛都亮了,重重点头,“好啊好啊!我会一直等佑春的!”   朦胧的烟雨天,平常这会儿还有太阳,现在是乌云笼罩,四周很少有人走动,天空灰沉沉。   两人分别,家是朝着相反的方向,文夏高高兴兴回去,人都要蹦跶起来,真希望明天就是一个大晴天。   唔,明天休息,不能和佑春见面,那就后天吧,后天一定要是个大晴天呀!文夏在心里默默的祈祷。   沈佑春一路回家,偶尔身边有几个人脚步匆匆经过,或是跑,或是骑自行车,雨不大,可也不想淋雨。   风吹来有点凉,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不过她的耳垂很热,心想,肯定是薛储在想她,除了薛储还能是谁。   可怜的薛储,和这么完美的她处过对象,现在分开了,以后没准都找不到比她还要完美的对象了,该不会是要孤寡一辈子吧?   不过就他那木头样,半天闷不出一个字来,会有现在的改变,还是她不爽的发脾气才慢慢改的,要是换成以前他那傻样,也就只有她眼瘸会看上了,这辈子怕是连对象的小手都牵不上。   想起那时候下乡,第一次碰上薛储,然后再偷偷撩拨处对象的日子,沈佑春的脸上不自觉就浮现笑意,可是一想到,她教出来的薛储,以后会以对她的方式对别人这样那样,她的脸色一僵,顿时拉下来很不爽,心里格外烦躁。   要是薛储在她面前,沈佑春肯定会去挠一顿解气,她是不懂为什么烦躁,可给她烦躁了就是罪不可恕的错,总之,千错万错都是薛储的错。   沈佑春往家里赶,脑海里幻想出来的两个小人,她在揍着薛储呢,而薛储不敢动,任由她打骂还要低头讨好。   她又弯着嘴角又想笑了,可下一秒,沈佑春笑不出来了,只见有个小屁孩埋头跑来,直愣愣就往她身上撞,力气相撞,再往后踉跄几步,一屁股跌坐在了地上,小孩手里拿的相片也落地,她抬起头,呆呆的看着沈佑春。   约莫也就四岁左右,是个女孩子,还算可爱,就是看着就不怎么机灵的样子,眼神好呆。   沈佑春皱眉,她低头看自己的裙子,眉头皱得更加深了,已经脏了一片,心里的烦躁达到顶点。   可这只是一个孩子,也没有大人追上来,她再怎么样也没法和一个小孩子说理。   “姐姐,对,对不起”小女孩捡起相片紧紧抓紧在手里,她小心翼翼看了眼沈佑春,又深深低下头,说话也很小声。   沈佑春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她弯腰拍了拍衣服上的水痕,“起来吧,下雨天了赶紧回家去,在外面乱跑做什么。要是有坏心思的人看见你一个小孩子把你抱走卖掉,也没人知道。”   小女孩捏着相片,眼睛亮了些,期待的问,“抱走了,我就可以见到妈妈了吗?”   “”沈佑春沉默了一下,见着小屁孩手里一直拿着相片,她似乎懂了什么。   当年她父母牺牲的时候她还很小,也不知道生死离别是什么感觉。   等长大了,偶尔看见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父母,她也会幻想过爸妈还在是什么样子,但也不怎么伤心,她得到的爱比不任何人少。   沈佑春可不是一个会说谎来哄孩子的人,“不可以。”   小女孩的眼神一暗,垂下眸子,很难过失落。   沈佑春垂眸看着她,不过雨伞倾斜过去挡住了毛毛细雨,声音柔和了些,“但是你如果被坏人抓走了,你的妈妈会很伤心,也会哭,哭多了就会生病,生病的话她就不会在你身边陪伴了。”   “我不要妈妈生病!”生病这个字眼很扎心,小女孩抬起头,年纪不大,脸上的坚韧却不少。   沈佑春大概懂了,她的妈妈,或许是因为生病离开了。   “那就赶紧回家去。”沈佑春的耐心已经到了告罄边缘,语气变为了不耐烦。   小女孩想说什么,可是爬起来后,她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只有眼泪一滴一滴落地,是比雨水还要大的泪水。   “他们说,妈妈是个坏人,是我害死妈妈的,我是个小灾星。”她看着相片,泪水还在流,“可是,妈妈才不是坏人。”   照片里是一名女性,柔顺的长发落肩,笑容温婉,照片已经很模糊了,可是能看得出来她长得很好看。   沈佑春知道这和她没有关系,应该转身就走才对,再说了,现在的拐子也不少,那些人偷走小孩后再让小孩子出来骗人,再继续拐人,谁知道面前这孩子是不是这个情况,她才不会相信任何陌生人,男女老少在她这里都一样的待遇。   “我管你回不回去,想淋雨就继续站在这里淋吧。”沈佑春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走。   可是走了几步,听着背后传来小孩子的哭声,她脚步一顿,烦躁的低骂了一声倒霉。   沈佑春还是回头了,“哭什么哭,跟上来!真要被抓走了,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她才不会小看孩   子这种生物,他们很懂得察言观色,也明白很多事,只是还没能很好的表达出来而已,她自己就是小孩子过来的难道会不知道吗。   沈佑春说完,可不管小屁孩跟不跟,她继续走了。   小女孩也是哭着跑出来的,她将相片收进了衣服,倒腾了小短腿,吃力跟上沈佑春的步伐。   她害怕这个漂亮的大姐姐,可是又觉得,大姐姐不会伤害她。   沈佑春没有带回家,也不会问小女孩的家在哪里,保险点,直接带去公安局,要是送回家却是狼窝,她就算有点自保的能力,那也是一人难敌四手,再说了,做这种恶毒事的人阴招可不少。   一看是公安局,小女孩的眼里划过害怕,悄悄躲在了沈佑春背后。   沈佑春道明来意说捡到一个孩子,有个公安干事要去看躲在沈佑春背后的孩子,她站起来探出头一看,惊讶的说,“小婧,你怎么在这里!”   转而她就是高高挑起了眉头,板着脸呵斥,“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懂事,你爸爸为了去找你都把工作给放下了,他一个人带你还要上班已经够辛苦了,你不知道体贴就算了,怎么还给你爸爸添乱!”   她连缘由都不问,上来就是一顿呵斥,把本来就害怕的钟小靖给说得脑袋低垂,不敢说一句话,眼泪悬挂在眼眶里不敢滴落。   “照顾不了孩子,那就别生,生下来不管,当什么男人,孬种!”沈佑春翻了个白眼,盛气凌人的声音覆盖了整个办公室,他们全都愣住了,安静下来,看向沈佑春,被骂得一脸无措。   本来心情就不好,听着这人一顿喷,沈佑春更加不爽,“还有,这就是你们做到的关怀吗,不去指责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为什么能够让一个孩子哭着跑出去淋雨,反而来说一个三岁四的孩子不懂事。怎么,你们莫非都是天才啊,刚出生就会说话会看书,三四岁就能和二十几岁一样懂事了。”   小靖抬头,看着漂亮姐姐的侧脸,她呆呆的看着,两行眼泪流过脸颊。   “你、你”刚才说话教育的干事头一回被这样说,她的脸色很难看,可是对上沈佑春冷漠的眼神,却又如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嘎不出声。   “你什么你,不会说话就闭上嘴巴。”沈佑春冷漠的扫了一圈,“这孩子的亲爸呢,你们傻站着做什么,还不快去找回来!”   “哦哦”   等有个干事放下资料跑出去,他摸着后脑勺,后知后觉,怎么就乖乖听话了。   看见一脸烦躁又着急的钟继涛回来,他忙的说,“钟哥,小靖在办公室里,她被一个女同志带回来了。”   “什么!”   钟继涛拍了拍衣服上,还有头发上的雨水,抬腿就跑进去。   “小靖。”   看见小靖,钟继涛松了一口气,他是放下了担忧,转而眉眼又挂起了因为孩子不懂事而给他添麻烦的烦躁。   “小靖,快来爸爸这边。”钟继涛忍下情绪,朝着小靖招了招手,可小靖看了看沈佑春,又看向钟继涛,她低下头,看着地面,没怎么想动。   钟继涛的眉头压得更深,可是还有外人在,他也不能当着外人的面教育孩子。   “这位女同志,真是谢谢帮我带孩子回来。”   钟继涛挂起笑容说。   可是见着沈佑春回头,他呆了几秒,眼里划过惊艳,以及熟悉感。   “你你是佑春妹妹?”钟继涛想起来了,话到嘴边,他用了一个更为亲切的称号,笑容里带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以前他就知道沈佑春长得好看,说是曲城一枝花都不夸张,只是没想到,长大后的沈佑春模样张开之后更美了。 第8章   和钟继涛的反应相比,沈佑春的就是淡很多了,没有一点见到老熟人的喜悦,像是刚认出来,平静说,“原来是钟同志啊,好久不见。”   “既然孩子找到了家人,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了。”沈佑春不想多说。   上一天的班,身体是不累但是心累啊,她现在就想回家舒舒服服的躺着,要是再来一份热乎乎的汤就好了,下雨天最适合喝暖胃的汤。   沈佑春说着,没理会他们还有没有事情处理,直接离开了,带来公安局已经是在耐心崩溃的边缘徘徊。   小婧看沈佑春的背影,小小的追了两步,可还是停下来没有追上去,她知道的,她是要跟爸爸回家的。   面对她的冷淡,钟继涛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相反,还回忆了以前的时光,那时候的沈佑春对他就是这个态度,他都习惯了,要是很热情的话,反而觉得有种不真实的错觉。   “谢谢你们了,我就先带孩子回去。”钟继涛牵过孩子的手,和同事道别之后带着孩子出了公安局。   来到外面,他的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了,低头看着小婧,好几回想要教育一番在家里要听话懂事,可是看见孩子小小的,深埋脑袋,就是不敢看他,钟继涛就说不出来了,他叹息了一声,弯腰将小婧抱起来,放在了自行车上面,放低着声音说,“小婧,告诉爸爸,你为什么要哭着跑出家,你知不道这样做很危险,要是你被坏人抓走了,爸爸就找不到你了,你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的一番苦口婆心,可小婧一直低着头,手里捏着相片,怎么也不肯吭声。   钟继涛不喜欢这种孩子,问什么都不说,他也没有那么细腻的心去观察发现孩子的心里在想什么。   “你不想说就算了。”钟继涛的慈父当不起来,他放弃了继续问,“等下回去了记得和爷爷奶奶还有姑姑道歉,为了去找你,他们也跟着跑上跑下。你要知道,因为你的事,大家都耽误了很多工作。”   快要五岁的孩子,本身已经知道很多事了,钟继涛也将情况摆明了和孩子讲,做错了事道歉很正常。   钟继涛上了自行车蹬回家,只是刚走了一点距离,就听见了小婧才开口说话。   “因为爷爷奶奶不喜欢我,他们说我是小灾星。”   钟继涛听到了这话,他忽然刹车,见孩子往前倒,他用脚撑住了自行车,然后将孩子给扶正坐好。   “小婧,你是爷爷奶奶的孙女,他们怎么可能会说这种话。你年纪是小,可话是不能乱说的知道吗。”   钟继涛严肃的说。   他并不相信自己的父母是这种人,前妻没有的时候他还在部队,他一个大男人也带不了刚出生的孩子,只能花钱托给了大院里也刚生孩子的嫂子帮忙喂养。   他爹娘都有工作,要他们去照顾那是不愿意的,再加上钟继涛要经常出任务,孩子是什么情况也不懂,他只知道,孩子的年纪上来了,会走路,会跑,后面就会叫爸爸,其他的一律没有参与过。   再后面等孩子两三岁,他就想送回去给父母照顾,他实在是照顾不来孩子,可去年的时候负伤转业,父女俩就一起回来了。   钟继涛转业了要上班,现在和父母住一起,孩子有父母照顾,他更加放心,也不会去考虑孩子的问题,在他眼中,他爹娘对小婧都是很不错的,怎么可能会骂孩子。   “他们就是这样说的!”小婧很大声反驳。   钟继涛皱眉,可是听见孩子下一瞬就放声大哭,他立马就说不出别的话来,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要怎么做才好。   小婧一直都很乖,他也没见女儿哭过,即便是当了爸爸,他也不会哄孩子,其实父女俩相处的时间不多。   “好了好了,是爸爸的错,我不该对你大声说话。”钟继涛下了自行车推着走,见小婧还在哭,而路过的人频繁回头看,那眼神是在确认他是不是一个坏人,钟继涛头疼,只好冒着雨去国营饭店,现在的情况也不适合回家。   “好了别哭了,今晚爸爸带你在外面吃,你想吃什么都可以。”钟继涛停好车,双手穿过小婧的腋下将孩子抱下来,笨拙的帮她擦眼泪,他小的时候,只要听到有吃的,眼泪保管收得很快。   果然,小婧也差不多,她嗯了一声,哭的眼睛鼻子红,不过眼泪没有再流了。   等坐在了饭桌前,钟继涛见她情绪好一点了,这才问,“爷爷奶奶对你不好?”   小婧是很小心的   眼神看了眼他,然后低下头,犹豫了一会,她摇头。   孩子是会撒谎的,这点钟继涛知道,可是,他不觉得自己的女儿会撒谎,所以他沉默了。   “我不在家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对你的?”他声音有些干涩的问。   钟继涛前面有一个大姐,还有一个大哥,半年前他娘的工作已经给了大嫂接手,后面就是在家带孩子。   不过大嫂的孩子都已经不小了,用不着带,他娘还是挺轻松的,因着住家里,还有要养小婧,他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快一半的工资,拿来花销是完完全全足够的了。   这也是为什么今天知道小婧自己离开家,还找不到,最后出现在公安局,钟继涛会担心的出去找,可见到孩子之后又会很生气,认为孩子不懂事的原因了,他自认为也是养好了孩子,家里对她也好,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孩子的情绪很敏感,察觉到钟继涛有在认真听,小婧低着头,一句句道来,“奶奶会掐我,会说我是赔钱后,和我早死的妈一样是灾星,我就是小灾星,是我们害爸爸转业回来的”   她说了很多,能够记得那么清楚,肯定是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说,或许还是每天都说。   钟继涛也越发沉默,摸了摸兜想抽一根烟,发现没有只好作罢,直到喊了去拿菜,钟继涛慌忙站起来去端回来放好。   小婧也没有再说了,她接过钟继涛递给她的筷子,戳着米饭,闷闷的反驳,“爸爸,我不是灾星。我也不是赔钱货,吃家里的白饭。我每天都有在干活的,还给弟弟当大马骑。”   “谁让你这样做的!”钟继涛听到这里是拍桌而起,很气愤,见着周围人看过来,他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坐下来。   大哥家新添了一个儿子,现在有两岁半这样了,他知道的,父母还有大哥他们都宠都厉害,可没想到作践他女儿。   “弟弟说骑马,奶奶说我是姐姐,就让我当大马。要是不当,就不给我饭吃。”小婧憋着嘴巴又想哭了。   钟继涛气得胸口起伏,摸了摸兜没见烟,只能压了下来。   “你当然不是灾星。现在是新社会,谁生来都是一样的,没有这种侮辱人的说法。”钟继涛在性格上或许是有弊端,可他一直接受的是根正苗红教育,思想上也不允许他犯这种低级错误。   钟继涛肃然的说,“你吃的穿的用的都是爸爸在养着,不是别人养你,没人能有资格说你是赔钱货。也没人能让你当大马骑。”   他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父母太能装了,可是细想之下也有迹可循,为什么小婧会越来越沉默还更加瘦了,父母的重男轻女思想,或许在大姐身上早就有体现,大姐嫁人之后很少回家,就算回来也是当天就离开,和家里也很喜欢划清界限,讲究我不要你们的,你们也别要我的。   作为被看重的男性,钟继涛以前没有发现这点,或许也是不在意,因为他是被偏重的那一个人,但是现在,这种事情隔一代发生在了他的孩子身上,不是大姐也不是别人,是继承他血脉的孩子,钟继涛就会去深想这里面的问题。   归根结底上,看轻他的孩子,也是在看轻他。   钟继涛明白,他在部队的时候前途不错,父母看重,但是私心里,他们更喜欢作为长子的大哥,只是表现不明显。   现在他负伤转业回来,当的也不是多好的领导,一个小队长而已,天枰就会开始倾斜,对他轻视,对他的孩子更不待见,可是为了拿每个月给的钱也会装,最后这笔钱也是养了大哥一家。   “好了,吃饭。是爸爸的错,以后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你了,你爷爷奶奶也不行。”钟继涛伸手去摸了摸小婧的头发,见女儿抬头看他,模样上有五分像他的母亲,钟继涛心里就是在无声叹气。   当年和小婧妈妈会结婚,那也是一个意外,两人没有什么感情,全是责任,同时也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   谁能想到生下小婧之后,她就撒手人寰了。作为父亲,没有照顾好刚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孩子,确实是他的问题。   孩子对父母有天生的依赖。被钟继涛摸头之后,小婧露出了笑容,小心翼翼问,“那我以后也能吃鸡腿吗。”   “当然可以!”   钟继涛心里泛酸。   他每个月给家里的钱足够小婧吃好几次鸡腿了,可是全都落入了大哥家的孩子嘴巴里,还欺负他的孩子。   局里最近有分配房子的安排,只是还没有通知落实,钟继涛知道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个领导是他还在部队里的老领导了,可他不愿搭上这个关系,谁也没有提,家里人也不知道。   可分配房子的要求一向很高,其中就有是夫妻,单身同志是没有希望的,再有一个就是本事厉害到可以让上级重任,这样的话,单身也能安排房子。   这个,钟继涛没办法满足,他的能力没特殊到这个地步,现在要想搬出去住,只能想办法满足前面一个,再加上他还有荣誉,分配到房子的机会很大。   可是要和谁结婚好呢,他父母都会对自己的亲孙女不好,更遑论是后妈。   钟继涛的脑海里划过几个人选。   沈佑春回到家的时候,忙好的沈佑忠在下厨,最好了最后一道菜,而华月把饭菜从厨房里端出来,频繁看门口。   “小妹,今天怎么回来那么晚。”见到是沈佑春,华月终于褪去了眼里的担忧。   比平常要晚了半个小时,他们刚才还在想,要是再不回来就要出去找人了。   今天下雨,天气阴沉朦胧,天黑的早,可不就是会担心的嘛。   “别提了,我在回来的路上碰上了一件事。”   沈佑春进去厨房洗手,帮忙盛好饭放好,饭桌上时,她把事情给前后说了一遍。   夫妻俩也是唏嘘不已。   他们没有孩子,内心深处是有遗憾的,无法理解那种有了孩子却不珍惜的人。   不过这也是别人的事,只能作为饭后闲聊,那还能会去瞎凑热闹。   “叩叩叩——”   “沈佑春沈同志在家吗,这里有你的信!”   饭后,一家三口在喝茶聊天,听见邮差敲门声,沈佑春眼前一亮,立马跑出去。   现在已经不下雨了,院子里潮湿,她打开门,道谢之后拿过了信,满脸笑意回去。   沈佑忠见了,他心情很不爽的说,“是那穷小子寄来的?”   这是什么称呼。华月拍了一下沈佑忠的手臂,这人真是,妹妹大了总会有自己的感情,还想不通呢。   “大哥,薛储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   沈佑春撅了撅嘴反驳,薛储兜里有没有钱,她比谁都清楚。   可是当看到来信是谁,沈佑春的笑意瞬间消失,脸顿时拉下来,心情不爽。   “大哥,大嫂,我先回房间了。”她气鼓鼓的离开,心里把薛储骂了千万遍。   该死的薛储,居然敢骗她,说寄包裹不见,现在连信也没有,电话更不见了,别让她再见到他,否则就有薛储好看的!   沈佑忠和华月互看了一眼。   沈佑忠疑惑:“这是怎么了这是,刚才还好好的,莫非这穷小子在信里说了什么气她话了?”   若是真气了,大有他要为小妹报仇的架势。   “我哪知道。”华月摇头,“女儿家的心事就是这样,因为一句话说得不对就冒火也正常。只要没有做对不起小妹的事,没犯原则上的错误,我们也不能胡乱插手别人的感情,小妹也不是三岁的小孩了。”   这话也是个道理,沈佑忠心里琢磨之后赞同点头,同时视线落在了华月身上表示她也是这样会莫名其妙发脾气。   男人和女人的思维不同,他有时候见妻子前一刻还好端端的,下一刻就发脾气,他也是摸不着头脑他做了什么惹了她生气,偏生问了也不会说,还会阴阳怪气的说他不在意她。   多次吃亏之下,沈佑忠已经摸出了规律,反正见到妻子生气脸色不好看,第一时间就道歉,态度还要好,至于为什么道歉,这也不需要知道。   埋汰她呢这是,华月的脸一红,嗔怒了他一眼,伸手去掐沈佑忠腰上的软肉。   这是个痒点,沈佑忠笑着立马求饶。 第9章   不用上班的周日,沈佑春一觉就睡到了九点钟。   她起来洗漱后钻进了厨房,果真看见了锅里还热着几个包子,是她喜欢的口味,听见外头有说话的声音,沈佑春还以为是二哥二嫂回来了,她咬着包子出去看,是一个不认识的年轻男同志在和大哥说话。   “沈部长,沈科员这边有急事要处理,他拜托我来说一声大概傍晚才能回家。”他是沈科员的助手许诺,还很年轻,刚从学校里出来,分配来曲城成为沈科员的助手,让他开心很久。   沈佑忠点头,“行,我知道了。他那人忙起来就会经常忘记吃东西,你帮我多提醒他,真是劳烦了。”   老二和老二媳妇都是一样的忙碌,两人现在也都还没要孩子,因为太忙了,致力于投身国家建设事业。   再加上前些时候不稳定,自己都是朝不保夕,要一个孩子更操心,现在稳定下来也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会多一个小娃娃,不过按照老二夫妻两的研究狂程度,大概率只能盼着小妹有了。   “分内之事,不劳烦不劳烦。”许诺笑着摇头,青涩的年纪,好似一棵白杨树,沈佑春不免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她投来的目光,许诺越过沈佑忠,看向了站在厨房门口的沈佑春,他看呆了几秒,意识到这个举动很冒犯,许诺的脸一热,快速红了起来。   “起来了。这位是你二哥的助手名叫许诺。”沈佑忠回头看向沈佑春,互相做了简单的介绍,“这是我们家小妹。”   有外人在,沈佑春还是会装乖的,她笑着点头,“许同志你好。”   “沈同志,你好。”许诺这一笑看着有点傻,他知道应该回去了,不过还是忍不住多唠叨两句话,“我知道的,我听沈科员提起过,每回说起沈同志都是滔滔不绝,也说很久没有见到了。”   “我也很想二哥了。”这个话题说起来未免有些伤感,且今天就能见到了,沈佑春也不想提及太多,她手里还拿着包子,客气问,“许同志吃过早饭了吗,要是没吃的话,就在我家一起吃。”   “不用不用,我已经吃过了。”许诺摆手,“那沈部长,沈同志,我就先去忙了。”   他是红着脸离开,他知道沈科员有个妹妹,经常挂在嘴上念叨,没想到沈科员的妹妹长得那么好看,不过也是,沈科员本身就好看,在他们科研室很受欢迎,很多人都在可惜已经结婚了,没道理亲妹妹会难看的。   不过是见一面的同志,沈佑春也没当一回事,她看向沈佑忠,“大哥,你不是去忙吗,怎么回来了?”   她是能够休息,可沈佑忠作为领导,行程的安排自然不可能会和普通人一样死板,昨晚就说今天早上要去开会,往后的外来宾客会多起来,自然的,沈佑忠管理外交的事,人也会很忙。   而大嫂的话也去忙了,别看在家里是温温柔柔,可是在单位,那可是有名的铁娘子。   “回来拿一份资料。”沈佑忠已经拿好了,放在他的公文包里,刚才也是准备要出门就碰上来报消息的许诺。   “昨晚不是说要睡到中午才起来吗,怎么这会儿就起床了。既然起来了,今天不下雨,还出太阳,一直闷在家里也不好,和朋友出去转转,也不要走太远了,更不要去人少的地方。”沈佑忠说着,已经习惯的从口袋里掏出钱,家里的票都放在一个铁盒子里,谁需要谁就拿,可是钱不会。   沈佑春嗯嗯应了两声,大哥给的钱,她也不客气的全都收进了口袋里,笑眯了眼,“大哥上班辛苦了,你放心,我会守好家的。今晚的菜我来买,你们想吃什么尽管说。”很大方的样子呢。   “才上了一周的班,手里也没工资,每天还买东买西,你口袋里能剩几个钱。”沈佑忠可是亲手将小妹抚养长大,算是大半个爹了,还能不知道沈佑春的意思,他浅笑摇头,又多给了一些,“省着点花,要是再花没,可就真没有了。”   话是这样说,可只要沈佑春摊开手,瘪着嘴角说没钱了,给钱给的最快的也是他。   “知道了知道了,大哥还不放心我嘛,我可是很勤俭节约的人!”沈佑春说得一点都不心虚。   偏偏沈佑忠都听不下去了,他看了眼手表,“我就先去忙了,你自己在家乖一点。”   “嗯嗯!”   沈佑春送到门口,目送大哥远去,她这才关上门。   这是沈佑春最喜欢的时刻,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想做什么都行,尽情撒野。   玩了一会儿,沈佑春也没说假话,决定出门去看看供销社还有什么可以买的,顺便到处走走,而且她好久没去照相馆拍照了,没下乡之前她隔三岔五的就去,下乡之后,云里村那边的县城的照相馆有是有,可小地方,拍出来的不好看,沈佑春去过一次拍得不开心,现在回来了,可不得全补上来。   沈佑春打扮好了出门,只要兜里有钱有票,想买的东西都能随心所欲的买,她并不介意是一个人出门玩。   当逛一段路累了,见着国营饭店新出来一道菜,沈佑春没有犹豫的走进去,中午回去也是她一个人吃,大哥他们都不在家,等她自己下厨的话那太遥远了,宁愿花钱在外面吃。   吃饱喝足,沈佑春去往供销社,没想到碰上了钟继涛带着小婧,两人也是出来买东西,手里提着不少了,而钟继涛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同志,对方看着钟继涛的眼神明显就是不清白,带着害羞,还有暧昧。   沈佑春想起来了,这应该就是大嫂口中说的,钟继涛转业后一并带回来,并且认下的干妹妹。   而看见她,钟继涛也惊讶,转而心里就很微妙,他想这或许就是缘分,如果没缘分,昨天也不会恰巧被沈佑春碰上,并且帮助小婧了。   “漂亮姐姐。”小婧跑到了沈佑春面前,抬起头看她,笑容是腼腆的,不过看起来比昨天开心不少。   沈佑春垂眸看她,淡淡地嗯了一声。   “佑春妹妹,你也是来买东西吗,好巧。”钟继涛很大方的说,“昨天你帮了小婧,我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本来也是打算今天去沈家的。你想买什么我来买就好,或者现在还有时间,我们去百货商城看看。”   昨晚回去钟家,因为小婧的事,他和父母还有大哥大嫂起了争执,也见证了父母的偏心,更加迫切想要申请局里安排的房子出去住,也是该要出去了,大哥的孩子多,家里根本住不开。   尔后他提到是沈佑春帮的忙,父母对他的态度又好了,说什么今天出来买点东西去沈家当面感谢之类,他也知道了沈家出事之后,沈佑春下乡一年。   现在沈家好了,而沈佑春刚回来并且在百货商场上班,这样的家底和相貌,来沈家求亲的门槛可以踏破,知道父母的意思,钟继涛也起了不切实际的想法。   他盘算过自己的竞争力,其实也是可以的,不久的将来提职是肯定的,再加上有沈家帮助的话也会越来越好,能够申请下来房子那就是铁板上的事,根本不用担心出问题。   虽然他们中间有小婧在是妨碍了点,可小婧只是一个女儿而已,又不是儿子,影响不到他和佑春未来的孩子。再者,沈佑春的家底好,不缺这点资源,应该也是不在意他有一个女儿,反正养大了嫁出去就行。   只是这些想法也不过是夜里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产生的胡思乱想,虽然心动,可他知道沈佑春的脾气不好,沈家也是出了名的护短,就算有想法,在沈佑春没有主动倾心他之前他是不敢提出的。   钟继涛又不是个傻子,他会先试探,要是试探出没机会的话,他就会换一个人,当然不会就奔着沈佑春去。   但是相比之下,沈佑春就是最佳的选择,他当然不想现在放弃,就想着试一试,只要沈佑春爱上他就可以了,其他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那肯定是无条件的信任和服从,到时候都不需要他做什么。   “不用,我随便买一点。”沈佑春还是淡淡的脸色,心里暗骂了一声晦气。   她觉着钟继涛看她的眼神带有算计,这种算计让她浑身不爽,什么玩意儿,也敢算计她沈佑春,还真是胆子肥。   对于沈佑春,钟继涛习惯了热脸贴冷屁股,他继续笑着说,“那你先看,   等下我一起给。小婧昨晚回去还在一直说着想要见你呢,小婧,现在见到了,怎么害羞起来了,不是说要把奶糖拿去送给姐姐吃吗。”   按理说也不算叫姐姐了,这样他们的辈分上就有了差距,不过看着沈佑春那张脸,还真是说不出姨这个称呼。   小婧舍不得,这还是爸爸第一次买大白兔奶糖给她吃,可犹豫了之后她还是伸出手递给了沈佑春。   “最近牙疼,家里人不给吃糖。”沈佑春拒绝了,并且和在看戏的售货员快速说了要买什么,她现在只想走人,实在是晦气。   钟继涛知道沈家人对沈佑春宠得厉害,就差十指不沾阳春水了,他是不赞同的,不过女人嘛,婚前被家里人多宠点无所谓,嫁人了要照顾老的照顾小的就会干活了,这不是什么问题。   “涛哥,你拿得重不重,我来拿吧。”钟继涛身边的女同志开口说话,她长得也不错,皮肤还挺白的,穿着一条红色裙子,可沈佑春今天也是红色系,且她的衣服那都是老裁缝专门量尺寸拿好的布料去做的,差别就上来了。   “不用,我是一个男同志,怎么能让女同志出力气。”钟继涛喜欢彰显自己的体贴,他说这话的时候还是看着沈佑春,并且介绍说,“佑春妹妹,这位是我的妹妹,柯美霞。美霞,这位是沈佑春沈同志,我们一起长大。”   他着重提了后面那一句,他想的是,他们之间有儿时的情谊在,肯定会比其他人要亲近许多。   柯美霞一笑,“沈同志你好。昨天真是太感谢你了,要是小婧出了点事,我和涛哥都是痛不欲生的。”   啧。这话听着倒像是夫妻两。   沈佑春歪头一看,视线在两人之间回转,她笑了,很无辜和不解的表情,“哦哦,你们是兄妹啊,真是抱歉,我刚才看着还以为你们在处对象呢,是一家三口出来,打扰到你们怪不好意思的。原来是兄妹关系啊,不过钟同志,我怎么记得,你家就你和你大哥两个孩子,什么时候多了个妹妹?”   钟继涛的脸色微变,但他很快就换上了笑容,解释说,“真是妹妹,我家的远房亲戚表妹。也是最近才来我家住的,你刚回来,不认识也很正常。”   听到他急忙否认,柯美霞的心里一阵失落。   “这样啊。”沈佑春拉长了声调没再往下说,她给了票和钱,提着东西转身要走。   钟继涛想表现的帮忙拿,沈佑春躲开手,还不耐烦瞪了他一眼,这时她却听到了无比熟悉的声音,喊着她的小名,昨晚还在梦里出现缠着她不放。   沈佑春的头皮发麻,脑子里一片空白。   “岁岁。”   低沉,思念,缱绻。   沈佑春呆住了一瞬,她飞快回头,就见薛储提着两个大包裹站在她身后,深邃好看的眼睛正深深的看着她。   地上有影子,不是幻觉,是真的薛储,真的就这样出现在了她面前。 第10章   沈佑春惊讶了几秒,她疾步朝着薛储走上去,眉头一挂,就开始发挥了一长串的指责。   “薛储,你怎么在这里。好啊你,电话没有,信没有,说好寄包裹给我也没有。你就是纯心让我生气的!”   沈佑春越说越气愤,自然了,心里也很委屈,不过她爱面子得很,将头扭到一边不给他看见,脸颊气鼓鼓的。   还是气不过,她手里拿着东西不方便,只能抬脚踢了一下薛储的小腿,好似炸毛的小猫,“薛储,我最讨厌你了!”   “对不起,是我的错,我过来晚了。”薛储等她发泄好了,这才开口,抬手摸了摸沈佑春的头发。   明明也不过是几天时间,可薛储觉得,有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再次见到她,那么鲜活的她,抬手就能摸到,这几天空落落的,拉扯到很疼的心脏,奇迹般地瞬间治愈了,流淌着一股暖流。   “哼。”见他认错态度还行,沈佑春是还有点小气,不过语调落了下来没那么尖锐,被顺毛了。   见着他们认识,并且举动亲昵,明眼人都知道是一对了,况且两位同志长得好看,站在一起可太养眼了。   周围人看着,脸上不自觉露出笑意,年轻真好啊,谈对象也还是看别人谈的开心。   “佑春妹妹,他是谁?”钟继涛傻眼了,他没听过沈佑春谈对象的事啊。   危机感上来,钟继涛俨然是护花使者的信念上身,他肃然着脸色,往前一站,严厉的盯着薛储看,“这位男同志,还请你离佑春妹妹远一点,更不要动手动脚,这可是耍流氓!”   现在抓耍流氓的风气没以前那么严重,但是如果真喊出来是耍流氓,而被抓走定了流氓罪可不是轻松的。   沈佑春的脸色一瞬间难堪了,回头看向钟继涛,一副“你有病”的眼神。   而薛储沉下脸,同样目光阴沉沉盯着钟继涛,恍若一头行走夜间要捕猎的孤狼,钟继涛都惊了一下,头皮发麻。   “耍什么流氓,这是我对象,拿证结婚的,眼瞎看不出来啊,真瞎了就去医院看,少在这里乱喷粪。”   沈佑春忍他够久了,冷笑的嘲讽,“真要耍流氓,我看是这位钟同志喜欢和女同志的关系不清不楚吧。你这样的作风很有问题,也不知道你的单位知不知道你的品行,品行不佳的人怎么能做好事,我可以和你的领导提醒提醒。”   她又不傻。就算她脾气再不好,可是出门在外,就她一个人的话和男同志起争执,倒不是说双方打架上的吃亏,而是名声上的吃亏,很容易就被有心之人揪着男女问题进行抹黑,这几年多的是这个情况。   所以她刚才都是勉强敷衍,只想买了东西赶紧走人,等晚上再和大哥他们好好说道。   钟继涛被这一番话怼到脸上,人都麻了,一时之间找不到话来回。而薛储则是弯起嘴角,垂眸看着沈佑春的眼神很温柔,他是个被承认身份的人了。   “走了回家。幸好今天出太阳了可以晒晒去晦气,要不然是真倒霉。”沈佑春嫌弃的看了眼钟继涛就拉着薛储离开,她还有很多话等着盘问薛储呢,懒得花时间在这里浪费口舌。   她将东西都给薛储拿,自己空着双手回去,而薛储也不介意,他力气大,也没想过要沈佑春动手干活。   柯美霞知道自己的境况,听见沈佑春已经结婚了,她欣喜,只是也不会表现在脸上,而是抬头看钟继涛,温柔说,“涛哥,我们也回去吧。我知道你和沈同志一起长大,心里把沈同志当成妹妹,会担心也正常。不过沈同志既然结婚了,我看她的对象也不是坏人,不用担心的,你刚才也是关心则乱。”   有了台阶下,钟继涛点头,顺着话说,“是我一时太心急了,担心佑春妹妹会吃亏,改天再和他们道歉。”   没人喜欢被看戏,更何况还是很爱面子的钟继涛,这会儿的供销社没什么人,可两个售货员已经在嗑瓜子了,那眼神就是在看戏,他脸上很尴尬,提了东西急匆匆离开,心里也在庆幸没有对沈佑春表现出有想法,只是许久没见,再次见到老朋友再有恩情的热情了点。   只是钟继涛心里可惜,没想到沈佑春居然嫁人了。   看着那个男人大包小包,难道是沈佑春在乡下找的男人?肯定是了。一个漂亮得过分的女知青去到穷乡僻壤的山村里,没有庇护,肯定会吃亏。   看来也不怎么样嘛,乡下找的男人能有什么前途,现在还跟着过来。   沈佑春可没多想她说出口承认薛储是她对象的事,说就说了,能有什么问题。   这会儿她正揪着薛储腰上硬邦邦的肉拧,咬牙切齿的说,“你要是敢隐瞒我一点,就有你好看的!”   “没有隐瞒。”薛储如实说,“我舍不得你离开,可是我也知道,你应该要回来,而不是自私的把你留下。你在这里,我就想着过来找你,耽误了几天时间。坐火车下来后一路打听家里地址,想着也不能空手上门,就打算来供销社买礼品,等买好了就先去招待所安顿好,晚上再托人去你家说有亲戚上门。”   他不敢贸然去,也不敢以沈佑春丈夫的身份去,在没有得到沈佑春的承认之前,薛储不敢破坏她的名声。   可他过来了,就会一直守着 ,直到获得认可,他再光明正大的站在她的身边。   期间,他也不会让沈佑春走向其他男人。不过这个想法,薛储不会说出来,沈佑春想做什么都可以,唯独这点不行。   沈佑春听得心里莫名不是滋味,和薛储在一起吧,其实是她见色起意再加上利用多一些,感情是有,她又不是木头人,朝夕相处之下薛储还对她那么好,动容是有的,可习惯享受别人付出的宠爱了,她给出的就会很吝啬,但是每次给出一点点回馈,她都能看见薛储的开心激动,即便不明显。   “来都来了,住什么招待所,招待所有家里舒服吗,真是个榆木脑袋。”沈佑春不拧了,气呼呼的收回手,她也不懂为什么会气,可心里就是闷闷的,或许是她理解到,薛储有真心的在为她考虑。   榆木脑袋这个称呼在薛储心里不是骂人,而是沈佑春对他的爱称,他很少会情绪外露,除非内心觉得很幸福的时候,比如现在,薛储的嘴角一直翘起了微笑弧度,久久没落,“等下我再去百货商场买,第一次上门拜访,总是要带礼品的。”他不想让沈佑春跌了面子,就算做不到的要求也会办到。   “你不是带了两大包裹吗,这些就够了,我大哥他们也不看重,打脸充胖子的行为他们才是最讨厌的。”沈佑春懂他,其实早就准备好了,就是觉得不够,来到了这里再买多一些才不会显得礼轻。   薛储不由的紧张起来,“大哥他们现在在家里吗。”   他知道工人的作息安排,是故意选在周日来的,其他时间要是家里没人,他也落了个空。   沈佑春摇头,“不在,忙着呢。”   “那我先去招待所,等晚上了再去家里拜访大哥他们。”薛储也想和沈佑春待在一起,可他知道规矩。   他做不到去轻视了自己的爱人。   沈佑春一听就生气,磨磨唧唧的,可转念一想也知道了薛储的意思,第一次上门总是要守规矩的。   她翘起了嘴角,勉强同意了,“行吧,我带你过去招待所。在这曲城,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薛储安静听着她在讲曲城的风光,说着儿时和朋友一起玩耍的趣事,他的脑海里也展开了当时的画面。   可惜的是,那些年的时光没有他的参与,只能看着一砖一瓦去描绘明媚的她,却又庆幸他们现在碰上了。 第11章   今晚二弟他们回来,华月在单位忙好了之后打算提前回去,一家人好不容易团员,今晚的晚餐是要做丰盛一些。   她脑海里已经做了安排,动作上却不慢,离开办公室之际,宣传部主任过来敲了敲门,她手里拿着一份资料给华月签字,先要领导签字了,他们的宣传工作才能落实展开,单位讲究一层层的审核,少一个审批都不行。   这件事之前开会讨论过,现在只是宣传部进一步落实,华月也事先知道了,签下名字之后她递给了宣传部主任,只是对方没走,反而笑着说,“华主任,小沈同志是不是回来了?”   沈佑春回来的事很低调,不过也没刻意隐瞒,时间久了,该知道的都会知道,宣传部主任也听过风声。   他们也没意外,意料之中的事。沈家既然又站起来了,那肯定会想办法将沈佑春安排回来,换成他们也是一样的做法,谁会愿意自家孩子在外面吃苦。   “嗯,已经回来一个星期了。”见她忽然提起小妹,华月疑问,“怎么了。”   宣传部主任想了想,歪头过去,很小声的说,“我今天不是去钢铁厂开会吗,下午回来的时候在街上看见小沈同志了,她身边跟着一个相貌英俊,身材高大的男同志,两人有说有笑,感情很不错的样子,小沈同志是谈对象了?”   她也不是八卦,只是既然看见了,华月又是她的领导,况且她也算是和沈家交情不错,就给华月提个醒。   作为沈家的女儿,目前也只有沈佑春还没结婚,现在回来了,盯着这个婚事的人有很多,只是还在观望没有行动,自古结两姓之好,那都是很盛行。   华月刚想摇头,小妹谈没谈,他们住在一起,她能不知道吗,回来后一直上班,也没和那个男同志走近。   可忽然想起来,小妹回来的时候说起过,她在下乡的地方结婚了,结婚对象叫什么薛储,难道现在就是那薛储?   应该是了。她知道小妹的性格,如果不是纳入可以信任范围的人,不可能会露出亲近的言行举止。   就算在短时间里重新认识了其他男同志,也不可能会发展那么快。   “是啊,她谈了一个对象。”华月笑着点头,还有点无奈的说,“我和她大哥的意思是等过几年再希望她找个合适的对象,就在家里附近离得不远,我们也能照看,要是离开身边了总是放心不下。只是这孩子有自己的想法。”   “孩子大了都这样,我家那个才十岁呢,现在都有自己的想法了,有小秘密也不和我讲。”对此,宣传部主任深有同感,她笑着宽慰说,“不过我看小沈同志的对象不错,仪表堂堂,人也板正,走路昂首挺胸有精神,你和沈部长也能放心了。再不济还有你们帮忙把关,错不了。”   人家都这样说了,再谦虚下去也不是真的谦虚。华月顺着话来接,“小妹打小就机灵,她做事我们放心。不过这做家长的,谈到婚姻大事,总是会担心孩子吃亏,还是女同志,仔细些才好。”   “是这个理,我现在也有了担忧。”宣传部主任有个女儿,她也是呵护长大,可是随着女儿年纪越发大,她操心的事就更多了,就怕以后谈对象被欺负。   当了母亲的人啊,就有操不完的心,直到两脚一蹬的那天都会挂念着。   “人生在世,总要走这一遭,当年我们的不也是。”华月拿过外套,她上班是穿得一身干练,“我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很多事要忙,得安排好了才能专心工作,老沈那边也是忙得嘞。”   “华主任就是闲不住,我们都在说是学习的劳模。行,那我也去忙了。”   华月出了单位骑自行车回去,脑海里也在想着事,她想,大概率就是这位薛同志,也不知道小妹会怎么安排。   今晚莫非就要上门拜访?有点突然,这样的话,饭菜就需要多做一点了,接待姑爷不能出错,也彰显身家不缺。   她是没有外嫁出去,然后受到婆家的压迫等经验,可这回事听多了也知道不少,无论怎么样,他们娘家这边的态度要摆出来,谁也不能欺负了小妹。   华月一路骑车回家,这个点还没碰上什么人,不过这会儿的沈佑春在家里了,院子里停放一辆新自行车是她的。   “大嫂,你回来啦,看,这都是我买的菜,今晚做这些足够了吗。”沈佑春的心情很不错,眉眼弯弯笑着,就连说话也是很欢乐,像是唱歌了一样。   和之前拿到了不是期待的信的臭脸来比,那是一个天差地别。现在这会儿,满面红光,眼睛亮亮,仔细看的话,沈佑春的嘴唇比以往要红润了一些,唇珠还有细微红肿,越发美了。   华月作为过来人,哪里看不出来是个什么情况。   “足够了。”她走上去看了一眼,何止是够啊,供销社仅有的肉都买回来了吧。   华月见着沈佑春还在傻乐呵,她打趣说,“小妹,这些菜都是你选的?”   “是啊!”沈佑春点头。   见着华月笑而不语,一双“你还在装”的眼神,沈佑春琢磨出了点意思,她也没害羞,诧异的说,“大嫂已经知道啦,什么时候的事?不应该啊,我又没有带回来和你们碰见,还藏得严严实实,大嫂什么时候看见的?”   她还说要给家里人一个惊喜呢,至于是惊喜还是惊吓,那就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了。   “同事看见了和我说,本来我还在猜测是不是,你倒好,一点也不害羞。”华月捏了捏小妹的脸蛋,手感是真让人留恋,同时也很自豪,他们把小妹养得很好,“薛同志什么时候来到的。”   “今天早上刚到呢。大嫂,他好过分的,我回来之前他不和我说有这个打算,我回来一个星期了也不寄信告诉我,偏偏今天来到了才说。大嫂,他这个行为是不是很值得生气。   “沈佑春说起薛储的事来就会话不停。   听着是在埋怨薛储的“不懂事”让她不开心,可沈佑春眉飞色舞的,脸上带着笑意,心里指不定怎么在乐呵。   华月知道她的心口不一,故意顺着来,她板着脸,“你说的不错,既然处对象了怎么能有所隐瞒,这是不信任的表现!这位薛同志的做法并不好,等你大哥回来了,我们再商议商议把你交给他靠谱吗。”   “大嫂,哪里有你说的那么严重,他也不是故意的,事情没有把握能不能办下来薛储也拿不准,他的意思是先和我说了我会担心,要是后面来不了我会失望,他是做得不对,可也是为我好。”沈佑春一听又不乐意了,连忙找补说好话。   薛储没有不靠谱啊,一直都很靠谱的。   只是听见华月笑出了声,沈佑春知道了是故意逗她的,她罕见的脸上一红,扭头过一边,“大嫂太过分了!”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华月努力收起笑意,可嘴角依旧含笑,“他现在落脚在哪里,怎么不带回来家里。”   沈佑春压下热热的耳朵,说起这个,她撅嘴不满,“他在在招待所,等下才过来。我是叫他来家里,可他说不能没有规矩,第一次上门拜访,你们都不在家,我就这样带一个男人回家独处,就算结婚了,可先前也没有来家里提亲,会影响我的名声。你说说他这人,都已经结婚了还讲究这些,是不是傻。”   “这不是傻,是尊重你。”华月却很满意。   她没见过薛储,可是光听着这个做法,华月对薛储的印象就很不错。   沈佑春看了满桌的菜,“可是,我是想让薛储过来下厨的。这样吧大嫂,你先去找大哥玩一玩,等薛储做好了我让他回招待所,等你们回来,他再来。”   这无厘头的安排也就只有她能想得出来,偏偏薛储还同意了,并不介意被当一个下厨工具人使唤,否则也不会买了那么多菜,全是沈佑春爱吃的菜品。   “华月她好笑的说,“哪里有姑爷头一回上门就让他下厨的,以后有的是机会表现,不差这次。我来做,就几个菜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你去告诉薛储六点半来,你回来顺便带酱油。”   “好吧,那我就去和薛储说一声,真是辛苦我最最最最亲爱的大嫂了。”沈佑春抱住了华月的手臂撒娇。   华月笑着说,“快去吧。早点回来啊,要是等你大哥他们回到家知道这件事,你还在外面逗留,我可帮不了你。”   “好嘞!”   *   薛储已经换了身衣服站在招待所门口等着了。   看见沈佑春过来,他沉默寡言的脸色浮现了笑意,先一步朝她走去。   “薛储,我大嫂回来了,她说你六点半再过去,晚餐不用你来做。”沈佑春笑着昂头看他,“我要去买酱油,然后回家帮忙,我警告你啊,今晚我重在参与的饭菜,你一定要全都给我吃完!”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影响不好,沈佑春都能挂在他身上,或者戳着他的胸口,薛储长得高,力气大,沈佑春最喜欢的就是勾着他的脖子,被他抱起来坐在他的小臂上,视线都宽了很多。   “我知道了,会吃的。”薛储认真点头,温柔目光一直看着她,还能看见她那清澈的双眸里满是自己的身影。   沈佑春就喜欢折腾他,“你还要猜出来,我都动手做了什么,猜对了有奖,猜错了,就有大大的惩罚,也不准拒绝。”   薛储和她一起去买酱油,“那我可以现在就开始思考要什么奖励了吗。”   沈佑春很自信,“当然可以,不过你也就只能想想啦,我可不信你能猜得出来。”   “猜得出,味道很特别。”薛储说得格外坚定。   沈佑春立即不爽了,“你在说我的厨艺不好?!”   “没有,是厨艺很好的意思。对我来说,岁岁做的饭菜,总是有特别的味道。”薛储摇头,小心护着她走路以免撞到。   沈佑春好奇一问,“咳,是什么味道?”   饭菜不都是香味吗,或者烧焦糊掉,平常都能闻到,这能有什么特别的。   薛储弯着唇角,“心暖的味道。”   还有一种,缩在阴暗潮湿角落里的毒蘑菇,忽然享受到了阳光的明媚温暖,快要腐烂的尸体,也暖暖的活了过来。   “薛储,你这是吃太烫了,给烫到的吧,还心暖的味道,你变了。”沈佑春白了他一眼,这话是怎么说得出口的。   薛储笑而不语,她当然不会知道这种感觉,不过他也不想她知道。   在此过去之前,那并不是什么值得提起的事,只要她的世界永远鲜活就好。   夕阳拉长了两人的影子远去,互相纠缠不分。 第12章   沈二哥沈佑良是和妻子宣雩一起回来,两人长得好看,沈佑良看着文质彬彬,很是邻家温柔哥哥的类型。   因为日夜要做实验用眼睛厉害,他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更加斯文了,嘴角挂着温柔笑意,眼神给人很友善的亲和力,而宣雩则是面容冷清,眉眼英气,刚毅果断的类型,而且她的身姿挺拔如一名军人,可站在沈佑良身边,好似冬日遇见了暖阳,她的眉梢带有笑意,锐利目光柔和。   两个人的感情之路,说起来也是一桩往事。   宣雩确实是军人出身,后面因为沈佑良的研究项目比较特殊,她被调回来了负责沈佑良的安全,还有保护资料。   一来二去,她看上了沈佑良,而沈佑良知道自己的这副面皮挺受女同志欢迎,可还是第一次被女同志一本正经的问他要不要处对象,好似一把出鞘的宝剑,快狠准破开他的想法跟着走。   当时的沈佑良脸红成猴屁股,点头同意了,因为他心里对宣雩也有好感,如果没有的话,都会直接拒绝。   回到家里,沈佑良推了推眼镜,看见了里面一道熟悉的身影,他的眼眶一热,温柔的声音带上了沙哑,“岁岁。”   感知到丈夫的情绪,宣雩在旁边拍了拍他的手臂安慰,自然,看见了沈佑春飞奔出来,她也是眉眼一弯笑着。   “二哥,二嫂!”   听到声音,沈佑春放下碗筷,兴奋跑出去,那么大年纪了,她当然不会扑到哥哥身上,而是扑进了宣雩怀里。   宣雩每天都有高度训练,力气足够,脚步连动都没有,张开手稳稳接住了沈佑春,臂弯还有肌肉的痕迹。   “二嫂,我好想你啊,天天都在想,想得睡不着,人都瘦了。”沈佑春一上来就是好话哄,可说着说,她的眼泪就流,埋首在宣雩怀里,呜呜的哭好不可怜,眼眶红红,鼻子红红,像只小兔子。   宣雩也心疼她,将人抱得很紧,轻柔的拍着沈佑春后背,当成了小孩子哄,“好了不哭了,再哭的话,我们家最漂亮的姑娘就要成为小花猫了。”   并非爱屋及乌,她是真心实意喜欢沈佑春这个妹妹,即使被家里养得娇气了些,可这里面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宣雩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坏事,女孩子性格霸道自私一些反而能保护好自己。   再说了,他们能够护着小妹。只是没想着了小人的道,沈佑良也被关起来谁都不能见,被审问,人瘦得只剩皮包骨,小妹只能下乡躲避,不过她有在偷偷安排到了云里村,那边有宣家的人,会在暗中帮忙照顾几分。   “我才没有哭呢,二嫂看错了,只是风吹沙子进入了眼睛。”沈佑春嘴硬,还好面子,宣雩笑了笑没有戳穿她。   沈佑春小时候真的是哭包,娇气得不行,性子急也霸道,这都是被宠坏的,兄长嫂嫂怜惜她,要星星不要月亮,但她又会撒娇啊,做错了事一撒娇,谁舍得罚。   最后家里人看她很臭美,只能用“女孩子哭太多的话容易变不好看”来糊弄住,小小的沈佑春一听会不好看,就把这话记得特别清楚,很少会哭鼻子。   就算是哭,也只会夜里躲在被窝偷偷哭,可不会让别人看见。谁要是说她哭了,那就是踩了猫尾巴炸毛。   沈佑良摘下眼镜擦掉泪水,他温柔笑着,晃了晃手里袋子,很是慈爱的目光,“岁岁,看,二哥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他不怎么会哄孩子,以前带妹妹的时候琢磨出了一个道理,买礼物给肯定管用。   别   人或许还能坚持不买,可沈佑良不行,只要妹妹瘪着嘴角想哭,他立马缴械投降,根本说不出一句严厉的话来教育。   沈佑春离开了二嫂香香的怀抱,双手接过袋子抱着,她刚流过眼泪,双眸本就明亮,这会儿还有一层水光,笑起来好像是揉了稀碎的星辰,格外好看,“谢谢二哥,我最喜欢二哥了!”   “你们听听,你们听听,前头还说最喜欢大哥,也不过就是几分钟的事,现在又变成最喜欢二哥了。”   沈佑忠走出来,双手背在身后,故意板着脸说,“小沈同志,你这个不坚定容易动摇的思想是错误的,要严格改正。”   华月也走出来,横了他一眼,就装吧,就看看能说得了几句。   “那又怎么了,你们都是并列第一的最喜欢,谁还规定最喜欢就只能有一个了。”沈佑春轻哼了声才不上当。   “回来到了,累不累,家里煲了汤,先进去喝一碗暖暖身子。”华月将手里的一块布挂在屋檐下的绳子上晾晒,笑看他们,“汤还是小妹亲手煲的,她说这是爱心汤,今晚谁要是喝不到两碗她就要生气的。”   宣雩接过大嫂手里的凳子,斜睨了眼沈佑春,好笑的说,“那么凶的啊,不过小沈同志,这汤你确定全程是你自己煲的?”   “那是当然!”沈佑春才不心虚,“你们闻闻,空气里的味道是不是很香,显而易见,我煲的汤绝对好喝!”   沈佑良也是一笑,“还真是,今晚有口福了。”   几人拿着东西进去放好,还算宽敞的客厅,随着家里人多了,几个都是大人的走动好像拥挤了,可是欢声笑语的很温馨   “今晚有客人?”宣雩发现饭桌上多了一副碗筷,可现在就五个人。   沈佑良一看,也是好奇问,“是谁?”   他知道家里的习惯,自家好不容易团圆了,是不会在这一天有外人作客打扰的,而碗筷的位置是放在了小妹身边,因为他们家的位置是固定的不变,要是客人来的话就会用另外一张桌子,很显然是和小妹亲近的人。   所以沈佑良问出来后,他的视线落在了沈佑春身上。   这件事沈佑忠先一步回来已经知道了,他也看了眼沈佑春,坐在了沙发上,“是有客人来。不过这个客人是谁,还是让小妹说吧,我们不好就解释。”   “是这个理没错,小妹来说最好。”华月赞同点头。   沈佑春:“”   对上二哥二嫂的视线,她一阵心虚和紧张。   “二哥二嫂,你们先坐,来,喝一杯茶暖暖身子,缓解疲劳,你看你们累得都有了黑眼圈。”   沈佑春很殷勤,拉着他们坐下来,然后又倒了一杯茶放在面前。   沈佑良和宣雩互看了一眼,能让小妹那么紧张的,看来这个客人很特殊了。   沈佑春对着手指,笑眯眯的说,“咳,是这样的,跟你们说一件大喜事,我们家要多一位新成员了。”   这话听得误导性极强,老二夫妻下意识以为是大嫂怀上了,可转念一想也不像,如果有的话他们早就知道了,且也不是刚才的说话方式,很显然不是,问题依旧是在沈佑春身上。   沈佑良推了推眼镜,耐心很好的接话,“家里有新成员是一件好事,人多才热闹,冷冷清清的就不是家了。不过这个新成员是谁,我们怎么没有看到?”   “他等下就来了。”沈佑春戴着手表,她看了眼时间,说好六点半,薛储还真的就在六点半准时敲门。   大家都听到了敲门声,而沈佑春立马高兴起来,撒开脚丫就跑出去。   老二夫妻面面相觑,不解的看向大哥大嫂,沈佑忠淡定的喝了一口茶,“待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嗯,很快还真知道了。沈佑春拉着一个男同志进来,两人手牵手好不亲密,是什么关系一眼就能看出来。   老二夫妻的呼吸一窒,心想,得亏他们只是端起茶杯没有喝,要不然会当场表演一个失态的喷出来。   好不容易一家团圆,家里养的娇花就被外人连盆带花端走了,搁在谁身上忽然知道这个消息都难以接受。   “大哥大嫂,二哥二嫂,这是我对象薛储。咳咳,也不能说是对象,我们在云里村的时候已经结婚了。”沈佑春介绍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到底还是心虚。   薛储捏了捏她的手心,他松开了牵着沈佑春的手,放下手里提的两大袋包裹,眉目清正,规规矩矩的说,“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好,我是薛储,岁岁的对象。那么久了才上门拜访是我的疏忽造成,我们是在云里村结婚了,不过还没有正式拜访过长辈,我们的婚礼也普通,让岁岁受委屈了这是我的错,你们放心,后面的结婚流程,我会和两位兄长和嫂子商议,绝对不会让岁岁再受半点委屈。”   错也不是他的错,就算能有介绍信回来曲城,也联系不上被关起来的他们,甚至还会牵连上麻烦,这也是在沈佑春下乡期间,他们不会联系她的原因了,这是一种保护。   但理是这个理,作为被拐走妹妹的这边,他们第一时间肯定是愤怒的,但又因为薛储的态度不错,这份怒火又熄灭了,作为一个男人,要是站在女人背后没有担当,那么永远都不是可以嫁良人。   “”沈佑良再次推了推眼镜,镜片背后温柔的眼睛变得犀利起来,他半眯着眼看向薛储,见到薛储不卑不亢的回应,沈佑良心里满意了一点,眼神不畏缩不躲避,起码不是一个软蛋子。   沈佑良只是看着温煦无害,可该有的心计和手段并不少,要不然的话,他们早就在这场风波里死了。   能够活下来,并且借着这股“洗牌”的东风步步高升的人,怎么可能不精明。   气氛一下子安静下来,关于薛储提出的商议,他们并没有接话,态度不明。   这是在薛储的预料之内,完全能够理解,如果是他的女儿将来要嫁人了,他的心情绝对不会好任何一点。   现在是属于交锋,而他会和岁岁在一起这个决心并不会因为任何事动摇。   男人对男人有本质上的了解,靠不靠谱,起码在一照面上能看得出来七七八八。见薛储散发的强烈气息,沈佑忠和沈佑良缓了缓脸色,心里还算认可的,故而沈佑忠给了妻子一个眼神。   “先吃饭,等下饭菜就凉了,等吃饱了再好好聊。”作为长嫂,华月笑着站起来,“你看你,人来了就好,还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家里什么都不缺。”   薛储知道,他过了第一关,“这是应该的。”   有这个话作为开头,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起来,而大多是沈佑忠兄弟两在问,薛储老老实实照说。   既然想要娶人家捧在手心里宠爱的妹妹,他当然不会有隐瞒。如果一个男人在面对心爱女人的长辈面前连坦诚相待都做不到的话,用谎言编织出来的虚假感情,将来是走不远的。   他要和他的岁岁长长久久。   见没她什么事了,沈佑春抚着胸口,暗暗松了一口气,刚刚的紧张氛围真是吓死她了。   平常再惯着都没事,可事关婚姻大事,她还是会听话的,所以并不会为薛储讲话。   哥哥他们不是故意刁难,或者设高门槛,要是连她的哥哥都搞不定,就是没有娶她的本事,那她还嫁给他做什么。   几人落座,沈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只要不在咀嚼饭菜的时候说话就行,这个基本的礼貌要有。   而沟通也是能看出一个人是什么水准的有效方式之一。   起码在饭后,沈家两兄弟对薛储的态度算得上是和颜悦色,把妹妹交给他,他们是满意的。   他们相信自己的妹妹不会忽然眼瘸看上一个差劲的男人,可保不准会有脑子突然抽风的情况出现。   这事他们见过太多了,有的女同志因为男人的几句花言巧语就被哄得晕头转向,沉浸在“爱情”里无法自拔,这部分人最后都会被辜负会吃亏,男人讲情话是最没有成本的勾搭女同志的方式。   是不能绝对的说结果就没有好的,或许会有,可过于稀少,有的人就愿意飞蛾扑火,心甘情愿去博这个可能性。   可他们不允许自己的妹妹成为这样的人,他们呵护了十几二十年的妹妹,给她最好的一切,不缺爱,不缺钱,什么都不缺,可不是让她过习惯了好日子,脑子抽风想要去体验苦日子的。 第13章   等一杯茶喝完了,沈佑忠作为大哥,话题又拐到了最开始提及的事。   他只是问,“婚礼的事不着急。你这次过来曲城要住多久?两天,五天,还是十天?等回去之后又如何。”   实际上也是在说两个人的差距大,就算他们觉得薛储还行,配得上小妹,可是,这并不足以让他们同意把小妹交给薛储,摆在面前的问题就是,薛储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收入。   他们是可以安排,薛储也可以住在家里,可这也仅仅是因为,他们心疼小妹,也舍不得小妹离开身边,并不是真的想要帮薛储。   况且,薛储自己连爬上来的契机都没有,他们也不会帮。一点能力都没有只能依靠女人,这样的人等日后真有机会起来了,成为白眼狼的概率很大。   就算他们能护着小妹,可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既然现在能防着,又何必埋下未来也许会出现的事态。   薛储知道他们的担心,人之常情的事,心里也不会敏感,如实说,“我这次过来就不回去了,工作的事已经安排好,只是住的地方还需要再找,如果找不到的话暂时就先住在运输大队。”   “运输大队?你在里面找了什么工作?”这回是沈佑忠诧异了。   其他人也是惊讶,而沈佑春也不啃苹果了,她暗暗瞪了薛储几眼,在说“这么大个事你居然敢瞒我,等下你死定了”的意思,作为枕边人,薛储会意,也看了她一眼,眼眸温柔带着安抚。   他解释说,“家里有个认识的长辈,对方欠下了薛家一个恩情,我用恩情和他换了一个来曲城工作的机会。恰好,他就在曲城的运输大队,而运输大队里有个司机在送货途中遭到抢劫,被捅几刀废了,现在缺司机,这个工作机会落在了我这里,后面会在运输大队当货车司机,跑长途的。我在云里村忙了好几天就是在奔波这件事,已经落实了,明天就能去报到。”   现在世道还很乱,各地说严格,可也只是城里好管理,开货车跑长途的话走过的路很偏僻,荒郊野岭的,跑出来几波人抢劫也没人知道,这已经是普遍的现象了,胆子不够大的,也不是谁都敢去开,会容易没命。   不过货车司机的工资高,福利好,而且把货物运送外地,只要自己有货,还可以私下里倒弄赚一波钱,几乎所有人都在这样弄,都有这个机会了,也是争破头抢到的工作,又怎么可能不盯着这个收入,就说每次来往不同的地方,收集到的物资都能很丰富了,日子过得要比其他人好上不少。   而沈佑春更气了,她咬着苹果咔咔响,这件事,薛储也没有和她说起过,而且有那么好的机会以前居然不用!   虽然她那时候也没法回曲城,回来了那不就是羊入虎口,可这不代表着,她就高兴薛储居然瞒着她。要是她事先知道了,也就没有在忽然接到可以回城的消息之后,她面临要将薛储抛弃,而纠结一个晚上的困扰了。   可现在也不好质问出口,等私下里只有他们两个了,看她怎么臭骂一顿。   沈佑忠缓了脸色,眉上带有笑意,小妹没有看错人,做事有章程,稳扎稳打,而不是冲动冒失,是个可靠的。   这样的人,他很欣赏,只要给机会,日后肯定不会只是一个区区的货车司机,会走得更远。   既然如此,那他且先看着,若是可以了,他不介意送一场东风造化。   “货车司机啊,也是一个好工作,好好干,扛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不是问题。”沈佑忠点头,他同意了他们的事,“住的地方也不用找了,既然你们已经结婚,你是我们沈家的姑爷,怎么说也是沈家人了。家里不挤,能住得开,你就在家里安心住着,熟悉环境,专心上班才是正经事。”   沈佑良听着大哥点头了,他推了推眼镜,面上带有笑意,恢复成了温和面孔。   “大哥,这不妥。”薛储是高兴得到了认同,可还是摇头拒绝了。   沈佑良板着脸,“怎么,你是好面子,担心被嘲笑是来吃软饭的?”   “不是。”薛储摇头,他看向了沈佑春,见她吃着脸颊鼓鼓,眼睛亮亮,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柔和下来,说话温柔了,“我不想让别人说了岁岁的闲话。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安排好一切的。”   他自己肯定心急,可是都走到了这一步,他不介意再等等,起码他自己要先安顿好了才能提其他的事。   沈佑忠这回是真心实意的笑了,“行,我们就等你上门来提亲。”   薛储很感激,“谢谢大哥。”   他本身就不喜欢嘴上说很多承诺的话,现在也不会说漂亮话,可是他会用行动证明,把岁岁交给他是值得的。   沈佑春也悄悄松了一口气,她才不会去承认是在担心薛储会被大哥他们赶出去,反正现在的结果是好的就行了。   既然得到了认可,后面的聊天也不会再那么紧绷,随便聊些家常,不知不觉时间过去,外面已经天黑了。   薛储提出了辞行,沈佑春站起来,“我送你。”   “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今天的时间匆忙了些,改天我再上门拜访。”薛储被沈佑春推着后背走,他笑了笑,摸着她的头发,离开前也回头看向了沈佑忠他们道别。   两人出了外面院子,沈佑春立马拉下脸来,伸手就去掐薛储腰上的肉,效果不大,可她就是要发泄。   “好你个薛储,居然什么都瞒着我。”沈佑春是咬牙切齿,不爽的她重重冷哼一声,把头扭过一边,还抱着双手。   这是在沈家,家里还有大哥他们盯着,薛储也不可能像在云里村的家里一样关起门来亲密一些没事,他只能弯下腰,戳了戳沈佑春的脸颊,深邃的眼睛带笑,“真的生气了?我也没想要隐瞒你,本来我也是计划着要出去上班稳定下来,可还没有提上议程你就先回来了,我也就顺势过来。”   他知道沈佑春吃不了苦,当初下乡的时候会盯上他,很大程度就是为了让他帮忙干活,薛储心里门清,可是他心甘情愿上钩,甚至是庆幸沈佑春看上的人是他,而不是别人。   “没有和你提是担心事情生变,到时候让你想太多,确定落实了我会和你讲的。”薛储不做没有把握的事,可计划是赶不上变化的,他总要多想几条路。   沈佑春又不笨,她想到了这点,可不妨碍她借题发挥,反正就是生气。   “给。”见她还是不开心,薛储把存折塞进了沈佑春的手里,“一直都是你拿习惯了,我拿着反而心里不踏实。”   结婚之后,他早就将家底都交给了沈佑春,不过沈佑春离开的时候留下来了,并没有取走。   钱是哄女孩子的最佳方式,沈佑春现在是不缺,可谁会嫌钱多呢。   她打开来看,沈佑春惊讶了,比她回来之前多了不少,“你哪来的钱?”   薛储贴在她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沈佑春瞪大了眼睛,反应过来,她一个拳头捶在了薛储的胸口,还不忘压低声音,“你个大木头,你就敢这样带上火车一路过来,要是弄丢了怎么办。”   不知道还好,现在知道了有,要是真弄丢了一小块,她夜里都能整宿睡不着觉。   “不会。”薛储说得很笃定,人都是欺软怕硬,他的个头体型往前一站,小偷都不敢近身了。   薛储低低笑了声,“天晚了,回去吧,我自己回招待所。”   “嗯嗯,你快点走吧。”沈佑春现在就想回去拆包裹,没有一点分别的不舍。   薛储看得牙痒痒,见着大哥他们没有看出来,他站着没动,目光灼灼的盯着沈佑春,眸色很深。   “你胆子真是大,也不怕我大哥二哥看见了冲出来打你。”沈佑春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嗔怒了一眼。   她心虚的左看右看,还回头看了一眼,踮起脚飞快在薛储的脸颊上亲了一下,她自己的脸颊也热了起来,推着薛储的后背,不耐烦说,“好了好了,你赶紧回去,真是啰嗦。”   在云里村的时候她   是挺大胆的,关起门来没人看见,有事没事就对薛储上下其手故意逗他,可是现在回到了家里,她还是害怕会被家里人看见的。   薛储摸了摸她的脑袋,眉眼带着笑意,转身走进了巷子里离开。   沈佑春探头看了一会儿,她关上门,拍了拍热乎乎的脸颊,想着包裹里的东西,欢欢喜喜回去了。   见到她这样,华月笑着说,“人走了。”   “嗯嗯!”沈佑春伸了个懒腰,“哎呀,有点困了,大哥大嫂,还有二哥二嫂,你们今天忙了一天也累了,赶紧睡觉吧,特别是二哥二嫂,难得休息。”   华月也说,“是啊,二弟,弟妹,热水已经有了,房间我也收拾好了,你们就先洗个澡睡一觉,一圈人都忙瘦了。”   “也好。”沈佑良点头。   和兄长嫂嫂们打了招呼,沈佑春钻回了房间,关上门,迫不及待打开薛储今天让她先带回来的小包裹。   几件衣服中间裹着一个还挺大的木盒子,有两成,她打开第一层,两排整整齐齐金灿灿的金条有点晃眼睛,沈佑春合起来,眼睛眨呀眨,缓了缓,然后又打开,兴奋的不行。   她挨个摸了摸,拉开第二层,全都是金首饰,摆在中间的是一个镂空金丝凤钗,特别精美漂亮,彰显着奢侈与贵气,看着就不像是一般人能用的。   沈佑春一眼就喜欢上了,她小心的拿起凤钗,栩栩如生,真似一只金凤凰展翅要飞走。   她拿在头上比划比划,虽然不能戴,可看着也高兴啊。   沈佑春看够了,她把东西全都收回去放好,心里有点疑惑,她的家境也不差,有点见识的,这些应该不是普通工艺制作,倒像是以前宫里的东西。   所以薛储就是一个云里村的普通人,他怎么会有,而且还是那么多,保存的很完好,没有磨损痕迹,这就证明,不是在以前趁乱偷拿,而是本来就有的。   不过沈佑春只是好奇的想了一下,她就抛掷脑后了,没有再去思考这个问题,管他是怎么有的,反正现在是她的了!   翌日,沈佑春的笑容在踏入百货商城的那一刻,瞬间消失了,唉声叹气。 。。“哎”   文夏一脸不解,“佑春,你为什么叹气啊,不开心吗?”   “你不懂的。”沈佑春摇了摇头。   难道要她说是因为需要早起上班?这话要是说出来,那她可不得被口水喷死。   现在一个工作岗位多难求啊,工作还是可以继承的,她有班上还敢嫌弃,要是被有心人抓住这点不放的话,她就是思想有问题,奢侈享乐作风。   在外面谨言慎行,沈佑春还是知道的。   “哎呀,不要想那么多。今天天气好,出太阳了,今晚下班去我家呀,上次说好的要做新裙子。”文夏还惦记着这件事。   “行。”沈佑春既然答应了,也不会反悔。   得了肯定回答,文夏很高兴。   不过真的到了下班时间,这个约定无法进行了,因为沈佑春要去对货,新来了一批洋货,她需要去检查。   什么时间来不好,偏偏刚好卡在下班点,沈佑春心里一阵烦躁,但是在外面上班,面对同事,她还是挂着笑脸。   “这个放这里,还有这个。”纵然再嫌弃,沈佑春对待工作还是很细心的,她一一对好清单和运送来的货对不对。   等安排好了,沈佑春也得到了仓库管理员的一个大拇指,“沈同志,没想到你不止会俄文,还会德文呢。”   老一辈的对俄文熟悉一些,但是对其他洋文,那是基本上听不懂,更别说什么德文了。他也不知道的,刚才问了沈佑春是哪国的文字才知道。   “哪里哪里,我也只是懂一点皮毛。”沈佑春谦虚的说。   “懂一点也好啊。”   两人说着话,忽然听到了咚一声的动静。   沈佑春也好奇看过去,仓库这边每天一般来来往往确实有不少人,可一般都是来拿货的,并且要有登记手续。   不过现在这个点,也很少会有人来拿货了。   “谁?”仓库管理员走过去,就看见了一个瘸腿老汉走出来,沧桑的脸上是憨厚笑意。   管理员一看是他,也没在意,“卢老汉,你怎么在这里?”   卢老汉手里还拿着扫把,他年纪挺大了,佝偻着背,“刚才,我在外面扫地,好像看见了一只老鼠,我就进来看看。”   沈佑春看了他一眼,同样没有多在意。   她知道这个卢老汉,是个可怜人,孩子全都死光了,自己还一身病。   “仓库在后面就是不好,容易招老鼠。”管理员没有多想。   他看向沈佑春,“沈同志,你对货都记好了吗。”   沈佑春点头,“可以了,没有问题。”   “行,那就下班了。”管理员让他们出去,他也关上了门锁好,“卢老汉,你也赶紧下班吧,这个点了,肚子饿得慌。”   “诶好。”卢老汉点头,他转身离开之际余光看了眼紧锁的仓库门。   “沈同志,明天见。”   “明天见。”   沈佑春和他道别,也急匆匆离开了百货商城。   她出到外面,看见了薛储来接她,沈佑春笑得开心,骑车的事自然是由薛储来做,两人一起回沈家。   而薛储的工作已经落实了,暂时住在运输大队的宿舍,明天就开始上班,而且马上要出一趟短途送货。   两人唠唠叨叨说了一路,夕阳渐渐被夜幕吞噬,天色昏暗了下来。 第14章   时间过得很快,这周日就是中秋节了。   现在的物资虽然匮乏,生活条件也不好,可是在能力范围之内,好不容易的团圆节日,大家还是想要尽力的过好,这也导致了百货商场在这几天很忙碌,进进出出购买货物的人特别多。   沈佑春的工作以往很清闲,几乎没什么人来看,可这几天也跟着一起忙。   因为上二楼的人多了起来,大部分也不是买回去过节,而是婚嫁的大喜事,选择结婚的日子一般都是在节日多。   不过比起其他忙得脚不着地,喊得喉咙冒烟的售货员,她这里依旧轻松不少。   只是沈佑春也没想到,她会在这里碰上了钟继涛,早就把这号人物给望之脑后了,而钟继涛身边今天没跟着他的女儿,也不是他的义妹柯美霞,而是一个皮肤比较黄,且瘦一些不过还挺高的女同志,站在钟继涛身边,两人的气质有些不搭,还有生疏感,但是一起过来买东西,可见关系不普通。   “佑春妹妹。”钟继涛看见沈佑春也诧异了一下,很快就收敛了情绪,扬起笑容来打招呼。   这次他可没有别的想法,真的就是单纯打招呼,喊佑春妹妹也只是因为这样显得两个人的关系还不错,不谈其他的,交好不交恶,永远都是一件好事。他可不想被沈家惦记。   况且,沈佑春已经有对象这件事传开了。那男同志现在在运输大队上班,在沈家来去自如,那就是得到了认可,这让很多蠢蠢欲动的人都暗道可惜,那么好的姻亲,被别人抢先了一步。   “钟同志。”沈佑春点头,称呼上就知道了态度对待他和对待其他人也没什么不同,“你们需要什么,我找出来给你们。”   可没多少可以随意挑选的机会,需要什么就说,售货员会拿出来,等拿出来看了不懂的就问,爱买不买。   钟继涛每次见到沈佑春都会被她惊艳到,今天也是一样,只是他也不敢有其他想法了,大方的说,“这是我对象樊同志,我们即将结婚了,这不是中秋节要到了吗,我们的婚礼也在中秋节,我今天有空就和樊同志出来逛逛,只是女同志喜欢的东西我也不懂,佑春妹妹,可以帮我给樊同志推荐一些吗。”   他身边的樊同志,本来见着沈佑春时瞬间提起来的心,不过在听到钟继涛大方的说她是他的对象,她害羞的低下头,虽然两人是相亲认识,可接触下来后,她是真的喜欢上了钟大哥。   “可以。”沈佑春点头,心里还挺诧异但又不意外,钟继涛要是真喜欢家里那个义妹,也就不会拖那么久了。   不过钟继涛会和樊同志结婚,婚期还那么赶,这完全在沈佑春的意料之外。   她还记得大嫂说过钟继涛之前相看的对象是樊家人,看来就是眼前这位樊晓芳了,初看两人一强一弱,再加上家世不平   等,确实是一个好拿捏的对象。   至于是不是真的好拿捏,那就不一定了,能让自己在最不可能被选择的条件之下让钟继涛答应和她结婚,这就不是一般人。不过沈佑春只是在心里八卦了一下,她也看向了樊同志,“你需要什么。”   “钟大哥送给了我一条红裙子,说是在我们结婚的时候我能穿,也能图个喜庆。”樊晓芳说起这个来,她的脸一红,是羞涩和甜蜜,长那么大还没有男人给她买过东西,在钟继涛递给她的时候,她就深深沦陷了,这个男人,她一定要牢牢抓住,不管是因为喜欢,还是为了以后的好生活。   说着话来,樊晓芳还看了一眼钟继涛,双眸满是依赖和爱慕,这让钟继涛的大男人虚荣心得到了无比满足,樊晓芳这才满意的收回目光,小声的说,“我看见别人穿红裙子是脸白白的,唇红红的,很漂亮,我我也想在和钟大哥结婚的时候和她们一样好看。”   她摸了摸脸颊,是羡慕和期待的,可说出来的不是自己想要,而是为了钟继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甘情愿地花钱。这是樊晓芳在樊家生存摸索出来的道理,不说很有用,可是有效果。   钟继涛挺直了腰背,而且,他也不想在沈佑春面前丢了男子气概,故而笑着说,“晓芳,你不用和她们比,无论你是怎么样的,我都觉得好看。”   男人情话无论真诚与否,樊晓芳听着心里很美,她不会去想钟继涛说这话的背后是为了什么,因为她心里明白钟继涛不怎么看得上她,和她结婚也是着急,而且还有个女儿,可是她不介意,只要结婚了就行,以后的事以后说,而且钟继涛爱面子,在外面也会给她面子,这就足够了。   沈佑春听出来了,她高看了这位樊晓芳一眼,并且表示还挺支持。   作为女同志,要很清楚的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并且要把过上好生活摆在首位,情情爱爱什么的那不过是生活里的点缀,可有可无,男人的感情最不重要,这点上,樊晓芳可比那什么柯美霞聪明多了,而她就欣赏聪明的女人。   口红一楼有,二楼也有,可二楼的是海外品,不需要票,但是价格很贵。就从樊晓芳能够哄得钟继涛来二楼给她买一支昂贵的口红,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手段,沈佑春勾起了笑意,为樊晓芳推荐了适合她的一支口红,还有一盒化妆品,这里摆放有镜子,她好人做到底,指点了樊晓芳怎么化。   樊晓芳长得不丑,五官不错,还是有几分清秀的,只要好好养一段时间,再学会打扮自己,本身长得也高挑,绝对不会差。   现在这会儿她的脸在沈佑春的双手之下,人没有变,可气质上却发生了很大变化,脸上带有妆,唇上抹了口红,樊晓芳不自觉都自信了起来。   而钟继涛在身边看,眼睛都亮了不少,见着樊晓芳变好看了,他心底那因为没得选的遗憾和可惜也消散了不少。   “沈同志,真是太谢谢你了。”樊晓芳很感激,目光也带着交好的讨巧。   她没有将沈佑春当成情敌,两人没有可比性,甚至连在钟家住的那个柯美霞都没有,她很清楚的知道,她要抓住的是钟继涛,其他人没用,只有钟继涛才是她过上好生活的关键。   沈佑春浅浅一笑,“不客气,是确定只要这两样了吗。”   “这些都太贵了。”樊晓芳当然想要,可对于钟继涛这样的人,她不能直接开口说要,而是眼神表现出了渴望,面上还是要摇头拒绝。   樊晓芳将口红推回去,抬头看向了钟继涛,笑容腼腆又害羞,“钟大哥,我们去一楼看吧,这里没有适合我的。”   “怎么不合适了,我看这些都很合适。”钟继涛心里更满意她的懂事了,本来对价格确实心疼,白白花钱买这些玩意儿,可这会儿他只想买下来,“佑春妹妹,这两个都好,我们都要了。”   樊晓芳一听,满眼的震惊还有感动,可还是坚持摇头,“钟大哥上班那么辛苦,我们拿这些钱去买一些肉回来给钟大哥补一补身体才好,我不要紧的。”   换成是别人,沈佑春都懒得看,直接赶走了别碍眼,可是这会儿没其他人来,她也没事做,看得津津有味,就差来一把瓜子嗑。   这位樊同志是有些手段的啊。看来以后的钟家会很精彩了,下班回去了让大嫂跟进一下八卦,她也能听。   “你喜欢就买,家里也不缺一口吃的。好了,不准拒绝,这事就说定了。”钟继涛很满足于成为樊晓芳的天。   他一敲定音,爽快的直接掏钱买下来,是挺肉疼的,可是一见到樊晓芳一脸感动又爱慕,只能依赖他,钟继涛也心甘情愿,再说了,自己的媳妇打扮好看了,他带出去了也有面子不是。   东西到手了,樊晓芳害羞的低下头时,嘴角翘了翘,她跟在钟继涛后面离开前,回头看了眼沈佑春眨了眨眼。   沈佑春差点笑出了声,一物降一物,这话老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她欣赏这位女同志,以后的生活不会差。   接下来也没什么事,偶尔会有人看看,可见着太贵也就离开了,不过口红这个还真比以前卖的多,几乎都是要结婚了,或者谈对象了一起来。   沈佑春看了看没什么货了,她让一个看家居的售货员帮忙看一会儿,她拿着单子去后面仓库补个货。   她做好了登记,去到要找货的区域,对着清单一一拿出来,只是有点多。   卢老汉还在扫地,他见着,走过来说,“小沈同志,我来帮你拿吧。”   “是卢大爷啊,谢谢了,不过我能拿得动。”沈佑春笑着拒绝了。   她一一对着编号,确认没有问题了就在后面打勾,只是对着对着,沈佑春的眉头皱了一下,笔尖停顿住没有再动,看着那些数字,有点不解。   卢老汉拿扫把站在旁边,多看了几眼。   感觉到他的目光,沈佑春抬头,疑惑的问,“卢大爷,你还有事吗。”   “没事没事。小沈同志,你这里要是需要打扫的话就和我说。”卢老汉摇头,憨厚的笑着。   “好的。”沈佑春和不熟悉的人可以友好打招呼,可不喜欢聊太多。   卢老汉拿着扫把离开了仓库。   沈佑春继续看编号,她把其他的翻出来对比了一下,总觉得有奇怪之处。   可是可叫别人帮忙看着时间太久也不好,沈佑春把编号都写下来,然后抱着几个不大的箱子离开了仓库。 第15章   沈佑春就是这样的性格,不惦记还好,要是惦记了一件事,只要没到手或者没搞懂,就会在脑海里一直出现,扰得她脑子不清净。   再加上她还有些强迫症,只要一直有序的事情乱了,浑身不舒服,堪比有毛毛虫爬过全身的难挨,很想抖落,又死活找不到在哪里,可是这里感觉又无处不在,真是烦死了。   下午不算忙,等下班了之后,沈佑春推着自行车回去,好几次差点骑到坑里翻跟头,还是文夏提醒。   今晚的文夏和她走同一条路,因为文夏的小姨的家是走这边,她今天要去她小姨家作客。   本来文夏也是邀请沈佑春一起去玩玩的,不过沈佑春拒绝了,而文夏也没坚持,双方心里知道不会去,这话也不过是客气的说法。   “佑春,你怎么了,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在想什么呢。”文夏骑车在沈佑春旁边,见着沈佑春眉头紧皱,她担心的问,想到了什么,她拉长了声音,小声打趣说,“哦~我知道了,你肯定在想薛同志,应该快回来了吧。”   薛储跑了短途回来后每天都来接沈佑春,文夏自然就碰上了,知道两人是对象关系,她举双手双脚支持,她是有点颜控的,两个浓颜,一个高大帅气,一个明媚动人,站在一起太美好了。   这两天没见薛储来接,听着沈佑春说是去跑长途了,文夏当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样说也只是猜测。   “没什么,哼,谁在想他了,我只是有点头疼。”沈佑春也不会和文夏说实话,这只是她自己喜欢胡思乱想的毛病。   文夏点头相信了,看向远处的傍晚,“也是入秋了,晚风比夏天要来的凉,脑子吹多了不好,是真疼,以后来上班   要多带一件衣服。”   沈佑春胡乱应了一声,到了一个分岔路口,两人道别后,沈佑春回家,没想到看见沈佑良这会儿在家,“二哥,你回来了啊,大哥昨晚还说你这几天都不回来,忙得晚上都没时间睡觉。”   “许诺又来打小报告了。”沈佑良是真忙,之前的高高瘦瘦是身姿修长,现在真的就是瘦了,脸颊没了什么肉,眼底泛着清色,人太过忙碌的时候,眼神是不会明亮的,只有浑浊和暗淡的疲倦。   “我需要的书放在家里了,抽空回来找,只是没有找到。”沈佑良推了推眼镜,他左看右看,轻轻叹息了声。   沈佑春心里嘀咕,怪不得,二哥的袖子挽了起来,她一回家,就见着二哥把家里每个角落都翻了一遍。   “是什么书啊。”她走进去,手里提着一份点心放好。   这是文夏给她的,作为一楼的售货员,文夏经常会有瑕疵品,私下里自己人消化,顺便也给她带了一份。   “算法选集,一本德文书,巴掌大,很小的一本书。”沈佑良说,“你以前有见过。这本书对我现在很重要。”   以他们的家庭,家里有书多并不奇怪,再加上他和沈佑忠的职位缘故,去年动荡的时候那些人进来翻找查看,没有超出范围的书也不会被收走,有的收走了,后面沈家没事,就还了回来。   “这本书啊,我好像有见过,让我想想。”沈佑春抱手,点着脑袋,忽而眼前一亮,“我想起来了,二哥,你等等。”   她急匆匆走回了房间,沈佑良也是满怀期待,跟着走到了门口,不过没有进去,妹妹长大了要避嫌。   这本书还是在沈佑春很小的时候看见了,那时候沈佑良也觉得没什么用了,见着妹妹喜欢就拿给她玩。   沈佑春有点收集癖,她会把很多零碎的小物件都收起来,放在一个箱子里攒好,印象中好像是在这里。   “找到了。”沈佑春翻箱倒柜,在箱子的最底下找出了这本书,封面已经很陈旧,还有她乱涂乱画的痕迹。   她打开,书已经泛黄陈旧了,每一页都写了密密麻麻的数字,绕圈圈的算法,一看就是沈佑良的笔记,他的算数很厉害,说是天才都不为过,沈佑春递给他,“二哥,你看是这本吗。”   “是。”沈佑良接过一看,卸下了凝重的脸色,扬起了笑意,他抬手摸了摸沈佑春的脑袋,“幸好有小妹在,要是真弄丢了,我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办法了。”   “二哥和我客气做什么,只是被我拿来涂涂画画,很花了,你看看还能用吗。”沈佑春摸了摸脸颊,怪不好意思。   年纪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拿着笔,连墙面都画。不过她的画也不是给画得乱七八糟,而是喜欢配图,在空白的地方画几个小人,不会覆盖在那些文字和数字上,就是显得杂乱。   “没事,我能看得懂。”沈佑良的记忆力很好,否则也不会忽然想起来这本书就急匆匆回家找,他只是借着寻找灵感。   “我先回研究院了,你自己乖乖在家,要是肚子饿了就去外面吃。”沈佑良整天待在研究所,花钱的机会很少,所以他身上也不带什么钱,窘迫的只能摸出来一张大团结给沈佑春,还当成小孩子哄,“拿去买糖吃,天黑之前要回家,也不要去偏僻的地方。乖乖的,哥哥去忙了。”   ‘’我现在有钱,发工资了呢,二哥不用给我。‘’沈佑春没要,在单位上班就是这样,她虽然是月底进去,可是算工资的话也会算一个月,发到她手上有二十四块钱,算是高工资了,还有上其他福利,像今天是带回来的点心,也不怪说有个顺口溜“听诊器方向盘,人事干部售货员”都是些香饽饽工作。   “你的工资是你的,二哥给你的也是你的,女孩子家家多买几件衣服。有钱在手才好。”沈佑良还是塞给了她。   自小到大都给习惯了,要他现在不再照顾妹妹了,浑身不自在。   好吧。沈佑春不嫌钱多,开开心心收下,见着沈佑良穿上一件外套要走,她去倒了一杯温水递给他,“二哥先喝一杯水,这点时间还是有吧,你看你的嘴唇都要起皮了,真的是,还说我呢,自己忙起来就不管不顾。那么着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吗?”   “你长大了。”被妹妹关心,沈佑良心里暖暖的,他接过水杯,对自家妹妹,他也没隐瞒,“我们的人在国外理学学先进技术,偷偷传回来了一个关于研究航天技术的方式,可是消息被藏在国内的奸细截获了,现在这个密码条不知道沦落在了什么地方,到我们手上的只有一半,还剩一半,我想破解出来密码这一半,好能快点找回来。”   他们肯定有属于自己内部人知道的暗号,而这个暗号设置一层层很复杂。   “事关重大,你知道就好,不要对别人提及。”沈佑良喝完了一杯水,疲倦的身体得到缓解,人舒服了不少。   他放下杯子,“好了,我要去忙了。你不要想太多,这不是你该担心的事,自己在家,有事就去我,要是我没空,你就找许诺,他是我的助手也代表我。”   “知道啦,二哥再忙也要注意休息。”   沈佑春送他去到门口,等沈佑良走远了,她关上门回去,摸着下巴深思,从包里掏出她做下来的笔记,研究了好一会儿,脑子没搞懂,肚子先饿了。   时间是不知不觉就过去,等发现的时候,外面已经天黑了,而大哥还有大嫂没有回来,这是他们忙起来的常态,沈佑春已经习惯了,她也懒得出去吃,在家随便下了一碗面条,外加一个荷包蛋解决。   “这个放在这里,也不对,那把这个数字减掉?”   夜里,房间还亮灯,沈佑春洗漱之后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笔涂涂改改,还是没有琢磨出门道。   这种和数字做对手的活看来只适合二哥,只是二哥太忙了,她也不好请教添麻烦,又不是三岁小孩了,不知道什么叫懂事。   沈佑春选择了放弃,“算了,明天再说吧。”   她关了灯睡觉,至于大哥他们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   只是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们又不在家了,厨房锅里还热着早餐。   沈佑春吃饱喝足去上班,心里感慨,领导也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忙起来会熬几个通宵,压力无疑是巨大。   明天就是中秋节了,今天要比前几天更忙碌,沈佑春还抽空去帮了其他人,也不是积极,而是她也要假装表现表现,反正不是出苦力,只是动动嘴皮子就能留下好印象,为什么不做呢。   这一忙起来,她也忘记了编号乱的事,等忙好了之后,眼看又到下班时间了,沈佑春一拍额头,这才想起来这事。   “文夏,你先回去吧,我要去仓库一趟,等会儿再回家。”沈佑春想要再去看一次,把所有的编号全都排列记下来,单子上是有,可她发现,有些编号和货不对,在不确定是出错,还是被动手脚之前,她也不好报上去。   因为这是她要负责的工作,在没有把握之前,就冒冒失失跑到领导面前去说一堆乱七七八糟的事,这是很犯了严重,也很低级的错误,递给领导的,不是你的猜想,而是结果。   谁都很忙,没人喜欢听废话。   文夏失落,又问,“需要我去帮你吗。”   “不用,很快就好了。”沈佑春摇头。   现在是夏天,等她记好,天都还亮着,而且是在百货商城里,也不是什么陌生偏僻地方,没什么要紧的。 第16章   沈佑春去到仓库时,管理员丁大叔也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回家,明天就是过节,还恰好碰上休息时间,外嫁的女儿都会回来,他当然是开心的,攒了不少的点心糖果零食,明天正好都拿出来给小孩吃。   丁大叔的子嗣多,还都养活养大了,这几年孩子嫁娶的事频繁,他攒下来的老底也全都要掏空了,女儿和儿子都一样,他尽己所能的给了体面的补贴,老本没有了,可是能够看着孩子成家,他当然是高兴。   再说了,他现在还只是正值中年,也不是多大年纪,精力和力气有的是,还有的是时间慢慢攒老底过生活,以后年纪大离世了也有东西留给后人,算是没浪费   这一生,丁大叔看得通透。   见着沈佑春急匆匆过来,正要上锁的丁大叔回头,乐呵呵笑着,“小沈同志,你这还没下班呢。”   “是要下班的,这不,忽然想到了还有些货没整理好,今天的事今天做好,这规规整整的才能不乱套。明天好能安安心心过节。”沈佑春也是笑着回应。   实话当然不会说,得选个由头,积极工作那是最好的借口。   这不,丁大叔一听,笑容里带着赞赏,“现在的年轻人都勤奋还聪明,比我们那一代细心多了,未来有你们,我们这些老家伙放心的嘞。”   沈佑春很谦虚,正经的说,“丁大叔,您这话就折煞我了,以前多苦多难啊,国家和老百姓能坚持过来,拥有现在的生活,那都是脱离不了你们这一代和往上几代前辈的付出,我们只不过是受了前辈们的托举。”   来当仓库管理员,那也是识字的,丁大叔读过几年书,也习惯沈佑春这文绉绉的话,听着心里很熨帖。   以前是真的难啊,他都四十几岁了,搁几十年前,能活下来就是命硬的。   “越来越好,越来越好。”丁大叔笑眯了眼,他收了钥匙,把锁头放下来,重新打开门,“你进去整理吧,我在这里等你。”   沈佑春是有这个想法,她一个人在的话,要是丢了什么东西,那就是百口莫辩了,可丁大叔也在就不一样了。   只是也到了下班时间,再加上明天过节,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丁大叔大概率也会走得快。   她这才会急忙赶过来拦住,并且先赞扬了一番美德,先将丁大叔高高挂起,后面会主动空出时间来等,就不是她“要挟”的缘故,自己心甘情愿做事,和别人言语威胁,那就是两个情况了。   当然,想法归想法,沈佑春也不会傻到将想法表现在脸上,她面露为难,退一步说,“本来还想赶上时间的,不过没赶上。整理货也不着急,我周一再来弄也行,哪儿能耽误丁大叔下班。”   “工作的事,哪里是耽误,我们都在百货商城上班,那就是组织上的大事。”丁大叔义正言辞,他可是很有思想觉悟的老同志,晚一点回去也没事,后头开会的时候领导没准还赞扬他坚守岗位,能得到劳模荣誉,可很是光荣的事,“小沈同志,快去弄吧,有需要帮忙的就说。那些弯弯道道的洋文我不懂,出力气还是可以的。”   沈佑春一笑,“行,那就麻烦丁大叔了,货不多,我很快的。”   “这有啥麻烦的。”   丁大叔摆了摆手。   沈佑春来到了海外区,她拿出笔记本,一一对上之前的记录,并且把还在仓库里的货物编号全都写下来。   工作场上,别人好说话,她也不能得寸进尺,会影响形象和名声。   沈佑春写下来是觉得奇怪,可也不会在这里研究,记号了之后,她合起钢笔,起身离开了仓库,走出外面,见着丁大叔和卢老汉在聊天。   “丁大叔,我已经弄好了,真是太谢谢你了。”沈佑春礼貌的说,她看向了卢老汉,对方手里拿着月饼,还有一瓶酒,也是下班了,没有拿着扫把在工作,她打招呼,“卢大爷,您这还没回去呢。”   “准备回了。”卢老汉笑着,他年纪上来,有了白发,眼角也是褶皱,晃晃酒瓶,“得了一小瓶酒,我过来问小丁要不要一起喝。”   他爱喝酒,常年的习惯了,鼻子都有些泛红。   “喝,等下我回去做两碟小菜,咱们一起喝。”丁大叔也是个爱喝酒的,每周星期日都会喝上很久。   他婆娘去给儿子带孩子去了,家里太小,就一间房一个小客厅,不过孩子结婚两年后分了房子下来,自己在外面住,现在管着他的婆娘不在家,丁大叔解放了,可不得喝个够。   “那我就先回去了。”沈佑春点头,她离开了仓库,有些心事重重的样。   丁大叔感慨,“小沈同志是真负责。之前我看她娇滴滴的一个女娃,还以为做不来活。”   他是百货商场的老人了,肯定知道沈佑春和上头领导关系好,不过这也只是私下里嘀咕,关系户在现在很普遍,普遍都是接父母班,和领导关系好。   外人可能有意见,可内部都是这个操作,没人会认为不行,已经是规矩了。   “是啊,小沈同志细心,这仓库里海外区的物件都摆放整齐,还是女娃娃细心。”卢老汉顺着话说,眸子朝下垂了垂。   “细心是好事。”   丁大叔去锁好门,卢老汉看了眼沈佑春离开的背影,转过头,目光落在了锁上的仓库门。   丁大叔笑着走回来,“老卢,走,去我家整两个下酒菜。”   “诶好。”   两人有说有笑,一高一矮的离去。   夜深了,沈佑春俯首在书桌前,桌面摆满了很多有各种数字算法的纸,涂涂改改也找不到思路。   沈佑春自小跟着两个哥哥长大,二哥还是一个算法天才,她虽然算不上多聪明,可是耳濡目染之下,她也知道不少。   小时候她和二哥玩游戏,二哥最喜欢给她布置的就是数字解密,只要她能算出来,就能要各种礼物,而她格外臭美,喜欢很多漂亮裙子,发卡,鞋子等等,是解得很困难,可想破头一天可以算出来,很有成就感。   沈佑春将推算出的数字找出来排列好,再一一对上字,她写下了一行字。   ——8月15,12点整,炸   看到推出来的字,她的心头猛跳,即便不知道是对的还是错的,可如果是对的,那不就是今天吗,不,是还差两个小时的今天,现在是晚上十点,只要到了十二点整就是15号。   炸?炸哪里,什么人炸的,怎么炸?   沈佑春没能解开这个,她皱着眉头,翻看桌面上的笔记,可始终算不出来。   只能去找二哥了。   可是现在很晚了,大哥大嫂在接待外宾,两天都没有回来,住在单位那边,双方都被盯着,现在去和他们讲的话也不好行动,甚至还会打草惊蛇。   二哥的研究所离家比较远,她现在骑车过去的话时间不够,但是其他人她无法相信,谁知道有没有藏着接应的奸细,这几年挖出来很多,现在还藏有不少,可能走在身边擦肩而过的就是。   而这个线索是海外来品里找到的,所以极有可能就藏在这批货里面,如果如果炸的是百货商城呢?   可能性太多了,沈佑春的脑子很乱,她掐了掐掌心,疼意让自己冷静下来。   可没时间去思考怎么办了。   沈佑春站起来,拿过外套穿上,将所有资料全都收进军绿色包里,她离开了家,骑上自行车前往方叔叔家。   接近中秋的夜晚不黑,明月高悬很亮,有些人家还点着灯,只是四周巷子很安静,车轮碾压地面发出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传来,显得吓人。   前面有一个小巷口,忽然窜出来一个人,速度很快,直接往她的自行车上撞,措不及防的拦下,沈佑春就算想刹车,脚踩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她连人带车翻下来,手掌撑地擦破了皮,疼得她要飙泪,嘶了一声。   对方熟练,踩着她的手,也将她的脑袋摁在地,不会给对手反击的机会,更何况还是男人和女人的力气差距。   这个操作,让沈佑春气极了,她受不了这个屈辱,咬紧牙根的挣扎。   “别动。”   可是腰上被抵住了一个冷冰冰的家伙,后头是沙哑的声音,他在咬字很重,不太像本地人说话的腔调。   现在也没禁枪,乡下靠山吃饭的村民都有一两把猎枪,城里面的人趁着以前乱的时候藏起来几把也没人知道。   沈佑春不傻,当然知道那是枪,她脸上很慌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厉声问,“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然而没人给她回答,她的嘴巴被捂了一块黄色布,浓烈刺鼻的药味让她一阵眩晕,最后两眼一闭昏迷了。 第17章   夜色浓重,家家户户已经熄了灯,偶有几只夜里才敢出来的流浪猫乱窜,饿得皮包骨,蹲在每个洞口寻找机会逮老鼠。   人都没有吃的年代,街上见不到猫猫狗狗,山里的野兽都被狩猎,它们知道危险,白   日里都是躲起来,等黑夜来临,人类都睡觉了,这才敢冒头找吃的,否则自己就沦为食物。   夜里有只黑猫饿得乱窜,好不容易见着一只老鼠出没,也不知是去挖了那家的洞,和其他瘦瘦小小的老鼠相比,这只老鼠油光发亮,黑猫舔着嘴巴,紧追不舍,抓到了,它就能饱餐一顿。   这一追,老鼠钻进了老鼠洞溜走,黑猫急得乱窜,它越过墙,跳进了低矮的黄土泥房里,听到人类的声音,它竖起耳朵炸毛,立马躲起来,低头嗅着老鼠的味道在找,见了老鼠顺着墙角溜进房子,它也跟进去。   纸糊的窗破破烂烂,一盏油灯放在了陈旧发霉的矮桌面,此时围着三个男人,他们叽里呱啦的说着话,越说越激动。   有个人回头看了眼被丢在角落,绑手绑脚的沈佑春,他手撑桌面,神情也带着愤怒,激动的在反驳。   “八嘎!”   他对面的男人个子不高,听了很愤怒,扬手甩了他这人一巴掌,很用力,这人的头扭到一边,连也迅速红肿,嘴巴里溢出血,他呸了一口唾沫,伴随着血液里,还有一颗根角略黑的蛀牙。   药效过去,沈佑春醒来就听到了这一声小鬼子的鬼语,对方很谨慎,她被捂着眼睛,就算听到什么,看不见环境,那也是没用的,无法留下信息,果然,能当奸细的,都不是愚蠢之辈。   “现在是几点了。”沈佑春不好动,手脚都被绑起来了,幸好是让她靠着墙,而不是斜躺在地上那么难受的姿势。   听见她的声音,三人停下了争执,纷纷看过去,一个弱女人,现在还被困住,没什么反抗能力,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没有得到回答,沈佑春也不着急,她看不见,只能用耳朵分辨声音来源的方向,当然了,这也不过是说话时的下意识习惯,想要寻找对方的眼睛,看不看得见,她没在意,继续说,“你们既然把我抓过来,肯定也猜到了,我已经发现了你们的暗号,担心我解算出秘密,这才把我抓住。你们在计划什么,具体有什么目的,想要在八月十五号,12点整引炸了百货商城,为刚稳定下来的华国制造动荡是吗。”   本来不在意的三人,听到这话,脸色这才凝重起来,刚才打人的那个走过去,他蹲在了沈佑春面前,掐住了沈佑春的下巴,见着沈佑春扭头要躲,他不生气,反而笑了,不过掐住下巴的手也更加用力,捏得沈佑春的脸颊下凹,“你很聪明,还很漂亮,我就欣赏你这样的女人。”   他的中文说得很溜,可是仔细听的话,也能分辨出咬字不同,还有一股大佐腔调。   “你们那屁股大点的地方,能有几个活人,一巴掌都能数得过来,而你就是井底之蛙,见识短浅到我都不想多说。现在因为我的优秀能让你见见世面,你是不是应该要跪下来感激涕零才对。”沈佑春咧开嘴,一点也不怕激怒到小鬼子,即便是阶下囚,还被捆绑,她依旧是高傲的沈佑春,趾高气昂的气势足以蔑视妄图居高临下的人。   这小鬼子还没有生气,另外一个就是一阵阵的八嘎声响起,阴恻恻的说,“井藤,还有二十分钟,我们的任务就完成了,你留着这个女人做什么,赶紧解决了,我们也好趁夜离开回岛国。”   “不急不急,我就喜欢性子辣的女人。”井藤猥琐的笑着,他是生气沈佑春的话,也决定了先玩够再杀,不过在此之前,他还乐意打击一下这个女人的傲气,“你说错了,我们要炸的不是百货商城。你是很聪明,可惜,你们华国有句话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我们花费力气混进来,可不是炸一个没用的地方。华国正在崛起,全世界都看着,你说说,要是死了几个外来宾,全世界会不会嘲笑,哈哈哈哈。”   他为他们岛国即将到来的胜利而猖獗大笑,他是优秀的岛国军人,以前羞辱性的惨败投降让他给很受辱,这次肩负重任要来摧毁华国的建交之路,他潜伏很久了,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今晚过后要回去被天皇褒奖,他就是帝国的英雄,会受敬仰。   “什么!你们是想炸外使馆!”沈佑春的脸色巨变,挣扎要起来,却又被井藤推翻倒地,而井藤见她这个恐慌的反应,就是满意的大笑,沈佑春还是不敢相信,疯狂的摇头,“这不可能!外使馆保卫严格,进出的人都会被检查,外人根本不可能进去,你们没有本事炸了外使馆,这只是你靠做梦才做到的事!三十年前的八月十五你们战败投降,三十年后的今天同样是八月十五,你们的阴谋诡计更不可能会成功!”   这个事实戳到了井藤的愤怒点,他抓着沈佑春的头发,摁着脑袋往墙上砸,因为过于用力拉扯,沈佑春的头皮很疼,墙不算硬,可她也晕乎乎的了。   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很恐怖,井藤还甩了一巴掌在沈佑春脸上,沈佑春的脸疼得火辣辣,她呸了一声,而井藤再次抓着沈有春头靠近,阴笑连连,“保卫严格又如何,外使馆里有我们的人,我们里应外合,你们就等死吧。”   “你撒谎!外使馆根本不可能有你们的人,我们早就排查了一遍奸细是谁。”沈佑春有着一闪而过的慌乱,可很快又坚定起来,骨子里的倔强和不服输,让井藤恨极了,他恨的不止是沈佑春,而是千千万万的华国人,都是硬骨头。   三十年前的今天,帝国战败回去之后,他的父亲,一个为帝国效忠的伟大军人,因为战败了,无脸面对天皇,回到家切腹自尽,他只能看着父亲死亡,从那以后起他就发誓,一定会洗刷这份耻辱!   井藤已经将沈佑春看成了是死人,他很放心的说出来,“我知道你们排查了,可没用的,外使馆里武官的情人是我们的人,就连参赞也有,你们这些愚蠢的华国人,对付自己人是很厉害,对付外敌,简直就是毫无能力,还说什么以礼交国,简直是可笑之极。今夜过后,华国将重新是岛国的所有物。”   “井藤,够了,不要多生事端,赶紧杀了走人。”另外一个低声呵斥。   他不满井藤很久了,性格傲慢又愚蠢,整添喜欢将井藤家过去的荣誉挂在嘴边,简直就是脑子有病,可任务计划由井藤负责,他不得不听。   如果,如果井藤死在这里,等他回去之后就说是华国人杀的,为了完成任务死了,所有的奖赏全都是他一个人这样想着,他看着井藤的背影的眼里渐渐攀升起了杀意,比起两个人离开,一个人行动的目标显然更小更安全。   “怕什么。等看了爆炸再回去,这么美的女人,就这样杀了可惜,我先爽爽。”井藤松开抓着沈佑春头发的手,他站起来,**着解开裤子,为了潜伏,为了任务,他很久没有痛快玩女人了。   在一旁没说话的另一人,见着井藤朝沈佑春深处魔抓,他呼吸急促,犹豫再三还是冲过去挡在了井藤面前,害怕是害怕,可他还是坚定说,“井藤君,我的孙子呢,你说只要我给你们传消息,事成了,就把我的孙子还给我,现在我要见我的孙子。”   卢老汉。沈佑春听到这个声音,心里是尘埃落定,并没有多意外,她早就怀疑了卢老汉的奇怪行为。 ⑧ ○ 電 孑 書 w W W . T X t ○ 2. c o m   “蠢货,还等你的孙子,你孙子早死了。”好事被打扰,井藤抓着卢老汉的衣服提起来,说着残忍的话,可是笑容很得意,“你个老不死的东西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我把他用一根棍子从他**穿进去,放在架子上用大火烤,等烤到一层皮熟了,然后再把他剖开肚子”   “畜生!你个畜生不得好死!”   他的话还没说完,卢老汉已经发疯了,他知道这小鬼子不会说谎,以前也是这样虐杀的华国人,卢老汉浑浊的眸子里都是泪水,还有赤红的恨意。   他咬了一口在井藤的手上,很用力,已经流了很多血,在井藤将他丢开时,虎口位置已经被卢老   汉咬掉了一块肉,鲜血淋漓,还见了森森白骨。   井藤很生气,掏出枪给了卢老汉一枪,惊得躲在角落里的猫吓得尾巴都直了,叼着好不容易抓到的猫,窜上了围墙就跑进了漆黑的草丛。   卢老汉被子弹打穿了脑袋,洞口涓涓细流是鲜红的血,他死的时候瞪大了眼睛,望着沈佑春的方向,眼角都是泪水,他的身体抽搐了一会儿,想说话,可说不出来,彻底断了气。   井藤捂着流血不停的伤口,气到失去理智,咒骂了几声,又对着井藤的尸体打了几枪,然后对准沈佑春。   只是在他开枪之前,他就先被外面打进来的子弹打穿了手臂,井藤面色骇然,知道是暴露了行踪,两人转身就跑,跳窗翻墙出去,见有人从外面进来,他们立马分开逃,井藤逃的方向就是刚才黑猫逃走的方向。   他跳起来,双手抓住了墙,再跳上去踩在上面,然后纵身一跃落地。   在要逃进林子的时候却被忽然窜出来的薛储摁在地上,他的膝盖压住井藤的后背,只见骨头断裂的咔嚓了一声,薛储快狠准的折断了井藤两只手的手腕,枪落地,井藤痛得惨叫连连。   薛储捡起枪,抵着井藤的额头,将他拎起来,带回去给了将这里包围起来的军人看管,就是急急忙忙冲了进去,目光四处寻找沈佑春在什么地方。   而宣雩已经进去了,她蹲在沈佑春面前,解开了绳子还有眼布,看着沈佑春红肿的脸,还有擦伤,头发零散,手腕是绳子陷入皮肤的勒痕,娇养长大的小姑娘何时这么狼狈了,宣雩把她扶起来,而被捆绑太久,沈佑春的手脚发麻没力气站着,只能靠在宣雩的怀里。   宣雩的眼眶一热,几乎要落泪,“辛苦了,很疼吧。”   “是有点疼,不过没没事”沈佑春的脸是肿的,说话时很疼,口齿不清。   她靠在宣雩的肩膀,看见一脸着急进来的薛储,两人的视线对上,沈佑春的神情顿了顿,眼眶一热,在蓄泪了。   “岁岁。”   薛储的心都在发颤吃了,连眨眼睛都不敢,紧紧盯着她,走上来。   “你们先聊,我去处理事。”宣雩把眼泪收回去,将沈佑春放在了薛储手上,忍着要流出来的离开了这里。   被他这样看着,沈佑春扭头,平日里娇蛮的声音,现在说得很慢,“我知道我现在很丑,你”   她还没说完,下一秒,就被薛储抱在了怀里,他很用力,双臂像铜墙铁壁一样要将她揉碎塞进身体里。   沈佑春一怔,脖子上湿湿的,很热,薛储在害怕的发颤,在哭泣,他的泪水在传达着恐惧失去的不安。   “我又没事,哭什么。”沈佑春张开双手回抱他,靠在薛储宽厚的胸膛,心安的感觉席卷全身,她犯困了,渐渐的软了身体。   “薛储,你怎么才回来啊,我好累”沈佑春缓缓闭上了眼睛,昏睡在了薛储怀里。   她当然怕,也疼,可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她是沈家人,是沈佑春,怎么可能会退缩,多没面子的事。   “安心睡吧,没事了,我们回家。”   薛储的声音沙哑,怜爱的亲了亲她的头发,将人横抱起来往外走。   回去之前,要先去一趟医院检查身体,沈佑春这个情况,他不放心。 第18章   窗外的清晨,阳光正好,医院里的一排树在就在住院楼这边,长得枝繁叶茂,有些已经伸到了窗边,风吹树叶沙沙响。   或许是环境安逸,也或者没觉得有危险,如此,方便了两只枝头小鸟飞过来,站在了窗边,互相啄羽毛。   它们是不怕人,胆肥得很,是医院的常客,就是大清晨的,被它们那鸟叫声吵醒的人就不怎么美妙了。   薛储一直在病床前守着,天刚亮,他开了窗透新鲜空气,然后就去打水了,没想到回来就见着两只小鸟站在窗台唱歌,听到了开门声,看见了他进来,它们只是歪头看了他一眼也不飞走,胆子是真大。   担心会把沈佑春吵醒,薛储来到床头,将水壶给放下来,起身时要将这两只小鸟给赶走,可手腕忽然被拉住了,柔软的触感令薛储心头一颤,他回身,就见沈佑春醒来了,正在看着他。   “岁岁。”薛储立马回身,他坐在了床边的小矮凳,拉着沈佑春的手贴在自己的脸颊,薛储贴着感受了好一会儿,凝重的神色渐渐转为了轻松,“感觉怎么样,身体还没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不舒服。”沈佑春动一下,撅着嘴,很郁闷,“我这是睡了多久,骨头都要躺软了好难受。你个木头,还不快点把我扶起来。再躺下去,我头疼。”   倒也不是生气的口吻,想不想起来是她的想法,她不说的话,薛储也不知道她的意思,但沈佑春就是想要欺负他。   薛储听话的把她扶起来,还拿着枕头垫在后背,这样靠在床头的时候舒服些,然后就倒了一杯水,“肚子饿不饿,先喝水暖暖胃,我去买吃的回来,你想吃什么,不过刚好,还是要吃清淡点。”   “是有点饿了,等下你去找一碗粥给我,再放一点算了,我也吃不下去,你看着来就行。”沈佑春捧着水杯,一口气就喝了大半,人也精神不少,“你还没说呢,我昏睡了几天。”   “两天。”薛储说起这个,眼里和心里的心疼,要在脸上化为实质了。   可他说不出来教训的话,说她怎么能以身犯险,再给沈佑春做选择,她还是不会改变想法,薛储很明白。   “那么久。”沈佑春惊讶,现在安全之后,她也没有害怕,就是充满好奇心,“这小鬼子的迷药那么厉害的吗。”   薛储接过空水杯放好,见她一点都没有吃到教训,他也是无奈了,抬手揉了揉沈佑春的头发,又温柔的帮她顺好,“你以为呢,这种药是专门用来迷倒生病发狂的牛群,用在你身上的剂量还是小的了,要是重的话影响神经。”   沈佑春:“”   这个事实不用听到也罢,她和疯牛相提并论了。   “两天啊,中秋节都过去了。”沈佑春很可惜,好好的假期还没能体验就没了,而且她还想亲手做月饼呢,攒了几天的食材都攒好了。   “没关系。”薛储的脸上浮现了一抹笑意,注视着沈佑春的目光很温柔,“只要全家人整整齐齐的在一起,那就是团圆的好日子,也是中秋节,不是在固定的某一天才算。如果人不齐,中秋也不是团员,而是看着别人阖家欢乐,自己形单影只,徒增寂寞烦恼罢了。”   守了两天,他很害怕,也不敢闭眼,即便医生说会醒过来,问题不大,可是沈佑春一直以来都是鲜活的,精力旺盛的,现在却安安静静的,昏迷不醒的躺在床上,他度秒如年,整颗心要碎掉了。   幸好她没事,幸好她醒来了。   “说的也是。”沈佑春赞同点头,只是难得听到薛储说这种话,她挑眉,似笑非笑地说,“好你个大木头,我也就昏迷了两天,你这嘴巴是跟谁学的,现在好话一箩筐的出来,和以前不一样了。”   薛储浅笑,用脸颊贴着沈佑春的掌心,自己蹭了蹭,抬眸望着沈佑春时,好似在摇着尾巴的大狼狗。   “不是变,只是觉得,能够和你在一起,我很感恩这份幸运。人生短短百年,除去我们没认识的时光,再减去以后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光,我们能真的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是短短几十年。”   “然而这短暂的几十年里,还要减去每天晚上的睡觉,以及我们工作时的分别。我能牵着你的手,目光所及都是你的身影的时光,似乎更少了。”   “这两天我很害怕,害怕失去你,害怕我的世界再次变得贫瘠,害怕……就算我随你一起走了也找不到再有你的世界了。这种   害怕,比置身在黑暗里还要迷茫和恐惧,因为我得到过,却失去了,还找不回来,这是一种凌迟。”   “或许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当然,我自己可能都不知道,因为每次在我知道我爱你的时候,我都清楚的意识到,其实这份爱,比我知道的还要深。”   薛储说着情话不是深情款款,也没有海誓山盟的动听,他只是很认真的,带着温柔爱意的目光看着沈佑春,好似讲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实。   无论沈佑春想什么时候回头,就能看见他坚定不移的站在身后,随时可以挡风遮雨,她也能肆意飞向更广阔的天空,觉得累了,想要寻找栖息地,就飞回到他怀里。   他很少会用言语表达内心,更多的是默默注视,用行动来表示。可一旦说出来的时候,直击着沈佑春的灵魂,他的情意不沉默,是一团火,被他包围着,只要她伸手,就能摸到温暖。   情话令人心醉,沈佑春默默听着,笑容渐渐爬在脸上,两人目光黏在了一起,像糖丝,怎么拉扯都不断又很甜腻。   她用另一只手贴在了薛储的脸颊,也弯下腰凑近了他,眸光盛满了笑意,恍若一闪一闪的璀璨星星。   “薛储,人不睡觉是容易变老的,你看看,你都瘦了。你要是变丑了,我可就不要你了,我只喜欢好看的。”沈佑春摸着薛储的眼睛,两天没睡,他的眼里有了血丝,黑眼圈,下巴也有了胡渣。   她回应了他的感情,她在说,她也喜欢他,薛储听出来了,或许她的喜欢没有他的深,可是这就足够了。   薛储很开心,眉梢带着笑意,他亲了亲沈佑春的掌心,嗓音悦耳,“岁岁的眼光好,有你在,我不会变丑的。”   “好啊你,现在都会夸我好话,给我戴高帽了。”沈佑春故意的嗔怒,捏着薛储的脸颊玩。   两人嬉闹,不知不觉,年轻的身体慢慢靠近,眼神也暧昧了起来。   就在两唇要贴起来时,门忽然被打开,听着“咳咳”了两声,他们立马分开。   沈佑春用手指搅着被子,脸颊泛着绯红,再厚脸皮,可是和自己的对象要亲亲差点被撞见,她还是会害羞的,“大哥,大嫂,你们来啦。”   薛储的耳根子也在发烫,只是不明显,他站起来,“大哥,大嫂。”   “嗯。”沈佑忠扫了薛储一眼,鼻孔出气的应了声。   他是满意这个妹夫,可是看见自家妹妹被占便宜,他心里还是不爽。   华月拍了一下丈夫的手臂,她笑着说,“小妹醒了就好,我们也能放心了。”   说白,她看向了薛储,“薛储。你都不眠不休的守了两天,赶紧回去睡一会儿,接下来我们照顾小妹就好。”   薛储摇头,“我不困。”   华月是不赞同,身体再好也不是铁打的,再这样下去怎么熬得住。   “我们也是挤时间过来,你要是累垮了,谁来照顾岁岁。”沈佑忠也出声了。   他刚才只是心里不舒坦,可更多的满意两人感情好,将薛储看成是一家人了,也会担心他的身体状况。   沈佑春才不帮腔呢,笑吟吟的看着薛储,在看好戏。   “大哥大嫂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乱来的,是真不困,现在让我回去也睡不着。”薛储真的没有睡意。   已经熬了那么久,身体熬成了习惯,身体在大白天是没有想要睡觉的信号,相反因为沈佑春醒来,他很精神。   沈佑春知道他,笑嘻嘻的说,“大哥,大嫂,他说没事那就是没事,你们不用担心,他这人的脾气倔得很,不想回去睡,一头牛来了都拉不走。”   “你还说薛储呢,自己不也是这样的人。”沈佑忠气呼呼走过去,手指要点在沈佑春的额头教育她乱来,不过沈佑春立马朝着薛储靠过去,薛储也不担心得罪大舅哥了,连忙将沈佑春护着。   沈佑忠更气,这一口气要喘不上来。   “行了你,气性那么大。”华月无语的看了眼丈夫。   但看向沈佑春时,她轻叹了一声气,“小妹,我们不是要说你的意思。只是太危险了,如果那天晚上那两人不是单纯的要将你迷晕带走,以做人质安全离开,要是真发生了什么意外,我们要怎么办。”   薛储摸了摸她的头发,沈佑春探出头来,乖乖的说,“我知道你们的担心,可情况紧急,我只能这样做,而且有二嫂一直暗中跟着保护,我顶多就是吃点被甩巴掌的苦,不会有别的事。”   她又不傻,在发现了端倪,再联想到二哥说的事,立马就和二哥偷偷商量好了,又不是一个人胡乱行动。   单当然了,二哥是强烈不同意她这样做,可奸细已经盯上她了,只有她成为诱饵才能获得更多消息,她也相信二嫂的能力,不会让她有事的。   “你们看,我这不是没事嘛,这就证明,我很有在世诸葛的本事,运筹帷幄,哎哟,疼!”沈佑春还没得意起来,就被沈佑忠弹了额头,她疼得立马捂着额头在柔,不服气,又不敢吭声。   看她这心虚的样,没点认错态度还骄傲自满,沈佑忠很气,又说不出其他严厉的话来,只得重重冷哼了声,背过身,眼不见为净,在老二和他说的时候,他那是气得要七窍升天。   瞒着他这个大哥私自行动,怎么,是没有把他当成大哥是吗。   华月也不好劝说,她朝着沈佑春挤眉弄眼,而薛储也是拍了拍沈佑春的肩膀。   “大哥,我真的真的知道错啦,你别生气,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犯险的事了,你不要生气嘛~”沈佑春慢吞吞挪过去,拉着沈佑忠的袖子扯了扯,软绵绵的撒娇。   沈佑忠下定决定了要给她一个严重的教训,任凭沈佑春怎么说,他就是无动于衷。   没办法了,沈佑春只能拿出绝招,“哎呀,我的头好疼呀~”   沈佑忠秒回头,满脸着急,“怎么了,医生,快去叫医生。”   可见着沈佑春笑嘻嘻的,一看就是装的,他又气又无奈,最后也气不下去了,担心的反而还是他自己。   “你啊你。”沈佑忠觉得,他的头发都白了好几根。   沈佑春为了表示自己没事,她很馋的说,“我好饿呀,可以出院了吗,呜呜呜,好想吃肉。”   本来也不算多馋,可说着说着,好像真的很想吃了,嘴巴也不想吃清淡的。   “我去问医生。”   薛储出去找来了医生,检查后没事了,可以回家了,只是要每天多喝水。   踏出医院,不用再躺着,沈佑春觉得,外面的一片树叶都是那么的可爱。 第19章   他们还没离开,得了消息的宣雩就过来了,她换上了便装,身后跟着两个警务人员。   这次事关重大,牵连到了国际上的建交问题,沈佑春的情况,上头也在时刻关注着,作为负责人的宣雩,自然也是由她过来询问,并且,姑嫂的身份也能少了防备心,可以信任。   “大哥,大嫂,妹夫。”宣雩点头打招呼,这声妹夫叫得薛储暗暗高兴,也叫了一声二嫂。   宣雩来到床边,笑看沈有春,“感觉身体怎么样了,要是有任何一点不舒服都要说出来,不能大意。”   “没有不舒服的地方,我现在很健康,都能倒拔杨柳了。”沈佑春握紧拳头,俏皮的逗趣引起大家笑了笑。   “没事就好。”宣雩摸了摸她的脑袋,转身看向其他人,“大哥大嫂,还有妹夫,你们先出去,我和小妹有些事要聊聊。”   看她身后跟着两个警务人员,意思也很明白了,要对那天晚上的经过进行详细记录,并且了解到沈佑春套出了什么消息,这个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只是沈佑春一直昏迷无法得知。   “好。”沈佑忠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他们离开了病房。   薛储临走之前看了沈佑春一眼,转身走了。   担心肯定是有的,不过他相信也不会有什么事,是二嫂负   责的,他只是担心,那天晚上的事并不愉快,沈佑春不断回忆的话会有心里阴影,可配合调查的事,谁也不能拒绝,沈佑春也不会。   宣雩是鼓励并且安抚的眼神,“不用害怕,只是把当晚的经过说一遍就好。”   他们是暗中有跟着并且保护,可是进入黄泥屋之后的情况不了解,也不知道他们的对话,肯定是要问的。   沈佑春点了点头,她确实不怕,以旁观者的角度将事情讲了一遍,并且着重说了那叫井藤的小鬼子说外使馆里的奸细都有谁,她牢牢记着,本来那天晚上是当场就和宣雩说的,可她的身体没撑住昏迷了,这一睡就是两天之后,幸好这迷药没让她失去记忆,不然这几巴掌就白挨了,她肯定会气死。   等她说完之后,宣雩的脸色凝重,抬头和两个警务人员看了一眼,她再看向沈佑春,严肃的问,“确定都是这些了吗,没有遗漏。”   “没有。”沈佑春摇头,很肯定,没有丝毫迟疑。   她好奇的问,“二嫂,那什么井藤两个小鬼子怎么样了?”   这算是机密,不过她也是和这件事有牵连,知道也没关系,沈佑春还记恨着被打巴掌,被抓着头发用脑袋撞墙的事。   现在后脑勺还有点肿痛,得亏不是很硬的墙,要不然她不止晕,兴许都傻了。   “死了。”宣雩叹气。   沈佑春震惊,“死了?这不是被活抓回去审问吗,怎么会”   宣雩却是没什么意外,“很正常,他们这种人当卧底,都是抱着被抓了就必死的决心,并且,他们的暗中伙伴为了防止秘密泄露,也不会让他们活着进入审问室。”   “幸好幸好,我那晚刺激他们就是为了套消息,两个傻子还真上当了。”沈佑春也是担心会发生这种情况,那不然她干嘛吃饱了闲的让自己被抓,然后再说各种刺激话进行引诱套话。   “你的消息会帮我们很大的忙。”宣雩浮现了担忧,“我们虽然隐瞒了下来有你的参与,不过安全起见,在事情没有彻底解决好之前,你暂时不要去上班,就在家里待着,我们会派人暗中盯着保护你的。”   沈佑春一听,她看向四周,这才发现和普通医院有不同,她明白了。   她昏迷的两天,看来也是不怎么安全。   “我都听二嫂的安排。”沈佑春没有异议。   宣雩笑了笑,小妹一直都是个聪明人,沈家就没有笨的,自然也没有懦夫。   宣雩说,“你受了惊吓,自己一个人在家也不好,我会和大哥他们说让薛储来陪你。”   这小子别看是沉默寡言,可是出手的狠辣程度,让她有点惊讶,两只手活生生就给掰断了没有丝毫迟疑和留情,如果不是不能弄死,兴许都能抹了脖子,宣雩很惜才,是个当特殊兵的料,不过薛储志不在此,还挺可惜的。   不过太狠辣了也不好,这种人的内心太小了,小到只能藏着自己,或者最重要的人,多一点都不会有,对别人更不会有怜悯之心。这点上也不合适他们舍己为他人的奉献精神。   沈佑春当然乐意,只是她小声问,“薛储的身份没有问题吧?”   她说的不是指奸细,而是现在对打压臭老九不算很疯狂了,起码没有前几年那么恶毒,当然,薛储的身份也不至于那么严重,只是在云里村的时候,她听过关于薛家的一些事,真要追究也沾上边,薛储有和她讲过。   “已经调查过了,没事。”   宣雩给予肯定眼神,沈佑春这才放心,也对,要是有事的话,薛储也不会还是自由身了。   事情讲完了之后,宣雩让他们进来。   宣雩离开之后,大哥大嫂他们也要去忙了,中午是抽空过来看,见着沈佑春醒来,他们也能放心的上班。   即便再担心沈佑春的情况,可职责所在,他们也不可能放下手里头的工作来陪伴。   普通的岗位或许可以,但职位越高,责任就越大,自然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可言,他们要做的是在岗位上奉献。   沈佑春理解,并且表示她还有薛储呢,没有问题。   回到家里,沈佑春看什么都亲切,等薛储放下大包小包的东西,她就推着薛储的后背进了房间门。   薛储回头看她,沈佑春轻哼了声,手指戳着他的胸口,凶巴巴的说,“你给我去洗澡了然后赶紧睡觉,我警告你啊,千万不要说让我不高兴的话,否则有你好看的!”   “没有说不睡,只是,我睡在你的房间,这好吗?”薛储笑了笑,抓着沈佑春的手指放在唇边轻吻。   虽说已经有了身份,可是在外人眼中他们还只是谈对象的阶段,留宿在沈家,细说来也是影响不好的。   沈佑春抬了抬下巴,“有什么不好的,我们已经是夫妻了,住在一间房这不是正常的事吗。”   薛储的眼神深了深,“可是我们也没有领证。”   摆酒的事,可以说是在乡下摆了,现在也不流行摆酒,会摆,但也仅限几桌,邀请亲戚来喝一杯就算可以了,并不主张隆重,影响不好。   “这好办,明天我们就去领。”沈佑春说的轻松。   可是下一秒,她就被薛储拉进怀里抱着,薛储靠在她的肩膀,说话时气息痒痒的,“下午有时间,我们下午就去领,你觉得怎么样。下午和明天也就隔了一个晚上,没有差别的,不是吗。”   “好像也是,那就下午去。”沈佑春被说服了,她点头,也就没见薛储扬起的嘴角。   只是听见了一声轻笑,沈佑春反应过来,她揪着薛储的手臂拧,“好啊你,居然在套路我,长本事了啊!”   薛储抬起头,满眼笑意,“你已经答应我了,反悔不好的。”   “你看看你现在,不修边幅就想这样,让我带你去领证,是想让我丢脸吗。”沈佑春抱着手,气鼓鼓的把头扭一边。   “等我十分钟,很快就好。”薛储亲了亲她的脸颊。   在沈佑春的一个拳头过来之前,他将人松开,提着包裹进了房间,翻出自己的衣服抱着盆去洗澡。   沈家有单独的水井和洗澡房,还是做的男女分开,以前沈家爷爷还在的时候砌的了,这房子也见证了几代人来来去去。   在这个时间里,沈佑春也回去换了身衣服,站在镜子前照了照,找出口红抹上了颜色,看起来更加明媚动人。   薛储的时间观念很强,说好是十分钟,恰好就是这个点出来,洗澡房没有镜子,他拿着衣服进房间的时候,沈佑春还在照呢,挑挑拣拣盒子里的发卡,都是她的最爱,也不知道选那个。   “我戴那个好看?”她拿了最钟意的两个在头上比划,见着镜子里出现了薛储的身影,沈佑春问。   “都好看。”薛储已经训练出来了。   不过他看了看,选了红色,“今天是喜庆的好日子,红色好看,而且更衬你今天肤白,气色好。”   这个回答,沈佑春很满意,回头时,踮起脚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让薛储的唇也染了红色,“奖励你的。”   只是在她要离开的时候,薛储的手抚上沈佑春的后脑勺,很轻,不会碰到她的伤口,然后往他怀里扣着两人的贴合。   薛储的另一只手撑在梳妆台,他弯下腰,追着沈佑春离开的红唇,撬开唇齿继续了这个吻,并且加深。   “唔薛薛储”   吐息时她一说话,更加方便了薛储索取。   薛储亲吻时不喜欢闭眼,沉寂的黑眸翻滚着浓烈的爱意,就这样直勾勾看着沈佑春的眼睛,看她动情,透过她的清澈眼眸,看见了自己那狰狞的欲望,对她的渴求,还有占有。   他的体温太热了,编织成了密不透风的网将她笼罩,困在里面,要将她融化,沈佑春难以呼吸,双手拉着薛储的衣服,不施粉黛的脸颊渐渐升起了绯红。   暧昧声过了许久才停,薛储满足的退了出来,擦掉沈佑春唇边的水渍,看着叫   人怜爱的红唇,他又忍不住啄了几口,手指细细摩擦她的脸。   沈佑春缓了过来,拳头捶在了薛储的胸口,“你亲那么久,口红都没了。”   她回身照镜子,口红没了,但是现在的唇,比抹了口红还要漂亮,只是走不出门,有经验的都知道做了什么。   “没事,再涂就好。”薛储浅笑着,亲了亲她的头发。   包里有他的东西,薛储找出来开始剃胡渣,只是镜子太矮了,他弯腰也不方便,目光无措的看着沈佑春。   沈佑春嘀咕了一句“你真麻烦”,然后拿着桌面摆的小镜子,举起来给薛储照,“没事长那么大只做什么,你看看,你一进来,我的房间都挤满了。”   她的卧室也不小了,家里人宠爱,给她的房间是最大,并且朝向最好的,可薛储手长脚长,目测都要长到一米九了,体格还壮,站在她的房间里,好像一头巨狼闯入了小兔子的窝。   “有事。”薛储摸着下巴,还需要微微弯腰,就着镜子剃胡渣,促狭的笑意在眼里划过,“岁岁喜欢,每次你都摸个不停,要是不长这样,你该不高兴了。”   知道他在暗指他们的房中趣事,沈佑春老脸一红,谁说他是个沉默寡言的来着,就是个不知羞的闷骚! 第20章   现在的结婚证很简单,像是奖状的一张纸,写上双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旁边就是“我们自愿结婚”的一串证词,还有一个大红印盖章,曲城比别的地方要先进不少,还给了一些喜糖。   沈佑春更加在乎糖,剥了一个放进嘴里吃,味道还行,而不在意的结婚证已经被薛储拿着了,他看了又看好几次,看着看着还露出了傻笑,简直了,傻大个一样,她都没眼看,生怕路人看过来认为她带个傻子出门。   “你收敛点,别笑得那么傻。”沈佑春推了推他的手臂,瞅了眼大红纸结婚证,而薛储捏着两边,看就算了,还翻来覆去的看,她嘴角一抽,“不就是一张纸吗,有什么好看的,你再看下去,还能看出来一朵花不成。”   她是不理解的,在她眼中,有感情的话不差一张结婚证,没感情的话有结婚证也没用。不过看着薛储很想要,她心情不错,就大方他一回,可是也别那么傻乐呵,大街上的,她不要面子的吗。   薛储折起来,小心的收好,“结婚证是不能看出一朵花来,可是看着它,我的心里就能花开遍野。”   “嗯,这话也没错,你现在都笑成了一朵花。”沈佑春抬头打量他,喜上眉梢这四个字在薛储的脸上得到了真实写照。   现在是持证上岗了,薛储牵过沈佑春的手,还是十指相扣,他们前往供销社去买东西,今晚好好庆祝。   在曲城好几天了,他发现,这里的风气比较自由,街上是谈对象的男女,牵个小手也没事,管得没那么严苛。   简单买好了之后回家,沈佑春还很精神,家里有收音机,她坐在客厅玩,见着薛储再次从洗澡房回来,一身清爽,她催促着薛储赶紧回睡觉,会显示洗澡,那是因为从外面回来要是不先洗澡,她是不允许睡她的床。   “嗯,马上就去。”也不急这几分钟,薛储去洗好刚才买回来的新鲜苹果,削皮之后还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用牙签插好放在了沈佑春的面前,回来的路上还买了一些果脯,当做小零食。   沈佑春啥都不用做,舒舒服服躺着,翻看一本连环画,薛储还去翻出一张薄毯子过来给她盖好免得着凉。   确定没什么事被使唤了,他蹲在沈佑春面前,亲亲她的脸颊,“要是想出门的话就叫我,不要一个人出去。家里的活,等我起来了再弄。果脯也不要吃太多,容易积食,肚子疼,晚上吃不下饭了。”   “嗯嗯,知道了知道了,你好啰嗦,快点去睡觉,三,二唔”   沈佑春听得耳朵要起茧了,视线就没有在画上挪开,故事真好,不过她的话还没说完呢,画忽然被抽走,眼前是薛储放大的脸,然后她的唇就被堵住了,她躺着,薛储是俯身将她覆盖,困在臂弯里,这个姿势很强势占有欲,没有一点机会能够逃走。   等过了一会儿,沈佑春觉得舌尖已经在发麻了,咬了一口薛储,而薛储这才将她放开,离开时还卷着她的唇含弄一会儿,眼神深深。   这样子太熟悉了,很危险,沈佑春立马压着他的胸膛推开,拉过毯子缩在角落,脸颊红红的,还看了门口一眼生怕哥哥嫂嫂们忽然回来。   虽然她知道这个点他们是不会回来的,可还是心虚,不由的,沈佑春嗔怒了一眼越来越放肆的某人,“我告诉你啊,大白天的,不能乱来。”   薛储笑了笑,浅尝之后的眉眼多了温柔,他站起来,也没打算再做什么,“不要躺着看书看太久,这样对眼睛不好。我就先回去睡觉,不打扰你了。”   对上沈佑春那“我可不信你”的质疑眼神,他还真回了房间,关上了门,将自己塞进了沈佑春的小床,闻着属于她的香味一阵心安,强撑的身体终将坚持不住了,疲倦侵蚀着大脑,薛储合起了沉重的眼皮,很快入睡,太困了,还打起了很轻的鼾声。   傍晚的夕阳斜照了一半的院子,落在了斑驳的墙面,一道道的刻痕,是沈佑春小时候记录身高的回忆。   卧室的窗帘遮光效果不算好,夕阳也照了进去,沈佑春醒来的时候迷迷糊糊,还得眯了眯眼适应,不过发现是躺在了自己的床上,她转身看,旁边没人,却有睡过的痕迹。   她记得,原本是在客厅看画,听着收音机,什么时候睡着了也不知道,更不懂,何时被薛储抱进来放在床上的。   沈佑春拍了拍脸清醒,都怪天气太好了,暖洋洋的,她才会想要睡觉。   “薛储,薛储——”   沈佑春起来,随意扎了头发,出了房门后东张西望,都没看见薛储的身影,却听到了门口有说话声音。   她走出去,探头远远看,好像是薛储在和胡婶子聊天呢,薛储的脚边还有一筐的散炭。   “你就是佑春那丫头的对象啊,我都听说了,可惜我这几天带外孙女回了家,没能见着。哎哟,现在这一见,不错不错,和佑春丫头很般配。”胡婶子笑着说,她没带孩子,臂弯里提着一个菜篮装有菜,头上一块布。   胡婶子也是路上碰到的薛储,见到陌生面孔,而且还是出入沈家,她就好奇的问了一声,听到薛储介绍身份说是沈佑春的丈夫,胡婶子眼睛都亮了,这可是她回来后听到的新鲜八卦的主角啊,就拉着聊几句家常话。   起初她听到说是从乡下来的,心里还纳闷,以沈家的门第,也不会让自家女儿嫁给一个乡下汉子吧,不过又听说有工作,本事不小,在运输大队里上班,可是听多了没见过人,现在这一见到还交谈上了,胡婶子越看越满意,小伙子是真不错,还一表人才,身强体壮,家里的顶梁柱就该这样。   薛储很喜欢听别人夸他和沈佑春相配的话,听着,他带了些笑意,“时候不早了,我就不打扰婶子去忙。家里还有活做,改天有空了,我和佑春再去拜访婶子。几颗糖,婶子别嫌弃,带回去给孙女吃。”   “这是喜庆的好事,咋会嫌弃。”胡婶子也没客气的收下了,几颗糖而已,大家都是图一个喜事的好福气,“那我就先走了,家里缺不了人。”   只是走之前,胡婶子转溜着眼睛,图薛储是开货车的司机,卖个好,她见四下也无人,低声说,“你们要是需要散炭就和我说,我女婿是铁路工人,用蜂窝煤的话可比外面的好,也不贵,紧销着,比散炭要省钱省票,谁都抢着要。不瞒你说,我那女婿有   办法,下回你和他聊聊,大家都是邻里邻居。”   “好,谢谢胡婶子。”薛储知道她的意思。   是个聪明人。胡婶子一笑,“客气啥,那我就先回去了。”   等她一走,薛储关上门,回身就见沈佑春起来了,端着碟子里站在屋檐下,脸颊鼓鼓的吃苹果,正望好奇着他。   “刚刚是胡婶子?”她听着声音,很像,不过也不是真的很确定。   薛储嗯了声,他拿着散炭去厨房放好,“家里的散炭没有多少了,回来的时候正好碰上胡婶子就闲聊几句,她说,以后想用炭的话,可以用蜂窝煤,她的女婿现是铁路工人,方便。”   “胡婶子的女婿确实是一名铁路工人。”在她还没有下乡之前就是了,沈佑春当然知道。   她咬着苹果跟在薛储身后,悠闲的看他在忙活,琢磨了胡婶子的话,沈佑春好想明白了什么,“胡婶子已经知道你在运输大队上班了?”   “嗯。我没有说,但好像附近的人都知道了。我刚来,是陌生面孔,只要我出去,别人一问我是谁家的,我说我是沈家的女婿,沈佑春的丈夫,他们既恍然又好奇。”薛储放好之后用钳子夹了两块出来放进灶口里,今晚煮饭要用。   “正常,你每天都来,又不是偷偷摸摸,一传十十传百的,大家都知道我嫁人了,但是见过你的人不多,一听是八卦里的人物,可不就是盯着你看。”   沈佑春挤眉弄眼的,笑眯眯的说,“体验了一把被热情包围,感觉怎么样。”   “不怎么样。”薛储摇头,见着沈佑春在看他的笑话,他无奈的说,“回了不好,不回也不好。而且,她们太能扯了。”   要是在云里村,因着他的为人,没什么人会缠着他说话,见到都是离远。可在这里不行,都是看着沈佑春长大的长辈,薛储当然不会甩脸子或者冷脸,那很不礼貌,可实在是招架不住各种问。   沈佑春好奇问,“后来呢,你怎么脱困的?”   薛储一本正经,“我说,家里的饭要糊了。”   他不想再经历一次了,老老少少的把他围起来,一人讲一句,先不说耳朵很吵,脑子很疼,就说是在把他当猴子看戏了。   “哈哈哈,薛储,你也有今天!”沈佑春毫不客气的大声嘲笑。   薛储也微微一笑,他站起来,双手不可避免地染上了灰尘,没法捏沈佑春的脸,他只好弯下腰,用鼻尖和她的鼻子碰了碰,四目相对,倒映着彼此眼里的对方,“笑得那么开心。”   “哼哼,难道还不给我笑吗。”沈佑春插了一块苹果戳在他唇上玩。   “给。”薛储张嘴想吃,却被沈佑春拿走了,笑意狡猾。   “不给你吃。”   沈佑春自己咬着,刚叼好,下一秒,薛储就来了一个口中夺食,眼眸晕开笑意,“嗯不给也能吃。”   “过分。”   沈佑春气鼓鼓,面上却笑着。   “今晚想吃什么。”薛储转身去洗了手,然后整理今天带回来的食材。   “鸡肉,加土豆一起闷。”   “好。”   沈佑忠他们不回来,这几天,家里只有他们。   只是仅限在家呆一天,沈佑春开始无聊了,拉着薛储出去玩,骑车逛曲城的风景,再去拍了好多相片,看电影,有什么好吃的都去,二嫂说是最好不要出去,可也没说不能出,这不是还有薛储嘛。   而且,她不喜欢被动,难道要一直缩着啊。再说,现在盯着她也没什么用了,昏迷的时候动手没成功,现在她都醒来,该说的已经说了,比起盯着没什么作用的她,还不如想着怎么博弈。   事实也正是如此。   第三天的时候,大哥他们都回来了,而带给了沈佑春一个消息。   沈佑忠将文件递给了她,应该不是坏事,因为他是笑着的,“看看。”   沈佑春一脸疑惑,只是见大哥他们的心情都不错,她也期待了。   等打开之后,她很惊讶,“我这是得了推荐名额,九月份要去上大学了?!”   沈佑春还真没想到自己的奖励会是这个,她能够想到的是钱和票或者物品,有的,还是一条毛巾一个盆。   沈佑忠笑着点头,慈爱的目光满是骄傲,“嗯,你这次立了功劳,也向上头展现了你的能力,让你去当售货员是埋没了人才。”   “这条路,你走的,比我给你铺的要好。”沈佑忠看着亭亭玉立的妹妹,由衷说,“佑春,你长大了。”语气莫名有些伤感,好像他好老了一样。   他依旧是会把妹妹护在身后的哥哥,可是,在此之前,他也能做到放手了,让妹妹去走自己的人生路。   沈佑春撅嘴,“我才没有长大呢!再说了,难道长大了,哥哥就不认我这个妹妹了。”   这是故意曲解,缓和气氛呢,他们都笑了,自家的孩子,怎么看都是最好的。   薛储也是满眼温柔的看着沈佑春,她是在被爱的包围里长大,这样就很好。   “是,哪里会不是,一辈子都是。”沈佑良背着双手,故作严肃,“除非你不想要我们了。”   “怎么可能!”   沈佑春应得很大声。   见着沈佑良笑,她故作反应过来,气呼呼的告状,“二嫂,二哥在欺负我,你要帮我报仇。”   “撒谎,这才叫欺负。”沈佑良举起手作势要敲脑袋。   沈佑春立马躲在薛储背后,从臂弯里弹出个头,“略略略,你弹不到。”   “二哥。”薛储也配合放将她护着,看向了沈佑良,一副“你不能打”的样。   沈佑春更得意了。   沈佑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很是无可奈何,“大哥,大嫂,你们看看,现在这小子也胆肥了。”   “还不是跟你们学的。”华月站起来,笑着说,“今天是个喜事,上回你们领证,我们也都不在家,是要好好庆祝。不过,今天,厨房是你们男人的事,我们女人要出去逛逛。”   “大嫂威武!”沈佑春第一个举起手赞同。   宣雩也跟这一笑,“我也赞同。”   “妹妹们,走了。”华月很有大嫂风范,一手一个妹妹出门去了。   被留下的三个男人面面相觑,继而笑了,撸起袖子开始干活。 第21章   现在这个时间已经是上学的时候了,沈佑春拿到入学通知,和进入校园,前后也不过就是只有两天时间准备。   不过学校就在家附近,曲大,也是全国目前大学里名列前茅,外语专业更是其中的强项,她不需要去到很远的地方,说来也不用准备什么,只是捡一点生活用品放在学校宿舍备着。   沈佑春是没打算住宿舍,学校也不会强求,毕竟学生的年纪各种参差不齐,教学环境相对来说宽松自由。   只是偶尔可能会住,比如上课太晚之类,宿舍有不少舍友了,打过招呼之后相处还可以。   大家都是新入学的新生,并且得到推荐上来,要么很有本事,要么家里有本事,对于沈佑春晚她们一段时间并没什么看法。   再说了,人靠衣装马靠鞍,从沈佑春的长相谈吐再到穿着打扮,明眼的都看得出来家境好,肯定是会选择交好,而不是交恶。   下课之后,沈佑春抱着书回去宿舍放好,学校发的书,她都是放在宿舍,有些就带回家,每天抱来抱去的话,她也觉得累。   几人一起说说笑笑回宿舍,各自忙好了之后说着闲话,其中就聊到去玩的事,见着沈佑春在收拾东西,有个舍友问,“佑春,明天没有课,我们打算早上去爬山,你要一起去吗。”   “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玩得开心。”沈佑春摇头,她的桌面有一面镜子 ,正在对镜梳妆呢,上了一个早上的课,人都憔悴了不少。   虽说她都会,学习并不吃力,家里就有一个会八国语言的大哥,自小就切换不同国家的语言和她说话,长时间这样的环境下来沈佑春也会,只是吧,坐在教室里太久了,人是会枯萎的,瞧瞧她现在的小脸蛋,布满了疲倦。   有个女生靠在她的桌前,从笑着打趣里看得出来,她和沈佑春的关系比其他人要好,“哟哟哟,看看这小脸笑得,好似春天桃花开了一样漂亮,是不是要和薛同志约会啊。”   她们都知道沈佑春已经结婚的事了,过来整理宿舍的时候,可都是薛储在跑前跑后,而沈佑春就是动嘴皮子,给她们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薛同志是没来读大学,可也是读到了高中,这个学历已经很不错了,而且长得好看,还有正式工作,两人站在一起,就没人会说不般配的话,感情还很好,令人羡慕。   “是啊,他这两天有空,正好明天没课,我们都好几天没见了,可不是要出去约会。”沈佑春大方点头,一点也没遮掩。   大哥他们是大忙人,特别是大哥,已经肩负重任飞国外去了,陪同的还有大嫂,而二嫂和二哥也在研究所忙碌。   沈家早就搬到了大院里,很安全,可家里太无聊,薛储也在忙,这几天,沈佑春都是住宿舍。   学校对接国际,环境上很好,否则的话,她也是住不习惯的,刮风下雨都会回家。   沈佑春照着镜子确认没有问题了,她站起来,撩了头发一笑,“我就先出去了,下次上课见。”   她是走了,留下几人面面相觑,也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大家的生活不算多差,起码家里的条件是可以的,只是这一对比沈佑春过的生活,总觉得差了很多,有的人,生来就是来享受。   长得好,家世好,人聪明,找的男人也好,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用愁,完全没有可比性。   沈佑春可不知道自己又被羡慕了,她来到宿舍楼下,而薛储已经在等着了,手里提着一个小袋子。   见着沈佑春,薛储走上来,摸着沈佑春的手有点凉,然后揣进了他兜里暖和,先是看精神面貌怎么样,确定在学校过得不错,没有被欺负,也没有烦心事,眼睛依旧明媚璀璨,他也就放心了,唠叨一长串,“冷不冷,怎么就穿那么一点,现在的天越来越凉了,以后出门多带一件衣服,感冒不是小事。”   “不冷啊,我里面穿有一件。”沈佑春瞄向了薛储提的东西,笑眯了眼,“是板栗,好久没吃了。”   相处得久了,他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心有灵犀,她都不用开口,一个眼神的事,薛储就能领会。   “知道你喜欢,就趁热带过来。”薛储剥好,递到了沈佑春的嘴边,“味道怎么样?这是我带回来的板栗,拜托在运输队食堂的老杨做的,他说他炒板栗很有一手。”   沈佑春给予了肯定,“味道非常可以,比以前吃到的都要好吃。”   “喜欢吃就好。这次带回来不少,等下回再想吃了,我再拜托老杨做。”见她喜欢,薛储也就跟着开心,眉眼弯着浅笑。   至于麻烦这回事,只要给点好处,谁都乐意帮,老杨本身就是食堂大厨,很方便。   他本意是私下里给点钱,不过老杨没要,薛储就分了一些板栗,一来二去,交情还不错。   老杨祖上还是大厨出身,别的不好学,可薛储还能学到几手补身体的药膳汤,他有时间了,都会做给沈佑春喝。   “嗯嗯!”   沈佑春点头,张嘴接受投喂,有的吃就行,她才不会管那些小事。   两人说着话出了学校,薛储没有骑自行车,现在深秋了,风越来越冷,骑车更冷,而且两人几天没见,手牵手散步聊天,晒晒太阳,可比骑车浪漫多了。   他们去了国营饭店,吃过午饭之后,薛储神神秘秘的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沈佑春虽然疑惑,可也相信的跟去,她是很放心薛储的。   走了大概十来分钟,他们站在了一个房子前面,这房子的位置还不错,就在邮局不远处的拐角,铁门旁边有一棵树,墙上爬满了三角梅,现在才十月中,三角梅还在开花,阳光下很漂亮。   薛储有钥匙,他打开门进去,地面铺满了树叶,有的已经泛黄,有的才刚掉落,院子不大,围墙都包了过来。   这是一栋小洋房,有两层,许久没人住了,灰尘大,寂寥萧瑟,但是房子很漂亮。   “喜欢这里吗。”薛储仔细看沈佑春的反应,见她没什么排斥,只是好奇的打量,他也是松了一口气。   “还行,只是太乱了,打扫干净之后会是个很好的住所。”沈佑春点头。   她看向了薛储,半眯着眼,“老实交代,你怎么会有这里的钥匙,还是说,你偷偷买下来了?”   说到买,她压低了声音,现在可不兴私人买卖,房子也是这样,被发现的话问题大条了。   “嗯,两千块买的。”薛储点头,然后就被沈佑春拧了腰上的肉,不算疼,就是痒,薛储拿下她的手裹在掌心了,亲了亲手背,他眼里晕开笑意,“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没那么粗心大意,会给人抓到把柄。事实上,有很多人都这样做,房管所的那批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嘴巴吃饱了就行。不然一个家庭里十几口人,就那么一点逼仄之地,老老少少挤在一起,根本住不开,很多人私下里都是以借住的借口来买,明面上也不会讲买卖,没有谁那么蠢。”   这个情况很常见,只要不是脑子进水的,没有谁会站出来举报。   有钱租房买房,那肯定是日过得还行的,收入固定化之外,谁家还没点见不得人的收入,否则单靠每个月那点粮,怎么养着一张张嗷嗷待哺的嘴巴。   沈佑春也知道这点,只是他们家不缺房子住,犯不着让薛储铤而走险做这种事。   房子好是好的,她也喜欢单独一栋小洋房,过得很自在,换做以前,她才不会为薛储考虑,可是现在,感情上倾注多了,自然也会为他担心。   有沈家在,是能保住薛储,可工作前途会有影响。作为在这场风波里被影响到下乡的人,沈佑春平日里再娇纵,也是在不会被挑错举报的范围里。   薛储轻轻点了一下沈佑春的鼻子,笑着说,“我知道你的意思,只是,我希望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婚房,我们的婚礼至今还没举办,我不想你受委屈。而且,这房子确实是我一个亲戚给我的,不算是买卖。而房管所那边我有朋友,这事是过了明路,不是私下里暗箱操作,经得起查,不用担心。”   “你在曲城还有亲戚?我怎么不知道。”沈佑春一听,眼神顿时危险了,居然对她有隐瞒。   “其实我也不知道,说来,这个亲戚还是隔了几代的旁支,到我爷爷那一代都没有联系了。”薛储解释说,“我也是在找房子的时候碰上了对方,然后知道这段往事。在我爷爷那一代,他们早就离开大陆了,留着一个老人守房子,这次回来也是申请到了回乡证回来几天,主要回来祭拜老人。”   沈佑春这才缓了脸色,薛储和她说过薛家的事,在末代王朝没有倾覆之前,薛家祖上也是几代为官,职位还不低,而薛储的曾祖父还是户部的头头,也就是管钱的,后来时局发展不同也就落败了。   到了薛储父亲那一代更是没剩几个人,而年幼的薛储在经历家破人亡之后,被一个薛家的老仆带回了云里村,当成是自己后代养大。   后面老仆死了,薛储就成了一个人,事情发生太多,当时他年纪也不算小,什么都经历了,亲眼见到了父母的死亡,渐渐的,人也就在沉默中带着锋利。   “当年他们能离开,也是受了我曾祖父的恩惠,而他们未来也不会回来了,这房子本来也是打算能卖就卖,可知道大陆内地现在政策不兴买卖,为难之际,这才转到了我手里。”薛储也没想到打瞌睡就送来枕头。   他已经看好了另外一处,是一个平房小院,和在云里村差不多 ,只是位置不怎么好,对比之下,能住在这里自然是比别处好的。   原来是这样。沈佑春点头,心里的顾虑没有了,不过她还是瞅着薛储打量,“我怎么觉得,你这人做事很顺利呢,只要想要什么,没多久,总会有很好的契机出现在你面前,运气也太好了吧。”   “有吗?”薛储没感觉,他将沈佑春搂紧怀里,低声的声音很温柔,还有虔诚的感激,“真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我活了二十三个年头,运气最好的时候就是碰上了你,还和你在一起,和你结婚组成一个家,身边一直有你的相伴。”   这话沈佑春爱听,她翘起了嘴角,“那要是我没有下乡呢,你就碰不上我了,这话也就不成立。”   她没有得到回答,不过抱着她的手臂紧了紧,薛储蹭了蹭她的头发,以往可能会心慌,可现在他很心安。   薛储说的坚定,还是偏执的坚信,“或许在云里村碰不上,可是我想,我们迟早会在曲城碰到。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和你碰上。”并且,沉沦。   沈佑春更加高兴了,甜言蜜语嘛,谁不喜欢听,虽然世界上没有如果这个可能,可如果的说法提出来,薛储的回答她也满意,干嘛不高兴,谈对象不就是为了开心。   “房子那么乱,我才不要打扫,你自己扫。”沈佑春挣脱了他的怀抱,走在新家四处看,和薛储说她的想法。   薛储跟在身后,一一记下来。   家具齐全,不算多新,可是保护得很好,看着崭新不旧,他们并不需要再买了,只要简单收拾就能入住。   见沈佑春佑认真的构思怎么布置属于他们的家,薛储看她的眼神也很温柔。   他所求不多,两个人,永远在一起就足够了。 第22章   他们摆酒办婚礼的时间定在了12月2号。   临近好日子,却下起了雨,而且一下就是好几天,阴雨绵绵,入冬了更冷,天空灰沉沉的都没几个人想出门。   这让本来平常心面对的沈佑春,心里都在犯嘀咕,难道结婚当天不是好日子?这要是一直下雨的话,根本就摆不了,还把美美的期待心情全搞没了。   虽说在云里村的时候他们已经摆过了,可是当时候,沈佑春有着一种应付了事的心态,高兴和期待没有多少。   现在有家里人的祝福,情绪上也没有担心远在家中不知道哥嫂情况的失落和紧张,她能够全心投入到这场婚礼。   当然了,也是少不了现在和薛储的感情不同,以前是抱着回城就将他抛弃的心态,得过且过,现在两人不会有分离的情况发生,沈佑春是心甘情愿嫁给他,对未来充满了肯定和期许。   不过,老一辈的眼力是不错,有大智慧在里头,11月底的时候,雨就停了,随后就是连续出好几天的大太阳,将所有潮湿都晒干,空气连人都是暖洋洋,雨过天晴,喜悦的心情提高了好几倍。   这一天早上,沈佑春在凌晨就被大嫂拉起来了,穿上早就准备好的一条红色收腰长裙,里面还有棉,不冷,只穿一条裙子也很保暖,至于化妆,沈佑春自己来,她不想被化成脸颊红成猴屁股。   不过头发的话,她不方便,是由大嫂弄的。   华月拿着梳子站在后面为她梳头,动作很轻柔,沈佑春从镜子里看见了大嫂,她好像是笑着,又好像想哭,不是难过的哭,是一种喜悦,还有不舍。   为了更好的送小妹出嫁,华月这段时间也很忙,将能准备的陪嫁全都准备好了,她知道薛储人可以,小妹也不会嫁得远,就在家附近,他们想看依旧可以看到,只是,终归是不同的。   “你刚出生那会儿,我和你大哥还在学校,听到消息,连课都不上了,急急忙忙的跑去医院。等我们去到的时候,你已经出生了,包着襁褓,放在妈的身边,很小一只,皱巴巴的还很红,当时候你大哥就说,他是大哥,肯定不会嫌弃妹妹丑的,以后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家里有钱,再丑都不怕。”   华月想起了往事,说着说着,她也笑了出来,时光是最留不住人的,回忆起来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可又好像发生在昨日。   “大哥怎么这样。”沈佑春撅了撅嘴,居然说她丑,真是过分。   华月笑着说,“小孩子刚出生,大部分都是这样的情况。等养了一段时间,你越发好看可爱,喜欢笑,谁逗你都是先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看,然后就笑起来,每天我和你大哥二哥他们都是抢着抱。”   后来爸妈走了,她也做到了长嫂如母,将小妹视为己出,时间一转,也到了送出嫁的年纪。   沈佑春听着心里发堵,任性的说,“大嫂,我不嫁了,就在家里住,陪你们。”   “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华月轻笑,手上也没慢,将沈佑春的头发盘上去,“如果你找的对象不好,就算你要嫁,我们也不同意。可薛储很好,你嫁给他,我们放心。而且我有你大哥,你二哥有二嫂,我们都有人陪,不需要你花时间来陪伴,我们并不孤单,有枕边人说话。每天还很忙,实际上,家里其实只剩下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现在你找到知心人了,我们高兴还来不及。”   人这一生,大多数都是孤独的,在人生这条路上能找到相伴左右的爱人,是很幸运的事。   华月将头发盘好,戴上花,仔细看着有无错漏,她弯下腰,和沈佑春一起看着镜子里的新娘子,眉眼如画,明媚动人,真真的人比花娇,“很美,小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新娘子。”   “我也觉得我好看,真是便宜薛储了。”沈佑春臭美又自恋,可她确实有这个资格说这种话。   宣雩撩起帘子,走进来说,“大嫂,小妹,好了吗,薛储已经来接亲了。”   “小妹真漂亮。”她来到沈佑春身边,眼里是惊艳。   本来就很好看了,这会儿一打扮起来,还是新娘子,让人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目光。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大大方方接受夸奖,她就是这么好看。   “好了好了,新娘子出门咯。”华月让沈佑春站起来,她整理了裙摆。   外头。   院子里很热闹,沈家也有一些亲戚,今天都来了,还有关系好的朋友,以及街坊邻居。   毫无疑问,薛储被为难了,其他人只是凑热闹,难关在沈佑忠和沈佑良。   不过今天是大喜之日,他穿得仪表堂堂,胸前戴着一朵花,脸上的笑容就没落下过,被为难也不慌不忙的摆平。   “新娘子来了。”   随着华月他们出来,她喊了一声,大家的视线齐齐看过来,看见了沈佑春,都是被美得不敢眨眼睛。   “哥,你可真有福气。”王东也来了,穿得像模像样的和薛储一起来接亲,这会儿也是感慨的说。   他当然知道嫂子漂亮,就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可是今天,好像更漂亮了,不像真人,是天上的仙女吧。   薛储勾起嘴角,目光灼灼地盯着沈佑春,很自豪。   这是他媳妇。   沈佑春被看得害羞了,薛储这眼神是真的,要把她吃掉一样,她微微偏头,躲过了视线以免对视上。   “薛储,你以后要是敢对我妹妹不好,就有你好看的。”沈佑忠拍了拍薛储的肩膀,眼神带着凌厉,这是作为大哥给小妹的后盾。   沈佑良推了推眼镜,也是严肃的说,“薛储,不要让我们失望。”   薛储身姿挺拔,目光坚定,“大哥大嫂,二哥二嫂,你们放心,我薛储这一辈子只会对沈佑春好,永远爱她,护她,如果我食言了,不用你们责罚,我自己都不会要了我这条命。”   他极少会说承诺的话,在他眼中,那不过是花架子 ,说再多,还不有如行动来得真切。可他知道大哥他们的担心,也想告诉他们,薛储爱沈佑春,不会让他们失望。   “好。”沈佑忠点头,“小妹,过来。”   沈佑春来到了沈佑忠身边,然后,沈佑忠将她的手,放在了薛储的手里,“你们两个要好好过日子。” :   两边父母都不在了,薛储更是没了亲人,作为大哥,长兄如父,沈佑忠就是父,他的话,两人都听。   沈佑春和薛储互看了一眼,两人笑着点头,齐声说,“我们知道了,大哥。”   见着氛围有些低落,人群里的王东眼睛一转,忽然喊的说,“抱一个!抱一个!薛哥,你不能作弊,要把嫂子抱上车啊!”   有人起哄,其他人也跟着来,结婚是大喜的日子,只要玩闹不出格,参加婚礼的朋友都会起哄。   有的人还会喊亲一个,或者其他小游戏,不过鉴于沈佑忠他们都在,年轻人害怕,只能喊抱一个最简单的互动。   “抱一个!抱一个!”   “岁岁,我们回家了。”   薛储将手里的花送给沈佑春,他弯下腰,轻松的将人抱起来,还原地转了一圈,这下起哄声更大了。   “薛储。”   沈佑春吓了一跳,靠在他怀里,小声的嗔怒,可眉眼含笑,明媚动人。   薛储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稳稳的抱着走出去,其他人跟在身后,小孩子则是跑着要糖果,瓜子花生。   薛储借了两辆吉普车来接亲,本来想用六辆,以沈佑忠他们的职位可以办到,只是担心太过惹眼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保险起见,只好安排了两辆,但是自行车安排了十辆,寓意十全十美。   同时为了留下纪念,薛储还想办法找到相机,让王芳佳拍,是的,王芳佳因为和沈佑春通信频繁,两人已经是好朋友了。   再加上在云里村的时候交情也不错,沈佑春邀请了一起过来参加婚礼,和王东一起来,也安全,来回的车费还有住招待所的钱她包了。   至于文夏,她则是跟在沈佑春身边,穿得也很喜庆,作为和王东一起照顾新人的两边人,她还挺害羞。   这也导致了外面里三层外三层围绕的人群更多。   一来是看新娘子沾喜气,结婚这种事向来最受欢迎被围观,二来也是接亲的队伍大阵仗,没几个人见过。   见新郎新娘出来,大家讨论声更大了,就没见过那么登对的一对新人,男俊女美。   家中无长辈,沈佑忠他们也是要跟着过去新家,商量之后,摆酒也是在新家摆,情况不同,也不用在意那些繁文缛节,所以这呼啦一群人纷纷跟上,看热闹的有,而被邀请来喝酒的穿得很新,走在最前面。   黑夜降临,白日过去,热闹的婚礼平息下来,沈佑春也喝了不少酒,脸颊红扑扑,双眸有些醉态了。   华月见状,回头说,“薛储,你带先小妹回去休息吧,客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里有我们招待就行。”   他们可没有闹洞房的习俗,吃过饭,敬酒,聊几句祝福的话,事情也差不多了。   “行,那就麻烦大嫂你们多累一些了。”薛储扶着已经站得歪歪扭扭的沈佑春,最后还是抱起来上楼回房。   一楼也有两间房,那是留给沈佑忠和沈佑良夫妻两的,这里也是他们的家,想了就来住,永远有他们的位置。   独栋的小洋房有个好处就是,很方便,二楼有厕所,有洗澡间,还有热水直通,还有一个享受的浴缸。   这里的布置偏向西化,主打的就是享受,上上一任房子的主人是个洋人,被邀请来教授外语,那时候有教堂,后面战乱,他带着家人离开回去家乡,这房子辗转几处现在才是他们的。   “薛薛储”   沈佑春很少沾酒,今晚贪杯,她很上头的醉了,可是又好像没有醉,还很清醒。   她拉着薛储的手不放,就这样看着他。   薛储只好抱着坐在沙发,两人面对面,他小心为沈佑春揉脑袋,“头难受吗。”   “不难受。”   沈佑春摇头,她还没大舌头,说话也利索,凑头过去闻了闻薛储身上的味道,再闻自己的,沈佑春嫌弃的说,“臭的,我不喜欢。”   “喝得有点多,是挺臭了,你先坐在这里一会儿,我去放热水。”薛储要将她放下,可是沈佑春一直摇头不愿意,就挂在他身上不撒手。   薛储没有办法,他只好抱着去洗漱间,一手拖着沈佑春的臀部坐在他小臂上,一手去安排放水找衣服。   等他忙好了,沈佑春趴在他怀里好像都睡着了,薛储帮她脱了衣服,将人放在浴缸里,被温热的水包裹,沈佑春一下就醒来,酒也散了不少。   两人早就坦诚相见过不知多少回,事后,薛储帮她洗澡的事已经轻车熟路,这会儿,沈佑春也不害羞,她趴在浴缸边,昂起小脸,哼哼了两声。   薛储脱了上衣,还有裤子在,他蹲在浴缸边,拿着毛巾,小心的将沈佑春脸上的妆容卸掉。   “哗啦——”   沈佑春起了玩乐的心,她捧着水泼在薛储身上,湿了健壮的胸膛,水滴沿着腹肌而下没入裤头。   “酒醒了?”薛储也不恼,他将毛巾洗干净挂好,转身朝沈佑春走去,眼神危险。   “薛储,我警告你啊,我累了一天,你不能乱来。”   沈佑春知道他的意思,立马当缩头乌龟。   她知道的,薛储这人别看一本正经,可是夜里黏着她需求很旺盛,而且现在这都要禁欲半年了,无法想象她今晚要怎么渡过,腰没准都螚折断了。   薛储低沉笑了声,他挤进浴缸,设计这房子的主人很会享受,浴缸能坐下两个人,也能很畅快的施展。   “喝酒多不好,出点汗,可以把酒精排出来。”   薛储拉着沈佑春的手臂将人搂进怀里,水温本来就热,年轻的身体紧贴,透露着极致渴望,沈佑春咽了咽口水。   她抬眸,撞进了薛储低头时,那双深邃又火热的眸子里,晃了晃,就被他带入了另一番天地。   小小的浴缸,好似变成了深海,海浪一下一下的拍打翻卷。   沈佑春失神的扶着浴缸边缘,双眸迷离,看着泼出去满地的水,泄力时,她被薛储的长臂一揽抱在怀里站起来。   紧接着,后背是冰凉的墙面,沈佑春冷的一个哆嗦,可紧贴着她的宽厚胸膛又很热,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岁岁,放松些”   薛储低低喘着气,目光炽热,脸上身上的汗水和水已经分不清了。   沈佑春觉得他很过分,这都持续多久了。   可碰上这档子事,出了房间门很纵容的薛储还有很多过分的行为。   这一夜,她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沈佑春都不知道。   都说春宵一夜值千金,薛储是真的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第23章   曲大的校园风景,在几十年前充满朝气蓬勃,几十年后依旧如此。   只是对比以前,现在的社会发展快,科技传播也广,放眼望去,学生的穿着可以称得为时尚。   学校门口停满了小车,几乎人人手里一部手机,三三两两结队在校园里走动,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前行。   今天是大一新生开学的日子,老生抱着书来往教学楼,而新生脸上茫然稚嫩的脸庞,在好奇打量校园,怀揣着对新环境都探索,对未来的憧憬,眼里都是年轻的光茫。   “快快快,开学典礼要开始了。”   “你们听说了吗,今天会有最美校长出席,为新生致辞。”   “最美校长?谁啊。”   “你是一点也不关注新生群消息,沈佑春,沈校长,群里还有相片,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   新认识的朋友,没有话题之前,讲学校的新鲜事是最快展开熟悉的方式,因为大家都不懂,都好奇。   几个女生聊得投入,一下子忘记路怎么走了,学校太大,她们又刚来,就想着到处看看熟悉环境,也就没有坐车,靠着两条随逛,走着走着,忘记了是那一条。   沈佑春停好车,手里   拿着公文包,她看了眼腕表时间,急匆匆而走,脸上有懊恼,都已经这把年纪了,薛储那老家伙还是能折腾。   起因是她出差半个月,薛储转个身就找借口以巡查产业为由跟着过去“偶遇”,然后看见她被一个同龄单身的男老师表白,对方深情款款的说对她一见钟情,想要和她开展中年人的第二春,被薛储看见,醋劲很大。   沈佑春在脑子里想演讲稿,见着几个学生东张西望,很熟悉的面孔,这里不是指认识,而是她们迷茫的样子,她在这几天见到太多了,应该说每年的开学季都不可避免会有。   “你们迷路了?”沈佑春停下来,虽说疑问,也说得很肯定。   三人浑身一个激灵,看着沈佑春,满眼的惊艳,美人在骨不在皮,即便人到中年,看起来也不再是十八年华的样子,可保养得很好,容颜老去缓慢,沈佑春依旧很美,知性,优雅,贵气还有智慧,光是时尚的穿搭,和那身气质,就足以迷倒一片人到中年的成功人士,小年轻表白的也有不少。   “老师好。”反应过来看呆了,三人尴尬的脸红,连忙礼貌打招呼。   她们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师,可称呼老师总没错,而且看着也像是老师。   “嗯。”沈佑春浅笑,为她们解决目前困境,“是要去参加开学典礼吗,是的话就和我一起走吧,我也是去参加的。”   “谢谢老师,我们是新生,迷路了。”三人欣喜,乖乖跟在沈佑春身后。   只是学生面对老师,下意识的会言行拘谨,她们想说话,也不懂说什么,互相推着都没讲一句话就到了,心里还很可惜,就这么错过了机会。   “你们从这里进去就是了。”沈佑春稍作停顿,给她们指了路,又去忙自己的事了。   三人再次说着谢谢老师的话,等沈佑春的背影消失在眼前,久久没有回神。   “如果我老了也能像老师这样,不,有十分之一,我就满足了。”   “我觉得,最美校长,就应该是这样才对。”   邂逅了美人老师,三人的心情很好,走进去找到自己班的位置,刚坐下来没多久,开学典礼也很快就开始了。   等主持人说请沈校长上台为新生致词的时候,人出来,看清是谁,三人目瞪口呆,这,这不是刚才碰上的老师吗。   伴随而来的就是激动和兴奋,同时还有崇拜。   此时,她们心中立下了目标,将来也想像沈老师一样厉害,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当她们成功站在各自领域发光发亮,再次成为无数年轻女性奋斗的目标。   榜样的力量从来都不弱。   作为校长,沈佑春今天的事情就是为新生致辞,后面不算忙,也能挤出时间回家一趟,参加大哥的七十大寿。   兜兜转转,大哥都已经七十,而她也五十五岁了,容颜虽渐渐老去,心却还年轻。   回去的路,她没自己开车,是薛储来接,比她要年长五岁的薛储已经六十了,可还能看看见年轻时的英俊帅气,身材也保持得很好,没有上了年纪的老态,精神奕奕,再加上他创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几十年的上位者气场强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成熟男人。   亦如当年,薛储从来不会让沈佑春走向他太久,而是他率先走过去,牵着她的手一起,护着上了副驾,薛储上了驾驶座,然后倾身过去为沈佑春系好安全带,还给了一个额头吻,送上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看着沈佑春那双温柔宠溺和爱慕的目光从未改变,“岁岁辛苦了。”   他来接下班的时候,都会这样说,并且带上一束花,每次送的花都不同,就算是同品种也是不同的插花样式。   在节假日的话,里面还会藏着戒指,项链,或者直接塞一条金子等等,都会有不同的礼物。   年轻的时候有浪漫,比如他去山上回来也会带一把野花,要是冬天没花,碰上什么野果子,或者有趣的玩意儿,他都会带回来送给沈佑春。   “这花很香,等下回去了放到花瓶里,我们挑选给大哥的礼物你没有忘记拿吧。”沈佑春闻了闻花香,心情很好。   “当然不会,早就准备好了。”   等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热闹了,大家都还在,身体健康,齐聚一堂,欢声笑语。   七十岁的沈佑忠已经退休了,手里牵着相伴一生的妻子,接受着祝福,笑容满面。   沈家院子里的花开得正好。   家里的小辈喜欢拍照,难得的时光,总是要留念。   “来,大家都看这里。”她摆好相机,调好时间,回到了沈佑春和薛储身边依偎,年纪不大,已是绝代佳人。   “3,2,1,茄子!”   相片留档那一刻,也保存了大家庭的幸福笑容。   细看,照片里的薛储,他拥着沈佑春的肩膀,视线没有看镜头,而是垂眸,笑看着沈佑春。   温柔,缱绻。   从年轻到老,从未改变。   ……   后来,系统漂泊了很久,好不容易在第一个任务找到宿主,发现,剧情全都崩坏了!   “啊啊啊!宿主,你要的是洗白女配,可是,你没有洗白就算了,还怎么和男主在一起了!”   系统想哭,失忆的威力那么强大吗?   在原本的故事里,知青原配为了回城就把男主抛弃了,而男主沉寂三年之后乘上了改革开放东风,开始逆袭成为一方大佬。   后来,知青原配落难了,碰上男主还看见男主过得很好,她就想巴结上,然后被一系列打脸,再到凄惨下线。   按照系统的计划是,他们来了之后就不回城,不做抛夫的事,从娇纵蛮横变成温柔贤淑,一步步洗白女配设定。   但是现在!   宿主没有洗白就算了,还真的毫不犹豫回城,而,男主跟着回去了!并且在男主心里,她就是白的,不存在洗白。   “真是……缺心眼吧这男主?”   系统表示很难评,陷入爱情里的男主都无法避免会智商为负。   不过事情都这样了,错也不是宿主,谁叫她失忆了呢。   系统抹了一把辛酸泪,做好记录,继续赶往下一个世界寻找宿主。   希望赶在剧情开始前找到吧,可别又发生现在的问题了。 第24章   临鹤县一中里有几颗杏花树,已经过了四月份的花期,现在已经五月中了,累累果实藏在树叶里面已经有几颗开始黄皮,不过整体还是青皮的多,一颗颗挨着是大丰收,现在还没到成熟期,可是,盯着它们的人可不少。   其中就有沈佑春,一周里面会有几天是过来看有没有熟透的果子可以吃。   她早就盯上了好几个位置,只要拨开繁密重叠的叶子,就能看见里面藏着七八颗很饱满的大杏子,藏得严实,不容易被发现,是她一直观察的目标。   太高的位置她够不到,矮的位置也轮不到她,但是只能看不能吃,还是看别人吃,对于自小就习惯占便宜的沈佑春来说很难受,如浑身发痒,可反手到后背去挠,怎么也都挠不到一样烦躁。   不过现在,她对这些杏子不算多着急和看重,因为她找到了很好的饭票,咳,不对,不能用这个词,不太好听。   准确的说,她找到了对象,既然是她对象了,那养她也是天经地义不是吗。沈佑春就是这么认为,并且贯彻落实的,这半个月来她的肚子不饿了。   这不,今天上课,书呆子在偷看她傻笑,被她逮着了,书呆子的脸瞬间红成猴屁股,连耳垂都红透,沈佑春真担心他会不会着火,同时,她内心也是无比的自豪和满足,又一个倾佩在她容貌之下的呆子啊。   她给了书呆子一个眼神,中午下课之后,两人就在这杏花林碰面,这里已经是他们私下里见面拉拉小手的秘密基地了,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她勾勾手指头,书呆子就能被迷得神魂颠   倒。   沈佑春自小就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并且她还很聪明,懂得利用这张好容貌给自己谋了好多好处。   她才不想干活呢,晒得和那四个姐姐一样粗糙又黑,年纪轻轻的看起来和三十多岁一样,她看着都害怕。   自从见到村里有些个别受宠的女儿可以去读书,还不用干活,每天还有肉吃,沈佑春很馋,她也很想要。   她长得好看,嘴巴也甜,整天跟在重男轻女的爸妈身边唠叨,兴许见她是真好看,想以后多卖,哦,用个好听点的说法就是,嫁出去多要彩礼给她那猪头小弟。   他们咬咬牙,商量后还是忍痛让她去读书了,也不用干活,养得白白嫩嫩,她在老沈家,那可是头一份,当然,无论怎么样也比不过猪头弟。   沈佑春一路读到了初中,见着差不多了,父母也不想再花钱,开始找亲事。   这可怎么行,沈佑春当然不乐意回去被安排嫁人,恰逢政策变了,高考的大风吹遍地,他们村还真有人考上大学,从此走出门,腰杆子都能挺直,身份立马不一样,被人尊重。   她觉得,自个儿还是幸运的,立马抓住这一点继续诱哄爸妈,都读到这一步了,再读三年高中,考上大学的话国家分配工作,那就是捧着铁饭碗的大好事,以后更能帮助弟弟   总之,沈佑春很会围绕会给猪头小弟谋利的方向来说,爸妈最后点头同意了,这才有现在她上高中的事。   可是,就算上了高中,她的生活也不算多好,父母本就不情不愿给她读书,当然也不会给读书额外的钱。   沈佑春能过得还行,那是因为她私下里会揍猪头小弟,会从他手里拿钱,而猪头小弟被她揍怕了,养成了习惯,很听她的话,这才过得不惨。   她今年读高二了,下半年高三,要是明年考不上大学,爸妈肯定会立马给她安排相亲,想着怎么更好的嫁出去回本这些年付出的钱,再捞到好处。   沈佑春有了危机感,她知道自己的学习成绩不行,能够考上来,那全凭运气吊车尾,对于明年能不能考上大学成功离开这里,她把握不大,就算她想,脑子不允许啊。   沈佑春开始物色身边有什么好的对象,靠着对象往上走,能过上好日子,她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人生在世,不图好生活,难道还能图什么?   男人有钱会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这可是她看这三年来因为政策改变了之后观察身边的人和事总结出来的话。   风向变了,很多人有了前途,开始踹开身边的旧人,寻找新人,特别是读书离开的,还有做生意的,最严重。   只是吧,她很挑剔,要么家世可以,但是长得不行,还抠,想着空手套白狼,要么就是单纯长得不好看。   她都想放弃了,咬咬牙想着,要么努力一把,没准儿明年又能祖坟冒青烟呢,或者想办法拿到介绍信,离得远远的,现在还没取消介绍信,走到哪儿都不行,否则她也不会那么着急了。   而事情出现转机在一个月前,江惊墨转学来到了临鹤一中,还是在他们班。   这人,戴着一副眼镜,高高瘦瘦的,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说话也温柔,笑起来好看,很有书卷气息,一看就知道家里条件好,穿的衣服和别人都比一样,也长了一张很好欺负的脸。   而且听说,江惊墨还是从京市那边来的,有一天周五放学,沈佑春看见江惊墨走出校园,还是有小轿车来接!   小轿车啊!沈佑春惊呆了,伴随着她有了个想法,看着有钱家世好,人也好看,戳在了她的审美,她心痒痒。   秉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观念。她立马展开了行动,刻意去接近。   没想到,江惊墨还真是一个腼腆的书呆子,很容易害羞脸红,出手也大方,拿出来的东西都很贵,最主要的是,特别听话,看她的时候眼睛亮晶晶。   沈佑春就在心里偷笑,幸好她抢先一步,要是被别人先下手了,失去那么好的梯子,她肯定要气到吐血。   然后半个月前,他们就正式在一起处对象了,不过是地下恋情,瞒得挺好的,除了身边一两个玩得好的朋友知道之外,别人都不懂。   沈佑春在前往杏花林的时候,脑子里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摸了摸脸颊上长出来的肉,心情很美。   等她去到杏花林,远远的就看见江惊墨已经站在树下乖乖等着了,她的视线一下子就看向了江惊墨单肩背着的书包,鼓鼓的,里面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她的心情更加美了,脚步加快了些。   两人是从眼神约好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可沈佑春才不会做一个先来然后苦等男生的女生,她要让男生等她,然后再试探对方的态度和底线。   如果会不耐烦或者不喜欢,从言语里都能观察出来,她眼尖得很。   江惊墨手里拿着一本书在看,时不时推眼镜,心不在焉的样子。   听到了脚步声,他一下子就扭头,看见是沈佑春走来,杏花树下,她笑容明艳,眸如秋水,好看得像是杏花仙子,江惊墨看呆了很久。   他的心跳,砰砰砰加快,脸颊也渐渐热起来,细长的指尖捏着书很用力,指甲盖在发白,眼睛发亮。   沈佑春来到了他跟前,见着江惊墨直愣愣的,她举起手在江惊墨面前晃了晃,“呆子,你在发什么愣。”   “佑春,你来啦。”江惊墨回神,他抓了抓后脑勺,笑容腼腆害羞,羞涩得不敢和沈佑春对视,目光闪躲,在不经意碰上的时候,他面红耳赤,“你肚子饿不饿,我带了很多好吃的。”   他献宝似的打开书包,露出里面的零食,全都是沈佑春喜欢吃的,她看了一眼,非常非常高兴,赞赏的看了眼江惊墨,而江惊墨咧嘴,笑得更加傻里傻气了,镜片背后的眼睛弯似月亮。   “你还问,当然饿了,今天早上的数学课好难,我都听不懂,老师还安排了好多作业。”沈佑春拉他的手去到杏花树背后,那里是死角,可以挡住外面的视线,他们在里头约会不会被发现。   这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了。至于这段时间为什么没人过来,安安静静的没有被撞见一次,这不在沈佑春考虑的范围内。   江惊墨乖乖跟在身后,听她娇气的埋怨,视线落在两人牵上的手,皮肤相贴,他的嘴角缓缓勾起,日光下镜片反光了一瞬。   “你不知道,我好饿好饿了,读书真的好累,下课了就想要去食堂吃饭,可是为了来找你,我宁愿饿一段路,而你个书呆子还一直看书,连我来了都没发现,下回我再也不来找你了。”她迟到是因为肚子饿,是为了来找他,总之,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和她无关。   这里有一张椅子,两人坐下来,沈佑春轻车熟路的开始把责任推到江惊墨身上,要让他加深愧疚和心疼,这两样才是她过得好的前提,光凭喜欢有什么用的,愧疚和心疼可比喜欢长久,喜欢容易转移到别人身上,哼,她才不会那么傻。   “佑春辛苦了,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不应该让你饿肚子,也不该让你废了好大劲来找我。”果然,江惊墨一听,满眼的心疼,他眼巴巴看着沈佑春,用自己的手指勾了勾沈佑春的小拇指,很小声,又带着诚恳,“佑春,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哼。”沈佑春往旁边挪了一个位置,不想搭理他的意思,江惊墨急了,眼睛含着水雾像是要哭了一样。   沈佑春挪一下,他也跟着挪,确保两人都是紧挨着,直到沈佑春没有位置挪,当然,她也不想挪了,发脾气也要有个度,再过就不好了,留下的就不是心疼和愧疚,而是难以理解的烦躁。   听着他委屈巴巴道歉,沈佑春回头,声音放软了不少,“那你下次不能这样了。”   “嗯嗯!佑春最好了。下回我先把零食放在你的课   桌抽屉里。“江惊墨欣喜若狂地点头,他拆开了一个零食包装,是很香的饼干,里面夹着奶油巧克力,递到了沈佑春嘴边喂,期待的目光很亮,“佑春,你尝尝看喜欢吗。”   好香。沈佑春早就饿了,听着,她也没有客气,咬一口就去了一半,一块饼干也不大。   唔,超级好吃!   沈佑春很喜欢,不过还是要等了一会儿,似乎才勉为其难的说,“还行。只是太干了,我还是想吃饭。”   “等下午劳动课结束,提前放学了,我们就去外面吃。”江惊墨擦掉她嘴角的碎屑,把沈佑春咬了一半剩下的饼干都吃了,然后又开其他零食投喂。   两人说着话,吃了不少零食,沈佑春已经饱了,人也奇怪,在吃饱之后,她看什么都顺眼,也乐得给江惊墨甜头。   “呆子,闭上眼睛,别动。”沈佑春偷偷一笑,眼里划过狡猾。   江惊墨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不过也不会问,沈佑春说什么就是什么,说让他闭眼,他就乖乖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真听话。沈佑春很满意。   只是头一回做这种事,她也紧张,脸颊发烫,但她的胆子一向很大,最后还是鼓足勇气,倾身过去,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落在了江惊墨的唇上,软软的一碰,很新奇的体验,沈佑春的心里也像是炸开了烟花。   而江惊墨的呼吸都急促了,绷紧着身体,他刷一下睁开眼睛,看向沈佑春时,沈佑春已经快速离开了他的唇,扭过头,背对他,只看见红彤彤的耳垂,还有白皙脸颊如抹上一层绯红。   “佑,佑春”   反应过来他们刚才是是亲了吧,江惊墨顿时面红耳赤,都能冒烟了,他说话也结巴,心里还有失落,就是轻轻的一碰,他还没能回味,全都消失了。   “下午还有劳动课呢,我就先回宿舍了。”沈佑春想要站起来走,可是被江惊墨拉住了手,她回头时,江惊墨那张清隽如玉的脸在面前放大,随后,他贴了上来,和她刚才一样的行为,两人四目相对,一个惊讶,一个害羞。   咚咚咚——   也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声太大,顺着风,吹进了彼此的耳朵里,那么清晰,紧张,还有悸动。 第25章   一片落叶盘旋落下,好巧不巧,正好卡在了江惊墨的眼镜和眼睛之间,贴在了镜片上,阻挡了两人之间缠绵起来好似糖丝般的视线。   暧昧氛围瞬间被打破,哪里还想亲亲,看着江惊墨变成了“独眼侠”的独特造型,绿色眼罩,沈佑春是觉得滑稽好笑,而江惊墨也很很窘态,默默拿下眼镜,树叶也落在他的手心里。   ……眼镜真碍事啊。两人立即移开目光,各自端正坐好,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   “我回宿舍了。”沈佑春逃跑似的起身就跑了,连零食都没有拿,不过到头来都是她的,沈佑春并不着急,只是这会儿,她不敢和江惊墨再待在一起,要是再亲一次,她是同意,还是拒绝?   沈佑春觉得,这个问题有点难,虽然她是挺喜欢的,感觉还不错,可要是就这样同意的话,就会显得她过于随便了。   给点甜头可以,但是甜过头就会腻,这对她没什么好处,没有的总是最好的,随便就能要到,她会吃亏。   打定了注意,沈佑春是不好意思地跑了,还不忘用最好看的姿势,保证背影也不奇怪。并且,今天下午,她还要躲着江惊墨,也不全都是装,主要也是,第一次亲,总会害羞的。   江惊墨这回没有追,他眯了眯眼,温和的眸子有些锐利,望着沈佑春离开的背影,直到缩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视线里。   他垂眸,看着掌心里的绿叶,江惊墨轻笑了声,重新戴上眼镜,又是那一身书卷气息的腼腆害羞书呆子。   “感觉还不错。”江惊墨摸着唇回味刚才的触感,软软的,很香甜,和她这个人一样,看着很甜美可口。   他站起来,把书包封好,也离开了这里。   沈佑春和舍友的关系不好不坏,现在是饭点,大家都是陆陆续续回来,她单独回去,至于去做了什么,也没人多在意。   随便聊几句,分别躺床上睡觉,等着下午的劳动课结束,就能放学回家了,每周五的下午都是劳动课。   沈佑春侧身躺着,脑海里不断回放在杏花树下的那一幕,她摸了摸唇角,脸颊是控制不住的发热。   迄今为止,她做过很多大胆的事,可是,远远没有今天具有挑战性。她居然和一个男生亲了虽然只是嘴碰嘴,贴在一起,轻轻一碰就分开了,但这也是亲,已经超过了她所能接受的范围。   啊啊啊,江惊墨这个书呆子,什么时候那么大胆了?自己偷亲,那是因为知道要这样做,没什么紧张,可是,被一个男生亲,忽如其来,这感觉完全不同,和手里被塞进来一个点了火的鞭炮一样,明知道要炸开了,可鞭炮黏在手里,怎么甩也甩不掉,惊慌失措之下,然后真的炸了。   沈佑春越想越脸红,而且还不由自主地会发笑,她觉得自己被江惊墨影响了,否则怎么一想到他就想笑。   不要啊!虽然江惊墨读书是很厉害,可是,她才不要和江惊墨一样呆呆的。   江惊墨是个书呆子,江惊墨是个书呆子   沈佑春拍了拍发烫的脸颊,一遍遍的在心里默念这句话,过了好久,才把在杏花林下大胆亲她的江惊墨给赶走。   迷迷糊糊睡了一个短暂的午觉,沈佑春不情不愿爬起来去班级,等着开会,然后参加劳动课。   她去到的时候,江惊墨已经在了,读书很积极,桌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现在还打开一本,看得津津有味。   听见脚步声,江惊墨抬起头,眼里瞬间亮了起来,把要脱口而出的佑春两个字给咽回去,他眉眼弯弯的笑着,目光很温和,又有礼貌,“沈同学”   沈佑春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眸明亮如秋水波动,可想到了什么,沈佑春脸一红似三月桃花,她轻咬着唇,低下头,飞快挪走目光,拉开凳子坐下来,全程避如洪水,没有说话。   江惊墨的神情一顿,他缓缓收起了嘴角笑意,修长好看的手指推了推眼镜,也低下头,掩盖面上失落。   只是坐在后面,要想引起前面女同学的注意,办法有很多,江惊墨受不了被无视,连同学之间友好互助“请教学习”的过程都没有了,每次在教室里,这都是他们做掩饰相处的机会。   江惊墨在脚下踢了踢前面的凳子,没有得到回应,反而还听见,沈佑春拉着凳子往前挪远离的声音。   他捏紧了手中的笔,低着头,垂在眉眼上的头发丝每一根似乎都在诉说着他的失落,阳光透过窗落在了他身上,侧脸柔和,却又像是隐匿在黑暗里,头顶一片乌云,正在酝酿一场大雨。   教室里充斥着其他学生的聊天声音,无人留意到他们之间那短暂的互动和眼神交流,而沈佑春也和她前面的同学在聊天,还是一个男生,他们的课桌是单人桌,这一列靠在最里面的墙边。   沉默了几息之后,江惊墨好似对做题有了困扰,他揉了揉额头,手上转着笔,然后,笔一个不小心飞出去了。   而且还是打在沈佑春的后背,再落地,啪嗒一声,唤回了沈佑春的注意力。   她惊讶地回头,看了眼望着她是一脸无辜的江惊墨,再看了看地上的笔,这个小把戏,书呆子还知道耍心机了啊。   “不好意思啊沈同学,我的笔掉了,可以麻烦你帮我捡吗,掉在你的椅子旁,我这里不方便捡。”江惊墨不好意思的一笑,视线却一直锁在沈佑春身上不放,看得很真切,他的目光里带着一丝委屈和不解,怎么就不   理他了。   “当然可以。”沈佑春点头,她知道万事不能太过,弯腰捡起来后递给了江惊墨,在笔被接过去的时候,她感觉到了江惊墨的指尖摸到她的手指,摩娑了两三秒,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收回。   如果不是他红起来的脸,沈佑春还真以为是无意的,没想到,胆子还真变大了,知道变着法子偷偷摸摸。   “谢谢你沈同学。”拿到笔,江惊墨腼腆笑着,弯了弯眼睛,“沈同学上次问的问题知道怎么解了吗。”   沈佑春深知打一棒就给一个甜枣的理,她每次对付那猪头小弟就是这样的,这会儿既然江惊墨主动递出梯子,她就顺着路走,“还没有,可以麻烦江同学再和我说一遍吗,你上次教了我之后,我自己解题,又忘记了。”   她敲了敲脑袋,小表情很苦恼,好看的人做出来是灵动可爱,惹得江惊墨的笑意加深,很想摸摸她的头。   江惊墨点头,很友好互助,温声的说,“是我不对,上讲的解题思路比较复杂。你不知道的步骤在哪里,我看看。”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我都不知道。”沈佑春也没和他客气,她拿来了作业题,摆在江惊墨的课桌,用笔圈出了不会的地方,几乎是包含了全部,还剩下的三道题她写了,错了两道,对了一道。   嗯能写成这样,也是一个本事。   江惊墨见着,罕见沉默了几秒,心里对沈佑春的水平再次有了肯定,比他预想的还要低一些。   照这样的成绩,明年要想考上京市的大学,无异于难于登天。可他是一定要把人一起带回去的。   当然,要是考不上,他多的是办法带回去,可应该是她会不喜欢的方式,脾气很大,闹起脾气来不好哄。   沈佑春见他愣神,脚下踢了踢江惊墨的鞋子在生气,这表情是什么意思,是在嘲笑她吗!沈佑春暗暗瞪了他一眼,说话上却迷惑,“江同学,你怎么发呆了,难道你也不会吗?”   “会,只是在思考讲解思路。”课桌下,因着沈佑春反坐,两人的脚不可避免碰上,江惊墨也碰了碰她的小腿,翘起了嘴角,点头,他拿着笔,开始给沈佑春讲解,还真换了讲题的思路。   沈佑春拖着脸,一开始会分神去听江惊墨的声音,很好听,可是渐渐的,被江惊墨带入了做题的乐趣里。   她一直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堵住的大脑,好似一下子就畅通了。之前难以理解也想不到的逻辑,这会儿频频点头。   果然,她才不笨,是老师教的方式不适合她,本身她也是有天才的天赋,只是苦于一直都没有被挖掘出来而已!沈佑春一下就挺直了腰板,使劲给自己美化,从不内耗。   一节自习课之后,沈佑春从没发现,学习是如此有趣的事,再次看见数学题,她头一次呼吸顺畅,亲切可爱,看江惊墨更顺眼了,这个对象交得真好!   见她眼睛亮亮的,很开心,连喊着“江同学~”的声音都和刚才不同,带着甜甜的味道,尾音上翘很俏皮,江惊墨就知道,他把人哄好了,用对办法也是很好哄。   很快,班主任走进来,说了一些学习上的事,开始安排分组劳动,很可惜的是,沈佑春这回没有和江惊墨一组。   她离开座位时看了江惊墨一眼,后者也很失落,不舍的目送,沈佑春也不舍,这个不舍之情是因为,要是和江惊墨一组,她就能想办法偷懒了。   沈佑春离开之后,江惊墨也站起来,这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笑看着他,有点害羞,“江同学,你好,我们是一组的,要负责去擦外面的窗和拖地,给,这是抹布,我们一起擦窗吧。”   “不用了,谢谢,我比较喜欢拖地。”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礼貌笑着拒绝,语词也很坚定,是不容置疑的。   他没有再多看女生一眼,走出了座位,向其他男生而去,对方喊了声江惊墨的名字,然后也给了他一把拖把,男生眼里自觉做重活。   女生很尴尬,红着脸走进了女生队伍,尽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平静。   好看的人走到哪儿都受欢迎,沈佑春是这样,每天都有塞进书包和课桌的情书,偷看她的男生更是数不胜数,献殷勤的也多,但是沈佑春又不笨,懂得爱惜羽毛,一直都是避嫌。   而江惊墨刚转学来一个月,受欢迎程度也高,看着温良无害,很好接近,可是,真的去接近就会发现,很难。 第26章   每个班级都会负责学校一个区域的卫生问题,沈佑春分到的小组就是去楼下的一个小操场打扫卫生,两座教学楼之间,种有不少树和花草,这个季节的树叶茂盛,风一吹,落叶也不少。   江惊墨在拖走廊,起身时,视线朝下看,这个位置对准的就是沈佑春打扫的地方,他自然也能看见沈佑春拿着扫把在划,日光下,风吹了她鬓角落下来的几缕碎发,纤细手指挽过耳朵后,莹润的侧脸秀气可爱,中午起来她扎了一条麻花辫,好方便上劳动课。   但是,动作是懒洋洋的,她不想多做,就在原地一直扫着比较“难扫”的落叶,好似叶子是从从地面长出来一样,扫不走,比起学习,想办法偷懒,她反而很在行,江惊墨见着,眼眸浮现笑意。   可很快,他笑不出来了,有几个男生相携走来,被包围在中间的一个男生比较高,在朋友推搡之下,男生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和她说话,也不知说了什么,沈佑春笑了,而男生反手抓了抓后脑勺,隔着远,表情看得不真切,可是,这是害羞了,江惊墨很肯定,他的眸色一沉,聊什么那么开心。   和江惊墨一起拖地的男生,他是地不好好拖,举着拖把和同学玩,被班长严厉的呵斥说了之后,他嬉皮笑脸的道歉。   但是这才好好拖了一会儿,他就和身边同学勾肩搭背,还不忘叫上江惊墨一起,扬起很阳光的青春笑容,“江惊墨,我们要去洗拖把,你要一起吗。”   读书的年代,女生喜欢约着一起上厕所,最少都是两个一起,要是一个人走的话,还要走过别人教室外的走廊,心里会觉得尴尬,手脚无处安放,总觉得被无数双看着,而男生也喜欢结队,做什么都喊一声,不是因为尴尬,而是一种,就喜欢一群人行动。   或许成长就是,从成群结队,到形单影只。现在的他们,正处在前者的年龄阶段。   “好。”江惊墨收回沉沉的目光,拿着拖把和两个男生一起下楼。   他们聊得火热,在说最近新出的游戏,偶尔话题也会带上江惊墨,知道江惊墨也有,还玩过了,他们就是兴奋地嗷嗷叫,一下子就是好哥们。   厕所在一楼,他们需要走下去洗拖把,顺便重新换一桶水,洗抹布都弄脏了。   虽然每周都有在打扫卫生,可该脏的还是会脏,而且也不是每周都是安排打扫教室,有的还会去给学校的角落除草等。   江惊墨来到了一楼,微微偏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沈佑春,因为是背对着,沈佑春没发现他,那个男生已经离开了,沈佑春正在扫着树叶,铲进垃圾筐里,等下要拿去垃圾车那边倒。   现在用水需要排队,等了几分钟,终于轮到他们了,两个男生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啦啦的声音冲洗拖把,玩闹起来,他们又举着拖把互相“打架”,谁也不让谁,然后不小心,水溅到了江惊墨身上,得亏是洗好的拖把,并且还是甩的水龙头水,不然的话,江惊墨的白T恤会脏得很明显。   江惊墨皱了皱眉,他立着拖把,看向那两人,现在是夏天,太阳正好的时候,冷是不会,可湿了不舒服。   “对不起啊江惊墨,我们没注意看见你在这边。”他们抓了抓头发,满脸愧疚和心虚,江惊墨什么时候过来的也没注意看。   见着湿了一片的衣服,短头发的男生叫姜明,也是他刚才叫江惊墨一起过来的人。   作为家境也是不错的,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江惊墨穿的上衣是现在最新流行的一款。   是他最喜   欢的港星穿的同一款牌子,特别贵,内地现在还没有,他缠着父母想要很久了,可是遭到父母严厉拒绝,现在却穿在了江惊墨身上。   姜明在早上看见的时候就特别羡慕,而且他发现了,江惊墨每天穿的衣服都不重样,而且还都是他喜欢的穿搭!   他羡慕得,眼泪要从嘴巴流出来了,要是给他一套就好了,他现在也只能在家里偷穿他哥的喇叭裤。   “江惊墨,这衣服我们赔给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姜明咬咬牙,很不舍,可还是说得坚定。   他现在省吃俭用,存钱是要买游戏机的,还有买喜欢的港星新出的唱片,等暑假,还想买**镜去舞厅。   他哥经常去,每次去都是去大半夜才回家,被爸妈说了也不改,照样去,那肯定是很好玩,可是他哥说他年纪小怎么也不肯带他去,姜明不服气,就想着攒钱了就自己偷偷去看。   “不用,你们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衣服只是湿了,又不是脏了不能再穿,风吹干了就好。”江惊墨摇头,他推了推眼镜,白皙无害的温润脸庞有些为难,“只是这样湿着也不舒服,我想去外面太阳下晒一晒,这样干得快一些。不过我拖地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这样离开也不好,还是等拖完地吧。”   一听不用赔钱,姜明顿时恢复了精神,他的零花钱也不多,花钱还大手大脚,好不容攒下来的要是一下子就没了,他会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游戏机没了,**镜也没了,生活没了期待。   “我来帮你做!拖个地而已,我在行!哪里用得着你来动手。”姜明立马夺过扫把,眼睛亮得像是灯泡,殷切得不行,“衣服湿了容易感冒,你快点去晒。也别真晒着太阳啊,在树底下坐着就行,太阳多烈啊,要是中暑了怎么办。”   从今以后,他,江惊墨就是他姜明的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亲兄弟!最近港片看多的姜明,很喜欢讲江湖义气。   “这那好吧,剩下的活就麻烦你了,也不多,还有一小块没拖。”江惊墨犹豫了下,又低头看着湿一片的衣服,他还是点头了,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礼貌笑容,温润有礼,俨然是别人家的孩子代表。   姜明双手分别拿着拖把,昂起脑袋,说得一脸自豪,“这有什么,我就爱拖地!”   江惊墨依旧挂着温和浅笑,背过身时,加深了嘴角上翘的弧度。   而看着江惊墨离去的背影,姜明长吁短叹,他这个兄弟,以后他得罩着点,性格太温和,可不得容易被欺负了去。   姜明拿着扫把,雄赳赳气昂昂的上楼,另一个看了全程,完全不敢吭声的同学积极地提着一桶水跟在姜明身后,真要赔钱的话,他也没钱赔啊,回去和他爸妈说,肯定是会被抽皮带拿着擀面干两人混合抽打。   幸好幸好。江惊墨以后也是他兄弟,过命兄弟!又是一个沉迷看港片的孩子。   沈佑春在学校的朋友不多,其中池燕是一个,两人会交上好朋友,倒不是因为什么“我觉得你长得漂亮想和你做朋友”这么奇怪的发展,或者一见如故,志趣相投,相反,一开始两人还挺不对付。   后来有一次,沈佑春发现了池燕在放学之后,会自己偷偷去卖东西,不多,就是自己手工做的一些小玩意儿,这让沈佑春大受震惊。   因为池燕在班级里都是“家境不错”的好形象,池家也很宠爱这个女儿,穿的用的花销都很高,身边有几个小跟班。   起码在她眼中,就是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羡慕了很久,而池燕也高傲得很,每天抬头看人,这也让沈佑春背地里嫌弃她喜欢露出鼻孔给人看。   即便没有吵起来,可是,两人气场不合,眼神对上都是无形交锋。   所以被她撞见了这一幕之后,池燕也慌乱,还故作镇定威胁,可沈佑春才不怕她,就算两个人打起来,猪头小弟一身肉不是白长的,还高,再加上自小被家里宠得厉害,两个池燕都不够他打。   沈佑春是嘲笑了几句,可是见到池燕还真卖出了赚钱,她也意动了。   女孩子想要一直好看,花在身上的钱可不少,但是父母肯定不乐意给她,而她想要花销,只能自己来想办法,压榨猪头小弟已经不够她用了,而且也压榨不了多少,沈家又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后来她和池燕聊,生意变成了她也入伙,不过她不用去卖,就是提供一些好看的,新鲜的有趣的饰品,比如说用废布做成的发圈,成本低,但是卖出去赚翻倍,可前提是要好看,独特。   去年赚了一些,但是今年上半年,池燕就没有再做了,说是事情被家里的大哥大嫂知道了,他们想要搜刮她的钱,并且说会影响他们。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可观望的更多,他们害怕政策再变,前些年的情况谁都怕了,而最反对的就是职工家庭,池燕的大哥大嫂都是工人,害怕池燕做生意影响他们的工作。   池燕和他们吵了一架后就不干了,赚的钱只要省吃俭用,够她专心读书,明年考上了大学,就彻底离开这里。   池燕之前确实过得还不错,可这是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的事了,现在她的父母过世,她被大哥管着,而她大哥很不喜欢她,认为父母偏心,还是偏心一个女的,这让他心里很不服气,也在记恨。   后面娶了老婆之后更加厉害,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池燕现在在池家一点都不好过,她在学校过得很好都是强装的,但是她很好面子,不想被发现,为了能维持住这个形象,她才会出去赚钱,否则她爸妈留给她的钱足够读完高中了。   不过会决定不干,也不全是她大哥大嫂的插手,而是因为,她的时间都花在挣钱上了,晚上熬夜,白天上课没精力会打瞌睡,没法听课,成绩一落千丈,变到了吊车尾,池燕可不想明年连大学都考不上,孰轻孰重还是知道的。   现在两人分到一个组搞卫生,池燕拿着扫把走来,要和沈佑春一起拿垃圾去倒,见着沈佑春在磨洋工,她很无语,“你在搞什么鬼,再磨蹭,等下放学时间就晚了,你还想留校啊。”   “能留校也不错啊,谁想回去。”沈佑春撇嘴,要是可以选择,她还真不想回去。   先不说沈家里的“明争暗斗”很烦,就说回去一趟也不容易,路途遥远,坐班车坐牛车,折腾得她人都要吐晕了。   池燕知道沈佑春的家境,闻言,赞同点头,要是让她回去那地方,她也不愿意。   “你不想回去,我还想赶紧回家。今晚我大嫂的亲戚要来,有一场硬仗要打。”池燕弯下腰,正要拿起垃圾筐的耳,余光见江惊墨正在走过来,她用手肘推了推沈佑春,挤眉弄眼的说,“快看,你家那个来找你了。”   “嗯?”沈佑春正被晒得有气无力呢,她已经尽量躲在树荫底下了,可五月份的天越发热,还是很难受。   听着池燕的话,她立马精神,回头看,还真是江惊墨在朝她走来,不过他衣服的衣角湿了,也不知道怎么弄的,说他是书呆子,还真是书呆子。沈佑春担忧,不会被欺负了吧?   “沈同学。”江惊墨是一直看着沈佑春打招呼,和沈佑春对视了一会儿。   随后勉强看了池燕一眼,好似才发现有这个人存在,他礼貌里带着客气和疏远,干净利落,“池同学。”   他看向了她们之间脚边的放着的垃圾筐,友好说,“我正好有空,需要帮忙吗。”   江惊墨用余光扫了眼池燕,   隐晦的意思明显,池燕一个激灵,反应特别快。   池燕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垃圾桶,很生气的说,“江惊墨,你来得正好,你评评理,明明是分组劳动,沈佑春居然要我一个人去倒垃圾,这合理吗。”   “池燕你”沈佑春立马飙火,只是听见池燕很小声的飞快说“我给你们机会了啊,你抽屉里的巧克力零食记得送我一份”然后就站直身子,还是怒气腾腾的样,沈佑春顿时哑言,而江惊墨还一直笑看着她,有外人在呢,还这么明显,也不知道遮掩,她的脸颊发热,咳,这是被晒的。   沈佑春别扭的和江惊墨对视了一下,她看向池燕,也气呼呼反驳,“我什么时候说让你一个人倒了,我的意思是,你拿一段路,我拿一段路。”   “哼,你的一段路就是嫌累了推给我。”池燕瞪眼,两人谁也不服谁。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温和的说,“那个,你们别吵了”   “我不管,我才不倒!”池燕一甩头发,转身就走了。   反正两人在班级里就是这样,说不过两句话就吵起来,而池燕的脾气也大,见怪不怪,根本不需要担心。   沈佑春不甘示弱,她想要把人拉住,不过江惊墨说,“没事,我来倒吧。太阳大,沈同学扫地也累了,你先坐着休息。”   在前头,还没走远的池燕听到这话,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什么叫睁眼说瞎话,这就是!   她看沈佑春扫地扫了半个钟,还都是在两棵树之间打转,一点太阳晒不到,这叫累?偏心眼也太严重了吧!   “一筐垃圾也沉,你一个人搬不动,我和你一起。”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忍着笑意,她放下扫把,抓着垃圾筐另一边,和江惊墨一起拿去垃圾车。   树荫和斑驳日光交汇,拉长了两人的身影,紧紧挨在一起,没有很亲密的举动,可是两人之间的悸动,时不时对视一眼又笑,一看就有问题。   垃圾车距离这里比较远,倒垃圾的活没几个人愿意做,都是轮流来。   等走得远一些了,身边没什么人经过,沈佑春斜睨了眼江惊墨,像是打量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可把江惊墨看得不好意思了,他曲着手指挠了挠一脸颊,害羞的问,“佑春,你为什么一直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上沾了东西吗。”   “江惊墨,没想到你的演技不错呀。”沈佑春笑着调侃,“先从笔掉了让我捡,再到一起倒垃圾,你好会哦。”   被戳破了小心机,江惊墨脸红的点头,然后又摇头,他扭头看着沈佑春,眼里是喜悦笑意,真诚的温声说,“原本是不会的。但我很贪心,很想很想和你单独待在一起。虽然每天上课都能见面,可是,在教室,你有很多朋友,课间十分钟,我只能有你的五分钟。”   他的眸色是浅棕色,在日光下会格外明显,亮亮的,温柔的,就这样专注的看着沈佑春,少年人眼里没有别的景色,好似在看着稀世珍宝。   沈佑春的脸瞬间也红了,大脑一片空白,而说话的江惊墨比她还要夸张,两人的脸是一个赛一个红。   忽然听到了一声喧闹,周边同学的追逐打闹,惊醒了他们,下一瞬,视线像是被烫着了一样,他们同步别过头。   风吹来,树叶沙沙响,清风里夹着一股花香,吹散了夏日的焦躁。   沈佑春下垂视线,盯着鞋尖在愣神,心神不宁只知道往前走,她的心跳加快,太阳还晒得她有些眩晕。   这呆子是故意的,怎么突然就会说这种肉麻兮兮的话了,之前蹦出一句都能面红耳赤半天,支支吾吾不敢说。   每天都在看书,很认真的样子,该不是在偷看什么不正经的书了吧? 第27章   劳动课结束后,班主任又说了一些话,布置不少作业,等铃声响起,这才放学。   每周五放晚学,他们都是提前一节课,方便家住远的学生回去,要是太晚了,出了事情,学校这边也会有管理责任。   班里同学一涌出去,池燕拿起书包也是紧跟队伍,很快就散了一半。   沈佑春在后面磨磨蹭蹭的收拾书,其实她心里着急,还在惦记着江惊墨说的去外面吃饭,处对象后她格外期待周五,而后桌的江惊墨也在慢吞吞。   他们要等人散了,学校里没什么人了,等下一前一后出去,才不会引起注意。不过这都是沈佑春认为可以遮掩的方式,她可不敢明目张胆的谈恋爱,最后要是不成了,或者被老师找谈话甚至叫家长,对她来说很吃亏的。   而江惊墨也随她,既然觉得偷偷摸摸的可以有安全感,他也不会拒绝,而且,相比之下,这样做还真另有一番感觉,看着沈佑春每天像做贼一样贼头贼脑,在要被发现时就很紧张,夜里想起来,他就是想发笑,真可爱。   沈佑春起身,回头看了一眼江惊墨示意,然后离开座位,而江惊墨正要跟在身后,这时,姜明嬉笑着走过来了。   他抬起手想要搭在江惊墨的肩膀,但是看见江惊墨的眼神,好像很嫌弃,在说“不要碰我”的意思,姜明讪讪一笑,举起来的手改为挠着自己的后脑勺,“江惊墨,放学了,你要和我们一起去打球吗。在学校不好玩,我们要去少年宫里面打,里面的球场很大,比在学校好玩多了。”   他们玩得好的,好不容易等周五放学了,怎么可能会回去那么快,已经高中了,又不是小学,而且还是男孩子,对他们放学后晚点回家,家里人不会管太严,天黑之前到家就行。   “不了,你们去吧,我还要回家写作业。”江惊墨微微一笑,礼貌拒绝,他手里还抱着两本书,很是好学生的样子。   姜明震惊,立马躲远,他就没见过放学不去想着去玩,而是要急着回家写作业的!这还是人吗!简直就不是人!   “哈哈,那我们就自己去了,你回家好好写作业,改天有空我们再一起打球。”他急匆匆说完,拉着同伴就跑了,好比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   要是让他爸妈知道朋友里有那么喜欢学习的人,而他一点都不努力,整天就想着去玩,他就惨了,肯定会被爸妈管着,连放学去打球的时间都没有了!   出了教室,沈佑春走在前面,而江惊墨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两人没说话,可江惊墨的目光除了看路之外,频繁落在沈佑春身上,夕阳斜照,落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光晕,他的眸色也愈加温和,萦绕在彼此之间的氛围有着无法言说的愉悦和亲密,他们就这样走到了校门口。   沈有金也在县城读书,现在读初三,他长得高,家里有一点好吃的都先给他吃,还爱吃肉,在初三的年纪已经长得很高了,一身敦实,说是高中生,也没有差别,长得比较成熟。   他现在正一脸不耐烦的站在一中门口,见着出来的人都不是沈佑春,更激情不耐烦,心里嘀咕,这沈佑春在搞什么鬼,那么久了还不出来,他都要饿死了。   小时候他被沈佑春这个姐姐欺压,在爸妈面前不敢怎么样,但是私下里的时候对他不是掐就是打,还抢他吃的,沈有金害怕极了,导致在家中是小霸王的他唯独听沈佑春的话。   在渐渐长大之后等他长得比沈佑春还高了,还出来读初中了,知道反抗,嘴巴上也会不服气,可是被打压成习惯,他也就是嘴巴过过瘾,还真不敢和沈佑春作对,因为,沈佑春真的会下死手,还是阴着来,他心里是害怕的。   等了快要半个钟,沈有金的耐心告罄,肚皮打鼓一直咕咕地叫个不停好饿,终于看见了沈佑春的身影,沈有金立马走上去,嘴里还不客气,“沈佑春,你磨磨蹭蹭的干嘛,不知道现在几点”   可是看见紧跟着沈佑春背后走出来的江惊墨,还淡淡扫了他一眼,沈有金的脸色惊恐,立马闭嘴,救命似的换上了一张狗腿子的笑脸,蹭到了沈佑春身边,主动拿过书包背在自   己身上,跟着沈佑春的脚步走,小小的握拳锤肩膀,“五姐,你上了一天的课,肯定很累了吧,我给你锤锤肩。”   “是有点累了,等下你要请我吃东西,不吃一点好的,我心里难受,心情不好,身体就会不舒服。”沈佑春点头,坦然享受猪头小弟的服务,不多使唤使唤给他加深被欺负的记忆,迟早会翻天。   这可不行,沈有金生来就是她的打手,要听话,指哪儿打哪儿,敢有反抗的小心思,立马掐断苗头。今后孝不孝顺父母,她管不着,但是一定得孝顺她,否则有他沈有金的好果子吃。   沈有金的嘴皮子一抽,心痛,舍不得,他每周能拿到的零花钱就那么一点,其中要上交两成给沈佑春,剩下的就是他自己能用,本来就没几块钱,他省吃俭用,攒下来那么久,就是为了周五去买东西,还被盯上了。   “姐~您宽宏大量,我的错,我是大错特错,刚才不应该摆脸色给你看,姐,你打我两巴掌消消气。我真没钱了,别的同学都有**镜,我也想买一副,姐,你就成全我吧,姐,姐~”   沈有金低头做小,不断说好话,就差没有流下两行辛酸泪,**镜在最近很流行,他们初中生都知道了。   学校管得不算严,有同学买了然后带到教室显摆,立马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沈有金也想要,他觉得戴上之后人特别帅,要是再有一件皮衣,还有一条牛仔裤,那就更完美了,这是他和同学聊天知道的时尚穿搭,港星都这样穿。   至于是不是真的帅,他哪里知道,反正就知道,同学说很好看,他就是想要,想穿在他们面前显摆。   沈佑春抱着手,不搭理他,势必要给点教训,胆儿肥啊,他沈有金是什么货色,眼皮子一抬她就知道在想什么了。   无外乎就是有了想要逃离她的手掌心的妄想,逍遥自在,怎么可能的事,就是欠虐,一天不虐皮痒痒。   沈有金打小就知道自家五姐的铁石心肠,黑心肝儿,见没戏了,他看向在他们身后,隔着两步之远跟着的江惊墨。   他堆起笑容,讨好谄媚,“姐夫,我真的错了,您帮我和我姐说说好话,原谅我这一回吧,我真的很想要**镜。”   如果说他怕沈佑春,那是因为自小就被洗脑了,再加上年纪相仿,一起长大,打打闹闹之下姐弟的感情也深,他嘴上是嫌弃,可打心里就认沈佑春是他姐,他得听话,可是面对江惊墨,他就是发怵了,双腿发抖,恐惧居多。   还记得,他知道他姐处对象了,第一次见到江惊墨的时候,沈有金很生气,打定主意要给这拐走他姐的男人一个教训,没想到,别说教训了,他被吓得像只缩着尾巴的狗,一个字不敢说。   沈有金生气又憋屈,还不敢跟他姐说这人的真面目,因为这人威胁他,要是敢乱说话,甚至回家敢欺负沈佑春的话,就会让他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了想变成鬼都没法子,那眼神阴森恐怖,沈有金是吓怕了,只能点头答应。   本来上头有一个姐压着就憋屈,现在又来了一个看着人畜无害实则吓死个人的姐夫,他是永不见光明!   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他们只要周五放学去约会,拿他在场做挡箭牌,他总能得到不少奖励。   现在提**镜,也是故意让江惊墨听见的,近墨者黑,自小就在沈佑春的淫威之下长大,沈有金也不笨。   所以,沈有金的一声姐夫,喊得江惊墨浑身舒畅,嘴角勾起了愉悦笑意,眸色温和,看向他的眼神还算满意。   而沈佑春则是又气又害羞,耳多发红,没有回头去看江惊墨,也能感觉到他那含笑的眸子落在了自己的侧脸,沈佑春用力拧了沈有金胳膊上的肉,眼睛一瞪,“你个臭小子,你瞎喊什么!”   这条路四下没什么人,就算有,也是在马路对面,沈有金喊得名目张大,“姐夫,救我。”   “佑春,我知道一家店,饭菜的味道还不错,我们现在过去。等先吃饱了,再逛一逛新开的一条街,多了不少服装店铺。天气热了,你也要添置夏装,我们去看看裙子怎么样。”江惊墨走上来和沈佑春并肩而行,说话温柔。   离学校远了,他摆下手去勾了勾沈佑春的手指,见着没有拒绝,随后张开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人十指相扣。   沈有金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在眼皮子底下发生,只能看一个臭男人占他姐的便宜,可什么也不能做,还得毕恭毕敬叫姐夫,憋屈,实在是憋屈!   他心里在咆哮,也不妨碍很狗腿子点头,去买衣服好啊,他多喊几声姐夫,也会有他的份,这姐夫是真有钱。   为了新衣服,沈有金的好话张口就来,“姐,姐夫说得对,你看,你细皮嫩肉的,那些粗糙的衣服裙子会划伤你的皮肤,我相信姐夫的眼光,肯定会为你挑几条好看的裙子。你可是我姐,我姐夫的对象,肯定要穿好的不是。”   沈佑春哪里不懂他的小心思,斜睨了沈有金一眼,不过她今天心的情不错,轻哼了声,施舍般地说,“只要你乖乖听话,**镜是吧,准许你买了。”   要想拿捏住使唤得顺手,偶尔还是要给点甜头的,要想驴跑,总得喂粮。   嘿嘿,**镜有了,他想要的牛仔裤,皮大衣,还有游戏机等等还远吗,一点都不远!   沈有金欣喜,眼睛蹭亮,就差举起手发誓了,“姐,我听话,一直都听话。这都多少年了,咋还能质疑我的忠心,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但凡脚尖敢歪一点点,我都能打断自己的腿!”   他敢发誓,放眼他们村,再也没有比他更听话的弟弟了,就连喊他去掏粪,他什么时候拒绝了,二话不说的事。   这还是发生在小时候了,附近村里有个女的,专门做牵线搭桥给别人家抱孩子的事。谁家孩子多,养不起,她都会去帮找下家,赚中间钱。   有一回就找到了沈家,说沈佑春长得粉雕玉琢,她能安排一户家境不错的好人家,他们家夫妻求了很多年还没孩子,需要找一个孩子带去福气招来他们的孩子,肯定值一个巴掌的数。   那时候沈佑春还挺大了,她是不担心她爸妈会心动,前面已经有五个姐了再嫌弃,也没有像别人家那样恶毒的想要儿子就把女儿闷死,淹死,或者丢掉等等做这种短命鬼缺德事。   甭管他们存着什么心思,那都是留在身边自己养大了,更别说五女儿长得那么漂亮,好看的脸是万里挑一都难挑一个,傻子都不会给抱走啊。   父母拒绝了,沈佑春偷听到这事之后还是气不过,就指使着沈有金去掏粪。   村里的旱厕那不是一般的臭,夏天的时候还有蛆爬上来,沈有金很不情愿可还是捂着鼻子,听话照做了。   傍晚的时候两人蹲在半路,逮着人了,给了那女的一个屎到临头,把她给吓得尖叫,还招来很多人围观嘲笑。   按理说,要是能去好人家过上好日子,可比在沈家舒服,可沈佑春又不是傻,捡到丢弃的,好心带回去养兴许能碰到好人家,这种张口要抱养的能有这么好进的吗,里头肯定有问题,她打小就知道什么才是对自己好的。 第28章   现在改革的春风吹满地,市中心多了很多私人开的铺子,路边还有不少摊位,放眼望去卖包子,卖烧饼卖面的都有,卖衣服卖包包鞋子的也有不少。   胆子大的才敢出来尝试,胆小的见到了都绕道走,生怕和自己沾上关系惹麻烦。   不过生意是真的可以,   大家都憋疯了,不需要票,只用花钱的买卖很多人都愿意交易。   这也导致了像是报复性的购买,每个摊位前都有很多客人,有的甚至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条长街特别热闹。   空气里飘着各种香味,沈佑春像是仓鼠进食,看见什么都想吃,走走停停一小段路,脸颊鼓鼓的,手上嘴巴就没停过。   她只管吃,江惊墨负责在一旁给钱买,她吃不完的剩下的也是他包圆了。   这个好工作,原本是沈有金接手,曾经他还一度抱怨,现在连他姐吃剩下的他都没能吃,混得也太惨了吧,不过再得到姐夫新买的一份后,他笑眯了眼。   经过卖包子的摊位前,沈佑春见着老板揭盖子,一阵白雾往上涌,待一阵风吹来雾散了之后露出包子真面目,原来一个大蒸笼里面是一个个摆放整齐的小蒸笼,约莫就成年男子的一巴掌宽。   小蒸笼里是个头很小,连捏的褶子都很巧,圆头圆脑的,瞧着格外可爱,也很有食欲的小包子,皮很薄,都能透过皮看见里面的陷,还是肉味的,闻着味道就知道很好吃,一口一个,肯定很满足。   沈佑春看直了眼,口水在泛滥,而沈有金也是这样,他长得大只,现在还是最能吃的年纪,一路走来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不多,零零散散,和塞牙缝没区别,都没有三分之一饱,这会儿他直勾勾的盯着小包子,肚子咕咕叫。   江惊墨顺着沈佑春的视线看过去,他弯了眉眼,温和的声音问,“小笼包啊,这家老板的手艺还不错,今早孔叔带给我的早餐就是小笼包,我还想着下周一的时候带一份去学校给你当早餐,佑春想吃吗?”   想想想!沈有金在一旁先一步在心里回答,小鸡啄米似地点头,渴望的眼神盯着姐夫看,虽然姐夫没有看他,而是一直在盯着他姐看,但是没有关系,不妨碍他表达出强烈想吃的念头!   “超想的!”沈佑春实诚点头,转而她就是对着江惊墨一瞪眼,气呼呼的说,“你居然背着我吃独食,还是那么好吃的包子,好啊你,还说什么心里最在乎我,原来好话都是骗人的,以后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能当真了。”   沈有金听着头皮发麻,尽量缩小存在感,以前他还很担心,不是谁都受得了他姐这脾气,等下把有钱姐夫给吓跑了怎么办,可是没想到,他这表里不一的姐夫就喜欢他姐这样的大脾气,别说会生气了,姐夫还低头弯腰哄。   一开始他很震惊,在他们村里,没几个女的会对男的发脾气,当然他姐是例外,初见这一幕,给了沈有金很大震撼,后面见多了,他已经习以为常,反正被欺负的不是他姐就行。   “对不起嘛佑春,我早上吃到的时候是想带给你的,可是带到学校的话冷了不好吃,我就想着等下周一找个盒子保温,这样你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包子,口感更好。”江惊墨的情绪很稳定,一张温柔笑脸凑近沈佑春,浅棕色眸子带着笑意,轻声细语的哄着,“你看,现在能吃到现成的,岂不是更加好了,我们买一笼,好不好。”   沈佑春勉为其难点头,手指戳了戳江惊墨的手臂,她矮一些,需要抬头看他,漂亮的眼睛一瞪,凶悍是不见,反而是明亮双眸圆溜溜的,像一只伸爪子挠人的小猫,“哼,这次就原谅你了,但是我警告你啊,不能再有下次。”   “谢谢佑春善良原谅我,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江惊墨点头,无比认真的表情,像是在记什么大事。   他哄好之后,两人又开开心心的手牵手去到摊位前买,沈有金跟在后边,他摊手表示,看吧,他就知道是这样。 八_ 零_电 _子_书_ w _ w_ w_.t _x _t _ 0_ 2. c_o_m   新鲜出炉的小笼包就是好吃,沈佑春让江惊墨拿着,她用牙签戳了一个起来放进嘴巴,咬皮很薄,咬一口,里面的汁流出来很香,不是油腻,可是太烫,烫到舌尖了,吐出来也太难看,她忍着被烫到的痛,快速咀嚼咽下去。   可是被烫到的疼痛没有消失,沈佑春急得眼眶湿润,眼角噙泪了,“呼——呼——好烫好烫,唔,好像烫到舌头了,好难受。”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我看看。”江惊墨连忙把东西丢给沈有金拿,他弯下腰检查,沈佑春也配合,是有点红了,她眼巴巴看着很委屈,怪可怜的娃,江惊墨心疼地摸了摸她头发,“好了好了,我们不哭哦,没事的,等会儿就好了,千错万错都是这包子的错,没事做那么烫做什么。”   江惊墨一边温柔地哄着,也不会责怪沈佑春粗心大意吃得太着急,然后拉着沈佑春去买水喝,旁边就有一家店,酸酸甜甜,沈佑春又开心起来了。   沈有金嘴里咬着包子,双手拿满了东西,手忙脚乱跟在他们身后,心里美滋滋,两笼包子都是他的了!   他们也逛不了多久,错过了班车,想要回去,只能等第二天了。   回来车站等,见到班车来了,沈佑春还是撅着小嘴,闷闷不乐,能不能别回去啊!实在是不想回去受苦!   然而,任凭她心里再如何不情愿,最终还是要回去的,沈有金在卖力拿东西,走在前面开路,而沈佑春走在他后面,轻轻松松,在上去之前,她回头看了还站在原地目送她的江惊墨。   “姐,别看了,这里有位置,快点过来坐!”沈有金无法理解他们的分别之情,他挤上车,好不容易抢到一个位置,立马把东西放上去占着,其他人没抢到不甘心,可是被沈有金一瞪就退缩了。   沈佑春很不爽,“来了来了,真是的,催什么催啊。”   她坐下来,这位置靠窗边,还是朝向车站这边,她朝外看,能够看见江惊墨。   车窗是开着的,沈佑春稍微探出个头,这次就是真的不舍了,“江惊墨,我们周一见啊。”   两天时间好久,要不,她和老师说申请住在学校吧?可是要额外多交钱,爸妈肯定不会掏钱给她住宿,要她自己拿钱,也万分舍不得,存一点钱容易嘛她,还是咬咬牙回去吧,熬到明年就好了。   “周一见,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江惊墨来到窗底下,在外面,他们也不好牵一牵手,四目相对之下只能传递着彼此的不舍。   他将目光落在了沈有金身上,与看沈佑春的和善不同,看沈有金就是带着威压,可面上他还是微笑着,“有金,你姐姐是女孩子,你是男孩子,回到家记得要保护要佑春,不要让她受欺负了。”   “我知道我知道,姐江大哥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我姐。”沈有金拍着胸脯啪啪响,一脸保证,就差没有放血立誓了。   他想要**镜到手了,还能买一件新衣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现在唯命是从,叫他做什么都乐意。   班车里很快挤满了人,连过道都是站满了,提的东西还很杂,活物都有。   随着司机喊了一声“开车咯”,沈佑春只能对着江惊墨挥手,车子渐渐远去,她回头喊,“我们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去吧,天都要黑了。”   “知道了。”江惊墨走了两步跟上,等班车离得很远了,他这才放下手。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车站旁,下来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江惊墨身后,“惊墨,老爷子找你。”   “嗯。”江惊墨转身上了后座。   车子缓缓离开。   过了一会儿,开进了一栋中式院内,院内有一颗很大的银杏树,风吹落叶,傍晚仅剩的夕阳余晕透过银杏树照进窗棂,分散的金光落在屋内陈设,也落在了江惊墨身上,他站在光影的交汇处,神情是一面光一面暗。   他拿着手摇电话,垂眸,安安静静的没有吭声,听着对面在说话。   等过了许久,江惊墨抬眸看向   窗棂外的银杏树,平淡的眸光接住了这最后的亮色,他抬起手,光束从指尖穿过,他握住,又握不住,依旧能够从指缝溜走,这种感觉,令人心中很不愉悦。   他想要的,就从没有失败过,无论什么事。   江惊墨终于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嗯,我知道。很抱歉,目前我还不能回去。是,这边我有私事要处理。”   挂了电话,方才那西装男人走进来,就这样站在江惊墨不远处,见着江惊墨转身走出去,他也紧跟其后。   江惊墨从书架拿出一本书,他坐在了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屋内寂静,只有他翻看书页的细微声音。   西装男人去倒了一杯茶过来放在茶几上,是刚煮好的茶,冒着热气,一股醇香。   他说,“惊墨,饿了吗,我已经安排厨房备好晚饭了。”   江惊墨垂眸看着书,没有接他这话,只是说,“孔叔,你去帮我办一件事。”   他说的“帮”字只是客气,语气淡淡的带着命令口吻。   “好。”西装男人点头。   他也没问是什么事,安排给他的,他完成就好。   江惊墨合起书放在膝盖之上,倾身去端起茶喝了一口,他微微嘁眉,没有再喝,放了下来。   “不喜欢了?这茶是你最喜欢喝的。”西装男子坐在对面沙发,手里同样拿着一杯茶,他喝的还是一样的味道没变。   “不是。”   江惊墨嘴角勾起,镜片后的眸子略带深意,“只是喝茶之前,嘴里含过一块糖,甜味太重,两者相冲,会坏了甜味。这茶,还是改日再喝吧。”   闻言,西装男人没再说话。   他抬眸,见着江惊墨眉梢有笑意,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他大概懂,这块糖是指什么了。   ——   “哈秋——”   班车回到进入村里的路口,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   此时已经很晚了,夜幕降临,周边草丛里发出蟋蟀叫声,虽还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可一层黑暗笼罩下来,晚风吹来,还是很凉快。   “姐,你冷不冷,我这里有衣服,赶紧披上。”沈有金立马积极的关心,迟一秒都不允许。   要是真感冒了,周一回去让江惊墨看见,他不死也惨啊。   沈佑春摇头,“不冷,大热天的,这风吹来刚好解热,有什么冷的。”   两人说着话时,远处有一架牛车赶来,赫然正是沈父,见着儿子,他黝黑的脸上扬起很大笑容,很自豪。   当然了,见到女儿,他的笑容也没减。儿子让他在族里兄弟,还有村里挺直了腰背,五女儿长得漂亮嘴巴甜,走出去他都被夸这女儿养得好,将来享福,时间久了,他也就看重沈佑春。   “爸,你怎么才来啊,我这都等了多久,肚子很饿了。”沈有金被父母惯坏了,在父母面前的态度可以说是很坏,可沈父不介意,还是笑呵呵的赔不是,牛车停在面前,利索的将东西搬上去。   沈佑春也跟着喊了一声爸,慢吞吞地爬上牛车,得亏洗干净了,还铺上一层垫子,否则她都要捏鼻子不敢呼吸。   而且,她总觉得,沈父刚才来时对她的笑容里带着几分不怀好意,令她毛骨悚然的,心里立马戒备起来。   沈佑春几乎是没有怀疑的肯定,她这个爸一定是在打坏主意,还是打在她身上。 第29章   回村的路经过田地,路两边都是稻谷,沉甸甸,明月高悬,好似一个硕大的路灯,照亮了山间的小路。   偶尔还能见到萤火虫在飞,有一只飞来了沈佑春面前,她伸手要碰,萤火虫受到惊吓又飞走了。   牛车上还有一小堆柴火,回去的时间有点久,沈佑春都犯困了,她用书包垫着,斜靠在柴火堆打瞌睡,意识渐渐模糊,耳边沈父和沈有金说话的声音在放空。   她都要睡着了,忽然车轮压进一个坑里再出来,然后又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和黄泥混杂路,哪里还能睡,沈佑春爬起来,弹得屁股好疼,麻了,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幸好不是下雨天。   每逢下雨天,她宁愿睡在学校门口,也不想回来,泥泞的黄泥路,别说牛车拉人,他们都要下来推车,雨水溅起黄泥落在衣服上,鞋子陷入泥泞的湿泥里踮不起脚,怎么看都是狼狈。   每当回来一次,沈佑春都在心里坚定的想,她一定要出去,并且一定要成功!   现在已经通电,可也不是家家户户都用电,装了灯泡的更是少数,就算拉了电,装了灯泡的也不会亮太久,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舍得打开,光是交电费就是一笔钱,村里人可舍不得。   沈家也是一样的情况,虽然拉了灯,因为沈父很好面子,他自己的亲兄弟拉了,他要是不拉,总觉得没有面子,好像生活被比了下去,所以咬咬牙,还是拉了,就是舍不得用,除了过节,或者他宝贝儿子说要用才会开,就连沈佑春嘴巴再甜,那也是坚定不移的拒绝,能送去读书,已经是头一份了。   他们回到村里时,依旧很晚,静悄悄,这个点也没人出来讲话了,偶尔有几家还开灯,在夜里格外明显。   今晚的沈家也开了,就是为了等沈有金回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生怕他在外面饿着,至于沈佑春的也有份,作为孩子里第二个受宠的,她的碗里虽然没有鸡腿,也有一个有肉的翅膀。   沈佑春回到家时,就是得到了这样的晚饭,她不饿,在县里的时候早就吃饱了,不过装模做样的把鸡翅给吃了。   剩下不喜欢吃的,她也不会表现出不喜欢,而是笑着推到了沈母面前哄一哄,动嘴皮子的事,不亏,“妈,你在家等我们肯定也累了,还有爸也是,那么忙了还要去接我们,我又没做什么活吃不了这么多,你们吃。”   她这碗的量还不错,有菜有肉的,虽然不多,可也算是丰盛了。   但是,都是肥肉居多,老一辈都喜欢吃肥肉,认为这才是精髓,宝贝着,大部分都是用来炼油,然后吃油渣,会拿来做成菜的是肥肉里带有一点瘦肉,沈佑春不喜欢吃啊,一口下去,是她难以接受的油腻,简直是受不了。   沈母笑弯了眼,对着小女儿的孝顺格外满意,再说,打小就偏爱了几分,成年累月下来,这份偏爱里也掺夹了几分真心的母爱,比沈父好一点,“我不饿,你吃,我听着村里人说读书不容易,脑子用得多,你看看你,一周过去都瘦了不少,你多吃点。”   小女儿自小就漂亮,出门嘴巴也甜,逢人就笑眯眯的打招呼,她听多了被夸这个女儿养得好,心里也是自豪,而且,她说沈佑春瘦了,是真心话,就盼着将来沈佑春能找到一个好人家帮衬娘家,可不得注意点小女儿的脸蛋,现在都喜欢脸圆有肉,证明家境不错,有福气,太瘦的没人喜欢。   “没有瘦啊,读书累是应该的,爸妈那么辛苦供我们读书,我肯定要努力。只是我也心疼爸妈在家里干活辛苦。”沈佑春尽挑着好话讲,她看向去放好牛车回来刚进门的沈父,“爸,我吃不了那么多,妈说不吃,你来吃。”   现在的人缺衣少食,老老少少都能吃,所以沈佑春说吃不了的话,他们就认为是说辞,沈父顶着一张黝黑的脸,露出了笑容,“我不饿,你吃。咋会吃不下,这鸡还是你妈下午刚杀的。”   一只鸡可以吃好几天,不过周五,儿子回来了,他们就炒了半边,剩下的半边等周日孩子回学校再炒。   “谢谢爸妈。”沈佑春一笑,低头扒饭,而坐在她对面的沈有金一进屋就喊饿 ,然后坐下来就开始吃,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可在父母眼中,儿子能吃是福,那眼神,慈爱目光要化为实质了。   除了他们几个说话之外,家里的大姐二姐已经出嫁,现在还有三姐和四姐在家,这会儿她们也没睡,爸妈没睡,她们不敢去睡,拿着衣服坐在缝缝补补,白天干活,也就晚上有时间。   听见沈佑春和爸妈的说话,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各自挪开目光,撇撇嘴,五妹打小就很精,知道怎么从爸妈手里拿到好东西,还能去读书。   她们也想啊,可是没有小妹的嘴巴和一张脸,都是一个爹妈生的,也不知怎就把小妹生得那么好看,把她们生的那么普通,一开始就不公平。   她们也想学小妹嘴甜,哄爸妈开心,可是说不出来,而且也不管用。   后来还想使唤小妹,最好能从她手里拿走好东西,可惜使唤不动,小妹聪明着呢,真惹得她烦了,还会去告状,她们和小妹比,爸妈肯定偏小妹。   沈佑春假装吃了几口,然后假意说吃得好饱,剩下的饭菜,最后全都落入了沈有金的嘴巴,长身体的年纪肚子像个饭桶,吃进多少都还喊饿。   一家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各自去洗澡了,没有水到家,全都是去村里的一个共用蓄水池去打水提水回来。   现在夏天,沈有金和沈父拿着衣服直接去蓄水池的水龙头洗,村里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去那边洗,给家里省水,不约而同的规定,夏天晚上的时候,女人不去,孩子可以去和大人一起洗。   女的就在家里洗,厨房已经烧好了水,沈母只是简单洗脚就回房了,干了一天活她早就累了,没有睡是等儿子回来,洗碗洗衣服的事还有两个女儿干。   沈佑春也不用挑水,上头两个姐姐已经帮她弄好了,她拿着衣服,舒舒服服去洗就好。   倒也不是因为姐妹情深,而是利益诱惑,等她洗好了之后回房间,她们已经在等着了,看见她进来,眼睛都亮了。   “喏,一人一盒。”沈佑春也不会过河拆桥,打开包,拿出了她在百货商场买的两盒涂脸的美白膏给她们。   有没有用她不知道,她也不需要美白,本身就白里透红,天生丽质,而且现在用的还是江惊墨给她的。   不过这什么美白膏应该还行,她看见有很多人买,价格还不便宜,贵死了,她都舍不得,可还是咬咬牙买了。   两人得了想要的东西,脸上满是笑容,各自很宝贝的拿着,三姐收好之后,她走过来,靠着沈佑春时闻到一股香味,心都荡漾了,再看着小妹长得国色天香,和村里格格不入,她每次都晃神,这真是她亲妹妹?要不是当年,她就看着小妹出生,没准还真怀疑是不是爸妈抱养的了。   沈佑春搓了搓手臂,受不了她这眼神,起身远离了点,“有什么事就说,干嘛这样看着我。”   当年分家,沈父分到的地方很小,也就一间房,还有一间厨房,连凳子都没有,后来这两间还是夫妻两借钱起的。   现在沈有金自己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就是五个姐妹挤,拿着碎花布一挡就有私人空间,后面大姐和二姐出嫁了,房间空了不少,三个人也住得开,个人隐私更多了,但也看得见。   “小妹,你好像长高了,以前那些衣服不合身了,你还要穿吗。”三姐沈玉花别扭着开口,眼里的渴望,就差没有说,她想要了。   听到这话,正打开盒子,想要往脸上抹的四姐沈珠花也走过来,坐在沈佑春的另一边,“小妹,我也想问呢。我的针线活可以,你的衣服还都是我缝的,鞋子也是我纳的,你要改衣服的话我来做吧,保管能改好。”   姐妹两都想要,小妹手里的东西都是好的,指头缝露出一点都够她们炫耀很久了,以前还是会有嫉妒,可是后面没有了,只有讨好。   没见着对小妹最好的大姐,在小妹的出谋划策之下嫁人之后过得可滋润了,前头回来过一次,大姐夫陪着一起,大姐笑得可幸福了,脸还圆了不少。   至于二姐,爱掐尖要强,万事喜欢和小妹争,小妹也不喜欢二姐,别说会帮了,那都是冷眼相待,小妹的性子爱憎分明得很,可不会看在是亲姐妹就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现在二姐过得其实不算多差,和沈家都是一样的环境,可婆家关系复杂,日子压力大,回来都没什么笑脸的。   自那以后,她们就更加讨好小妹了,心里是很酸,可谁能不酸呢,凭啥好的都给了小妹,给小弟她们就不说了,那是爸妈心心念念的儿子,没有小弟之前,她们的生活也是这样。   可小妹是女儿,她们也是女儿,这么对比,明显更大,心里才会有严重的不平衡感,可真要说因为嫉妒去做什么坏事,也做不出来。   家里都是爸妈说了算,她们也不得爸妈偏爱,能做什么坏事,要去告状,爸妈也不听啊,还被打一顿。   沈佑春知道她们在惦记自己的旧衣服,别看旧,可是她很爱护裙子,看着还很新,而且布料也好,她比她们都高上一些,身形也丰满不少,她们拿回去改改正好合身,穿出去也是有面子。   这点小事,她也不会小气,大方的说,“不要了,你们两个分着拿吧。”   得了点头,两人都高兴,别人家都是小的捡大的穿,他们家反过来了,大的捡小的,不过有的穿就行也不挑。   沈佑春和她们没什么聊的,她擦了脸和手,还把身体也擦了,躺床上准备入睡,而那边,两姐妹已经商量怎么分了,可颜色选择上拿不定注意,只好来问沈佑春,因为沈佑春穿着特别看,很会打扮,两人也想学。   “这都几点了,衣服又跑不了,明天再说。”沈佑春很累了,现在躺床上只想睡觉,她侧身没理会她们。   只是刚闭眼,她又睁开眼了,沈佑春坐起来,拉开遮挡床的帘子,她们房间没有灯,不过可以点油灯,只是没那么亮。   “等等。三姐,四姐,问你们个事儿。”沈佑春盘腿坐着,两人折身回来。   见着沈佑春就穿一件背心,露着白皙的皮肤,鼓鼓的胸前,因为背心宽而看见了一些弧度,白白的,两人的脸一红,虽说自己也有,可是,总归不一样啊。   沈佑春没有注意,问,“我不在家的一周里,家里有发生什么事吗。”   “没有啊。”沈玉花摇头,她大一些,干的活就比较多,而且也不是个喜欢八卦的人,很少去听这些事。   沈珠花这人就活络不少,话是不多,可喜欢听,她想了想,点头,“好像是有。”   沈佑春看了她一眼示意继续说,刚得了衣服,沈珠花也是知无不言,她坐在沈佑春身边,“你还记得咱们隔壁村有个大队委不,那个方书记的儿子前两年不是考上大学了吗,还摆了好几桌,可风光了。”   “记得。”沈佑春记得她还跟着爸妈去吃席了,当时带的她还有沈有金。   会被邀请,那还是因为当年在修小学,沈父在里头干活,然后被小小重任,当了个小组长,威风了一把。   大队委管着好几个村,说不上是个官,可多少也是有点小权力,放在偏僻的村里已经受用了,备受敬重。   “前两天我看见这方书记和他媳妇来了咱们家,也不知道说了什么,爸妈很高兴,说了好久,方书记两人才离开,而且,爸妈的好心情,到今天就没少过。”沈珠花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了,“他们在说话,我当时拿衣服出去洗经过看见了,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应该是大喜事吧,看爸妈笑成那样。”   沈佑春听着,若有所思。   见沈佑春沉默不语,没接她的八卦,沈珠花不太高兴,“小妹,你在想啥呢。”   “没什么。”沈佑春不欲多说。   她敷衍的给她们分配好衣服打发走,然后拉上帘子遮光,倒头就睡。   甭管是什么事,她觉着以爸妈那开心的样,肯定会在明天或者后天说出来,事关她的话也会和她说。 第30章   早课很容易形成生物钟,难得周末回家,沈佑春想多睡一点都不行,到点就醒了,能够听见公鸡打鸣,   两个姐姐起来穿衣服,出门去,紧接着,就是早早就起来做了早餐,然后骂骂咧咧的沈母,而去挑水回来的沈父则是坐下来,开始劈柴,砍柴刀没入木头里,再举起来捶地咚咚咚的声音。   吵死了。沈佑春翻个身,拉过被子捂住耳朵,翻个身靠近墙面,蒙头继续睡回笼觉,就算睡不着,她也不会起来的,起那么早干嘛,早起就要干活,她才不想做,懒惰是人的本能,她是在遵循本性。   她赖床不起,爸妈也不会真的把她拉起来,还有沈有金在,而且这个时间,地里的活不忙,是准备收成的阶段。   80年时他们村响应政策取消工分制了,与之同年,村里的地按人头分,男女都一样,不过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分了。   杏林村的地产还算宽阔,平地也多,他们家不算上当时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二姐,五口人分到七亩地,沈家自家分家还有一亩的自留地,一亩的高产地,算下来,地也不少了,每天都很忙。   现在分地到各户,谁家勤快,谁家就有饭吃,村子里欣欣向荣,懒惰的人家也有,一贯会被嘲笑越活越过去了,而沈父和沈母也是能干,两个人把九亩地都打理得很好,家里的日子过得不算多难。   人无完人,父母也没有完美的,他们的缺点很多,起码重男轻女,在女娃这边上就是一个很大的缺点,可优点也是有的,对女儿不算苛刻,该给的也会给,只是没儿子多,而儿子该宠的会宠,可是也要下地干活,他们想要男娃,就是为了将来撑起家,守住这里的房子和田地,不被欺负。   这不,沈有金大早上也被喊起来去干活了,自留地和高产地的玉米可以掰了,两个姐姐去掰,他就要挑回来。   这可是个体力活,这种地一般都是在山里,距离家远,来回一趟,挑的还很重,要是没点力气都能压垮。   沈有金打着哈哈出来,套上破烂衣服,这是他留在家里专门干活穿的,新衣服谁舍得穿去下地干活,他手上没闲着,嘴里却不耐烦嚷嚷,“知道了知道了,妈,你喊什么,全村就你嗓门最大,大早上的想睡点懒觉都不行。”   “声音不大,你们能起来吗,一个个的都能睡到中午。”沈母嘴上这样说,声音却也放低了些。   她见着沈佑春还没起,要去推开门,沈有金一个激灵,手脚灵活的连忙拦住,“妈,五姐明年就高三了,就让她睡呗,那多耗脑子啊,这点活,我和三姐和四姐干就好了。玉米地都是毛,还有毛毛虫,五姐哪回去了不是一身痒,哭着回家,到头来还得去找药涂,老遭罪了,还浪费时间。”   他可不敢让五姐干活,而且会一身痒也不是假话,要是周一去让姐夫知道了,他不死也脱一层皮。   再说了,活确实不多,五姐干活还磨磨蹭蹭,多她一个也没用,看着都嫌累,等她掰好,他都干完了。   得亏沈玉花和沈珠花已经去掰玉米了,要是听到小弟这话,两人就是翻白眼,心里各种不适滋味,怎么的,五姐就是亲姐,她们就不是了吗,她们干活就不会累不会痒吗,不过这也还是只能在心里嘀咕,真要说出来,小弟可不会惯着她们,脾气可大了,打小就只和沈佑春亲近,对她们平淡。   小弟出生后,见着父母那各种宠爱,她们心里吃味,连带着对小弟也排斥,觉得他就是生成一个男人而已,有什么好得意,可是后面见着五妹和小弟走得近,她们是后悔了,可那时小弟已经知道事了,哄也没用。   “你说说你五姐这是什么毛病,我就没见过村里人下地干活,还会全身痒的,就最她娇气。”沈母被说服了,可还是心头不舒服地唠叨几句,转身去找了扁担还有箩筐给儿子挑上。   还能是啥毛病,懒呗。以前就不干,现在还有个姐夫,就差十指不沾阳春水了,他都羡慕。都说他是家里唯一男娃得宠,被安排下地干活也没缺了一次,脏的累的,还都是他干。   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心里是这样嘀咕,不过面上没接这话,他三两下吃过早餐,还有一个鸡蛋,勉强算半饱了,就挑着扁担出去了,脚步轻盈,干活积极,也不是真勤快,而是村头有一家小卖部,他姐有钱,中午回来了,就哄他姐去买汽水,还有康师傅红烧牛肉面,还有小蛋糕,他很喜欢小蛋糕上的花,哦哦,还有   沈有金走去干活的这一路,满脑子都是吃,他昨天可看见了,姐夫给了五姐不少钱,就是给五姐回家买零食吃的,里头应该也有他的一小份吧不管了,肯定有,磨也要磨到一份!   沈佑春可不知道零花钱已经被惦记了,家里的人一个个出去干活,安静下来,她迷迷糊糊间又睡着了。   等起来的时候摸了摸枕头下的旧怀表,周围破旧了,可时间还看得清楚。   这是她偶然有一次去废品站淘到的宝贝,不过已经用不了了,找人修也不行,后面遇上了江惊墨,他倒是厉害,拿回去倒弄几下修好能用了。   现在已经十一点钟,怪不得盖着被子热,外头的太阳已经很晒了。村里不缺树木,还是靠近山,就算是夏天也凉爽,比不上在县城热,回家睡觉晚上还是需要盖被子的,不然凉飕飕。   沈佑春舒舒服服起了床,洗漱好之后钻去厨房,有稀粥,咸菜,还有一个鸡蛋,以及昨晚的剩菜,家里养的母鸡是下蛋功臣,攒起来没有拿去卖,多的话,孩子一人一个,少的就分半。   许久没吃咸菜了,沈母下厨有一手,特别是做腌制食物,特别香,沈佑春吃得很满足,吃饱喝足了之后,她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太阳,衣服早就被洗好了,挂起来晒着风吹,这会儿都要干了。   而墙角已经堆了不少挑回来的玉米,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忽然发现,她好像没什么事情做。   在她犹豫要不要剥玉米时,门外响起了动静,是沈有金挑最后一担玉米回来,后头跟着三姐和四姐。   三人身上都是枯草树叶,戴着草帽,脸上满是汗,晒得脸红扑扑,沈有金更是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穿的衣服全湿了,满脸汗,等他蹲下来将最后一担玉米倒出来成堆放着,也是累得直喘气。   赶在三人埋怨的目光看过来之前,沈佑春拿过好看的帽子戴上遮阳,先一步说,“我刚才听见有人拍箱子喊卖冰棒,你们赶紧洗洗,大热天的,我们去买来吃,要是去晚,卖冰棍的都要走了。”   姐妹姐弟之间也是有相处之道,沈佑春小气,还敛财,一般不会主动说出去买,可是她说出来了,那就是她会请客,而这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她们干活,她当甩手掌柜的时候。   沈有金拿起衣服擦脸上的汗,大着胆子提要求,“五姐,我还想吃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行,吃!”沈佑春就大方一回,因为她也想吃。   得了肯定,沈有金高兴,沈玉花和沈珠花也高兴,三人也不觉得累了,欢欢喜喜去洗了脸擦身体换一身干净衣服,人清爽了,跟着沈佑春出门,四人穿过村里,走到村头,赶上了要骑着二八杠离开的走货郎。   此时还围着几个孩子,家长不给买,硬是拉着不肯走还大哭的孩子离开了。   四人赶紧追上,走货朗打开箱子让他们选,沈佑春选了老冰棍,她喜欢这个味,两姐姐要了奶油冰棒,沈有金不爱吃甜,选了橘子冰棒。   沈佑春还买了两串赤豆冰棒,让沈玉花和沈珠花一人拿一串跑去给还在地里干活的爸妈,大热天的,时间一久就会融化,得了会等她们的肯定,两人跑得飞快。   倒也不是沈佑春喜欢使唤两个姐姐干活,而是吧,   一巴掌五根手指都有长有短,像她,还偏爱食指呢,认为食指长得最好看,所以自己要是不争取哪里来的关注,她可是给了机会的,两人要是把握不住,她也没有办法,当然了,各有所想,要是想和爸妈以后不相往来,那她也不在意。   沈佑春和沈有金站在树底下吹风,这里有棵榕树,听老一辈说已经有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很适合乘凉,也是小孩子聚众玩乐的好地方。   小时候,沈佑春还爬上去,不过在看到有毛毛虫,还爬到她身上,吓得她哇哇大哭,差点掉下来之后,她再也没有爬过树了,害怕。   等了一会儿,等两人吃完了冰棒,姐妹两也急匆匆回来,从绚烂的笑容里看得出来,这一趟回去收获不错。   沈佑春也没问,继续走,穿过一个池塘,再走过田埂,一个小坡,往上走是比较宽敞的大路,再前面就见到几座房子,然后是公路,有车来回开过,他们走的是小路,大路离小卖部远。   周末,学生都回来,此时的小卖部聚集了不少孩子,沈佑春难得大方一回买了不少零食,惹来一群小孩子的羡慕。   沈有金和两姐姐那是昂首挺胸,自豪得不行,年纪不小了,可很享受这种目光。   心心念念要吃泡面,四人也不在外面闲逛,急忙回家烧水,此时爸妈也在家,坐在屋檐下乘凉还剥玉米。   他们的手上就没有闲的时候,得知了花钱买那么多不值的玩意儿,两人板着脸生气,可见着自己也有一桶泡面,泡好了之后香味弥漫,这教育的话又咽了回去,吸溜一口,好吃,贼香了。   一时间,院子里都是泡面的香味,还有吸溜泡面的声音。   沈父吃东西快,三两下,也不觉得烫嘴巴,沈有金就是继承的他,沈父吃光面,还把所有水也喝光了,一滴不剩,一滴都不浪费,手上继续剥玉米。   不过他看向了沈佑春,沈父也不会拐弯抹角,直接就说,“五妹,你还记得方伯吗。前两天他们来咱家了说想要给你和他们的儿子方泽议亲,我和你妈认为这是一门好亲事,方家有家底,就这一个儿子,方泽还是大学生,前途无量,嫁过去你也吃不了苦跟着享福。你觉得咋样。方泽就是前两年考上大学的,你还去吃过酒席,不过他那时候不在,你没能见着面。”   他也不蠢,当时没有一口就答应下来,传统也有传统的好,在他的观念里,认为婚姻大事那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怎么可能随便和儿戏。   前头两个女儿出嫁,他不说多爱女儿,可也不会把孩子嫁给不好的人,背地里,他都是走了好几趟,打听男方的家庭,为人怎么样,可行了才把孩子嫁过去。   嫁人之后,他这个当爸的就是管不着了,今后的生活过得咋样,那都是自己闯出来,哪还能包一辈子。   沈佑春懵了一下,抬头,迷茫的脸色还没有反应过来,而沈有金则是吓得头皮发麻,本来在喝汤的,立马就喷了出来,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爸,你说啥,要给五姐议亲?!”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姐夫知道,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被埋在那个山头! 第31章   沈佑春反应过来了,她心底是一瞬间的慌乱,可是很快又稳定下来。   父母有这个想法,不代表她就会嫁啊,不用那么着急,再说了,还有沈有金在前头挡着,不会让爸妈真的这样做。   虽然不知道私下里江惊墨和沈有金说了什么,但是她知道,沈有金很听江惊墨的话,一来是护着她,不能被欺负了,二来应该是盯着她不能有二心。   偶尔的时候,她是觉得,江惊墨这书呆子也是有脾气的,说不上来是哪里怪,反正有时候奇奇怪怪,有时候不知不觉,她就听了他的话,反应过来觉得不对劲,可是又想不通,好像没什么问题啊,她只能放弃,不折磨自己的大脑了。   而沈玉花和沈珠花姐妹两没想到是要给小妹议亲,她们两在前头都还没动静,这越过她们给小妹议亲事,看来方家许诺的条件肯定是很好了。   一时间,两人又是羡慕,方家确实是殷实的人家,而且人儿子还是大学生,一毕业就能分配工作有铁饭碗,未来的日子,那可是一想就幸福。   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可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两人心里嘀咕,也不敢念叨出声,爸妈可不会手软,要是说话不好听,惹了他们生气,爸不会动手,妈那有力的巴掌就会甩在背后。   沈父看了眼反应很大的儿子,他也没当一回事多想,自小这儿子就和五女儿走得近,感情比和他这个当爸的都要好,他低头继续剥玉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过几年,也该轮到你议亲了。”   “爸,你说得真早,我这才几岁啊就和议亲扯上关系了。”沈有金一听还有自己的事,还是结婚,可一点都不脸红。   他都要十五了,该懂的都懂,捧着泡面盒,埋头喝了一口汤,坦然自若说,“将来我要娶的媳妇,肯定是要我喜欢的。你们可不能像给五姐安排一样,胡乱给我安排媳妇,现在是新时代,恋爱自由,不兴父母自作主张那一套。”   男子汉大丈夫,以后会找媳妇是正常事,沈有金没觉得有什么值得害羞的,不过对媳妇要求他也不懂,还没开窍,只是觉得,肯定不能找一个娇气的媳妇,反正不能和五姐一样,伺候一个就够了,他可不想再多来一个,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你这孩子说的,我们也是为你姐好,难不成还会找不好的人家,把你姐嫁过去吃苦不成。就是见着方家不错,才想着和你姐也般配,是门好亲事。”沈母帮腔开口,她可不乐意听到自己是封建家长,压迫孩子嫁娶,搁前几年管得严,这话提都不敢提就怕被举报一家子去住牛棚,那可都完蛋了。   作为当事人,沈佑春垂眸,慢条斯理地吸溜泡面,还没有要开口的意思,先听他们说,看看都有啥信息。   “我可不信是什么好亲事,方家那儿子年纪也不大,还是大学生,将来在城里吃铁饭碗,前途无量的,咋还会回村里找媳妇。你们也不看看,别说前几年高考没恢复了,能去城里当工人的都在城里找,更别说这几年高考恢复,谁家走出去的大学生,不都是在外面找城里媳妇。”   沈有金又不笨,道理说得井井有条,作为家里的男娃,将来顶梁柱,他不是被溺爱长大,基本上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什么天真可言。   而且作为每周来往学校,还是去城里读书的学生,他见的,自然比整日只能在地里干活的父母要多。   环境对教育起到关键的影响作用,见的多了,他的思想,眼见,看法,也和村里人不在一个层面。   这也是他和沈佑春感情最深的原因,和父母说不来,和前头那四个姐姐更说不来,也就和沈佑春玩得来,自小就和沈佑春粘一块儿,多多少少还是会被沈佑春的思想影响,到慢慢定型的。   沈佑春给了沈有金一个眼神,后者接收到了五姐的鼓励,顿时腰板挺直了,他可是接受教育的良好少年!   “这”沈母不认识几个字,当年村里是有扫盲班,可家里的活让她忙得脚不着地,哪里来的时间去学,她听着是挺有道理的,可拿不定主意,只好看向沈父,他们家是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   沈父没吭声,低头琢磨着儿子的话,抬头看向沈佑春,“五妹,你说说你是咋想的。我们说的议亲,也不是让你马上就嫁,只是先定下这门亲事,等你明年考上大学了,再考虑摆酒结婚。”   和很多父亲一样,他和孩子没什么话聊,埋头做事,很多时候态度强硬,可事关嫁娶上也不会就自己拿主意,还是会和孩子聊的,   前头选的两个女婿,他也是掰开了讲,让她们自己选择。   再者,他对儿子寄予厚望,对这五女儿也不差,眼看着就要当大学生,日后有前途,目光没有那么短浅。自己有铁饭碗,可比嫁去了婆家才有来得好,将来要帮衬娘家,自己也有底气。   “爸,妈,我知道你们是在为我好,方家的条件摆在眼前是不错,十里八乡都比不上。”沈佑春先肯定了他们的好意,而不是一开始就生气拂了面子,让父母难堪,如此根本就无法敞开说。   “但是,我的想法和小弟的一样。这方泽眼看着还有两年毕业,将来肯定不差,现在也不兴结婚早,可忽然说要和我们家议亲,这怎么看都不对劲。当然了,我也不是把别人想那么坏,而是方家再怎么说都是有家底的,还有关系,我们就是普通农民,真的踩坑了,我们无处伸冤只能吃闷亏。”   沈佑春说的真心实意,绝无半点为了要说服而瞎编,她本身就是无利不起早的人,就连现在和江惊墨处对象也是没得选之下忽然出现了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实在是太清楚这类人的秉性了。   要换做是别人,或许会为方家的条件打动,也或者,她在山穷水尽的时候为了活下去,就算方家是火坑,她也会咬牙往前跳,可现在又不是这种必须的情况。   不过,就算要拒绝,沈佑春也不会立马就发脾气和父母吵,认为他们是在压迫她,而是先将其中的厉害关系说一遍,进行说服放弃。   当然了,沈佑春是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能说服放弃的前提是因为爸妈还算会听,而不是真的就因为方家摆出的条件就答应,进行强迫她必须退学嫁人,做父母方面是有诸多不好,这却是一个优点。要是碰上那种喜欢掌控孩子一生的父母,她少不了有一场硬仗要打。   “我姐说的很对。”沈有金凑过脑袋,神秘兮兮的说,“你们知道吗,我们班有个同学他姐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好八卦是华人刻在骨子里的天性。他说得挤眉弄眼,沈佑春被勾起了好奇心,挪凳子过去听,两个姐姐也是,就连剥玉米的沈母也是看着,而沈父的反应不大,不过耳朵是竖起来听。   “我这个同学,他家里也有几个孩子,这个姐姐排在第三。事情事发生在去年,也是有个大学生,是另外一个县,我同学外婆家那边的人。也是上了我同学家,说要给他姐结亲。后面结成了,但是不出半年,两边人成了仇人,我同学的姐也离婚了,闹得特别厉害。你们猜这是为啥。”   沈有金卖起了关子,再加上他故意压低声音,听在心里像挠痒痒一样很想知道后续。   “赶紧说,别扯有的没的。”沈佑春给了他手臂一巴掌,其他人也是谴责目光看着沈有金,说话不说完,这和拉屎拉一半有什么区别。   “原来啊,这男的在读大学的地方勾搭了一个女同志,和这个女同志在那边有了个小家。但是这个男人没有告诉家里,毕业后分配回到家,听着父母给他介绍媳妇,他也想甩掉那边的女同志,就答应了这门亲事。但是结婚之后半年,那女同志有孩子并且将孩子生下来,直接抱上门了要男人负责。”   沈有金说到这里,他拍了拍大腿,呸了一声,“真不是个男人。我那同学的姐姐受不了这个屈辱,还一时想不开绝望下喝了农药,得亏发现得早送去医院,要不然现在都死了。”   听他说完这事,大家都是同样的愤怒,特别是沈玉花,她就是排第三的,特别有代入感,气得骂骂咧咧。   同时还有后怕,咋受苦受难的都是女人,之前她还嫌弃沈父插手大姐二姐的婚事,老是跑去打听,现在她庆幸了,这结婚可是头等大事,还真要再三暗中打听,才知道男方是人是鬼。   “你同学的姐姐就是不够狠,离婚前就应该在夜里拿剪刀先剪了这男人的老二,让他一辈子当太监。能够成为新中国的头一个太监,也是让他倍有面子的了。”沈佑春两指并做剪刀做了剪的动作,两个姐姐一脸赞同。   “姐,你这也太凶狠了吧,得多疼啊。”沈有金下意识夹紧腿,害怕,恐惧。   他未来的姐夫要是不洁身自好,死的肯定很惨。他以前就听他姐背地里嘀咕过,要是男人敢做坏事,她宁愿当寡妇拿钱自己潇洒,也不会离婚让男人潇洒,而且他姐,还真是说到做到的人。   不过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姐和姐夫也是天生一对,都是挺狠的一人。   见女儿说话那么不着调,沈母动了动嘴巴,最后还是闭嘴了,女人本就艰难,嫁出去更是难,凶一点起码比懦弱无能要好。沈父也是这个想法,不过他当爸的,听着孩子口不择言,还是提醒,“咳,五妹,不要瞎说。”   咋能是瞎说,对付这种男人,就该要让他当太监,不过当太监都是便宜他了,早死最好,活着碍眼睛,浪费粮食。沈佑春撅了撅嘴不服气,不过她也没再说什么,她爸还在呢。   反正这种话,她们女人私下里聊得可起劲了,和几个姐姐也聊过,嫁出去的大姐和二姐也是这个想法,嫁人是要去占领别人的地盘,哪儿能被欺负了去,沈佑春不承认她把四个姐带坏了。   “老沈,我瞅着,这方家确实来得很突然。真要结亲的话,他们那边有不少人选,也不单我们家五妹读过高中,怎么会跑来我们村,找上我们家。我看,这事不成,还是回拒吧。”沈母的胆子不大,仅限于在家里和村里。   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她太知道被压迫的苦楚了,别说人家是管好几个大村的书记,就说是他们村的村长都能对村民进行压迫,方家要真是有什么目的,他们家可招架不住,只能吃亏。   前头方家找来的时候,他们夫妻两是真高兴,女儿嫁入书记家,将来儿子也能得到帮衬,不说远的,就说在大队委安排一个活,那也是很轻松的一句话,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前途很不错的了。   可现在经过两孩子一分析,还有儿子说的事,虽说错不在女方,可流言蜚语害人,女方也会被议论,还会牵连到其他人的婚嫁。沈母再也高兴不起来了,还想立马避嫌,可别真惹上了事。   沈父没应声,他问了沈佑春的想法,“五妹,你真考虑好不相看了?兴许方家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是真想要给儿子找家附近的儿媳妇,城里的姑娘有傲气,嫁人是属于下嫁,做公婆的还要看儿媳妇脸色,他们也是不乐意的。要是错过了这婚事,今后你要想找更好的不容易,我和你妈只会在地里干活,没有好人家给你相看了。”   这情况也不是没有,他们就是泥腿子出身,就算考上了大学,也不过是有前途的可能,和早就扎根在城里的城里人相比,一样会被看不起的,嫁娶嫁娶,养女儿的低嫁了不好,养儿子的高娶了也不好,门当户对就是极好,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他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普通人怎么生存。   三女儿和四女儿将来的婚事,他也是这个安排,嫁一个和沈家差不多的就成,吃得饱,穿的暖,人品好,勤奋点总错不了。说来,两个女儿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这事是要提上议程了。   “爸,我考虑好了,这婚事和我不合适。再说了,我年纪也不大,不着急。”沈佑春点头,她目前还没有想要换对象的打算,等明年考上大学,她就算和江惊墨分开了,外面也多的是人选,目光干嘛要放在家附近,兜兜转转又回村,这不是白读出去了吗。   见她决定好了,沈父也不逼,点头答应了,“行,你想好了就成,今后后悔了也怨不到我们。你决定好了,回头我见着方书记,就和他说说。”   能和方家结亲,他起初是乐昏了头,现在冷静下来,他也不着急了。   五女儿打小就聪明伶俐,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心里有章程,以后肯定不差。自己亲生的,还年长   几十年,沈父当然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的性格,只是他沉默寡言,不说罢了。   沈佑春知道是这个结果,淡定的很,而沈有金则是松了一口气,拒绝了就好,他的命在姐夫手里头是保住了。   只是连沈佑春也没想到,本以为过去的事,在第二天又提起来了,沈佑春还见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方泽。 第32章   事情是这样的,沈佑春的二姐,也就是沈银花怀孕了,现在已经是四个月稳定了,所以上周的时候二姐夫来家里报过喜事。   不过家里的农活忙,爸妈还没有时间过去看,就捡了些东西让二姐夫带回去。   现在沈佑春和沈有金回来了,就安排他们两过去看望沈银花,顺便带上家里攒的鸡蛋,红糖还有赶忙做出来的小孩衣服,不多,就两件,还有一顶帽子和一双鞋子,作为娘家人,在孩子还没出生前是会准备这些。   大早上的,沈佑春还在睡得迷迷糊糊,就被拉起来催促洗漱,穿好衣服过去。   家里没有自行车,走亲戚全都是靠走路,沈银花嫁得不算远,走路大概一个半小时就差不多到了,走的大路,而不是难走的小路。   沈母把该给的东西全都装进背篓让儿子背着,然后将几个鸡蛋饼塞进还在打瞌睡的沈佑春怀里,见她哈欠连连,沈母没好气的说,“赶紧醒着,别去到了你二姐家还是这副样,多埋汰。你也看着你姐,可别走路走路睡着了,一跟头栽进地里,满身是泥的回来,尽耽误时间。”   后面那句话她是对着沈有金讲,小女儿不靠谱的事,她这个当亲妈的肯定知道,一贯会偷懒当甩手掌柜使唤儿子,不过她都是看在眼里也不说。   村里也不是没有偏宠儿子太过,以后反而不孝顺的情况,将老父亲老母亲给扫地出门,给一口饭吃都不愿意的也有,她当然得防着一点。   沈有金皮实的说,“您可就别瞎操心了,我姐那打瞌睡的功夫,她能一边走路一边睡,栽跟头那么丢脸的事不会发生。”   “整天胡咧咧。”沈佑春再打了一个哈欠,“妈,那我们就去了,三姐和四姐真不去?”   她往屋里头看,两姐姐没出来,今天休息不用去干活,昨晚她们瞎聊很晚,可今早,两姐姐就能爬起来,兴奋地讨论怎么改衣服,这个勤奋劲,沈佑春表示佩服,一个懒觉都不睡的是狠人。   “钻衣服里头了,拿扫把赶都不会去的。这年头谁家都缺吃的,也不是逢年过节,那么多人去,回头还说我们是家里没饭吃要去讨吃的,说你姐有个穷酸亲戚,你两去就成。”沈母清点了要带的东西缺了什么,想了想,她还是将楼下来的一半鸡给包好装了进去。   她看向沈佑春,小声嘀咕的嘱咐,“待会儿去到见到你姐了,你就和她说,这是单独给她补身子的,让你姐夫偷偷熬汤,可别傻的拿出来一大家子吃,不然,她亏得裤衩子都没得穿。”   两孩子都精明着,这也是她和老沈等两孩子周末回来了才安排去看二女儿,要是让老三和老四去,那不得了了,话都不会说,撒个慌眼睛就转,傻子都看得出来有问题。   谁家女儿怀了,娘家人去看,都是会私下里送东西,可那也不会明晃晃就拿出来,好东西肯定藏着,免得遭人惦记。   “知道知道,二姐又不笨,有好东西都不知道自己攒在窝里,嫁个人难道脑子还能犯傻了。”沈佑春点头,嘴里咬着鸡蛋饼,“妈,那我们走了。”   沈母送他们到门口,“赶紧去吧,你姐留饭,你们吃中午的就成,下午回来,晚上可别在那边吃了。”   村里人不兴做午饭,早上吃了去干活,中午饿了就随便吃一口,很少会进厨房煮,也就晚上人齐了,才会煮好一点。   “知道了。”   沈佑春挥了挥手,和沈有金一起乘着天刚亮,远处青山背后刚升起来的太阳而去,朝阳洒在身上还没热,只是驱散了雾水。   沈母站在门前看了一会儿,直到两孩子的身影越走越远,她这才转身回去,找了镰刀又去地里干活了,沈父早就去了,大早上挑水回来,想着地里的活还没干完,也没歇息片刻就去做了。   他们都是忙习惯了,半辈子都在地里刨食,看着地里的粮食长得好,心里头高兴,日子也有盼头。   前往大路前的小路会经过一片田地,这里有人种了西红柿,结出的果子很多,一簇一簇的挂着。   现在还不是西红柿普遍成熟的月份,最早也要到下个月六月,但也不是全都这样,和采光有关,有些露在外面,每天照太阳,已经先提前其他西红柿红皮了,一片绿里红彤彤,很有食欲。   沈有金顺手就摘了两三个,也不多,在外面容易摘的就这么点,他拿着就往衣服上擦,给了两个好的给沈佑春,他自己吃一个皮已经裂开的,咬一口,有点酸,不过还挺好吃,三两下就吃完了。   这是常态了,别人也会这样做,经过了,见到想吃,顺手就摘一两个,他们家的也经常被摘,而且他们不摘,看看盘算在天空的鸟,等他们走了,就会沦为鸟的食物,每一个都啄几口。   沈佑春也没觉得有啥,今早吃的鸡蛋饼有些口渴,来一个西红柿刚好解渴。   他们离开这片田地,偶尔遇到熟人,也会打招呼,然后上了水泥公路,沿着公路一直一直走,见着开过的车,而他们要倒腾两条腿,沈有金羡慕说,“姐,我什么时候可以坐上姐夫的小轿车啊。”   他见过一回,羡慕的眼泪汪汪,他长这么大,家里连二八杠自行车都没有,更别说只在传说中的小娇车,要是让他坐上一回,半夜都能笑醒。   “我都还没坐上呢,哪儿就能轮到你了。”沈佑春翻了个白眼,不过心里头也想着什么时候能体验一次坐小轿车是什么感觉。   沈有金当然抢不过他姐,姐夫都会一脚踹来,能跟着喝一口肉汤谢天谢地了,“期盼,期盼,知道啥叫期盼不。我姐是谁啊,那是无所不能的沈佑春,坐小轿车而已,简简单单的事。”   “少给我戴高帽,胆肥了你。”沈佑春给了他一脚。   沈有金捂着屁股,嘿嘿笑躲开。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左右,他们终于到了进村的路口,沿着这条路进去一直走,会经过两个村,还有一块鱼塘,在往前就是一片庄稼地,穿过庄稼地对面错落的房屋,那就是二姐嫁的人家了。   他们穿过庄稼地,看见有个人提着两条鱼回来,有点眼熟,仔细看,那不就是二姐夫吗。   “姐夫。”沈有金先打了招呼。   在忙着提东西的二姐夫闻声抬头,见着是他们,快步走上来,笑着说,“五妹,小弟,你们怎么来了。”   他说的家乡话,他听得懂沈家那边的乡音,可是沈佑春他们听不懂这边的,所以二姐夫这家乡话里夹着不太熟练的普通话,村里人,就连村里学校的老师教书很多时候都会用家乡话教学。   常年生活在村里没人说,时间久了就会淡忘,这还是他和沈银花结婚之后,沈银花会说普通话,夫妻两天天在一起,他也学到了,说得也越发顺,而且小姨子和小舅子都是读书人,他很敬佩,讲普通话也能拉近差距。   沈佑春笑着说,“二姐不是怀孕了吗,我们想着二姐,趁周末放假回家就过来看看。二姐夫,我二姐呢?”   “她在家,我没让她出来干活,家里的玉米收回来了,她就在家里剥玉米,累了就能睡觉。”二姐夫没听出来这是试探,他脚上还穿着水鞋,满是泥,手上提的鱼也沾了泥巴,“刚好,我今天捞到了两条鱼,中午就在家里吃饭,我煮   鱼给你们吃。走一路过来累了吧,你们二姐看见你们肯定很开心。”   两人跟在他身边回去,见沉默下来,沈佑春用手肘捅了捅沈有金的手臂,沈有金开口,“二姐夫去哪里捞的鱼,那么肥,我瞅瞅,一条应该有三四斤重了。”   “我们村后山有块村里的鱼塘,谁都能去捞,银花说想吃鱼,今天也没什么事做,我就去山上碰碰运气,没想还真捞着了。”二姐夫也开心,八十年代的农村依旧缺衣少食,鱼肉也是老百姓餐桌上不可多得的加餐好菜。   三人说着话,很快就到了家。   二姐夫姓梁,名叫梁光田。梁家在这里也是一个大户,不是指有钱,而是人口多,在梁光田这一代,他有三个亲兄弟,十余个堂兄弟,他在家里排老二,结婚之后就分家自己单过了。   他分到了两间屋子,还有一间小厨房,只是这厨房还是借钱砌的,前后花了三百块,但是空间大,也能分成两间房,还是用的青砖,算是一份不小的家产。   远远的,就见两间并排的房子前堆有玉米,有一个人坐在矮凳上剥玉米,还有两个同伴一起,从年纪来看和沈银花相差不大,她们应该是妯娌关系,有天聊,一个人也不会寂寞。   梁光田的嗓门大,还没走近,就扯开嗓门喊,“银花,你看谁来了!”   沈银花回头,看见是小妹和小弟,脸上顿时露出欣喜,站起来走过去,风风火火,“你们俩怎么来了。”   她在家是掐尖要强,觉得爸妈偏爱小妹,可到底是亲姐妹,有事还是护着的,特别是嫁人之后就格外想。   而且之前她和大姐回家,大姐说想要做生意的事,小妹给出了注意,她觉得不行,呛了几声,姐妹之间生有闷气,发脾气的时候没什么,可是离开家,回来这边,沈银花怎么都不舒坦。   更特别是,前头还没怀的时候她又回去一次,听说大姐现在过得红红火火,日子越发好了,心里更不是滋味,可她这人好面子习惯了,要她拉下脸来道歉,实属是为难,可又不想关系僵硬,还打算过几天回去一趟。   沈佑春说话可不客气,“二姐这话说得,我们想来见你,还不能来了。”   这是她们的相处方式了,姐妹之间哪来的隔夜仇,拌嘴肯定会有,自个儿都能咬到自个儿的嘴唇呢,气过了不斤斤计较就好。   “你这妮子尽乱说,我又不是这个意思,你们天天来我都高兴,住在这里和我一起更好。”沈银花没好气地拍了一下小妹的手臂,她的脸上满是笑容,怀孕之后长胖了点,看着比以前要温柔。   见着有客人,两个堂妯娌在沈佑金她们打招呼过后也起身离开了。   不过这时有个小孩手里拿着一颗糖在嗦,欢欢喜喜跑来,“妈,上大学的方泽小舅过来了,爸叫你赶紧回去呢。”   听到这话,看着比沈银花年长几岁的女人笑容满面,转身牵着孩子回去了。   小孩说的乡音,大部分是听不懂,不过“方泽”两个字她不懂用乡音表达,说了去学校学到的普通话,特别是提到大学生时,她格外的自豪,腰杆都挺直不少。   这年头,大学生主要是城里多,从村里考出去的特别少,也不怪考上一个就很值得炫耀,未来捧铁饭碗,谁不羡慕,起码梁家这边好多村都没见过一个读书人。   方泽?沈佑春挑眉,是昨天说到的那个方泽吗,这……也不会有那么巧的事吧,没准只是同名同姓而已。   村里人取名大多都这样,撞名的有很多,真有同名同姓,也不奇怪。 第33章   沈银花拉他们回屋讲话,二姐夫梁光田陪了一会儿,看日头上来了,他起身离开出去开始准备午饭。   这年头的村里也就这么点东西,说是准备,其实也没什么,最丰盛的就是捞上来的两条鱼。   “姐夫,我来帮你。”沈有金和二姐没什么话聊,坐得屁股发闲,也和梁光田出屋去了。   梁光田拒绝不行,只能随他去,两人也能聊得起来,不过大多数是他在问沈有金在县城读高中的事,听得他心里头激动,心想着,他得要好好挣钱,以后也送孩子去读书,面上都是有光。   他的家里孩子多,男娃三个,女娃四个,还全都养活下来了,只是家里也很穷,一条裤子破破烂烂穿几年,一天到晚就是饿得慌,肚子里没有多少粒米,不过养养,也能吊一条命养大。   作为男娃,梁光田上过几天小学,二年级就回来干活了,字是认得几个,可不多,比起他,沈银花还读到了五年级毕业。   现在这会儿,小学就只有到五年级,后面沈银花没去上初中了就回家干活。   屋里头,只剩下沈佑春和沈银花在,她拉过背篓,将里头的东西一一拿出来,顺道将沈母叮嘱的话转述,一字不拉,说着说着,沈佑春听到哭泣声,她一脸懵,抬头看,是她二姐眼眶红红的,抱着小孩子的衣服帽子鞋子,眼泪是止不住的流,说不上来是因为离家伤心,还是感动和思念居多。   嫁人了之后,她有对未来生活的迷茫,还有一种,从没有过的,对父母,姐妹还有弟弟的思念之情,在家的时候她很介意父母的偏心,可是嫁人之后,这股情绪没有了,有的只是想回家。   也就是丈夫不错,时间久了,她也暖了心,不再日夜都想着回家,而是一起努力经营好他们的小家。   沈佑春不会说安慰的话,见着沈银花流两滴泪了还不行,还在哭唧唧,她干巴巴的说,“你这肚子都五个月大了,妈说了情绪要稳,你要收敛风风火火的性子,不要容易动怒更别乱动手,有事也得忍着,等孩子生下来了再算账,要不然你这大肚子,吃亏的就是双份。有事情你就让姐夫上,要是一点都不知道护着你,这样的男人要来也没用,你就要立马想办法为自己考虑。”后一句话是她自己的话了。   掐尖要强的人自然是受不了吃亏,在沈家的时候,因为是一家人,沈银花的脾气大但也只是嘴上说说,可嫁人之后,除了梁光田,面对的都是陌生人,还想欺负她一个新媳妇,沈银花可是发火好几次,表现出她绝不是软弱可欺的样,成功站稳了脚跟,也不会让她那偏心的婆婆欺负。   作为家里的老二,梁光田不受宠,父母偏爱大哥,也宠爱小弟,他夹在中间,虽然不算多受气,可是有什么好处,父母也想不到他,幸好梁光田不是软弱愚孝的性子,次数多懂了父母的意思,就会自己争取。   后来沈银花嫁给他,夫妻两的性格,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把自己的小家给撑起来了。明面上看着他们分家之后自己花三百块起了厨房是吃亏,可是,这也是夫妻两合计的结果。   他们住的这里离堂屋远,不靠近他们,而且这块起厨房的地方还大,时间久了,他们把周边围起来那也是他们的地盘,等以后有钱了,加上这间分到房子,那就能起两栋,可大哥和三弟就要和一群人挤挤攘攘,看似占便宜了,不用花钱,分家就能分到不少,可是,今后住得不舒坦。   这年头的村里讲究人多才不会被欺负,要是家里单独一个,不说被欺负得狠了,家里的房屋田地粮食等肯定护不住,谁都会来抢,所以村里人嫁娶也会看对方的家里人员多还是少。   可家里兄弟多的关系也复杂,沈父一来看重梁光田这二女婿家里人丁兴旺,不是单支被欺负,二来也是走好几趟,私下里打听碰了几次面,观察到梁光田的性格还不错,立得起来,合适沈银花,才促成这门亲事。   事实证明,他慎重选择的女婿没有看走眼,两人合得来,婚后越发恩爱,日子也过得不错。   “谁都能吃亏,我可不会吃亏。”沈   银花吸了吸鼻子,将泪水憋回去,摸着一顶帽子,以她的月份来看冬天孩子可以戴上,也是有心了,她笑着说,“这是三妹和四妹做的帽子吧,她们的手可真巧。以前她们还是有机会能去纺织厂上班的,可是被大堂姐给抢了去,不然现在也是工人了。”   说起来这事她就是生气,这发生在79年的时候了,那会儿有个纺织厂要来他们村那边建厂,要了村里的一块地方,给了村里一笔钱,每个人平分,他们家也得了一些,当时大姐已经出嫁了她还没有,后面年初二大姐回来,爸妈给了她们一人十块,也就知道了这事,纺织厂许诺给村里五个名额。   杏林村的人多,林林总总加起来有四五百个,不过他们都是一个姓集中,也就是沈姓。偶尔有些外姓,是许多年前逃难来的,在这里定居,也就成了杏林村的人,工人名额轮不到外姓,全都是沈姓的人分了,谁都想去,投票选的,三妹和四妹的针线活好,本应该能选中一个,可被大堂姐抢了。   “你还想着这事呢,那纺织厂都要倒了,工人都要下岗走光了,堂姐也回来了,听妈说他们家正为她相看。不过她眼光高着,相看了几个都不满意。”沈佑春抓了把碗里的瓜子嗑。   沈银花一听,惊讶的说,“这是怎么回事?”   她嫁出来后,对家里那边的事知道的不多,回娘家也是急匆匆一天,早上去晚上回,还真没时间瞎聊。   沈佑春知道的也不多,“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爸妈说,是厂长不干人事,厂里的钱全都巴拉进自己的口袋,还在外头养了两个小的。拿的货差,卖出去的货也差,被退货多了,还被举报,他做的事情已经暴露,被带走调查了,好像都半个月了都没有出现在厂里,现在厂里是副厂长在管。”   “该,这种人就该被查,老百姓都吃不饱穿不暖,他倒好,自己吃撑了还能养小的。”沈银花呸了一声。   两人瞎聊了很多,直到梁光田进来说可以吃饭了,这才起身去厨房,样样家具都有了,也是像模像样的家。   吃过之后,沈银花是要走一段路散步,村里的老人说有助后面生产,她也不想吃饱了就躺,就带着沈佑春他们去自家地里种的果树看看。   一棵柿子树,两棵枣子树,只是现在还没到结果的季节,没什么好逛的,就当是散散步步,娘家人来看出嫁女儿生活的地方怎么样,能不能放心。   不过这一去,也碰上了同样出来走走的方泽一行人,他被围在中间,很是众星捧月的样子,而本人也很享受这种恭维,虽然是礼貌笑着,可眉眼流露出来的骄傲和得意,也是非常明显。   沈佑春这回是很肯定了,这人就是昨晚爸妈口中说的,方书记的儿子方泽,模样还行,身高也过得去,穿得干干净净,头发还弄过了,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放在这附近也是很出挑。   不过和她的江惊墨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沈佑春没有兴趣,可方泽却对她很有兴趣,初见时惊艳,知道是沈家,杏林村的,更加感兴趣了。   他开口就叫上了学妹,还问成绩怎么样,心仪哪里的大学,还说,他是过来人,对学习,还有高考成绩估分有经验,要是有不懂的可以问他之类。   他们都是学生,见着聊起来,其他人也竖起耳朵听,可这就踩在了沈佑春的雷区。   她的成绩本就不行,一直担心明年高考考不上,这才找了江惊墨,而方泽这样问,对她来说就是有种撕开羞耻布的意思,管他有没有这个炫耀意思,可沈佑春觉得有就行,要不是有沈有金拉着,她都能暴跳如雷。   那么多人看着,沈佑春皮笑肉不笑,硬是挤出的话,“我的成绩平平,比不上方学长聪明。考大学的事在明年,我也没想那么远,认真学好现在就行。”   “作为女生,能读到高中也是很优秀了,成绩平平无所谓,考上大专,以后也有工作。要是考不上,高中毕业的机会比起没读过书的也多。”方泽说得头头是道,看似鼓励,可话里无疑是认为女生读那么多书也没用。   别人听着没觉得有问题,还一股脑认为说得不错,这里可比杏林村落后,能出去读书的女娃就没几个,在他们眼中,能读到高中,是真的很厉害了,要是男娃子考上大学,才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值得摆几桌,女娃子考上有什么用,以后嫁人了,那也是别人家的,和供读书的娘家没关系。   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张口就想怼回去,沈有金连忙拉住,给了二姐一个眼神。   别看二姐是暴脾气,可真的让五姐发脾气,那才是骂得对方体无完肤,二姐以后还要生活在这里,他们不能惹事。   “咋会考不上大专,要是考不上,我们家小妹年纪也不大,再读一年也行,家里都支持。”沈银花听着方泽的话也不舒服,她同款的皮笑肉不笑,意味深长的说,“再说了,我家小妹还是在临鹤一中读高中,那可是自己考上去的,还是重点班。我可听说了,一中的毕业生,最差都是上大专了。”   临鹤县最好的高中就是一中还有二中,可方泽当年读高中,这两个都没考上,去了排名比较末尾的高中。   这么一说出来对比,方泽的脸色难看了一瞬,沈家二姐是在说他连一个女人都不如吗。   沈银花扬高了声音,故意说,“小弟,你可要努力努力啊,你五姐在一中读书,等九月份,你可别考上其他高中,没能去一中和你五姐当同学,成绩落后那么多,爸妈都能打断你的腿。”   沈有金挠着脑袋,一脸为难,“二姐,我又没五姐聪明,还能咋努力。”   “整天想着玩,不好好学习,还好意思说!”沈佑春拧了他的耳朵,挤眉弄眼的得意。   “”沈有金那是有苦难言,到底是谁整天玩不好好学习,可这会儿他还得配合。   他觉着,五姐是真有运气在身的,学习成绩平常吊车尾,可考试了,偏偏像踩狗屎运一样擦边考上。   经着两人插科打诨,这话题揭过,沈银花也累了,带着弟弟妹妹和丈夫回去。   她傲气得很,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傲气的心,可面上那样,就像是斗胜的战斗鸡,走路都带风。   方泽他们也回去了,来这里是摘青瓜的,已经摘了一桶,他等下带回去。   等回到家了,他也懒得再待,直接问了借钱的事,他大姐有点犹豫。   家里也没几个钱,要是再给小弟的话可方泽说,女人以后的依靠就是娘家,不给他给谁,他以后挣钱了就加倍还,想了想,她还是掏了。   等方泽离开,她丈夫知道了这件事,气得两人吵了一架,她底气不足,可还是做着期盼,“阿泽说了,他只要把纺织厂盘下来,以后就能挣大钱,只要挣钱了,就会加倍的还给我们,还让你这个姐夫去厂里当领导。”   现在的大学生名头好用,谁都认为是有本事,能干大事的。她丈夫渐渐息了怒火,被这个大饼哄好了,开始做起了以后在厂里当领导,使唤工人的美梦。   这边。   沈银花回到家又不困了,她知道下午小妹和小弟就会回去,舍不得分开,就拉着他们讲话。   其中就聊到了刚才的事,沈银花知道一点,她小声说,“那女的,不是你姐夫的亲嫂,只是一个同村的人,按照辈分,我们喊一声大嫂而已。我听说,她娘家那边的老奶奶毒得很,手里头死过好几个女娃子,有一个就是这大嫂的妹妹,老奶奶见又是个孙女,就想丢进灰里想闷死,后来没死成就给送出去给别人养了。她家里都是女娃,方泽不是亲弟弟,是堂弟,他们的父亲是亲兄弟。”   她也是嫁出来后,见的多了,对比之下,爸妈虽然看重小弟,可对她们也是不错了。人果然是有对比才有平衡。   前些年是因为粮食没有,认为女娃是赔钱货,养来浪费粮食,现在是有了计划生育的政策,谁家都紧着皮想要儿子,不是儿子,女娃可就   遭罪了。   沈有金也不解,甚至无法明白这种人的脑子在想什么,“这也太恐怖了,自己都是女的,咋还能嫌弃女儿?”   他倒没有别的想法,在他们家,他还羡慕当女儿呢。要知道村里种地可没肥料,用的都是自家攒下来的猪屎牛屎,还有挑旱厕粪池里的排泄物,臭气熏天,他长大后力气有了,这些都是他挑的。   冬天不用挑,还都是集中在夏天挑去灌溉,来回一趟,全身都能臭完,还不能不做,他不做,难道要几个姐姐做吗,这味道,现在想起来,沈有金都要吃不下东西了,呕~   “谁知道呢,这世道,什么人都有。反正我以后肯定不是这种人,女儿儿子都是我的孩子,谁敢动我的孩子,谁就是我的仇人。”沈银花说着,阴恻恻视线落在了梁光田身上,看得他头皮发麻,忙地说,“我也是这个想法。”   他还真不看重,甭管女儿还是儿子,等老了,孝顺的自然会孝顺,不孝顺的不管男女都一样不孝顺,养老的本钱还得是自己攒,养到一个没用的,棺材本都贴进去,所以他想的还真不多。   男女都是他的种,自己的孩子护不住,还能给人闷死,这种男人,他打心眼里瞧不上。   不过能要儿子,他也想要的,这是承认的实话,因为村里的宅基地都是世世代代传,这可是田地啊,老百姓的根,不像城里人,房子也就那筒子楼的巴掌大地方没得传,但是对女儿和儿子,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绝不偏袒。   沈银花哼了一声,信没信不提,可这话听在心里舒服。   “嫉妒呗。再说了,这事也是男人同意,都有责任。”沈佑春咬了一口青瓜,脆甜脆甜的,水分还多,好吃。   沈银花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有的女人嫁过去被男人管着,想反抗也无能为力,不过有的,自己纯属就是这样的人,总之,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   几人聊到下午三点多了,沈银花怀着孩子已经很困了,沈佑春姐弟提了离开,知道挽留没用,而且太晚回去也不安全,夫妻两捡了不少东西塞进背篓给带回去,梁光田进山捡的菌子也给带上了。   离开前,沈佑春偷偷塞了点钱给沈银花,五十块,也是挺多了。   沈银花大惊,她知道的,爸妈拿不出这笔钱来,只能是小妹的,她连忙还回去不要,不过沈佑春还是强硬的给了,“拿着,我还在读书,也不急着用钱。你怀孩子,自己得注意点,别去干重活。”   她手里头攒了不少钱,就是去年和池燕挣的,她的审美好,还会画图,做出来的小饰品很好卖,成本少价格贵,前前后后也赚了两百块,再加上这段时间江惊墨给的,她兜里也是有钱,咬咬牙给出一点也不要紧。   “别送了,快回去睡觉,我们走了。”沈佑春不想被追上,也不想看见沈银花的眼泪汪汪,拉着沈有金赶紧离开。   沈银花是真哭了,钱捏在手里,她心里很暖,也很感动。   没嫁人的时候,她和小妹经常拌嘴,还以为小妹心里介怀,她也不懂怎么缓和关系,没想小妹心里还惦记着她。   等沈佑春和沈有金回到村口的时候都要五点半了。   没想平常安静的村口,这会儿聚集了不少人,沈有金眼尖,兴奋的说,“姐,你看那是姐夫不?准没错了,就是姐夫。”   江惊墨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气质独显,想不看见都难。   沈佑春也看见了,这一刻,兴许是欣喜大过惊讶,惯性大于大脑思考,跑了上去,似有所感,江惊墨也很回头,看见了朝他跑来的沈佑春。   夕阳在她背后散落一层金光,她扎着两条辫子,笑容明媚干净。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也跟着勾起嘴角,目光所及,都是在朝他跑来的女孩身上,小心脏噗噗噗跳个不停。 第34章   沈佑春还没来到江惊墨跟前,而江惊墨已经走上去了几步,两人的视线撞上,眼里都是彼此的身影,同频扬起了笑容,萦绕在两人之间的氛围好似清爽夏日里吹过了带花香的风。   见着沈佑春的掌心有些红,额头也因为走路太累冒出了细汗,脸颊一团红晕,眼睛亮亮的,江惊墨很想为她擦汗,可在外面不好亲近,只能温柔着声音说,“拿着还挺沉的,怎么不给有金拿。”   江惊墨说着,眼皮子一掀,淡淡目光掠到了紧跟上的沈有金身上是在质问,沈有金立马举起双手,为自己辩解,“姐江大哥,这可不是我不想拿,是我姐说她要自己拿,渴了还能吃。”   是的,沈佑春手里仅仅是拿了两根青瓜,又不重,还是她自己挑出来想吃的,甚至还是在几分钟之前才拿出来的,而一路上回来都是他背,肩膀都要压出痕迹了,也没见有人心疼他啊!   江惊墨一听,眸色转瞬了温和,垂眸看着沈佑春,而沈佑春忙着朝江惊墨后面看那群不认识的陌生人呢,抬眸看江惊墨,疑惑地问,“书呆子,你怎么突然过来了,那些人是谁啊?”   “我跟着一个叔叔过来的。我记得你说过,你家就在杏林村,知道他今天要来杏林村考察,我没什么事就跟过来了。”仗着这个角度没人看见,江惊墨伸手去勾上了沈佑春的手指,轻轻晃着,大拇指还反复摩挲着沈佑春的手背,好似面对珍宝轻柔呵护。   他专注的看着沈佑春,那双浅棕色的眸子越发温柔,迎着晚霞,也不知是晚霞的红晕落在脸上显得满脸通红,还是他过于害羞而面红耳赤,或许是后者,情话呢喃而出时,江惊墨的眼睛很亮还有羞涩,“佑春,我想见你。可是来到杏林村,我却找不到你在哪里,只能等。本来以为会遗憾今天要见不到你了,思念之情只能留到明天缓解,可是幸运还是眷顾着我的,我今天还是见到了你,真好。”   晚风将他的柔情吹入了沈佑春的耳朵里,拂过心头,痒痒的,有很温暖,她的脸也刷一下闹得很红,直愣愣的被江惊墨的目光吸引住,待脸颊过于发烫,她回神,连忙垂下眸子,是很少听到情话的害羞也是心虚。   至于心虚什么,或许是,她在欺骗一个书呆子的感情吧,本来也不会心虚,可是见着书呆子那么纯情,难免就有了一点点愧疚。   沈佑春想着明年考上大学就计划分开的事,脸颊上的热度渐渐冷却,可不能让江惊墨发现,分开之前,她还需要江惊墨的供养呢,沈佑春挽过头发在耳朵后,笑着嗔怒了一眼,轻哼了声质问,“我们就一天没见,你去哪儿学到的情话,你很不对劲呀书呆子。快点老实交代,你是不是背着我做坏事了。”   江惊墨摇了摇头,很乖,腼腆的笑着,“我没有做坏事,只是见到你的这一刻,大脑已经先一步组织好了语言,这是下意识的反应,也是我内心深处,此时此刻很想对你说的话。”   “这还差不多,姑且相信了你的说辞。”沈佑春翘起嘴角,面上笑着故作勉强点头,心里是甜蜜的可也别扭。   那么听话,明年要分开了,她还真舍不得。可是,她也没想过和江惊墨有以后,只是想着处对象的时间里得到供养,能多要点好处就要。   江惊墨是京市人,以后肯定要回去的,她虽然自私也贪婪,可是心里门清,她就是有点小心机而已,京市那种地方,她可吃不消,老老实实在这里就好。   高门可不是那么好攀的,她只是想要好处,又不是想跳火坑,好处要到了,立马就回头。   到时候,江惊墨回他的京市,她就在她的江市,她想,这段处对象的往事,他们不提的话也没人知   道。   江惊墨可不知道自己在被计划着要“分手”了,这会儿格外开心,笑意温柔,“好,谢谢佑春相信我。是我不好,我的嘴巴笨,因为害羞就不敢对佑春说好听的话,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多说点,只要能让佑春开心。”   说着说着,他很愧疚,没有给她最好的一切。   “那么认真呀,要是学得累了,会不会在怪我是个麻烦精,给你添了学习任务,耽误了你的学业。”他是真有一手,沈佑春被哄得傻笑,心里那点别扭又没有了,甜甜蜜蜜的和他说悄悄话。   明年的事明年再说,现在还谈着呢,没准以后可能都找不到像江惊墨这样的对象了,分开之前要多享受享受。   江惊墨和她拉小手,目光坚定,一本正经的说,“你永远都不是麻烦精。而且,作为佑春的对象,这也是我应该做到的事。我也不觉得麻烦,佑春愿意使唤我,证明是喜欢我的,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觉得麻烦。”   他说到后面,脸颊刚褪下去的绯色又红起来了,害羞又开心的望着沈佑春,这也是另类的表白了,将喜欢宣之于口,于性子腼腆的人来说并不容易,可是说出来了,自个儿都先开心。   “既然这样,嗯我要每天”语气停顿了一下,沈佑春一副“你要感激我”的表情,“算了,谁叫我心地善良呢,我要每周都听一次,要是你做不到就有惩罚。”   江惊墨依旧是满眼盛着笑意,“好,每周都会说,而且是要不重样的。”   沈有金站在一旁,听着两人说黏糊糊的话,浑身起鸡皮疙瘩,好肉麻啊!这种话是怎么说得出口的,他不理解,谈对象实在是太可怕了。   而且,大庭广众之下,手拉手还没松开,想要拉多久?沈有金无语望天,他这么一个大活人,两人就顾着亲亲密密,把他无视掉,这样真的好吗?   “咳咳!”   尽职在望风的沈有金,看见沈父看过来,还朝他们走上来,他立马重重咳了两声提醒,牵牵牵,也不看看在什么地方,碰一下还不行,还牵着不放开了,咋地,有胶水粘着啊,沈有金心里嘀嘀咕咕,还不忘扯开嗓子喊一句,“爸,我们从二姐家回来了!”   沈佑春吓了一跳,像是被烫到了一样,立马甩开江惊墨的手,往旁边站拉开距离,表现出和江惊墨不熟的样子。   她朝前看,也笑着打了声招呼,“爸。”   江惊墨一阵失落,委屈巴巴的看着沈佑春,可是只能看见侧脸,他整理好了表情,回头看向沈父,露出了标准的礼貌笑容,戴着眼镜更像知识分子很有亲和力,好感倍增,温声谦和,“叔叔,你好。我叫江惊墨,是沈佑春同学的同班同学。我和家里叔叔一起过来,没想到碰上沈同学就闲聊了几句。这个时间点了,叔叔吃过晚饭了吗。”   他三言两语就掌握了主导权,沈父本来还在纳闷,怎么看见小女儿和一个男生走近,现在一脸懵,只能跟着江惊墨的话走,想不到其他去了。   不过江惊墨这话听在耳朵里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正常地打招呼,村里人碰面也会问吃没吃饭,就连沈佑春姐弟也没听出有什么涵义。   见着她爸没有看出异样,沈佑春暗暗松了一口气,她可不想父母知道她谈对象了,但是见着江惊墨那么淡定,和腼腆的书呆子样不同,她侧头多看了两眼,怪异感又起来了。   “你好你好。村里人,都不吃那么早,还没吃,不过五妹的妈在家里煮了。”沈父有些局促紧张的回应。   他说着不熟练的普通话,同样夹有乡音,不过比起其他人来说他讲得不错了,家里有两个读书人,时间久了,一个屋檐下生活,他们也会说。   沈父没见过世面,也没见过几个大人物,见过最厉害的也就是方书记了,这会儿看见江惊墨的穿着还有一身气质,不用想都知道家世很好,而且还是跟着县长还有县书记一起过来,更不得了了。   年龄大,并不代表就能抹掉身份差距上带来的矮一截。   相反,正因为年纪大,经历了沧桑知道了什么是现实,才会更加的紧缩。初生牛犊不怕虎这话,为什么会用在年轻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很抱歉,碰上了说几句话,没想到耽误沈同学回家吃晚饭,还劳烦沈叔叔出来找。”江惊墨是歉意的语气。   沈父大半辈子都是和村里人打交道,说话粗,面对文化人,他不擅长交流,就像“很抱歉”这种斯斯文文的话就没有从他嘴里说出来过,虽然家里有两个读书人,可那是自己的孩子,用不着斯文,说着烫舌头,说不出。   “不碍事,不碍事,还早着,我们家也不吃那么早,太阳还亮堂堂。”沈父憋了几秒,憋出了这一句还算斯文的话。   有点说不下去了,他急忙看向两孩子,说话自然多了,“你们咋回来那么晚,留在二妹家吃饭了?”   “没有吃,就是聊天聊过头了,也不晚啊,这还早着呢。”沈有金抬头看了眼天空,夏天的傍晚,起码要七点半才还会黑,现在五点多,还很晒。   “那个……小江啊……”沈父犹豫着开口,说到吃饭,热情好客的人家都会邀请回去一起吃饭,他也不例外。   “爸!吃青瓜,二姐家种的。”沈佑春急声打断了沈父的后话,塞了一根给沈父,另一个根在手,她看向了江惊墨,就是同班同学的交情,客气说,“江同学,你吃吗?别看青瓜长得不雅观,可脆脆甜甜,味道很不错。”   江惊墨有些诧异,伸手接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谢谢沈同学。”   “不客气。你先忙,我们也回去了。”   沈佑春摆了摆手,目光和江惊墨交汇粘上了几秒,她回头,跟着沈父背后回去了。   至于邀请他回去吃晚饭,沈父还没能说出来,就被得了沈佑春眼神的沈有金拉走,转移注意力,沈佑春也是抚着胸口庆幸。   是处对象了,可她就没想过要江惊墨知道她家在哪里,更别说邀请回家,只是他自己找来,那只能硬着头皮上。   算盘暂时落空,也看出来沈佑春那拙劣的想法,江惊墨意味不明的低笑了声,垂眸看着手里的青瓜,眼睑挡住了光线,投下一片晦暗阴影。   他迈着步伐,回到了前来考察的队伍里,孔叔也在,没有跟在身边保护打扰江惊墨,却也时刻观察周围。   杏林村的村长在陪着县长和书记讲话,随行队伍里有很多人,想表现的更多,只是县长宋邦就是笑笑,见着江惊墨走上来,他笑容里的热情多了几分热络,主动询问,“惊墨,你认为方案怎么样?”   他一出声,大家都看向了江惊墨,这位少年跟在队伍里,谁都注意到了,只是不懂身份。但是能够带来,还被重视,那肯定是不普通的。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谦和似彬彬有礼的君子,浅笑着说,“宋县长是为百姓做事的好县长,这些年来不是修路就是办厂,带动了经济,改善了百姓的生活条件,经验很多,我只是一个年轻人,哪里懂的什么方案。”   他给了面子捧场,宋邦也高兴,可不敢飘飘然,还是要谦虚,虽说也不是使劲地贴上去奉承,可是有政绩在,等江惊墨回去京市了愿意帮他在老爷子面前美言几句,他往上升的机会也多了不少,对手忌惮三分。   江家这个派系扎根太深,谁站出来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风雨飘摇的年代都屹立不倒,更上一层楼,更遑论现在改革春风吹满地的欣欣向荣年代里,谁都想挤进去得到庇护,他也不例外。宋邦出身微寒,虽有点政绩,可全国四四万的同胞,找出比他有能力的人才太简单了,在内办事,讲究的是人脉资源。   故而宋邦摆了摆手,“我们上年纪了,思想和看法难免会有固化的时候,做人做事最忌讳止步不前,停留老旧。年轻人的想法多,脑筋转得快,多听听年轻人的声音,对我们来说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好方式。”   他的话已经到了这一步,江惊墨自然是要接过来,而不是让话落地。   “既然如此,那我就冒昧说一说想法了,若是说得   不对,还望各位前辈莫要取笑。“江惊墨依旧浅笑,谈吐温和有礼,游刃有余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前头纺织厂的事出了不少影响,想要重新置办工程并且扩大,最直接受影响的就是杏林村,我想,适当的走访,倾听村民的声音,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不过这也要看村长的意见,我们忽然上门拜访不好,还需要村长来统筹安排。”   这个建议,既不会泯然众人,也不会过于出头,因为这话也不是没人提过,不想获得关注,没有喧宾夺主。   宋邦心里感慨,不愧是出身江家,做事滴水不漏,他笑着点头,“这个提议好,沈村长,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沈村长哪里有不答应的理,脑海里快速想着安排去拜访谁家,要干净,还要会讲话。   思来想去,沈佑春一家放在倾听声音的名单里,有两个读书人,家风还行,说话也不畏畏缩缩,半天憋不出几句话太丢脸,也不是话到嘴边的都是脏话,不会丢了杏林村的形象。   村里的房子会圈有一个院墙,还有大门,有人在家不会关上,等江惊墨站在了沈家的门前,嘴角上扬,眸色很深。   他望进去,就看见沈佑春在试一条新裙子,两个姐姐围着她打转,看哪里不合身要修改,她长得好看,身段也好,高挑,亭亭玉立,穿什么颜色都合适。   这条新裙子是红色,很少有人能驾驭得了红色,不小心就穿出了土,可她穿着,更衬得肤白明媚,像一朵牡丹花,即便还是花苞期,正在缓慢绽放,可美人在骨,也露出了风华绝代。   听到门口的喧闹动静,沈佑春回头,再次见到江惊墨,她很诧异,还有慌乱,书呆子怎么找上门来了?   而且怪异感更重,就有种,只要江惊墨想要找到她,总能有无数的手段和办法……只是现在还处在用温和的方式……   沈佑春一个激灵,被自己那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想法给惊到了,怎么可能的事,她这脑子,也会开始胡思乱想了。   随着村长进来和沈父交涉,介绍县长等人,道明来意之后,沈家人都有些局促,不过还能稳住,招待上门客人。   沈佑春得了任务去倒茶,见江惊墨的目光看向她,沈佑春飞快和他对视了一眼,见着江惊墨腼腆一笑,还是熟悉的书呆子,背过身时,沈佑春又轻松起来,果然是胡思乱想,江惊墨只是跟着大家来,又不是他要来。   不过总觉得,江惊墨的来头不止是有钱,沈佑春之前还一直都以为是他家里做生意有钱,现在她犹豫了,和县长一起啊,那是当官的,明年真能顺利分手吗?   或者……找个理由提前分吧,趁着现在处对象的时间短,感情还不算多深,免得真的来头不小,明年她提分手,反应过来知道是被耍了之后,她要面临被报复。   沈佑春一直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主,选择和江惊墨处对象是,考上大学就分,考不上的话没有好工作,没有更好的选择前,就继续让江惊墨供养,是她的最后退路,现在冒出了要和他分开的念头也是担心自身的利益受损。   但是也不行,都在一个学校读书,要是分了,提前报复怎么办,她怕是不能读了,这绝对不行。   唉,有时候眼光太好太准也不行,一选就选到了重量级。沈佑春还是头一次那么为难,这一切都怪问题的源头江惊墨! 第35章   沈佑春琢磨着分手的事,也能一心二用,认真倒好了茶,内心是挺紧张的,不过手稳得很也没有洒出来。   等分到了江惊墨手上的时候,他腼腆一笑,很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可是接过茶杯时指尖勾了勾,碰了碰沈佑春的手指,目光温柔,引得沈佑春一个眼神嗔怒,心虚的很,生怕被发现了。   不过还好,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聊天,而沈有金和两个姐姐都是局促坐着,看向着县长他们不敢分神,没人留意。   而看到的孔叔嘴角一抽,眼神乱飘当做没看见,惊墨这孩子是真变了…   沈佑春倒好茶,转身回去,风吹发丝掠过了江惊墨的胸口,留下一股属于她的馨香,他嗅了嗅,不想让风吹散,眼底飞快划过满足,垂眸,低头喝了一口,将嘴角噙上的笑意藏好了。   沈佑春长得好看,在外人面前还一向笑得很乖巧懂事,引来了宋邦的注意。   得知沈佑春是在县一中读高中的时候,宋邦的眼神里带上欣赏,他笑对着沈父说,“一中好啊,当年我也是从一中走出去的学生,教我的老师现在已经退休了,不过老师年纪大了待在家里没事做,觉着无聊,也不想浪费了一身知识,他时常说,做人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多教书育人才有价值,恰逢学校邀请,他又受聘回去教书了。”   他这话也不单是和沈父讲,毕竟沈父不懂,就连沈村长都不知道,两人是接不住话的,他这话是在引着沈佑春说话。   而沈佑春是不喜欢学习,整天坐着读书太难受了,可不代表她就是笨蛋一个,立马领回了宋邦的意思,她有些害羞,也紧张,小声地说,“宋县长说的这位老师可是胡立树老师。”   目前一中里,年纪最大,也是被学校反聘回去的老师,就是这位胡立树老师了,既然对得上描述,她也敢大着胆子去猜测,说错了,有年轻兜低。   见她如愿把接话过去,宋邦含笑说,“正是我当年的恩师,当初要不是有恩师的栽培和鼓励,我也不会坚持下来走到今天。小沈同学知道他?”   “认识的。”沈佑春点头,迎上了宋邦的目光是有紧张,不过也没胆怯,表现的落落大方,“胡老师现在教我们班的语文课。胡老师人很好,对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很有耐心,讲课幽默有趣,我们都很喜欢胡老师。只是”   她曲着手指,碰了碰脸颊,有些不好意思,“只是我的作文,写得让胡老师不太满意。他说,通篇只看到了文字堆砌,毫无灵魂可言。老师还说,这样的学生,他以前也带过一个,为他教书育人的这张老师脸上刻下了两道皱纹记忆,想忘记都难。”   沈佑春这话可不是诓骗,真有其事,她的作文是胡老师的心头难题,课后单独给她辅导过好几次,然而,依旧是“毫无灵魂”的评价,气得小老头的胡子都翘了。   不过胡老师确实很好,她之前没有很饿,那是因为,每次被叫去办公室辅导,胡老师都会塞给她不少零食吃。   沈佑春很喜欢这小老头,看着嘴巴硬,可心是好的,也不古板,说话有趣,喜欢吃辣条,说家里孩子管着不给他吃,气得他骂骂咧咧好久。   沈佑春觉得,胡老师回到学校重新教书,不止是因为喜欢在三尺讲台上授课,更是因为,可以躲起来吃零食,嘴巴特别馋,她把沈母做的腌制酸豆角带去,吃过后,还和她提建议多放点辣一起腌,味道肯定会更好。   “哈哈哈哈,实不相瞒,让胡老师头疼的这位学生,恰好是我。毫无灵魂这个评价我带到毕业,也就是现在,老师看见了的作文,才难得说一句有进步。”宋邦看向沈佑春的眼神更加亲切了。   沈佑春很诧异,她提这件事也只是为了拉近关系,这个误打误撞,她是真没想到,同时紧张感也消失了,她换上了敬佩目光,“我知道,老师当时是说笑呢,实际上他很满意这位学生的作文,所写的文章都收了起来是珍藏品,老师很舍不得,可还是拿出来给我学习,再三叮嘱我要保护好了。通过仔细研读,我的作文得到了不少提升了 。原来我的另外一位老师就是宋县长,谢谢您留下的作文。”   夕阳落在身上好似沐浴一层稀碎的金光,莹白的脸白里透红,唇红齿白的明媚,小小的,破旧的农家院落,因为她的闪闪发光而变得格外耀眼。   作为一个女孩,她不比男生差,甚至比很多男生都要优秀,一个人的优秀,并不止成绩,而是各有所长,发挥好了都是优势。   江惊墨站在对面,望着她,眸色染上了笑意,是一种,欣赏,自豪,还有发自内心深处带来的强烈爱意,心理上和生理上结合。而不是浮于表面的,像是感兴趣而逗着玩的喜欢,碰上更有趣的事就会转移这份兴趣。   一开始,他确实会因为无聊的生活里碰上了一个好玩的人闯入而起了兴趣,可是,渐渐的,他很清醒的知道,他沦陷了。   他不需要别人来说,江惊墨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善于伪装,理智和偏执共存,他想要的,就一定会得到,无论什么手段也在所不惜。   但是,比起将沈佑春困囿于他打造出来的一个小角落,只能任由他观赏,日复一日的渐渐衰败,江惊墨喜欢看到这朵花绽放,潋滟风华,她成长起来需要的养液,他会一一奉上。   “大家都师出同门,哪里用谈谢谢。我这个年纪了,要是占便宜的话,还能说是你的学长。我的作文能帮到你,我这心里也舒坦。”宋邦知道,能够让恩师私下照顾几分,就代表他欣赏这位学生。   成绩不代表一切,性格,品行等等,只要有一点突出耀眼,依旧是优秀的,引人瞩目的。恩师并非会将成绩看得很重的人,他更喜欢有个性的学生。   见他们还真就聊起来,沈佑春还能接住话,让县长笑得那么开心,沈村长对沈佑春的表现很满意,他的决定果然没错,而沈父他们则是挺直腰背,格外自豪,面上特别有光,还是女儿给的。   沈父这一刻很后悔,早知道当初咬咬牙,同样送前头几个女儿也去上学了,但是也在庆幸,幸好坚持送了小女儿去读书,否则哪里有现在。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现实来看肯定不行,以前是拿工分吃饭,一年到头没几个钱,他们家里也没几个劳动力,活下去的担子全都压在他们夫妻身上,后面大女儿她们长大了可以帮些忙,可是,也仅仅在半饱的地步。   他们夫妻两能够让前头几个孩子读了小学,已经是勒紧裤腰带,一天到晚饿得慌,哪里还能往上供,吸骨血也没能力。   也就79年的时候,纺织厂办下来还是在他们村,村民能分有钱,家里的拮据缓了之后才能继续供读后面两个小的,否则,别说小女儿了,儿子也得回来干活,下地里刨食。当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勾不到上一个层面的门槛。   宋邦还想说什么,忽然浑身一凛,接到了江惊墨的眼神,他假意喝茶,表情像是似乎想到了什么,宋邦抬头,看向了江惊墨,再看向沈佑春,笑着说,“我这侄儿叫江惊墨,现在也是在一中读书,你们都是一中的学生,也是同学了。”   说到“侄儿”两个字,他的皮肉紧了紧,这回还真是他占便宜了,就算是江家本家,也没几个人有胆子敢称呼江惊墨为侄儿,这位可是老爷子的老来子,也是唯一的亲生孩子,可想而知分量了。   半个月前,在知道江惊墨亲自来到这边,宋邦都吓了一跳,不敢想,老爷子居然会放心,不过也明白,老爷子上年纪了,虽然身体还健朗,可江惊墨也长大了,是要培养,把江家交给他。   不过他听闻,江惊墨谈了一个对象,在一起来杏林村,然后对小沈同学时而流露出不同之后,宋邦就隐约明白了,他想,或许,他找到了讨好的突破口,咳,也不是讨好,是同门老学长对学妹的关心。   “嗯,我和江同学是同班同学,刚才见到江同学我还惊讶,没想到江同学是宋县长的侄子。”沈佑春笑看向江惊墨,只是这笑容里,多了几分只是在针对江惊墨的质问。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腼腆地打招呼,“沈同学。”   宋邦顺势就说,“那是真挺巧的。这里都是老家伙,小年轻待着也不习惯,小沈同学,就麻烦你带惊墨走走逛逛,他这孩子整天不是在学校,就是在家里看书,难得出来一次,散散心也好。”   “好啊。”沈佑春点头,看了眼天色,夕阳还有余晕,“江同学,我们家鱼塘里种的莲花开了,一起去看看?还有莲子可以吃。”   江惊墨扬起嘴角,温声有礼,“好,麻烦沈同学了。”   “大家都是同学,不客气。”沈佑春一笑。   眼看两人出去了,沈有金坐立不安,屁股一扭一扭,他是真不喜欢这种严肃的场合,羡慕他姐能离开。   沈村长还想挽留,“县长,现在天色也晚了,大家也没聊尽兴,也还有几家没拜访。今晚就留下来吃饭,我们再好好说说。农家都是些粗茶淡饭,炒几个菜,很快就能炒出来了。”   宋邦知道,江惊墨不会那么快就回去的,现在也还在讲究和老百姓是一家人,留下来吃个饭就是一家人的热闹,并没有影响,“那就打扰了。”   “三弟,晚上就在你家里吃,就劳烦弟妹多炒几个菜了。”沈村长见着县长没有挪窝的意思,他看向沈父。   他们是堂兄弟,关系还不错,也是因为知道沈母的厨艺是真好,炒出来的菜招待县长等人不算丢面子。   村里人炒菜,除了有丧事喜事之外要摆宴席,有几个拿得出手的大厨,其他人那都是勉强能吃,油舍不得放。   “不麻烦不麻烦。”沈父连连摆手,沈母也带着两个女儿去厨房准备了。   沈父看了儿子一眼,“有金,你去鱼塘那边抓一只鸭回来。”   这块鱼塘还是他年轻时去挖去填起来的,里头说来也是一段往事,现在好了就行,种了藕还养了几只鸭和大鹅。   “我这就去!”   得了任务,沈有金立马蹦起来,一溜烟跑出去跟上了沈佑春他们。   这会太阳下山了,正是傍晚休息纳凉的好时候,树下坐着不少村民,还有小孩追逐打闹,生机勃勃的景象比前几年要好。   沈佑春很受欢迎,碰见谁都是笑容乖巧打招呼,不是喊叔就是婶。   知道有人来村里考察,看见沈佑春身边跟着一个陌生小同志,他们疑惑,也不敢当面问,等走过了才小声嘀咕,不过还有沈有金跟随,有几个怀疑是不是沈佑春的对象,也没乱说出来。   沈家鱼塘在后山,要经过一片田,然后再往上走一个小山坡,后面就是鱼塘了,鱼塘边种几棵果树,鸭子养了几只在水里游,低头啄羽毛。   沈有金熟练的去鱼塘边一个用木头搭起来的屋子前推开门,用簸箕装着喂鸭的糠和一点玉米,他嘴里叫着声音将鸭子喊上岸,好方便逮住。   这里没人经过,安安静静,鱼塘里的荷花开得正好,他们站在另外一边,有个小竹筏可以划去鱼塘中心。   离得远,再加上养的鸭子不多就七八只,毕竟家里没那么多东西喂,鸭子吃的太多了,地面是绿草,没有鸭屎臭味,放眼望去景色还不错。   鱼塘边的莲子已经没有了,要想吃的话只能往进去里面一些,江惊墨先踩上竹筏,他拿着竹筏上的棍子撑在水里,稳稳立住了,他这才朝沈佑春伸手,“佑春要上来吗,我接着你。”   “小看我,我又不是没坐过。”沈佑春话是这样说,她还是将手放在了江惊墨的掌心里,然后借着他一拉的力道踩在竹筏上,可双脚就像是踩在棉花,她的身子歪歪扭扭,走一步都心惊肉跳。   竹筏摇摇晃晃,水面荡起波澜,就连江惊墨好像也站不稳一样跟着晃动,沈佑春吓到了,害怕竹筏翻了掉进水里,她下意识靠近江惊墨,几乎是靠在他的胸膛,双手紧紧拉着他的衣服不敢放开。   对于她的“投怀送抱”,低头就见毛茸茸的脑袋往靠他怀里钻,很依赖。   江惊墨翘起了嘴角,另一只被放开的手环住过了沈佑春的细腰,手掌像是留恋的隔着衣服摩挲了一下,然后将人拥进怀里,温柔安抚,“没事的佑春,不怕,我在这里,跟着我来,脚上稳住,站在竹筏中间就不会翻。”   他看着身姿修长,是个谦和温润的读书人,可手臂很有力气,胸膛宽阔,隔着薄薄的衣服能感觉到掌心下的硬块,很有安全感,意识到是他的腹部身材,沈佑春的耳根子都要红透了。   “姐,姐夫,快来帮我抓鸭啊——”   鱼塘养的两只大鹅很凶 ,护着一起长大的鸭子,见他抓鸭,大鹅就追着沈有金的屁股去咬。   混乱之下,沈有金的头上还有鸭毛,他一个人在奋战,崩溃喊帮手,可是回头一看,就见他姐和姐夫已经在鱼塘的对面亲亲密密,还都抱在一起了!   别说不会听到他的求助,就算听到了,大概率也不会理,而他打扰到姐夫的好心情,他还会被料理。   沈有金沉默望天,眼角似乎流下两滴辛酸泪。   就问问,谁还能有他苦。 第36章   晚风吹来,将脸颊上的热量散去,沈佑春也不觉得心慌了。   她松开手,而江惊墨的衣服已经被她抓出了一道道褶皱,也才发现,两人是真靠得太近了,这个距离,她都能听见了江惊墨的心跳声,有点快有点吵,动静大得她心里头也跟着乱糟糟。   感受到腰部上的力量,沈佑春扭了扭腰肢,可江惊墨没有放开,依旧将手搭在上面,她气得伸手去拧住了江惊墨的手臂,脸红着咬牙切齿,“你个书呆子,你是故意的吧,想占我便宜。”   “佑春,我没有。我是看你在害怕,也担心竹筏不稳你会翻进水里,才会冒犯了你,对不起,是我不好,我知道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样的行为对女同志而言都是越界的,佑春,你打我吧。”   江惊墨说得一脸委屈,他垂下头,也不为自己辩解,乖乖认错,还将脸凑到了沈佑春面前,双眸亮亮的,睫毛浓密,这个角度,眼睛还睁得圆圆的像是一只纯良无害的小兔子,似乎在说“只要你不生气,想怎么打都可以”的意思。   再有怒火,看着他这张卖乖单纯的脸,那是一点都没有了,更何况,沈佑春也不是真生气,不过是虚张声势,掩盖心底那抹慌乱。   “哼,没有就行,打你,我还担心我的手疼了呢。”沈佑春故作傲娇,双手捧起了江惊墨的脸揉捏,给捏成了不同形状进行搞怪,而江惊墨也不生气,目光含笑温柔的看着任由她闹。   被他这样看着,沈佑春也闹不下去了,她的目光闪躲,偏头看向鱼塘中心,“快点划竹筏,再不摘莲子,天都要黑了。”   刚才是故意说的,她是来过家里的鱼塘钓鱼,可是没有坐过竹筏,觉得很危险,爸妈也不会逼着她去做这事,可是刚才鬼使神差的就上来了,沈佑春想,这都是傍晚的暮色乱了思考,还有江惊墨诱惑她。   “好,佑春抓紧了我的衣服,要是真翻下水了,我们两个一起,我会把你带上岸的。”江惊墨笑着点头,撑着竹筏往鱼塘中心去,其中也碰到了不少莲叶,还有开得正好的莲花。   沈佑春都给无语到了,没好气的说,“你这乌鸦嘴,盼点好的行不行,我才不要和你一起掉下水。”   江惊墨被一拳到了胸口,他笑弯了眼,竹筏来到一丛莲子前,伸手就能摘到了。   他还是第一次有这体验,还挺新奇的,而沈佑春吃了不止一次,她摘下两三个新鲜还嫩的莲蓬,嫩的清甜,老的会很苦,要想吃到莲心,还要剥开表面那一层层绿皮,只是很难剥,这活很废手指。   既然摘到了,还一直在鱼塘中心也不好,远处天边的暮色渐渐蔓延过来,天地昏暗,等划着竹筏上岸,沈有金在被大鹅咬了两口之后成功抓到了鸭子,过来和他们汇合,原路返回,再晚点回去,都该吃晚饭了。   在走回去的路上,沈佑春就把剥莲子的任务交给了江惊墨,指导他怎么做,江惊墨不敢有异议,听话的照做了,剥莲子是第一次体验,他做事也很细心,但不慢,很快就剥好了一颗。   他全都放入了沈佑春的手里让她吃,不过沈佑春没吃,她回家的时候经常吃到,还拿来熬水或者晒干了泡茶,沈佑春踮起脚,拿起一颗塞进了江惊墨嘴巴喂他,“没吃过这好东西吧,试试看味道怎么样,”   她喂的,江惊墨当然会吃,乖顺的咬在嘴里,咀嚼了一会儿,他眨了眨眼,拉长嗯了一声,仔细辨认,“脆脆的,很清香,这个味道有点像是吃生的花生味,只是咬起来还要软一点,没有花生那么硬。”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自己也吃了一颗,“没骗你吧,我就说是甜的,不是苦的。”   苦的莲子她也吃过,巨苦,不过他们家的莲子,只要还是趁嫩的吃,很清甜。   江惊墨幸福一笑,“你喂的,都甜。”   可恶,学习好的人就是不一样,还没开始学呢,就开始会说这种话了,无师自通,两人像是互换了一样她反而被撩拨了。沈佑春觉得她应该要淡定,可还是脸一红,嘴角上翘的弧度更大了,踮起脚又喂了江惊墨一颗。   明明是三个人在走,可他们之间好似自成一个世界,沈有金被排斥在外面,孤零零一个人,发光的脑袋像灯泡。   你喂的,都甜~   听听这话,他要是有鸡皮疙瘩,都能抖落满地了,沈有金在一旁,心里嫌弃的重复这一句话,就差没有翻白眼了。   好会装的一男,在他面前是一个样,在他姐面前又是另一个样。   沈有金提着嘎嘎叫的鸭,凑头过去,“姐,我也想吃,你喂我吧,我也想嘴巴甜一甜。”   他就走在沈佑春的右手边,还仗着走进村里有村民经过,江惊墨不敢对他怎么样,开始皮痒欠揍了。   沈佑春知道小弟在调侃她,偏头斜睨了一眼,敷衍的丢了一颗莲子给他,沈有金张嘴接住了,一副很享受的模样,犹如吃着山珍海味,处在变声期的他,声音要夹冒烟,说出了撒娇的波浪线,“姐姐喂的,都甜~”   这挤眉弄眼的样别提多滑稽了,可以去春晚演小品,毫无违和感。这小子就是故意的,江惊墨看了他一眼,不过今天他心情好,不计较这点小事了,而且,这也是他和佑春感情好的体现。   不提还好,这一特地提起来,沈佑春反而很窘,浑身不自在,她恼羞成怒,眼睛一瞪,扬起手,“臭小子,你欠抽是吧!”   看来是这两天对他太好了,给了点颜色就开染坊,一天不打上房揭瓦,都敢拿她开玩笑了。   “我把鸭拿回去,先走一步!”   在亲姐的铁砂掌要落下来之前,沈有金嘿嘿笑了一声,撒开脚开溜,一下子就窜到了前面。   沈佑春气极了,而江惊墨就在一旁哄,哄着哄着,两人说起了悄悄话,也不知说到什么,又笑了起来。   晚霞彻底被夜幕吞噬之前的霞光似乎格外绚丽,两只鸟齐飞,落人了青山之内,人会归家,它们也会。   沈母的厨艺好,今晚一餐算是拿出了真本事,也拿出了家里的好酒好菜招待,宾主尽欢,而沈家也是头一次把家里的灯全都打开了,亮堂堂。   回到了众人面前,沈佑春和江惊墨也没有什么交流,直到离开之前,江惊墨经过了沈佑春身边,飞快的低声说了句,“明天见,我在车站接你。”   “嗯。”   沈佑春低着头,小小的应了声。   直到江惊墨离开了家,她也没有抬头看一眼,自然也没见江惊墨走到门槛时回眸看了她好几次,还挺失落的样子没。   不过除了沈有金知道这是在看他姐,别人也不会发现,因为宋邦他们在和沈村长等人握手相送,无暇顾及。   待停在门口的两辆黑色小轿车缓缓离开,沈村长回头看向沈父,“三弟,今晚用的酒菜钱,明天村里会补给你。”   “不用不用,也花不了几个钱。”沈父自然是摆手拒绝。   沈村长坚定,“肯定要给的,这是村里的是事,不是个人的事,怎么能占你便宜,供读两个孩子花钱多。”   既然话到这里,沈父也不装模作样再拒绝了,点头,“行。”   家里缺钱,一分钱两分花,哪里还能拒绝,刚才拒绝也不过是客套话说法,要是真不给了,他也没办法不是,不过沈村长为   人还是公道,且有能力的,不会占他这点便宜。   “佑春和有金不错,你好好供,将来肯定不差。我做主,只要是村里人,不管是谁,也不管是男娃还是女娃,谁要是考上大学了,村里都会给一笔钱做上学费用。”   沈村长是个有远见的人,村里的孩子走出去了,将来他们杏林村才会更加好,男娃也好,女娃也好,都是姓沈,生来都是杏林村的人,今后谁有本事,提到的出身也是属于杏林村,都能够光宗耀祖。   “大哥,真是谢谢了。哎,实话说,供两个孩子读书,我这压力大。”沈父是人到中年,头发白了不少。   沈村长都比他年长好几岁,可是两个人站在一起,对比起来他反而比沈村长要老,生活压力造成的沧桑。   “现在是苦,将来就享福了。”沈村长拍了拍他的肩膀,仔细提点,“我看佑春是个好的,嘴皮子厉害,还入了宋县长的眼,不管有没有用,将来没准就是有用的。你可别犯浑,就宠着有金,让佑春丫头退学回来。真的没钱供读书了,你就来问我,别的没有,给点帮助,我还是能做到的。”   他的见识比沈父多,家里唯一的女儿也是供读了,虽然只是考上了大专,可现在在外头工作也是有身份有面子的事。   每次只要休息回来,都会带礼物,也会给他们做爸妈的钱花。养好了,儿子女儿都一样,养不好,都是债。   沈父听着一阵心虚,他确实是起了这个念头,家里实在困难,供两个孩子读书压力太大。   沈佑春也是察觉到了这点才会急病乱投医,然后找了江惊墨,不过今天之后,沈父没有动摇了,“诶,我知道。”   对此,沈村长也没再说什么,和其他几个村里离开了沈家,补钱的事明天村里的出纳记好才能给,用的是集体钱,不是他一个人的,集体的收入和支出,肯定要有个数,无规矩不成方圆。   关上门,沈父将只要考上大学,村里就会支持读书这番话转述,并看向了沈佑春,他背着双手,只是说了句,“以后就安心读书。”   没有别的话了,可这句话已经包含了所有,沈佑春这回也没有说甜话,微微低下头,闷闷的说了句知道了。   孩子私底下的小动作,哪里能瞒得过父母,屁大点的地方,出去上个茅坑,村里人第二天都能传遍了,更别说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做了什么事他们心里都有数,比如之前她自己偷偷赚钱,也比如,半个月来的反常。   这段时间,夜里的时候,沈父频繁抽老烟,眉头要皱成了一个疙瘩。   他当然知道读书好,这个好,他知道的很浅薄也很现实,就是将来能分配工作,能捧铁饭碗。别的思想层面,不是他这种才混得半饱的老农民能思考的问题,还是那句话,生存才是底层人的首选。   自己的孩子能读,能考出去,他当然开心,可是,作为一个农民,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他累死累活,双手都是茧,脸晒得黝黑,能挣的就是那么点,可读书花的钱却一年比一年多,只要进了学校,什么都是要钱。   真的要到取舍那一步,沈父承认,他更加看重儿子的未来,会选择继续供儿子,让女儿回家,自己有本事找到工作,他也不插手工资,没本事的,学历就是筹码嫁个好人家。   而方家找上来,他会开心也正是因为一点,以他的本事,介绍不了家底好的,门当户对这词他很明白,可是经过孩子的一番说辞,沈父也犹豫了,仔细想,还是拒绝,也是担心真有问题。   婚姻是大事,不能儿戏。一脚踏入婚姻,前面是泥沼,踏出来可不容易。   他没有本事,也帮不到什么,今后过得好坏全靠自己,所以在嫁出女儿之前,能够帮到她们的只有这点。   可是拒绝了方家,等真的到取舍那一天,让女儿回来不读,让儿子继续读,今后他也找不到更好的亲家给女儿相看,这就是沈父为难的地方。   今晚的宋县长一行人到来,还有村长大哥的一番话,沈父还是决定继续供。   读书是真的烧钱啊。自从孩子上初中,还是出去县里读,他们家的那点钱,只会变少到几乎没有,更别说还有剩余存了,种出来的粮食,除了要上交公粮,留着一份自己吃,拿出去卖的也就能挣一点,有时候上交了公粮,只够自己吃,想挣钱,只能想办法出去挣,给人扛树,扛包等等。   明年要是真考上了大学,他就算厚着脸皮,一个个问,也都把钱借来供。   夜里。   洗了澡之后,沈佑春躺在床上,两个姐姐已经睡了,屋内一片昏暗,她翻来覆去睡不着,睁着眼睛看蚊帐很久,又侧身面对墙,等摸出收起来的钱,真实捏在手里,她这才慢慢起了困意。   翌日一早,她好像刚眯眼,可五点多就起床了,浑浑噩噩,脑子一片混沌。   沈父赶牛车送他们去坐车,等七点,班车来,两人摇摇晃晃一路去县城。   花了四十分钟到县城的车站下车,还剩二十分钟去学校,八点二十学校开始升旗,错过班车就会迟到。   江惊墨早就在车站等着了,背着包,手里拿着书,戴着眼睛,好学生代表。   终于见班车靠站停,陆陆续续走下来乘客,他看见了沈佑春下来,她摇摇晃晃,睡眼惺忪,是没有睡好的困乏,白皙的脸上出现了明显的黑眼圈,江惊墨看得心疼,可人来人往,他也不好做别的事,流露在眼神的关心要溢满。   每周都是这样的往返,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可江惊墨已经很熟练的将准备的一瓶奶插了吸管给她,还准备了早餐。   沈佑春懒洋洋的,睡不够,连吃早餐都没有胃口吃,只是吃了几口就摇头。   最后全都进了沈有金的肚子里。   他读的初中距离不远,也是同一个方向,他先到,分开之后,他把沈佑春的东西交给江惊墨拿,就走进学校了。   反正有姐夫在,他姐就算困到走在路上睡着了也丢不了,他很放心。 第37章   升旗结束到回教室上了一个早上的课,沈佑春还是没清醒,困得眼皮子打架,听课也听不进几句话,不过现在有江惊墨,课后江惊墨会给她补习,很多题目都会了,老师还夸她进步了。   她很想倒头就睡,可是不行,只要她睡了,下课的时候,老师肯定会叫她去办公室谈话。别的班宽松,他们班管得严,更何况她还是班里吊车尾的学生,成绩被关注,想偷懒都不敢的。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放学,铃声响起,老师离开了讲台,全班学生也欢呼着走了去吃饭,教室里也没剩下几个人。   真是奇怪,上课的时候听着老师讲话,很想睡觉,可放学了,反而精神了起来,沈佑春就是这个情况,不过饿了,她拿出抽屉里的零食,还有早上进入校园前江惊墨塞进包里的奶喝。   再好吃也是零食,没有热腾腾的饭菜舒服,沈佑春看了眼江惊墨,示意要去饭堂了,不过离开前见着池燕还在教室没走,也不是勤快写作业看书,而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眼神空洞。   生意没得做了,两人在学校也不再装模作样,明面上关系缓和了不少,而且少年人的友情总是这样,打打闹闹就有了,也没什么奇怪的。   沈佑春走出了位置,低声和江惊墨说了声“等等”,然后就去到了池燕的桌位前,曲着手指敲敲桌面。   “你们还不去吃午饭啊,晚点去都没菜了。”池燕抬头,无精打采,兴致缺缺,脸色还挺憔悴,看起来像是经历了不好的事。   她懒洋洋说着,不自由住的就是叹气,虽然叹息声不大,可愁绪也在眉眼之间流转,心不在焉。   沈佑春打   量了她两眼,疑惑问,“两天不见,你这是干嘛了?”   关心是有一点,毕竟她靠着池燕挣了不少钱呢,她觉得池燕以后没准有出息,聪明的女孩不会让自己过得太差,读书期间建立好友情,对以后不错,她是以利为目的,但关心也是实打实的付出行动。   沈佑春这一问,就给问到点子上了,池燕本就有倾述欲,可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要和谁说,这会儿见到沈佑春那么关注她,池燕还有点受宠若惊,继而就是倍感亲切,她欲言又止,想说,又看了眼江惊墨。   有时候她觉得郁闷,总觉得这位江同学,跟着沈佑春好像跟得很紧啊,反正有沈佑春出现的地方,就一定能见到江惊墨得身影,虽然他也是笑着一脸无害,可她心里还觉得挺发毛,也想不通。   沈佑春直截了当,“说不说,不说我走了啊。”   “别,我说,我说。”池燕憋得荒,拉住了沈佑春的手臂,然后感受到了一双刺来的眼神,自然是来源于江惊墨,她撇了撇嘴,最后还是放手了,站起来走出座位,和沈佑春并肩离开。   看得出来池燕是真的很想说,也没人倾述了,沈佑春抱着手,微微一笑,“中午请我吃饭,我就听你讲。”   “”池燕翻了个白眼,被沈佑春这一打岔,她心里那点悲感全都没了,只有无语,“你还能再小气一点吗。”   她就没见过比沈佑春还能见缝插针占便宜的人!   去年,她帮沈佑春也赚了不止一点吧,当然了,不可否认,有着沈佑春的加入,虽然分去一部分的钱,可她赚的比以往都多,不得不承认,沈佑春的审美是真好,要不是她们还得读书,两人靠着这份活计,日子也是不错的。   可是做生意也危险,是的,危险,这年头很混乱,做生意是要给地头蛇交保护费的。   沈佑春轻哼了声,很大方的样子,“只是请中午,而不是请一个星期,我已经是很大气了,你居然还说我小气。行吧,那我不听了。”   她故作想要快步走,不过被池燕再次拉住了,汲取之前的经验,她拉住了之后就放开,可不给江惊墨吃醋的机会,池燕两步并作一步上去,说得一脸肉疼,“行行行,我请你吃,再加一个鸡腿。”   池燕的兜里还有不少钱,也是她自己做主怎么花,奢侈吃得丰富一把还是可以的。   沈佑春这才满意,她很给面子的再问一次,“你到底怎么了,该不会是昨天晚上不睡觉,去做偷鸡摸狗的事被逮住,丢脸丢到姥姥家了吧?”   教室里没人了,走廊和楼梯也是静悄悄,现在谁的肚子里都没什么油水,还熬了一个早上的课早就很饿了,放学奔去饭堂才是正经事,没几个人会慢悠悠,不过学校饭堂供应的肉菜,也不是谁都能吃得起,去的慢了也还会有,手里头伙食费宽裕一点的,也不会挤在队伍里去抢打饭。   江惊墨不紧不慢跟在她们后面,等来到楼下,他走过了沈佑春身边,弯腰低声说,“孔叔带午饭给我,我跟他说是准备两个人的量,今天有你喜欢吃的排骨,先去食堂等我,等下我就去找你了。”   “嗯嗯。”沈佑春听着眼前一亮,小鸡啄米似地点头,她好饿了,“那你快点啊,不要让我等太久。”   学校饭堂的饭菜只能说是能吃,比起吃池燕请的,她当然会想要吃江惊墨带来的饭菜,不过池燕请的也不浪费,每个学生都有个铝制饭盒,她打好了放在饭盒里,拿去给沈有金吃,一粒米都不剩。   江惊墨一笑,趁着四下没人看见,他抬手摸了摸沈佑春的头发,“不会,我很快就回来。”   他转身朝着校门口走去,而池燕在一旁就是抖了抖身体,简直没眼看,这谈对象的人怎么都肉麻兮兮。   她小声说,“你和江同学真黏糊。”   沈佑春没接她这话,用手肘撞了一下她的腰,“少废话,赶紧的,你这是憋了多少话要说。”   话题回到这里,池燕也恢复了一脸愁容,她低声说,“在去年,我不是偷偷卖头绳吗,后面有你加入,你做的头绳好看,很受女孩子喜欢,卖得很好,单靠一个样式,在城里不同地方跑,挣不少钱。”   沈佑春点头,她当然知道的,还是让三姐和四姐做的,她又不会踩缝纫机,针线活也不好,只能出钱“请”了两个姐姐做帮手,这是她们私下里的秘密,挣的钱,也是她们自己的私房钱了。   后来这个好吃的活没有了,两个姐姐还失落很久,她们没别的地方挣钱,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不是拼命做好,可惜也做不久,还再三问她,再有机会的话可不能忘了她们。   “这头绳容易仿制,我卖了一段时间后就见到有人也卖了,等卖不出去了,我们又换了其他发卡。”   池燕说起来去年的事,觉得过去了很久,“当时我还很生气,偷偷去查是谁偷学的我们。原来是一家服装店,配合着头绳卖,衣服都能比以前卖的好,我们还是学生,这个亏只能吃,可不敢去辩驳。”   要是冒然去说,别到头来人家还说是她们先模仿的,这就会掰扯不清了,她只是想偷偷摸摸挣钱而不是闹出动静。   这事沈佑春也知道,毕竟什么好卖什么不好卖,池燕要第一时间和她说,她才能动脑子琢磨做新的玩意儿去挣钱,也知道这不是重点,“后来呢?现在也不卖了,怎么还和这事扯上了关系。”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有能力的,去进货拿来卖的衣服都好看,老板娘还是个裁缝会改,开了两家店,生意红火。”   池燕往下说的时候,脸色浮现了凝重,“可是昨天,我去医院看我外婆,然后碰上了这老板。你猜怎么着,我听病房里的人都在讨论,原来在几天前,老板被大火烧了半张脸,命差点丢了,是男的被烧伤躺在医院里,老板娘是因为帮人改好衣服去送货,没在店里逃过一劫。两人辛苦一几年挣的钱,一下子全都倒进了医院,还欠下很多钱。医院那地方,钱是要花的,命能不能回来可保不准。”   沈佑春也震惊,被大火烧活生生烧毁了半张脸,这是有多痛苦。   “好端端的,怎么会起火?难道是天气太干燥了吗,是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下雨了。”她听着都捏了一把汗。   店里衣服多,都是易燃的,只要烧着一点就很难救,知道这个情况,两人肯定会很留意,这还都起火了。   池燕咽了咽口水,还目测四周没人,这才敢贴近了沈佑春的耳边小声说,“哪里是天气干燥,再干燥也燥不到店里啊。他们的服装店,是被人故意放火烧的,还是特地挑有人在店里的时候放火,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沈佑春一听,瞪大了眼睛,不过很快冷静下来,“真有人放火烧,那不是公安局会调查的事吗,你怎么知道的?”   池燕觉得她天真,“你以为真会调查?只是装模做样,然后就说,这是他们自己没有留意好店里的情况,只是一场意外而已。既然是意外,就没有调查的必要,后果全靠自己负责,是生是死没人管。”   这就触及到了沈佑春的盲区,她就算有小点聪明,可是也不知道很多城里黑暗的事,不是她这个阶层能触摸到利益范围,了解自然就不   多。   沈佑春被勾起了好奇心,她赶紧追问,“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我回去和我舅舅他们说了之后,是我大舅和我说的。我跟你讲,你可千万不要传出去给别人知道。”池燕本就不是守口如瓶的人,秘密憋在心里难受,但说之前,还不忘提一句大舅和她说过的话。   不过她会选择和沈佑春倾述,也是知道,沈佑春聪明着,很懂得趋利避害,会对自己不利的事肯定不说。   沈佑春点头,“嗯嗯!”   池燕说,“那是因为,夫妻两把店开起来了,可没有交保护费。临鹤县这地方还挺大,生活也好,可地头蛇很多,划分不少地盘,经常打架,砍伤砍死的情况多见。他们的店开在人家的地盘,但是没给保护费,不主动给已经犯了忌讳,小弟上门去要,他们还把人骂了一顿赶走,然后说要报公安。”   “现在做生意的多了,大家有钱挣就引来了窥伺。那些人是心黑的,保护费要得越来越高,而且那么嚣张也是已经上下买通了,一路人。他们真去报了,见着敢反抗,那些小弟就放火给教训,也是给其他人杀鸡儆猴。”   池燕说来也怕,“现在这群人,好像叫什么黑、“帮”,还是**来着,港城那边就有大规模这事,收保护费是常态,我大舅说的。我也不懂,反正就是一群能要你命的狠人。我大舅和我说,看见这群人,可别去挑衅,绕路走,他们是真的毫无顾忌,会打死人。”   这里头掰开来,那都是一眼望到头的黑暗,管?谈何容易,利益都是紧紧相连的,再加上现在下岗工人特别多,待业青年也多,一个接一个的互相洗脑,纷纷加入了这群体,收保护费就有钱赚还能耍威风,年轻人谁不爱。   沈佑春知道这个,就好比在他们村,沈姓是同出一脉,并不会欺负同姓的弱小,就是外姓人要想在村里住得舒坦,就要矮一截,因为你想要得到庇护就要付出,态度当要好,不过他们村还算友善,不会欺负,其他村就难说了,据她所知的,可没那么好讲话。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争地盘,而其他村的人见沈家人多,不敢随便欺负,就算争田地争水源,两边真打起来,杏林村的男人多,往前一站呼啦啦一群,下手狠的也不少,也不会吃亏。   现在可不太平,依旧乱的很,再加上他们沈家祖上还是打猎出身,还藏着猎枪,这也是村子在不断壮大原因。   这也是出来外面,看见有人做生意赚钱了,沈佑春也不敢忽悠爸妈也出来做生意的原因,在他们乡下过得还行,可是出来到外面,一脚踩在别人的地盘,只要挣到钱了,肯定会被盯上,被拿走钱就算了还会没命。   之前,沈佑春都是小心翼翼,出行肯定要和沈有金一起,长得好看,独身一人在外面走很容易被色狼下手,街上游手好闲的人可不少,眼睛冒着算计。   “那他们现在怎么办,基本是求救无门了。”沈佑春唏嘘不已,她是有点同情,可只能同情,再多也做不了。   再同情,她也不会为了别人搭上自己,更何况还是陌生人,这事私下里听听讨论就行了,谁还能热血的去主持公道,她又不是脑子有病的。   池燕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大舅没和我说。他只是说,让我远离这些人,别去招惹。我们只是普通人,真惹上事了,都是自认倒霉,没别的办法。”   “这事我跟你说就算了,你可别乱传出去,免得引火烧身。”她再提醒了一次。   这事藏在心里一个晚上都睡不好,她脑子乱糟糟的想了很多,实在忍不住了,还是选择和沈佑春说,不过说出来之后,还真的浑身都轻松了不少。   沈佑春嗯了一声点头,不过兴致低了几分。   她不由埋怨起了池燕,这种不好的事干嘛和她讲,搞得她现在心里都闷。   校外,孔叔将饭盒递给了江惊墨,并说,“事情查得差不多了,这里面确实有江承的手笔,曾承文是他的人,而这个曾承文是公安局副局的副手秘书。再往下查,线索断了,不过我猜测,江承和岛上已故那位的后人有联系,只是还没有找到证据。”   江惊墨敛眉,手指摸着袖口扣子许久,半响之后,他才说,“继续查他们是没用的,我在这里防备心很强不容易露马脚。但群体越大,越难管容易犯错,往在街上搞事的队伍里查,肯定会有内应和岛上那边专门联系。”   “好。”孔叔点头,“这里到底不是京市,自古就有强龙压不过地头蛇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你现在来了这边,江承也得到了消息,我想,他肯定会有动作阻止你回去,你要小心些。”   “我知道。”江惊墨微微颔首。   他提着饭盒回去食堂找到了沈佑春,见她情绪有些不对劲,江惊墨微微嘁眉,推了推眼镜,似有若无的视线掠过池燕,把池燕看得一阵心虚。 第38章   外人在,江惊墨也不会问,他坐在对面,打开饭盒,一层层拿出来。   饭菜分开,荤素搭配齐全,这么一对比,谁的饭菜好吃很明显,沈佑春立马精神了,眼睛发亮,“好香啊!都是我喜欢吃的!”   就连猪肉都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她就是喜欢吃这样的,太肥的吃不下,太瘦的没有口感。没想到她就说过一次,江惊墨还记得呢,沈佑春心里美滋滋的,嘴角翘起的弧度,都能挂上一个江惊墨了。   江惊墨见着她亮晶晶的眸子,双手趴在桌面,倾头去闻味道,又抬起来看他,要是有耳朵的话凭借心情而动,肯定会一动一动,真可爱,耳朵这个或许也不是不行,江惊墨想起在京市时参加的一次聚会,乌烟瘴气也很无聊,不过确实挺猎奇,他前后没待几分钟就走了,现在也学到不少。   “当然都是你喜欢吃的,我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作为你的对象就很失职了。”江惊墨夹起一块排骨递到沈佑春嘴边,眉眼含笑,格外温柔,“来,先吃一块看味道是你喜欢的吗。”   他们的位置在饭堂角落,沈佑春和江惊墨还是坐在里面挡住了,无人在意,就算有人看见也只是露出“我明白了”的意味深长笑容,没人会去多留意。   江惊墨刚转学来这里没多久,平时很低调,并不是什么走到哪儿都引起注意的风云人物。人生里,只要不想成为演员,哪里来的那么多观众。   “唔——”沈佑春习惯了被投喂,她张嘴咬走,脸颊鼓鼓的咀嚼,等吐出骨头,香味还在口腔里弥漫,吃了还想吃,“特别好吃,软香不腻,瘦而不柴,酸甜适中,比在国营饭店吃的还好吃!”   忽然更舍不得和江惊墨分手了,要是分开,她就再也吃不到这一口美食,光是想想,心里就不得劲。   江惊墨一笑,“你喜欢吃就好,以后就按照这个口味做。”   他当然还想继续投喂,只是在外面不方便,只好将饭盒里的另外一份勺子筷子给了沈佑春让她自己吃,配套的还有一份饭,比饭堂的香还软,口感很好,吃到嘴里,每一口都是享受。   两人在旁若无人的投喂,亲亲密密,池燕坐在沈佑春的左手边位置,再看面前铝饭盒里的干巴巴饭菜,顿时索然无味,真可恶啊,她是脑子有病吧要和他们一起吃饭,简直是找罪受。   明明也没吃几口,可她觉得有点饱了。不过看别人谈恋爱,还挺有意思的,而且她也发现江惊墨对沈佑春是真好。   很多时刻,她都在深深佩服沈佑春,一个村里出来的女孩,却擅于为自己谋划好生活,这一找就找到了江惊墨,还   拿捏得死死的,只要不分开,未来的日子也是有了一重保障。   果然啊,聪明人在哪里都不会让自己过得太差劲。   现在的社会十七十八岁处对象很正常,大部分还是奔着结婚去的,不以结婚为前提的谈恋爱为耍流氓。   再往前几年,这个年纪的人都要结婚当父母了,时代环境下的思想就是这样,池燕也没觉得有问题,只是谈归谈,自由恋爱的话,普遍会晚几年结婚,要是家里安排相亲的话就很快速了。   沈佑春吃了两口,这才记起来身边还有一个人,她舍不得分出去,但面上还要假装客气地问,“池燕,你要不要吃?”   “哈哈,不了不了,我不喜欢吃排骨,也不喜欢猪蹄,你们吃吧,我这碗饭都能吃撑了。”池燕尬笑,埋头就吃,努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赶紧吃饱了走人,不能打扰别人的约会。   再说了,她也没有胆子吃啊,要是筷子伸出去,江惊墨的眼神肯定扫过来。   池燕说不上来原因,只是觉得,江惊墨虽然一身书生气,笑眯眯的亲切有礼,可她就是觉得,难以接触。   知道他们两个处对象的时候,她还惊讶了一会儿,很感慨,沈佑春的速度够快啊,完全遵循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观念,江惊墨才转学来没多久,就立马拿下了,她竖起大拇指。   同样的话,沈佑春不会再问第二次,既然池燕拒绝了,她就欢欢喜喜的继续吃,偶尔也“大方”的让江惊墨也吃几块。   虽然他们吃同样一份,可一般都是她吃饱了,江惊墨才包圆剩下的饭菜。   今天也一样,这段时间她的胃口被养好了,肚子里有油水不缺肉吃,饭量比以前小了不少,还剩一大半。   江惊墨也不嫌弃,吃了精光,等她吃饱,三人也没在饭堂久待,去到饭堂后面有个水龙头和水槽,供学生洗碗。   人多的时候还要排队,他们出来吃饭慢,现在过去没什么人了,就有零散的几个,说说笑笑,很快就走。   这一路还发现了几对情侣,没有很明显,一起走还分开,中间能走过两个人,可他们会时不时的说话再相视一笑,离得远也剪不断两人之间的甜蜜氛围,细心一点,或者过来人,都能知道是什么情况。   洗好了碗,池燕要回宿舍睡一觉,现在没有查寝,也没有规定一定要回去午睡,只是昨晚她睡不好,困死了。   沈佑春和江惊墨去了秘密基地说话,她是挺困了,可要是不能去约会的话,心里更加不舒服,总觉得缺了什么。   她想,自从和江惊墨处对象,她也变得有点奇怪了。   饭后有点腻和咸,江惊墨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瓶橘子汽水,是沈佑春喜欢喝的,两人腻腻歪歪说了悄悄话,沈佑春看见他拿出的物理书,给她讲解下午要去做的实验,沈佑春头都大了。   她听得迷迷糊糊,可是,下午的实验课要动手操作,老师会检查,这是她的弱项,沈佑春可害怕了,现在只能临时抱拂脚赶紧复习,只是听得太困难了,记住后面的步骤,也忘记了前面说的过程,只能顾得了一方。   相比起来,她更加喜欢风琴课,特别是老师点她起来唱一首,她的歌声动听,会得到鼓掌,比上物理课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她尴尬的说不会要强多了,恰好下午的两个课程就是物理实验操作课和风琴课,给了她安慰。   “不学了不学了,头疼,老师说就说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被说。”沈佑春的脸皮厚,被说的话她就再三表示下次肯定会认真学,只要认错的态度好,老师就不会计较什么,还会更认真教。   应付考试的话,实验课分数占比不多,就算她拿的分数不高,加上其他分,零零碎碎加起来也还能勉强及格。   各有所长,请允许偏科的学生存在!   “好,那就先不学,可能是你今天的精神状态不好。昨晚睡不够吗,我刚才见你的心情不太好的样子。”江惊墨合起书,也不逼着她学,拍了拍大腿,“要躺一会儿吗,现在回去宿舍也晚了。”   他们中午不查寝,很多学生都在教室刻苦学习,不是在教室,就是在外面拿着一本书看,或者朗读,偶尔有几个人还组织成了英语角联系英语口语。   现在的大学生含金量太高了,谁都卯足劲的想要考上大学,珍惜读书机会,奔向未来,没有中午回去睡觉的习惯,也就晚上的时候住宿学生会点人数。   沈佑春打了哈欠,嗯了一声,躺下来靠在了江惊墨的腿上闭目,亲都亲过了,有这样的亲密举动她也不排斥,而且这里还更凉快,宿舍不大很挤,住满了十二个人,逼仄之地难以转身。   要是没得选,她也想和其他同学一样放学回家,到时间了再来上课,住在宿舍是真好不到哪里去,想要用水,需要自己去提,夏天还好点,到了冬天要排队接热水,那才是真的麻烦,洗澡也是一个大问题,要去外面洗。   江惊墨脱下了一件格子外套披在沈佑春身上,抚过她的头发,然后轻轻拍着后背,“今天中午不开心吗?我去拿饭盒回来的时候看见你好像闷闷不乐,要是不开心的话,记得和我说,不要一个人憋着,我不想你不开心。”   他不喜欢沈佑春对他有隐瞒,无论是任何事,包括自己的情绪变化,他想要全部知道,并且不止是想,而是已经在一步步侵蚀,他要她依赖他,到,再也无法离开,也离开不了的地步。   沈佑春怔了一下,她没想到江惊墨会问出来,心底不知是惊讶他观察那么仔细,还是欣喜被放在心上重视。   她睁开了眼睛,因为是朝里躺着,视线所及就是江惊墨腰裤以上位置,就是腹部了,虽然隔着衣服也看不见,可是躺着的位置似乎也不怎么好,不过大腿是很有力,沈佑春的脸一红,立马爬起来坐好,手背碰了碰脸颊都被热到了,“听池燕说了一件不好的事。是别人的,不是我,你别多想。”   江惊墨瞥见她红了的耳根,他翘起嘴角,歪头过去看,日光下浅棕色的眸子泛着笑意,“那我可以知道是什么事吗?”   他的声音很清朗,像是春风拂面的温柔,语气顿了顿,诚恳的补充,“我没有要打听你和朋友之间聊天隐私的意思,只是,这事总归让你听着不开心了,我心里有点介意,才想要知道的。”   充满包容的,喜欢的心,不需要她去探索,他自己就直白的表露出来给她看,以往是亲密一点就会面红耳赤,现在依旧会脸红,可他还附加在行动和语言上,沈佑春不懂,这是江惊墨一步步培养起来的陷阱,只是觉得,江惊墨的胆子变大了,之前牵个小手都能紧张到结巴,现在都能偷抱她,偷亲她,还有什么他不敢做的。   “说话就说话,别靠那么近。”沈佑春不知怎得,给他看得脸热的慌,心里也慌,总觉得有什么脱离了控制。   “好嘛。”江惊墨垂眸,表情可见是被嫌弃的失落,听话的往旁边挪走。   见他真挪了,沈佑春反而不开心了,还生闷气,气江惊墨那么听话做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是气鼓鼓。   “我口渴了。”沈佑春的语气上扬,略带几分不满。   江惊墨会意,连忙打开还剩一半的橘子汽水,可沈佑春没接,只是指责,“你离我那么远,我怎么喝啊。”   “佑春别生气,是我的错,没有注意到这点。”江惊墨识趣的连忙挪过去,紧贴着沈佑春,这回沈佑春满意了,小小撅起的嘴,变成了向上弯翘起,笑意浮现在眼里,见她开心起来也喜欢他的触碰,江惊墨也不由跟着傻笑。   沈佑春接过汽水喝两口就还给了江惊墨,而江惊墨将剩下的几口给喝了,他们对着同一个瓶口,和亲吻没区别。   见到这一幕,沈佑春又忍不住的脸颊发烫,可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到了上个话题,稍微解释了池燕和她说的事。   末了,她看向江惊墨,疑惑问,“这些   人在临鹤县那么猖獗,到处收保护费,还欺负人,现在更是想要害人性命了,宋县长就不管的吗?”   倒也不是质问,只是单纯疑惑难道就放任不管了?可是经过昨晚的初步接触,宋县长又不像这种人,看着挺正派,是做实事的。   既然江惊墨是宋县长的侄儿,是不是真的她不知道,是听宋县长都这样称呼了,江惊墨应该知道一点吧。   江惊墨沉默了一会儿,手里拿着汽水瓶在把玩,手指用力往下摁的时候瓶身下凹,就会有清脆声音响。   他慢条斯理地说,“自古以来,旧朝新的过度,往往都会伴有乱象,这是社会的必然形态,也是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有关,不是进行人为管控就能全都避防,甚至,管控不好,还会朝更恶劣的形势所发展。”   沈佑春听着,望着江惊墨的侧脸,人还是这个人,还是沐浴斑驳阳光很温柔,可有一瞬间给她的感觉颇为冷淡。   可再看去时又没有了,依旧温和,江惊墨偏头,推了推眼镜,朝她露出从未改变的腼腆笑容,或许是错觉罢了。   “听不太懂,说人话。”沈佑春懒得思考,总觉得很麻烦。   江惊墨加深了笑意,“意思就是,他会管,他也看不惯这种恶劣的势力在滋生和蔓延壮大,可这里面的关系错综复杂,有利益纠葛就意味着一条线上有无数蚂蚱,动了一只,就动了全部。怎么管,是一个大难题,并不是说他拍板要管,就能施展开来,就算是古代的皇帝,还会有群臣牵制。”   官系里讲究互相制衡,只要一方出现弱势被踢出局,那么就意味着有其他势力成为天枰上的新筹码。   管理不是动动嘴皮子,光在脑子里幻想各种情况就能顺利实施,特别是在内办事,自上而下都有一条派系链子。   牵一发而动全身。   沈佑春似懂非懂点头,明面上的道理她能理解,可这里面的复杂,就不是她能够知道,她也没有接触过。   “睡觉吧,保留点精力,下午还要面对实验操作课。”江惊墨不欲再往下说,她还太弱小,远远达不到走进这个圈子里的能力,而他不同,自小就耳濡目染,会拿笔开始就看父亲的文件了。   沈佑春点头,想不通的问题,她不会故意为难中自己,很快抛掷脑后,她可不认为自己会比宋县长他们聪明。   只是……沈佑春要躺下时,又坐起来,定定的看着他,问了一句,“你会护着我吗。”   她不想去问江惊墨的身世,问不问的,现在都谈了,又不是她问了就会有所改变一样,她只在意,江惊墨能不能护着她,并非是盼着自己出事,而是,谁又知道万一呢,将来的事说不准。   所以,她考虑好了,就算要分手,不能是她直接提出来,而是让江惊墨先说,或者找到一个理由来提,而这个理由,还是能让江惊墨对她产生愧疚心,不过这个机会目前还没找到。   “会。”江惊墨点头,坚定的,没有丝毫犹豫。   他再聪明,也没有住在沈佑春的脑子里,猜到七八分,却不知道她具体在想什么,只当是听池燕说的事害怕了。   江惊墨抚过她的脸颊,“别怕,有我在,没人会伤害你的,无论是谁都不行,相信我。”   “那你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像今天说的一样,做到要护着我,不能食言。”沈佑春不相信承诺,可她不介意先得到承诺,年少时的初恋,只要足够喜欢,最后分开也会牢牢记着。   遗憾,才是最厉害的致命点。人对过去的记忆,相比于开心幸福的瞬间,永远都是对遗憾的事和人最难以忘怀,甚至在反复想起后加深了放不下的执念。   她就算要分手,也是因为外界原因分,让江惊墨心里留下“遗憾”的刻骨记忆,这样,以后江惊墨就是她的隐形人脉了,连带着,宋县长也是。   她始终不认为,他们会走得远,之前以为只是有钱都认为不可能,现在或许还是官家的背景出身更加不可能了。   门第永远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她又不是一个爱幻想的女生,只喜欢看实际,只有到手的好处才是真。   她反复需要承诺,江惊墨不觉着烦,还很甜蜜,认为是在乎他的表现,“我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对你做到信守承诺。不论是现在的我,还是将来的我,都不会变。”   沈佑春满意了,她双手拉着江惊墨的衣服,随着江惊墨顺着力道弯腰低头,沈佑春就抬头,凑过去,一个吻印在了江惊墨的唇上,触碰一瞬间,软软的,江惊墨的眼睛也睁大了一下。   “这是盖章,永远都不许变。”   沈佑春笑得狡猾,可在她要松开时,腰上有力量禁锢,她被江惊墨圈在怀里,还卡着她的腰往上提了提。   随后他的脸在眼前放大,沈佑春刚想说话之际,就被江惊墨掠去所有气息,被他温柔里带着强势的占有。   沈佑春瞪大了眼睛,脸上迅速爆红,心跳快到要蹦出嗓子眼,而江惊墨的脸红程度,和她不相上下,目光害羞。   慢慢的,她松开了抓着衣服的手,改为环抱上了江惊墨的腰身,任由他带着她体验一个新奇的世界。   这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吻。   生疏稚嫩,磕磕碰碰,却紧密纠缠,你追我赶。 第39章   每周每个班都会有两节风琴课。   虽然课程表是固定的,可也会面临老师有事需要调课的情况,而沈佑春他们班,这周五下午的劳动课就被调到了周三,而周三下午的风琴课则是调到了周五下午来上,教风琴课的老师也不多。   每次有风琴课,教室外都会涌来很多人,别的班级来他们班,而他们班的学生也会去别的班听,更何况是周五下午最自由的时候了,下午基本没课,不是自习就是劳动,知道有音乐课就来了。   教室里,黑板上是音乐老师写下的五线谱,而正在对着乐谱弹奏的音乐是童年,熟悉的旋律出来,里里外外的学生都跟着哼唱,声音很齐,脸上洋溢青春笑容,氛围很好,格外热闹。   这首歌的传唱度很高,每天放学走在街上,那些个音像店都会播放,聚集了很多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围观。   学生的热情,自然是老师所喜欢看见的画面,她笑着教学,很认真。   等准备下课之前,老师要点一个学生起来演奏,她一说出口,跟唱而喧闹的教室立马就安静下来,走廊上趴着的学生好奇看。   大部队合唱可以掩盖过自己的声音,可是单独演奏的话,那就不一样了,不论自己的声音,好听或者难听全都暴露出来,而大部分的歌喉可没有被赋予天赋,唱得普通,严重的跑调。   音乐老师当然知道学生的情况,她也不想为难人,音乐是带来精神上的享受放松,而不应该是负担,她热爱音乐,自然也不想音乐被嘲笑,故而也存了几分清傲,还有面子问题。   她看了一圈,目光再次落在了沈佑春身上,笑着说,“佑春,你愿意上来为大家演奏吗。”   音乐老师的性格温婉,说话轻声细语,穿着也时尚,画着淡妆,三十几岁出头,举手投足是一位优雅的女性。   这年代能够学音乐,家境都是不错的,她也不例外。   沈佑春站起来,浅笑点头,“老师,我愿意的。”   她一点也不紧张也不怯场,相反,很享受这种众多目光跟随的感觉,还更加自信了。   只要是在自己会的领域,有表现的机会,她一向很会把握。   比起脚踏风琴,她更喜欢手风琴,要是用脚踏风琴,每次音乐老师要上课的时候都要学生去抬过来教室,而且脚踏板太吵了,可手风琴就不一样,拿着方便,噪音不大,沈佑春很喜欢。   学校是两者都用,不过今天上的风琴课,音乐老师是带着手风琴来。   沈佑春来到讲台,小心又熟练的   准备好手风琴,试了试手感,她也不需要调,刚才老师拉的曲子就是童年。   她长得好看,高高扎起来的头发松垮了点懒洋洋,发尾微微翘卷,耳畔还落下几缕,夏日的暖光穿过树叶过滤一层热只剩清亮,再透过玻璃窗落在了她身上好似镀了层亮光,眉眼如画的明媚朝气,笑起来眼睛弯似月亮。   大家安静下来,傻笑的看着她在试音,沈同学真好看呀,莹白的脸,好看的五官,好似一颗圆滑珍珠。   江惊墨靠在窗边,左手拖着脸,右手拿着笔,时而笑容温柔的看向台上的沈佑春,时而又低头动笔画,雀跃在纸上的少女模样,美好,灵动。   夏风吹动她的裙摆,发丝拂动,晃呀晃,窗外躲在树叶里的知了还在叽叽咋咋叫唤,晃进了少年人的心事里留下涟漪,明明很安静,却又像是开启了一场很热闹的旅途,终点是在她身边。   试好了,沈佑春抬眸,细碎亮光揉碎藏在了她的眼眸里,指尖勾起头发挽在耳后,浅浅一笑,明眸皓齿。   随着旋律在指下轻跃而出,过了前奏,她的歌声和伴奏融为一体,甜美干净的声音传遍了教室内外。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   大家听得陶醉,有人带头拍掌合旋律,然后跟着合唱,慢慢的,大家也是同一个节奏。   教室外的如此,教室内的也不遑多让,闻声而来的同学越来越多,挤满了走廊,合唱被风吹向了校园和远方。   小小的陈旧教室是藏不住的新鲜青春。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   到底谁抢到那支宝剑”   唱到这里,有人喊诸葛四郎,也有人喊魔鬼党,笑作一团,到了下一句又能跟上齐唱。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盼望长大的的童年”   词罢,伴奏停。   沈佑春将手风琴放在讲台,微微鞠躬,“谢谢大家,献丑了。”   “弹的好,唱得好,人也好。”音乐老师笑着打趣,看向里里外外的学生,“你们说,是不是。”   大家欢笑齐声喊,“是!”   此刻,沈佑春已经把江惊墨的腼腆害羞笑容给完美复制过来了,她微微低头,是害羞的,也是自信的。   音乐老师带头鼓掌,“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感谢我们的沈佑春同学带来一场完美演奏。” ㈧_ ○_電_芓 _書_W_ w_ ω_.Τ_ Χ_t_零 _ 2 .c_o _m   顿时,鼓掌声震耳欲聋,男生喔喔个不停,女生也是佑春的喊着。   乘着大家的欢呼和好感目光,沈佑春回到了座位,上扬的嘴角久久没有抚平,手心冒汗,可心里在激荡。   她远没有看着的这般镇定自若,相反,她要紧张死了,可是,她这个人在越紧张的时候面上越淡定,外人看不出来的,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现在的小心脏在发抖,跳动很大,就要冲破胸膛飞出来了。   她也明白,她表现得很好,没有出错。   沈佑春这样告诉自己之后,情绪在慢慢冷却安静下来,人的自信需要培养,她在没有的条件之下抓住了仅有的机会,也能把自己培养得很好。   她为自己感到自豪!   由内而外的自信气质,令沈佑春看起来除了好看,更抓人眼球的就是灵动,漂亮的皮囊会有很多,可单出就容易寡淡,皮囊再好看,也由灵魂支撑。   如果她回头的话,就能看见,江惊墨望着她后背的一双眼睛,笑意和喜欢就要溢出来了,应该说已经流淌了。   让他不爽的是,有很多男生也带着爱慕的目光朝沈佑春看去,不止是班里的男生,就连走廊外还不肯散去的也有不少。   可是不爽归不爽,江惊墨也没想过要折断了这双漂亮的翅膀,更愿意放飞,看其翱翔。   因为他有强大的信心去相信当枝头雀蜕变成凤凰时,选择的栖息地依旧是他身边,而不会是别人。   放学之后,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前后脚离开,只是这次,走在路上,看向沈佑春的目光多了不少,还多了很多自来熟的同学打招呼,一起并肩走出校门聊天,有男生有女生,这个时候,江惊墨就被忽略了,往旁边挤走,越走越边缘,只能看着沈佑春身边围了很多人,好似和他越发远离。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眸色暗沉,飞快划过冷凝,可触及沈佑春的明媚笑容,他又压下了这份不悦之情。   她开心就好。   到了校门口,大家说了再见各自散去回家,沈佑春这才回头看,没见到江惊墨,她看四周一圈,才发现他已经先一步走在了前面,站在一颗树下等她。   沈佑春走了上去,本来想质问他怎么不等她,自己一个人先走了,可是看见了江惊墨那双委屈的眼神,沈佑春又把话给憋了回去,貌似是她把他给忽略了彻底,没有想起来存在。   忽而心虚了,沈佑春的目光也跟着闪躲,在想着说些什么来占据主导权。   江惊墨垂眸,盯着鞋尖,很失落,“佑春拉的风琴很好听,歌声也好听,我好喜欢,要是能每天听到就好了。可惜的是,你不是只为我一个人唱的,那么多人喜欢你,我已经排在了最末尾。”   每一个字不提指控,可是话里话外都是在指控她为了别人把他给遗忘了。   沈佑春难得在他面前底气不足,微微歪头,凑到了江惊墨低头的视线之下,抬眸看他,“你吃醋啦?”   这个角度,江惊墨能看见她的眼睛圆圆的,带着狡黠和讨好,他是有点生气,可这刻又被这盆属于沈佑春的春水给浇灭了,他还有点无奈。   “我不应该吃醋吗。”不过江惊墨说得心堵,闷闷的,说得还有些急促和害怕,“女生就算了,可是,还有那么多男生围着你转,我很高兴佑春可以交更多的知心朋友,可以拥有更多的开心,可是,我又不想看见你的注意力被别人抢走,把我晾在一边,原本那只是我的,我想让你只看着我。”   沈佑春听着,笑了声,她站直身子,双手背在后面,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现象,“没想到你个书呆子也有霸道的时候。听听,说什么还只能看着你,我只能是你的。好啊,这是暴露了你内心深处的邪恶思想了对不对。”   她一纠缠,江惊墨就败北了,闹得脸通红,想说什么可是又嘴笨的说不出口,只能生着闷气的不服气,江惊墨低下头,先一步走在前面,脚步却又不快,那是等着沈佑春追上去的意思。   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如了他的愿望,三两步追上去,歪头去看,“有没有哭鼻子?哟,委屈得眼眶都红了。好嘛好嘛,别生气,我知道错了,不应该只顾着和别人聊天,却把你给忘记了。”   她知道江惊墨对她的脾一直很气软和,也很好讲话,平常怎么吓唬都行,在吃醋上却很有底线。   即便她还真没别的意思,就是一时间飘飘然,和别人多聊了两句,不过这行为确实不对,避免给江惊墨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到以后分手了她这个“遗憾”的地位,沈佑春愿意低头道歉。   江惊墨偏头,眉眼倔强,“我没生气。”   沈佑春可不信,还没生气呢,这怒气值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一片乌云。   她知道怎么哄,一用一个准,见着没什么人看他们了,沈佑春大了胆子,伸手去牵上了江惊墨的手,然后五指穿过指缝,来了一个十指相扣。   江惊墨的身子一僵,手心温度攀升,耳根子也在一寸寸红透,没有放开还主动抓紧了,他翘起了嘴角,维持不过几秒的情绪,很快就得到了安抚。   小样,在她面前还装呢。见着哄好了,沈佑春偷偷一笑,晃了晃两人紧牵的手,故作问,“还生气吗。”   江惊墨摇了摇头,这回终于舍得回头看向了沈佑春,腼腆笑着,“我知道的,佑春肯定也舍不得让我生气。”   看看,刚才那失落的样没眼看,这会儿要是有尾巴和耳朵,都能得意摇   晃了。   要不是看他一脸无害,沈佑春都以为是故意逗她的,可是言行太过自然,她也不会这方面去想。   她刚想说什么,忽然停下脚步,“怎么没见沈有金?”   初中那边的放学比高中早,一般周五放学,都是沈有金先来校门口等她出来再一起回去,可是现在却没见人。   也是习惯这样的模式了,沈佑春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缺了什么。   江惊墨说,“他可能还在学校,有事情耽搁了。这条路是来往两个学校的必经之地,我们走去初中部找他就好。”   沈佑春点了点头。   只是他们还没走几步,迎面跑来一个男生,面色着急,鼻青脸肿,一瘸一拐。   沈佑春知道他,名叫万鸿,和沈有金是同学也是好朋友,他们见过几次面。   沈佑春叫住了他,“万鸿,你怎么在这里,还这个样子。”   “佑春姐,有金被打了!”   万鸿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连忙跑上来,手舞足蹈,语不成句,急得都要哽咽了,可嘴角有伤,一说话拉扯伤口,他就疼得面皮抽,嘶嘶声。   “什么意思,你冷静点,给我说清楚,沈有金怎么会被人打。”沈佑春一听那还了得,抓住了他的手臂追问。   沈有金是有脾气,可绝对不会莫名其妙打人,更别说出去学校外面打架了。 第40章   “佑春,先别着急。”江惊墨拉住了沈佑春,“我们边走边说,光是站在这里会耽误时间。”   后一句话,江惊墨是转头看向了万鸿,“你现在带我们去找有金。”   “嗯!”万鸿抬手擦眼泪。   一路跑来找到了他们,他这慌乱的心才是稳住了。   万鸿转身走在旁边带路,嘴里也解释了事情由来,“这事说来都怪我。今天下午我们没有课,我和有金都有**镜,然后我就和有金说我知道有家音像店出了新唱片,要不要出去买,有金被我说动心了,我们两个就在放学前偷偷离开学校,去外面的音像店去买到了心心念念很久的唱片。”   “本来是已经买到了,是我们两个拿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商量好由我带回家,然后约好了等周末的时候有金找机会上来城里,来我家,我们再一起听。可是在我们返回学校的路上,没想到碰上了几个街头小混混。”   “他们把我们两个拦下来,说,要我们将手里的**镜,还有唱片都交出去,然后再给一笔钱交保护费,以后在这条街,他们就会保护我们,而且还是每周都要交,一次都不能少,周一就要给他们。”   万鸿说到这里,捏紧拳头的很愤慨,“我和有金当然是立马拒绝,可是,他们嚣张习惯了,见到我们居然不乖乖的上交,扬起拳头就要给我们一个教训。然后就打了起来,我不够打,有金拉着我跑了之后,让我过来找你们,他说,他先跑进巷子里躲一躲,巷子的路很饶,他们不容易抓到人。”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现在还让有金帮我扛揍。”万鸿低下头,很是自责。   是他想要逃课出去,但是自己一个人没胆量,然后叫上沈有金的,现在发生这种事,全都是他的责任。   沈佑春听着心里是有气,不过也不全是怪在万鸿身上,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怪也没办法回到逃课之前。   “他自己也想出去,他要是不想的话,你拿绳子绑了他也不肯走。”沈佑春说得咬牙切齿,感情她说那么多话都当耳旁风了是吧,还是觉得一直都没有发生不好的事,就没把她的提醒放在心上记着。   等把人找到了,她不把沈有金狠狠臭骂一顿,她就跟沈有金姓!   江惊墨知道她就是说气话,实际上心里比谁都着急。江惊墨牵过沈佑春的手,触摸到了和以往的温度不同,这会儿有点冰冷,是担心出来的发冷,他皱了皱眉头,牵手的力道抓紧了些,问万鸿,“他们有几个人。”   “五个。一开始是我打两个,有金打三个,后面看我打不过被揍,有金又来帮忙,然后一个打五个,最后就打不过我们就跑了。”   万鸿抓了抓头发,愧疚之心要将他淹没。   都怪他太没用了,打个架居然还能打输,爸妈说早点睡能长高他还不信,以后他再也不晚上偷偷看小说玩游戏了,一定要早早就睡觉,争取和有金一样高,一样壮,以后也能一打三!   “这小子,倒是没长一身肉。”沈佑春缓了缓脸色,知道打不过就跑,还知道躲,也没有那么蠢,否则的话她都要气死。   江惊墨也是这样想的,打不过就怕,这不是丢人的事,打不过还要面子的死犟着,那才是真的愚蠢。   “别担心,有金不笨,聪明着,不会让自己傻站着就被打的。”   他的话是在安慰沈佑春,可是,实际上,江惊墨心里对沈有金的不满达到了顶峰。   这种废物,自己惹了事却没有能力摆平,现在还让佑春跟着担心!   不过这个想法,江惊墨是没去和沈佑春透露,只是盘算着,之后想办法把人带回去,拖后腿的没必要再靠近。   他们跟着万鸿走,万鸿自小在本地长大,知道各种小路,从小路过去的话路程要比经过初中学校门口要近的多。   “有金就是跑进了这个巷子,只是这里的巷子和迷宫没有差别,不容易找到路。我也不知道有金现在跑到了哪里。”   万鸿站在巷子门口,回头看向他们,“要进去找吗,我带路的话,可以走到尽头的出口,可是有三个出口。”   比起他们,沈佑春更为熟悉沈有金的性格,他不是喜欢一直乱跑的人,“巷子里会有洞或者能住的房间这些吗。”   “有的有的!”   万鸿直点头,“我知道有一处地方,是老房子。这个巷子放在古代还是一个有钱富商的院子范围里,他有个痴傻的独子很喜欢玩捉迷藏,就叫人建造了这个院内巷子迷宫。后来时代变迁,院子被一分再分,变成了很多个小院大院,里面住着很多职工家庭,反正都被分得差不多了就剩这个巷子迷宫。不过在靠近巷子边还有房子,是耳房,已经很破烂了,背着光阴森。”   “我听啊,以前里面死过很多人闹鬼,没人敢去靠近,经过都是远离。”   万鸿说起这话,还是压低了声音不敢声张,环境是没有以前紧,可他自小也经历过那种一点风吹草动就担惊受怕被举报的场面,谨慎刻在了骨子里。   村里受到的影响少,都是根正苗红的老农民,举报他们没好处,可是城里工人就不同了,举报了会有工人岗位空缺出来,还要好东西拿,这也导致了举报成风向,谁家不是嘴巴禁闭着,就怕说错了话被惦记上举报。   沈佑春再问,“这话你和沈有金说过吗。”   “提过的。”万鸿点头。   那还不是,兄弟之间聊天就会吹嘘自己多厉害,万鸿就以“探鬼屋”为由来抬高自己的厉害形象,这和沈有金聊天时说的鬼屋就是巷子里的耳房。   “那肯定就是在里面了。你知道路怎么走吧,带我们过去。”沈佑春说得肯定。   “知道的,我小时候去过。”   万鸿虽然纳闷为什么说得那么相信,可他也不敢浪费时间,走在前面带路。   他小时候是真来过,小孩子都是天不怕地不怕,一群小朋友就喜欢来闯“危险”,只是他们走到门口,看进去觉得太阴森了就敢进屋子,只算探险一半,不过路他还是记得怎么走的。 第41章   昏暗的破旧屋子里,沈有金靠在角落,摸了摸红肿的嘴角,青青紫紫的眼睛,脸,他疼得不敢吭声,就怕引来那五个还在穷追不舍的混混,为了吸引火力,他身上还带着唱片和**镜。   原本以为,他已经跑来   了这里,那几个人跟不上的话肯定会放弃,这样他就能离开安全回去学校,谁能想到啊,像老鼠见了大米一样,紧追不舍,就没有要放弃的意思,大有不拿到东西不罢休。   沈有金都无语了,慌乱之下,他记起来万鸿说过会巷里有“鬼屋”的存在,作为山里的孩子长大,晚上听着狼嚎声长大,三更半夜为了一口肉进山更是常事,乌漆嘛黑的森林里走夜里都不怕,还会怕这么点传说中的鬼屋啊,真是闹笑话了,沈有金记性不错,还有运气在身,还真让他找到了鬼屋。   不过这五个小混混,很好的表现了什么叫穷都不怕还怕鬼啊,还真又跟上来了,五个追一个人,怎么甩也甩不掉,沈有金一阵恼火,还有心虚。   至于心虚的是,他知道现在放学时间了,等万鸿找到他姐说明情况,他肯定会被揍,他姐的脾气要比五个混混凶多了,背后还站有姐夫,更可怕。   万鸿啊万鸿,你小子可把我害惨了。   沈有金心里流泪。   他不敢想象,等见到他姐的时候要怎么面对滔天怒火。   耳房有个小窗口透入光线,不至于太黑暗,只是窗口太高了,而门已经破破烂烂,一点闯入都抵挡不住,他也不敢关起来,那么明显动过的痕迹,不用怀疑了,一看就知道他跑进来躲着。   只是坐以待毙,也不是他的性格,这和同长辈进山捕猎不同,现在他是猎物,再不主动就会被抓住了。   借着透进来的一丝光线,沈有金眯着眼在耳房里打转,尽量看有什么趁手的东西,或者极佳的位置做陷阱,就当成是进山要挖坑,等待猎物往里掉一样,可惜,屋内灰尘很厚,木桌都被白蚁吃烂掉了,一碰就碎,拿来敲人更不行,一点伤害力度都没有。   万鸿说过,巷子里有两个耳房,但不是建在一块,那些个混混不在这边,看来是找到了另外一个,可过去找不到他的话肯定会分开行动,一批人过来他这边,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   还有万鸿,也不知道找到他姐和姐夫了没有,就算找到了,过来也需要时间。   沈有金摸了摸红肿的嘴角,疼得嘶嘶声,还真不甘心妥协,就这样把钱和东西叫上去给保护费,那也太丢面子了吧,他存钱零花钱不容易。   作为一母同胞的亲姐弟,他和沈佑春也有不少像的地方,比如说都是好面子得很,丢脸的事尽量避免。   而且这不是拿钱消灾,给了一次就能摆脱掉的,而是每周都要给,只要给一次尝到甜头,认为好拿捏,他们就会更加猖獗过分,一次要的比一次多。   不到万不得已,他才不会交保护费,真的没办法了,那就另说吧。   沈有金在耳房里打转,灰尘太大了,他还要捂着口鼻,呼吸有点艰难,再加上这里背光本身就黑暗,还因为腐朽味太重了,有股阴森感,确实和传闻中的鬼屋有点像,不过还没晚上山里风吹过就像鬼哭狼嚎一样恐怖。   他找不到能设陷阱的东西,耳房是用青砖砌,门是横木搭建,屋内很多东西也都是木头,由于房子太过老化了,墙也松松垮垮,还能掰出一块砖头来。   沈有金找到了一个比较容易拿砖头的角落,准备拿两块砖头当武器。   等他们真的找来了,他就守在门口,先敲两个人的脑袋,还剩下三个人,勉勉强强能打得过,胜率还是很大的。   “这是什么?”沈有金蹲在窗口下来方向的角落,这里是昏暗和光线交汇处,也没有那么黑,还是勉强看得见,只是看得不清楚,他只是见到有砖头歪了,手就伸去抓出来,是很容易,可也看见了里面藏着的一包东西,是用一块藏青色布抱起来,布条绳子系好,没有沾染灰尘,看起来还挺新的。   沈有金拿出来,在手里有点沉甸甸的重量,也不平整,隔着布还有点咯手,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他打开袋子了,看到的第一眼,沈有金目瞪口呆,立马捏紧布收起来,紧张似的左顾右看。   等缓了缓怦怦跳的心,他又打开了弧度,悄咪咪偷看,还伸手进去摸了摸,确定是真的,不是在做梦,东西也不是假的,沈有金眼睛发亮,兴奋得要尖叫,他拼命压住,这才没有喊出声音来。   发了发了!   自从读书之后,他就无比的痛心,爸妈为什么给他取了有金这个名字,他觉得挺丢脸的,一听就很村里名,一点都不像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学生,而且还不是和五姐一个佑字。   现在沈有金觉得,这个名字好,非常好,还真能给他带来财运!   其实是取佑字。   沈佑春的名字,按照前面四个姐的金玉银珠来取,到了沈佑春这里,本来沈父想了想是要取一个沈宝花,可是慢了一步,被族里一个也生了女儿的堂弟给他女儿取了,那时候村里也有知青在。   见着有人叫知青帮忙取名,恰好,他们接济过一个下乡时比较困难的知青,就拜托她取一个名字,沈佑春是在春天生,那时候还下一场春雨灌溉,万物生长很好,就她取了一个沈佑春。   沈父琢磨着,佑字很好,他还是识一些字的,知道佑大气,要不然放在古代也不会有什么天佑我什么什么之类。   他拍板要了这名。放在之前,他们取名都是排辈分,可听着有人因为排辈分取名被举报过是封建残余,那会儿就不敢取了,谁家有孩子,都是各自取,现在开放之后,家里新一代结婚生子了才继续用辈分取名的事。   后面隔两年,心心念念的儿子终于来了,沈父很开心,名字也苦思冥想,决定一样用佑字,取名沈佑金。   可是后面去登记上户口了,因为他的普通话不标准,再加上口音上的问题带来沟通障碍,登记人员给听成了有字。   等沈父一看,名字错了,可有字不错,有金有金,多有前途,也就没再改过来。   沈有金不知道这些过往,只是现在的意外之喜,让他排斥了十五年的名字,第一次那么喜欢!   沉浸在喜悦里,忽然听到了有杂乱的脚步声靠近,沈有金立马收起了笑容,关闭呲牙傻乐的嘴巴。   他看了看手里的包裹,放回去不行,太明显了,他能找到是提前一步的幸运,还有鬼屋的名头在前,进来的人少,可是敢来的也不是没有,放回去了,等明天,是不是他拿的就是个问题了。   沈有金的衣服没什么口袋,也装不了多少东西,他想了想,脱下穿的一件薄外套,把东西分别放进两个袖子里扎好保证不掉,再把衣服往腰上系,看起来是有点鼓,不过也不算多明显,只要不是特别留意的话就还好。   这衣服还是上周姐夫买给他姐新裙子时,他也得到的新衣服,一直都宝贝着,穿一天就要洗干净挂起来,就差没有供着了。   我可真是个大聪明。沈有金包装好,他拍了拍腰,很满意点头。   听见脚步声靠近,他捡起两块砖头,轻手轻脚去到摇摇晃晃的破烂门后面进行守株待兔。   “其中有一个耳房就是在这里,我也不知道有金是不是就藏在这个。”万鸿着急担忧的声音隔着远轻飘飘传来。   沈有金是听到了,可不真切,不确定是不是,他决定再等等。   “闪开!”   她身后有江惊墨在,沈佑春一点也不害怕,虽然说江惊墨也不像是会打架的人,一个书呆子,可是给她的安全感和底气很足,导致了沈佑春没有过靠不住的想法。   她推开站在前面的万鸿,走到了耳房门口,朝里看是乌漆嘛黑,靠近时一股腐朽尘埃味和阴森冷气扑来,沈佑春捂了鼻子,可也没多怕,村里的晚上四周都是树,风一吹时,可比这可怕多了,有什么的。   “沈有金,你在不在里面,没死就吱一声。我数到三。”   “三!”   沈佑春也不给时间,话刚停,三字马上就喊出来。   “吱!”   里头,沈有金头皮发麻,一秒钟都不敢耽误,连忙吱了一声,生怕晚一点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姐,呜呜呜,姐,你终于来了,我害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沈有金站出来,在沈   佑春瞪着眼开骂之前,他先是光嚎叫没有眼泪的哇哇大哭了一声,张开手扑向沈佑春求安慰,鼻青脸肿,一瘸一拐,情况比万鸿还严重,卖惨起来,还是真可怜。   不过在抱到沈佑春之前,看见了沈佑春身后的江惊墨,沈有金立马转个弯,和万鸿来了一个兄弟拥抱。   万鸿不明白情况,见着他没事,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再听见了沈有金的话,他是悲伤从心里来,同样抱着沈有金哇哇大哭,不过他哭得就比较真情实感了,是真的眼泪汪汪。   “行了,在我面前还装模做样,你眼睛一转,我就知道你想做什么事。”沈佑春可不吃这一套,当担忧散去的时候,伴随而来的就是一股子怒火燃烧。   她揪着沈有金的耳朵拧,“好你个臭小子,学会逃课打架了是吧,长本事了啊,翅膀硬了飞就一个给我看啊,那么厉害,现在怎么不飞了!”   “疼疼疼,姐,我的亲姐,您可轻点,我耳朵要掉了。”沈有金低头弯腰,见着沈佑春还是很生气的面容,他讪笑说,“嘿嘿,姐,翅膀那不是被你捏在手里嘛,你不同意,我哪儿敢飞啊。”   沈佑春松开他的耳朵,呵呵了声,“没胆?我看你胆肥的很!”   “有金,做事之前要动脑子思考,不要让你姐姐跟着跑上跑下担心。”江惊墨也补充了句,视线落在沈有金身上,目光淡淡的很冷漠,不复沈佑春看见的温和包容,很有压迫感。   见到姐夫开口,还被冷冷盯着,沈有金不敢再嬉皮笑脸,面上是愧疚,低下头,“姐,我知道错了,你别生气了。”   万鸿也在一旁低头,喃喃说,“是我的错,你们别怪有金了,要骂就骂我吧。”   “行了,先回去。”沈佑春见他脸上是五颜六色的伤口,目光挪开,来个眼不见为净,“先去医院处理伤口了。”   她发话了,没人敢反对,沈有金和万鸿默默跟在身后。   这一插科打诨,注意力也都在伤口上,没人多加留意到沈有金腰上系衣服的情况。   他们走了之后没多久,那五个混混从另外一个耳房赶过来了,本来早早就去到发现没人,可是走一半迷路了,转了老半圈这才找到这里,一样没见到人,肯定是跑了,他们气得骂骂咧咧,有人走之前踢了一脚桌椅立马就散架,还有不少白蚁钻出来四处乱窜。   夕阳被黑夜吞噬,黑暗覆盖了城市上空,除了个别开灯明亮,这一片很黑暗。   有个人偷偷摸摸来到了耳房,进去之前,还在门口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了才走进去。   他轻车熟路来到地方,可蹲下来一看,东西没了,挡着的砖头也没了!   他的眼神一下子就变得凶狠,站起来在屋子内转一圈,检查一遍,确定不久之前有人来过,东西肯定是他们带走了。   来一趟却是空手而归,他压下怒火,只能愤恨离开。 第42章   医院距离不远,万鸿在半路和他们告别了,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沈有金去检查,并约定明天见面,他会承担医药费,沈有金不要,他硬塞之后就跑了,有点瘸,但问题不算大。   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街上亮起灯光,万鸿需要回家,要是父母等不到会着急。等他一身伤回去还知道是逃课打架,肯定免不了被一阵抽,万鸿已经犹豫着要不要去奶奶家躲一躲。   而沈家这边,沈有金这样也不好回去,只能拜托江惊墨让孔叔回去沈家说一声情况,这周就不回去了。   当然也不能说是因为打架受伤,随便找了个借口,且孔叔还是在宋县长一行人里,沈父认识,不会怀疑。   沈有金在进去找医生之前,他脱下衣服给了沈佑春拿,眼神暗暗传递,“咳咳,姐,你帮我拿一下,等下我检查不方便拿。这可是姐夫帮我买的外套,贵着呢,我很宝贝的,你一定要帮我拿好了,不能弄丢啊。”   他装模做样的提醒了一句,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刚想发火,胆肥了是吧。可下一秒,衣服到手的时候有点重量,还咯手,她秒懂,立马不耐烦地说,“就你屁事多,还不快点进去看。”   沈佑春背了一个包,衣服可以放进去,可是,她嫌弃太脏了,打架的时候沈有金被摁在地上滚,沾染了灰尘,还是拿在手上吧,不要脏了她的包。   两人的“眼神传递”实在不怎么高明,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江惊墨不想说他都看出来了,免得两人心惊胆战。   等说完之后,他这才斯斯文文开口,“佑春,你先在外面的长椅坐着等一会儿,我陪着有金进去,有金是男生,脱衣服检查你在不方便。外面天黑了,不要乱跑,我们很快就出来。”   白天还好一点,顶多就是抢劫威胁,晚上会很乱,特别是遇到成群结队一起走的年轻人,眼神乱转,很容易就被盯上作为目标,虽然这片算起来是富人区,住的人要么是职工要么是大院,这种情况发生少,但也不是没有这现象出现,安全起见还是别乱走。   “知道了知道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沈佑春点头,见着诊室里的一个患者出来轮到他们了,她催促说,“赶紧进去吧,我去一趟厕所,上完就过来。”   她说着,转身就去护士站找了护士问厕所怎么走,走过一个过道拐了两个弯之后就是了,墙上写有男厕女厕。   沈佑春捂着鼻子进入女厕所,看见是有门的单间厕所,而不是一眼望去的一个个坑,还没门,经过时全都看见光光了,还好,她松了一口气。   沈佑春走到尽头的一间,推了推虚掩的门,没人,她进去之后扣好,还仔细检查了一遍不会被推开,这才蹲下来,仔细检查沈有金的衣服,等摸出八条金子,她瞪大了眼睛,两眼放光。   一条金子不大,大概就是成年男人的两指手指并拢的大小和长度,可是加起来,那也是一笔足够暴富的财富了。   她是有点好奇沈有金是去哪里找的,真是踩了狗屎运,不过很满意有宝贝就上交的态度,管教还是有些效果的。   现在有了这笔钱,就算明年高考考不上大学,她也能过得滋润,不用总想着要薅江惊墨的羊毛了,有了退路。   做生意她是一窍不通,还容易被收保护费,沈佑春没想过做生意,能来钱是来钱,可里面的心酸她才不想体验。   她给自己安排的最佳人生路就是分手之后能得到补偿的一份铁饭碗工作。   江惊墨的家人是在里面的还有县长亲戚,应该不难吧,退一步讲就算工作要不到,也可以给她钱,她就买好多房子,再把钱存起来,也能过得滋润。   现在做生意的多了,也流行进城打工,人多就起了租房子的风潮,她要是能买几套房专门收租,不用上班不用辛苦,只需要轻轻松松的享受生活。   幻想到今后的美好日子,沈佑春一脸傻笑,宝贝地摸了摸金条,然后放进书包里,担心挂在后面会被人摸走,她又把书包挂在胸前,衣服不塞进去了,还是拿着,这样就没人会怀疑有问题,再说了,也没人会打劫学生的书包,而是那种看起来贵的女郎包。   沈佑春担心还有遗漏,她站起来时,抖了抖衣服,没想到还真掉出了东西。   不过掉出的不是金条,而是一小包东西,很小的塑料白色包装袋,里面是装着白色粉末,掉在了厕所坑旁边,沈佑春嫌脏,想要一脚踢进厕所沟。   这里的厕所没   有单独冲水的,有个盆在这一排的尽头,等接满一盆水就会往下压从上而下冲走排泄物,要是来得不巧,进来到结束,都能被熏晕。   但是想到金条,或许也是个宝贝也说不定,真丢了,岂不是很吃亏。   沈佑春还是忍着恶心,捏着鼻子捡起来,地面是干燥的,没有脏,要是真掉进厕所沟里,她绝对不会伸手去淘,就算真是个宝贝,也不可能!   沈佑春推开门出去,背着金条也不觉得心慌,淡定得很,去外面的水龙头洗了手,顺便将这小包东西也都洗干净,再抽了一张放在旁边的纸擦干,这种纸是暗黄色的,很粗糙,特别刺啦手,不过有的擦手就不错了。   也就是医院讲究卫生,避免病人接触什么细菌之类,才会有提供这些,换别的地方可不会有那么大方。   沈佑春看不出来是什么玩意儿,只好放进书包边的口袋,原路返回诊室。   应该看好了吧,她都饿了,都怪沈有金,耽误时间。算了,看在给她找到一笔大钱的份上,就勉强对他好一点。   嗯?方泽?   过道有个岔口,往右边是前往住院部,沈佑春脑海里想着等下要吃什么,目光一晃,看见一个还算认识的背影。   距离有点远,不过医院里已经开有灯,两人站在灯下,她视力还行能看得清,沈佑春眯着眼睛看,好像是方泽,他正在和一个挺着孕肚的女生说话。   两人起了争执,女生怒气之下给了方泽一巴掌,然后方泽也不生气,还笑着低头弯腰安慰,过了一会儿又走来一个男人,有点矮和干瘦,来到他们身边,不知道叽里呱啦和他们说了什么,三人一起走了,消失在医院门口。   沈佑春直觉,这里面肯定是一个大瓜,她想到了沈有金说他同学家里姐姐碰上的事,套在现在方泽和这位怀孕女子纠缠的情况上来看,也是说得通。   要不然谁怀孕了还敢甩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一巴掌,就算是认识,如果不是关系特别亲密,对不起她,也不会敢动手的,毕竟被反打的话那就是双人份了,自己的生命都会有危险。   她猜测,这事和发生在沈有金同学姐姐身上的半差不差,这方泽也太恶心了!   作为差一点就“相亲”的对象,并且感官上也不喜欢,沈佑春不介意用最大的恶意去揣度这个人的人品很差。   回到诊室,沈有金不在,只看见江惊墨去缴费回来,她问,“检查怎么样了,沈有金呢。”   看见她终于是回来了,江惊墨拉过她的手,外面天色很晚,晚风有点凉,沈佑春的体温有点凉,也可能是刚洗手,不过是要多添一件衣服了。   他解释说,“肋骨部位有淤青,初步断定是有断裂迹象,他已经去拍片检查了,要是真骨裂的话需要住院。”   表面上露出来的皮肤青青紫紫一片挺多的,脱了衣服和裤子检查,身上还有很多伤,沈有金能够一声不吭坚持来到医院没给沈佑春担忧,这点忍耐力,江惊墨还算满意,还能调教培养。   沈佑春震惊,“那么严重!要是真的断了,会不会影响到以后行动啊。”   她又不是医生,光听着骨裂就很痛。   “具体情况还不知道,正在检查。不用担心,现在的医疗水平比以前提高了很多,而且刚才医生摸下去初步检查就算骨裂了也不会多严重,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江惊墨不想她太过担忧。   他转移着注意力,“饿不饿,我们先去吃东西,我和有金说好了,他先在医院,检查好了就坐着休息等报告,我们吃好了就打包回来给他。”   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不过有病人的情况,医生也不会离开,还是会留着一两个值班。   “是有点饿了。”沈佑春点头,果断和江惊墨出去吃晚饭。   沈有金又不是三岁小孩需要时刻照顾,也给他长点教训,看他下一次还敢不敢在上课期间乱跑出去学校。   书包里藏有金条,沈佑春也能胆子很大的四处乱窜,一点都不担心。   两人选了一家馄饨店,味道很不错,连汤都很清甜,她一个人能吃一碗半,剩下的半碗是江惊墨解决的。   城里的晚上也很热闹,回去的路上灯火通明,亮起霓虹灯,出来逛街的是年轻男女居多,夜生活开始了。   沈佑春还看见有舞厅,外面挂起灯红酒绿招牌,进出很多人,女士穿着小高跟黑丝袜,烫着头发,抹着艳丽口红,是流行的港风,而男士则是花衬衫,解开两颗扣子挂着**镜,大晚上的还带上,就是为了耍摔,男士的装饰品。   江市靠海,而临鹤县还是最靠近海边的县城,名字是县城,实际上临鹤很大,是城市了,发展也好,紧跟国际开放,已经朝江市的中心城区发展。   在这里,随处可见流行的时尚,还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以及街上也来往不少小轿车,不过公车窜梭最为多。   沈佑春好奇看着前面高挂起来的灯牌,她推了推江惊墨的手臂,“你去过舞厅吗。说实话啊,可不能骗我。”   她抬眸看着他,眼神凶巴巴,意思在说“敢骗我,你就死定了”的意思。   “……嗯,有去过。”江惊墨老实点头,有点心虚不敢看沈佑春的眼睛。   “好啊你,居然不学好去舞厅!”沈佑春气得甩开他手,急乎乎自己往前走。   问是她问的,不给答案就不依不挠,可是真知道他去过,她又不乐意了,反正心里很生气,特别闷,一股火。   她听说过的,舞厅里面很乱,放着唱片音乐很响,男男女女一起贴身跳舞,要是眼神对上互相有意思的话一起离开舞厅就会发展不可描述的事过一晚,书呆子长得一张好脸,出手还大方,她可不信有谁眼瞎的不知道巴结。   见她是真生气了,醋味已经飞满天,这也证明是在意他,只是心口不一。   江惊墨翘了翘嘴角,他一手拿着打包给沈有金的晚餐还有沈佑春的零食,一手再次跟上去牵上了沈佑春的手握着很紧,不给沈佑春再次甩开的机会。   江惊墨弯腰,很委屈解释,“你先听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就去过一次,是朋友回来接风洗尘邀请我去的。不过我前后待了没到十分钟就离开了,什么都没有做,酒更不会碰,也不会和不相干的人多说话。我可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佑春,你不能自己乱想乱七八糟的事然后套在我身上。”   他越说越委屈,声音都带着失落,在伤心沈佑春不相信他,卖乖的一张脸无害又斯文,令人容易心软。   沈佑春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而且也不是真的想要和他闹脾气。   见着江惊墨解释了,证明她对他还是依然重要的,沈佑春就缓了缓脸色,不过还是有点不太情愿相信,很别扭地说,“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那都是我认识你之前的事了。你去了做了什么却骗我说什么都没做,我也不知道啊。每准周末放学还偷偷去呢。”   她的后一句就阴阳怪气了,而且越说越觉得自己站得住理,都是江惊墨的错!如果他没有去过,就不会有她的乱想了!   “可我说的就是实话呀,那佑春想要我怎么证明?你说,我肯定能做到。”江惊墨也不生气还很高兴,眼睛亮亮的。   他本来就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怎么可能会心虚,还在高兴呢。   见他上钩了,沈佑春笑得狡猾,这个证明没带思考,脱口而出,“你带我去一次,我看你孰不熟练,就知道有没有去过了 。”   “……可是里面很乱的。”江惊墨犹豫了。   实则,他心里无奈,果然没错,就是想要去才会乱扯瞎编一大堆。   “看吧,我就知道你是在骗我。”沈佑春别过头,表示不开心,“我又不是一个人去,是和你去的。反正有你在身边跟着,再乱能有什么危险。我不管,你都去过了,我也要去一次才公平!”   担心她会自己偷偷去,江惊墨只好妥协答应了,“好,佑春想去的话我们去,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不会拒绝你。这周末在家里住两天,等有金好些了明晚我能就去,而且你也累了需要先休息好一晚,舞厅就在这里也不会跑。”   “行吧,说好了啊明晚去,你要是敢忽悠我毁约,我就不理你了。”沈佑春充满了期待,她一样好奇很久了。   江惊墨一笑,“我哪里敢啊。来,你喜欢的软糖,吃一口看味道怎么样。”   他手里拿着彩糖,牙签穿过只有顶部一点,老板当场做好,不硬,是软的,颜色看着很有食欲,是沈佑春买的,她拒绝不了这种明亮色彩的食物。   沈佑春咬了一口,外面甜,里面就酸掉牙,她捂着腮帮子,脸要皱成包子,“唔,好酸。好你个江惊墨故意的!”   她气鼓鼓追着江惊墨打,而江惊墨笑着,宠溺的眼神看着她玩闹,也没有躲,任由她的拳头落在手臂,不疼的,和挠痒痒没区别,这是打情骂俏。   等她玩累了,江惊墨还能问有没有手疼,这下子撩得,沈佑春的脸颊飘红,心跳加快,这书呆子最近变得有点难以招架,不是说情话就是想亲亲。   完了,再这样下去,她都舍不得分手了,不不不,沈佑春你清醒点不能沦陷,没有未来的感情要及时止损啊! 第43章   沈有金一个人在医院里孤零零,大晚上的已经没有几个人,偶尔会有护士走过,脚步声踏在走廊,过于空旷,声音传得很远,再加上医院本来就是自带着寂冷氛围,晚风一吹,灯光忽明忽暗,楼梯处还有安全绿标,后知后觉的疼痛席卷全身,沈有金吸了吸鼻子,特别委屈,好像被抛弃了一样。   他手里拿着报告,一直扭头看向从医院大门进来的方向,迟迟不见人归来,沈有金就是垂眸失落,灯光拉长了他的影子,这一条走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坐着等,看起来,还怪可怜的。   终于听到了杂乱脚步声,以及说话声,不大,可是医院太安静就会显得很清晰,沈有金立马抬起头,暗淡无神的眼睛瞬间就亮起来了,目光灼灼看着。   等看见真是沈佑春和江惊墨回来,他站起来,瘸着腿走上去,“姐,姐夫,你们可算回来了,要是再不见你们,我都想出去找。”他说得高兴又委屈。   “吃饱了就回来,还能去哪里。”沈佑春打量他两眼,一阵见血的说,“你偷偷哭了?”   “没有!肯定没有!”沈有金应得飞快,可不就是心虚,挺直腰背,“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我怎么可能会哭!”   如果不是眼角还有没擦干净的泪痕,和沈佑春相似的睫毛因为泪水打湿而粘起来没散开,可能还算有说服力。   沈佑春撇嘴,还想瞒她呢,屁股一翘会放什么屁,她一看就知道了。   不过看在还挺惨,并且乖乖上交宝贝的情况下,这点面子还是帮他维护吧。   沈佑春没再嘲笑他,拿过沈有金手里的报告翻看,而江惊墨就将打包好的晚饭递给了沈有金,也是馄饨,塑料盒子装,还热腾腾着,夏天冷的慢。   沈有金是真饿了,而知道他吃得多,沈佑春是打了两份放一起,满满的一碗,他坐下来呼啦啦就开吃也不怕烫。   馄饨不大,一口能塞两个,沈有金没空细嚼慢咽尝味,先吃饱再说。   吃两口馄饨再来一口热汤,身子暖起来了,翻到下面有个蛋,他心里特别美,觉得格外幸福,嘿嘿,他姐还是爱他的。   沈佑春看了两眼报告,不是医生开的单子上用专门的潦草字体,外行人看不懂,报告上是打印的标准字。   总的来说问题不大,就是伤到了骨头,回去按时吃药涂药,然后近段时间不要剧烈运动。   沈佑春松了一口气,没事就行,可过后还依然生气,她将报告卷起来敲在了沈有金的头顶,“再有下一次逃课,你就自生自灭。浪费我的钱,还浪费我的精力,求我我也懒得理你。”   她说着凶巴巴的话,沈有金就嘿嘿笑,连连说知道了,保证不会有下一次。   他知道她姐这是故意的,又不是真话。就像小时候,他小两岁,出去玩被年长他的小孩欺负,他姐会揪着他耳朵骂他没用,可是还不忘带他出门找回场子,把打他的小孩也打了一遍给他报仇,他一直都是五姐的小尾巴。   其他四个姐姐其实对他也好,可这份好里面掺夹了他看不懂的情绪,还有一种出了什么事就息事宁人,张口就是算了算了,沈有金不喜欢,可五姐不同,和他一样记仇,吃亏了后面也要找回本。   江惊墨接过沈佑春递来的报告也看了一眼,半差不差,他点头,而沈佑春这才放心,比起她自己瞎看,更加相信江惊墨的理解。江惊墨将报告收紧袋子里,问沈有金,“药可以拿了吗。”   “还没有。我拿了报告就去诊室找医生,医生开药后就下班了,我还在等着配药呢,现在应该可以了。”沈有金抬头,不好意思说,“不过我身上没钱,医生好心先给我配药,叫我等下再缴费。”   先前江惊墨给的是检查费,医药费需要医生开了药方才能给,沈有金不是一个人来,前面也给了,医院也不是不通人情,而且这个时候谁都想下班,留下信息记录,后面再补缴就行。   “佑春,你先陪着有金坐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缴费拿药,很快就回来。”江惊墨将提着的零食给了沈佑春吃,自觉的去做事。   他走了之后,沈佑春踢了踢沈有金的脚,而沈有金此刻正在埋头,将盒子里的汤水全都喝完,馄饨早就吃光了,肚子鼓起来,他满足的打了饱嗝,真舒服。见着脚被踢,他心领神会。   “姐,那几根金条你收好了吗。”沈有金左右看看两边走廊,没有一个人经过静悄悄,他挪动屁股贴近了沈佑春,说得很小声,“我数过了一共有八根金条,数量对得上吗,可别半路弄掉了不齐。要是被人捡到,我们就亏死了。”   “用的着你说,收得严严实实。”沈佑春拍了拍书包,她斜睨了眼,“老实交代,你去哪里找到的。”   至于是不是偷的,他沈有金还没有这个本事,沈佑春不做这种不现实猜测。   沈有金不敢隐瞒,将来龙去脉给说了一遍,说完之后,他一拍大腿,还挺懊恼,“早知道我就把房子里的墙全都找一遍了,没准还有其他宝贝藏着没发现,下回就不知道便宜了谁。”   “姐,要不我们改天找个时间再去一趟吧。要是没搜刮完,我夜里都睡不着。”他搓着双手,蠢蠢欲动。   沈佑春给了他一个白眼,一巴掌抡在他的后脑勺,一点也没收力气。   “姐,你打我做什么,很疼啊。”沈有金被打懵了,捂住脑袋,很委屈。   沈佑春不想承认她有那么笨的弟弟。   “你个蠢驴脑袋,拿走的时候你也不看看包着金条的布是干净的,也没什么灰尘,肯定是有人近期才放进去的。巷子里的鬼屋就是交易地点,等着另外一个人过来拿。现在你拿走了,人家后头去找不到,肯定会查是谁拿走的,你得了便宜还贪心的回去转悠,那不就是自投罗网,就差放鞭炮说是你拿的了。”   沈佑春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脑门,“你这玩意儿是摆设吗,还是坏掉了,给我清醒点,别没事搞事。”   沈有金一听,恍然大悟,是这个道理。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会不会被盯上啊。”他转而就是着急,至于还回去,沈有金可没有过这个“善良”想法。   能有这种偷鸡摸狗的交易,肯定不是做啥好事,也不   是啥好人行为,而且到他手里了要他吐出去怎么可能。不想被人发现,那就怪自己藏得不够隐秘。   “怕什么,每天进进出出那么多人,那房子以前就是富商的,穷疯了想去找有没有宝贝的不少,盯不到我们身上。”   沈佑春一点也没这种担忧,“你给我机灵点,别露出马脚了,就当没发生过这件事。”   反正她也没打算现在就用金条,肯定是要先藏一段时间,过段时间真要用了,也是偶尔用一次,不会引人怀疑。   沈有金点头,手做拉链,在嘴巴上一划,表示他肯定会守口如瓶。   让他拿着他肯定紧张,给他姐拿着,他放一百个心。   江惊墨拿着药回来了,确定没有别的事,两人跟着他回去了在临鹤县的房子。   这也是沈佑春第一次来,她的眼睛都大了一圈,早就知道江惊墨有钱,可没想到住的房子能够那么好!   她两只眼睛都看不过来,特别是院子里那颗银杏树,为漂亮的院子添了几分雅致,雕梁画柱,屋内的家具都是极好,好像是什么紫檀木,或者什么黄花梨吧,她也不清楚,墙面上还挂有山水画,或者骏马奔腾等,奢华藏在内敛,处处不炫富,可随处可见都是价值不菲,地面还铺着毯子。   果然啊,富贵的生活永远只在会发生在有钱有势的人身上,就算时代好了,穷人依旧是穷人的生活水准。   “姐,姐夫,这里是你家啊”沈有金也是不知道看哪里的好,他低头看了看鞋子,就怕踩脏了地毯,不过真软啊,进来还有一股淡香,和在家里的环境那是天差地别,几代人都追赶不上。   这一刻,江惊墨的家世究竟有多好呢,在他心中攀升了一个高度。同时也担心,他们家就是普通人,要啥没啥,以后他姐被欺负了怎么办,他也没法撑腰讨公道,沈有金开始忧心忡忡了,姐夫太有钱了,不见得是好事。   他忽然能够理解,为啥他爸在前头两个姐姐嫁人的时候会念叨“竹门对竹门,朱门对朱门”这话了,两家差距太大了,嫁出去的女儿受委屈,娘家没法帮忙的。   即便他年纪不算多大,也没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可也知道了这个道理。   沈有金心里这样想着,还偷偷瞄了眼沈佑春,不过见她两眼放光,一点担心都没有,他渐渐也稳住了不瞎想。   他能想到的情况,他姐又不是恋爱脑,肯定也能想到,用不着他瞎操心。   “暂时住的一个地方。算是我的房子吧。几年前我生日,我父亲送给了我。之前我一直都没有过来住,都是有阿姨打扫,现在过来了临鹤县读书,算第一次入住。”江惊墨浅笑着解释。   他看向沈佑春,见她很喜欢,江惊墨弯腰,笑着问,“佑春喜欢这里吗。”   “喜欢啊,这么漂亮的房子,我要是说不喜欢,那也太假了吧。”沈佑春这回大大方方点头。   答案在她脸上是显而易见的,这时候她再装模做样的说不喜欢,再来一句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那也装得太过了,假的要命,她就喜欢金窝,有金窝了银窝都要往后靠,更何况是狗窝!   江惊墨轻笑了声,目光温柔,“佑春喜欢就好,今后也是你的家了。你的房间在楼上右手边,我的隔壁。我和孔叔说的时候,他已经叫家里的阿姨打扫好了,还添置不少衣服,要是不满意了我们就先勉强睡一晚,明天有时间了再一起出去买回来换新的。”   沈有金听得嘴角一抽,听听这叫什么话,“勉强睡一晚”也就只能从他姐夫的嘴巴里说出来了。他就没有住过好房子,还是他姐有本事啊,以后他要抱紧大腿,跟着他姐吃香喝辣的。   “有金,你的房间也在二楼左手边,同样安排好了。”江惊墨看向沈有金说。   “姐夫威武!”   沈有金一声欢呼,走路一瘸一拐也不妨碍他此刻行动灵活,急匆匆地爬上楼,痛是痛了点,可他不介意!   从后面看,他行动不便时走路像鸭子。沈佑春是没眼看了,“对他那么好做什么,有个床睡就不错了。”   话是这样说,可这也证明,江惊墨对她的看重,沈佑春翘起了嘴角,心里是高兴的。   “因为爱屋及乌。我喜欢佑春,想要对你好,做了很多可是又不够。有金是你的弟弟,也是我的弟弟了,对他好,自然也是对你好。我是想让你开心。”江惊墨牵过她的手,说话很温柔。   沈佑春被他看得脸红,真是犯规啊!   “你是不是偷吃糖了,嘴巴说话那么甜。”她别过头,露着尖尖的泛红耳朵。   江惊墨加深了笑容,话里也带着深意,“嗯是每天都吃了一次,佑春也知道的,我没有背着你偷偷吃。”   他都要藏不住了,最近说话,很有侵略性。   “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沈佑春招架不住,唰一下红了脸,推开江惊墨,埋头往楼上走。   她知道江惊墨指的是什么,每天中午放学两人都在秘密基地补习也偷偷亲嘴,可不就是他口中的吃了糖。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笑了笑。   他一步步跟在沈佑春身后,遑论她走得多快,也逃不出互相纠缠的影子。   夜里,月光冷淡。   书房亮灯,江惊墨披着衣服坐在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放着一本画册,正是他在学校画的沈佑春,正在为其上色,只是,那双眼睛,他迟迟没有动笔。再好的调配色彩,也没有她笑起来时,眼里的亮光来得漂亮。   孔叔在一旁拨着座机号码,过了会儿,接通了。   孔叔平静招呼,也是道明身份,“江先生你好,我是孔立。”   几秒后,他把电话给了江惊墨。   江惊墨拿着电话,嘴角勾起,很有礼貌,“江承叔叔,许久没见,别来无恙。嗯,多谢挂念,父亲的身体很好,健康顺朗,多谢江承叔叔关心。”   “哦无妨,没有什么事。只是作为晚辈,既然来到了临鹤县一个月有余却没有上门拜访您,着实失礼,还望见谅。”   不知对面说了什么,江惊墨低低笑了声,“怎么会,江承叔叔说笑了。”   “好,我们叔侄二人多年未见,改日约个时间好好聊聊,您这边定,什么时候都行。嗯,就不打扰江承叔叔睡觉了。今晚夜色不错,祝江承叔叔一夜好梦。”   挂了电话,江惊墨的眉梢挂着冷意,孔立接过电话放回座机,等到他吩咐。   江惊墨没说什么,只是偏头看了眼窗外明月,开始动笔涂画眼睛色彩,“和预计的时间要短,看来我这位叔叔这些年是光长年纪,没长脑子。”   孔立也是一笑,“或许他可以换一个新脑子了。”   “也好,算是我作为晚辈送给长辈的最后一件礼物。”   江惊墨端的是君子有礼。   是不是真礼,江承很清楚,他现在已经要被气死了,挂了电话之后猛地砸在地上,砰一声,电线都脱了出来。   已经年过半百的江承,此刻还被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气得怒火中烧,破口大骂,“江惊墨!凭你一个黄毛小儿也敢对我如此狂妄!我迟早你要死得难看!”   若不是横空出来一个继承人,这江家早就是他的囊中之物,都怪那老不死的家伙,要是早点死,根本就不会有他的现在,被赶来这边,死死压着。   见他发火,在场的其他人不敢吭声。交锋失败,纺织厂被拔走,暗地里生意和势力也被剪断,都是江惊墨送给江承的礼物,不用拜访,已经送礼了。   江承冷静下来,阴冷一笑,“来而不往,非礼也。我这小侄儿既然送了我大礼,我这个作为叔叔的岂能不还礼。”   他看向在场其他两人,“我要的东西呢。”   “江局,东西…丢了,我们的人去交易地点翻找却被人拿走了。”有个人畏畏缩缩站出来,见着江承扫来的眼神。   他立马补充,“不过,我知道一个人有货,并且,他跟我保证还能做出来同一款货。这种粉比当年的鸦——片还要方便携带运货,效果也更容易上瘾。不管是海外还是内地,都是暴利的,做出来就有源源不断的财富。他跟我说,他愿意为江局效力。”   江承   来了兴趣,“哦?这人是谁。”   “方泽。”那人谄媚地说,“只是,他想要盘下纺织厂,可难在了宋县长那边。您这边要是给通行了就是互利的事。”   宋邦,又是宋邦,还有这个和他作对的破烂户,他迟早也要拉下来!   江承阴沉沉的嗯了一声,“把我想要的东西拿过来给我看,效果一样了,我就给他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他就在外面一直等着,我这就让人进来。” 第44章   夏日炎炎,迈入六月份之后的天气更加热了,风吹带来的不是凉爽,而是闷热,地面干燥,空气里没有水分,扑在脸上身上,很油腻,精神都提不起来,完全不想踏出门一步。   城里不比老家凉快,老家树木多,风里有热浪都能拦住了一层,可是,江惊墨的家里有空调还有冰箱!   空调特别大,还是中央式,关起门窗,空调打开,一楼连带二楼都能凉爽,不管在那个角落都不怕热,而冰箱里有很多零食,还有家里阿姨做的奶油蛋糕,特别好吃,沈佑春简直爱死了这个周末,笑容就没停过。   沈有金也爱上了这里,他能够摸到游戏机,能够自由自在看电视,最最最重要的事情,摸到最新索尼牌电脑。   这个存在于他听说的话题里面的高端海外品,没想到会有亲手摸到的一天,沈有金特别兴奋,嗷嗷叫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央求沈佑春拿着同款索尼相机为他拍了很多照片留作纪念。   没见过世面的样,也得亏是在家里没人看见,要是在外面,沈佑春肯定假装不认识,能离多远就有多远。   “我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沈佑春很嫌弃,不过还是帮他拍了好几张。   今天早上江惊墨不在家,和孔叔出去了,说是拜访一个亲戚,没人管着,家里的阿姨只负责照顾饮食,还有着江惊墨提前叮嘱,沈佑春想要什么只管张嘴提就好,阿姨不会出言阻止。   两人把家里摸索了一遍,见外面实在是太热了,灰溜溜的回来大厅拿出冰箱里的零食做好准备工作,窝在家里打游戏,玩的炸弹人,今年年初刚发行就开始流行的游戏,一度卖爆了插卡游戏机和手柄,也能配两个手柄玩双人,只是这游戏单人更好玩。   谁先玩就是个难题了,姐弟两猜拳,沈佑春赢了,她先玩,游戏就是操控炸弹人走在砖块之间,要炸门出去,只是她迟迟找不到门在哪里,玩到最后还是没有找到门,可炸弹太长了,门没有炸到,反而把自己给炸死了。   “可恶!我就不信了!”沈佑春看着游戏失败的界面,很生气,狠狠咬了一口小蛋糕,甜甜的味道方能安抚气急败坏的好心情,“再来一局,我就不信了。就这个小游戏,我还能输掉!”   沈有金却不肯,就差没有翻倒在地打滚了,“不行不行,姐,你耍老赖,人家都说落子无悔,明明说好一人玩一局,本该轮到我了,可你都反悔好几次了!现在可以轮到我玩了吧。”   没天理啊!他苦哈哈的等了那么久,还是没有轮到他,黄连都没有他苦。   沈佑春正玩得上头呢,哪里肯让给他,躲开他伸来抢游戏手柄的手,“我是姐姐就得听我的,等我玩够了就给你。”   “不行!”   沈有金不答应,他也想玩的好吗。   “沈有金,我是姐姐,你就要让着我!”   “沈佑春,我还是你弟弟呢,你怎么不让着我!”   两人小鸡互啄的吵了起来,谁都不服谁,吵着吵着,还动手干架了。   等江惊墨回家,还没走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吵吵闹闹,他看向了家里的樊阿姨,眼神询问是怎么回事。   樊阿姨浅笑着将事情经过简单解释,起初她还以为会打架,可一个早上已经见习惯了,就没有不吵的,吃个冰棍都能因为谁拿的更甜而吵架。   她也是很少见到关系那么好的姐弟,吵架并不是都不好,相反,就是因为关系好,两人拌嘴后又是没事人了。   江惊墨捏了捏眉心,有种,家里多了两个调皮捣蛋孩子的感觉,而孔叔站在后面,也露出了笑容,偏头看江惊墨的眼神带着几分玩味,“惊墨,辛苦了。”   还在争游戏手柄的两人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因着沈佑春是高高举起来,江惊墨上来直接抽走,他推了推眼镜,微微一笑,“佑春,玩得开心吗。我想是挺开心的,毕竟冰棍吃了有不少,要是冰箱空了,记得和樊阿姨说叫她补充好,免得你还想吃却没有。”   姐弟两回头,看见江惊墨在居高临下看着他们,嘴角是噙着笑意,目光温和,很如沐春风,可两人还是一下子安静下来,背脊一阵发凉,吓到了。   “咳,我没有吃多少冰棍啊,你看错了,这些都是沈有金吃的。”沈佑春连忙将零食拢在背后,踢了踢沈有金的后腿,“不信你问他,就是他吃的不是我。我都跟他说了不能吃那么多就不听。”   “……哈哈,姐夫,是我吃的。这天气太热,我嘴馋没忍住。”沈有金哪里敢反驳,只能自觉背上黑锅,乖乖站好,小心翼翼看向了孔叔打招呼,“孔叔。”   江惊墨笑而不语,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摸了摸电视背后,温度很烫,玩的时间,大概是他出门开始。   可他出门前,沈佑春击掌三下她保证一定不会玩太久的游戏伤眼睛。   “惊墨,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呀。”沈佑春先发制人,跑到江惊墨身边抱着他的手臂,抬起头,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满是思念,“明明就是一个早上,可好漫长啊,临近中午的时候时间过得更慢了,都不见你回来。我还想和你分享我画的画呢。可是你不在家,我好无聊哦,脑子里总是浮现你的身影,想你回家,什么都无法思考。”   她知道的,江惊墨不给她吃冰的太多,生理期要到了,今天早上出门前和她说过一次,可沈佑春嘴馋来到吃上头了早就忘记,这情况当然不能指责是他的错,而是卖乖的,转移话题。   嘶。沈有金搓了搓手臂,惊恐眼神瞄了眼变脸速度很快的沈佑春,刚刚还像喷火龙和他干架,现在就是柔情蜜意,说话甜甜的,他听得头皮发麻。   略有不适的还有孔叔,他单身半辈子也没个知心人,听不得肉麻的情话,自觉走向一边,清理乱糟糟的桌面。   “我也想你了,出门在外,没有你在身边我也很无聊。你画了什么?我们上楼仔细看。”江惊墨心里门清,知道她是故意的,可他就吃这一套,纵然心里有对她不听话的一丝无奈。   孔叔听到这话,表情那是生动的,出门在外,他有一直跟着的吧,说的好像孤身一人一样。   行吧行吧,只要陪伴的那个人不是小沈同志,他们家惊墨就是真寂寞,年轻人啊就是火热,他真老了。   “好呀好呀,我绞尽脑汁画了一条新裙子,你帮我看看有需要改的吗,不用的话下周我回家让我姐姐们帮我做。可不能浪费了好布料。”沈佑春挽着他的手臂,两人一起上楼,有说有笑。   见姐夫被他姐忽悠走了,没有对他发难,沈有金心里的大石头卸下。   等他们的背影消失在楼梯转角,沈有金握拳高兴的耶了一声,不敢大声只是小小声,他拿起手柄,塞了一个到孔叔手里,“孔叔,来打游戏!”   孔叔那张周正的脸,成熟靠谱,此刻罕见露出一丝迷茫,然后打起游戏了。   手感还不错,找回了点年轻时候的感觉。   沈佑春在家里时,她就是一件纯白的棉短袖,印着小花图案,一条粉色及膝裙,青春有活力,她还会哼着小曲儿。   碰上好玩的事了,她还会眉眼弯弯笑起来,会叫他“江惊墨,你快来看呀,哼哼,上当了吧,骗你的呢”或者是“哎呀,你好笨哦,这样都不会”还可以是“书呆子,我来帮你数数你的睫毛有多少根”实际上手上有颜料偷袭,而江惊墨笑着往后仰躲开,她下意识扑进他怀里,他会把她   搂住,鼻尖就被她狡猾点了颜料,他会笑着低头和她碰鼻尖,这样,两人就都是一个颜色了。   夏天可以是绿色的,蓝色的,红色的,橘色的……可是他不用寻找这些明亮的色彩来证明现在才是夏日,只要看着她,在她的笑容里就能捕抓到这些色彩。   两人靠得近了,江惊墨能够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香味,她托着脸颊,头发扎起来已经松垮的懒散,窗外的日光落在了她身上,弯弯睫毛一眨一眨的好似小精灵,会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就会飞走,他穷追不舍也抓不住她。   被看的时间太长了,无法忽略的目光,沈佑春放下手,偏头时,双眸盛满了夏日的明媚,“书呆子,你干嘛这样盯着我看,我脸上有脏东西吗。”   把人哄好了,她的称呼就从惊墨变成了书呆子,不过无论那种,江惊墨都喜欢,只要是她叫的就可以了。   “当然没有脏东西,只是因为佑春太好看了,我在想,我现在真的不是在做梦吗,能和佑春处对象,肯定是我前辈子修来的福气。”江惊墨用手支颐着下巴,温柔的眸子里满是沈佑春的身影。   措不及防听到一耳情话,沈佑春立即脸红了,害羞起来时,如一汪春水的明亮眸子好似风吹涟漪,晃到了江惊墨的心里头,亦如他们初见时。   沈佑春当然知道自己好看,又不是得了夸奖才有这个自觉,可不妨碍她听着开心和骄傲,“知道就好,我和你在一起,那是你的幸运。你要是对我不好,做对不起我的事,我就不要你了。”   江惊墨牵起她的手,轻轻摩娑着手背,说得很郑重,“一辈子都不会。”   “我想,佑春的心是和我一样的,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他捻起了沈佑春的一缕头发缠绕在手指上把玩,含笑目光专注看着沈佑春的眼睛,好似在征求回答,又好似在告诫她不要有歪心思。   沈佑春被他看得心虚,就像,她所有的想法早就被他看穿了,没有点破而已,沈佑春怕说多错多,这话没法往下接了,她生硬的转移话题,把画本子塞进了江惊墨怀里还带着一支笔。   她从没有一刻比得上现在好学,“说好的帮我提意见,还要辅导我写作业,这都浪费多少时间了,都怪你贪玩。快点快点,修改了这幅画,我们就去吃午饭,我都好饿了,等吃过午饭就先睡一觉,下午起来再写作业。”   她把时间安排满满当当,崇尚践行劳逸结合,绝对不会辛苦了自己。   “好,都依你。”江惊墨一笑,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顺着她的话而走。   自然也没错过沈佑春如逃过一劫的小表情,江惊墨就是暗自发笑,真可爱。   夏日的午后知了鸣叫不停。   学习真催眠,傍晚时分,沈佑春什么时候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也不知道,耳边是江惊墨讲题的声音,很好听,也更催眠了,她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趴着睡,脸颊压在书本上还没消的婴儿肥压出了肉嘟嘟,睡得香甜。   “还说要好好学习,没坚持到两个小时就偷懒了。”江惊墨放下手里的书,指尖撩走沾到沈佑春脸颊的头发丝。   他没有将人喊醒,累了就睡,他们家不是要刻苦才能体现出有在认真学习,不过趴着睡容易手麻脚抽筋。   江惊墨把她抱起来,用膝盖顶开房间门,很轻的把她在床上,拉过很薄的被子盖好,沈佑春翻个身,却没醒,被子一卷就压在了身上,她喜欢这个姿势,被子就不会有好好盖的。   “我好困等我睡醒了再学”沈佑春在迷迷糊糊的是感觉到被抱起来了可闻到熟悉的味道就没担心,途中她好像醒了,又像依旧被睡意困住。   “睡吧,没人吵你。”江惊墨去将窗帘拉上遮光更好睡,离开了房间。   午后的一觉睡得深沉,脑袋晕乎乎,等沈佑春醒来时已经七点钟了。   她的表情还是怔怔的,抓了抓头发坐起来,揉了揉眼睛,发散的思维渐渐回笼,想到了晚上要去舞厅,沈佑春立马清醒,掀开被子下床,套了鞋就出去,二楼没见人,她噔噔噔下楼。   可是一楼大厅还没有找到人,连沈有金也不见,沈佑春就喊着,“江惊墨,江惊墨。”   见着樊阿姨端着做好的晚饭出来放好,沈佑春问,“樊阿姨,江惊墨他们呢。”   “有金下午吃太多辣的凉的,拉肚子拉虚脱了,我给了他药吃还在房间睡觉。”樊阿姨说,“惊墨好像在后院打拳。”   打拳?江惊墨一个只会捧书的书呆子也会打拳吗。沈佑春点头,转身往外面走,“我知道了,谢谢樊阿姨。”   晚上七点的盛夏依旧明亮,落日晚霞还在散发着最后一层光晕,余晖洒落院子里的银杏树,金光闪闪,风吹摇曳叶子飘落,好似天上撒下了金片。   而江惊墨就在树下打拳,身穿白色褂服,动作看似软绵却不少强劲力量,且他不是乱比划,每一下都带有规律。   他没有戴眼镜,温和五官变得立体,谦谦君子的气质褪去换上一身凌厉。   孔叔站在一旁,双手托着汗巾。   等江惊墨一套拳打下来,他收手缓缓呼吸,拿过毛巾擦汗,孔叔笑着说,“惊墨打拳的风采已经胜过了老爷子。”   “孔叔说笑了,父亲走了几十年的路,我也不过是才走了几步,远远比不上父亲。”江惊墨一笑,谦虚有礼。   孔叔看得心痒痒,也起了比试的心,他穿的衣服有外套,从后腰带拿出一把黑色枪,比男子巴掌大,他手指一勾灵活转一圈,“这是今天刚到手的战利品,有没有兴趣和我比一场。”   这是从老苏那边偷运来的新款式,江承的野心还真大,只是不知,与虎谋皮之后,他江承还有没有这个命在。   “恭敬不如从命。还不错,这是消音的吧。确实是新品,给研究院用来做分解仿造。”江惊墨接过看一眼知道了材质。   孔叔一笑,“瞒不过你的眼睛。”   他们不需要靶场,江惊墨熟练的拉套筒上膛开保险,浅笑有礼,“很久没有摸了,比不上孔叔熟练,若是枪法不行出了丑,还望莫笑话晚辈。”   孔叔一听他这自谦的话,不是敌人却汗毛都起了,连连摆手,“教会徒弟饿死师父。我现在还需要向你学习才对。”   江惊墨一笑,他举在了眼前,瞄准了树枝上停留的麻雀,几秒之后在麻雀飞起来的一瞬间,子弹飞出去残留着轻微声眨眼间穿过很小的肉。体。   “江——惊墨……”沈佑春来到后院看见江惊墨的背影刚喊就见了这一幕。   她僵在了原地,晚风卷起了她及腰长发,沈佑春看着被打死的麻雀坠落在地,它本是可以飞走的,就这样死了。   江惊墨也诧异,回过头就见沈佑春在望着他,风晃动的裙摆印上晚霞的颜色,很绚丽,耀眼到有些刺眼。   江惊墨收起枪给了孔叔,他一步步朝着沈佑春走上去,还是一贯的温和口吻,眉眼含笑,嗓音清朗好听,“佑春起来了,这一觉睡得好吗?看我,这话是白问,瞧着你气色饱满,想来也是睡得不错。等会儿让樊阿姨熬一碗红枣苹果水给你喝,补气血。”   “你……”沈佑春的手有些冰凉,喉咙堪比粘起来一样找不到语言发声。   江惊墨背光朝她走来,暮色好似被他的一枪打破,碎了满地,忽明忽暗的人行走在暗影里看不清,沈佑春看得有些怔住,一股陌生感在心里涌出。   人还是这个人,五官也没变,可没戴眼镜的江惊墨,那双眸子完整露出来颇为狭长,浅棕色的眼珠子好像是浓郁的黑,导致了他明明是笑着可看起来眼底毫无笑意,夹着阴冷,像是一头吐着蛇信子的毒蛇脱下了伪装成和善人类的皮子,露出危险状态。   江惊墨的目光紧紧锁定着她,来到沈佑春跟前,他倾身,凑近了沈佑春的面前让她看得一清二楚,可江惊墨还是挂着温和宠溺的笑容,“嗯?怎么了吗?佑春为什么在看着我发呆。”   有片银杏落叶落在了沈佑春的肩头,他抬手要去拿掉,指尖划过她的   皮肤,沈佑春下意识地躲开,她在害怕他的触碰,江惊墨的手举在半空,随后自然而然收回,他就这样,垂眸看着她,而沈佑春也没动,抬眸和他对视,气氛有些僵持。   近看的时候,有种眼前这人真是江惊墨吗的怀疑,还有刚才毫不犹豫且还很准的射杀了一只小麻雀,和她认识的书呆子完全不同,沈佑春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找不到话,她在疯狂骂自己的大脑赶紧运转,赶紧说话啊。   可是,此刻的江惊墨让她有了害怕情绪,太陌生了。让她产生了一种犹豫,她想要的分手计划真能成功实施吗,别知道被欺骗了,她的下场也和那只小麻雀一样吧,沈佑春有了后悔的念头,都没深入了解,就这样处对象,是她太着急了。   可别别人处对象是吃亏,她处对象没占到便宜吃亏就算了,还丢命。   江惊墨微微眯了眼,将一抹暗沉藏好,他牵过沈佑春的手,无视她排斥的反应,依旧是在沈佑春面前很斯文温和的语气,“生气了?答应你的事情我没有忘记,只是看你还没醒来我也不好打扰你睡觉,等下吃过晚饭我就带你去舞厅玩,佑春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你…怎么会玩枪的,而且你不近视怎么一直戴眼镜。”沈佑春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要怕,还是决定试探问。   “对不起,关于这件事我确实对你有所隐瞒,是我的错。”江惊墨垂下眸子,眼睑颤呀颤,白皙的脸落了绯红之色,“佑春会生气正常,我会和你解释的,只要佑春不嫌弃听这些无聊的往事。”   他这张脸太有迷惑性了,可怜兮兮的,就算是露出冷漠一幕,也会让人觉得他是有苦衷的。沈佑春就这样被他说服了,且对她的态度没变,排斥渐渐消失,她点头,“好,我听你说。”   两人手牵手回去,夕阳拉长了彼此的影子,一道长一道矮,密不可分的挨着,而长影子正在将矮的缠绕吞噬。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孔叔抬起头看向天边,晚风卷走了脱落的银杏叶飘远,融入暮色里渐渐不见踪影。   他爷爷是老爷子的警卫员,他父亲也是,在江惊墨五岁那边,江家出现了严重的动荡,他也是当年被调回来。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年幼的江惊墨时,那么小的一个孩子,站在血海里,身边是自己母亲的尸体,死得很惨。   那个年代,即便国内已经没有入侵战乱暂时安宁,可内部依旧动荡不安,外界的,内部的,都想来分一杯羹。   无知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在普通人不知道的层面,每天上演着利益争斗,派系站队,有死人,并不少见。   这个年纪,连死亡都不清楚,放在其他孩子身上要么是大哭,要么是恐惧,可年幼的江惊墨很淡定,抬起头,望着他,露出了乖巧的笑容,还很有礼貌,“叔叔,你枪里的子弹没上膛声,你不是来杀我的。是他们要来接我回去了对吗,我的父亲,还是我的祖父,或者是作为父亲的祖父呢。”   那一刻,他什么都没在想,脑子里只有一片空白,和……毛骨悚然。   沈有金吃坏肚子,拉了半天吃过药之后好了也肚子饿了,他下来进入厨房,手里拿着鸡腿,走出来就见他姐和姐夫从外面回来上楼,只是氛围有点不对,奇奇怪怪的,他探头追上去。   “姐……”沈有金刚要喊,肩膀上忽然一沉。   他回头看,同样是从外面回来的孔叔站在他身后阻止他打扰的言行。   孔叔拍了他的肩膀两下,“你不是说想学电脑吗,我有空,可以教你。”   他还是挺欣赏这个少年的,况且江惊墨的态度也决定了他的态度,教好了今后也是不错的助力,他终究会老去。   沈有金是挺心动的,可他咬了一口鸡腿,问,“孔叔,我姐和姐夫吵架了?”   孔叔摇头说,“没有吵架,就是发生了点小误会,说清楚就好。人都能咬到自己的嘴唇,更何况是人和人相处,多多少少会有矛盾。小事情,问题不大,不用瞎担心。”   “也是。”沈有金很认同,而且以姐夫对他姐的那个在乎劲,他姐不会受委屈就行。   沈有金没再想着人家小情侣的事了,凑过去还被嫌弃呢,这情况那是经常发生,没到半个钟,他姐就能被哄好。   大晚上的还是先吃饭最重要,沈有金跑回厨房和樊阿姨要了个新鸡腿填肚子,然后兴致冲冲的跟上孔叔的步伐。 第45章   风吹来也卷来了几多乌云遮住了夕阳,暮色变为了泼墨般的黑,房间昏暗。   江惊墨拉着沈佑春进去时顺手在门边的开关开了灯,屋内一下子亮堂起来,随后他关上门,将外界与他们隔绝开,而拉着沈佑春的手全程没松开。   进的是江惊墨房间,沈佑春也是第一次来,好奇的左看右看,也没什么不同,床,柜子还有一个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被子也叠得整整齐齐,房间一尘不染,所有东西很规矩放好。   干净整洁里带着几分没有温暖的凛冽,这份温暖不是天气冷,而是,漂浮的没有落脚点,没有什么是属于自己心迹的东西,比如说沈有金的房间,或者她自己的房间,或多或少都会摆了各种喜欢的小玩意儿,小到她上山时做的花圈也会带回来放好,干枯了,花瓣掉光了,也不怎么舍得扔掉。   这和沈佑春想的有差别,很多事都表明,她没有深入的了解过江惊墨是个什么样的人,一直都看得很浅。   不过,她就是想靠他过好一点在分手前得到好处,为什么会想要去了解?   在沈佑春怔愣的几秒里,听见门关上的声音,她惊的回神,回头看了看禁闭的门,再抬头看向江惊墨的侧脸,“说话就说话,你关门做什么。”   在认识到江惊墨和她所看到的不一样时,沈佑春就有点害怕和他单独在一起,而且还是共处一室,在房间里那么私密的,封闭的氛围里,她有点不安和别扭,可是又不敢表现出来让他发现。   比起之前在江惊墨面前的放纵自由,甚至中午还是亲昵自然的相处,现在沈佑春在亲眼见到江惊墨开枪后,她就收敛了这份亲昵,变得防着,心里隐隐有根线紧绷。   七零年左右也是斗臭老九特别严重都时候,他们村还好些,可是隔壁村就有个富农,是被自己村的人开枪打死的,还是一个姓,根族上同源。   而那个村就是她奶奶的娘家村,事情发生在72年,沈佑春当时五岁,和奶奶一起去参加一场奶奶娘家侄子结婚的婚席,恰好就碰上了这事。   当时她年纪小,沈佑春其实记得不多了,奶奶第一时间给她捂住了眼睛,她就听到枪声,还有哭声,痛苦的一声嚎叫一片,很乱,可过了那么久沈佑春现在会记得很清楚,是因为那时候她吃到了炸肉丸子,被其他小孩子抢,互相推之下,她摔倒,门牙掉了一颗,幸好后面重新长了出来。   这种事本应该随着时间流逝而淡忘,可斗臭老九没停过,隔三岔五就上演,沈佑春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自小就听到身边人对臭老九的讨论,他们村里还有住牛棚的人,有知青,耳濡目染下怎么可能会忘记,时不时做梦还能梦到枪声,特别清晰。   而为了游街告诫,这种事都不会私下里进行,还是在公众面前杀的。   江惊墨让她坐在床边,他拉过椅子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坐下来,江惊墨是岔着腿的坐姿,直接将沈佑春圈在他的两膝中间,从后面看可以将她挡住。很小的举动都能透露出一个人的本性,   只是沈佑春还没有成长到能发现这些细节。   “你在害怕我,佑春,不用想着撒谎狡辩,你眼里对我的害怕我看见了。”江惊墨望着她的眼睛,直接点出了沈佑春心中的想法,他抓着沈佑春的手把玩,却在抬眸,自下而上的看她也不弱势,“你排斥我,不想我靠近你,可是,为什么呢佑春,就因为我没有戴眼镜吗,还是说,因为会玩枪?可是人都有多面性,我并没有刻意隐藏,以后相处久了总会知道,我还能装一辈子吗?而且这和我喜欢你又有什么关系呢,相反你更应该高兴不是吗,我有本事护着你,不会让你受委屈受伤害。”   他就没有给沈佑春“狡辩”的时间,说得很直白,直击沈佑春的内心,她的脸上浮现迷茫,还有些不知所措。   “佑春,只有我的敌人才会害怕我有本事,这样就会担心日后交手了败北,会和那只麻雀一样被掌控命运。可佑春永远都不是我的敌人,是我的爱人,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会是密不可分的夫妻。所以,没道理啊,没道理佑春会害怕我,你应该相信,我永远也不会伤害你,我们也不会成为敌人。”   “这种情况之下,除非佑春在心虚,在担心日后伤害了我会被我报复,发现我的另一面没有那么和善之后你才会想要远离我避免伤害。可是,佑春不是这样的人啊,你怎么会伤害我呢,我心里很清楚,我们也不会走到这种针锋相对的关系。我也不是这种人,既然选定了谁,这辈子都不会改变,我只想和你好好的。”   江惊墨皱了皱眉,脸上是比沈佑春还要迷茫和不解,他好似就是借着这件事来分析,且前后的逻辑很正确。   这样想没有问题,确实啊,因为对立关系才会想要敌人弱小好掌控而不是强大了不好对付,可是以他们的关系,沈佑春不应该有害怕现象。   他分析是对的,可沈佑春却笑不出来,勉强扯嘴角也说不出他厉害的夸奖话。   甚至,每听到江惊墨提一个字,她就心惊肉跳,尽量保持淡定,可心跳如击鼓,慌张得不行。   他说的对,沈佑春就是想要分手,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虚荣,为了得到好处,谁要和他真的谈感情啊,都是装的,她每天都是这样告诉自己。   起初见到江惊墨书呆子的样,纯良无害,逗一逗就脸红,她选择他也是因为觉得好掌控,这样以后好分手了,再加上江惊墨是转学来的,家不在这里,无法缠上她。   但是现在告诉她,这个人不好掌控,以后分手不容易,计划出现了变动,沈佑春就会害怕被报复而,这些都被分析出来了,沈佑春又怎么不紧张。   问题是,就算江惊墨分析对了,沈佑春也不能点头说“你说的没错,就是这样”承认,她又不是脑子被驴踢了,无异于火上浇油,沈佑春只好采用了回避方式,她低下头,闷闷不乐,心事重重的样子。   不过江惊墨只是分析,并没有说沈佑春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信任且心疼的,认为她有苦衷。   他拉着沈佑春的手,更靠近了她,指尖触碰她的脸颊捧在了掌心里,也抓起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说得格外温柔,“佑春,我们是对象,是可以互相依靠的人,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站在你这边。你要是心里有什么事一定要和我说,不能自己扛着知道吗,我会心疼的。”   明明是他的问题,现在要说的也是他隐瞒的事,可是在三言两语之后,反而是沈佑春沦落在被动的位置,这点,沈佑春迟迟没有反应过来,她也不知道,主导权,江惊墨想拿,轻松就能拿到手。   沈佑春是觉得有点不对劲,可想不通的情况下,她就会一直坚持自己想要说的话,很快就调整好心态。   故而沈佑春听出不对劲也没有深想,想太多容易被带偏,抬眸看他,“你还问我有什么事?你自己不会想吗,你一开始和我处对象就没和我说你的家里人,我也是才知道县长是你亲戚,后面也没有做解释。你口口声声说要和我一直在一起,可你什么都瞒着我。现在也是,会玩枪,住这样的房子,我从来都不知道。是,你是高高在上的富贵人家,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你欺骗我那是看得起我,像我这种普通人哪里还能有被欺骗的愤怒,应该要对你说声谢谢,不骗别人,就骗我。”   她就是这样的性格,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害怕心情没有了,还越说越气,也更加理直气壮。   反正都是江惊墨的错,沈佑春没把他说得怎么样,反而把自己说得气愤不已,甩开他的手想走,可被江惊墨用力拉着没能甩开,她只好扭过头不看他。   “对不起,这件事是我做的不对,我不该瞒着你。可是,我的家里其实也没什么好提的,我父亲其实不待见我,让我转学来这边何尝不是对我的放逐。而我的母亲她早就死了,在我很小的时候……”   江惊墨低头,头发丝挡住了他的表情,气质有些阴郁,浓烈的悲伤将他包裹,“我没有和你说,是因为我很自卑。佑春太好了,我想靠近你,又害怕你会嫌弃我。瞒着你的时候,我也很煎熬。”   沈佑春震惊,原来“自卑”这种事也会发生在江惊墨身上吗,可他看起来什么都有,生活比所有人都好,换做是她出生在这样的好条件家庭里,只会更加骄傲娇纵,哪里会有自卑出现的机会。   不过想到江惊墨还提到他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沈佑春软了态度,她见过太多母亲去世,父亲还不爱的孩子有多惨了,他们村都有好几户,特别是父亲在娶了后妈后日子过得没眼看,缺衣少食,什么都要争,可自己无法自力更生,全靠父母给,母亲没了,父亲不爱,基本上很难。   沈佑春气势汹汹的质问,这会儿弱了下来,她再不好,也不会用没有母亲这话来戳别人的痛处,见着江惊墨毛茸茸的脑袋,像一只垂落了尾巴很孤单的小狗狗,沈佑春摸了摸他的软头发,干巴巴安慰,“你也不要伤心了。都过了那么久,你母亲也想让你开开心心的生活,肯定是这样的。”   她最不擅长的就是安慰人,总觉得,无论说什么安慰话都太假太空白,说多了很虚伪,她最不喜欢安慰人。   “她是为了保护我死的,就死在了我面前,可是我救不了她。佑春,我是不是很弱,很无能的一个人。”江惊墨说得哽咽,弯腰,张开双手去环抱住了沈佑春的腰,江惊墨低头埋首在她腹部上,肩膀微微颤抖,好像是在哭泣。   沈佑春人都麻了,她这会儿哪里还想得起什么害怕,心里是说不出的感觉,酸酸涩涩的,还有一点心疼。   别人就算了,最多就是留下心里阴影,可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死在自己面前,这种打击不是谁都能承受得了的。   沈佑春顺着他的头发,安慰里带着自然说出来的感情,心疼也藏在了动作里,“这不是你的错,是伤害你和阿姨的人错。你当时还小,小孩子能做什么,什么也做不了,怎么能怪到你身上。”   真是该死啊。沈佑春很愧疚,她刚才是在江惊墨的伤口上撒盐了吧,经历母亲的死亡,父亲又不爱,性格上会多变是正常的,会强大起来自我保护也是正常的,她不能因为心虚就害怕他。   江惊墨收起手臂,将她抱得更紧更用力,好似找到了避风港,呜咽哭出声。   沈佑春听得心里很不是滋味,笨拙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安慰,想哭就哭吧,又没有人规定,男人不能流泪。   而经过   江惊墨这一示弱,这一卖惨,这一哭更是绝杀,再次和她记忆里戴着眼镜,笑起来腼腆无害的江惊墨重合,透过朦胧的雾纱,看见了他更真实灵动一面。   可……沈佑春的思维还在敏感挣扎,就像……这只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场,让她看见的行为,否则他要想一直隐藏,就不会在家里她随时出现的地方玩枪了。   不过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再听到江惊墨的弱小无助哭声,沈佑春晃了晃脑袋把这个想法给晃走,不切实际,她想也没人会对自己狠到因此去提及去世的母亲,亲自撕开伤疤来试探她的反应和选择吧。   他本就是性格温良的人,只是情况太糟糕,没人能保护他,困境让他学会了伪装。   现在,沈佑春哪里还有害怕,只有愧疚,还有风吹起浪的心疼,以及和他一起同仇敌忾,有种“是谁伤害我男人”的愤怒,沈佑春还是护短的。   呜咽了一会儿,江惊墨调整好情绪,他抬起头,眼眶湿润含泪,眼尾艳红艳红的,尤为可怜,还有几分破碎美。   他望着沈佑春,吸了吸鼻子,诉说着恐惧,“我很害怕,害怕我保护不了你,害怕我会失去你。可是,我没有想到这样的我会让佑春害怕,我就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没人会喜欢才是对的。”   他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自我厌弃,说着说着,过于自卑痛苦,泪水和珍珠一样一颗颗坠落在了沈佑春手背。   滴答滴答渗透进皮肤到血液里一直传到心脏敲开门,注入情海泛起涟漪。   怪不得老一辈有句话说得好,女人啊,找男人就要找好看的,否则哪里来的男人的眼泪是女人的兴奋剂。   要是一个男人长得难看,在她面前哭别说让她心疼了,只会烦躁的骂,哭什么哭,福气都哭没了,真是丑人多作怪。   沈佑春从来没觉得自己有怪癖,可是这会儿发现可能有点,她看见男人为她哭,心里还挺愉悦的,说话也温柔,轻轻擦掉了江惊墨的泪水,捧着他的脸,先前眼底的排斥变为了亮亮的亲近,比之前的虚情假意里带了几分真情流露的同情,“好嘛,刚刚是我不对。但这也不能全都怪我,我也不知道你发生了那么多不好的事。”   同情也是情。江惊墨看见了也并不介意,只要产生了情,那就再也离不开他这棵栖息的大树了。   江惊墨破涕一笑,荡开的泪花像稀碎的星光,特别好看,他拿下沈佑春的手指放在唇上轻吻,哭泣后的声音带着如羽毛付过心尖的痒意,“才不是佑春的错,是我自己的问题,总是自卑于不敢讲。”   “只是在佑春面前狼狈的哭了,是不是很丢人啊。”他垂眸,害羞的脸颊红彤彤,看着白白嫩嫩,特别可口。   沈佑春看直了眼,这小子,长得是真好看啊,让她有了保护欲,沈佑春挺了挺胸脯,很大气,“哭而已,谁敢说自己没哭过,有什么好丢人的!”   “好了好了,天都黑了,赶紧换件衣服收拾好,说好的要去舞厅,这可不是你流眼泪就能毁约的事。”沈佑春担心再看下去耽误事,推开他就溜之大吉,她也要回去换一件漂亮衣服。   小矛盾没有了,她笑起来比谁都开心,出去时嘴里还哼着小曲儿,满是对去玩的期待。   江惊墨站起来,走去课桌将眼镜戴好,又是温润如玉的书呆子,他嘴角勾起了意味深长的笑意,镜片背后还藏在眼里的泪水,泛着幽幽冷光。   她啊,是挺聪明的,直觉也准,可对他先入为主的印象根深蒂固,有猜到却不会真去深想,很好哄,也很轻易知道她在想什么。   看看,现在他只是露出冰山一角就炸出来了……落在他这里筑了巢还不满足,还东张西望的总想为飞走。   这又是怎么可能会有的好事。 第46章   沈有金虽说在打游戏,可心不在焉的,频频抬头看楼上,两人要是真吵起来了,他肯定得第一时间冲上去帮他姐。   姐夫是对他挺好的,可他典型的帮亲不帮理,再说了,他姐那么单纯善良,可不是会随便生气的人,一定是姐夫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惹到了他姐才会闹矛盾,有错那也是姐夫的错!   过了好一会儿,沈有金要坐不住了,耳朵一直注意听,一点动静都没有,可要把他急死,别他姐被欺负了他还傻坐在这里不懂,都能懊悔死。   很快,他终于听见走下楼的脚步声,沈有金回头,楼梯足够宽,两人并肩一起走也是可以的,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状态,肯定是和好了,而他姐的气色饱满,还有心情换了条漂亮的裙子,笑起来明媚耀眼,没有被迫和好的样子,他紧绷的心头松了,没事就行。   只是见他们都穿得整齐,他姐还背上了小包包是要出门的样子,沈有金这样想,也问了出来,“姐,这么晚了你们还要出门?不在家吃晚饭啦,樊阿姨已经做好了,很丰盛呢,有肉有汤,都是你爱吃的。”   他像是掉进了金窝窝里,每餐都能吃到饱,想吃肉就吃肉,想吃水果就吃,不用愁着下一顿吃什么,要是今后每天的日子都这样,他做梦都能笑醒。   “嗯,我们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就和孔叔在家里吃吧。”沈佑春不心动,家里的吃多了,偶尔也要去外面改善口味。   离开之前,江惊墨偏头看了孔叔一眼示意,而视线交汇很快就错开,孔立微微点头表示知道,姐弟俩没发现这个互动。   沈有金满眼都是他姐,急呼呼又追问一句,“姐,你们是要去哪里啊?”   “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你就老实待在家。”沈佑春敷衍地摆了摆手,和江惊墨相携离开。   她要是说出来,沈有金肯定会死皮赖脸的跟上,她不同意还会撒泼打滚,怎么甩都甩不走,纯浪费时间。   等她玩回来了再和他讲讲舞厅里面是什么样的就行,作为弟弟那么大了姐姐走哪里还跟哪里,像什么话。   沈有金确实想跟,作为小尾巴,他现在被抛弃了,整颗心像是泡在他妈腌制酸菜的缸里酸胀得不行。   他觉得他姐和姐夫有秘密了,现在出去玩都不带上他了,别问他怎么知道是去玩的,看都看的出来了,他又不是眼瞎,肯定是去玩啊,他姐打扮得那么漂亮,不是玩还能是干嘛。   他看向了旁边的孔立,“孔叔,你知道他们是去做什么吗?”当然了,他也不是想要知道答案,紧接着又兴致勃勃说,“我们悄悄跟上去吧,大晚上的独自出门,孔叔也不放心对不对。”   孔立不语,只是看着他,还上下瞅着打量,沈有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屁股好比有针扎一样扭来扭去,“孔叔,你有话就说呗,别这样看着我,你那眼神瞅得我心里头害怕。”   孔立一笑,“我是觉得,你今天挺亮的。亮度和家里的灯泡一样了,我寻思着,还比灯泡更亮。晚上不用开灯都行。”   “啥?”沈有金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这就是年长者的一贯说话风格吗。   就像他爷爷,在他小时候最喜欢和他说小孩子吃糖牙齿会长不好,他信以为真,然后转过身,就看见糖块进入了爷爷嘴巴,小老头背着手,吃得乐呵呵,沈有金就深知,他被欺骗了。   等他以后老了也要乱说欺骗小孩子,苦了小孩,也不能苦了自己啊。   孔立笑而不语,而沈有金琢磨着话,很快就反应过来,孔叔是说他人家小情侣约会,他跟着去是碍眼的,沈有金撇了撇嘴,不太服气,“我那是担心我姐,有我在场,就没人敢欺负我姐了。”   这里的欺负自然是指江惊墨,他知道他们是处对象了,可他姐年纪也不大,要是单独出去被占便宜了怎么办。   之前他们约会,他都有在场做挡箭牌的,当然会放心,现在大晚上的他没能跟着,沈有金就开始担忧了。   “惊墨有分寸,不会对你姐姐做不好的事,这点不用担心。”孔立放下手柄站起来,“行了,吃饭,瞎操心长不高。”   沈有金想了想也是,他姐不是个会让自己吃亏的人,这才没有多想 。   再说了,他撒泼也没法跟,操心也没用。   沈佑春和江惊墨在外面吃了一份炒面这才晃悠悠去的舞厅。   天黑了,街上依旧热闹,进出舞厅的年轻人居多,门牌上的灯光一亮格外抓眼球,开放自由,自然是受欢迎的。   为了减少稚气,沈佑春出门前穿了条过膝的裙子,露着手臂,一双小皮鞋,头发放下来是微卷的,她没有烫,只是扎了辫子,等时间一久解开头发就有点卷了,只是她的头发天生乌黑顺滑,卷的不明显,所以她带上了一红色发箍,脸不用涂也好看,眉不描而翠,不过抹了点口红提气色。   江惊墨站在一边,就是简单的白衬衫西裤,衬衫半扎进了裤腰,他带着衣服都是私人剪裁,很合身。他长得高,肩膀宽,还不是瘦弱只剩下骨头,而是精瘦,身形板正,很有精气神,肩膀宽也有结实的肉,看着清爽俊朗。   两人站在一起,气质相合,沈佑春挽着江惊墨的手臂,笑容自信放光,也没人会能说得出不登对的话。   进出很多人,以免被碰到肩膀,他们还会侧身让路,等进到里面了,头顶是几个大球在打着五颜六色的灯光,还有不少音乐设备,有人在操作播播放着当下很流行的音乐,很有节奏感。   舞厅中间聚集了客人在跳舞,大多数是以交际舞为主,一男一女的合跳,有个舞台上还有专门跳舞的工作人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圈围了不少人,中间空出位置是单个人上去跳舞表演,现在有一个女同志在跳,她穿一条红色碎花裙子,踩着黑色小高跟,腿长漂亮,短发烫卷,画着港风妆,大红唇,大耳环,很风情万种。   既然敢上去跳,那就是心理素质过硬,并且很享受别人对她的欣赏,随着鼓掌声和吆喝声,她笑容大方,跳得更加流畅了,舞蹈不软,相反刚柔并济,有点像拉丁,眼神娇媚却不低俗,是一场只带有欣赏目光的表演。   还有穿着工作服的人端着酒水窜梭在人群里,订了位置的也会买点零嘴吃的搭配,忘却烦恼欢声笑语,飘荡在这里的是心情,是随心所欲的放开。   沈佑春从没有来过舞厅,她也不在意会不会认为是乡巴佬,好奇的张望一圈,然后被江惊墨拉去了一个空位置,附近有人了,大部分是组局一起。   江惊墨招了招手,有个服务员看见后拿着托盘走过来,浅笑着问,“先生,女士,二位需要喝点什么吗。”   在这里,大家不会称呼同志,见面的话只会是先生女士,即便沈佑春和江惊墨看起来还有少年人的青涩,不过既然进来了,也没人会把他们当成是不成熟,放在这里年代,十七八岁的年纪可以当家了,只是大家的眼界打开,并没有选择在这个年纪开始承担责任,而是有了往后推的选择。   但是,选择一般只会在往上走的生活阶层,往下是没得选,而人和人的差距也开始越来越远。这里已经是灯红酒绿,有些开始了纸醉金迷,可很多地方连电都还没有接通,依旧穷苦。   “来两杯果汁,还有一块小蛋糕。”江惊墨知道沈佑春的生活习惯,过了饭点之后就不喜欢吃东西,会觉得难受,只是他刚说完,见着沈佑春拉了拉他的袖子示意,江惊墨一顿,补充说,“把一杯果汁换成一杯果酒。”   “好的,您二位稍等。”服务员浅笑点头,转身离去了。   江惊墨偏头看向沈佑春,而她就是好奇的看着舞厅中间,已经换了一首曲子,单独表演的离开了,这会儿全都是双人跳的交际舞,很整齐。   就连本该坐在位置上的客人,也都随着音乐而起,在男士的邀请之下一起共舞,女士的裙摆摇晃,男士的皮鞋也蹭亮,香水味和酒香味混杂弥漫在空气里发酵,不臭,反而有点醉人,灯光暗下来不刺眼,为彼此的容貌打上了一层朦胧光雾,氛围很好。   江惊墨站起来,微微弯腰,朝沈佑春举了绅士手,“这位美丽的女士,我有这份荣幸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   “当然。”沈佑春勾唇明媚一笑,芊芊玉指落入了江惊墨手中,被他温柔的包裹,牵起来漫步进入了舞群里。   江惊墨的另一只手搭在了沈佑春的腰上规矩放好,而沈佑春的另一只手也搭在了他的肩膀,四目相对。   学校上音乐课的时候有交过简单交际舞,音乐也分很多场合使用,而宴会上需要用到的音乐和交际舞就很正式。   随着节奏而起,沈佑春轻盈地转了一圈,裙摆荡开恍若一朵盛开的海棠花,明媚夺目,想要占为己有。   江惊墨推举她的手,单手背在身后,含笑目光看着心爱的女孩子耀眼夺目。   待沈佑春回到他面前,他又自然而然抚上沈佑春的腰稍微往怀里带。   两人在此轻歌曼舞,不知不觉已经成为围观的对象。   好看的人,跳起舞来,也有着和旁人不同的浪漫,好似普通的舞厅变成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宴会现场,优雅漂亮的大小姐和温润如玉的大少爷,和周边格格不入,又招人向往和羡慕。即便现在已经是新社会,口号上大家都是平等的人民同志,实际上分不分区别,清醒的人依旧会清楚。   一舞毕,江惊墨虚环过沈佑春的腰,两人回了位置,见着沈佑春红扑扑着小脸蛋,跳舞也是个体力活,她轻喘着气,眼睛亮亮,嘴角还带着开心的笑意,周身洋溢着轻畅的愉悦。   “刚才跳舞的佑春好漂亮,我都看迷了眼,等下回我们不来舞厅跳了,就在家里跳,我给你弹奏,佑春单独跳给我看,你的翩翩舞姿让别人眼见,我心里难受。”江惊墨对她的喜爱很明显,一连串的夸奖里带着私心。   鉴于玩得开心,沈佑春也没计较他这点爱吃醋的小性子,懂得怎么反击拿捏,“你跳的也不赖嘛,看来跳舞对象不止我一个人,否则哪里这么熟练。”   这口黑锅来得太突然,江惊墨推推眼镜,说得格外认真,“佑春这不是在埋汰我吗,我就喜欢过你一个。我和你一样都是在学校里学的,不管是从前,现在,还是以后,我只和你跳舞。”   “你越来越油嘴滑舌了。”不过沈佑春承认,她也很喜欢听,好话谁不爱呢。   两人回到位置时,酒水已经被服务生放好了,而小蛋糕是放在碟子里用一个玻璃罩给罩好,灯光下很有食欲。   沈佑春有点口渴,她伸手就想要端起来喝,可是被江惊墨按住了手没给拿,她也不强行喝,只是抬头疑惑的看他。   “我们刚才不在,人来人往的,有没有被动过手脚也不清楚,不能喝。”两人是并坐着,江惊墨小声解释。   沈佑春一听也是这个理,她很惜命的,立马把手给收回来,让江惊墨重新点了一杯,也不敢尝试果酒,就要果汁,可真的拿过来了,她想要喝的时候脑海里就出现江惊墨说的话,她怎么也不敢喝,就算江惊墨说可以喝的没事,沈佑春最后还是放弃了。   “都怪你乱说,现在好了,浪费了两次钱,真是败家子,就你钱多喜欢装大方给别人白挣。”沈佑春的兴致被败坏了不少,她用手肘抵撞了一下江惊墨的腰,以力道来看,确实是生气了。   江惊墨凑到了她面前,露着讨好笑容,乖乖认错,“对不起嘛佑春,等会儿回去了,我们再在外面买一杯。”   沈佑春轻哼了声,有点郁闷,不过知道是在为她好,她也没那么不知好歹。   这会儿已经不跳舞了,改为有个人拿着拖线话筒在唱歌,他穿着花衬衫喇叭裤,留着齐耳头发还弄卷了点染黄,戴着**镜,唱的是一首港风粤语歌,是不是大家喜欢听的不要紧,节奏的氛围出来。他成为了焦点,刚才单独跳舞的短发女士也出来伴舞,还有一小段火辣的双人舞,他们的组合搭配视觉效果很强烈。   立即围了不少人,沈佑春需要站起来才能看见,有桌椅的地方比舞厅要高出一些,并且离得有五六米远。   看了会儿表演,沈佑春的脖子也累了,节目是挺多也挺有趣,就是有点吵,脑子不安静,而且她的肚子有点疼,还有了湿润的感觉 ,担心是经期真的来了,她的时间不固定某一天,但前后相差不久,可能是今天吃了冰导致提前来。   幸好出门的时候她在包里带了卫生巾,82年的时候有卖的,用卫生巾真的很方便也干净,比用布条事后还得清洗反复用好多了,沈佑春很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每次商场里有了都买回去存放,现在还用票,不过卫生巾不用票用钱就能买,就是太贵了,家底好的才舍得。   她也是出来读书才知道城里有卫生巾卖这事。普通人获取的发展信息总是滞后一大截,只有走出去,才能寻找出路。   用过一次之后,沈佑春坚决不会在用布条。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她是和池燕赚了一些钱却还是不够用的原因,想要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哪儿哪儿都要钱。   “快起来,我要去一趟卫生间。”沈佑春怕真的来了染上裙子,要去看。   这里都是陌生环境,她不敢一个人乱走,好奇心过去之后,偶尔看见这里的人很痴迷放纵欢乐,摇头晃脑,眼里流出了疯疯癫癫,不太正经的眼神,这种目光有点瘆人,沈佑春是害怕的,全程都紧挨着江惊墨走。   江惊墨是男生,自然不好靠近女厕所,就在外面等待,不远处还站着几个穿牛仔裤的年轻人,衬衫五颜六色,头发也有型,聚集在一起说话,嘴里还叼着一根烟,偶尔眼神乱看。   乍一看到江惊墨,他们像是在看一件很有价值的商品,看了一眼,收回目光小声嘀咕着话又回头看他,江惊墨在外的形象一直是斯文有礼,戴着眼镜,一看就是好人家的有学问乖孩子。   他们的打量没有收敛,不想发现都难,江惊墨表现得好像很拘谨,很不适应,几次之下,他主动也朝他们腼腆一笑算是友好打招呼,就立马撇开目光了,整个人很紧绷,害怕,想逃逃离。   见状,几人相视一笑,纷纷露出了“有赚头”的意思。   他们最喜欢拉有学问的人下水了,这种人好面子,还有钱,比起混这条黑路的人好控制多了,只要染上了一点就摆脱不掉这个药瘾,以后找他们要货,肯定拿得出钱,不像那些装佬,要钱没有还想要货,真是皮子痒,欠打。   舞厅的厕所好不到哪里去,沈佑春进去的时候一股味道扑来,她立马捂着鼻子,厕所的臭味不重,而是一股劣质的烟味,仔细看,她见到角落里站着三个女生,头发有点枯燥,脸色蜡黄,眼睛底下一圈是泛青的,手里拿着打火机在抽烟,就是烟味的制造者。   并非说女生不能抽烟,只是,在这样的环境,她们抽一口吐出来,表情是有点狰狞的享受,沈佑春看得很别扭,而且她一进去,像是打扰到了怪物,那三人还歪头看她,厕所的灯本来就不亮,暗暗的,她们的眼神怎么说呢,是麻木的,呆滞的,毫无精气神,像是榨干了灵魂,莫名有点阴森,没靠近,却好似闻到了她们身上一股腐烂的恶臭味。   沈佑春的直觉拉起警报,她打了退堂鼓,也没犹豫,果断转身离开,比起真的染上裙子丢脸,她宁愿选择安全。   见她走了,三人也没说话,呆呆的回过头继续抽烟,一个人的抽没了就和别人同吸一根,懒洋洋像没骨头一样靠着脱皮的墙,时而又扯着嘴皮,莫名一笑。   在进厕所的门这边有面镜子,很旧不太清晰了,镜面还有刮痕,因为角度问题,沈佑春即便没回头,也看见那三个女同志的身形,消瘦干瘪。   在抽完之后,有个人颤抖着手拿出了一包白色的东西,打开之后是白色粉末。   她们的面容露出了痴迷,用小拇指一沾放在了鼻子下闻,表情是陶醉的堕落不堪,再年轻的容貌,这一刻好似丢弃了血肉,只剩下一架被黑色浸透的骷颅头在走动,站在背光的昏暗角落,惊悚可怕。   这和村里长辈说过几十年前喜欢抽大烟的人一个样,沈佑春是没有见过,可是听过,因为他们村就有人抽大烟,后面家产全都败光没得抽,他死在了一个风雪交家的夜晚。   等村里人发现时尸体已经死得僵硬了,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破旧藏青色长衫蜷缩在床上,身形枯瘦如柴,皮肉干巴巴就剩骨头,眼睛下凹,无法闭眼,嘴巴大张,死相很恐怖。   沈佑春的心脏都颤了颤,不敢再多看一眼,紧紧捂着口鼻,急步离开厕所,出到外面之后才算是觉得逃出了会把她拉入地狱的深渊,沈佑春在大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可心跳依旧很乱。   昨天去找沈有金,发现金条后抖出来的一小包东西,现在还在她的书包里,沈佑春想到了某种可能,陡然吓出了一身冷汗,见到了江惊墨一直在外面等着,有了安全感,她的心这才稳住,过去时也紧紧挨着他抱着手臂,声音有点发颤,“江惊墨,我们快回去吧,我不想待在这里了,一秒都不想。”   “好。”江惊墨见她脸色不对,牵过手的时候皮肤冰凉,“发生什么事了。”   沈佑春却没说,只是摇了摇头,只是说想回家了,江惊墨也不逼她。   他们走时,刚才在吸烟的几个年轻男人围了过来,有个人还递出了一根烟给江惊墨,“兄弟,这就回去了?时间还早,交个朋友继续玩啊。这是你的马子,不错啊,漂亮,兄弟,有福气。”   他说着流里流气的话,视线也落在了沈佑春身上流连不走。马子这个称呼,可不止是从港片里传出来是黑路上的人对自己女人的蔑称,在大陆内有些地方,马子也被称为暗娼或者不正经的女子。   沈佑春不知道这里面的含义,可不妨碍她听出来了轻视,很生气,只是想到了在厕所里见到的画面,她又冷静下来,她一向理智,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不管不顾和别人起冲突,现在是离开这里最重要,她全然忘记了江惊墨会用枪的事,毕竟现在手里也没有啊。   “时间不早了,改天有时间我们再一起玩。”江惊墨礼貌的浅笑回拒。   他是笑着,可离开时,余光扫了他们一眼带着冷意,还想拦住的三人立马噤声。   人在外面,他们也不能明目张胆拦下来逼着江惊墨抽,只能看着江惊墨搂着沈佑春离去。   “这小子肯定有钱,他手上戴的表我知道,起码要这个数。”有个人伸出一根手指,一百当然不值得,肯定是往千走,一块肥肉在眼前就这样飞走了,他碎了口唾沫在地,很不甘心。   另一个人也心动了,“那么贵,刚才就应该直接抢,卖出去起码还能白赚八成价格。昨天抢两个初中生给溜了,东西没到手倒卖,保护费也没有,我想去窑子都没钱。今天就诱了两个吸药,可他娘的一个个穷得兜比屁股干净,货卖不出去,老子白干一场,没几个子。”   “急什么急,盯着他,这种人有钱长得好看的人显眼,比丢在眼前都认不出来的好找。改天就去蹲他,蹲到了就摁着他抽,上头分下来的药是最新的,比之前的还要厉害,抽一支烟都能够他上瘾,想戒掉可不容易 ,和蚂蚁咬血肉一样痛苦,事情保管成。”   这事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做,熟练的很,昨天下午逮住的那两小子要不是给跑了,否则现在都是他们的提钱“货物”,也是正因为这事要私下里进行,不能闹,被查到肯定得枪毙,这才给放走。   他们之前是在城郊矿区那边的黑灯舞厅找猎物,就是穷鬼太多,而且是黄和赌占大头,有钱有身份的人也不在那种劣质舞厅玩,只会去更高档的舞厅,他们只好来这里到处看,就是为了找“肥羊”下手的。   盯上了,要么找机会放在水里,要么勾肩搭背先称兄道弟,要么看谁有点醉了就带走,男人女人都行,而且相比男人,还是女人最值,女人上瘾起来更容易挣钱,她们没钱买药了,还会自己去做“生意”挣钱换药,厕所里的三个就是例子。 第47章   外面的风比舞厅里的凉快,没有因为不流通的难闻空气而给人带来烦躁情绪。   夏日的晚上月亮圆,星子也多,沈佑春感受着凉爽的风扑在脸上,抚摸过皮肤,慌乱的心渐渐归于平静,恍恍惚惚,不知飘到了何处去的魂也回笼到身体里,双脚走路没有如踩在棉花上的飘忽。   感受到一凉,沈佑春垂眸看,细白的手腕被江惊佑戴上了一串手链,白色珍珠串成,还有一个小贝壳坠子,而贝壳里是镶着一颗粉色小珍珠,精巧漂亮,很衬肤色,贴在皮肤上冰凉舒服。   她举起手看,店内的灯光亮,今晚的月色也好,盈盈的柔光落在她身上很空灵,而这条手链也深得她心。   回过神,沈佑春也才发现,原来在她迷迷糊糊,脑子想着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已经被江惊墨带到了一家饰品店。   现在也不过是八点多九点,街上灯火通明的热闹,人来人往,不亚于白天的喧哗。   改革开放之后很多私人店如雨后春笋冒出来,各种新奇的玩意都有老板走南闯北带回来卖,比如这家店。   摆放在店里的东西,没有一件不是女生喜欢的,手链,项链,耳环等等,是一位打扮也漂亮的女老板,她说这是她自己设计的,拿货回来再自己做,有专门的加工师傅,而且都是真货,假一陪十,就沈佑春手上这条手链,就是真的珍珠,只是水产养殖不是野生,再加上手工艺,价格不便宜。老板能在这里开店,并且卖的饰品价值不菲,自然有关系路子,她并不怕会被找麻烦。   水产养殖这行业,放在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自从大陆禁止私人做生意才会断了在市场上供应给普通百姓,但国营的厂还是有的,可货少,现在开放了,以前从事这行有经验的人又冒出来,如此私人也能拿到货。   “好些了吗。我觉着这条手链很适合你,果然很配。店里还有不少别的款式,你看还有喜欢的话,我们就全都买下来。”江惊墨摸了摸沈佑春的头发,清俊斯文的眉眼舒展,眸子里满是对她的爱护。   他当然有很多安慰的话,可是,对于沈佑春现在的情况,更合适的是转移注意力,只有花钱购物才是最佳方式,每回只要她心情不好了,他送上一份礼物,沈佑春立马就出现了笑容,忘却烦恼。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能自由自在的买东西,就不会有不开心的时候,不开心了,那就是买的不够多。   她说的自然什么都对。江惊墨也乐于和她一起维持这个寻找快乐的方式,两个人一起,快乐就是双份。   八零年的时候,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黄金市场也在逐步开放,百姓想买也能买到。只是现在已经晚上了,金银首饰专柜是开在大型商场里不在外面做私人铺面经营,这个点商场已经关门,江惊墨无法带她去,家中是有现成,不过有一起逛街买的乐趣,他想,他倾向于这份约会的愉悦感。   “开心!”沈佑春确实被哄好了,比起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她的注意力很快就在了漂亮的手链上停留。   她放下手,在外面,沈佑春就是拉着江惊墨的袖子,重新恢复了笑容,亮晶晶的眸光比今天的星辰还要璀璨,“你说真的?我想要的都能带走?可不许说好话诓骗我,不然我和你没完!”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笑着点头,“当然。好话自然也是要和佑春说的,可我一向言行合一,欺骗佑春的事做不来。”   他的眼光极好,他看不上的,沈佑春也不会喜欢,江惊墨转头对着老板说,“店里面只有这些了吗。我刚才都看过了,还有没有其他新样式选择。要是没有的话,我们就换一家店。”   在他说话的时候,沈佑春放开他也在店里走一圈,确实和江惊墨想的一样,没有她看上的,两人真是越来越像了。   “当然有的,你们来得正巧,师傅才刚做好还没有摆出来,我看着都喜欢,要不是为了做生意,都想自留戴了。”   见他出手大方,今晚是能挣到不少了,老板笑得热情,“小刘,你来守着店招呼其他客人。”   “诶好!”   店里有个年轻男子,个头不算高,很爱笑,是老板娘丈夫那边的亲戚,见口才好,就带来了店里帮忙。   做生意的最怕嘴巴不会说话,他到是灵活,为店里留住不少客人,挣到了钱,干活很积极。   老板会设计也会来事,大概二十平的店里还能隔开一个招待客人的茶桌间,她让沈佑春和江惊墨先坐一会儿,倒了两杯茶放好,转身回去里面加工的小隔间,没过几分钟,她抱着几个盒子出来。   “你们也看到了,我这店里都是卖珍珠,独此一家,你们要去别家,不说没有,就算有的话也少,大头都在大商场的专柜摆着呢,可是专柜的货也不多,而且款式老旧不新,买回去放着还行,要想戴出去,那也不新颖了,买首饰可不就是图戴上了出门走一圈开心。我店里的固定客户多是因为我店里的饰品设计好,也不骗人,都是实打实的真货,一个个戴上那是顶好看。我瞧着你们两个小年轻也是真心实意要买,才不讲这虚话。”   老板是个话好活的,浅笑着就倒出了一箩筐,既夸了自己也夸了客人。   她坐下来后打开盒子,拢共五份首饰,确实很漂亮,和摆在外面的不一样,从质感和设计都看得出来了,而且采用的还是金,银,还有玉的结合设计,没有女孩子能拒绝得了,起码沈佑春表示,她都想带回家。   只是她没有耳洞,村里有帮忙粗穿耳洞的阿婆,在女孩子年纪不大的时候就要穿了,拿一根针用火烧了之后穿过耳垂肉,留下一条线,每天都要活动线,等形成了一个小洞,并且伤口愈合了把线拉出来,这样就有耳洞了。   沈佑春的几个姐姐都是这样穿耳洞,她去看了,怕疼得要命,不敢给阿婆穿,以至于现在也没有耳洞可以戴,而且她的耳垂有点肉肉,不算很薄,这样的话更疼了,但是配合着一张越发圆润有气色的小脸,谁见了都说有福气。   只是耳环也漂亮,就算戴不了,买回去看着心里头也高兴啊,好难选择哦。   “你长得漂亮,这小脸蛋,这眉眼,我就没见过这么标志的姑娘,书里说的国色天香,我寻思就是你这样了,戴什么都好看。”   天生长相优越的美人,十七八岁的时候已经是露出了倾城佳人之姿,哪里还等长开,日后就是成熟的韵味,老板说的是真心话,对她的年纪来说沈佑春就是个小姑娘,远看就是美了,近看还没什么瑕疵缺点,尽是挑好的长,她一个女人都喜欢,怎么会有人长在了谁都喜欢的审美上呢。   也不怪这位男同志一步步跟着,出手也大方,若她   是个男人,也不差钱,定也会做这掷千金只博心上人一笑的事。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虽不知老板说这话是不是夹着为了卖出去睁眼瞎夸的成分,可听着开心啊。   她眼睛一转,把问题推给了江惊墨解决,沈佑春笑望着他,“江惊墨,我选不出来,你帮我选。”   “不用选,我们都要了。”江惊墨知道她的小心思,要是真只选了一件,当场沈佑春不说话,离开之后他肯定会被她生气地咬一口,也不搭理他。   他看向老板说,“我们还要逛逛,明日你可送上门,可以先交一部分定金。我们要了,就不能再给别人看。明日拿上门也不能拿另外的货弄假。”   “当然可以。这点你们放心,我要是弄假欺骗客人,这店也早就开不下去了。”老板展颜一笑,做生意要变通,哪里能死板的一成不变,送上门而已。   而且她就喜欢这样的客人,出手爽快,那她也好说话,给了打折也抹了零头,还送了几条不算值钱但小巧的手链。   等填写地址的时候,老板是本地人,知道那处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住的,有钱还没资格,要贵才行。   她好奇这对小情侣的身份,不过好奇心害死猫,老板也只是心里嘀咕,可不敢问出来乱打听,犯了得罪人的忌讳。   写好了凭证,交了定金,沈佑春和江惊墨离开了,至于沈佑春手上戴着的手链没有拿下来,已经给了钱,其他的明天送上门再补其余部分,谁出门,也不会揣着一口袋的钱瞎逛。   两人在外面玩了一会儿,等九点多才回的家,沈有金等不到他们回来已经上房间睡觉去了。   江惊墨把沈佑春送到房间门口说了晚安就要离开,却被沈佑春拉住了手臂,“等等。”   他回身,顺着沈佑春的力道被她拉进了房间,开灯,关门,明明才住上一晚,可房间里也保留着她身上的馨香。   沈佑春不喜欢从外面回来没换衣服就坐在床上,她让江惊墨坐在了课桌前的椅子,然后去拿了挂在衣服架子上的书包过来,江惊墨看着她忙活,不解地问,“佑春,这是怎么了”   “先说好啊,你不能打我的东西的注意,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知不知道。”沈佑春拉开书包前又抬起头看向江惊墨,她挑高了眉头,凶巴巴叮嘱。   江惊墨乖乖点头,“知道的。”   “这才差不多。”沈佑春满意了。   她把金条,还有那一小包东西拿出来放在了桌面,江惊墨看着,面露诧异,这回是真的有点诧异,并不是装的,只是,他并没有在意那八根金条,目光落在了那一小袋白色粉末之上。   东西都在这里了,没有错漏,沈佑春解释了怎么得来的,也讲了刚才在舞厅厕所里见到的画面,并没有任何隐瞒,她知道,这种事情瞒下来对她没好处。   只是说着,她的语气顿了顿,现在可不敢和在无知的情况之下一样随便乱碰,而是拿着鸡毛掸子,用棍子那边把这一小袋白色推到了江惊墨面前。   “这玩意儿,我怀疑和我在厕所看见三个女生吸的一样,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肯定不是个好的,她们吸了之后,好像丢了魂,笑起来特别瘆人。”沈佑春不愿回想那副画面,只能做简单的描述。   “如果真的是的话,我一开始是想回来了就丢掉,丢到厕所沟里。可思来想去,还是交给你拿去给宋县长吧,可能需要到呢。你还记得以前的大烟吗,我是没见过抽大烟的,可听老一辈说起过抽大烟的人是什么样,就和那三个女生很像。幸好你机智,在舞厅的时候不给我喝果汁,我以后都不去了。哪里是舞厅啊,简直就是可以要人命的刑场。”   沈佑春说着,都觉得自己有些语无伦次了,总之意思就是这个,已经懒得表达了,她撅了撅嘴,“反正你就这样和宋县长说吧,至于他在不在意,那就是他的事了。哦对了,你可别说是我发现的啊。”   要是真和她想的一样,能做的也只能到这里了,上头都不在意不想管的话,她一个学生能怎么办啊。   再说了,沈佑春可不想掺和到这里面去,能躲在“鬼屋”里偷偷交易,背后肯定有一条买卖的线,要是被这些黑心肝的人知道是她拿走,破坏了他们交易的秘密,杀人灭口这回事,她又不是三岁小孩不懂,怕的嘞。   江惊墨的视线移到了沈佑春脸上,见她一张一合的小嘴说个不停,表情是懊恼的,紧张的还有如释重负的,以及为自己的心善而骄傲的,特别多,像红橙蓝绿的夏天,她不是一张白纸,她有自己的颜色,不需要外人去描绘才生动,反而是,他在模仿她世界里的明媚,想要被她侵染。   “我知道的,等下就拿去给宋叔叔,这东西太危险了,放在家里不安全。你放心,宋叔叔会在意的,他是一个好县长,不会放任这种脏东西在黑暗的角落里滋生。”江惊墨的眸里划过凌厉,只是在抬头,望着沈佑春时,他又收起来了,眉眼噙着笑意。   “你知道就好,也不枉费我等等!”沈佑春说着说着,忽然神情一僵,转着僵硬的脖子去看躺在桌面的那袋白色粉末,她指了指,不确定再问一次,“你是说这玩意儿真和我想到的一样真是鸦片?!”   她的脑海里拉着一根紧绷的弦,心里是翻江倒海般的震惊,但是也不会大声喊出来,还刻意压低了音量。   “嗯。”江惊墨点头,望着她喜欢要从眼神里溢出来了,“佑春很聪明,很机智,也很善良,能遇见那么好的佑春,我很幸运。”   她是喜欢钱,可是在大是大非上面不会藏私心,把东西拿出来了,就意味着八根金条或许也没有了,这可是一笔可以乍富的钱财,可以改变生活,到了自己手上,没多少人愿意失去。   “我也没有你说的这么好啦”说话就说话,怎么突然就夸起来了,沈佑春的脸一红,难得不好意思了。   “你干嘛!”   手臂忽然被抓住,然后一拉,沈佑春的身子往前倾,被江惊墨抱在怀里。   她坐在他的大腿上,而江惊墨的双臂环住她后背和手臂,她整个人被圈住了,江惊墨还低头,用鼻尖蹭蹭她的脸颊。   这姿势过于亲密,沈佑春的脸爆红,怎么可能不会害羞,她不自在的想要把人推开,反而被抱得更紧了。   沈佑春也就放弃了挣扎,反正靠在他怀里也挺舒服的,站久了也是很累的,只是江惊墨蹭脸颊还不行还想蹭脖子,他的头发扫过皮肤有点痒,沈佑春最受不住痒了,笑了出来,没好气的说,“起开啦,就知道占我便宜。”   “抱一会儿,就抱一会儿,佑春最好了。”江惊墨只有这时候才会唱反调,声音软软的,听得沈佑春翘了翘嘴角,是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江惊墨把自己变成了一颗糖,还滚在白糖上覆盖一层亮晶晶,让她食欲大开。   他抱了一会儿,手臂横过沈佑春的膝盖下抱起来挪了个姿势让她的后背靠着他的胸膛,这样,江惊墨就能从后面抱住沈佑春,可以将下巴抵在她的肩膀,完全包裹的缠绵依偎,他轻笑了声是满足的,“谢谢佑春,你真好。”   “少贫嘴。”沈佑春已经不太相信他纯良无害的外表了,不过现在也没空去深想,她看着那祸根之源的一小袋白色粉末,问出一连串的问题,“鸦片在那时候不是都被烧干净了吗,怎么还有,而且,这玩意儿长的又不是鸦片样,它是什么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集中烧毁,不代表就全都能翻出来烧个一干二净。大陆那么宽广,鸦片就代表着利益,只要有利可图就会互相买卖,只会传得越来越广,有人私藏了,就算掘地三尺去找也不一定找的到。”江惊墨解释说,这个道理,沈佑春也知道,但她想知道的不是这个,而是后面的问题。   江惊墨也没有故弄玄虚,继续说,“不过鸦片已经是传统毒品了,那些人在私下里运输贩卖并不方便。现在这一袋白粉,据我从宋叔叔口中所知是目前新型毒品,在海外叫海,洛,因,由海外传入大陆。自然每个贩卖人之间说的名也不一样,为了遮掩,他们会取各种别名,例如几号,白粉,白面、红鸡,或者白戈珠等。这种毒品比鸦片厉害,会让人致幻,   尝了一点就上瘾,有的小贩还会取名叫神仙粉,逍遥粉之类的别称。”   他说了一大串,沈佑春听得目瞪口呆,舌头都大了,沉默了几秒才找回语言组织,“那怎么突然就在大陆有了?”   现在不过是八三年,也就五年的时间,各种坏东西又涌入大陆了,可是要想跟上国际发展要想变强,开放也是必须要做的事,伴随经济复苏繁荣而来的也是各种想要再次侵蚀大陆的各种阴暗手段,以前的鸦片是,现在的毒品也是,一个社会风气和精神都被毒品腐朽了,那将会不堪一击。   江惊墨把玩着她的双手,很平静,轻声说,“这个世界上有光就有暗,只要能产生利益,无论是在哪里都会在黑暗的角落里滋生各种残忍的交易,只是你现在看到了就知道有其存在,不知道的,也会认为,其实没有,很安全。但是一旦滋生了不进行管控,等这颗毒蘑菇越长越大,无法拔除,就会成为毒瘤,即便大动干戈割掉毒瘤,也会留下一条祸根残存。”   沈佑春好像又发现了江惊墨的另外一面,是冷静的,成熟的,是一个熟练的规划者,他说的不紧不慢,似乎已经有了应对的方式,可这不是宋县长做的吗,难道是宋县长和他说过了?   “那是怎么运进来的?有了以前的鸦片祸害在警示,我们不会重蹈覆辙,也不会让海外的人明目张胆的进来,就算要偷偷的,我们也会查得很严吧。”沈佑春接触外界的范围,最远就是在临鹤县了。   如果不是认识江惊墨去舞厅,因为沈有金逃课打架,躲到“鬼屋”发现金条,她大概也会活在眼前所见的世界里,或许会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原来黑暗的角落离她那么近,每天都和危险擦肩而过,还能安安全全的活着已经是足够幸运了。   “偷偷的运输这点一直都存在,就像现在依旧有很多人偷渡到大陆对面,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来回运货。不过目前海,洛,因这种海外毒品会在大陆出现,大部分原因是起于边境冲突。大陆和老越在七九年就有了硝烟味,八一年的时候正式起冲突。老越那边自有老苏的支持,以及,自然少不了混杂着老美,樱岛,湾岛那边借机伸手进去。混乱之下最容易发横财,就算管得再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亘古不变的道理。”   江惊墨仔细分析给她听,“唯一庆幸的是发现及时。并且这条毒瘤是外部伸手进来干预想要生根发芽,拔除还比较容易。要是时间久了,过个六七年这条生意链成熟了,就会弥漫开来。”   几年时间很快,可真的一天天走过,时间也不短了,足够这个被种下的毒瘤站稳脚跟,最快也是到九十年代就会很难收拾,到时候,年轻一代被诱惑上瘾,就是新一次的动荡。   “那你还在这里浪费时间,赶紧拿去给宋县长,告诉他事情的紧急性。”沈佑春把他推开,风风火火的站起来,翻找东西给包好,一想到她还上手拿过,虽然是隔着塑料袋,可还是浑身不自在,恨不得再去洗几次手。   沈佑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密封的小盒子,回过头就见江惊墨一点都不怕就上手拿,她就是拿着鸡毛掸子打过去,气瞪了他一眼,“你干嘛,不知道这脏东西危险吗,要是手碰到了怎么办,刚刚还觉得你聪明,这会脑子就不好使了。”   江惊墨笑着举起双手,一脸无辜,“我知道错了,下一次绝对不会大意。”   沈佑春用鸡毛掸子给拨进小盒子,看了看八根金条,也还是忍着不舍一起放进去,她关起来严严实实保证不会掉,“喏,拿过去吧,小心点,出去的时候记得先洗手。还有啊,记得叫孔叔陪你一起去,大晚上的一个人不安全,哦对了,你和宋县长说的时候也要注意点隔墙有耳,谁都防着,不能被偷听到了。”   她难得唠叨了一大堆,江惊墨认真听着,他忽然走过去,将沈佑春搂在怀里抱了一下,“好,我都知道的,你早点睡,不用担心我。”   “谁担心你了。”沈佑春别扭的嘴硬,“我只是不想让毒瘤存在,是在保护自己,谁知道会不会祸害到我。”   没人知道下一个中招的会不会是自己,所以她自然不会有私心瞒着不交出去,同时也是因为,她内心深处信任江惊墨,换作别人,她都会犹豫不决。   江惊墨一笑,没有戳穿,“早点睡,明天你的首饰就到了,还有,我已经和樊阿姨说了,明天她会安排好裁缝和鞋匠上门给你做合适的衣服鞋子,喜欢的布料你自己选,他们会一起带来的。”   有了他这话描绘的幸福事,沈佑春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哪里还想着什么毒瘤,满脑子都是有漂亮裙子可以穿。   反正她把自己能做的给做了心安就行,剩下的也不是她能管的,想那么多还不是庸人自扰,人家宋县长又不笨,聪明着呢,她不认为她比当官的聪明。   江惊墨离开房间,沈佑春要关上门的时候又打开弧度,她探出头,“喂,书呆子。”   “嗯,我在听。”江惊墨回头看她。   沈佑春在故意刁难他,“明天我想吃包子,要你亲手做的。我醒来要是没见到有的话,我会很生气,非常非常生气的!”她强调了好几次,似乎有着另外一层意思。   江惊墨含笑看她,“好,等你睡一觉明天醒来,下楼的时候,厨房里肯定有我做的包子,我保证。”   “你弯腰。”沈佑春勾了勾手指,江惊墨配合她。   沈佑春踮起脚尖,拿下了江惊墨鼻梁上的眼镜,勾在手上,笑得狡猾,“我把它绑架了,你要是没能做到,我就不还给你。”   她没等江惊墨说话就关上了门,江惊墨的眉梢挂着笑意,抬手想推眼镜,发现没有,还真不习惯了,看来他要努力早点回家赎回“人质”才行。   江惊墨等了一会儿,他知道沈佑春的睡觉时间不超过十点半,果然,时间一到,沈佑春的房间关了灯。   过了十余分钟,他推开门进去,确定真的睡着了,没有做噩梦,睡得很沉,就是有踢被子的习惯,落在了地上。   离开舞厅后江惊墨带她去买东西花很多钱,就是为了让她的记忆只会保留着开心部分,而不是害怕,否则晚上会睡不着,容易陷入梦魇,现在看效果还不错,做了美梦,还笑了。   江惊墨捡起被子为她盖好,弯腰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很轻,“好好睡吧,晚安。希望你的梦里有我陪你一起,没有也没关系。”   他安静退出去,合上门,轻手轻脚下楼,孔叔在楼下等着了,他们的身影融入黑暗,又似披着一层凉凉月色。   过了午夜十二,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早已熄灯,安静的三更半夜,一点也猫叫声都穿得很远,幽幽空荡。   与此同时,临鹤县的舞厅,以及隐藏在角落里,大大小小的毒窝,赌窝还有淫窝都被端了,这三样自古就是不会分开买卖,只要有一个在滋生,衍生出的其他相应的生意链肯定不少。   “别动,全都蹲下来!”全副武装的军人踹开门,举着枪而入。   这些人就如老鼠般东逃西窜,却无处可逃,全部都被堵上嘴巴一个个带走。   有个兵前来禀报,“报告队长,已抓获完毕。”   “全都带回去。”   邢定安颔首。   临鹤县目前关押犯人的刑牢,在古代就是刑房,很阴森,墙上还有暗红色擦不掉的血迹,各种刑具都能找到,遗留下来的十八大酷刑也有,该说不说,古人对待犯人的惩罚力度够狠。   江惊墨并没有换什么衣服,依旧是今天的那一身白衬衫,斯斯文文,可他手里拿着一把黑色手枪,还拿着一块布仔细擦拭,   看着就令人惊悚,如索命的白无常。   两个小时的盘问下来,有用的留下,没用的已经被押到另外一个地方关押了。硬骨头是有几个,可是,江惊墨并不给任何机会,他盘问人的手段,和以前的酷刑没什么差别,再硬的嘴巴,他也能撬开,拿到想要的信息。   邢定安站在一旁看着,即便他见多了也能面无表情面对这些了,可也做不到像江惊墨这样,还能笑得温和,就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文化人,偏偏拿着钳子,慢条斯理地一点一点撕开指甲盖,看见血肉分离这一幕,就算这些人确实罪该万死,可邢定安还是偏过了视线,偏偏江惊墨还是面色不改,还能欣赏,他心里就很复杂,放在百年前,江惊墨在刑官的排名上肯定是断崖式第一,能够让天下犯人听到名字就闻风丧胆的存在。   不过惊墨变了很多,邢队长暗暗感慨,距离上一次见到江惊墨还是五年前了,那时候他还没有被调去云省守边境,在营里和江惊墨过手,彼时的江惊墨只到他肩膀,现在已经和他一样高了。   见着该问的都问完了,拿着资料,孔立已经去安排下一步,可邢定安看见还留下来的三个人没什么好皮子了,他们一脸惊恐,牙齿也碎了差别不多,刑定安不解的问,“惊墨,这三个人是”   盘问的时候他在场,三人只是小贩,知道的信息不多,但手上有害过几条人命,并且拉了十余个人吸毒,还做了不少恶毒事,其中有一个开店的老板被烧死也有他们的手笔,这种恶劣程度,足以当场枪毙,现在的律法不健全,也很混乱,这种程度是该死。   但他看得出来,惊墨很着重“照顾”他们三个,这里面是有他不知道的纠葛了。   江惊墨说的那叫友好,“没什么,只是和旧相识问问好。”   他抬眸看向对面三人,浅笑着说,“你们好,我们又见面了。”   “唔,唔”三人疯狂摇头,惊恐到浑身发颤,可说不出一个字,牙齿都没了,满嘴留着猩红。   后知后觉,原来在舞厅的时候,他说“改天有时间再一起玩”是这个意思,过了午夜十二点,就是改天了。   江惊墨看了眼手表,眉眼舒展,“五点,嗯,时间刚刚好。”   他抬起枪,对准了三人,明明是浅笑着,可眼里一点笑意都没有,阴森,“古人有句话说,凌晨五点一过,出来游行的孤魂野鬼再不回到阴间,随着鸡鸣,太阳升起,就会魂飞魄散。”   随着外头不知谁家的公鸡在打鸣,夏日的天色亮得快,江惊墨踩在公鸡打鸣时开了枪,三人的脑门都有一个血口,缓缓倒地,江惊墨冷漠看着,转身离开。   见状,邢定安也不多问,跟在身后。   一切都在可行的范围内不是吗。   他只是好奇,这三人是做了什么惹得江惊墨那么生气,还亲自动手了。   凌晨的风夹着水雾,有些冷,天际边的一抹亮白也被乌云慢悠悠吐出来,江惊墨抬头望了望天色,“快要天亮了,看来今天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邢定安站在一旁,“许久没有回来,等忙好了,我们两个要好好喝一杯。”   他在云省五年,去年八二年成立了第一支缉毒队,边境远比任何地方都要危险,他好几次也是九死一生。   现在有了接班人,他又被调回来了,而第一个任务就是秘密配合江惊墨展开工作,他之前就到了临鹤县,只是从没有现身,像他这样的工作,自然不会暴露,现在暴露面容,是工作要转变了。   江惊墨勾唇,“这是自然。我也算是半个东道主,下酒菜的话,我就给邢大哥备个现成的,还望刑大哥莫要嫌弃。”   “能得惊墨一餐,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来的嫌弃。”邢定安摆了手,他平生粗人一个也文雅起来了,“请。”   这小子说话还是到处有陷阱,得亏他不是敌人,不过真习惯不了,总觉得无形中有刀子夹在脖子上一样发毛。   江惊墨笑了笑。   作为“下酒菜”的江承,大清早的还搂着娇妻睡觉,就被一阵急促敲门声给吵醒了。   他不耐烦起来,披着衣服出去,“谁啊。”   来人急声说,“江局,大事不好了,曾,曾秘书被抓了,然后,那位江同志在办公室等着您过去。”   “什么!”   江承一听,哪里还有什么睡意。   他回去急匆匆洗漱换上衣服,套上鞋子连袜子都没时间穿,赶在第一时间去了办公室。   只是临进去之前,他整理了衣服,走路也慢了点,让自己看起来淡定,不会因为这件事而乱分寸。   江承刚想推开,而门就从里面先打开了,是孔立的面孔,他微微点头打招呼,侧过身让江承进去,而江惊墨就在里面,气定神闲,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在翻看,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   “惊墨,怎么那么早就过来了,吃过东西了吗,我让人带一份早餐来给你。”   江承走进去,调整好情绪,他露出长辈式笑容,眼角是炸开的褶子。   他的视线左右看,观察着哪里被动过了,然后去到办公桌前,双手撑在桌面,也在仔细看有没有被翻找。   “早餐就不用了,是我不请自来的大早上就来打扰江承叔叔,怎么还敢劳烦,不过这事我作为晚辈的也不好相瞒。”   江降墨用手指压着页面,抬眸看向江承,话是这样说,不过他并没有站起来。   江承疯狂转动大脑,试探问,“是什么事能让惊墨大动干戈?”   “三言两语的也说不清,江承叔叔亲自看就知道了。”江惊墨的视线下垂,示意放在茶几上的一份档案。   江承拿下头上的帽子放在桌面,再次绕了出来,他走过来,拿起档案袋打开,拿出里面的资料仔细看。   越看,他的手有些发抖,额头冒着冷汗,可瞥见了江惊墨微笑的脸,江承反应很快,怒气腾腾地说,“这个曾千文,我之前就察觉到他的行踪鬼鬼祟祟,欺上瞒下,没想到居然敢做出这种残害人的事!”   江承说完之后,看向江惊墨,是一副很欣慰的表情,“惊墨,你做的很好。你长大了,身上越发有了大哥的影子。”   江惊墨谦虚说,“江承叔叔过誉了,我比不上父亲,也不过是侥幸。”   “该骄傲还是要骄傲的,你自小就聪明伶俐。”江承笑着摆手,尔后,他捏着资料,皮笑肉不笑的说,“只是这虽说你我是叔侄,你所作的事也是为国为民的好事,我理应是要支持赞赏。只是,你看你这行动了,我作为临鹤县的局长,却一点消息都不知道,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好和大哥交代。”   江惊墨却是惊讶的反应,“江承叔叔不知道吗?不应该吧,严打的文件政策从中央早就发出来这边了,江承叔叔作为临鹤县的局长,怎么会不知道。”   江承一听,表情是要维持不住的裂开。   这件事他还真不知道,心里也在暗恨,居然瞒得严严实实,一直以来他都知道江惊墨来到临鹤县的目的不简单,也在防着,没想到是带了盖章的秘密行动,打得他一个措手不及。   “我知道了。”没等江承反应,江惊墨忽然又说,他站起来,微微皱眉,“看来是这曾千文搞的鬼,将这件事拦截瞒住,好背着江承叔叔行动。我   就说政策已经下达,为何江承叔叔一直没有行动,临鹤县为非作歹的人还那么多,这里头是曾千文包庇啊,您只是不知情,而不是和曾千文一伙的。”   说到最后一句,江惊墨已经站在了江承面前,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微微弯腰,将锐利藏了起来只有温和,“江承叔叔,是我错怪你了,可别生了晚辈的气,惊墨在这里和您赔个不是了。”   每个字就如催命符,江承听得心头狂跳,额头冷汗已经往下流,却也不敢擦,口干舌燥的,喉咙发不出声音。   他知道,江惊墨是在逼着他斩断左膀右臂,逼着他走向绝路,好深的心计。偏偏他还被一个从没放在眼里的少年压得死死的,果然是老爷子的种!   “惊墨说笑了,你也是秘密行动,所有有嫌疑的人都要被关注,这是应该的,你做的很对,我怎么会怪你。”   江承拼命压下心里头的怒火,面上还要笑着,转而又是叹气,“也怪我识人不清,没想到曾千文是这种人。”   “江承叔叔莫要太过自责了,贼人想要做坏事,总是防不住的。”江惊墨温声的关心,“这里滋生的恶势力错综复杂,拧成了一股绳,江承叔叔就算有心也是无力。不过这次,我给江承叔叔寻了个很厉害的帮手。”   江承的眼皮子狂跳,“惊墨说的是?”   江惊墨笑着说,“邢定安,江承叔叔知道邢家的,说起来,江承叔叔和邢家也是有莫大关系,你应该认识。”   江承的心瞬间一沉。   邢家,他当然知道,六几被打的一家就有邢家,且还是他提出来的专门针对的邢家,当然有关系,是血海深仇。   “他啊,我知道,是个很有能力的年轻人。”江承快要笑不出来了。   江惊墨垂眸,指尖拂过了有些褶皱的袖口,“既然如此,后续的事就交由江承叔叔和邢定安来处理了。天色不早了,我就不留在这里打扰江承叔叔办公,改日有时间再一起喝茶。江承叔叔的大红袍,味道一绝,我甚是喜欢。”   江承恨不得一枪崩了他,可还得装着叔侄很好的相送至门口,“家中还有,惊墨喜欢喝早说啊,都送你了。”   “不用,我也只是说说,君子怎能夺人所爱。江承叔叔留步,不用送,路我熟,我就先走了,改日见。”   “好好好,改日见。”   江承目送着江惊墨朝着晨起的太阳离去。   看了会儿,他关起办公室的门,堆起的笑脸瞬间消失,阴沉沉的能吃人,他把手里的档案袋甩到了桌面啪一声。   江承双手叉腰,挺着吃得肥胖油腻的肚子,呼吸很沉,火气要从眼睛里喷出来了。   他定要这临鹤县就是这江惊墨的葬身之地!   孔立在外面等着,见着江惊墨出来,他迎上去,“惊墨,回去了?”   江惊墨看向天边升起的太阳,步伐轻盈,话里带笑,“嗯,时候不早了,再不回去做包子,我就要赎不回被挟持的“人质”了。”   孔立:???   谁被挟持了?等等,赎金是包子?他怎么听不懂了。 第48章 ( 重要提示:如果 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 c o m ) , ( t x t 8 0 . c c) , ( t x t 8 0 . l a )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沈有金的睡眠质量很好,照沈佑春的说法是,半夜被人搬走了他都能睡出一个响屁,昨晚他就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等第二天起床,拉开窗帘,阳光争先恐后倾泻而入,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还是周日,真舒服啊!   年轻,身体恢复快,除了腰还有点疼之外,沈有金又是活蹦乱跳,没觉得有不舒服,连药他都不想吃了,不过没敢提出来,肯定被他姐捶打。   他出房门时见着他姐和姐夫的房间门还紧闭,因为是客房,他这间房和主卧是错开的,需要绕出一个挡墙面才能看见,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小声嘀咕,“难道昨晚没有回来?不可能的吧。”   沈有金下楼,看见了在打扫卫生的樊姨,他咧嘴一笑,“樊姨,早上好。我们今天早上吃什么啊,好香,我都闻到香味了。”他动了动鼻子,像个牛鼻子一样探头去闻空气,肚子咕咕叫。   混熟后他现在说话也不客气,很随意,樊阿姨手里拿着抹布擦茶柜。   其实家里一尘不染的很干净,不过她习惯忙碌了,闲下来不知道做什么,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坐不住就到处擦擦,连盆栽的每一片叶子都擦一遍。   “是有金啊,早上好。今天吃包子,你想吃其他的厨房也有,不过包子是惊墨做的。”樊姨抬头笑着说。   她就喜欢家里热闹,作为是跟随江家的老人了,在江惊墨回到江家之后,她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算是照顾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起居,所以江惊墨对她也很好,按理说年纪大了也该退休养老,江家会养着她直到闭眼的那一天,会给她体面,不用担心这些身外事,只是她孤身一人,想要找活做打发时间。   这里的房子需要打扫有人气,樊阿姨主动说来这边养老,后面知道江惊墨要过来,她很高兴,现在又知道有喜欢的女同志了,樊阿姨更高兴了,人都年轻了好几岁,多活几个年头,兴许还能见到他们结婚的那一天。   她也喜欢沈佑春,她这把年纪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当年还拿着红缨枪,拿着枪打小鬼子呢,一个人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看得出来,小沈同志很好,和惊墨很般配,她就乐意他们是一对。   “樊姨,这粗活我来做就行。”沈有金快步来到楼下,主动提起桶,里面是洗抹布的水,还是干净的不算多脏,可也是要换掉,他接过抹布丢进去,偏头往厨房的方向看过去,一脸惊奇,“我姐夫做的包子?我咋看不出来会做,那双手就是握笔杆子,捏出来的包子该不会也是钢笔的样子吧。”   樊姨被他的话逗笑了,“这哪能,惊墨会下厨。不信啊,你去厨房看吧,他还在厨房里忙活。今早的夏菊开得好,我去摘点花瓣回来给你们泡花茶解暑。”   她也没拦着沈有金拿水去倒,有人接活了,樊姨又出了屋子,外面的墙脚下种有不少花,其中夏菊正是花期,她每天都有打理,一团团的很赏心悦目,也容易招来采花粉的小蜜蜂围绕。   沈有金钻去了厨房,顺便倒水,还真见到了他姐夫在蒸包子,搭在灶台上的包子有三笼,冒着气。   空气里的味道很香,应该是快好了,而江惊墨现在在做蘸料,醋,酱油,还有一小瓶辣椒等等,有模有样的。   他进去了,江惊墨连回头也没有,显然是刚才听到了他们在外面客厅的说话。   沈有金倒好水之后拧干抹布放好,顺便洗干净手,拿了条炸好的油条,好吃,是樊姨的手艺,他一边吃着一边来到了江惊墨身边,探头去瞅,见着江惊墨很熟练的搅拌蘸料,沈有金赞佩说,“姐夫,我就没想过你还会做包子,包子可不好做,比例把握不好,做出来的包子不发,硬邦邦的,还黄皮,不会白白胖胖。”   他就做过,因为过于难吃,没人愿意尝试吃一口,最后还是他自己忍痛吃光,下厨也是需要天赋,真的。   “等你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后,就想要把最好的捧到她面前,你也会克服所有不会去学,去做好。”江惊墨的心情好,说话时嘴角勾起,算得上和颜悦色。   “是,是这样吗。就像姐夫对我姐这样?嗐,我可没想那么多,先把自己填饱肚子才最重要。”沈有金受宠若惊,这还是姐夫第一次对   他的态度那么好,不过他咬着油条,明明才吃几口,怎么就觉得,姐夫这话让他饱了呢。   江惊墨调好了蘸料放在一边,他洗了洗手,看向沈有金说,“看火,五分钟后就熄火把蒸笼拿下来。”   沈有金点头,咬着油条也不敢离开厨房了,“哦哦,好。”   江惊墨离开了厨房往楼上走。   他是算好的时间,等他去洗了个澡,换身干净衣服,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沈佑春也醒了,她迷迷糊糊钻进洗漱室的时候,眼神一扫,正好就看见江惊墨正穿上衣服,修长的手指要扣上扣子。   因着衣服还是拢着,身材半遮半掩,发尖滴水,穿起衣服的时候不明显,只见身形板正,修长有形体,可是当衣服松松垮垮时,就能看见他的肌肉也不少,有胸肌,有腹肌,皮肤是白可并不瘦,且身上还有不少伤疤痕迹。   二楼有两套洗漱室,客房那边是单独连起的一间,而主卧这边也是单独配有,他们两个住的是主卧共用同一间。   沈佑春看愣住了,而江惊墨也惊地抬头,四目相对之下,两人的脸一个比一个红,江惊墨的耳尖更是红艳欲滴,刚洗澡,皮肤更为水润,脸颊绯红,目光羞涩,称得上一幅美男出浴图。   不过他像是惊吓到了,回神后羞耻的抿着唇瓣,立马背过身,他的嘴角隐晦勾了勾时,指尖快速扣好衬衫扣子,因为着急没注意到顺序错了,然后拿下挂在架子上的毛巾落在头上擦水,这才敢回身,江惊墨是不好意思的,很小声,“佑春,你起来了。抱歉,我没有锁好门,让你见到了不好的一幕,你,你忘掉吧。”   比起沈佑春只是乍一看见红了脸,很快就因为他的好身材而窃喜,骄傲自己的眼光好,江惊墨就是久久没能平复这份害羞了,脸依旧红着,恍若含着水雾的眸子不敢落在她身上,在热恋的情侣之间,简单对视也能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般的暧昧。   “这有什么不好的,我觉得挺好的呀。书呆子,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肌肉呢。”沈佑春闪烁着好奇目光,视线频频落在江惊墨的衣服上好似自带穿透力。   江惊墨被她看得紧张,有点不安的手指捏着衣服角边,后面没处可以退,前面也出不去,见他这扭捏样,沈佑春笑出了声,有什么好害羞的,光膀子嘛,在村里忙着秋收的时候,男人很多都是光膀子,她又不是第一次见。   相比之下,江惊墨就保守多了,在城里,谁光膀子那不是在耍流氓吗,而且他一直都是穿衣规矩。这一刻,害羞腼腆好逗的江惊墨再次刻在了沈佑春的脑海里,全然忘记了他的另外一副形象。   “……佑,佑春觉得好就行……”江惊墨被她直白的话给震惊到了,他握拳抵在唇边,睫毛眨呀眨,脸红成了猴屁股,“我有每天坚持锻炼身体的,佑春可以放心,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无论什么时候完全可以保护你。”   “真的?口说无凭,我需要自己证明。”沈佑春抱着双手依在门边,视线对着他上下打量还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不用照镜子,她都能知道,她现在的表情很邪恶,像个流氓在调戏良家妇男,可是,她就喜欢看江惊墨脸红,目光含羞,配上他那张斯文清雅的脸,沈佑春更欲罢不能了,真的很好玩啊。   见她提出这个要求,江惊墨偏过头是微微讶异的表情,有些狭长的眼睛圆了一圈很呆,隽秀的五官怎么看都软乎,唇微张着,白色毛巾挂在脑袋上就如兔子耳朵,任由揉捏的小白兔。   不过他拒绝不了沈佑春的话,忍着害羞,他还是放下拧捏的手,一步步朝她走进,江惊墨抓起了沈佑春的手,他的手掌可以覆盖住了沈佑春的手背,主动带着贴在他的胸膛,自上而下,过程很缓慢,他还没扣全扣子,沈佑春的指尖可以绕过衣服,触碰到他的皮肤。   来到了腹部而下,江惊墨带着她的手穿过衣摆,没有了一层衣服隔开,衣服随着动作而在往上提起,露出一角肤色,这下子,沈佑春的手切切实实贴在了他的腹部,掌心下是炽热的温度,他呼吸时,腹部上的薄肌也在动,滑过掌心有点痒,她的心也痒。   江惊墨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她面前,很近的距离,挨着她,将沈佑春困在了他撑着门的臂弯之下,他低下头,笑意夹在了呼吸里很轻很轻,润朗的嗓音又带着一丝暗哑,好似笔尖摩擦在纸张之上带来颤意,沈佑春听得头皮发麻,脑子一片空白,咽了咽口水。   “佑春亲自验证过了,还算满意吗。”他说着,借着沈佑春不敢抬头,含笑目光一直在巡视她渐渐羞红的脸,真可爱,江惊墨勾着嘴角,继续带着沈佑春的手一寸寸往上抚过。   沈佑春哪里还能忍住,脸唰一下爆红,再也无法保持着“流氓”的淡定,她抽出手,因为过于着急,慌乱之下指尖勾到了江惊墨的裤头,拉开一小段距离,心慌就会手忙脚乱,她连忙松开手,导致回弹在江惊墨的腹部上力道不小,还有了声音,头顶上立马传来江惊墨小小嘶了一声,委屈的说着“佑春,轻一点”的话,沈佑春只觉得浑身像烧起来一样发热,口干舌燥。   江惊墨穿的是有松紧带的黑色休闲裤,质量好,弹力就好,这一回弹会带来一阵酥麻,他的身体紧绷,连他的声音都闷得紧,这下沈佑春不止脸红了,更是面红耳赤,脖子都泛了一层粉色,恨不得长出翅膀飞走!   “你快出去,我要洗漱!”沈佑春的小心脏跳个不停,低垂着头,拉着江惊墨的手臂,推着他的后背将人推出去,然后砰一声关上门,将两人隔绝开,沈佑春的后背靠在门上,她抚着还在毫无频率剧烈跳动的心脏,透过掌心传到了耳蜗里很大声,发热的脸颊也久久无法平复,已经是滚烫了。   沈佑春捂着脸,试图用微凉的双手降热,可是没有用,她又羞又气,明明是她在“耍流氓”,可怎么感觉被反过来逗弄了,沈佑春气得跺脚,连续骂了好几声江惊墨你个混蛋,真是可恶!   隔着一扇门,江惊墨却是心情美好的笑了,他把扣子扣好,毛巾擦着头发,一夜没睡的困意早就消失了。   她啊,胆子全靠嘴巴硬撑。   等沈佑春磨磨蹭蹭下楼,江惊墨已经在摆好了早餐,她的位置前放有碟子,江惊墨正从蒸笼里夹出热腾腾的包子摆好,很小的一个,以她的食量可以吃三个,外加一个水煮蛋,能饱了。   见她走过来,江惊墨拉开凳子给她坐,将餐碟挪到她面前合适的位置方便拿,筷子勺子也都准备齐全,见着沈佑春的头发没扎好,落了几缕妨碍吃早餐,他像会变戏法似的还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夹子帮她夹好,夹子点缀着两个小珍珠,“先喝温水,我放了一点蜂蜜,樊姨买的野生蜂蜜,早上喝一点对身体好。”   “嗯嗯。”沈佑春喝了两口,甜度适中,还带着一点点酸,是很好喝,她看向还在冒着热气的包子,江惊墨的手巧,给捏成了小兔子图案,还有一个花卷,这两是无馅的,另外一个就是圆滚滚肉包。   大早上的,他不想沈佑春吃得太油腻,素淡一点,只要营养均衡就行。   别人没有这独特的一份,面前就是普通包子,他将这份偏爱体现得淋漓尽致,沈有金看得羡慕,他觉着他姐是真命好,他不求以后像他姐一样好,有个一半,不不不,一小半也不错了。   而端着碗喝热腾腾豆浆的孔立这才恍然,原来惊墨回家时说的做包子当赎金是这回事,他果然老了,年轻人就是会玩。   樊姨则是看得起劲,时不时还露出慈爱笑容,小情侣感情好,她高兴,至于是江惊墨照顾,这不是应该的吗,咋还能搞特殊,就算是看着长大的孩子,她也不会站在男同志那边的。   江惊墨拉开椅子坐在旁边,他吃东西是慢条斯理,可也不是慢吞吞,还不忘说,“觉得味道淡可以蘸酱,也可以夹着咸菜一起,按照你的口味来,上回你从家里带来给我的还有,我没舍得吃完。”   沈佑春夹起包子吹了吹气,咬一口,好好吃,她昨晚其实就是脑子一热故意说,没想到还真的会做,以后下厨的事都交给他了。等等,她不是计划着分手吗,怎么还想着和他有以后?   “吃完了和我说就是,我妈做的咸菜,腌酸都特别好吃,还会做辣酱,她烙的饼外脆里香。再刷上一层酱,有青瓜的话放青瓜丝,没有的话放煮熟的土豆丝也行,再煎一个蛋卷着吃,特别好吃。”   沈佑春说着,就开始想念这个味道了,每当过节的时候家里不忙了,她妈都会做来吃,也是他们全家最开心的时刻,全都围着锅打转,刚出锅做好的还保持着热乎香脆,咬一口,日子赛神仙。   “我赞同!”沈有金抬起头附和。   他一个人能吃五个大煎饼,只要有可口的酱,再多两快都不是问题。   江惊墨见着沈佑春的嘴角沾了点包子的碎屑,他拿过帕子自然的为她擦掉,“那太麻烦阿姨了。”   “不麻烦。反正我和我妈说的是有同学尝了觉得很好吃想买,做好了我就给她钱。”就算是亲妈,沈佑春也不会让她白做,虽然不费力气,可是花时间,花食材,肯定要给钱啊,她就赚点差价。   “我妈的手艺特别好。”沈有金呼噜喝了一口豆浆,想到了什么,他抬起头看向江惊墨,兴致勃勃地问,“姐夫你说,我妈也在城里摆个摊卖煎饼怎么样,我买过,好多人做的都没有我妈做的好吃,要不是肚子太饿,卖的也不多,我才不会花这个冤枉钱去买。”特别是学校门口就很多人去卖。   他没有问沈佑春,那也是因为知道这方面还是江惊墨更了解,也能出注意。要是有姐夫点头的话,不就是稳了吗,沈有金也不傻的,他就是想着支摊挣钱不容易,有人罩着会轻松点。   “咱妈的手艺好,我看可以。”家世不好,沈佑春也不觉得有什么丢脸的,利用好了还能给自己添加让人“怜惜”的优势呢,一味的嫌弃,反而落了不好的印象,   樊姨也开口,“这里哪里适合卖吃的我熟,要是有需要可以和我说。”   孔立也说,“是个不错的想法。”   四人齐刷刷的看向了江惊墨,后者气定神闲的吃完了一个包子,这才说,“想法很好,只是不着急,再过一两个月吧。真的要开一家食店也不是第二天就能办成,需要时间筹备。”   沈有金一听就知道能成,“等下周回去我就和爸妈说,。”   由沈佑春开口,他们或许还会想个几天几夜,但是由他开口说,最多只会考虑一天一夜就会同意的。   热闹的吃过早餐之后就是裁缝和鞋匠上门量尺寸,还有昨晚买的首饰也上来了,衣服和鞋子没那么快好,但不妨碍沈佑春搬项链回到房间,对着镜子佩戴。   她没关门,门被敲了两声,从镜子里见江惊墨出现在身后,沈佑春回过头,笑容明媚,一条金杏珍珠链点缀她白皙的锁骨之上,“怎么样,好不好看。”   过于富贵的首饰,若是压不过气场,反而将人衬得普通,可是沈佑春没有这个问题,她撑得起来,这段时间被养得很好,越发出落得似珠圆玉润,清纯娇美。江惊墨笑着点头,“好看。”   “算你有眼光。”沈佑春可太开心了,这些以后都是她的宝贝,要是没钱了拿去卖都不缺钱,有钱才是一个人的底气。   看看,找对象就要找这种的,有钱有颜还纯情听话,她这是不找则矣,一找就不会有错,为自己感到骄傲。   江惊墨了解她,见着眯着眼睛都知道在盘算什么小心思了,不过问题不大,他递出了沈佑春熟悉的盒子。   沈佑春知道,他肯定不会拿空盒子给她,也不会再带回那脏东西,唯独有可能的就是   她脸上是压不住的惊喜,接过盒子打开,金条还真在里面,整整齐齐的八根,一点都没少。   沈佑春眼睛都亮了,肉眼就能数的出来,她还要用手指一二三四的数一遍,开心的就要尖叫,沈佑春抱着盒子,笑眯了眼,再三确认,“宋县长没作为赃物一起藏起来,这是给我了?真的给我了?以后不会再拿走吧。”   “当然不会,你找到的,自然就是你的,谁也抢不走。”江惊墨就知道她会喜欢,见她开心,他也挂着笑容。   啊啊啊啊!真是峰回路转,沈佑春都做好了不会再回到她手里的不舍准备,安慰自己还有几条项链,现在可以拿回来,就好比天降一笔巨富,砸得她晕头转向,心里乐开了花。   “江惊墨,你真好!”沈佑春没有多想,扑进了江惊墨怀里,双手勾着他的脖子,笑容满面。   要是没有江惊墨在中间帮她,沈佑春知道,八根金条不可能重回她的手上,怎么办,他真的好好哦。   江惊墨站得很稳,她扑过来了也没动一下,双手扶上了沈佑春的腰,他低头和她额头相抵还亲昵地蹭了蹭,笑着说,“这不是应该的吗。我是你的江惊墨,当然要对你好,也只对你好。”   沈佑春听得动容,就因为太好了让她会舍不得啊,初恋就遇到那么惊艳的人,无法想象要是分开了以后遇到谁都比不上江惊墨对她的好,那也没必要走到一起了。只是这个想法。沈佑春当然不会说出来,她垂眸闷闷的嗯了一声,挂在他身上抱一会儿。   “姐夫咳咳咳!”   沈有金拿着书上来,一路喊着姐夫,乍一见到他们两个相拥,他立马拿起书挡住眼睛,背过身咳嗽提醒。   真的是,看见他姐被占便宜,他想说也不懂怎么说,人家小情侣,抱抱也正常。   两人立马分开,人在尴尬的时候就显得很忙,沈佑春就是了,整理头发,整理桌面,相反江惊墨就自然多了,还不忘扫了一眼打扰他们的沈有金。   “姐夫,我有一道题不懂,想问你怎么解。”   沈有金只觉得背后如有锋芒,刺得他堪比刺猬,高喊了一句,逃跑似地跑下楼。   明天就要上学了,他的作业还没写呢,而且老师很喜欢在周一的时候抽问,还需要复习课本。自从他姐和姐夫谈恋爱,他也多了一个“老师”辅导,成绩进步了不少,保持下去考上一中很稳。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笑着问,“佑春,你的作业也没有完成,都拿出来和有金一起吧,再不写,明天就迟了。”   沈佑春:   为什么在愉快的周末里要有作业这种可恶的存在!   不过有着江惊墨的辅导,他们写得很快,赶在中午樊姨做好午饭之前就写好了。   只是除了学校布置的作业之外,江惊墨还给他们准备了不少书,特别是给沈佑春的,一摞在桌面全是复习资料。   其中有些还是江惊墨自己出的题,适合现阶段沈佑春的学习情况,务必帮她提高成绩,这让沈佑春学得咬牙切齿,不想学也不行,江惊墨守着,任凭她怎么撒娇一点也不愿意松口让她放松,沈佑春全程是哭着动笔,分手,一定要分手!   高中改成三年学制的政策去年出的,不过是小范围推开,今年年初的时候才来到江市的临鹤县,要是再晚一点,她这个月还有几天就高考了,不用再读一年。   碰上这事儿,说不清是好还是坏,不过就目前来讲,沈佑春认为是好的,否则也遇不上江惊墨的辅导,嗯,就是这么一个回事,绝对绝对不是因为人!   下午的时候,江惊墨回去午睡了,他昨晚一夜没睡,还能保持精神也是身体强悍,不过他睡上两三个小时就能恢复好精神。   等睡一觉下楼的时候只有沈佑春和沈有金在嘀嘀咕咕讲悄悄话,樊姨出去买菜了,孔立也不在家,他有老战友在这边安家,既然闲下来有空,就提着一壶酒去拜访,寒暄叙旧。   江惊墨走过去,没看见,因为发现他来了,沈佑春还神神秘秘捂住,他微微挑起了眉尖,只是藏在发丝下看得不真切,江惊墨摆着一张纯良无害的脸,有些难过,“佑春,你们在做什么神神秘秘的,是我不能知道的事吗?”   “没有啊,能有什么秘密,都是沈有金他怕明天去学校老师会点名上台演讲,他说英语会很害羞,我们正在练习呢。”沈佑春摇头一笑,扯了一个像模像样的借口,还踢了沈有金一脚。   “是啊是啊。”沈有金疯狂点头,抓着头发讪讪笑着,“我的口语不行,老师让我多练练。”   “这样。”江惊墨知道他们没说真话,但既然有意瞒着,他也没有追问,装着相信了样点头,“家里有收音机还有磁带,你就跟着学。还有一些海外影视剧的影片你也能播放看。”   沈有金小鸡啄米似地点头,“谢谢姐夫。”   沈佑春站起来伸了伸懒腰,转移话题有点生硬,“哎呀,学习一天了好累,我们出去玩吧。”   “好啊好啊,我回去换一件衣服,等我。”沈有金一瘸一拐的上楼,说起去玩,他就没有不兴奋的。   “我也回去换一双鞋子!”沈佑春抱着本子转身就跑上楼。   江惊墨抬头看了一眼,若有所思。   等他们下来出门,沈佑春还拿上相机,遇到好看的风景就拍下来,她喜欢上了拍照。   下午的临鹤县也很漂亮,一片湖泊,岸边是柳树,湖泊中间有个凉亭,却没有通往的桥梁,说来也是一段往事,很久很久以前总之,就是时代变迁,曾经的一个寺庙被埋在下面只露出顶部尖角。   这里是很多人散步的好去处,风景优美,蓝天白云,湖面还有飞鸟滑过。   沈佑春拍了好几张,她让江惊墨去站在柳树旁,也为他拍了不少,至于沈有金,半路碰上出来打酱油的万鸿,两人自己跑去玩了。   周五晚上万鸿回去后将事情说出来差点被父母揍一顿,想拿钱给沈有金可是忘记问住哪里了,只能等周一开学再给,没想到出个门会遇上,兄弟哥俩好的勾肩搭背去分享周末游戏心得。   “小妹?”   拍好了之后沈佑春在低头检查,听到大姐的声音,她一怔,回头看,还真看到了大姐大姐夫带着一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女孩,约莫三岁这样,而大姐夫推着二八杠自行车,看着都是仔细打扮过了,是一家三口出来玩。   看见沈佑春,小女孩歪着头看了好一会儿,认出来了是谁,她挣脱了妈妈的手,屁颠屁颠跑上去,两条小辫子晃呀晃,肉肉的脸蛋在抖动,眼睛大大的,奶声奶气,“小姨!”   “小月亮。”   沈佑春笑弯了眼,蹲下来张开手,香香软软的小宝贝扑个满怀,一大一小脸贴脸。 第49章   小月亮的大名叫杜今悦,还是沈佑春取的名字,在八月十五出生,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很圆,取了个小名叫小月亮。兴许是缘分,她长得有父母的痕迹,不过也有三分像沈佑春。   这个证实来自大姐沈金花,作为岁数相差较大的姐妹,沈佑春也是被沈金花带大的,自然记得小妹小时候的样子,所以对自己的女儿,沈金花特别疼爱,也是想把自己缺失的一部分弥补给孩子。   她嫁的丈夫也不错,吃苦耐劳,爱护妻女,沈金花是满足也是幸福的,目光温柔慈爱的望着女儿和最小也是她最爱的妹妹,而她丈夫就站在她旁边,注意力反而是在她身上,还会主动问她有没有走累之类贴心话。   和小孩子说话,还是可可爱爱的小女孩,大人说话就会不自觉带上笑意,还夹着声音。沈佑春此刻就是这样了,本来说话就甜,这会儿更是带了儿时童真,“小月亮有没有想小姨。”   小月亮很喜欢她,搂着沈佑春的脖子不放开,笑起来露着白白的小米牙,“想!”   沈佑春点了点她的小鼻子,“哇,小月亮真乖,是有多想呀。”   “很想很想!”这个问题有点难倒小月亮了,她松开勾着沈佑春脖子的手,两只手比划了一个大圈,“小姨姨,有好大好大的想。”   再过几个月她才三岁呢,还没到八月十五,小小的,可可爱爱的一只小孩,穿着一条清凉小裙子,沈家女孩拿针线活的手艺好,沈金花作为老大,带过底下很多弟弟妹妹,针线活也是最好的,小月亮穿的这身衣服是她自己做的,布料是沈佑春挣钱了之后买了送过去,也全给了小月亮做衣服。   沈佑春被她的话逗笑了,将小月亮抱起来,而小月亮也乖乖趴在她怀里,笑得开心。   大姐夫妻两推着车走过来,大姐夫姓杜,叫杜建康,个子挺高的,人也壮实,皮肤有点黝黑粗糙,不过并不丑,是时下长辈都很喜欢的周正靠谱长相,他也笑着对沈佑春打招呼,“小妹。”   “小妹,你怎么来县里了,就你一个人吗,有金呢。”沈金花说着,视线左看右看也没见到沈有金的身影,她就是皱眉,“县里那么多人,他跑去做什么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要是出事了怎么办。”   老大就是老大,作为大姐,她一开口有对小弟小妹的关心也是管教。她也不在娘家,自然不知道周五的时候沈佑春就不回去了的事,也就当成了是周末休息出来县里玩,一般都是沈有金和沈佑春一起,男生单独出来大人不会说什么,可是作为女生单独出远门,家里人就会让沈有金陪着。   “大姐,大姐夫。”沈佑春解释说,“我们是一起来,不过他看见同学已经跑去玩了,我也不是一个人,是和”   她语气一顿,差点忘记还有江惊墨的存在了,沈佑春不用回头,看着太阳光线斜照时背后走上来的影子就知道是江惊墨在靠近,她想说的“朋友”两个字就是迟疑了两秒没说出口,江惊墨已经站在了她身边,拿过她手里不方便拿的相机,举止是自然的亲密,然后看向沈金花夫妻,笑着很有礼貌,“大姐,大姐夫,你们好。我叫江惊墨,是佑春的对象。大姐放心,佑春不是一个人,我有在陪着。”   沈金花本来就察觉到了,现在听到江惊墨这样一说,她眼皮子一跳,目光就落在了沈佑春身上带着“询问”的意思,上次回娘家,她可没听到爸妈说小妹谈对象了,很显然是瞒得严严实实。   随后,她又坦然的打量着江惊墨,年纪不大,和小妹差不多,家世应该挺好,相貌隽秀俊雅,起码和小妹站在一起特别养眼,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也爱笑,有礼貌,初步印象来看,沈金花对江惊墨还算满意,小妹的年纪也不算多小,相看对象也正常,她并不是多惊讶,只要保护好自己就行,谈可以,不需要那么快就嫁人,现在还能读大学,不用着急。   不过她知道小妹聪明着呢,不会让自己吃亏的,这点上沈金花并不算太担心,只是怕聪明过头会砰钉子。   作为姐夫,人家亲姐还没出声,杜建康当然不会吭声,不过也看向了江惊墨,姑且是今后可能会同做沈家女婿半个兄弟了,杜建康朝着江惊墨友好一笑,说了声“江同志你好”,江惊墨也是礼貌点头回应。   “咳,他说的没错,我们确实在处对象。”当着江惊墨的面,沈佑春也不好出口否认,只是她也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讨论,连忙地问,“大姐,你们是要在城里吃了饭再回去?等下和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吧。我也好久没见到小月亮了,还想多抱一会儿呢,小月亮是不是呀,晚上就和小姨在一块儿了。”   小孩子的脸颊肉嘟嘟,皮肤也是嫩嫩滑滑的,再加上保持干净,香喷喷很好玩,沈佑春就喜欢拨着小月亮肉嘟嘟的脸颊玩,会一抖一抖的特别好摸,小月亮也亲近她,笑呵呵的,还凑脸过去给摸呢。   小月亮听不懂大人的话,但不妨碍她听到要和小姨玩,小脑袋点呀点,“和小姨,和小姨。”   “真是个小没良心的,白疼她了。”沈金花故作嗔怒了一眼,她知道小妹不想说,而且女生之间的私密话也不好在外人面前谈论,她就顺着沈佑春提的来讲。   “算是出来玩。不过我和你姐夫是打算在城里开一家做衣服的店,杜家那边的田地不多,分家之后我和你姐夫想着光是靠种地,一年到头也挣不下多少钱,这几年杜家村里找我做衣服的有不少,我就想着,要不要来城里开一家,去年就想了,只是孩子太小走不开。今天有空就上来看城里的   开店情况,顺便也带小月亮出来玩。”   孩子太小需要照顾是一个原因,也主要是钱不够,半年攒了一些之后,他们夫妻两商量了很久,这才决定进城看,沈金花相信自己的手艺,她胆子也不小,真干不下去再回村,她不怕被人笑话,就怕赚不到钱。   杜建康也笑着跟着说,“知道出来玩,还以为是回外婆家,小月亮昨晚睡觉前都在说找小姨,找小姨。”   他爱自己的女儿,不过父母见不是孙子,态度不怎么好,索性他也不是个愚孝的,那就分家单独过,现在分田到户了,也没几家是不分家的,他态度强硬,父母兄弟自然不敢欺负他的妻女。   沈佑春一听很开心,亲了奶香奶香的孩子一口,“不愧是我的小月亮,心里一直想着小姨。”   小月亮知道被夸了,虽然不懂为什么被夸,可她也开心的用胖嘟嘟小手贴在了沈佑春脸上学着沈佑春,撅嘴小嘴巴亲了几口唔么唔么,江惊墨在一旁看得眼皮跳,心里泛着一股酸味。   沈佑春抱了几分钟手酸了,也不是力气小,而是不习惯抱孩子,很容易就会觉得手臂酸痛的累。   她想要把孩子放下来,不过小月亮不怎么愿意,勾着沈佑春的脖子,眼巴巴看着她,小月亮喜欢香香的小姨,眼睛圆溜溜,干干净净的满是纯真,看得沈佑春心软了,可她的手臂是真累!   “我来抱吧。”江惊墨自告奋勇,他伸出双手,对着小月亮露出了温和亲切的笑意,也是带着哄孩子的温柔,“小月亮,你好呀,我是你的小姨夫,你小姨累了,小姨父抱你好不好。”   沈佑春听得嘴皮子一抽,为什么他会对“小姨父”这个身份适应那么良好,甚至还挺高兴。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陌生人,不过江惊墨这张脸很有迷惑性,温和斯文,像是披着沈佑春渡给他的阳光般很温暖,包裹着沈佑春的气息,小月亮歪头,好奇地看了他好几眼,然后伸出了双手给他抱。   “好~”小月亮落入了江惊墨怀中,还不忘扭头去看沈佑春,特别乖,“姨姨不累。”   沈佑春笑弯了眼,摸摸小月亮的脸颊肉,偏头看向了大姐他们,“现在这个时间是大家出门逛街最热闹的时候了,你们去看吧,我带一会儿小月亮,去办事,带着小孩子走街串巷不方便。现在才三点多还有时间,等你们看好了,四点半就在国营饭店汇合吃饭,难得出来一次,就在外面吃吧。”   现在夏天,快要八点才会完全天黑,吃完饭算是已经五点半,也足够时间他们回去了,回到家还没天黑。   这是妻妹的提议,杜建康没做决定,他看向了妻子,而沈金花也不是犹豫的性子,否则也不会心心念念着想着自己有手艺,也能进城闯一闯做生意,再到现在决定出来了,而且这是她亲妹妹,她一手带大的,也没必要假客气,沈金花点头,“行,小月亮交给你了,我和你姐夫很快就回来。”   带着孩子确实不方便,小孩子很容易被新奇的事吸引,有问很多问题问,或者少食多餐,走着走着容易饿,也会犯困要抱,但是放在家里给妯娌帮忙照顾,人家孩子也多,给公婆,沈金花更不乐意,既然不喜欢她的女儿,她也不乐意让他们碰,再难有比熬月子的时候难吗,还是给带了出来。   本来她是不知道的,后面看见了丈夫拿饭进去给在房间坐月子的她,然后婆婆就在门前说什么会犯冲,叫丈夫不要靠近,连孩子都不能抱之类的话,送饭送水就放在门口,让她自己去拿。   沈金花不会讲杜家这边的村话,两个村隔得近,口音都不一定相同,但她听得懂一些,当下就发了好大的火,幸好杜建康不是脑子糊涂的人,没有听他妈的话真不靠近,否则这个仇,沈金花能记一辈子,她可不是个会忍气吞声的人,当场能给她掀桌了。   杜建康踩着自行车和沈金花离开,有沈佑春陪着,小月亮和父母分开也没有哭闹,被江惊墨手腕上的手表吸走了注意力,正在低头研究,短短的肉肉的手指头掰着,她手劲也不大,弄不烂,还会了点察言观色,摸着摸着,她抬头看江惊墨,见他没有生气,是温柔的纵容,小月亮又低头掰扯。   两人带着一个小孩,那么年轻,不少人经过都多看了两眼,还以为是一家三口出来玩。   江惊墨自然察觉到了这些隐晦目光,他翘起了嘴角,单手抱着孩子,一手还能牵过沈佑春的手,只要幻想到以他们组建了家庭也是这样漫步在悠闲的午后,江惊墨心里就是荡开着浓烈喜悦。   只是小孩子不安静,玩了手表,又对他的眼镜好奇,拿下来玩就算了还掉在草坪,沈佑春只好弯腰捡起来收进书包,反正江惊墨又不近视,可没了眼镜,小月亮也会抓他的头发,往两边拉他的脸颊,比起在沈佑春怀里笑呵呵开心,在江惊墨怀里就安静很多,更多时候就是好奇看着陌生的大人。   没一会儿,江惊墨难得在出门前用手抓了一下头发,看起来人更清爽有气质,这会儿已经被弄乱了,偏偏他也不能对小孩子说什么,特别是迎上那双稚嫩的,和沈佑春很像的干净清澈眸子在静静望着他,好似在说“你是个奇怪的大人”这可爱小表情,江惊墨更说不出话来了,爱屋及乌的理。   “怎么样,带小孩子好玩吗,抱不动的话就放下来吧,别硬撑着。”沈佑春在一旁看见了他眉眼的无奈,毫不留情嘲笑出声,并看向小月亮,“小月亮下来自己走路好不好,小姨姨牵着你走。”   小月亮看了看江惊墨,再看了看沈佑春,她点头,然后开始用脚蹬,想要滑下来,比起被陌生大人抱,她更喜欢和喜欢的小姨姨牵手。   江惊墨也不强求,弯下腰把孩子放在地上,然后和沈佑春一人牵一边,小月亮走在中间,觉得好玩了,还拉着他们的手做秋千,小小地原地蹦跳一下。   愿意陪着她玩了,小月亮很快就对江惊墨亲近起来,会对他笑,给他掐着腰转圈圈飞飞,小孩子都喜欢的活动。   玩了两次,小月亮还想玩,拍着江惊墨的手臂,笑咯咯的,也记住了江惊墨一直给她洗脑的称呼,“小姨父,还要飞。”   “好,我们再飞一次。”如愿听到了想要的称呼,江惊墨含笑的看了沈佑春一眼,虽然被怒瞪了一下,他心情还是很好,满足了小月亮的要求。   沈佑春翻了个白眼,不过蓝天白云,绿茵草地,背后就是飞鸟湖泊,阳光很好,这画面温馨,她又拿出相机拍了好几张,直到和万鸿说完话过来的沈有金打断,他一惊一乍的,差点要蹦起来,“姐,我就走开了一会儿,你和姐夫啥时候有这么大的孩子了?!”   “眼瞎啊你。”沈佑春给了他一巴掌,会不会说话。   沈有金疼得呲牙,他就是皮了一下,用得着那么认真嘛,不过也看清了小孩子是谁,大姐的女儿,他的小外甥。   对于小外甥,沈有金也很喜欢,长得可可爱爱的小孩子总是招人爱,他蹲下来,张开手,“小月亮,还记得我是谁吗。”   “小小舅”正在张开手要去江惊怀抱的小月亮停下来,歪头看向了沈有金,看了几秒认出是谁了,拐个弯,屁颠屁颠去了沈有金的怀抱,沈有金把她抱起来飞了一个,然后放在他肩膀上坐着。   他看了一圈没见人,“大姐他们呢?”   沈佑春简单说了去向,然后说,“你回去和樊姨说一声,樊姨要是不在家的话就留纸条,我们今晚不回去吃了。”   “诶行。”沈有金点头,他拿下孩子抱在怀里,和沈佑春一个爱好,喜欢玩小月亮肉嘟嘟的脸颊,“小月亮是要和小姨姨一起玩,还是和小舅舅一起去玩。”   “小姨姨。”小月亮没犹豫,立马做了选择。   “真偏心。”沈有金吃味。   他把小月亮放下来,先回去一趟和樊姨说,要是晚了,已经做好他们的晚饭,浪费。   沈佑春蹲在了小月亮面前,见她玩得出汗了,可刚才忘记问大姐拿汗巾,“你翻包里有擦汗的帕子吗,小月亮出汗了,要擦干,不然容易生病,我记得出来时好像带有了,你看看。”   “有的。”江惊墨翻出了一条干净的手帕,藏青色。   两人手忙脚乱地擦好,见着小月亮脸颊红扑扑,   嘴巴有点干,应该是渴了吧,然后又急忙去找水给她喝,顺便买了不少孩子能吃的零食,有了吃的,小月亮很安静,脸颊塞得鼓鼓,还有钙奶喝。   小孩子觉得好吃的,是不会说饱了的,只会还想吃,沈佑春阻止了江惊墨地投喂行为,“别让她吃太多,等下吃不了晚饭了。”   “应该是饱了吧。”江惊墨没养过小孩,他摸了摸小月亮的肚子,有点鼓,确实不能再吃了。   小月亮眼巴巴看着,但她很乖,想吃也不闹,只是看了会儿,她揉了揉眼睛,赖在沈佑春怀里懒洋洋的,脑袋还带着奶气的记忆,她在沈佑春怀里拱呀拱,这让沈佑春有点尴尬,举着双手。   她抱不动啊,小孩子睡着了比醒了更不好抱,在家里还能放床上,在外面只能一直抱着,她立马把问题踢给了江惊墨负责,“书呆子,你快点哄,小月亮好像困了。”   “我来试试。”江惊墨把小月亮抱在怀里,让她趴在肩头,他就轻轻拍着后背。   两人慢悠悠走一段路,渐渐的,小月亮也撑不起精神在观察这个对她来说很新鲜,充满探索欲的世界,合上了眼睛。   沈佑春频频歪头看,见着小月亮终于靠在江惊墨的肩膀睡着了,睡得很香。   “小月亮睡着了吗。”江惊墨说话很轻。   “嗯。”沈佑春有点幸灾乐祸,也不敢大声,“你要一直抱着了,手臂酸也不要和我说啊,我可没有力气抱那么久。”   父母一直抱着长大,手臂就会随着孩子变重而适应重量,可她就是久久抱一次,哪能没感觉,坚持不过几分钟,而且换来换去的,孩子都能折腾醒。   江惊墨看着她的眼睛,也笑了笑,“没事的,我抱着就好,就当是提前练习,虽然这个练习是有点早,但是我想,我的记忆力还不错,过个几年都不会忘记,而且抱的久了,还会有肌肉记忆帮我回忆。”   他说的太明显了,沈佑春想不知道意思都难,她脸一红,直接掐上了江惊墨腰上的那一块软肉,叫他胡说!   两人逛了一圈,买了不少东西,等四点多的时候先一步去了国营饭店点好菜,这里好找很有标志性,其他地方容易走丢。   快五点的时候,沈金花准时他们进来了,和沈有金一起,看了一圈找到沈佑春和江惊墨的位置,三人走过去。   沈有金是想着去买两件小孩子的衣服给小月亮,没想到正好碰上了大姐和大姐夫,和他们走了一会儿看市场情况,到了约好的时间就过来了。   小月亮还在熟睡,江惊墨抱着,只好由杜建康去接手,他抱孩子的姿势也熟练,在家里是没少抱。   饭桌上,沈金花说了她去看过后的想法,最后还是决定要出来开店。   和沈有金想要回去说服父母不同,她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从去年就开始有想法,并且在准备着了,既然做好了选择也很快速,做事忌讳磨磨蹭蹭。   对此,沈佑春表示支持,刚才她和江惊墨单独走的时候也知道了会开始整顿严打的消息,收保护费的情况会逐步减少,有手艺傍身,可以出来试试,趁着现在开的铺子不多,更容易积累熟客。   沈有金也表示支持,“这好啊,我和五姐都在城里读书,到时候大姐和大姐夫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和我们说一声就行。”   至于想要让父母也出来的想法,他还没有回去说,也不会现在就提出来,没影的事先做话题了,反而最后还真的没影了。   吃过晚饭,沈金花他们要赶着回去也不做停留,至于沈佑春姐弟买给的东西,她说了几句也不再推脱。   亲姐妹姐弟之间太客气反而关系疏远,礼尚往来,她有什么也会给,只是离开前,她小声和沈有金说,“你照顾着你五姐一点,还有,你年纪还小,在学校里不能谈对象,起码也要到你五姐的年纪了,谈太早不行。”   说来,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金,这还是沈父在取名的时候给忘记了,因为在家里也不兴叫名字,沈金花作为老大,都是喊着阿姐阿姐,再下来就是二妹三妹喊着,等名字取了才记起来。   不过也不怕家里金多,就当是孩子间排名,问题不大,在村里也不会喊名字,有些人半辈子用到名字的次数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再往上一两辈,有的还没名字,不是什么叔公就是伯公喊着。   沈有金一听就摇头,“大姐,我才不会找对象,将来还得考大学。”   实际上的情况是,他这点零花钱养他自己都成问题,找对象直接连温饱都解决不了了,那不得一天都饿肚子啊。   沈金花笑眯眼了,“有志气,你要是考上大学了,我就给你五十块。”   “那你就准备好五十块吧,我肯定考上!”沈有金拍着胸脯一脸自信。   前头杜建康把东西挂好在车头,回头喊了一声,沈金花也不再多说,抱着孩子坐在后面,和他们挥了挥手告别。   天边红彤彤,在六月的夏日里吹来了用彩笔都涂不出来的晚霞。   再多吹几次,慢慢的也把学校里的杏子给吹熟,成了沈佑春在每日中午去秘密基地补习的零食,好吃的果子都进了她的肚子。   苦熬了一个月,沈佑春在考完最后一场考试,踏出考场的那一刻,她摸了摸脸,感觉自己憔悴了不少。   本来也不用那么努力,只是,学校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居然开了一个高考尖子班,以这个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选,考在前四十名的学生就自动划分到尖子班。   无疑加了很多压力,这让沈佑春那是每天都在头悬梁锥刺股的学,有江惊墨在一旁盯着,她从没觉得自己的脑子被奴役到这个地步,幸好结果还是不错的。   是还没知道考试成绩,可她每次考完之后就去杏花树下和江惊墨对答案。   作为心理素质很强大的一员,沈佑春并不介意答案错还是对,错了也不会影响到下一科考试,不过在得到江惊墨说写对的点头下,她还是很高兴,以至于考完最后一科,沈佑春很有信心能够进入尖子班,就是这么自信。   见沈佑春无精打采的,就算是给了很多好吃的也打不起精神,江惊墨蹲在她面前摸了摸她的脑袋,还摩挲着她的脸,笑容温柔,“辛苦我们家佑春了,作为奖励,放暑假了我带你去京市玩,嗯,不止是京市,我们把沿路的城市都走一遍,你想去哪里都能去。出国玩也行,只是办理手续比较麻烦,我们安排在明年高考结束再去吧。”   “等我缓过来了再和我说吧,我现在不想动,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想去想,只想睡觉。”沈佑春无力的往下倒,她不怕那是因为,江惊墨就在面前,接住了她,让她靠在了肩膀休息。   江惊墨顺着她的头发,“好,那就什么都不想,回去好好睡一觉,睡到明天中午十二点,你想睡多久都行。”   两人安静的坐了一会儿,离开学校后,沈佑春没有回村里,也没有回江惊墨的家,而是回了沈金花租下来的房子,带着一个小后院,前做了铺面,摆放有很多她自己做好的衣服款式。   做生意一开始确实不容易,什么都要自己摸索,夫妻俩瞎忙活了一个月之后,会碰壁,会踩坑,也会碰上难缠客人,从焦头烂额不熟练的处理到现在慢慢上手了,店里也开始有入账。   知道沈佑春很累,江惊墨也没有打扰,送到了家,忙前忙后照顾了一会儿,见着沈佑春急匆匆洗个澡,头发还   没有完全吹干躺在床上很快睡着了,他和沈金花打了个招呼才离开。   杜建康从外面带着女儿回来,是安排在了这边的托儿所,他这是去接放学回来的,正好碰上了江惊墨离开,两人互相打招呼,杜建康进来后看见了沈金花,他笑着说,“我看小江同志是很不错,和小妹般配。”   “现在还年轻,以后的事以后才知道。”沈金花也觉得好,可是好又有什么用呢。   她和小妹谈过,知道小江同志的家世很好,今后能不能走到一起还不一定,但是出来了后,接触的人和事都不一样,她的思想上也放开不少。   她觉着,真走不到一起,初恋能够和这么一个人谈,小妹也不吃亏。   总好比和一个什么都不行的男同志谈对象,还被渣的好,要是小妹真找这样的,她见了,都能气出个好歹来。   杜建康还是坚信这一套,“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是耍流氓,我看小江同志不是这种负心人,是个忠诚可靠的。”   沈金花笑了笑,剪断线,没有说什么。   感情的事,谁都没法保证会从一而终,走到最后全凭责任和良心在维持。   沈佑春睡了一觉起来,天都黑了,她摸着饿扁的肚子走出去,店里还开灯。   没有其他人,考试后的放松,沈有金去了万鸿家打游戏,今晚不回来,而杜建康则是带着小孩子去上兴趣班,城里什么都发展快,和村里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连那么小的孩子都有兴趣能学了,说什么孩子小,更好教,也能尽早挖掘天赋培养之类,还能有环境学习语言,总之就是一箩筐,听起来就是对孩子好,夫妻俩商量过后,咬咬牙也给送去了,可能学不到什么,可大家都在学,还能蹦出几句洋文,他们也舍不得给孩子落后,以后什么都跟不上同龄人只能羡慕。   沈金花在整理今天的账,抬头看了一眼,“醒了,厨房有一碗鸡蛋面,还有小江同志带来的晚饭,见你没醒,他又离开了。”   “嗯嗯。你吃过了吗。”沈佑春揉着肚子去厨房时顺道问了一句。   沈金花说,“早就吃了,看你睡得很沉,也没叫你起来吃。”   沈佑春点头,去了厨房,还热着,她美滋滋吃着晚饭,吃饱后无所事事,不过想到过几天要做的事,又风风火火回了房间,拿着笔和纸出来。   “姐,你教我做衣服呗。”她罕见的有点扭捏。   沈金花一看图纸上简单的款式是男同志穿,还有尺寸,显然是做给小江同志的。   沈金花打趣她,“以前最不喜欢拿针线,说会吃你手指头的小妹,现在也乐意拿了。”   “这不是有特殊情况嘛。”沈佑春脸发热。   “我来看看,不难,就是这图案有点复杂啊……”   “不怕,到时候我自己画绘彩!”   “行吧。”   沈金花教她怎么用缝纫机,怎么打板怎么剪裁等等。   做衣服也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要想做得合身,合气质,还有的专研。   沈金花也在不断的学习,为此她还买了很多书,报纸,还会去街上观察别人的穿衣打扮,记录客人真正想要的衣服等等。   应该是有用的吧,累积下来客人变多了,对她也有夸赞,还有人来找她做什么私人订制,虽然是更累了点,但价格比普通衣服要贵,成功让她越来越自信了。   沈佑春:“……”   太难了吧,还没开始,她就想要放弃了! 第50章   这一觉,沈佑春还真睡到了第二天十二点才醒来,心里没有担忧的烦心事,身子很轻松,就容易陷入深睡,不会轻易醒来,也不会做梦,而且睡饱后的感觉特别舒服,脑子思路清晰,眼前一片明亮,心情是翻倍的好,就算听到院子里有鸟叫声,她也不觉得吵了,听久了还觉得,唱的真不错。   沈佑春换了衣服,要拿着毛巾牙刷水杯出去外面刷牙洗脸,水龙头在墙角边,水槽周边种有花草,要想洗热水的话就只能自己去烧然后接冷水来兑,不过现在是夏天,冷水没事。   但是总的来说,远远没有在江惊墨家方便,江惊墨家有花洒,有洗漱台,冷水热水都能调,那才是真正的好日子啊,沈佑春想,她已经被惯坏过这样的生活了,让她以后过得比现在还差,心里一个百个不愿意。   只是外面吵闹,说话声音很大,其中有道洪亮的嗓音不用想就知道是她妈苗英。   沈佑春打开门出来看的时候还真就是,全家人都在了,应该刚来,沈父是挑着担子,脚边放着两箩筐的农家菜。   沈三姐倒是好奇的左看右看,看见小妹了她笑了笑,沈四姐那就是一阵羡慕,半个月没见到小妹,好像还更好看了,看看那白白的皮肤,比城里姑娘还娇,那张脸真漂亮,她心里是说不出的羡慕,“小妹刚起床呢。”   嗯,语气有点酸,但不碍事,自小到大听习惯了,沈佑春也没在意。   她还披散着头发,也没梳,起床了就是双手顺两下,但也不毛躁,就是没理顺,打招呼还打着哈欠像没睡够,可抬头看,大中午的太阳已经很晒了,“爸妈,你们咋忽然上来了?”   “进来城里看看,你和有金一直在你大姐家住也不是个事,拿粮食上来给。”苗英瞅着小女儿那懒洋洋的劲,她就是忍不住唠叨,“太阳都要往西边去了你才起来,村里人要是都像你这么懒,别说吃饭都赶不上热乎的了,米缸里的米,老鼠老瞅见了都要哭,还留下两颗老鼠屎给你当粮食。”   三姐和四姐听着都想笑,不过小妹是真的懒,她们在村里就没见过有谁家大姑娘能睡到大中午,偶尔有也会被各种嘲笑。沈父没说什么,而是背着手,对这里的院子很好奇,走走看看,也不敢乱摸,租别人的房子,就怕弄烂了。   “那是我小妹小弟,住多久都行,妈,你这话我可不爱听。”沈金花烧了一壶热水,她拿过来给他们各倒了一杯,偶尔也会接待客人,她现在都会在家里准备不少茶杯了,“再说了,小妹刚考试结束,用脑子多辛苦啊,睡一觉能补回来是好的,我看好多人在考完了后都会生一场病哩。”   沈佑春赞同点头,就是这样没错,学习多累啊,特别是要努力抓住每回要从大脑滑走不作停留的知识更累了。   苗英掀了一下眼皮,没好气的说,“我看她就是缺了下地干活,你看看,这细胳膊细腿的,以后干活哪里来的力气,你就是惯着吧。老五,改天你和我还有你爸去锄地。有什么毛病,干几天农活都没了,别说考试会累,做啥都不会累。”   在沈家,谁都是一个顶一个的能干,就拿当家作主的沈父和苗英夫妻俩说,夏天的时候早上五点都能准时无误起床找活干了,就算是在冬天,最迟也不会超过六点钟,是特别勤奋的人,自然也比旁人看起来要沧桑不少。   他们也养不出懒孩子,五个女儿,前头四个长得不错人也勤奋能干,还能读一点书,特别是拿针线活的手艺好,就算他们只生女儿,暗地里嘲笑他们没有儿子,可也不能否认,他们家的女儿名声是真的好。   或许夫妻俩也没想到,他们勤奋了大半辈子,会生出一个懒得出奇的女儿,就连唯一的儿子那都是半大年纪就被赶去干活,村里人能有什么拿来宠,要穿没穿,要吃   没吃,说偏宠儿子,也就是多煮一个鸡蛋给他吃,肉也多分了点,好能长个,以后有力气下地干活,能撑得起家。   不过沈三姐和沈四姐听到这话就是撇撇嘴,光打雷不下雨,这话她们听多了去了,也没见爸妈真把小妹赶去下地干活,也就是嘴巴上唠唠叨叨,装装样子。   沈金花笑着说,“妈,时代不同了,咱家小妹以后考上大学,那就是吃城里饭,用不着下地干活,动脑子的事不用出力气。”   “我可不管这些,田地才是根,会种田,走哪里都饿不死。”苗英把田地看得很重,他们家没别的收入,要不是几年前村里有分钱,口袋宽松了点,一大家子张着嘴巴吃饭就全靠地里的粮食。   “我可不去啊,大姐店里生意好,很忙,暑假我要留在店里帮忙的。”沈佑春疯狂摇头,拿着牙刷转身就溜了去刷牙洗脸。   “这孩子,给懒习惯了。”苗英也就是口头上说说,真要赶去干活,也不会让沈佑春懒那么久了,不过她还是冲着沈佑春离开的背影说,“刷牙洗脸了就把你的头发扎起来,整天披头散发的像什么样,扎起来才有精神,也就乞丐还有旧时代的囚犯才会头发乱糟糟。搞不懂你们现在的年轻人怎么想的,起床了就要梳头,干净利落。”   女儿还小,还需要当妈的帮忙扎头发时,她每天很忙,可还是把孩子薅起来给梳头,扎得整整齐齐。大早上的连头发都不梳好,一天中哪里能顺顺利利。   远处传来沈佑春的声音,“知道了知道了!”   “妈,这是时尚,女同志放下头发也能很漂亮,你这是旧思想了。”沈金花倒不是说在反驳苗英的话,她自己也扎头发,现在教育女儿也是早上起床就要梳头扎发,把自己打理干净利落。   但她们是这样的要求自己,也不能要求别人是,谁都有自己的审美和选择。   这也是她进城一个月之后接触不同的人了,感受不同的环境风气学到的新想法。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管好自己就行了,不要给被人提建议。   “我就一个村里农妇,不懂什么时尚,我也不管别人是怎么样,但你们是我的孩子,那就得听我的话,我没见着你们的时候就算了管不到,在我跟前我见着了,衣服就要穿好,头发要梳好,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饭要端起碗,见人要喊,翘二郎腿更不行。”   苗英摆了摆手,眼睛一横,看向了对面在悠哉喝茶,刚想翘腿的四女儿。   沈四姐接收到眼神,立马讪讪地放下腿,规规矩矩的坐好,她就是看见别人这样坐还挺好奇,也想学学。   她们这手针线活是和外婆学的,外婆以前是旧老爷家中的一个丫鬟,专门伺候大小姐,一手刺绣很厉害,自然也学到不少规矩。后来时代变了,她恢复了自由身,也就嫁给了当时做跑堂的外公,战火声响起的时候两人躲回了老家安家,只是这有规矩的毛病外婆也有,这就一代代的传下来了。   不过她们外婆确实是一个很喜欢干净的老太太,现在还健朗,每天起床,肯定要先把房间收拾好,然后对着镜子梳头,不给杂乱,一丝不苟,说话也和村里的老太太不一样。以前沈金花她们能去读小学,也是外婆来说的,还给了一点钱,不求读到外面捧铁饭碗,能识字也好,省得被人蒙骗。   “你妈说的没错,人要有人样。乱糟糟的像什么样。”这时逛一圈的沈父背着手进来,他身后跟着是去买菜回来的杜建康,还有沈有金两人。   在老丈人和丈母娘面前,杜建康的笑里带着讨好,还有几分拘谨,“爸妈,三妹四妹,你们先坐会儿,我去做饭,很快就好了。”   他不懂做衣服什么的,出去买布料兄做买卖还是沈金花自己去,叫别人看,她心里没底,这导致了杜建康一下子没找到活做,每天就是照顾孩子,做一天的饭菜,不过一有时间他就去外面看看有没有合适他做的活。   最近是看上了一个活,现在城里发展快,起高楼的渐渐多了起来,建楼房肯定需要人,干苦力活他还是可以的。   沈父却摆手,“不着急,我们不饿,你带我们去逛逛,没来过城里,不熟路。”   “爸,让小弟带你们去吧,他可比杜建康熟路。现在都中午了,你们在附近逛回来正好吃饭,今天也别着急回去了,难得来一次,多住几天好好玩玩,地里的活也不急这一两天。”沈金花要看店不方便出门。   沈父点头了,“也行。”   出去之前,沈金花拿了点钱给苗英,不过苗英没要,两人推脱了一会儿,在沈四姐插科打诨的说“你们不要给我啊”才结束,沈金花收了起来后面用。   等沈佑春洗漱好出来,头发也扎起了一条麻花辫,发量有点多,扎起高马尾有点重,不过也是因为要搭配今天穿的裙子,还是侧扎的辫子,江惊墨给她买了不少小夹子,很多颜色组合,夹上去特别漂亮,阳光明媚。   “好看。”沈金花看了也是笑着点头,裙子的收腰做得很好,将少女曲线露了出来。   这段时间,沈佑春成为了她的模特,城里人有个说法就是模特,还有塑料的人形模特,只是沈金花还没那么多钱买。   这不,做了新衣服就让沈佑春出去逛一圈,和朋友玩,还真为她吸引来了不少客人,大部分是同学,然后一个传一个,渐渐的知道这里的衣服做的好看,质量也好,名声慢慢打出去了。   沈佑春特别自信,“我也觉得我好看。”   “小弟带爸妈他们去逛了,你姐夫在厨房忙午饭,要是饿了就去外面买几个包子吃。”店里进了三个结伴而来的女同志,喊着老板,沈金花离开缝纫机走出来要去忙了,“你顺便去把小月亮接回来,下午就不去托儿所了。”   沈佑春点头,“知道了,还需要我买什么吗。”   “家里什么都不缺,你看着买就行。”   沈佑春跟在她身后出去,进来挑选衣服的三位女同志,目光落在了她的裙子上,想要的眼神是藏不住了。   等沈佑春走远了还没收回来,然后纷纷问沈金花店里有没有卖。   沈金花笑得热情,连忙说是新款,有的,要是三个人都买一条的话,店里还能为她们免费改尺寸,最少买两条,还会送上一条丝巾,三条的话一条腰带,纯手工做的,还用上了刺绣绣花,仅此一条,不会售出第二次,独一无二最戳购买者的内心,谁都想自己拥有独特的美丽,成为焦点。   三人是职工,也年轻单身,自己有工资,看见喜欢的裙子,价格也不贵,见老板也好说话,当场应了下来要买,还在店里逛了一会儿,很多东西都合心意,还买了不少配饰。   有个女同志当场就买了三条裙子,拿到了腰带,确实很漂亮,她爱不释手,其他两个也眼馋想要,可她们的家世没她好,真买了,这个月的工资也要花没了,舍不得花太多钱。   不过这一趟没失望,全都买到了合适的裙子,她们开心,沈金花赚到钱了也开心,小妹就是她的福星。   福星沈佑春出了门,把玩着辫子走去托儿所,也不远,走几分钟就到了,忽而听到了江惊墨的声音,“佑春。”   她回头,就见了江惊墨从门口左手边方向过来,骑车自行车。   他这回倒是很低调了,不过骑自行车的白衣少年朝她过来,笑容温柔,阳光正好,沈佑春的心情像开了花一样,声音也甜出蜜,“你怎么现在过来了。”   “自然是过来找你的,看你睡醒了没,今天有没有心情出去玩。”江惊墨来到她面前,长腿撑在地面,周边还有不少路人经过,他弯下腰,明亮光线下有些浅棕色的眸子很温柔,专注她一个人,沈佑春不太自然挪走了视线,见状江惊墨眼里盛满了笑意,飞快地说补充 ,“其实那都是次要的,主要是因为,佑春,我好想你。从昨晚开始就一直在想,想你了,就来了。”   怎么说了那么多想,还干嘛盯着她的眼睛说,沈佑春的脸颊一热,心跳加快,她想,肯定是这天太热的缘故。   “你等我一会儿,我把桃子拿进去放好。”江惊墨立好自行车车,拎着一盒包装好的盒子走进店里和沈金花聊两句,他放在收银台处,等会儿沈金花会收好,然后转身走了出来,再次回到沈佑春身边,“是要骑车去还是走路去。”   沈佑春看了看太阳,“走路吧,去托儿所就几分钟。等下还要带小月亮,蹬自行车太累了,我不喜欢出汗。”   “好。”   两人并肩而走,这里有不少厂和学校,一路过去都有树荫,不会怎么晒到,风吹来树叶沙沙响空气凉爽。   现在是中午下班的时间,外人太多了,江惊墨想和她牵手,指尖伸过去碰了碰沈佑春的手指就要勾住,可是迎面有不少人成群结队走在来,两人又立马分开,最后还是没能牵上,江惊墨推了推眼镜,“叔叔阿姨上来城里了?是要决定卖煎饼的事吗,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碰上他们了,还打了招呼。”   “我也是才刚见到,还没聊几句呢。不过应该就是决定好了。”沈佑春知道他们节俭的性子,出来城里时也挑选了最好的衣服鞋子,如果不是有事情,绝对不会乱逛,担心花钱。   拐个弯没人了,江惊墨飞快牵上她的手,勾着嘴角,“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就和我讲,我们是对象,今后也是一家人。佑春要是和我客气的话,我会很伤心的。”   甭管以后怎么样,这话听着就很舒服,沈佑春也是一笑,“那么期待被我使唤啊。”   “能被佑春使唤,那就证明我在佑春的心里很重要,别人想要被使唤还没这个资格呢。”他说得还挺骄傲。   沈佑春的心像是泡在可乐里,跟着气泡一起雀跃,只是大热天的牵什么手啊,她觉得热,手心都要冒汗了有粘腻感,沈佑春嫌弃热想要甩开,可江惊墨不肯,还抓得更用力了,委屈的样,“我想和佑春时刻在一起。”   “现在不就是在一起吗。”沈佑春无法理解他说的在一起是个什么意思,在她眼中,两人见面聊天就是了。   “那不一样。没见面的时候我就想着快点,再快点来见你。可是见到了你之后,我又不满足于此,想靠近你,想和你牵手,甚至还想抱你。我知道我有这种过分的想法很坏,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江惊墨想,他确实越来越贪心了。   一开始是感兴趣,后来是深陷其中的喜欢,到现在,他会颠覆以前的自己,会为了一个人辗转反侧,明明距离不远,可是不在眼前的时候会想她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偷偷吃冰的肚子疼,晚上有没有早点睡,走路会想,看书也会想,做什么都在想。   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是对一个人心动?这个答案谁都有不同的见解,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他读过很多书,知道很多晦涩难懂的词汇,可是最简单的两个字也最无法理解,现在有了切身体会。   沈佑春听得脸红,这人真是,自从说会学习怎么说情话开始,每天都一箩筐的讲,她听得晕乎乎,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他的嘴巴里说了什么,慌乱的心跳都扰乱了思绪,反正,他话多,算他是对的。   他真的狡猾,一点都不纯良无害,可是,听习惯了之后,沈佑春还会是因为他的故作委屈而妥协,放弃了挣扎,任由他握在手心里,“想牵就牵吧,说的好像我故意不给你牵一样。”   “佑春最好了。”江惊墨翘起了嘴角,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里有面墙很陈旧了,墙上还有很多裂痕,生长出了不少野草,还爬满了花,这会儿已经是繁华盛开,五颜六色的小花朵迎着太阳绽放。   行走在这条路,会踩到树叶,踩到花瓣,风吹来有股淡淡花香。   沈佑春撇嘴,故意逗他,“看来给你牵才是好,不给你牵就不好了。”   江惊墨连忙解释,“哪里有,无论怎么样,佑春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好的。佑春给我牵,那是心疼我。”   看他紧张解释,找回了点被她捉弄到慌乱的场子,沈佑春的心里才舒坦。   说着话时,两人来到了托儿所,厂里办的,为了给职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里,里面的孩子都是职工家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寒暑假。   后面见着附近租客变多,孩子也多了起来,托儿所才扩大,多招了几个带孩子的工人,渐渐的也成为幼师身份,开始招职工家庭外的孩子,只是要付钱。   现在刚放午学,小月亮正被幼师牵着去吃饭呢,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也有,父母都是职工的话很忙,年纪很小就要放在托儿所了,一般小家庭里,也想自己过,能避免公婆来带谁都乐意。   沈佑春经常来,是熟悉面孔,她和保安说了一声,他进去找幼师,很快,幼师牵着小月亮的手过来。   来到门口,小月亮挣脱了幼师的手奔向了沈佑春,来到她身边拉着裙摆,“小姨姨。”   至于旁边的江惊墨,她探头去看了一眼,江惊墨也对她一笑喊了小月亮,因为经常见面,小月亮还记得人,也奶声奶气的喊了一声小姨父,逗得江惊墨更开心了,拿出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给她吃。   沈佑春摸了摸小月亮的脑袋,和老师说了一声去向要提前接回去,签好名字以及记好什么时候来接的就可以带孩子走了。   等会儿沈父他们回去,江惊墨也不好上门,作为沈佑春的对象,虽然也不是第一次见她的父母,可并不是以沈佑春对象的身份,冒然上门见面不好解释,江惊墨也不会像在大姐和大姐夫面前那样会直接道明身份,见父母并不同,总是要先等到沈佑春和父母说并征得同意,他再正式登门拜访。   两人带着小月亮在外面逛一会儿,买点零食填肚子,可实在是太热了,这个时间点出来逛街那是折磨。   沈佑春没胃口,也没有了什么想要逛的心,随便买了点零食,江惊墨还拉着他们去商城买了几盒巧克力带回去。   没想碰上了池燕,她也是带着一个小男孩,是她的小侄子,大哥大嫂的孩子,本来是放在托儿所的,只是这孩子挑食,这几天生病了,刚好,池燕考完试,除了要在星期五去拿成绩,差不多是放暑假了,就丢给她照顾。   纵然心里对大哥大嫂有想法,不过池燕还是很喜欢小侄子的,这孩子也很乖,安安静静的不是熊孩子很好带。   池燕牵着小侄子进去的时候碰上了离开的沈佑春三人,互相打了招呼,她看向了江惊墨怀里的小女孩,还有沈佑春,三人站在一起,还真像是一家人啊,不过她知道这是沈佑春的小外甥,见过一两次呢,池燕笑着打招呼,“小月亮,还记得我吗。”   “小燕子姐姐。”小月亮记得,她老家里门口的横梁上有燕子造窝,见的多了所以对小燕子这个称呼记得很清楚。   “真可爱。”池燕笑弯了眼。   她也想要一个可可爱爱的小侄女,不过安静听话的小侄子也不错,只要教得好了,是谁都行。   池燕身边的小男孩比小月亮小几个月,正歪头,好奇望着小月亮。池燕摸了摸她的头发,“那么早就要回去啦,再玩一会儿呗。两个小孩凑一起玩也能解闷热闹一点,要不是带着小不点在家没事做无聊,我也不想出门,太热了。”   “改天吧,我爸妈上来,中午要回去吃饭的。”沈佑春拒绝了,她没有带奶糖,自然的伸手进江惊墨的口袋里摸出了几颗。   自从经常见到小月亮,他就会带糖在身上,沈佑春不爱吃,都是给小月亮吃的。   沈佑春弯下腰,笑着和小男孩打招呼,并给了糖,小男孩很害羞,没敢要,先抬头看向池燕,见到池燕点头同意了,他才抓过糖,望着沈佑春小小的说了一声“谢谢大姐姐”。   “不用谢。”沈佑春也摸了摸他的头发。   “你们这是要见家长了?那么快。”池燕有些震惊,谈归谈,可是这就见家长也太快了,还没到年纪呢。   天啊,她该不会在不久的将来会喝到他们的喜酒吧,第一次自己参加喜宴,池燕   没经验,以往爸妈在的时候都是跟着爸妈去蹭吃蹭喝,是要封红包还是要送礼啊,还有别的要注意的吗。   都不用问,看池燕那表情就猜得出一二了,沈佑春白了她一眼,“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乱起其八糟的事,我大姐不是在城里开店了吗,他们上来看看。”   “行吧,改天再聊,你们赶紧回去吧。”池燕忘记了这事,她还去买过裙子,确实很好看,并且给大嫂也买了一条,好几天她们姑嫂的感情勉强维持和平,而大嫂穿去上班后同事也喜欢并去买了。   不过没见家长,她听着还有点可惜,还挺想知道是这么个一回事,好奇。   江惊墨的自行车还在店门口,估算好了时间,他们回去的时候,沈父一行人确实还没有回来,但也快了,杜建康都要做好了饭菜,而见到爸爸妈妈,小月亮松开了沈佑春的手跑进去。   店里这会儿没有客人,刚送走了一波,晚上还有周末会多一点,沈金花在记账,抬头看了他们一眼,见着江惊墨手里提着不少,她就说,“回来了,怎么还买了那么多东西。”   小年轻就是不会持家,就算兜里不差钱,那也不能乱买浪费钱,少吃一点零嘴,也不会有什么事,而且家里也不是没有,隔三岔五的就能吃上,生活比以前好太多了。   “不多,等下叔叔阿姨他们回来了可以一起吃,不知道喜欢吃什么,就都买了一点。”江惊墨一笑,拿着进去放好。   得了,送给的对象另有人选。沈金花也就不再说什么,人家花钱高兴,她再说扫兴的话就不好了。   沈佑春翻出了江惊墨刚才带来的桃子,见他放好东西过来了,正要削皮的手一顿,递给了他来做,她见着堆在收银柜后边有小半袋核桃,爸妈来的时候没带,家里也没有,“又有亲戚来?”   自从沈金花开店,并且经营还算可以之后,甭管是远的还是近的,听到这消息,就像是狗子闻到肉味,一个个的循着味就来了,三天两头就有人来,不过大多数是大姐夫那边的亲戚。   “你姐夫她堂姑,嫁下里村。可能是回娘家知道了这事,今天上来去干工地活的时候就带了这一小袋核桃来给。”   沈金花也头疼,她已经开始琢磨着把住的地方和开店的位置分开了。   时间久了老是有人过来找她,这一找就喜欢唠嗑,说长说短的,很影响她做生意。   沈佑春知道下里村,也就是方泽他们的村,前头不是说建小学沈父去帮忙吗,就认识了这大姐夫堂姑嫁的婆家的公公,总之就是这样乱七八糟的认识了之后,也就有大姐和大姐夫相看结婚的事。   “说来,你姐夫她堂姑和我说了一件事,下里村那个方泽,就是前段时间咱爸之前不说想要你和方泽相看吗,就是这方泽,幸好这事没成,这方泽被抓走了,现在也不知道被关在那里的牢房,就说是犯了人命关天的大事,以后没准都出不来了,方泽的父母是哭爹喊娘追着一个怀了方泽孩子的女同志跑,说是他们方家的后,一定要生下来什么的。”沈金花也是后面和父母见面聊天才知道小妹要相看的事。   她听了后也和小妹小弟一个想法,都是大学生了,咋会匆匆找村里姑娘相看结婚,而且才读两年就回来家里了。她是没读过大学,对大学的情况不了解,出来后才知道要读四年,半路回来,怎么看都是个问题。   看看,现在还真就出大事了,和人命扯上关系,还被抓进牢里,这辈子是完了。方书记夫妻肯定也知道实情,可瞒着,想要骗婚,真是恶心死人了。   沈佑春一听也是震惊,她都得要忘记这个人了,记起来也是讨厌居多,没想到居然和人命扯上关系了。   可她还没能多问呢,江惊墨将桃子皮丢进垃圾桶,走过来递给了沈佑春,还贴心的划了几刀方便咬开,他面色如常的问了一句,“这个方泽是谁,相看?和谁相看,和佑春吗。”   “那个,小江同志啊,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也不知道你和佑春处对象,这最后也不是没相成嘛。”沈金花也才想起来还有江惊墨在场,她懊恼地收了嘴,尴尬的解释了一句,同时给了沈佑春一个眼神。   “我知道的。”江惊墨笑着点头,温和目光落在了沈佑春身上,一切都很正常。   沈佑春被他看得是一闪而过的心虚,可很快又像个没事人了,只是提而已她又没去相,和她没有啥关系。   她偏头看向外面大太阳,“我爸妈应该快回来了,你赶紧回去吧。”   “嗯好。”江惊墨点头,这回没有耍心机留下,他擦拭干净水果刀放好,也不忘关心,“佑春,那我就先回去了,桃子不要吃太多容易积食。”   他还是挂着温和笑容,温柔摸了摸沈佑春的头顶,转身出去了。   沈佑春咬了一口桃子,慢悠悠琢磨过来,书呆子这是生闷气了?   她咬着桃子追出去,而江惊墨没有回头看她,只是推了车,看来真生气了啊。   沈佑春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腰,江惊墨僵住了身体,双手扶着车头,可还是没有回头,沈佑春就从后面凑头去看,戏虐的笑着,鼻子还动了动嗅味,“好大的醋味啊,这味道是从哪里来呢。”   “没有醋味,佑春闻错了吧。我口味喜淡,不爱吃醋。”江惊墨偏过视线,让自己不要去看她,只是说着有些委屈巴巴的话。   “我都没说是谁呢,你就自己对号入座了。”沈佑春嘲笑他的小心眼,踮起脚来摸了摸他的头发,“好嘛好嘛,我爸是有提过,可我当场就就拒绝了的,一丁点想法都没有,不骗你,真的。”   见她那么认真,江惊墨绷不住地笑了,委屈的眉眼舒展开了愉悦,“我知道的,真的没有在生气。好吧,我承认,我心里是有点不舒服,不过也只是一点点。有我在,我想,佑春不会选择别人的。如果有一天你选了别人,那也不是你的错,肯定是我做得不够好,被比了下去,原因都在我身上。”   沈佑春听得耳尖在发热,而且在外面,爸妈什么时候都会回来,她催促说,“乱说什么呢,快点走吧,再晚点太阳更晒,要是晒黑就不好看了。”   江惊墨垂眸,眼底飞快掠过了一层暗沉,她在回避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依旧还会有“如果”的情况出现。   “好,那我走了,你也赶紧回去店里,外面热,要是中暑就不好了。”江惊墨再次抬眸时又是温和目光,不舍的看了沈佑春一眼,他骑着自行车走了。   而没多久,沈父一行人也从另一边回来,沈佑春暗暗侥幸,幸亏走得快,要是碰上了还得想怎么解释。   孔立在家里打拳,见着江惊墨回来那么快,身后一个人都没有,他还挺诧异。   有事没事的,两个小年轻肯定会黏在一起,很少有见分开的时候。不过他眼尖的发现江惊墨心情不佳,他也就没多嘴问,孔立的好奇心不重。   孔立收了拳,跟在身后进去,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汗,“刚才老爷子又打电话过来了,我说你不在,等你回来了就告诉你打回去给他。”   “嗯。”   江惊墨点头。   依旧是老生常谈的事,这边的问题基本解决了,老爷子在催他回去,还问再三推拒,是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脚走不开。   江惊墨没说他已经谈对象的事,并不是担心被拆散,老爷子也不敢,而是,他的计划里是等明年他带着沈佑春考上京市那边的大学再一起带回家。   只是目前来看,这个计划或需要提前了。她的小心思太多,没有专注在他身上,翅膀硬了,总想要飞走。   孔立跟在他身边说,“老爷子叫回去了?要不要安排行程先秘密回去。江承这边有邢定安牵制,暂时没时间找你麻烦,不过也在时刻盯着。照目前局势来看,他的爪牙也被剪断了差不多,和湾岛那边的联系被我们截获之后湾岛那边立马收手,弃他这个盟友不顾,所以我担心,他狗急跳墙,会对你下手。”   江承当然一直想对江惊墨下手,让江惊墨有来无回,只是没有找到机会,当然,江承也是存着留有一个退路的妄想。   现在被逼上绝路,眼看所有证据都摆在眼前,他面对的只有通敌卖国被枪毙的罪证,但越是这样,这种人就更加不会认命,最佳的退路就   是挟持了江惊墨逃去湾岛。   不过这只是其中设想,具体会有什么动作,他们的人也在盯着江承。但事情办好了,秘密回去才是最安全的,这也是老爷子一直在催的原因,人回到了京市,才是真正的安然无恙。   江惊墨安静着没有说话,偏头看向外面的银杏树,风景没变,和第一天来的时候没差别,却又有了很多不同。   以前只是一棵树,可现在,关于这棵树的记忆画面多了起来,因为不止是树,还有树下的人。   江惊墨说,“把我过几天就要回去的消息透露给江承。”   孔立皱眉,“这是为何?”   那不就是放出一个讯号,让江承抓紧时间来对他下手吗。   从临鹤县回到京市的证据还有机会拦截,有翻身机会,可是,只要江惊墨回到京市,江承才是真的绝路。   可江惊墨没有给他回答,转身离开了。   孔立只好闭上嘴巴,按照江惊墨说的去做。   惊墨不是一个莽撞冲动的人,他这样做,肯定是有这样做的道理。 第51章   周五拿成绩那天阴雨连绵。   教室窗外被雨水打湿了,沈佑春的位置就在窗边,老师还没来,班里乱糟糟的都是同学在讨论放暑假,以往的时候,沈佑春不会参与话题,因为班里同学很多就在城里,他们聊不过来。   现在她也来城里住了,生活不一样,和他们有了聊天的话题,按理说以她的性子肯定会找机会表现,享受别人投来的羡慕眼神,满足虚荣心。   只是这会儿,沈佑春一点心思都没有,很烦闷又暴躁,心底有一股气发不出来,表现在脸色上就是很冷淡,不想有任何交谈的意思。她拖着脸颊,呆呆看着窗外,大风在吹,雨水倾斜打弯了树枝,刚伸直又被吹弯,如此反复好几次也没有被风雨折断。   偶尔的时候,她也会回头看向后面属于江惊墨的位置,是空的,他没有过来,以往每当她回头,江惊墨就在她目光所看见的地方,会抬起头同样看向她,然后露着温和的,带有宠溺的笑意。   两天了。   距离江惊墨在两天之前和她说他有事情要去忙,等忙好了就会回来,这个时间已经过去足足两天了也没见人影。   第一天的时候,沈佑春没觉得有什么,只是处对象而已,之前周末放学,她回村里的时候还不是一样两天没见。   可是等到了第二天,沈佑春就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有江惊墨的影子,他一般会在早上就拿着早餐出现,会准备好饮料爆米花带她去看电影,会督促她考完试了也要保持学习习惯   而现在是第三天了,她还是没见江惊墨回来。   沈佑春昨晚失眠了,辗转反侧到半夜才睡着,早上醒来还是迷迷糊糊的脑子混沌,听到了敲门声以为是江惊墨,沈佑春很雀跃,可打开门一看是沈有金的脸,那一瞬间,内心的失落让她心情很差,真想一个拖鞋甩上去。   再加上下雨,到处湿哒哒,天空阴沉沉,沈佑春的心情更差了,像个炮仗,沈有金和她一起走来学校简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就怕哪个字说错了惹得生气,他的耳朵很有可能会保不住。   沈佑春不想承认,可是内心深处也在告诉自己,她后悔了,在江惊墨和她说去忙的时候,她应该问一句是去哪里,要去做什么,回来的具体时间。   当时候她是怎么想的?沈佑春想不起来了,她只知道,她依旧计划分手,自然不想深入多问,比如现在,就算江惊墨两天没有出现,她也不会去他的家里找他,只想着,就这样默认分开更好,不用把分手说出口,没有任何冲突,她也不用担心会被报复。   这时班主任进来了,全班瞬间安静,眼巴巴看着班主任手里那份成绩排名表,以及各科试卷分。   等待成绩的过程很煎熬,沈佑春依旧在神游,两眼放空,直到坐在前面的同学兴奋回头和她说话,她这才回神,迷茫的啊了一声,同样迎上前桌同学的疑惑表情,似乎在说“你没事吧”的意思,沈佑春笑了笑,随口解释一句,“昨晚下雨太吵了没睡好,脑子疼,你刚才说了什么,成绩发好了?”   她说着,看向周围的时候,班里再次嘈杂起来了,还有不少学生去到讲台上和班主任在说话,成绩表贴在了黑板,进不去尖子班的,有些已经趴在桌子上哭泣,同伴在低声安慰。   前桌同学是刚挤在黑板前看成绩回来,再次说,“沈佑春,你这次考到了第三十五名,稳稳进入尖子班,我们还是同班同学,没准还是前后桌。不过你是怎么做到的啊,我看你之前的成绩还是吊车尾,这次进步好快。”   他有点胖,脸上长了几颗痘,不过为人很热情善良,在班里很有人缘。也是个在学习上很努力的人,天赋不太好,只能靠勤奋补上,平常课间不是在看书就是在背单词,他的英语口语不错的,英语老师点名起来朗读时很自信。   沈佑春这个进步中规中矩,班里总共有五十个学生,她以前都是排在第四十几名末尾,现在进步了十几名这样也是在正常范围,要是一下子成为第一名,考得很厉害,这就很令人怀疑了,以前藏拙也不是这个藏法。   再说了,都是一起念书两年的,谁不了解谁啊,又不是什么大人物需要低调藏拙的,贴金也贴得不靠谱。   说起这个事,沈佑春无可避免的又想到了江惊墨,她撇了撇嘴,“除了熬夜看书复习做题,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难道等着坐在考场,看见题目之后脑子自己开窍啊。我可是连吃饭都在解题目,那日子,就两个字,难熬。”   “这个我懂,我排在了第三十名,幸好幸好可以进入尖子班,要不然我半夜都能哭醒。”他可是励志要考上京市大学的人,就是读书天赋不够好,要想赶上别人,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才行。   他的视线越过沈佑春,看向再后面的位置,“江惊墨今天怎么没来。你还不知道吧,他考了第一名,还是全科满分!你知道这是啥概念吗,以前我们学校的所有第一名,连带毕业出去的学生,就没有过一个是考过全科满分的人,而且这次的题目还是请了京市大学教授专门出题,特别难!”   越说越激动,他两眼放光,写满了崇拜,恨不得现在就拿着试卷去请教。懊悔啊,以前有个那么厉害的天才距离他那么近,可是不知道,等下个学期了,他一定要向江同学请教。   对于江惊墨能考满分这点,沈佑春一点也不惊讶,辅导她的时候脑子就像一本行走的答案,问他什么都能知道,她纳闷的是这个,鉴于心情不好,说话也有点冲,“他来没来的,我怎么知道,你问我干嘛。”   不过沉浸在兴奋中的前桌同学没注意到这个语气不同,只是理所当然的说,“你们不是处对象吗,他不来还能问谁,肯定问你呗。每次课间都见江惊墨在教你做作业,有这么个满科天才给你辅导,怪不得进步快。”   “谁、谁和他处对象了,你听谁说的!?”沈佑春震惊,拔高了声音立马又降低,心虚的神色要藏不住了。   见她这反应,前桌同学更惊讶,“你们不就是在处对象吗?我们都知道了啊,不过没事,据我所知 ,我们班里有好几对呢,都是瞒着班主任的,没人会乱说,而且成绩都进步了,都进入了尖子班。”   谈对象还能有这个好处?他陷入了好奇中。   沈佑春沉默了,这个时候再否认,好像是欲盖弥彰了,“你怎么知道的?”   前桌同学说,“看都看出来了啊,江惊墨看你的眼神都不对劲,笑得那叫一个温柔。课间你们还一起说话,吃饭都是一起,大家都看见的好吗。”   据他的观察,一般男同学和女同学是这样的,基本上都在处对象了。   沈佑春再次沉默了,她以为她是伪装得很成功,原来在别人眼中是漏洞百出啊,有点脸热,是丢脸丢的。   迎上前桌同学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眼神,沈佑春琢磨了个借口,“他身体不舒服,今天没法来。”   “好吧真是太可惜了。”前桌同学很失望地转身回去,他还想拿试卷问问题。   不过很快又恢复了精神,等开学还有时间,都在一个班里,江同学又跑不了。   由于是全科满分很少见,江惊墨这个名字频繁出现在同学的话题里,沈佑春想让脑子安静一点都没办法。   直到中午放学,学校正式放寒暑假了,她也没兴趣接受池燕的邀请出去玩,精神不济的她只想回去家里。   沈有金也正式放假了,他看了成绩,九月考上一中是稳稳的,心情很好的来到一中门口等沈佑春出来。   见是见到了,就是心不在焉,他凑上去,一脸关心地问,“姐,你没事吧?看看这一脸愁容,眼角都要有皱纹了。你弟我考了第一名,超级给你涨面子吧,赶紧的,笑一个给我看。”   这种状态的出现,是在姐夫不在的这两天,糟糕,他姐这该不会是患上相思病了吧!沈有金努力搞怪的逗她笑。   沈佑春给了他一个白眼,还举起手威胁,“我能有什么事,你皮痒了是吧。”   “我错了,姐。”沈有金嘿嘿笑地捂住脑袋。   还有精神打他,看来问题不大。   不远处万鸿身边是几个男生,他挥着手喊,“有金,有金,去玩啊!”   沈有金是想去,只是放心不下沈佑春,可别回去偷偷哭了,要是他姐夫回来看见,他得脱一层皮。   他想留下来,沈佑春却嫌弃地摆手,“赶紧去,少在我眼前晃悠。”   沈有金本来就心动,得了允许,更是迈开了脚,“那我真去了?”   见沈佑春瞪了他一眼,还举起手说他啰嗦,沈有金嘿嘿一笑,转身朝着朋友队伍跑去玩了。   沈佑春慢悠悠走回去,她总是下意识看向旁边,那是江惊墨的位置,会让她走里面,他走外面。   经过小卖部的时候,他会去主动买零食,看见地上的树叶长相奇怪,还会捡起来给她留作纪念,会在角落里偷偷牵上她的手,然后羞红了脸沈佑春这才惊觉,原来不知不觉,她的世界里填充了有关于江惊墨的那么多画面。   可是,实在是太烦人了,沈佑春晃着脑袋企图将烦人的家伙晃走,也逐渐生气,“什么事情那么忙,都几天了都不回来。等你回来了,有你好看的!”   踩着雨水回家,走到半路的时候,沈佑春又拐个弯去了附近的市场看有没有新鲜的水果,只是挑来挑去,她没看见有合适的,只好去买了果仁糖,应该可以的吧,就算不行,是她辛苦做的,江惊墨哭着也得给她吃光。   怀着要对江惊墨“惩罚”的念头,沈佑春的心情好了不少,晚上的情绪也没多差,还能吃零食,这让沈有金放心了。   等待是让人烦闷的事,可是当看见日历上圈起来的十号到了,沈佑春还是开心的,她之前和江惊墨约好的时间,十号这天要见面,而且,绝对不能毁约。   沈佑春的厨艺不太行,做糕点还是有点天赋,她认真琢磨了好长一段时间呢,浪费的食材足够大姐说她很久了。   昨天下雨过后今天放晴,外面出太阳,不热,空气里有湿意,是凉爽的。   沈佑春在厨房忙活了很久,大功告成后,她细心包装好,还给盒子系上了粉色蝴蝶结,就等着江惊墨到来了。   可是十二点过去,一点过去,两点过去了……当表上的时间落在了下午四点,想要见到的人依旧没出现。   “嘶”一个不留神之际,沈佑春削骨果时,刀子割到了指肚,留下一条血痕,溢出了血珠,泛着酥麻疼意。   没什么严重的,只是划破了点皮,沈佑春冷静的处理好,可心里莫名很委屈,江惊墨在的话就不会有这事了。   沈有金见她好像快要哭了的样子,坐立不安,“姐,要不我去江家看看?没准姐夫已经回来,正来找你呢。”   现在家里只有他们两,沈金花夫妻两带着女儿回村里了,族里有个堂弟结婚,还是很亲的关系,他们要回去帮忙免得落人闲话,店暂时关门。   沈佑春将水果刀放下,站起来后头也不回的就往外走,“我自己去,别跟着。”   “诶”   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很苦恼。   所以,姐夫到底是去干嘛了?该不会真的一声不响已经回京市了吧!   那完了,他姐肯定会恨死。 第52章   在去江家的路上,沈佑春的脑子乱糟糟,理智上告诉她不应该去,江惊墨想消失就消失吧,最好自己回了京市,两人不会再见面,反正她现在也不缺钱花了,没必要和一危险的人处对象,江惊墨开枪的样子还在她脑海里刻着呢,可是感情上又不受控制,她的大脑被内心想法摆布。   总之等她回神的时候,已经披着一层落日的霞光,站在了江家的面前,沈佑春一阵懊悔,敲敲脑袋,嘀咕着真是脑子不清醒了,她脚尖一转的想要悄悄离开,可是门已经从里面打开,有脚步声从后面靠近,沈佑春顿时僵住了身体,没敢回头,人家都不想见她了,她还舔着脸找来,要说什么好?   可是和预想的声音不同,是樊姨的,带着疑惑和惊喜,“佑春?你怎么过来了,怎么还一直站在门外,快进来。”   这一刻,沈佑春心里是说不出的失落,她承认,即便是会丢脸,可想要见到的还是江惊墨那张脸,不过都被撞见了,她现在头也不回的就跑,这行为也太奇怪了,她做不出这种事来。   “樊姨。”沈佑春回身,扯着和平常一样自然的笑容,双手背在身后,踮了踮脚尖,视线总想往里看,她朝着樊姨明媚一笑,“樊姨是要去买菜吗?我有东西落在这边了,过来是想拿回的。”   樊姨笑着侧开身子让她进去,“家里有菜不用买,我是想去扫门口的树叶。前几天不是下雨吗,雨水打落了很多叶子,铺在地上一层。今天放晴,吹干了地面,正好可以打扫干净。”   “我也不着急,帮你一起扫吧。”沈佑春看了眼靠在门后的扫把,只是被樊姨抢先拿起来了。   樊姨说,“这点活我还不够我一个人干的,整天待着没事做能松松筋骨也好,闲太久了我还浑身难受。你不是要去拿东西吗,快去吧,今晚就留在家里吃饭,我做你最喜欢吃的鸡翅,别回去了。”   “谢谢樊姨,吃饭就不用啦,我弟已经在家里煮了。”沈佑春也不抢着做,她的目的也不是这个,“那我去拿东西了。”   她装模做样的进去,院子没有,一楼也没有,上了二楼也没有,沈佑春还偷偷去了书房看一眼也没人,看样子房间也是没有的,沈佑春不知道是失望人不在,还是庆幸不是因为他明明在而不想见她。   沈佑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下   楼,去到外面院子,见着樊姨在拿扫把,她走过去纳闷的好似随口问,“樊姨,我拿好东西了。江惊墨呢,昨天去领成绩了也没见他去学校,他有什么事情那么忙啊。”   “我也不太清楚,我都两天没有见到他回来了,前天早上出去的时候就说要离开几天,你要是过来找他的话,就让我和你说家里随便来,你有钥匙,和你说一声他忙好了就回家。”樊姨摇头。   然后奇怪的问了一句,“他没有告诉你他是要去做什么吗。”   两个小年轻如胶似漆的,去做了什么肯定会说一声,而不是莫名其妙就玩失踪。   沈佑春沉默地摇头,心情是肉眼可见的很差,甚至连带着有了恼怒。   搞什么鬼神神秘秘的,真的是。   “具体是去做什么我不懂,但我大概能猜到一些。”寻思着两人的关系,樊姨琢磨后开口,“我想应该是和江家的一些人有关。详细的事,惊墨会和你讲,我就不多嘴了。临鹤县有个江家的人,自来和老爷子还有惊墨不和,可能会想要惊墨的命。现在惊墨只和孔立两个人来到这边,这和羊入虎口没差别,应该就是碰上了麻烦。”   见着沈佑春的脸色更差了,樊姨笑了笑,“看我,净和你说这些没影的事。我瞎猜的,你呀别往心里去。惊墨这孩子人聪明着呢,真遇上了什么麻烦,都可以解决的。他没和你说,就是不想你受到牵连,不用太担心。”   “我知道了,谢谢樊姨。”沈佑春勉强地扬了扬笑容,“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   “留在家里吃饭再走也不迟,”   “不用了,我弟弟还在等我回去呢。”   婉拒了樊姨的邀请,沈佑春心不在焉的离开了江家,脑子更乱了,是什么人能想要江惊墨的命,要是真碰上要命的事了,那他现在怎么样了?一直没动静,是不是真出事了啊。   烦死了。沈佑春觉得,她都要不像自己了,就是谈一个能提供好条件给自己的对象而已,她干嘛关注那么多,浪费时间精力。   天色黑得快,不是因为乌云,而是天气变得太快了,放晴没多久,不远处的乌云飘来不散,天地开始阴沉沉,吹起了阴冷,大概率傍晚还会有一场大雨。   沈佑春没有带雨伞,急忙回去,可出了门,看见有个人急匆匆走回来,她揉了揉眼睛看清楚了是孔立在回来,可只有他一个人,他护着的江惊墨不见人影,沈佑春想走,却迈不开脚。   她认为自己很平静,就是平常说话,可不自觉已经透着着急,“孔叔,怎么就你一个人,江惊墨呢?”   “是佑春啊。”孔立偏头看了她一眼,神情沧桑,下巴都有胡渣了,看起来应该好几天没能睡上一觉,“你是来找惊墨的吧,先回去吧,近段时间也不要出门,惊墨他归期不定,不用担心。”   可这话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沈佑春这个炮仗,生气里带着很容易察觉的委屈,“什么叫归期不定!两天前他就是这样说,这都第三天了也没个动静,要是已经回京市了就说,我又不是胡搅蛮缠的人。”   见她是这个反应,孔立的眸子闪了闪,语气继续悲痛说,“他不是不想回来,而是失踪了。按理说昨天早上就应该回来到的,他还说拿礼物给你,可是前晚下大雨,回来的路上遇到麻烦,双方纠缠之下惊墨滚下了山坡,山坡下面有一条急湍的水沟,现在还找不到人在哪里,很有可能已经吉人自有天相,你放心,惊墨会没事的。”   沈佑春一怔,脑子嗡嗡地响,她想过很多种可能,可没想到会是这个,“失失踪了怎么会失踪呢”   “嗯。邢队还在带人搜寻,我回来和老爷子说一声,让他调人过来,就算掘地三尺也会把惊墨找到。”孔立抬头看了眼天色,眉头紧皱,“只是快要下雨了,要是再来一场大雨,更加难找了。”   “快先回去吧,这里现在不安全,你回家待着好些。”孔立急急忙忙说完,时间逼人似的走回去打电话了。   过了会儿他出来,门前已经没有了沈佑春的身影,孔立的神情一顿,只是往右边拐刚走两步就听到了后面喘息的呼吸,沈佑春去买了雨衣和水鞋套上,“孔叔,我想和你一起去,可以吗。”   她抬头望着孔立,俏生生的明媚脸蛋布满了倔强,一双清澈眸子也满是恳求。   孔立惊讶回身,动容的神色显露了,“我们是要去到山坡下面找人,要是下大雨的话可能会发大水,还会有滑坡的可能,你确定要去吗?这是很危险的事,我们大老爷们去了也不一定保证能安全。”   “我不怕!您等等我。”   沈佑春跑进去拜托樊姨去和沈有金说一声她晚点回去,不用担心也不用等她。   再出来时,见到孔立还在,她捏紧了拳头,义无反顾的和他一起去找人了。   沈佑春知道,她去了或许帮不上什么忙,可是,让她在家里一直等着不知道是生是死的不确定消息,她做不到,她也不相信,江惊墨真的就这么死了。   傍晚五点多的时候大雨如泼水而落,模糊了视线,看不清路。   沈佑春跟着搜寻队伍,艰难迈开脚,好几次要摔倒了,幸好孔立就在旁边,眼疾手快地把她拉住。   “江惊墨,江惊墨!”她抹了把脸,擦掉扑来的雨水,喊到喉咙有了嘶哑,可雨声很大,掩盖了她的声音。   前方有人举着手电筒喊了句,“那边有声音!”   大家立马蜂拥而上,灰沉沉的天色已经是昏暗一片,需要打着灯才能看清不远处的雨帘背后是什么。   江惊墨缩在了一个像是地窖洞口,很浅,只能遮住他的身子,再往里面就是石头和泥土混杂堵住了。   应该是以前的人用来藏粮食的,可这里有过战场,被轰炸过,再加上雨水侵蚀,就剩下这么点空间了。   湍流很大的雨水从他面前流过,雨再大一点,不用到明天,到了晚上就能没过他的脚流入洞口。   沈佑春推开了孔立,急急忙忙的爬到前面,蹲在了江惊墨面前,眼泪在打转,“江惊墨,江惊墨,你怎么样了。”   她见着江惊墨的脸很红,上手去摸江惊墨的额头,好烫,是发烧了。   “佑,佑春”江惊墨的脑子浑浑噩噩,可还有点意识,艰难的睁开眼皮看,是沈佑春的身影却带上了一片朦胧。   他虚弱的样子可怜兮兮,沈佑春的心脏也是一抽一抽疼,双手捧着他的脸,“好了,别说话,我们来带你回去了。”   “嗯…”江惊墨是信任的微笑,眼睛缓缓合上,朝着沈佑春怀里倒去。   雨天将天色蒙上了一层昏暗,风里夹着雨水有了凉意。   咕噜咕噜   樊姨在熬姜汤,熬好了后分别盛在碗里让沈有金拿出去给他们驱寒。   沈佑春换了很衣服,还洗了头发吹干,她捧着碗喝姜汤,目光频频看向江惊墨的房间门,有医生在里面检查。   夜幕降临,雨未停歇,外面已经很黑了,雨声淅淅沥沥,屋内灯火通明。   过了会儿,医生出来,沈佑春立马放下碗站起来问,“他怎么样了。”   医生说,“问题不大,就是伤口感染还起了脓,发了高烧,不过送来的及时,没有延申   出其他的病症。我已经给他打针,再吃几天药就差不多好了。”   沈佑春一听,悬起的心这才落地。   她让沈有金去送医生,迈开脚进房间,打了针都江惊墨陷入熟睡,沈佑春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之前那么烫了,看了一会儿,这才离开房间。   “哈秋——”也是淋了雨吹风,沈佑春有了点小感冒,樊姨让她吃药,只是她抗拒,表示回房间睡一觉就好。   心里没有事情藏着,再加上她已经有两三天没睡好了,沈佑春的脑袋一沾到枕头就睡着,无梦到第二天。   “江惊墨!”   翌日,窗外天晴,沈佑春刚睁开眼就立马坐了起来,转而想到江惊墨已经找回来了,她又卸了一口气重新躺好。   赖了会儿床,她这才收拾好自己出房门,要去找江惊墨的,可是他不在房间,床上空荡荡的。沈佑春往楼下走,就见江惊墨已经坐在沙发,拿着一本书在看,晨阳落在他身上谦谦君子。   江惊墨抬起头,扶了扶眼镜,露着是沈佑春有三天没见到的熟悉笑容,声音温和,“佑春,醒来了。饿了吗,厨房还有温着的早餐。只是你想吃的包子,等我手臂好了再为你做。”   沈佑春撇嘴,嫌弃他的啰嗦,不过还是实诚的来到了江惊墨面前问,“大早上不睡觉就坐在这里看书,想表现自己很勤奋好学吗,这一点都不勤奋。你这是在装,你保证你的身体好全了?”   被她臭骂了一顿,江惊墨也不生气,而是仰起头,笑看着她,目光很温柔,也很享受她的关心。   等沈佑春说够了,也是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这才闭上了嘴巴,“别以为你这样看着我,我就不骂你了。”   “我知道的,佑春是在关心我,不是真的想骂我。我的身体我知道,已经没什么大问题了。躺太久也难受。”江惊墨说着说着,还开心地笑了出声,“不过我很开心,我在佑春心里有那么重要的位置。会让我知道,我对于佑春来说,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人。”   “我看你真是脑子烧糊涂了乱说胡话。”沈佑春的脸一热,转身就跑去了厨房。   清晨的风很凉快,吹翻了江惊墨的树叶,他拿起夹在中间的叶子,已经干枯了,完成了作为书签的使命。   或许是“失而复得”的珍惜,后面几天,沈佑春很粘着江惊墨,他说什么也格外的顺从,走哪儿就跟到哪儿。   这让沈有金看见了,都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嘴里嘀咕着“怕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话,然后被沈佑春一拳,他舒服了,这才是他熟悉的姐。   这天早上,沈有金从外面急匆匆地跑进了江家,把还在看电视的沈佑春给薅起来,“姐,我刚才回去一趟听大姐说,咱妈已经安排好村里的活,今天就要来县里卖烧饼了,赶紧的回去,可别让她知道我们老是住这边。”   “那么快!上回不是说现在学校都放假了,要等到九月才来卖吗。”沈佑春还在嗦冰棍呢,一听立马爬起来。   看来忽悠爸妈进城来试试做生意也有不好的地方,现在就是了,有父母看管着,她都不能来江家享受空调了。   “我也不知道,不过就咱妈来,爸在家忙地里的活,我过几天也得回去帮忙。”沈有金很苦恼,暑假快乐少了一半。   “等等啊,我去和江惊墨说一声。”沈佑春还不想让爸妈知道她谈对象的事,就算知道了,那也不能知道她老是去对象家里玩,她的屁股肯定会被揍扁。   沈佑春咬着冰棍上楼,她新买的拖鞋,踩起来软乎乎的,走路也没什么声音,一路来到了江惊墨的书房。   见着门没有合实,她举起的手要落下来,就听到了里面的谈话。   孔立不赞同地说,“惊墨,就算你想要看见佑春心疼你在乎你,也不能故意这样做吧,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我十个脑袋都不够和老爷子请罪。”   他是年纪大了,真的不知道年轻人在想什么,不过作为一个年长者,他也真是不知道惊墨这孩子的想法。   “没关系,我有分寸。”江惊墨一副胸有成竹的做派。   可沈佑春听到这里,脑子都空白了,什么叫让她心疼,然后故意的?   她好像听到了什么让她不敢置信的事,想走的去整理思绪,可手上已经握住了门把,无意之中推开了门。   “佑春?”   江惊墨偏头,看见站在门口的人立马站起来,也给孔立一个眼神,孔立自知坏事了,心虚地悄悄离开了。   “江惊墨,你在骗我?!”沈佑春望着他,怒气在胸口燃烧。   亏她担心了他好几天,知道出事了还冒着大雨滑坡的危险去找他,原来都是故意的!倍受欺骗的愤怒让沈佑春气得想骂人,可是又难受,还有委屈,总之是各种复杂情绪在交织。   “我没有,你听我解释。”   江惊墨走去想要拉她,可是被沈佑春甩开了手,没办法,江惊墨只好强硬的把人拉进书房然后关起了门。 第53章   “放开我,你给我放开!”   沈佑春用力挣脱他禁锢着的手,这会儿已经是生气冲击了所有理智,江惊墨说的每一个字她都听不进去。   她陷入了情绪里,“你还说没有,刚才你和孔叔说的话我都听见了,你就是故意的!这样子很好玩吗,看着我很傻的被你遛着玩,你是不是很开心,在心里嘲笑我,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蠢笨的人。”   沈佑春是真的要气炸了,恨不得给他一个巴掌。   只要将他的欺骗,和她傻乎乎的担心三天,还冒着大雨去找人的事情放在一起对比,她就觉得她活该,谁叫她愚蠢的,活该被骗。   见她越说越贬低自己来达到对他的惩罚,江惊墨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保持冷静,要是两个人的情绪都失控,一旦拒绝了沟通就会把毫无意义吵闹起来,最后伤的就是感情了,这也是他不想看见的事。   等沈佑春骂够了,江惊墨这才弯下腰凑近了看她,抓起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任由打骂,“佑春,我知道你现在很生气,你想怎么打我,咬我都可以,只要能让你发泄,我做什么都愿意。”   看着这张好看的脸,沈佑春更来气了,她确实很想给他一巴掌,却又有点舍不得,当初也是看脸处对象。   她这会儿是发现了,找的对象找太好看也不行,吵架的时候她都舍不得抓烂这张脸发泄,怒火不上不下。   沈佑春骂够了,也不想看见糟心的他,偏过头,拒绝理会,可是这回轮到了江惊墨,他掰过沈佑春的脸正对他,强迫着两人对视,而且,他的姿势呈着包裹,无论沈佑春怎么动都逃不掉。   人就是这么奇怪,只有自己在发火时,对方不接腔,骂了几句就觉得没意思了,冷静下来也发觉,她太过激动了。   甚至,以往她会想着利用这点怎么好好分手再谋好处,可是怒气上头,她想的不是分手,而是另外一件事,只有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一边,只剩下感情用事,才会缺了走大脑的思考。   江惊墨没有戴眼镜,狭长的眸子不能看太久,会有种被盯上的恐惧感,这会儿他盯着沈佑春的眼睛,一字一顿问,“佑春,我想知道,你现在生气的点是因为我骗了你,还是因为我不惜为了让你担心而去用苦肉计,你在生气我不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   他的问题莫名其妙,前后不搭,却又一阵见血,直击着沈佑春内心深处藏起来的想法,她不想去承认也羞于去看,可是,就这样被江惊墨揭露出来了,摆在两人面前,措不及防被问,沈佑春脸上是一闪而过的慌乱和闪躲。   可江惊墨不给她这个机会,他不会弄疼了她,也能掐着沈佑春的下巴,逼着她直视他的眼睛,无处可逃。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江惊墨,你不要转移话题,现在是你骗了我。”沈佑春强装镇定,死死咬着不松口。   江惊墨低着头,目光是恳求的,却又带着不容反驳的逼问,“佑春,这对我很重要,告诉我好吗。”   他的眼神很有魔力,沈佑春被他看得心虚之下更烦了,好像她是一个很胆小的人一   样。   她别过脑袋,承认了,很小声,“因为你的生命安全,满意了吧。”   这种“苦肉计”的欺骗算什么欺骗,她也没失去什么,顶多就是在家过得舒舒服服时,想起来了就付出几天的担忧之情而已,可是在听见的第一瞬间,沈佑春会发火,那是因为,她害怕江惊墨会死,要是真的被水冲走了怎么办,她纯粹的在担忧他,没有别的念头。   “佑春,我很开心。”江惊墨听了一笑,张开手把她抱进怀里,双手收得用力,恨不得把她融进骨血一样。   两人的事还没说开呢,沈佑春当然不乐意让他抱,可是她这点力气对江惊墨来说和挠痒痒没差别,见挣扎不开,沈佑春也就放弃了,无语地说,“你脑子坏掉了吧,这有什么好开心的。”   江惊墨的声音充满了雀跃,眼睛笑眯了起来,脸颊蹭了蹭她的颈侧,“就是很开心啊。让我知道了,你不再想着怎么和我分手离开我,而是选择留在我身边,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开心的事了。” !!!   沈佑春立马僵住了身体,本来还处在上风的她,听到“分手”这话,她就要被心虚淹没了,难得就弱势起来。   “你怎么知道的?”她从江惊墨的怀里挣扎着探出头,仰视看着江惊墨的脸,一脸郁闷和不解。   江惊墨既然这样说了,那就是一直都知道她的小心思,看着她在演呢,这会儿已经挑明之后她再装着说没有啊,那也太丢人了,沈佑春不会做这种事,被知道了,别扭一会儿也就大大方方承认。   江惊墨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也没生气,反而是带着宠溺笑容,“一直都知道。从你出现在我面前,到我们处对象,佑春的想法,我都知道。”   这回是谁都不装了,互相坦诚,撕下了最后一层虚假的面孔,更看得清彼此。   “”沈佑春捂着脸,那是丢脸的,然后一拳头捶在了江惊墨的胸口,还是好几下发泄,咬牙切齿的,“所以你就是故意的吧,什么都不说,故意看我在你面前出糗!”   “没有想要看你出糗,相反,我觉得你特别可爱,眼睛一转打着坏注意的时候,可比平常看我更加专注了。”江惊墨否认这点,他的指尖抚过了沈佑春的眉眼,声音温柔到不可思议,“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在庆幸,庆幸你想要的我都有,你只会打我一个人的注意,目光不会看向其他人。”   他说动听的情话时最犯规了,沈佑春的脸颊在发热,拿下江惊墨作乱的手,不满的鼓脸,“好好说话,干嘛老这样,弄得我脸红。”   总觉得他的眼神很危险,沈佑春退出他的怀抱想要打开门出去,可是被江惊墨从后面揽腰抱起来,沈佑春吓了一跳,随后被江惊墨抱去了书房里的沙发上坐好,也没将她放开,依旧禁锢在怀里。   “佑春,我喜欢你骗我,喜欢你想要在我身上拿到各种好处,喜欢你利用我,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我都喜欢。可是,你选择了利用我,那就利用到彻底,利用一辈子,而不是总想着要把我给甩开。”   江惊墨低头,轻轻嗅着沈佑春身上的香味,从头发丝,到耳垂,到白皙颈侧,再到她的脸颊唇畔。   他像个瘾君子一样痴迷,也像一条吐着蛇信子的毒蛇,缠绕他抓捕到的猎物。   沈佑春觉得有点发冷,可是动弹不了,江惊墨的臂弯很有力气,将她紧紧环住,她只能感受他洒在脸颊上的危险气息,鼻息间都是熟悉的味道,刚才还笑得温柔,这会儿就是阴恻恻的阴冷。   “你知道吗,我根本就没有打算用什么苦肉计,在我眼中,那是最拙劣的手段。”江惊墨把玩着她的手,然后两人十指相扣,他手掌抚上沈佑春的脸颊,偏向了他,两人四目相对。   他轻笑了声,不是愉悦,而是使用更卑劣计谋的阴暗,眼神是稠浓的深邃,“在知道你还想着把我丢开,想要离开我的时候。我不是什么好人,我想的是,我要把你拉入无尽的黑暗,让你的双手沾染上肮脏,让你知道,你无处可逃,只能在我身边,只能听话的和我在一起,只能乖乖的跟我回去。”   “所以我放出了要回京市的消息,抓不到我,只要暴露了你,他们就会抓你,用来威胁我,这就是我的目的之一。”江惊墨每说一个字,沈佑春的瞳孔就睁大了一分,浑身发冷,也是第一次看见最真实面孔的他。   明明还是人的脸,可是和一头浑身是巨毒的蛇没有区别,他唇畔噙着笑意,嘴角扬起弧度,眼睛带笑的时候眼角有些朝下,初看是觉得温暖阳光,可是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神深处是覆盖一层阴冷,准确的说是阴毒。   “英雄救美虽然俗套,可是很管用。自然,我想要的也不是当个英雄,我要当一个掌控你情绪的卑劣者,我要把你放置在濒临死亡的危险中,让你的精神处在最惶恐衰弱的时候,让你处在无助绝望的境地里,只求着有浮萍出现就牢牢抓住,而我,就是你能爬出这能溺死人的深渊的拯救者,你只能依赖我而活,离开了会死。”   “一天,两天,三天不超过第五天,你的意志力,你的所有一切小心思都会化为绝望下的一张白纸,任由我牵制你的一切,我在你心中的形象就是救赎,是无法分割的一部分。我想让你怎么样,你就怎么样,你将会为我而活着。”   江惊墨抚过她的脸颊,很小心翼翼,珍惜的动作像是在呵护珍宝,可沈佑春被吓得一动不敢动,脑子里的弦紧绷着,无法去思考了,原来,她所见到他身上呈现出来的危险只是冰山一角。   “我曾经玩过熬鹰,教我的老手和我说,熬鹰成功是七天左右,可是,我只用了三天。这只展翅翱翔于天空的雄鹰就任由我支配,成为了我的一个小宠物,让它从无拘无束,再到只会服从命令,这于我来说并不困难。”   苦肉计?江惊墨嗤之以鼻,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他现在能用苦肉计,以后别人也能用,是最没用的存在。   他要的永远不是那点随时会转移消失的心疼,他要成为她的救赎,活下去唯一的精神支撑点,就像她于他一样。   “你别说了!江惊墨,别说了……”沈佑春捂着耳朵,埋首在江惊墨的怀里,肩膀塌了塌,有些发抖。   她知道,如果江惊墨真的和说的一样做了,她的意志力也没多强大,肯定会变成他说的一样的人。   应该说没有几个人能够抗拒得了。面对一个工于心计的人而言,你的想法,你走的每一步都在他的陷阱里。   现在沈佑春甚至都在怀疑,当初她会觉得转学来的江惊墨是个书呆子好勾搭,看见他有小轿车接送更坚定了要去靠近的心思,是不是他一开始就故意的了,如果是故意的,也实在是可怕,她怎么可能玩得过这种人。   怪不得他说,从一开始,她的小心思就全都暴露在了眼前,对比起来她的小心思简直是小儿科,没眼看。   江惊墨笑着,掌心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沈佑春的头发,声音温柔到可以滴水,“这就怕了?不,这只是开始,鹰再聪明也不过是动物,可人不一样,将来你会接触别的人,在别人影响教唆之下你还会摆脱我的控制,会再次有小心思,我要斩断这个苗头,永远扼杀这个可能。成为你的救赎只是第一步,我还有很多步。只要我想 ,我就能把你变成我想要的人。佑春,这才是我的目的。”   “害怕了?别怕,你要相信我永远也不会伤害你。”江惊墨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抚,下巴抵着沈佑春的头顶磨蹭,眯着眼,“按照计划,我确实是要这样做的。可是,后面看见你的笑容,看见你对我撒娇,我又舍不得这样对你,我不想看见你哭泣,不想你有有点危险。既然计划有变,那么,只能由我自己置身在危险之中处理掉这个麻烦。”   “江承跑了,我去追,会落下山坡那是在计划之外的事。但好处就是,我发现了一条运输毒品进来的通道,那条小溪流就是,有人从溪流注入的末端送上来,很隐秘的路,难怪我一直没有查到线索。”   江惊墨轻叹了一声,低头亲了亲沈佑春的额头,阴沉的语气好似挥散了的乌云,变得晴朗有温度,“我不会有事,这点小困难还要不了我的命,早就安排孔立包围好了,拖延时间是为了把毒瘤连根拔起。而且你是个小没良心的,我要是真死了,过个几年你都能忘了我。只是,当我看见你不顾危险来找我的那一刻,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他停在了这里,也勾起了沈佑春的好奇心,起初一听是害怕他的,可听着听着,就觉得江惊墨在她面前是个纸老虎,敢想不敢做,她也就不那么害怕了,这正听得过瘾呢,戛然而止了,她浑身不得劲。   “那你当时在想什么?”知道他想要捧哏,沈佑春配合地问了一句。   江惊墨低头,四目相对,鼻尖和她蹭了蹭,“我在想,原来对你心软只要开了一个口,就会有无数次,这是一种让我质疑又让我喜悦的上瘾感。”   沈佑春没听懂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刚想问,江惊墨的脸在面前放大,唇瓣相贴,所有情绪都消失在了足够缠绵的亲昵之下。   “你送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这也是我过的第一个生日。是我不好,破坏了你准备好几天的惊喜。”江惊墨和她耳鬓厮磨,温柔笑着。   衣服他穿在了身上,很合适,只是可惜了巧克力果仁糖蛋糕,放的时间久了没法吃,不过江惊墨还是偷偷吃了一半,一直放在冰箱里,还是能吃的。   “这衣服我做了好几天,你敢说不喜欢。”沈佑春靠在他的胸口,忙着平复脸颊上的热气呢,听他说喜欢,她也高兴。   江惊墨抚着她的脸,望进脸她的眼睛里,“这样的我,你害怕吗。”   “说不怕那是假的吧……刚开始听你这恐怖的话,我是毛骨悚然的。”沈佑春小小的挣扎了一下,“可要说很害怕很害怕,好像也没有……”   可能她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好人与坏人也不能做单一的划分,就像江惊墨做的事对很多人来说就是好人。所以害怕过后,她就觉得他脑子真厉害,想的都是她没有想到的,由害怕变为新奇。   “佑春,我还可以再亲你吗。”亲都亲了,他又装模作样地问一句,脸皮真厚。   沈佑春脸红,生气的掐了他的腰,这是江惊墨的痒点,两人笑作一团。   夏天的颜色,确实很绚烂,容易躁动,也使人明媚。   沈佑春的心情转好了,和沈有金回去,走出了门口几步,她回头看向江惊墨,隔得远,两人相视一笑。   日光拉长了他们的影子,沈佑春也逐渐消失在了江惊墨的视线范围内。   “就这样放手了,不后悔?”孔立站在他身边,偏头问。   前几天安排回去的行程里可不止他们,还有一个沈佑春,只是现在没有了。   “放手是为了抓得更紧。”江惊墨勾起唇角,眼神略带深意。   人到中年,孔立依旧是不懂男女之情,但是他想,也没哪对小年轻处对象和他们一样闹得惊心动魄的。   他老咯。   阳光好,水分充足,家中养的花已经开花了,几朵一簇,很漂亮。   沈佑春哼着曲,院子里摆的收音机在放着歌,小月亮还会跳舞了,正在划动手脚,短短胖胖的很可爱。   店门口有信箱,是沈金花去办的,她订了报纸和杂志,想要多一点时尚新闻,每天都会送来新的。   沈有金在外面和朋友打球回来时看见有新报纸要拿回去,就看见了一个粉色的信封,还是写沈佑春收,他拿出来翻开两眼,也不敢乱打开,拿进去给了沈佑春。   “姐,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沈佑春也疑惑,她的同学都在城里,谁会刚给她寄信。   只是接过打开,看见笔迹时她一愣,待仔细着将一纸信一个字一个字看完,沈佑春沉默了很久,唇角抿得很直。   她从信封里倒出一把钥匙和房证,还有一本存折,都署名了她的名字,信上还有密码,全是她的,今后不管做什么,都能保证她衣食无忧。   沈有金探头看了一眼,看不全,只看见几个字,纳闷的说,“姐,这钥匙怎么那么眼熟啊,那不是姐夫家的吗。”   “乱看什么,整天就知道玩,是该给你报一个兴趣班了。”沈佑春收好,心情阴转晴,嘴角高高扬起。   “姐!你是我亲姐!别害我啊!”沈有金抱起了小月亮,哭嚎的追在沈佑春身后。   小月亮不知道小舅舅在做什么,她揪着沈有金的头发,高兴骑大马。   小月亮昂着脑袋,抬手指了指,哇了一声,“小姨姨,有飞机!”   沈佑春抬起头,眺望着天空的另一边。   伴随着一阵夏风吹散了天上的白云,送着飞机飞向了远方。 第54章   九月份开学,沈佑春是在大姐还有大姐夫的陪同下来的京市,她是第一次出远门,而且还是拿着大包小包的不方便,家里人不放心。   本来是想沈父送的,可他大半辈子没离开过临安县更不知道了,而沈有金也要开学读高三了,沈佑春是觉得她一个人可以,重的东西先寄过去,拿的也不多。   商量到最后就是沈金花夫妻俩和她一起上京市,也不是单纯为了送沈佑春去学校,也是因为,沈金花也想去大城市看看。   她是做衣服的,多去看新的时尚,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再说了,活了小半辈子现在也能自己挣钱,花点钱出去玩一圈怎么了,人生在世,年轻时不对自己好一点,还能盼着以后老了才开始享受吗吃,腿脚都不利索。   现在是有民航飞机可以坐了,只是临鹤县还没有飞机场,他们得去城里,转来转去有点麻烦,不过比坐火车快,三人也是第一次坐飞机,看什么都新鲜。   沈佑春也激动,只是这份激动之情,不是坐飞机或者去京市读书而带来的,只是因为京市这个地方有特别的人。   考完之后不等成绩开始估分选择学校报名了,家里人不希望她去远地方读书,想着在江城就可以了,而且学校也不是特别难进,不知道成绩的情况下更有把握一点,沈佑春也知道那是合适她的选择,可最后,摸了摸放在抽屉里的一沓信封,她鬼使神差的还是选择了京市的学校。   她知道自己的几斤几两,没有报京市大学,大概率是考不上的,信上也给她列举了很多适合她的学校,而且都是名校,不是非要京市大学才是好的,合适自己最重要,沈佑春还是决定报了。   只是她并没有回信说这件事,暂时理不清是个什么样的想法,沈佑春就是不想说,等去到京市再深想。   等到了京市,沈金花夫妻才感觉到了什么是局促感,小地方来的,总是会心生矮一截的自卑感,不过瞧着有些人穿的衣服还没他们好呢,而且兜里也不有钱,钱就是底气,慢慢的又自信了起来。   他们坐在的士上报了沈佑春的大学名,去到的时候,也有很多新生在搬东西进去,三人看着气派的大学门口,沈金花一真羡慕,杜建康搓着手指也感叹,“大城市就是气派,连个学校门口都好看。学校好大,看进去都望不到尽头。一个个的都是文化人,小妹,我们两个的穿着没有不妥吧。”   杜建康这会儿也是个工地里的小领导了,说话没那么粗糙,自然也注重了形象问题,出门之前沈金花给他们做了新衣服,他就穿在身上了,很合身,可是见着别人都好,他也提起心来。   他不说还好,他这一说,沈金花也碰了碰她专门搞的头发,手指上,脖子上还有耳朵上都带有首饰,要是坐火车,她肯定不敢这个打扮,小偷肯定光盯着她了,那不是决定要坐飞机嘛,她就很舍得。   大城市来的都有钱也会打扮,她就是要全副武装出场,不能丢了小妹的脸。   沈佑春就自然多了,“没有不妥啊,都很好,大姐越来越年亲漂亮,姐夫也是很精神,都年轻了好几岁呢,差不   了别人一点。”   有她的肯定,夫妻俩挺直了腰背,自信昂扬。   寄来的包裹还没到,也不用先急着拿,沈佑春去了新生处报道,见着她那么漂亮,前来献殷勤的学长有不少,有个争到了带去宿舍的机会,他一路上都在介绍学校,还说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找他。   他人长得不错,剪着短发,看起着清爽阳光的大学生,笑起来时杏眼弯弯。   沈金花夫妻对他的印象很好,可惜,有了江惊墨在前头做对比,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不过小妹和小江同志也分开了一年,现在上了大学,要是遇到好的,能发展出革命友情,也是一桩美谈。   沈佑春可不知道他们心中的想法,到了宿舍楼下,谢过这位好心学长之后,她搬着行李上楼找房间。   好学校就是这样,不止是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环境氛围都好,她还碰上好时候,这栋女生宿舍楼在去年刚建好,全新的,而且是四人间,宿舍的空间也大,沈金花夫妻看了一路都说好。   此时宿舍里已经来了个女生,她已经在铺床了,从这穿衣打扮还有床上用品看,家世应该还可以的,见着沈佑春他们进来,她也礼貌地打了招呼,新生第一天报道,家长陪同来很常见。   床铺还剩下三张,上床下桌,沈佑春选择了里面那一张,她不喜欢床在门边,每天进出声音很吵。   沈金花和杜建康帮她一起铺好了床,后面也来了两个女生,一个看起来很局促,有点安静还有紧张,说话时带着比较重的口音,怕被嘲笑,她就是腼腆笑了笑,另外一个就比较高冷,手上戴着一条小钻手链,家境很好。   第一天见面彼此都不熟,就是简单打了招呼,各自都在整理床铺,沈佑春弄好之后也饥肠辘辘了,她看向她们,笑着问,“我们现在要去吃午饭,你们要不要一起。”   最先来的女生说已经吃过了,腼腆的女生摇了摇头说带了饼,高冷的女生回了一句“不用”,但态度比起对其他两个舍友的冷淡,对她却是好了不少,沈佑春只是客气一问,既然拒绝了,她也不会再问,和大姐大姐夫离开了宿舍。   学校有饭堂,开学季,只要花钱买就能在学校里吃。难得来一次,沈佑春带着沈金花两人体验学校饭堂的味道,顺便逛一逛学校。   杜建康排队去打饭了,这边,沈金花刚坐下来,她就对着沈佑春说,“要是在宿舍住不习惯的话,咱打听着可不可以出去外面住,图个清净。我客户里也有人家的女儿上大学,说舍友不好相处。有些人互相吵架了,趁着对方不在,然后把牙刷,毛巾这些丢到厕所坑里泡水再挂起来,做这种缺的事。出门在外面,认识的人来自天南地北,谁也不知道谁的秉性,你可要留个心眼,别被欺骗了。”   她可没有“你要和舍友打成一片”这种念头,每个人的出身不同,生长生活环境不同,思想观念不一样,特别是宿舍也不大,每天生活在一起,什么都是公用的,挤在一起最容易发生摩擦。而且不是大家都是女孩子就都是好性子,只要见的人多了,就不会有这种幼稚的想法了,心思恶毒的种子可以生长的土壤不分男女老少。   沈金花知道小妹手里头有钱,既然有钱了,咱也不用去吃那个苦头,专注学习才是头等大事。   她现在的想法很放得开,没必要特地为了“交好”而去为难自己,要是能玩得来,怎么样都会玩得来。   沈佑春不是幼稚的人,她知道沈金花说的都是理,也能听的进去,不过也笑着说,“姐,我知道的,你看我像是会被人欺负,会吃亏的样子?”   “那是你在老家,都是熟悉的地盘,现在距离千里之外,人生地不熟的,被欺负了也没人能帮你。”沈金花说着都忧心,既因为妹妹考上大学而自豪,也是因为离家太远了操心。   这也是为啥她要“全副武装”的原因了,底气底气,那可不是简单的两个字,也是别人会看人下菜的底色。   沈佑春心里暖暖的,这会儿杜建康端着饭菜回来了,她打趣说,“我不怕,没准啊在我毕业之前,大姐都能把店开来了京市,到时候你就是我的依靠了。”   “借你吉言了,我晚上睡觉垫枕头高点就敢做这个梦了。”沈金花被她这话逗笑了,也嗔怒了一眼。   她是有点野心,可野心也没那么大啊,本事还不够,步子迈太大,迟早有一天会摔跤,做生意要脚踏实地的好。   “聊什么呢,快点吃,饭堂的饭菜还不错。”杜建康早就饿了,埋头苦吃。   吃饱过后三人在学校里逛一圈,沈佑春和他们一起去了外面招待所,也不是,现在已经有酒店的出现了,就是价格比较贵,还是在学校附近,现在开学季房间紧张,价格更贵了。但难得出来一次,揣上钱就是为了享受,沈金花还是咬咬牙订了房间。   沈佑春要帮他们付,只是沈金花没让,以后读书都是花钱的地方,京市比不上临鹤县便宜,这里走哪儿都是要花钱。   “姐,姐夫,你们先休息,等我收拾好宿舍了就来找你们。”知道他们也想自己逛逛,沈佑春也不想打扰二人世界。   “让你姐夫送你回学校。”   “不用,也不远,就几步的距离,我自己回去就成了,大白天的没事。”   沈佑春摆了摆手,转身离开了酒店,沿着来的方向一路走回去。   她想着事呢,走着走着,忽然撞到了一一堵肉墙,沈佑春立马抬起头,刚想道歉,就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张熟悉面孔,准确无误的能让她撞上去,看来也是守着的。   一年不见,他又高了不少,身材健壮很多,皮肤也不似之前那么白,可是看起来特别的精神,依旧戴着眼睛,唇边勾着笑意,看着她时,还是不变的笑容,好像从没有分开过一年之久。   沈佑春有想过两人会是以什么样的方式重逢,也或者,不会有相见的机会,可是,当再次见面来得措不及防时,沈佑春的心跳差点要停了,下一秒,就是激动的跳动,她在开心。   “撞疼了?”江惊墨抬手,摸了摸她额头上的碎发,含笑的眉眼,“还是说不认识我了?也不过是一年没见,佑春要是不记得我了,我想,我会很伤心的。”   沈佑春抬头望着他,迎上了那双做梦时经常梦到的眼睛,许久,她又低下头,盯着脚尖看,眼眶红了一圈,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心里难受的紧。   见她没有吭声,也没有重逢的多激动,江惊墨也没失落,而是弯下腰,靠近了她去看沈佑春的表情,似乎在看闹小脾气的小孩,沈佑春鼓了鼓脸颊,又偏过头,不想和他对视,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眼里的泪光。   “生气了?”江惊墨品出了一点意思,他从善如流道歉,“佑春   生气是对的,怪我一年都没有去看你,是我的错。可是我想给佑春选择的时间,我想让你想好,是不是真的要和我处对象了。”   江惊墨诉说着思念,“这一年里,我每一天都在想你,研读的时候想,去训练的时候更想,无时无刻我都想不管不顾的去见你。可是,我也不想打搅你的生活,影响到了你的选择。我尊重你,佑春”   他的话还没说完,胸口上一沉,沈佑春已经靠了上来,没有抱他,就是靠在他的胸膛之上听着心跳声。   她憋回了泪水,闷闷的说,“我知道。”   在家里时,他的来信不多,离开时留的一封,过年一封,她的生日一封,还有准备高考帮她分析学校的一封。   可她就是知道他的意思。   江惊墨怔了一下,他缓缓笑了,抬手将她虚抱着,下巴依恋的蹭着她的头发,“我给了你选择,这次,是你朝我走来的,既然选择了我和在一起,以后都不能离开了。佑春,你想好了吗。”   “嘶——”   他的话音刚落,腰上就被拧了,还是有点疼的,嗯,也是熟悉的感觉。一年不见,被拧的地方皮松了不少,以后要多被拧一拧,等起茧子肉结实了,就不会再疼了。   沈佑春抬起头,眼里是含着盈盈璀璨笑意,不过下手也没心软,气哼了声,还单手叉腰呢,凶巴巴的,“一年不见,变得霸道了不少啊。说,是不是背着我去做坏事了。要是敢让我发现,你就死定了我告诉你。”   她两只手比了剪刀的一剪,眉尖高高挑起,明媚的脸尽是灵动。   江惊墨举起双手,尽显委屈,“佑春还是喜欢冤枉我,坏事我哪里敢做,有点休息时间都是用来想你了。”   “这还差不多,勉强相信你了。”沈佑春松开手,见着行人投来打趣眼神,她脸上一红,轻咳了声,还瞪了眼江惊墨小声的嘀咕“都怪你”,自顾自走在了前面,江惊墨笑着跟了上去。   沈佑春见他黏上来也没驱赶,一年不见,她心里也是想的,只是在外面,可不像他那么厚脸皮没顾忌。   “你早就知道我报名了这所学校吧,还知道了我过来的时间。”沈佑春是没写信告诉他,可是在临鹤县,江惊墨的“眼线”可不少,光是她考上大学家里摆了几桌,宋县长知道这事肯定会和他讲。   “嗯。本来我想去机场接你,给你一个惊喜,可临时有事没去成,就来了学校守着。”江惊墨想和她牵手,偷偷的牵上了,他也笑了,“见到你时我很开心,也在想着要不要郑重的和你见面,可是见你走路没看路,差点撞到了柱子上,我就出来拉了你一把。现在这样也很好。”   只是平淡的重逢,两人会相视一笑,心意彼此都知道,没有刻意弄出来的热闹来掩饰一年不见的疏远和尴尬,他们会和以前一样,从来没有变过。   沈佑春撇嘴,故意捉弄他,“好哇,你居然变小气了,现在连惊喜也不愿意给我。”   江惊墨笑着捏了捏她的手心,“是有准备的。你刚到,先好好休息,过两日我就带你去看。”   “神神秘秘的。”沈佑春嘴上嫌弃,心里却在期待会是什么,江惊墨从来就不会让她失望。   不过说要去休息,可两人很久没见,谁都舍不得分开,在外面玩了一会儿,要是走累了就去公园坐休息。   等傍晚,他们去找沈金花夫妻,见着江惊墨,夫妻俩面面相觑,这一年不见,怎么忽然又走到一起了?看来一直都在私下里联系呢,怪不得小妹要来京市读书,瞒得可真严实。   但小妹是个成年人了,他们也不好多嘴问,只是提点着保护好自己,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在临鹤县的时候江惊墨表现得太好,在江惊墨解释了这一年的去向之后,夫妻俩更满意了。   沈佑春很忙,每天忙着投入新的学业,和新的同学接触,适应新的环境,一开始是有点手忙脚乱,后面就好了,只是她的天地变得广阔,能分给江惊墨的注意力就少了很多。   为此,她也付出了不少亲亲抱抱才能哄好。   江惊墨也很直接,他是不在这边读书,可开学第一天就来了沈佑春的学校和她同进同出,帮忙搬东西到楼下,这是什么关系,明眼人都知道。   不过也有个别不死心的,也就是沈佑春刚来报到那天带她去宿舍楼的学长,没忍住找到了沈佑春想表明心意。   直到亲耳听见了沈佑春拒绝,并且说有对象了,这个学长才遗憾放弃,并送上祝福,是他出现的太迟了。   等后面有有时间出去玩,江惊墨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的消息,四下无人时就靠在沈佑春的肩膀,一股子醋味,“怎么办,佑春太受欢迎了,我又不能时时刻刻在你身边,总有人想要觊觎我的佑春,我好生气。”   “别装了,我不信你不知道我拒绝的事。”沈佑春喜欢他吃醋,但也不喜欢一直哄人,话题转了过去,“你在学校里有没有女同学和你表白?要是让我知道的话,我可饶不了你。”   “说没有那是骗你的,偶尔会有,不过我都直接拒绝,明确说我有很爱很爱很爱的女朋友了,无论是谁都改变不了我对她的爱意,就连我自己也不行。”江惊墨偷香窃玉亲了一口沈佑春的脸颊,眼神坚定。   这话听着开心,沈佑春翘起嘴角,“说的那么好听,人心易变,没准啊过个几年,你这话就会对另外一个人说了。”   她也不是悲观主义,只是现实如此,谁也不能保证未来的事,但她可以保证的是,如果江惊墨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她肯定会决绝的转身就走,一生都不会回头。   “嗯很多男人确实会有这个情况,但是这也证明,其实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好的人,只是晚点爆发出来了而已。”   江惊墨知道,光说承诺那和耍流氓没区别,即便他知道他不会变,真会的话,以他的身世足够变很多回了用不着等以后,不过比起说,他想,实际行动对她来说才有安全感。   江惊墨掐了掐沈佑春的脸颊,笑道,“就知道欺负我,我的身家全都给你了,以后我要是真做的不好,你完全可以让我净身出户。你什么都不缺,不用怕。”   他早就带沈佑春回去见了家长,老爷子很喜欢,并且给了不少家传宝贝,名下四合院更是有几套,沈佑春现在可比他有钱多了。   他们处对象的事,今年过年和沈家说,过个一两年就订婚,计划是毕业结婚。   老爷子年纪大了身体开始日渐不好,想要看他们结婚,只是又太年轻,再等个几年。   但沈佑春基本上是在江家过了明路,偶尔江家的聚会,江惊墨都会带上她一起,逐步培养成女主人。   他给她的保障从来不是说说而已,是用实际行动告诉她,就算不信将来,现在当下得到的也是今后无忧无虑的保障,不用害怕。   “你知道就好。”沈佑春可不会让男人握着家产,当然,要是不主动上交的话,这男人也要不得。   有句话是,钱在谁手上,心就在谁身上。虽不是全对,可也很有道理。   江惊墨笑了笑,抓着她的手亲了亲手背,两人坐一起,互相依偎聊天。   夕阳很好,前面的长椅上是一对老夫妻,花白了头发,看够风景,两手牵手回家。   几十年后,国际新闻上曝出了一段采访视频,题目是“最可爱的领导”,在视频网站上被疯狂转发。   一开始,网友还以为是什么公司领导的梗,可是点开后,原来是真领导的采访,上年纪也不失儒雅,他身边跟随着他的夫人,岁月不败美人,眼角有了细纹,可漂亮知性也大气,可见年轻时的风华绝代。   那天恰逢是七夕节,虽说在传统节日来看七夕节并不是古时的情人节,但具体情况也要根据社会发展现象来看,现在的传统情人节,几乎被定在了七夕,广为人知,而他们是在为传统文化宣传说话。   主持人就问,“您和您夫人是年少相恋到白头,被传为神仙眷侣,我想很多网友也和我是一个想法,在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中,您和您夫人当年爱情开始的苗头,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此   时的江惊墨,头发已经有了白丝,依旧戴着眼镜,一身中山装很儒雅,他身边的沈佑春穿着旗袍,红色披肩,笑起来依旧很美,站在一起就是国泰民安的脸和气质。   两人对视了一眼,目光还是不变的情意,江惊墨牵上了沈佑春的手,温和一笑,“这还是一段秘密。我夫人一直以为我们是日久生情,可是她不知道,对我来说,我对她是一见钟情,再蓄谋已久。”   沈佑春倒是惊讶了,“我怎么不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不就是你转学去了一中,你进教室自我介绍吗。”   好看的脸是稀罕物,江惊墨一出现,就像深海里出现了一颗夜明珠,很吸引人,沈佑春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的脸,还有气质,说是一见钟情也勉强算是,不过她想,更多是日久生情。   “当然不是。”江惊墨笑起来眼角也有了皱纹,那是和她走过一生留下的纪念。   几十年前的事了,他依旧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见你,是你在回学校的路上,因为要迟到了,你跑得很快,经过我身边。那是早上,太阳刚升起,你披着彩光跑来,我痴痴看了很久,心跳很快,我看见你跑进一中,后面我才去的一中,和你一个班,和你成为前后桌,再到和你在一起。”   那时候,他也不知道是心动,可他鬼使神差的就朝她的方向去了,后来,江惊墨都在庆幸当初做的决定。   主持人听着都羡慕,而沈佑春也没想到还有这回事,她仔细回想,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不过听到江惊墨这样说,她还是觉得开心,脸上浮现了幸福笑意。   而这段视频被疯狂转发,网友高呼这才是真的纯爱战士。   ——   当系统再次找上宿主的时候要崩溃了。   它又晚了一步!   而且它翻看剧本,宿主和剧本一样还是走上了因为要过好日子而勾搭上了男主,也被男主发现了这点,按照剧情来走,女配会因为利益而答应反派来害男主,后面男主脱险,她的下场也罪有应得。   而男主回去京市之后开启了他走政路的一生,会遇上很多红颜,可他依旧单身到了年迈,培养江家旁系的一个小孩作为接班人,成为了一代传奇。   为什么会单身一辈子也成为国人闲聊的话题,新时代网友的脑洞很大也敢猜,其中有一种猜测就是年轻时候被初恋伤得太重,封心锁爱了。   给大人物添加几笔关于“爱情”的事迹总是国人喜欢做的事,这个话题一出来,就得到大众的认可。   现在失忆的宿主照旧和男主在一起了,目的也一样,也没有洗白,可,剧情拐个弯,反而是和男主很恩爱,孤独终老的男主不孤独了。   系统不懂人类的感情,只会死板的要求根据任务走,所以搞不懂原因,它只觉得匪夷所思! 第55章   在大院里,白天兴许安静些,到了晚上,那才是挤挤攘攘的吵闹,各家各户都不宽敞,几代人挤在一块儿生活,隔着一面墙,转个弯就是人家的房间门,有点动静大声点,邻居都能听见。   阎家也是这大院里的一员,只是这会儿的阎家格外安静,阎家大儿媳见着公婆的脸色很难看,她也不敢作妖,老老实实的做好了晚饭端出来放好,等着公公动筷了,他们下面的才敢动筷子。   在阎家,当家做主的就是在钢铁厂当了小领导主任的阎仓,下来就是在钢铁厂饭堂当厨师的阎母方萍,两人的工资高,福利好,阎家有了点家底,日子是过得不错,两人生了五个孩子。   两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了,两个女儿也嫁人。小儿子阎驰是老来得子,两老平日里很宠,偏偏小儿子的性格是个沉默寡言,整日里低着头,半天不吭声的人,两老的也不知道怎么养成了这样。   以往还好,只是缩在房间不愿意出门,可到了饭点还是会出来叫人,或者偶尔搭把手帮忙。   现在到好,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久了,从昨晚在外头回来,一口饭都没吃就到了现在隔天傍晚,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两老的要愁死了,上班都是忧心忡忡,嘴巴也长了燎泡。   小儿子有事都是闷在心里,问也半天不吭声,更别说现在,门都从里面反锁了,任凭他们在外面说得嘴皮子都干了也不见回应,可不要急死。   阎仓拍着桌子,周正的五官此刻沉着,眉头紧皱,“再去叫!真是反了天,每天好吃好喝供着还惯的他。”   这事也交不到其他人手上,阎大哥和阎二哥同小弟的年纪相差较远,兄弟情不多,还不算多大的时候看着父母对小弟的宠爱,心里吃味,再加上年纪上来了,家里的资源就那样,多一个兄弟就多一个人竞争,他们还担心爸妈会把工作攒着以后留给小弟,心里更排斥了。   亲兄弟都这样,娶回来的媳妇都不用吹枕头风,对小叔子的情况自然也是漠不关心。对公公的话更是听得烦,知道是在家里吃白食的,也就是嘴上说,后头还不是照样给钱宠着。   阎家没有分家,三个儿子每人一间房,空间不小,成亲有孩子了就自己隔开留小房间,一样能住人,就这个条件已经是顶好的了,放眼看别人家,全家人挤在很小的地方,翻个身都能听到的动静,夫妻俩晚上想办事生个娃还得找时间,或者别人离开留房间给他们,脸皮薄的都住不了。   方萍诶了一声,站起来去敲门,担心的眼眶都红了,“阿驰,阿驰。妈今天下班带了你喜欢吃的绿豆糕回来,快出来吃。”   对这个小儿子,她心里眼里都是愧疚的,当年照顾不了,放在乡下好几年才接回来,性格就成了这样。所以就算来喊,声音也不高,满是慈爱的哄着。   阎驰听到了,他敞开躺在床上,望不到天花板,有蚊帐罩着,就盯着蚊帐上的花纹看,脑子在想事,也懒得应。   现在是此阎驰非彼阎驰,原先的阎驰已经没了,是很多年后的阎驰穿越而来,少了以往的阴郁寡言,现在的阎驰,恍若埋藏在黑暗里的一把锋利剑,哪儿哪儿都锐利,眼神带着血腥。   阎驰是在国际上混的军火贩首领,在他的世界里自然充满了掠夺,但洗牌后也办了不少明面上的公司。   他出生在马六甲海峡,母亲是国人,也不知是和谁的混血,但他母亲也不是什么好人,当海盗能有什么好的,不过在他很小的时候这个女人就死了,而他也开始浪迹在各个海盗势力里长大。   阎驰懂事起,他看到的就是财富掠夺,摸到的不是奶瓶,而是枪。不过他并不受欢迎,东方的面孔还有肤色让他成为异类,除了立体深邃的五官和身高,找不出多少西方的基因存在。   为了活下去,阎驰自然是在刀尖上舔血,后来欺辱过他的人坟头草不知多高,慢慢的从海盗到军火贩再到阎老板,阎驰实现这个黑白势力共进创建下的帝国成为枭雄用了十几年时间。   却没想,在他二十八岁时因为一场邮轮爆炸,跌进了深海,本该死的他,再一睁眼,居然成为了一九六七年大陆海城大院阎家的小儿子阎驰。   碍于母亲是大陆人的原因,阎驰当年有来过几次,不过很少停留,他的势力是在国外更为黑暗的地方。   没曾想,穿越时空这种荒谬的言论有朝一日出现在了他身上,而他对这个年代听过一些,可了解不算多。   阎驰懒得回应,也是在梳理这具身体里的记忆,好快速掌握时局。   自然也知道了这具身体为什么会忽然去世的原因,因为一个女人,沈佑春,被对方吊了很久的感情,昨天原身去表白,毫无疑问,被拒绝了。   他可没有道德观,当然不会有占了别人的身体就要为他报仇的观念。   况且在他眼中,原身也是极其愚蠢,就因为一个女人而忧思到整宿想不开,导致脑袋缺氧呼吸不上来窒息而死,阎驰看不上这种懦弱的品性。   “阿驰,阿驰。”方萍急的要哭了,她想着,要是再没有动静,就算把门撞开也得进去看到底是个怎么回事。   太吵了,阎驰皱眉,不过他还是起来了,   那是因为,他肚子饿了。   这身体和他一个名字,长得阎驰拿起桌面上的镜子一看,头发过长遮住半张脸,他往后拨才看得清,五官一模一样,只是脸色过于苍白看着阴郁像个阴湿的男鬼,体格太弱,阎驰深深皱眉,武力是要尽快恢复的。   他习惯了掌控局势,也习惯了拥有强大力量,弱,就是走向死亡的原罪。   方萍擦掉眼泪,刚想喊丈夫和大儿二儿来撞门,没想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阎驰长得高,站直的话要走出房间门还需要弯下腰,他也是家里最高的,起码要一米九了,手长脚长。   只是他以前喜欢驼背,头发也留得长,盖住了眼睛,整个人看起来阴沉沉的没有点精气神,人也瘦,光有身高却一点也不好看,像麻秆一样。   现在阎驰挺直背,气质变了,瘦弱的身躯里有着强大的灵魂在蕴养。   都说眼睛是人的心灵窗户,这点也没错。之前的阎驰,低头垂眸,眼神暗淡无光,这会儿的阎驰习惯昂头挺胸,眼神依旧是晦暗的,仔细看眼睛有点猩红,好似覆盖着一层黑夜里月光下的黝黑深海,平静没起浪,却蕴含着深不见底的波涛汹涌的危险。   方萍一怔,呆呆的看着小儿子,是她的孩子,她不可能会记错,但是又有强烈的陌生,“阿阿驰?”   “嗯。”   他们对阎驰来说很陌生,而原本的阎驰也是话很少,如此,方萍也没多想,见儿子愿意出来,她放心了。   阎驰有记忆,迈开脚去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拿起碗筷,没理会其他人,先填饱肚子为重。   他不知道多久没体验过饥饿了,饭桌上的食物很寡淡,肉也少,没油水,米饭里还掺了不少红薯,这种食物,连阎驰以前养的狮子老虎宠物看都不看。   但现在他只能咽下去,因为记忆里告诉他,目前所处的时代就是这样状况,落后,穷苦,没粮食,不吃那就饿着,阎家的饭菜已经是极好了。   他是吃得理所当然,饭桌上其他人面面相觑,几个小孩也咽了咽口水,不过他们发自内心害怕小叔。   至于大房和二房,那是有心想说,但公婆还在,公婆都没开口,他们开口的话,还惹来公婆的生气。   “人都不叫,自己就吃,你看看你像什么样!”阎仓气得拿筷子敲桌,可是见阎驰一个眼神都不给他,自己吃自己的很自在,阎仓看见就更气了。   “好了好了,赶紧吃饭吧。”方萍过来给了丈夫一个眼神,儿子好不容易出来,可别再说话把人念叨又躲了回去。   夫妻几十年,阎仓看懂知道妻子的意思,他那个气啊,没好气地说,“吃饭。”   他开口,其他人才动筷。阎家没有分饭菜,自己夹多少就是多少,自然谁都是往有肉的菜去夹,肉没见几片,就光见筷子了。   有的吃,谁都闭嘴。多说一句话就慢了一步,少吃一块肉,这种吃亏的事谁也不乐意干。   这点饭量,阎驰也不过吃得三分饱,他将碗里的饭菜吃得干净,放下碗筷,站起来转身回去房间了。至于洗碗,作为军火贩首领,最不缺的就是钱,素来佣人成群,阎驰还真没“勤劳”这个观念。   他来去都是沉默寡言,阎家两个儿媳妇偷偷看了眼公婆的脸色,心里嘀咕着小叔子是真没有礼貌,不过丈夫没理会,公婆也没生气,她们作为嫂子还能越过公婆开口说教不成,小叔子再没用也是公婆的宝,说不得。   见着阎驰很快又出来,还是朝着门外去。这都傍晚了,夕阳被夜幕吞噬,仅剩的光拉长了阎驰的影子,若不是还有影子,在背后看瞧着都像一头食人恶鬼,血腥的气质腌入了阎驰的灵魂,也不是换身体就能消失的。   方萍急急忙忙喊了一声,“阿驰,天都要黑了,你要去哪儿!”   “剪头发。”   阎驰头也不回的说,很快就踏出门槛,背影消失在小院。   听他这样一说,本来脸色愠怒的阎仓也满意了,“大男人一个就要有精气神,他那头发是该剪了。”   他们之前也说过,可小儿子一个字不听,说多了,他也不会吵架,就是把自己关在房间。   做爸妈的哪能拧得过孩子,也就放弃了劝说,现在有这个改变,愿意出门,夫妻俩都高兴,饭还多吃了两口。   简单吃过晚饭,阎仓出去和老伙计聊天,方萍则是回去补衣服,而阎大嫂还有阎二嫂收拾碗筷去清洗,她们的丈夫则是领孩子出去玩了。   阎二嫂洗着碗,眼睛一转,很小声嘀咕,“这剪头能花几个钱啊,等小叔回来了,爸妈肯定又会偷偷给小叔钱。大嫂,你说,小叔已经高中毕业半年,工作也不着急,一天到晚吃饱喝足就躲在家里,爸妈那不是都得养着。”   “我哪儿能知道。你也说了,剪头发又不用几个钱,爸妈心里有数。我一个小辈,哪里还能比爸妈懂得持家。”阎大嫂知道二弟妹的小心思,无非就是心疼钱,但她知道归知道,也不会接话。   现在还没分家,各房的工资上交一部分做伙食费,剩下的自己拿着。可现在小叔没工作,吃住都在家,爸妈还给钱花,她心里当然不平衡,但是只要没分家,钱在公婆手里,谁也不敢说。   二弟妹现在提出来,无非就是想让她打头阵去说,可她又不是个傻的,全家爸妈的工资最高,而他们都结婚了有孩子要养,要是惹得公婆生气真分家,爸妈的工资养一个小叔很简单,但她这个小家,她是临时工,工资不高,要养两个孩子就困难了,她一个女同志,也喜欢好看的衣服和雪花膏,哪里都是钱,每个月不够用。   真要算起来,住在一起还是爸妈补贴给了他们,小叔吃亏,毕竟小叔现在就一个人,他们小家是四口人吃饭。   道理都懂,阎大嫂也不会说,再说了,只要是自己得利,就会更想得利,她也不高兴公婆给小叔钱,但是一旦说出来让公婆不喜大房,二房就再趁机卖个好,就会让公婆偏心二房了,阎大嫂看得清楚,她又不是脑子有病。   “嗐,我也没别的意思。能碰上像爸妈这样的好公婆,我出门都被夸有福气呢。”阎二嫂面上笑嘻嘻,心里撇嘴。   她还不知道大嫂的为人吗,和大哥一样夫妻俩精的很,也就她嫁的男人不够聪明了,别以为她不知道公婆偷偷补贴了大房不少,她的孩子还是生少了,也不知道第二个啥时候来。   妯娌两个各怀心思,面上还是和和美美,这个话题藏起来了,开始说着邻里邻居还有亲戚的八卦事。   也就只有共同讨论别人的时候她们的心最齐。   被嫌弃“碍地方”的阎驰说剪头发,也是真剪头发,现   在有理发馆,有票的便宜点,没票的贵一点。   阎驰还是第一次用票,再看着理发馆只有剃刀,还有陈旧的剪刀,有的小孩就拿个锅罩在头顶就剪下面一圈,谈不上好看在哪里,他罕见沉默了,也说没要什么发型,他也不注重,只是要求剃短,不要遮住眼睛。   前后不过十分钟,阎驰剃短了头发,露出全脸,五官立体,眉眼深邃,鼻梁高,薄唇,棱角硬朗,怎么看都是极其俊美,很有视觉冲击力的一张中西结合的骨相脸,就是不够健壮。   理头师傅帮他拍掉衣服上的碎发,笑呵呵的说着是个帅小伙。   阎驰没理他,给了钱,出门一拐就朝着国营饭店走去,他需要大量的食物补充然后锻炼,弱小会让他有危机感。   临近国营饭店门口,迎面走来两个年轻人,男的长得还行,推着自行车,两人时而说笑时而对看了一眼,阎驰的脚步顿了顿,眉下压,眼神眯了眯。   而女同志长得很漂亮,宛如枝头一朵粉杏化成人,清新脱俗,细细的眉眼,不点而红的唇,最为吸引人的便是那双眸子,好似一剪秋水,盈盈含光,欲语还休,我见犹怜。   她哪儿都好看,穿的衣服露出一节手腕,手指也是细长尖尖,指甲盖都盈着粉色,挽过风吹凌乱的发丝在耳朵后。   她身边走着的男生被她这声轻声细语,娇娇柔柔喊着“建林大哥”,听着令人心都软了,而男同志的脸也是刷一下就红,不敢去看她的眼睛,摆动的双手要和脚同步,晕头转向快分不清了方向。   阎驰听到这“建林大哥”的称呼,他嗤笑了声,前不久,这声音还是叫着“阿驰哥哥”,自然叫的不是他,而是他没来之前的原身,不过他记忆里有,现在碰见了人,不免就想起来当时她的叫声。   是怎么样的呢?娇滴滴,水汪汪的一双漂亮纯洁眼睛望着他,软软绵绵的喊着一声‘阿驰哥哥’,她很知道怎么吊人感情,也不怪原身会被迷得丢了魂。确实,这幅纯洁美好的长相外加有点小心机,一般男人是玩不过她的。   阎驰长得高,就算还不健壮,堵在前面也像一面墙,沈佑春听到这声音,猛然地抬起头,就看见了也在盯着她看的阎驰。   他剪了头发,沈佑春一时间没能认出来这人是阎驰,而是当看见阎驰的眼角边有一条很细的小伤疤,她就确定,这还真就是阎驰了,沈佑春心里震惊,一天没见,居然大变样了!   见她这样,眼睛睁得圆圆的,还挺像他以前为了玩而在原始山林猎杀过的小鹿,死亡之前也是这般的眼神看他。   阎驰舔过一颗尖尖的牙,眼眸闪了闪猩红,起了玩乐的心,他盯着沈佑春,“你拒绝我,就是因为这位建林哥。”   阎驰就是阎驰,他装不了原身的懦弱,他外露的气势很不好惹,好似一头随时会暴起的凶兽,轻松就能咬断猎物脆弱的脖子,血溅当场,盛宴狂欢。   要直面这样的阎驰,许建林心里莫名发怵,不过他不想丢脸,男人之间很讲虚荣心面子,他还是迈出一步站在了沈佑春面前,抬头和阎驰对视,“你是谁,不准欺负佑春妹妹。”   “呵,你的哥哥还挺多。”阎驰没把他放在眼里,只是看着沈佑春,他的眼神下垂,嘴角是嘲讽的噙笑。   沈佑春掐了掐掌心让自己冷静下来,阎驰是她的小鱼,许建林也是,她可不能让阎驰破坏了她在许建林面前的形象。   “建林大哥,我没事的,他是我哥哥,只是看见我和男同志走在一起,我哥哥太过担心我才会生气。”沈佑春朝着许建林浅笑摇头,随后走到了阎驰面前,手指拉着他的袖子轻轻摇着,抬头望他。   “阿驰哥哥,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别生气,我和你解释好不好。”沈佑春的眼泪说来就说,盈满了眼眶,不坠落,很惹人怜,叫人想要搂在怀里哄,柔柔弱弱最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她不懂,其实还有破坏欲。   阎驰又不是以前的阎驰,听她一声“阿驰哥哥”再配合两滴泪就被迷得找不着北。   真是愚蠢,他在心里第三次在嫌弃原身,在他眼中,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女人而动摇或者心软,他只看利益,这个人对他有没有价值,有就活着,没有就死,不分男女老少,让他对女人怜惜,那更是天方夜谭的事。   他知道沈佑春是在装的,不过看她像小丑一样演戏还挺有趣,阎驰起了心思,想要听她还能怎么编,故他而顺着沈佑春的话,“我都亲耳听到,亲眼看到了,事情还能是怎么样的。”   沈佑春一听是有戏,她昨天是拒绝了阎驰,可是也没有把话说死啊!   养的小鱼,就算她不要了,也不会去得罪,毕竟都是她精挑细选,可以好掌控,并且也不算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就是要吊着才会听话。   她回头看向许建林,温柔又善解人意,“建林大哥,我遇上我哥哥啦,你先回去吧。你放心的我没事啦,只是被碰到了一点破皮而已,等我回去涂药很快就好了。时间也不早了,你再不回去,你爸爸妈妈也该担心的。”   作为相识的开场,沈佑春就是被他骑车不小心“撞”到了,而许建林听她这样说,心里暖洋洋,佑春妹妹真是,人美丽,性格又善良,明明是他的错,可没有怪他,还为他着想,真是个傻姑娘。   “那好,我就先回去了,佑春妹妹也早点回家。”许建林相信了阎驰是她哥哥的话,怀着感动骑车,一脸傻笑走了。   沈佑心里嫌弃,两人聊天的这一段路,她就套出话了,这许建林非常听他妈的话,兜里没几个钱,明明自己都上班了,年纪也不小,可工资全都交给他妈保管,想用就问要,说男人不会存钱,沈佑春就觉得他脑子有病。   她计划这场本意是想要来国营饭店吃饭,可听着许建林张口就是他妈妈叫他出来买什么,沈佑春立马就打消这个念头,这种人的母亲肯定抠门且彪悍。   等许建林回去一看钱不对,肯定会问他钱花在哪里了,而许建林就会把她的事说出来,她可不想惹得一身腥,而且都把她“撞”到了就是嘴上说说,也没个表示,这种鱼她不会养。   但是吧,也没必要立马就丢弃,再观望观望呗,养的小鱼也不一定要吃,能给她提供工作最好了。许建林家里都是职工,可以得到不少消息。   许建林一走,沈佑春立马就对着阎驰解释,温声细语,满眼都是他,“阿驰哥哥,你也没有吃晚饭吗?对不起,昨天都是我不好,说了让你伤心的话。阿驰哥哥对我那么好,昨夜我也是辗转反侧睡不着,今天本来想要和你解释的,可是没想到在找你的路上摔了一跤,擦破了皮,好疼啊。阿驰哥哥,求求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嘛。”   她穿着一条到小腿的裙子,脚踝上来的位置确实擦破了,只是就指甲盖的一点,走几步路都能好全,她反而要“疼”哭了,水汪汪的眸子看着阎驰。   按照以往,原本的阎驰哪里还想着生气,也不会和她生气,完全被吊走了感情,他只会心疼的手忙脚乱,再带去国营饭店好好吃一顿哄着。   现在,阎驰偏偏不想顺了她的意思,表情依旧是沉着的,还在“生气”地抽回被沈佑春拉衣袖的手,转身走进国营饭店,“既然你已经有了建林哥,我想你也不需要我这个阿驰哥哥了。”   见他是这个态度,和以前完全不同,沈佑春心里非常不解,还很生气,好你个阎驰,居然敢这样和我说话!   她也是有脾气的,小鱼那么多,她一直都是被哄的对象,才不会乐意哄着一个臭男人,走就走,她有的是小鱼!   不过心里是这样想,她肯定不会这样说出来。   “对不起,阿驰哥哥不愿意原谅我,那我离开就是了,不会出现在阿驰哥哥面前惹得阿驰哥哥不开心。”   沈佑春的肌肤胜雪,眸低水光潋滟,眉宇间蕴着淡淡轻愁,叫人看见了也为她揪心,想要替她抚平了这哀思。   眼角挂着一滴泪,好似晨间粉色杏花上的一滴雾水,娇娇弱弱的一点危害性都没有,腰细如柳,风吹都能倒,楚楚可人,真叫人想要呵护。   一九六六年的社会风气还没充满“不行”和小心翼翼,也没有只要见到男女同志走在街上就被喊着是耍流氓,大家都还很开明,遇见事也很热情。   众人见着一个小姑娘都要哭着离开,多可怜,谴责目光落在了阎驰身上。   有个扎着头巾的妇女同志说,“人家小姑娘多好,你个男同志瞧着也是个好小伙子,怎么能做让一个姑娘哭着回家,这么没良心的事,还   不快点去哄。”   其他人也在附和,唯独阎驰因失算而沉默了,他头一回体验到了世人惯会偏心弱小,有理说不清的滋味。   放在前世,以他的身份,以及做的事,弱小的玩意儿是没机会出现在他面前,就算有,他也不会愚蠢的上这个当,可疑就该死就是亡魂。他也最不喜欢弱小,无论是人还是物,那代表着没有利用价值,代表着生存困难。   不过这沈佑春把自身优势和眼泪运用的炉火纯青,他眼底有了玩味。 第56章   沈佑春走得慢,可也不是刻意的慢,而是过于难过的迷茫,实则她心里默念着阎驰多久会动摇。   现在是饭点,进来吃饭的人不少,就算阎驰再生气,可是周边的人一说,就是让他走下来的台阶。   和她的想法有差异,可结走向的结果事一样的。阎驰只是出于,难得碰上了一件好玩的事,他回头拉住了沈佑春,但很快就放开,他可不想被误会成对象有谣言传开,记忆里告诉他,这个时代并不像后世那么开放自由。   要是被误会了,两人会结婚。阎驰在上辈子对女人就没想法,别说结婚了,这辈子也是一样。   再者,他不喜欢弱者,出现在他身边的人也不可能有弱者,真要结婚,也是选一个强大的女人,而不是像眼前这个,娇娇嫩嫩,柔柔弱弱,他一手掐着脖子都能死了,毫无反抗之力,还爱哭,从刚才到现在,眼泪要流不流好几回了,他就没见过那么爱哭的人,她难道是水做的吗。   当然,她想哭,和他也没有关系,他更不会产生怜惜之心。   现在,阎驰只是觉得,想要看她演戏。否则的话,他都不会担心自己大变样了在阎家人心里是什么想法,更不会纠结沈佑春会不会怀疑。   想法就在几秒之间,阎驰松开手后说,“佑春妹妹”,说到妹妹两个字,他在舌尖上转了一圈才艰难说出口,仔细听还有点僵硬和别扭,这个词,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从他嘴里出来。   “我没有不开心,只是担心你被外面不怀好意的人骗了,是我不好才对,惹你伤心了。”阎驰牙酸,还有一身鸡皮疙瘩的讲出这句话,起了放弃看戏的想法,不过说都说了,也不能浪费。   “我知道阿驰哥哥是在为我好,才没有伤心呢。”沈佑春心里偷笑,不过也没再继续装,见好就收。   她回过神,抬头看着阎驰,破涕一笑,“阿驰哥哥快去吃饭吧,再聊下去会耽误你的时间。”   她这样说的小心思,阎驰肯定知道,无非就是想要他开口带她进去一起吃饭。   但是这回,他可没有顺着沈佑春的话,而是点头,是在好心为她着想的样,“好,天色不早了,你也赶紧回家吧。”   “”沈佑春傻眼了,这还是对她言听计从的阎驰吗!   按照往常,阎驰肯定会带她去吃好吃的,现在字面上不太明显,可意思上就是明摆着在拒绝她的暗示。   可人家的态度都摆出来了,沈佑春也不会再上赶着贴脸,看来是昨天的拒绝还有隔阂,她现在只能退一步,找个机会再弥补这个关系。   她早就打听过了阎家,相比较之下阎驰这条小鱼是最好的,只是,阎驰太阴郁了,头发都不剪,她不喜欢这样的,而且阎驰没有工作,嫁给他无法享福,性子也阴沉沉,这样的人最适合做听话的小鱼,万万不能托付终身,没想到今天居然去剪头发了。   难道是被她刺激出来的?沈佑春心里疑惑,面上却不显露分毫,她露出了是两人关系和好的喜悦,眉眼弯弯,温声细语的很得好感,她摆了摆手,“我知道的,那,阿驰哥哥再见。”   望着她妙曼背影远去,丝毫不做纠缠,阎驰微眯了眼,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爱哭又弱,不过脑子还挺聪明。   原身没有钱,应该说就算没工作没钱,依照父母给的话,原身没有朋友,没有社交就不会花钱,也不会把钱花在身上装扮自己,一件衣服穿的发白还是会穿,应该有才对,但他没钱是因为会买其他东西,还挺贵的。   比如说会买研究机械的书,记忆里在这个年代还是可以买的,看书过后又喜欢动手研究,可是器材不管是大件还是小件,在什么都缺乏的年代里想要买到不容易,有的买也会跟贵,钱很快就花光了,存不了一点。   阎驰出来的时候搜刮了全身,只有一张大团结,票是没有的,原身不上班,自然没有获得票的途径,而需要票的东西家里会准备,真的自己买东西需要票了就会问父母要,手里头很干净。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没有找到收入途径之前,这点钱都不够他吃,怎么可能会额外花钱再请另外一个人吃。   他不是原身对那个女人有爱慕之情,他也没有绅士风度,不会对女人心软。   阎驰进去点了一桌,还都是肉,这身子又不是没吃过油水,不用担心一下子吃太多受不了,吃荤腥的次数不少,他现在点的这些都能吃,只是不易太撑,阎驰是按照可以支撑的范围内来点,但也花掉一半的钱。   他一边大口大口吃着,一边想着能挣钱的途径,思来想去发现,要么当工人,要么还是当工人,做生意别想了,走到哪里基本都是要票的年代里做生意只会被盯上排除,不会成为主体市场。   阎驰皱眉,这样的生存环境不适合他这种打打杀杀的人,他要的是掠夺财富,而不是等着别人给他发工资。   可基于目前的年代,他就算要去国外更不容易,证件都办不下来。偷渡?这是个办法,给他点时间,阎驰有信心能够偷渡成功,问题是,海城虽也是近海,环境比其他城市好,可不适合偷渡。   他过去的是太平洋彼岸,虽是平行时空有相差,可相差不大,以他对环境的熟悉程度要想赚到第一桶金并不难,可正因为如此,对海关的检查很严格,他一次不成功,以后就没机会了。   再者,他目前不是以前的身体可以一打十不成问题,现在对付两三个都难,技巧在脑子里,不代表身体素质变了个就跟得上来,这具身体每天不是坐着就是躺着,还关在房间里不见阳光,说是脆皮都是好听的。   阎驰是个很有计划性的人,做事也不着急,当务之急是想办法赚钱拿票,改善目前的生活水平,他要恢复前世的全部体能是不可能的,训练方式都不同,这里也没有环境,但是恢复六七成也行了,前提是要有足够的肉类摄入。   阎家是一大家子住,条件摆在眼前,不可能都提供给他一个人,要想像现在得另找办法。   这边,阎驰是吃得很香,而饿着肚子回去的沈佑春,心情就不是那么美丽了。   她也不是说找机会计划今天在外面蹭吃,没那么笨,肯定要放长线钓大鱼。   只是这不是碰上阎驰了吗,而没成功让阎驰请她这点足以让她郁闷。   总觉得,阎驰变了,不光是剪头发,而是由里到外,都给她一种陌生感觉。   沈佑春的家是在职工楼筒子房,里面很小,只有两间房间,可是住着五个孩子,还有一对夫妻,   有一间房隔开成两间房,能勉强放下一张床。   沈家是重组家庭,沈佑春的继父在前头有一儿一女,在妻子去世之后,过了几年,因为要照顾孩子,经过熟人介绍,娶了沈佑春的母亲,而沈佑春就是带过去的拖油瓶,婚后两人又生了一个孩子。   常听有人说什么妈妈带着孩子改嫁,会为了孩子对抗新的家庭,听起来是挺有母爱温馨的,不过这事没有发生在她身上,她的妈妈很讨好继父的儿女,她和他们发生矛盾,她妈妈不问缘由就说是她的错。   等生了一个儿子,站稳脚跟了之后,最宠的肯定是小儿子,接下来就是继父的儿女,而她更是找不到影子了。   明明她妈妈也有工作,不是靠着继父养,偏偏嫁进去了好像低人一等,沈佑春完全想不通会有那么蠢的人。   沈佑春在小时候还伤心过,只是被伤的次数多了,她早就无感了,开始学会怎么在这样的家庭生存。   闹肯定是闹不过的,她一个女娃,又没有什么天生大力气本事,打起来都不够四个人围殴的。   不过世人偏心弱小,在一次沈佑春哭着跑出家,用眼泪换来同情,并且得到帮助之后,她就找到了很好的法子。   这会儿她晃悠悠回家,恰好就是做好饭菜的点,好不好吃也要吃,沈佑春才不会吃亏,凭什么让他们全都吃了。   沈佑春进家的时候大家都在,她妈妈正在厨房忙,而继父像个大爷一样在窄小的客厅,装模做样翘着腿看报纸,继兄还有继姐都在身边说话,小弟则是满屋子跑,才六岁左右。   人家都在悠闲,就她妈一个人在忙,以前她还心疼,做什么都帮,然后结果呢,她妈眼里是看不见她这个亲生女儿的付出,甚至只要帮了,后面做不好,还是有一次不帮,还会生气责怪她不懂事。   从那以后她就不帮了,不就是懒嘛,就看谁懒得过谁。欺负她,她就去他们厂里哭,看看谁更怕。   不过见她回来,继姐刘莹一改常态,对她很热情,笑着说,“二妹回来了,我在供销社看到有新鲜的西瓜就买了一个回来,已经切好了,快过来吃。”   桌面上的碟子里还真摆有西瓜,切片挺小的,西瓜应该不大,不过熟的好,空气里散发着西瓜清香。   只是听到这话,沈佑春就有一个想法,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她们之间的关系一直都很差。   再说了,有好吃的,刘莹怎么可能会大方摆出来和大家吃一起吃,肯定是躲起来偷偷吃,也不会自己花钱买。 第57章   沈佑春也不会傻到心里是这么想的,就会去表现出来,在这个家里可没她的位置,太过直白反而吃亏。   “谢谢姐姐,姐姐真好。”沈佑春一脸感动,笑吟吟地走上去,也没有拿,很温柔的关心着每一个人,也好似在以他们为主,“爸爸,还有大哥和小弟都吃了吗。今天天热,爸爸还有大哥大姐上班很辛苦的,我可不能贪嘴。”   刘父对继女没什么感情,他又不是没自己的孩子,不过生活在一个家庭里,目前家里的开销也还都需要妻子支出还有打理,在没有触犯到利益之前,他也会和颜悦色,面上当个好继父。   “我们都吃过了,留给你的就是你的。”刘父抖着报纸开口,而刘莹就是拿起来一片放进了沈佑春手里,真如大姐姐一样关爱小妹,“我们是一家人,当然是都有份,快点吃吧,刚切好。”   沈佑春大受感动,清凌凌的眸子没有丝毫心机,很容易上当受骗的样,温温柔柔,“谢谢姐姐。”   等沈佑春坐下来,小口小口吃着,刘莹在自家大哥的眼神下,她开口问,“佑春妹妹,我听妈说你今天出去找工作了,怎么样,有找到合适的吗。”   终于来了。沈佑春一直在防着,闻言,她垂眸,很失落的样子,摇了摇头,喃喃说,“还没有呢。也不知怎么回事,很多厂都不对外招人了,没看到招工信息,而且,找工作的人也很多。”   这话也不假,情况确实是这样,和她一起毕业的不少同学都在投入找工作中,很多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虽然父母也是双职工的多,可家里的孩子也多的啊,有关系帮忙找工作的已经是上头大的孩子用完了,轮到下面小的,除非有人让出来,否则还真不好找,但是也没谁会傻到让出工作给弟弟妹妹,事情就陷入了僵局。   现在外面街上的待业青年一抓一大把,像沈佑春这样的,很常见。   刘家也是如此,不过刘大哥的工作是刘父托关系,再塞了不少钱给找到的,可刘父就是普通再普通不过的职工,给刘大哥安排一个工作已经是大动干戈了,下面的刘莹现在有个临时工,表面上说是她自己找的很骄傲,实际上沈佑春知道,她妈妈在里面肯定出了很多力气,还投了不少钱。   现在轮到她了,两边不管,谁也不想找关系也不想投钱,只会说“学学你姐姐自己去找”或者就是“实在不行找个人嫁了”这种话,沈佑春恨死了,不止是对刘家人,还有对她妈的偏心,平等的恨着他们每一个人。   偏偏,她没有工作,没有住所,就连户口都是连着一起,光是这点都能拿捏她,只要有工作的话,她就能把户口牵到厂里,不会受制于人,可是问题就难在了工作上,没有关系找不到。   除非她自己优秀到有人看见,破例收了她,沈佑春偶尔晚上做梦才敢这样想,因为天底下也没几个这样的人,她如果是的话,也不会有现在的难处。   刘莹眼里划过笑意,果然就是这样,嘴上却在安慰,“没关系,不着急,好工作不怕晚,慢慢找就是了。”   找不到好啊,找不到工作,那不就是更好拿捏吗,她和大哥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笑意。   这件事也和爸爸说过了,爸爸没有反对,默认就是支持,至于继母的意见,刘莹嗤之以鼻,说两句哄哄就会偏向他们,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冯青戴着围裙,端着碗饭出来,见着小儿子到处跑将家里弄脏,丈夫不管事,继子和继女不是她亲生的管不着,而亲生的女儿现在也不懂事回来了不知道去帮她。   冯青在外面上了一天的班,她工作也是一直站着本来就很累,下了班回来还要照顾家里上下,她这心里堵着一口气,可对谁都不好发泄,就逮着沈佑春说,“你也老大不小了,真找不到工作,那就相看嫁人。你有高中学历,还年轻,总能找到个好的嫁过去享福。”   又来了,柿子专挑软的捏。沈佑春受不了她,真的是亲妈吗?但是在刘家吵起来对她没有好处,也没必要吵,吵架就能占上头的话,也不会有祸从口出这词了,她可不会就无能狂怒。   沈佑春如食之无味的吃着西瓜,滴答滴答,眼泪说来就来,豆大的坠落砸在手背上,低声啜泣,“爸爸妈妈是嫌弃我在家里吃闲饭了吗?我也不想的,我也想和大哥大姐一样有工作,可以让爸爸妈妈高兴。我们班的同学,爸爸妈妈都是职工,他们说工作不担心,我不敢说出来我没有,怕给爸爸妈妈丢脸,只能自己努力的出去找。没想到在爸爸妈妈心里,我这样做是会给你们丢脸吗。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没有生来就有工作。”   她握紧了拳头,难过地擦着源源不断的眼泪,声声责怪自己没用,绝不提半句责怪,却又带着讽刺很满的刺刺向他们,戳破那一层虚伪脸皮。   冯青的脸色难看了一瞬,而刘父的脸色也差   不多,作为维系着面上很和谐的重组家庭,而资源就那么点,要想保持平衡,肯定会有人被遗忘和牺牲,而沈佑春就是被选择丢弃的那一个。   两人都挺好面子,要想提职,家风也是厂里考察的关键,平日里他们也不敢对待多差,就怕引起误会,评职的时候会被竞争对手拿着这个把柄打压,但是在工作上,冯青和刘父确实不想帮忙,这不是给住的,给口吃的,偶尔再给几件新衣服,就能体现差别不大,而是要浪费人情要花钱。   “妹妹,你想多了,我们是一家人,而且爸爸妈妈对你很好,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想法。妈妈也是在关心你,关心则乱乱,好了别哭了。工作总会有的。”刘莹坐在了沈佑春身边安慰,谁都是人精,她也会表现是个好孩子。   闻言,冯青对继女懂事的满意,对亲生女儿那小家子气的样看不上,但是都哭了,她这会儿再责骂太多也难看,只能想着,等下次私下里她再说几句,省的好像她这个亲生母亲多不好一样。   “姐姐,我知道的,我只是在自责,没能像大哥和姐姐一样厉害,可以自己找到工作。”沈佑春长得是柔弱美,哭起来不难看,相反,梨花带雨的格外娇怜,她崇拜的看着刘莹,“大哥和姐姐当年是怎么找到工作的呀,有没有招工的渠道,怎么做的笔试和面试。我要是能学到三分,或许就能找到了。筒子大院里的叔叔婶婶都说爸爸妈妈厉害,不用帮忙就出了两个职工,我也想成为爸爸妈妈的骄傲。”   这话没有任何刀子,说得柔柔弱弱,还满是对哥哥姐姐的依赖,可是刺得刘大哥和刘莹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外面传的话是假,真实情况是怎么样,作为得利者,两人当然知道内情。   而这样的话,家里四个职工,也没花钱找工作,肯定是存了不少家底,都是十几年的邻居,隔着墙都能算出来了。刘家对外还说一视同仁,现在最小的找不到工作,可是作为继父还有亲生母亲无动于衷,也没有任何走动,怎么看都招人看热闹。   刘父多看了两眼一脸单纯无辜的继女,再看着说不出话的亲生女儿,有种被贬低的错觉,他心里也憋着一股气,放下报纸站起来,“行了,先吃饭。”   作为一家之主,他开口就是拍板,没人会出声反对。   沈佑春也抽噎着没再落泪,走到自己的位置前坐下来,默默吃着晚饭。   三个菜,两个都是大白菜素的,有点腥味,那是因为冯青买了一条带肥肉的猪肉回来炼油了,就着锅用来炒菜,白菜里加了油渣,闻着香。   筒子楼是公用的厨房还有厕所和洗澡堂,不过自家也可以在家里摆个小灶,拿着煤球来当小厨房,一般要是谁家里吃肉的话都会这样干,今晚冯青也是,在外面煮肉,被看见了少不得分出几片,谁也不想吃亏。   沈佑春讨厌吃油渣,一股味,可不吃的话她也饿,只能委屈巴巴的使劲咽下去,努力夹没多少的猪肉。   饭桌上不算安静,冯青在照顾最小的孩子吃饭,自己的顾不上,肉都被夹走了,她抬头看一眼空的碟子时心里有气,再见到亲生女儿慢悠悠吃着,没想过要给她,冯青心里更气,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记忆里告诉她,在很久以前,女儿还小的时候努力夹到肉了是会放到她碗里,可她转身就给了眼巴巴看着她的继女,没有去看女儿那受伤想哭的脸,后来的后来,女儿就没有再夹过了。   “妈妈,肉,吃肉。”小儿子的声音拉回了冯青的思绪,她没有再多想,那不懂事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有懂事的时候,看她是真忙糊涂了。   刘大哥作为男娃,很受刘父看重,饭桌上和他的聊天都是要努力工作之类的,刘大哥听了之后点头,不过在被妹妹踢了一脚之后,他环视了一圈,目光停顿在了沈佑春脸上几秒,然后开口说,“我谈了一个对象。”   这个消息可把全家人给震惊到了,但是这不包括沈佑春,还有还什么都不懂的六岁孩子。不过沈佑春听到这个,耳朵立马竖了起来,她有个直觉,今晚的刘莹对她热情,或许和这件事有关。   刘父最高兴,他儿子已经二十二了,是时候要娶妻生子了,刘父笑容满面,已经幻想到不久的将来,刘家会多一个金孙的事了,他笑呵呵问,“谈对象好啊,是谁家的姑娘。”   “是丁家的丁芹。”刘大哥似有若无的视线掠过沈佑春,他叹了声气,很为难地说,“不过兴许是很难成了。丁芹和我说,丁家要求两百彩礼,还要有三转一响,婚后要有自己的一间房。”   这个要求确实挺高了,已经是有家底的家庭才能给的出的好条件,而且对一般职工家庭来说前面两样咬咬牙,借还是能借来,只是这婚后一间房对很多家庭都难。现在刘家家里就两间,也不够宽,怎么分也分不出一间房。   但是大家都住一块,这个丁家,刘父也知道,家底比他们好,丁芹的父亲大大小小还是个组长,背后也有关系,要是能够和丁家结亲,对儿子以后的前途,乃至今后的孙子都是有好处。   刘父皱紧了眉头,他摸了摸兜想要抽一口老烟,没有了只好放弃,“丁家那边就没有再商量的口吻了?”   现在的房子紧俏,谁都想申请职工房,当年刘父和冯青结婚,两人也是为了房子居多,冯青的丈夫牺牲前冯青不上班,丈夫牺牲后留下来的工作是烧锅炉,女人不好干,冯青就和别人换了现在的工作还额外有点钱补,再加上丈夫牺牲的补贴,冯青手里头是有不少钱的,刘父也是看上了这点。   婚后两人申请,再借着冯青前夫牺牲的名声,如愿从一个小蜗居换到了现在的两室一厅。但要想再换更大的房子,那是不可能的了,他只是个普通职工,没做过什么贡献,有这房子还是侥幸。   刘大哥摇了摇头,只是他话锋一转,又继续说,“不过丁芹和我说,要是我们结婚了,可以试着申请职工房,她家里人会帮忙走关系,机会大一些。”   刘父听着,紧锁的眉头瞬间舒展,愁容换上了笑脸,连说了几声好。   刘大哥好似聊家常的继续说,“丁芹说,她那亲戚家有个儿子在厂里当主任。妻子去世后留下三个孩子,他现在也不过三十二岁,他们家里正愁着给他相看一个能善待三个孩子的妻子,一个大男人带孩子也不方便。而且给出的彩礼也是极高,六百块,三转一响都有,婚后住在厂子里的房子,宽敞,三室一厅,还能给安排一工作,不想去上班就不去,工资还会上交给。”   冯青给小儿子擦了嘴巴让他去玩,听着也插嘴了一句,“这个条件是极好的,丁同志的这位亲戚很容易找吧。”   现在的人为了一口饭吃,给人当后妈那是再正常不过了,就丁家亲戚这个条件都能挑花眼。   “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丁芹说,她这位亲戚是大学生,人长得行,工作体面。就算要找第二任妻子,人家也是有要求的,要长得好看,高中学历,最好还是职工家庭出身,两人才能有话题聊。”   刘大哥摸了摸鼻子,一脸羡慕,“这位亲戚也相看了几个不错的女同志,但他都没有表现出喜欢,后面也就没后续了。丁家那边的意思是,要是能找到合适的牵线搭桥成功了,我和丁芹结婚后申请职工房的事很简单。”   “不过条件再好,这位亲戚也三十二了,还有三个孩子,这年轻的,还没结婚的高中毕业女同志,兴许也看不上。丁芹和我说的时候,我觉得不太可能,丁家找不到,我们哪里就能找到。所以我和丁芹是没缘分了。”   刘大哥很失落的样子,勉强的笑着,“爸,你也别担心,我再努力干活几年,总会碰上合心意的姑娘,等年纪上来了,工龄有了,过个几年年纪大些再结婚的话,申请房子的机会也大。”   “瞎说什么话,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有你了,等你年纪大,合适的姑娘都嫁人了,你还想和谁结,想打光棍吗。”刘父一脸不赞同,不止是抱孙子,更是因为,丁家确实是不错的姻亲,有了这个   机会,他也不想放弃。   冯青赞同点头,“是这个理,年纪越大越不好找。”   好的女同志也不傻,除非条件很好,否则谁会找年纪大的,刘家这条件,也养不起找年轻的姑娘。   “哥,你别担心。要是嫂子的这位亲戚不嫌弃,我去和他相看,真看上我了那也是我的福气。”刘莹很霍得出去,并且还是为了亲兄长好的义无反顾。   沈佑春听到这里已经懂了,很强烈的直觉,这是奔着她来的。高中学历,年轻,长得好看,哪样不是她。   “大妹,这怎么行。”刘大哥当然是摇头拒绝,一脸严肃,“我是你哥哥,怎么能因为我而牺牲你,我不会做这种事。”   刘莹却不赞同,“怎么不行了,我们是一家人。而且这也不是牺牲,嫂子的这位亲戚又不是多坏的结婚对象,这条件多少人都求之不得,我有这个机会去相看还是幸运。佑春妹妹,你说是不是。”   她把沈佑春带进了这个话题里,沈佑春早有准备,不慌不忙,望向了刘莹的目光里带着清澈,“我知道哥哥和姐姐感情好,只是,姐姐要是真嫁过去了,我们家里人知道不是,可外面悠悠众口就会说,哥哥为了娶嫂子而把亲妹妹推给一个老了姐姐十二岁的男人做继妻,做三个孩子的后妈。时间一久了,外人看我们家都是嘲讽,等嫂子进门后听到风言风语,人也会伤心,我们家就没法太平了。”   “我知道姐姐的想法,可是姐姐,我也心疼你啊。做三个孩子的后妈不好当,要是姐姐在婆里受气,可是又因为哥哥房子的事只能忍气吞声,时间一久了,姐姐和哥哥,和我们有了亲情隔阂,也是我不想看到的事。”沈佑春握着刘莹的手,说得那叫一个比他们还要情真意切,双眸含泪。   “爸爸还有哥哥对我好,事关哥哥的婚事,我也担心。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代替姐姐去帮哥哥。可是我和哥哥毕竟不是亲兄妹,姐姐还在前头,我这个继妹却顶上,到时候更会遭人闲话,我们刘家的名声都不能要了。”   沈佑春是帮不上忙的自责,“外人就会说,爸爸为了哥哥逼着继女嫁给一个大她十四岁的老男人当后妈,哥哥姐姐出门上班也会被指指点点,就连妈妈也会被说,自己当了后妈还逼着亲生女儿去当后妈,到时候就算我说我是自己同意的,可外面的人却不会这么想。现在都是自由恋爱不兴压迫结婚,要是因为我的一腔热枕想要帮忙的心,却害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姐姐丢了工作,我就是罪人了。”   她说的有理有据,不是不想帮,而是,为了他们着想,更加不能帮啊。   她一个继女要是为了继兄的婚事而被“卖”出去的话,借着这个由头,谁都别想安生了,工作本来就少,外面的人找工作找到眼红了,抓住把柄一个举报,把你拉下来就能上位,谁都愿意干。   沈佑春这前后一番话,彻底堵住了刘大哥的后话,他眼里划过阴霾,还真是小看了这个继妹的本事。   而冯青没想到亲生女儿身上,现在听着沈佑春一说,也琢磨出了点继子的意思,她的脸色难看了一瞬,她自己就是当后妈,要是为了继子把女儿再推去当后妈,今后都不用出门了,女儿的爸爸还是因为厂子牺牲,这种做法,唾沫星子能把她给淹死。   刘父没说话,不过他听着也有理,比起继女,他当然更喜欢亲生女儿嫁的好,今后才会向着刘家,不是亲生的就不是亲生的,继女日后嫁的好了,要是记恨起他们,没帮忙反而出手报复,就是个棘手问题。   “佑春妹妹说的在理,看我,因为担心哥哥的未来幸福,差点弄巧成拙了。”刘莹反应过来也是暗恨,明明要把沈佑春推进火坑,现在却让她走进两难境地,不过面上还要做足了庆幸。   刘大哥见不好收场,连忙说,“男子汉大丈夫,结婚的事怎么能让妹妹帮忙。你们放心,我会想办法的。”   不算愉快的谈话就在晚餐结束之后停止,外面天黑了,沈佑春也不会出去,拿着衣服去澡堂简单洗漱后就回了房间,隔开的,很小,只有两张床,上面睡觉,下面就是桌子,放着东西。   她当然和刘莹一个屋,刘莹没进来,在外头和刘大哥说话。   沈佑春也不在意他们互相嘀咕着什么,她翻了个身躺在床上,摇着扇子,心里闷得晃,实在是厌烦了在刘家各种演戏,还要时不时防着被算计,更讨厌看见他们的嘴脸,想吐。   可她没有工作。嫁人?沈佑春有过这个想法,只是扒拉养的小鱼,一个个的排除掉,都不是多好的嫁人对象。   她一直就生活在这里,自然认识不了多少好鱼,大多数家里都是挤在一起住的乱糟糟,家世好点的话背后可不好相处,光看人就知道了父母性格,她嫁进去,那不就是跳入另外一个火坑了吗。   总之,还是找工作最重要。可是,没人能给她提供一个工作,报名的机会也行啊,沈佑春要气死了,都是废物,偏偏更好的也遇不到。   难道去找阎驰?   阎家肯定能给阎驰找工作,而阎驰这人就喜欢待在家里,不想出去上班,那么可以把工作机会偷偷给她啊,只要有她的叮嘱,阎驰肯定不会出去乱说,那么阎家也就不知道阎驰帮了她。   可是   沈佑春咬着手指,犹豫不决。   阎驰太阴郁了,一天天阴沉沉的半句话不说,这种人要是沾上关系了肯定会被管着,性格阴晴不定要是家暴怎么办,不说家暴了,打她呢?这也是她一直以来都是吊着不给回应的原因,但又不能吊的太过了怕被打。   算了,先看看吧。   在刘莹开门进来时,沈佑春翻身就睡了,与其在外面想办法,还不如想着怎么从刘家这边咬一口拿到工作呢。   总觉得,这次是个好机会,就是要看怎么琢磨,又要费脑了,烦死。   还有她妈,凭什么手里的钱她不能用,那可是她亲爸牺牲的补贴还有换工作的钱!   夏日的夜晚风吹凉爽。   “哈秋——”   阎驰的身体素质一直都很强悍,现在却在走回家的路上破天荒打了喷嚏,耳根子有点烫。   有人在背后念叨他?   莫名的,他脑海里就浮现了一张哭包脸,啧,爱哭是爱哭了点,不过哭起来也不算多丑,和小兔子一样。   忽然肩膀上一沉。   “哎哟哟,疼疼疼,阎驰,你特么的有病吧,快把老子放开!”   来人被一个反剪,眨眼之间,他就被阎驰掐着脖子压在了墙上,阎驰的   五指要陷入了肉里,他眼睛翻白。   小巷子昏暗,借着月光倾泄,阎驰半眯了眼,认出了他是谁,邱玮。   在原身的记忆里,这小子是个“游手好闲”之辈,晚上在外面溜达也正常,和原身的关系不好不坏。   阎驰将手松开,如劫后余生,邱玮大口大口的呼吸,顺着要被捏碎的喉咙,后背已经吓出了一股冷汗。   “你有病”邱玮缓了过来,看向阎驰的眼神充满了惊恐,说话声音也很嘶哑。   差一点,他差一点就以为自己要死了,刚才窒息的那瞬间,都能看见他的太奶在对他挥手。   阎驰没理他,转身继续走。   “恩将仇报,好歹昨晚我也救过你。”邱玮咽了咽口水让脖子好受些,受不了这气,他气得骂骂咧咧。   阎驰停下了脚步,眉头紧锁,脑子里充斥了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他记起来了。   原身昨天表白被拒绝后是失魂落魄的回家,只是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组装他研究的手表想要拿去送给沈佑春,晚上就出去了一趟,可是人没见到,东西反而被抢了,他也被打了一顿。   是邱玮见到了帮忙的,而原身却浑身发抖,脑子一片空白,跌跌撞撞回到家,那时候家里没人,他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灯也不点,蜷缩起来,躲在很窄小的衣柜里,藏在黑暗中。   这一藏就是一天一夜,而原身应该是患有幽闭恐惧症,精神高度紧绷还有恐惧之下呼吸不过来,想呼救又发不出声音,最后把自己给憋死了。   因为过于害怕,也是不愿意想起来的记忆,被刻意遗忘了,阎驰进来后没有这段记忆,现在才浮现出来。   看来不是表白被拒,而是被打了一顿之后刺激了幽闭恐惧症发作了。   恩恩怨怨,他可以不在乎,但是,抢走的手表,可不是那么好抢的。   在记忆里,现在的手表并不便宜,私下里单独卖出去都能卖个几十块,那都是他的饭钱。前世,谁都知道,沾染他阎驰的东西只会没命。   啧。阎驰意味不明地轻笑了声,回过身,居高临下的看着邱玮,眼神很冷漠。   “带我去找他们。”   邱玮一怔,“啥?”   迎上阎驰的眼神,他莫名胆寒,不自觉就听从了号令,乖乖带着阎驰去找人。   作为街溜子,邱玮当然知道其他街溜子的藏窝地点。   等站在一扇摇摇欲坠的门前,听着里头传出来摇骰子赌博的叫喊声,邱玮小声提醒,“那群人不好惹,打架挺厉害的,昨晚那是怕我喊人才会跑。吃点亏就吃点亏,咱还是赶紧走吧。”   他是街溜子没错,但不混账,只是不太正经而已,否则昨晚也不会帮“阎驰”了。   阎驰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上脚踹门,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邱玮内心哀嚎了一声,在离开和进去之间,他要抓掉了头发,还是硬着头皮跟进去。   忽然的动静,把摇骰子的六七个人惊的回头,见到是阎驰还有邱玮,又继续嚣张起来了。   有个人站起来,鼻孔朝天,“我当是谁,怎么着,又来给老子送手表了”   砰——   阎驰一向人狠话不多,抄起椅子往他头上就砸,还有钉子,顿时鲜血淋漓。   这一下还不够,他一脚把人踹在地上,连对着脑袋和腹部更是没留情,邱玮见着都怕他把人给弄死了。   “这王八羔子是来砸场子的,给我上!”其他人撸起袖子立马围上来。   邱玮站在外面,捡起了木板,却毫无他发挥作用之地。   就见阎驰一个人,轻松的就能将他们打趴,一个个鼻青脸肿,半死不活,而阎驰坐在打牌的桌面,长腿随意撑着,一条腿还踩在了一个人的脑袋之上,修长的手指数着桌面的钱。   邱玮蹲在地上摸出了他们身上所有的钱,连裤衩子都没有放过。   “好家伙,两百块。”等数清楚了,他眼馋的很,果然要想来钱快只有干坏事。   不过邱玮没敢要,全都给了阎驰,看阎驰刚才那打人的狠劲,就给剩一口气没弄死,邱玮就不敢贪钱。   阎驰扫了他一眼,把钱都给揣兜了,不过给了他一张大团结,邱玮高兴坏了,接住后小心放口袋。   “把他拎起来。”   见着阎驰指向刚才一进来就砸脑袋的男人,邱玮诶了一声,把半死不活,流着满头血的男人扶好。   阎驰拿着一块沾血的木板打在他脸上,“手表是卖给谁的。”   “卓,卓老大”他的脸已经看不出原样,被开瓢的脑袋像红西瓜,眼皮子都是血,一开口还掉出来两颗牙。   阎驰皱眉,这人不认识,记忆里也没有。   看来对海城的人和事,他要尽快掌握,自来有明就有暗,而暗地里来的钱财,那才是财富。   “我知道这个卓老大,他私下里做的倒卖生意。”邱玮舔着脸说。   阎驰看了他一眼,丢了木板,离开这饱受风雪交加却没有始终倒塌的老房子,踩着月色走入黑暗中消匿。   邱玮把人扔掉,拍了拍手,屁颠屁颠跟上去。   一群偷鸡摸狗之辈,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要没死,问题不大。 第58章   作为家里的“悠闲人”,沈佑春起来的时候厨房已经没早餐了,不过她已经习惯了,揣着兜里还剩的一点钱出门觅食。   这都是一点点抠来的,她爱惜羽毛的很,就怕惹出事被“卖”了换彩礼,养小鱼也只是为了得到找工作的消息,还有以后有点关系用处,叫她要钱或者要吃的,沈佑春可不敢,不是做不到,而是,这些都是现成把柄,都能留下痕迹。   早饭之前冯青会留一点,她自己能挣钱有工资,她做主的话,刘家人是不会说什么,还想从她手里拿好处呢。偏偏冯青脑子不好使,好像作为女人就低人一等一样,把没用的丈夫都看成是一家之主来敬着还听话。   所以鉴于昨晚沈佑春的“不懂事”让她心情不太好,也想管一管不懂事的孩子,自然也不会留,冯青认为自己忙里忙外已经很累了,偏偏孩子还不懂事,不知道她作为后妈的难处,自然有心想管教。真实就是,她劳累的发泄桶。   沈佑春是在十岁的时候被冯青带着进入的刘家,一开始还真以为是大家上班太忙的原因,后来发现了真相,她已经不会去伤心了,这种事习惯成自然。   作为母女,也是作为被牺牲的人,冯青的想法,她现看得在一清二楚,也无法理解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就差没有把工资上交给男人管着了。   有病。沈佑春每次想到这个就翻了个白眼,就算是亲生母亲,她也想骂一句,冯青和刘达能确实很般配。   哦,刘达能就是她的继父。甚至有时候她都在怀疑,两人能走在一起,是不是以前就认识,早就知道彼此的脾性了,老早以前冯青就开始听刘达能的话了,两人都是各自带孩子二婚却还那么合的来,匪夷所思。   这里是老厂楼房了,筒子楼三面住的全都是人,甚至有的一家还住了十几口,老老幼幼,挤挤攘攘,大早上的也很吵闹,孩子哭的,老人吵架的,夫妻干架的,婆媳大战的,天天都上演。   沈佑春听得脑袋嗡嗡响,是真的吵啊,只是她的演技已经炉火纯青了,一路下楼都是温温柔柔,轻声细语打招呼,出门前她还揉了眼睛,看起来有点红,水润润的,像是含着泪花一样。   偏偏她不会诉苦,碰见谁了都是主动打招呼,很有礼貌,还有几分羸弱的大家闺秀,说着吉祥话,甭管是看戏还是真心,大早上的好话入耳谁都高兴,拉着沈   佑春聊家常很热乎。   “佑春妹妹可是享福了,叔叔阿姨都宠,什么活也不用干。”吃味的同志也有,天还没亮就需要起来干活,年纪不大,人却枯瘦,手里拿着盆,里面装满了一大家子的衣服,说话就带着刺。   其他人听着,再看沈佑春是没吃过苦的样,虽说的不算明显,却也附和说,“这能比吗,人家爸妈都是职工,能养着,啥也不缺。佑春丫头,这是出去玩呢。哎哟,现在的年轻人真好,我像你这般大的时候,早就嫁人生子,起早贪黑了。”   言外之意也无外乎就是沈佑春娶不得,长得好看的姑娘,邻里邻居的男同志自然喜欢,可真要娶回去可养不起,谁家都不想娶了一尊大佛回去供着。   现在娶媳妇,娇气要不得,要会干活还能生娃,而这个娃还得是儿子才行,一看沈佑春这小腰细的,就不是个能生儿子的,娶回去摆着看啊。   沈佑春听多了这话,而“享福”这两个字也贴在她身上带着讽刺。因为这是传开了就不用给她任何好处的字眼,谁都会说,看,继父对她好,亲生孩子都要干活,继女不用,在家享福就成。   姜永远都是老的辣,这点沈佑春得承认。如果说冯青是在前面的打手,刘达能就是在后面出谋划策并且怂恿的人,好不好的,关起门来没人知道,外人看见的是好就成,能省钱省人情。   这样的想法久了,大家都会形成一个固定的观念,普通人家不敢上门说亲,提起来就会认为她适合“好人家”,但是好人家也不会看上普通人家,长得再好看,也比不上门当户对。   那么给她说好条件的家庭,背后肯定会有很多麻烦,但不会对外说,她要是拒绝,那就是眼高手低,只会认为是她的问题,认为她被家里人宠坏了,不干活,空有一张脸,什么都没有拿得出手还拿乔。错不在任何人身上。   以前她没反应过来,后面慢慢的想到了关键,不止女人会玩捧杀,男人也会,特别是还有女人配合一起,还更加阴险。   孩子是争不过父母的。只要发生矛盾在众人面前,只要当爹当妈的一旦示弱卖惨,那就是孩子不懂事,大人只会站在大人那边一起讨伐孩子,这就是天然的道德压制。仅仅一句“我生了你,把你养大”就足够威力。   这也是沈佑春不想明面吵,对她只有害没有利,特别是,她作为拖油瓶这个身份,吵起来只会有“不懂感恩”的结果。   生活又不是吵几句,她嘴巴爽快了就能分个输赢,沈佑春没有那么幼稚。   “婶子真是辛苦了,为了家庭,为了丈夫儿女牺牲甘愿牺牲太多。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我想婶子就是楷模中的楷模,这份吃苦耐劳,甘愿奉献的精神,值得学习。”   沈佑春也不和她们争辩,这是纯粹的浪费口水,也显得她太愚蠢了。   碰上这种人,她一贯的做法就是露出敬佩目光,再给出恰到好处的吹捧,喜欢吃苦,那就吃呗,继续吃更多的苦。她吹几句让她们心里舒坦了,干活能够干的更起劲,还要感谢她不是吗,她没要谢礼,是真善良。   本来还想刺沈佑春的人,听着她这话,顿时换上了真切笑容,抬头挺胸,一脸自豪,她们当然是吃苦耐劳的楷模,是优秀的妇女同志,里里外还不都是一手抓。   沈佑春捧起她的手,干活久了很粗糙,像树皮一样不光滑,但是沈佑春也不嫌弃,望着婶子的眼睛,说的格外感动,“您和宏叔风风雨雨都走过来了,婶子能干,还给宏叔生了几个孩子拉扯大。现在孩子大了也孝顺,您和宏叔也能歇歇了,您心疼宏叔,宏叔肯定也想着婶子呢。您和宏叔的感情真好,让我们羡慕。婶子多好看啊,瞧这眼睛,这鼻子,皮肤底子也好白里透红的,要是每天坚持涂雪花膏,保管年轻好几岁,宏叔都能认不出来。”   “老宏确实说要买雪花膏给我。”这婶子听到这些话,早就忘记了酸沈佑春,也忘记了她辛苦几十年也没得个关心的事,这会儿只会美化,然后脑补,早上丈夫确实拿了点钱,肯定是买雪花膏给她。   本来她就是飘忽了还没底,毕竟活了半辈子也没得过,没有底气,只是一说出来见着周围人投来羡慕的眼神,她更自豪了,没边的事立马就认为是这样,在她心里,这盒雪花膏一定拿到手。   “哇,婶子真幸福。”沈佑春配合的发出了羡慕,嘴角翘了翘。   见着话题已经变到了这里,沈佑春颦眉,染上了几分柔弱的忧愁,方才红润的眼眶,已经酝酿出了水雾泪珠,却不会滴落,“我长大了,也想为家里人分担,也想给妈妈买雪花膏。毕竟她为家里操劳了很久,可是我没用,毕业了一直都没有找到工作,没能和大哥还有大姐一样能自己找到工作帮家里分担,是我不好。”   本来还能考大学的,可是她很倒霉,今年不懂怎么回事,找工作越来越难,待业青年越发多,偶尔还有人被举报拉去调查,然后高考也突然暂停了,也不是暂停,而是限制了,需要有推荐名额,不是全部人都能考。   但她一个普通家庭没有关系,有关系也没人会愿意为她走动,还不是聪明到让老师学校乃至上面的人都关注到,考大学的路暂时行不通,只能想着怎么找工作了。   在场的人聚集在一起聊天本来就是聊八卦,住在一起也没什么秘密可言,这会儿听到沈佑春这样说,大家互相看了一眼,谁还不是人精啊,特别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频繁有矛盾都有生活经验了,立马琢磨出了沈佑春话里背后的意思,看来刘家也不怎么样,给亲生的找工作,不管拖油瓶,当亲妈的也不理,可不就是小可怜。   这下子,本来还有些嫉妒沈佑春的人转变为了看戏的幸灾乐祸,也是唯恐不乱,笑着添油加醋说,“你找工作急什么,你爸你妈都是职工。你看看,你大哥大姐都有了,你爸妈多宠你,肯定在想办法了,会有的,不着急。”   “谢谢婶子的祝愿,不过我没有大哥大姐厉害能够自己找,爸妈也说要我向大哥大姐一样学习,我会努力的。”沈佑春笑着摇头,满眼的温柔单纯,像是对家里人的信赖。   “婶子们要是有工作的消息,不嫌弃佑春愚笨,也可以和佑春提,我会努力做好不给婶子们丢脸的。”沈佑春低头,很不好意思的开口。“弟弟要上学了,大哥也要娶妻了,希望能找到工作,可以帮家里分担。诶,时候不早就先不说了,我去找工作,不打扰婶子和姐姐妹妹们忙了。”   她满眼笑意,单纯善良,尽是对家里人的关心和爱护,挺着瘦弱纤细的背影离去,傻到让人怜惜。   有的男同志是很心疼想帮忙,不过在被自家老娘一个眼神瞪来,立马就缩起脑袋了,色令智昏,他们也没有工作,嘴巴急的长泡,拿什么帮。   “刘家不厚道啊,这丫头也太单纯了,迟早被吃得渣都不剩。”   “谁说不是,刘家能有今天,谁不知道是吃了佑春丫头那亲爹的福。”   “冯青也忒狠心了,好歹是自己亲生的。她手里肯定捏着不少钱吧。”   “亲生的咋了,就一个丫头片子。以前没生小的,就盼着刘家那儿子以后养老,现在生了个儿子,好东西还不都是留着给儿子,哪里还管什么女儿。”   “得了吧,亲生的都指不定会孝顺,还盼着不是亲生的,做梦呢。”   “看着吧,刘家和冯青肯定不会管这丫头。”   “……”   沈佑春走了之后并不知道身后的闲话,但也猜得七七八八,闲言碎语不一定有用,但关键时刻肯定有用。   她可不会小看了流言的威力,虽然是看戏多,但不要紧,大婶的嘴巴很厉害,所以在知道谁也靠不住的时候,她就一个人,才不会傻到明着作对。   太阳大,沈佑春头疼的花钱买两个包子,走走停停,也确实在认真找工作,只是贴出来的招工信息特别少,好的单位更是不会对外流通招工信息,要么是内部人推荐,要么招大学生,哪里会轮到一大把高中生。   以前厂门口还会有,现在全都被撕了,而且她发现,厂门口的安保多了不少人,进进出出都会被检查,这段时间街上闹事的也少了不少,还真是奇怪,总觉得会有不好的事要发生一样。   厂前的树下站着几个人,见着好看的人,男人之间私下里会讨论,其实女人也会,只要不是进行言语冒犯就行。   邱玮住在别的大院,他不认识沈佑春,靠在树上叼着狗尾巴草等驰哥出来,见到了沈佑春之后他拿下草,看直了眼,目光追随着背影,欣赏也不下流,“那女同志长得真好看。”   “我认识,她叫沈佑春 ,确实长得好。“邱玮身边还有个男同志陈俊民,年纪也是差不多大,认出了是谁。   邱玮来了兴趣,搓着双手,“你认识?给我好好说说。”   他也老大不小了,家里催的紧,要是能娶回去的话他开心,家里也开心,是真娶,不会耍流氓。   陈俊民劝他,“邱哥,人眼光可不低,没点本事哪里敢上门提亲。”大院里都是这样说的,他也不晓得真假。   “这不打紧,我”邱玮刚想往下说,见着阎驰从厂子里出来了,他立马闭上嘴巴迎上去。   通过昨晚的事,邱玮就知道阎驰变了,昨晚他就是差点认不出来,叫住阎驰就是为了确认。   不过心里纳闷是纳闷,邱玮也没多想,男人嘛都有血性,被人摁着打了肯定窝火,再窝囊下去就不是真男人。   阎驰还是冷着一张脸,却问了一句,“在说什么。”   邱玮奇怪会问这个问题,短时间里的刮目相看让他知道,阎驰可不是个会对无关紧要事上心的人。   不过他还是抬着下巴朝不远处看,“在说一位女同志呢,我觉得很好看,正好陈俊民认识,想要多了解了解。”   邱家也不错,他在家里还算受宠,否则也当不了游手好闲之辈还能有钱花,他自己也攒下一些钱,有底气追求漂亮女同志。   只是邱玮忽然感觉到了一股窒息的冷气袭来。   “早上出来的时候我还听说了……”陈俊民那时候在家里吃东西,他奶洗衣服回去了自己唠叨时他听到的。   他奶还说那是个可怜的姑娘,陈俊民不太懂得可怜在哪里,有吃有喝有住的,咋可怜了。不过想想寄人篱下的确实可怜,换作是他,也受不了的。   就算还有亲妈,可人家结婚了还有新的孩子,就和别人是一家人,自己就是外人。这个感觉,就和他去外婆家,但外孙和亲孙是两个不同感情一样。   邱玮听着也为难,“现在找工作确实麻烦,那么多厂,却没见有找人的动静。”这无疑是奇怪的,爸妈也变得很忙,还把家里很多东西给收起来叫他大哥送回乡下,还说要烧掉,盯着烧得一干二净再回来,奇奇怪怪的。   他不着急那是因为家里人有关系给他找,现在还没去,只是还年轻不太服气,等浪荡够了肯定会去的。   阎驰是眉压眼,还是薄唇,相貌确实很好看,不过这也让他看起来既严肃又冷漠,是很不好接近的凶相。   这会儿,他懒散地扫了眼沈佑春逐渐远去的背影,眉尖挑了挑,薄薄的唇角也勾起了一抹要作恶的浅笑。 第59章   私下里聊天,邱玮就没那么多顾忌了,且他们三个人全都是职工家庭,父母都算是当个小领导的人,家庭条件和地位差不多,自然就有话题聊,比如说,家里人可以安排工作的事都一样。   虽说人民同志平等,不过作为身处既得利益者的一方,邱玮一般不会说话,他又不傻,就是保持安静,现在没什么人,他这才会开口,“驰哥,工作看得怎么样了。我可记得厂长还是阎叔的老战友,你进去的话那不得是当个小组长起步。我爸妈也不懂怎么想的,我一看书就头疼,居然叫我去宣传部,你们说这叫啥事,那是女同志做的。还不如和驰哥一样呢,我也想进机械厂,一听就是厉害。”   “宣传部那不是挺好的吗,悠闲自在,活也不多,走出去也体面,我爸妈让我去国营饭店,我姥爷是大厨,去跟着他学,以后就接我姥爷的班。我是不太想的,但好像做其他的也不会。”陈俊民吃得是挺胖的,也不说一百多大胖子,而是相比其他人来说他脸颊比较有肉,个头不算高,一米七出头这样,就会显得胖,都是他姥爷喂养出来的。   他姥爷就他妈一个女儿,爸妈生了三个,前头的大哥大姐跟他爸姓,结婚的结婚,嫁人的嫁人,能够和邱玮玩到一起,他也是最小的那个,后头父母商议,他是跟着他妈姓,也就是和姥爷姓陈。   这情况也不是没有,只是很少,不过家里人都挺开明的,姥爷没提,还是爷爷奶奶主动提出来跟着陈姓,这样陈家也是接着陈的姓有后,姥爷知道了当然开心,对他更是一等一的好了。   “你脑子别犯混啊,就去国营饭店上班,以后我们去吃还得靠你加餐。”邱玮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不要做傻事。   自古以来饭堂最不缺油水,在饭堂干活,特别还是大厨,饿了谁也不会饿了大厨啊。多少人削尖脑袋了都进不去,没有关系,大厨做什么要收一个外人当弟子带,肯定是首选自家人了。   陈俊民嘿嘿一笑,“我也就说说,而且过几天就要去跟着我姥爷做了。我爸妈下了死命令这回是不能推,一定得去。”说得很严重的样子,他也不是脑子犯糊涂,肯定会去的。   “这话,我爸妈昨晚也跟我提过。他们说等安排好了,让我下周一就去上班,绝对不能在外面游手好闲。”邱玮似乎嗅到了一点不同寻常之处,可父母没说,他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   他看向阎驰问,“驰哥,你今天来成本管理他,不会也是家里人催吧?”   据邱玮以前对阎驰的了解,不喜欢出门,可以在家待好几天都行,叫他去上班那是更不可能的事,性格沉郁孤僻,不合群。   虽然现在是改变了不少,可是以前的形象也挺根深蒂固。再说了,从昨晚看,也不像是喜欢去上班的人。   “嗯。”阎驰微微颔首。   比起他们的稚嫩,阎驰经历过大风大浪,还不清楚具体的事,不过猜测在近一段时间里时局应该是会有变动。   作为混血的海盗出身,他前世都是游走在国外的黑暗底带,很少踏足大陆,这地方不适合他这种崇尚暴力与血腥来完成原始积累的人生存,只会说中文,对于大陆的历史却是一点不清楚。   但事态发生的前兆相差不大,原身的父母算是半只脚入政,人脉关系也广,知道的消息比普通人快。就从今天早上来讲,出去上班的阎仓忽然回来,把在家锻炼的他赶出门说要把工作给落实。   阎驰没有多问,光看着神态,还有听着语气,大概也能猜得出来事情有变,还挺严重,这个班要落实才能安心。   他这种人,落在任何地方都能适应生存,也能让地方适应他,在还没有办法脱离现状之前自然是要顺着时局走,他又不是喜欢无脑爽,今世不同前世,随机应变才是适者生存的关键。   “真是奇了怪了。”邱玮小声嘀咕,“驰哥也决定老实去上班了?”   阎驰扫了眼越发靠近背影,挑了眉尖,“大概率。”   前面有人,他也没让路,而沈佑春在想着事呢,也没有留意身边都有什么,肩膀被撞到了一下后她惊的回神。   本来心情就不好了,还有人走路不好好走,眼睛瞎的要撞上来。沈佑春气鼓鼓地抬头,刚想要指责骂几句,也是为了发泄心里的烦闷,可是,阎驰那身高投来一片阴影,当体型有巨大差距的时候心里就会不自觉产生畏惧,而且这个人还是阎驰,她心里抱着有所图,沈佑春反应很快,又把到嘴的话给咽了回去,还能做出表情调整。   “阿驰哥哥。”沈佑春莞尔一笑,是看见他的惊喜,   声音甜甜的,听在阎驰的耳朵里很痒,他长了鸡皮疙瘩。   也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残留的感情在作祟,要是在前世,这种柔柔弱弱只会撒娇还爱掉眼泪的人是不可能出现在他面前,更别说有其他反应了。   可是现在,阎驰听到这一声“阿驰哥哥”也没多厌烦,心尖还有了点酥麻之意。他想,要么是原身留在这具身体的感情影响,要么就是他被她尬到了。   阎驰也像是才看见了她一样,有些惊讶,“是佑春妹妹啊。是和朋友来这里玩的吗。”   “没有呢,就我一个人。”沈佑春弯着唇角盈盈浅笑,露出了脆弱,却又不是坚强的笑容,“我是来找工作的,只是一直都没有找到,阿驰哥哥,我是不是很没用啊。”   她说着,唇角是笑着,可眼里染上了泪花,在眼眶里打转,没哭,沈佑春是不好意思,眸子下垂,睫毛浓密还翘,像是蝴蝶的翅膀,投下一片剪影在她莹白的脸,纤纤细腰,颈长白皙。   “看我在乱说些什么,阿驰哥哥真不好意思,我只是在胡言乱语,你别放在心上。虽然很难找,但我不会放弃的,有志者事竟成嘛。”沈佑春整理好心情又是恢复了坚强的笑容,还因为乱说话害羞脸颊飘起了绯红,似开在枝头的一朵小花,不张扬的好看。   阎驰得承认,她长得确实漂亮,要说是绝世美人还达不上,前世他见过的美女何其多,不过在他眼中都是皮囊之外罢了,没有价值,一样会是他枪下的炮灰,在阎驰心里可没有怜香惜玉的观念。   只是,她的美却独一份,能勾起内心深处的情绪。啧,看来真是被原身给影响到了,麻烦。   邱玮也看傻眼了,这女同志远看好看,近看还更好看!而且多柔弱,多坚强啊,他满心都是怜惜之情。   想要追求的心蠢蠢欲动,邱玮用手肘碰了碰陈俊民的手臂,眼神示意快点给介绍。   陈俊民很为难,他知道沈佑春,以前还暗戳戳的喜欢呢,不过后来就放弃了,大院里都在说沈同志以后要往高嫁。   阎驰见到了两人的小动作,眼神瞥了一下邱玮,后者立马端正站好,摸了摸鼻子,不敢再有小动作了。   人家女同志叫的阿驰哥哥,听听,不是哥哥就是妹妹的,那就是和驰哥认识,关系还不浅,他真是脑子有问题了居然没看清还敢有想法。   “佑春妹妹的思想境界真高,值得我学习。”阎驰知道她在话里放了钩子,就等着他接话然后顺着她的想法来,只是他就不上钩。   如愿看见了沈佑春眼底飞快划过的懊恼,差点就要维持不住表情了,阎驰就是心情舒畅,真好玩。   沈佑春都要气死了,这个阎驰是怎么回事,是脑子变笨了听不懂,还是因为拒绝真的要甘愿放弃?可是她以前试探过,并不是这种会轻易放弃的人啊,可现在就是不上钩,还是两次了,沈佑春想不通,心里恼火。   “哪里值得学习了,阿驰哥哥的钻研精神才值得我学习。”阳光有点刺眼,沈佑春再次做出了试探,她善解人意的说,“都中午了,阿驰哥哥快去吃饭吧,我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   钩子又来了。阎驰会意,但这次他决定上钩,一松一紧的才不会溜走,好不容易在无聊的世界里找到一件有趣的事,他还不想那么快就让她跑了,看得出来,这是沈佑春的极限了,再不上钩,肯定会放弃他这条小鱼。   “佑春妹妹,上次你说要借的书我拿出来了,正想找个机会给你。中午就不要回去了,和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吃。”阎驰说着,又看见了沈佑春的眼底亮了亮,他也勾起了嘴角,真好逗。   沈佑春满意了,她也心动,可也不会表现得太明显,她摇了摇头,轻声拒绝,“谢谢阿驰哥哥,不过我还是回去自己随便做一点应付就好了,没关系的,你和你的朋友去吧。”   “之前你帮我捡到了一颗螺丝钉配件,我还没机会感谢你,佑春妹妹再拒绝的话,我心里也不好受。”阎驰是在记忆里翻出的这件事。   那是原身出门急匆匆,人恍恍惚惚,东西掉了都不懂,是沈佑春捡到还给他的,也是两人认识的开端。   邱玮配合开口,“驰哥最宝贝他的机械配件了,这恩情可不轻。同志,有这个机会,你一定要狠狠宰一顿”   都是一群大男人,有个漂亮女同志一起吃饭也有胃口啊这大热天的。   最主要的是,为了在女同志面前好好表现自己,刚有一笔收入的驰哥肯定会舍得点肉菜,他就能跟着有口福了。   陈俊民的性子比较单纯些,他和邱玮是好兄弟,现在也和阎驰是好兄弟了,能和邱玮玩得来,性子上也相似。   “我赞同!”他举起手,也想要蹭吃蹭喝。   见着沈佑春露出犹豫,阎驰有些失落,“哎,佑春妹妹是想再次拒绝我吗。”   “没有的。”沈佑春摆手解释,她捏着裙边,“那,那好吧。麻烦阿驰哥哥了。”   她被“妥协”似的走在阎驰身边,他很高,走一起像是在树荫下乘凉,沈佑春隐晦地翘起了嘴角,终于能吃到好吃的了。   而且,她来的时候没见人,阎驰应该是刚从厂里出来,大概率就是因为工作的事了,阎驰帮他找好了?   说不羡慕嫉妒恨那是假的,可谁让人家会投胎呢。不过既然开始找工作的话,沈佑春一颗凉凉的心又热了起来。   她有个念头,要是能让阎驰帮她找就好了。不过怎么开这个口,沈佑春还没想好,有过两次试探没成功,她这会儿心里也不是有十分的把握。 第60章   阎驰也大方,还真点了不少肉菜,新鲜出炉的红烧肉还冒着热气,香味弥漫,就这一口拌饭就能满足。   光是闻着味道,都能馋得流口水,比起阎驰的面色不改,邱玮和陈俊民两人已经看直了眼,口水泛滥。   沈佑春顾及面子,当然不会表现的那么明显,可眼神控制不住的时不时瞥过去,就要黏在肉上面挪不走。   在刘家,基本上一周还是能吃两次肉,可是每次都不多,一个个都还是能吃的年纪和身体,每次能吃到几口都可以数出来了,动作慢点还轮不上,沈佑春当然是馋的,只是也不想被看出来她想吃,那也太没面子了。   等喊着去拿菜,邱玮第一个站起起来很积极。   全部拿完了,在阎驰动筷子之后,他们这才会动。   嘴巴里有吃的,还都是香喷喷的肉,一时之间也没人说话,投入在干饭的快乐里。作为饭桌上唯一的女同志,沈佑春不需要疯抢,大家会让给她。   真幸福。沈佑春的肚子饱了,还不是清汤寡水,口口有肉,人在吃饱之后心情会格外愉悦,她也不例外。   每一碗菜的份量足够多,三个人男人全都吃光了,一滴都不剩。   阎驰勉强是七分饱,他在按照计划锻炼之后摄入需求量也在增加,不过一餐吃太多对他的身体没好处,七分饱也差不多了,饿了再吃其他的就行。   不过邱玮和陈俊民两人是撑了,还打了饱嗝,揉了揉鼓起来的肚皮,两人相视一眼,自觉现在该走了。   邱玮站起来,手搭在了陈俊民的肩膀拍拍两下示意,偷偷朝着坐在对面的阎驰挤眉弄眼有些猥琐,面上笑呵呵,“哎呀,驰哥,我和陈俊民说好了还要去百货商场买点东西,就不陪你们,先走一步了。”   “是啊是啊,你们先聊。”陈俊民听懂了暗示,他站起来,摆了摆手,和邱玮一起赶紧的离开了国营饭店。   阎驰随身带的一个包,早上去厂里的时候顺便把原身做的一些机械给拿去了,不过太稚嫩,他在昨晚做了改良。   不说别的,这点兴趣爱好,他和原身到是一样,不过他可没有原身这奇葩的审美和喜好,会钟情一个爱哭包。他崇尚力量,素来不喜欢弱小之物。   “佑春妹妹,你上次说要的书。”阎驰拿出了刚才的“借口”递给了沈佑春。   沈佑春哪里会说不是,她双手接过,莞尔一笑,“是这本,谢谢阿驰哥哥。”   她之前为了和阎驰接近,故意说的想要和他借书,就是为了有下一次可以见面的机会,现在还真用上了。   “我们出去再聊,别人进来要没位置了。”阎驰拿起包搭在肩膀上起身,沈佑春跟在了他身边一起离开。   大中午的时间,出来吃饭的人还挺多,两人朝着人少的街道走去。   沈佑春抱着书,风吹动了裙摆,偶尔划到了   阎驰的腿上,力道很轻,他却发现了,偏头一看就见着沈佑春的侧脸,也发觉,两人走得很近,离得近了,他心想,纤细苗条的身材看着就是真弱啊,那腰,有他巴掌大。   经过一家供销社的时候,沈佑春的脚步一顿,抱着书,小跑着进去。   再次出来时,她拿着两瓶汽水,一瓶给了阎驰,橘子味的,她扬起温柔的笑容,和夏日的橘子一样驱散了燥热,还有些俏皮,“阿驰哥哥请我吃饭,那我就请你喝汽水。我刚才没有拒绝,现在,阿驰哥哥也不能拒绝我的。”   汽水不便宜,她自己都舍不得给自己买,怎么可能舍得给男人花这个钱,可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沈佑春还是咬咬牙的买了。   “好。”阎驰垂眸,盯着沈有春细长好看的指尖,堪堪握着汽水,还是冰的,一滴水顺着她的指尖流过手背,很漂亮,看起来香软,让人很想亲一口,特别嫩,要是能留下齿痕   阎驰滚了滚喉结,不动声色地挪开目光,接过汽水后拧开瓶盖,仰头就咕噜咕噜喝了一半压下这股躁意。   他想他大概是疯了,居然会产生这种念头,他认为他并不是个变态。   果然还是原身残留的感情在作祟吗。   作为在血腥环境里摸爬打滚成长起来的人,阎驰对细微表情掩饰得很好,并不会让沈佑春发现异样。而且,沈佑春还在低头忙着,并没有多留意。   “拧不开?”阎驰瞥了眼,见着沈佑春还在和瓶盖争执不下,啧,实在是弱,连个瓶盖都拧不开,手都有了红印。阎驰伸出手,“给我,我来。”   沈佑春放弃了,乖乖地递给了阎驰,这回还真不是她要装,而是,真的拧不开。有些瓶盖就是会很紧。   阎驰的手掌大,像蒲扇似的,一小瓶的橘子汽水握在他手里都变得袖珍了,他也没见出力,轻轻一转就打开。   “谢谢阿驰哥哥。”沈佑春笑弯了眼,说话也还是甜甜的。   娇气。阎驰心里评价,不过这会儿夏日的风吹来,也没那么炎热了。   也吹乱了沈佑春拿着的书,她为了喝水,换了个姿势拿,风吹开了书页哗啦啦,夹在中间有一张纸随风吹掉在地上,沈佑春只是小小喝了两口,她合起瓶盖,弯腰捡起来。   当看见纸张上的内容,沈佑春睁大了眼睛,拿着的信纸指尖在用力,把纸张角边捏出了褶痕。   她压下要蹦出嗓子眼的激动,可兴奋还是藏在了字眼里,沈佑春抬头望着阎驰,“阿驰哥哥你、你什么时候为我准备的?怎么都没有和我说起过,我的意思是,阿驰哥哥一直在默对我好,我都知道。”   嗯?阎驰一怔,眉头下压了点弧度,他接过沈佑春手里的信纸,看见上面的内容,才记起被遗忘的记忆。   是一份工作介绍信,署名是沈佑春的,时间是八月三号,也就是前天傍晚原身要去找沈佑春的日期。   不过在半路碰上了围殴,手表被抢,原身想要送出去的工作消息也没有送出,直到其实,还夹子在书里。   阎驰扫了眼沈佑春的反应,大概知道了是想要这份工作,很缺,既然缺的话,还知道有工作就在眼前,绝对不会放过这次机会的,比起想要循序渐进的钓人,失了分寸之下肯定会有其他小动作。   就算是原身准备的东西,可现在他接收了身体,那就是他说了算,阎驰不会就这样给她,那不就是少了很多乐子吗。   阎驰的心思一转,他的脸庞轻染上了为难还有纠结,“佑春妹妹,我不是不想和你说,而是这份工作我也没有落实好。我的工作也靠家里人安排,要是被他们知道我把工作机会让出去的话我被骂不要紧,要是牵连到你,坏了你的名声,我就很自责了。”   在她面前,原本的阎驰的话并不少,沈佑春没觉得违和,而且说的也对,现在谁家有个工作机会不都是紧着自家人。   可是,她心心念念的工作眼看着就要到手,要是煮熟的鸭子飞了,她当然不甘心,半夜都能气的哭醒了。   “阿驰哥哥,我明白你的难处。没关系的,我会自己慢慢找。”沈佑春拼命压下想要的念头,她露着善解人意的笑容,好似云淡风轻,一点也不在意。   实则她心里在意的要死!工作啊,这可是工作啊,只要有了这份工作,她哪里还管什么刘家的破事。   阎驰就喜欢看她明明急得团团转,还要装着温柔大方,这快要打结的小情绪,简直是逗死人了。   阎驰压下翘起来的嘴角,继续说,“这份工作是我托人找的。对方和我说现在工作岗位紧张,很少有空出来,这个人把工作卖掉是因为要当知青下乡了,考虑好的话,就要拿出六百块钱买下来,可是我现在手里没那么多钱。”   “时间很紧迫,也就三天时间,明天是最后的期限了。如果我拿不出六百块,对方就会卖给其他人。”阎驰微微叹息,跟着一起愁容,“我数了这些年攒下来的钱,现在还差四百块。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我也很着急。”   阎驰现在已经说的顺口了,假模假样也很流畅,仿佛带入了原身的角色,“佑春妹妹你放心,我会去借到四百块给补上来帮你买下这份工作的。”   沈佑春感动得双眸染上泪花,望着他时好似专注的就看着他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其他,阎驰的心都颤了一下,他居然还萌生出了,说四百块会不会太多了,两百,哦,一百也行的念头。   简直是匪夷所思。他一个无奸不商的军火贩,居然会有放弃收割利益的想法,原身对他的影响那么大吗?   “佑春哥哥,谢谢你为了我奔波,我,我”沈佑春的落了几滴泪,不是伤心,是喜悦和感动的泪花。   啧。怎么又哭了。阎驰有点佩服她的本事,眼泪收放自如,说来就来,也是个人才。   “我很珍惜这次机会。也不想辜负了阿驰哥哥的好意。”沈佑春擦拭着眼角,坚定说,“而且阿驰哥哥已经为了我是去又拜托人又各种攒钱的,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可是,可是,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不想放弃。阿驰哥哥,明天早上的桦林园,我会攒好四百块钱去等你。还剩下的两百我先和你借,你放心,等我上班有工资了,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她捏着书,紧张的看着阎驰,这还真是真情实意的情绪流露,工作确实对她很重要。那是她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摆脱被刘家,被冯青控制的关键,失去了工作,她就是一条搁浅的小鱼,没法游走,谁都能把她拿捏住。   阎驰还挺好奇,她一个身上就没几块钱的人,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在一天时间里凑齐四百块。现在的钱是真的钱,一分钱的购买力不差,别说四百块了。   天知道他在摸到一分钱,两角钱的时候有种错乱感。在前世他的世界里都是以亿为单位计算,从没见过也没用过一块钱,换句话来讲,他穿越来到这个世界,现在也是涨见识了。   “好。明天在桦林园见面。我今晚回去和朋友说再等等,凑够钱,明天下午就能买下来了。”阎驰点头,学着原身的性格宽慰说,“佑春妹妹放心,我也会帮你一起凑钱的,不要哭了。”   起初就是想逗,现在模仿原身和沈佑春的相处久了,阎驰有点恍惚,差点分不清是模仿还是他自己要说 。   沈佑春破涕一笑,“嗯!”   这个工作就是曙光,她一定要拿到手。 第61章   刘家的日常没有变化,晚上还是冯青下班回来,接孩子,煮饭,打扫卫生。   继父刘达能被小儿子缠着带出去买零食,当个甩手掌柜大爷,冯青从厨房里出来,叫他带酱油,刘达能就说他手里头没钱,系数了一系列家里开销等等都是他花钱,冯青的脸色不怎么好看,不过还是回房间拿了些给他。   两人出去没多久,后脚刘莹也下班回来了,她这段时间有点奇怪,时不时傻笑,心情很好,而且下班之后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还会试探着问刘达崩,她结婚的话会要多少彩礼,给她准备了什么嫁妆,应该是谈对象了。   沈佑春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她默不作声,走过客厅,看都不看在忙碌的冯青,也是想要进房间,只是被反锁了,沈佑春的脸色阴沉了一瞬,很快又恢复成了温柔,她举起手敲了敲。   “哎哟,你等等,我要换一件衣服。”里面传来了刘莹的声音,有些不耐烦。   沈佑春知道她是故意的,以前还只是试探,知道冯青偏向她这个继女之后,私底下,刘莹就会做得越来越过分,房间也是拿东西占她的位置。   沈佑春当然不会吃这个亏,但这个家没人向着她,吵起来吵不过,打起来也打不过,她只能选择用“娇弱”来做保护色,发生矛盾,她先哭,捂着胸口要晕厥,要顾及名声,有刘达能在背后对自己孩子提点,后面情况才好些。   现在刘莹以这个作为借口,她要是小题大做的话,外面也没人向着她,这是她们之间常见的小针对了。   “你姐在换衣服,吵她做什么,过来把菜择了,还有把今天早上留下的碗也洗了,一个个的都是吃饱擦干净嘴巴就走了,我忙了工作不行还要忙家里。”冯青出来柜子里找鸡蛋,见不得沈佑春在悠闲,她就开口吩咐。   她叫的理所当然,没觉得不对,母亲使唤女儿不是很正常吗,而且她在向沈佑春抱怨就是希望沈佑春有点眼力,主动干活,而不是要她催。   沈佑春没理她,只是回身,又站在房门前敲了敲,在刘莹开口之前,她娇弱地说,“姐姐,你换好衣服了吗,妈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她叫你去择菜和洗碗。我们都是一家人,要互相分担。”   听到这话,手里拿着两枚鸡蛋,打算煮一个给小儿子吃的冯青回过头,脸色很不好看,看着沈佑春的眼神也带着恼怒,还有责问,“你在乱说什么,我在叫你做,你怎么去打扰你姐姐。”   重组家庭就是这样,她和继子继女能和平相处就不错了,自然不回去使唤他们干活,但自己生的,指使起来肯定毫无负担,她也不用担心会得罪。可现在经过沈佑春这一嘴乱说,她和继女的关系就会变得紧张。   “姐,你换好了吗,妈妈说要快点。”沈佑春不理她,继续柔柔弱弱的催促,好似在说冯青要生气了一样。   冯青听得脸色是一阵青一阵白,她张了张嘴想要呵斥女儿,可房门打开,刘莹换了条裙子走出来,还抹了香,只是味道有点重,沈佑春憋了一口气,默默往旁边站,别过头呼吸两口新鲜空气。   可是看见刘莹这条新裙子,沈佑春又是气不顺了,她之前也看上了想买,还和冯青透露过想法,没想到转个身,这裙子就穿在了刘莹身上。   两人住一屋,刘莹那点工资都不够平常花销,肯定有私下里问要,至于是问谁要也不难猜,刘莹问她爸,只要她爸说没有,她爸就会去问冯青要。   “妈,怎么了,是有什么活要我帮忙吗?”刘莹笑着对冯青开口。   好似一点都不像是继女和后妈的关系,一声声的妈叫着格外亲热,那张笑脸可比沈佑春对冯青亲昵多了。   在刘莹眼中,只要叫冯青一声妈就能得到好处,为什么不叫,还能突显他们兄妹懂事呢,至于心里面,刘莹嗤之以鼻,她打心底就不会接受冯青,这个家里的一家人只有她还有爸爸大哥,还有她的亲妈。不过能够让冯青任劳任怨照顾,还能赚钱,刘莹又不是傻的表现出来,嘴上还会哄着呢。   “不用帮忙,一点活我自己做就行。你妹妹听错了,我是叫她跟你说柜子里有绿豆饼,要是肚子饿了可以先吃一块。”冯青还能说什么,贤惠的她当然不会叫继女干活,否则传出一个后妈苛责继女的名声,她不想去上班被指指点点,被人谈论,可也不能当着继女的面叫沈佑春干活,她心里恼火。   “有绿豆糕啊,妈你真好。”刘莹得意的看了眼沈佑春。   她打扮的漂亮,还穿上了小皮鞋,笑起来像是少女怀春,“妈先放在柜子里,我改天再吃。今晚我就不在家里面吃饭了,我和同学聚一聚,在外面吃好了就回来。”   “行,记得和你爸说一声,免得他回来找不到人担心。”冯青点头,余光见着女儿已经走进房间去了,回来不做事就算了,连一声妈都不喊,再对比刘莹的懂事,冯青生出了一股无力感。   “我已经说过了。”刘莹急着出门,说着话时,她已经打开门出去了。   这下子,家里只剩下冯青和沈佑春,不过冯青知道了叫不动女儿,浪费时间口水,她还是一个人钻进转身都难的小厨房开始准备一家子的晚餐,很简单,炒个鸡蛋,再一盆加了辣椒的大白菜。   沈佑春现在只想着工作的事,可没有心情和他们斗,太浪费生命了,找到工作搬出去才是首要的事,只要把这个立足了,后面的事才有谈头,否则,被困在这里,什么也做不了。   这些年她省吃俭用,目前存下来五十块,里面还包括十岁之前,她亲爸还在的时候给她的零花钱。幸亏那时候她没有给冯青,虽然也提过小孩子拿钱不好,但沈佑春从来没有交出去过。   五十块距离四百块还差一大截。出去问那些“朋友”借?这个念头刚起,立马就在沈佑春的脑子里打了消除。   和她半差不差的年纪,吃住在家里还被父母管着,拿出点零花钱哄女孩子开心就不错了,可没有本事借几十块上百块。而且太危险了,很容易就被发现,闹在明面上,她都没了活路。   至于相交的朋友,她目前都这个样子了,能交到多有钱的朋友。   虽同学也是职工家庭,可不代表自己有钱,有的现在也还没工作,和她一样在家里受气呢,她们自身都难保了,哪里还顾得上她这边的情况。   沈佑春支颐着脸脸颊,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来个釜底抽薪。   听到外头传来孩子的闹腾声,她知道就是要开饭了,沈佑春摸着时间出去。   而见到她,冯青就是看了一眼,母女俩安静的没有讲话,刘达能也不在意,只要自己不吃亏,他万事不关心。   刘大哥是赶着时间点回来吃饭,他急匆匆的吃完,说了句要去看电影,就拿了一件薄外套跑出门了,还骑走了刘达能的自行车,显然是要和丁同志去约会,两人可不会分开,昨晚的说辞不过是逼家里拿钱。他是要儿子,只管开口,其他的不会操心。   “我刚才碰见小杰的老师了,他说小杰在学校有点发热,你明天请假在家照顾他。”刘达能见着小儿子的精神不济,冯青喂饭了也不怎么喜欢开口吃,他不是商量的口吻,而是直接安排。   在他眼中,照顾家里照顾孩子那都是女人做的,男人怎么可能自降身份去做女人做的事,走出去要是被外人知道了,他还要不要脸面,大男人一个连个女人都管教不好,实在是丢人。   冯青皱了皱眉,现在是评选小组长提干的关键时刻,她也想被褒奖被提干,成为厂里的工人模范榜样。   这几个月来她没有一天缺席工作,勤勤恳恳,和她一起争取的工友有不少,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她要是请假不去,月底评模范工人的时候,她就失去了竞争力,可到底还是儿子最重要。   工作可以放一边不管,但儿子要是照顾不好生病了,她能恨死自己。   “行。”冯青点头,她也没想过要丈夫请假在家,认为男人粗心大意的   会照顾不好孩子,交给丈夫她不放心。   至于沈佑春,鉴于母女俩最近的关系有点水火不容,就差来一场争吵了,平常也不见女儿喜欢这个弟弟,怎么可能会好好照顾,而且冯青也担心交给女儿照顾,会欺负她的儿子。   沈佑春安静听着,知道冯青明天在家,她心里开始盘算着要怎么做。   比起去到厂里,她更倾向在家,还真是打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   难道是她转运的开始了?沈佑春的心态还挺好,能够自我调节。   晚饭过后刘达能背着手出门溜达去了,冯青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忙碌,并且要呵护她的儿子,也没空闲去管沈佑春,想要找机会教育的话也遗忘在脑后了,她儿子咳嗽一声都紧张的不行。   沈佑春撇嘴,懒得多看一眼,她回房间,开始小仓鼠似地翻找,把重要的东西都都给找出来装进她会背出门的包里,以及所有积蓄都给拿走,确保不会遗漏一分钱,她这才放心。   闲来无事,沈佑春躺在床上翻看阎驰借给她的书,摁,实在是看不懂,都是各种数字算法,还有讲解。   她看不懂,可阎驰懂啊,每一页都写满了各种注解,但书本还是比较崭新,看得出来他平日里很爱护。   看书很催眠,沈佑春不知不觉的看睡着了,书掉在了手边,至于刘莹什么时候回来了她也不知道,只是听到一点动静,不过翻个身继续睡。   只是刘莹好像心情不太好,弄出的动静有点大,沈佑春起身想要开骂,可是想到明天要做的事,她又憋着一口气忍下来,倒床捂着耳朵继续睡。   书上说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她又不是个笨的,对她来说,当务之急拿到钱确定工作,就是目前的大谋。   翌日一早。   沈佑春早就醒了,只是等人都基本走了之后她才起来,穿上了一条她最喜欢的裙子,扎着好看的头发。   看着镜子里水灵灵的脸蛋,沈佑春勾唇,指尖拂过脸颊,她一直都很爱护自己的脸,不过今天或许要吃点苦头了。没关系,她还能忍。   沈佑春扎好辫子,又带上了一个水晶发卡,出房间门时,冯青刚洗好衣服回来晾晒,拧干水又打开来抖。   沈佑春捏着辫子,她微微低垂脑袋,在半犹豫中来到了冯青面前,鼓起勇气开口,“妈,我有件事要和你说。”   冯青抖衣服的手手一顿,偏头看她。 第62章   “嗯,什么事。”冯青缓了态度,只是一想到女儿是有事情才叫她妈,冯青的语气又硬邦邦了起来。   沈佑春似乎被她的淡漠刺到了一下,神情有些犹豫,可还是开口了,“妈,我找到了一个工作机会。”   “你找到工作了?!”冯青很震惊,看着沈佑春,似乎在看什么不可思议之物一样,她脸上并没有多少开心,第一瞬间有的只是怀疑,冯青板着脸说,“你在外面认识了什么人,别人跑断腿都没消息,你一天天的什么事也不做怎么会找到的,别为了工作就傻的上当受骗,到时候找到刘家来丢了全家人脸面。”   沈佑春一怔,眼神受伤,似乎没想到听到她找到工作的消息,冯青会是这个反应和说辞,好像她做什么都不对。   “刘威和刘莹找到工作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是这样说的。”沈佑春深吸了一口气,垂落的双手握紧成拳。   冯青不以为然,“他们又不是我生的,我为什么要说。”   她无法理解沈佑春的不开心,在她眼中,因为是亲生的,她才会有这番关心的质问,要不是亲生的,谁会去担心找的工作有没有诈,和她又没关系,而现在沈佑春不理解她的良苦用心,冯青能开心才怪了。   沈佑春扯了扯嘴角,很讽刺,“是因为不是亲生的,还是因为,你知道他们的工作是花了多少钱买,你其中又出了多少力,所以你并不关心,因为你是他们扬言是自己找到工作的知情人啊。”   这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不会摆在明面上讨论的事,现在被沈佑春直接说出来甩在脸上,冯青眼里有着一闪而过的慌乱,但她不会承认啊。   也没有那个母亲会去接受被自己的女儿指责。   冯青更加不能,她拉下脸来,脸色很难看,语气拔高,“我是你妈,你这是什么态度和我说话!”   心里知道自己站不住理的时候,往往都喜欢站在道德角度来牵制。而母亲对于孩子就是一个天然的身份约束,因为生了,因为养了,孩子忤逆母亲,那就是白眼狼,没良心,该受到谴责。   “你是什么态度,我就是什么态度!”她的声音高,沈佑春也不会低,盯着冯青,“他们是你什么人,我又是你什么人!你想抽干你的血养他们那是你的事,但是你现在的工作,还有捏在手里的抚恤金全都是我爸给你的,你现在为了他们而牺牲我,那就是没良心,那就是想吸我的血养三条蛀虫!”   冯青最恨的就是有人提这点,作为妻子,抚恤金本来就是她该得的,工作也是她该要的,走出去看看谁家不是这样,就算闹到妇联,闹到厂里,那也是她该得的,没人能说一个不是。   可是她带着孩子重新嫁人,那情况就很微妙,而这种微妙要想保持平衡,她力不从心之下肯定要牺牲一方。   冯青没认为牺牲女儿有什么不对,女儿本来就是拖油瓶,而且她嫁到刘家也是给女儿寻找一个庇护,否则一个寡妇带着孩子,家里没个顶梁柱男人,总是会被欺负,她又有什么错。   “好啊,翅膀长硬了是吧。找到工作是假,你就是找不到工作,盯上了我的工,还有我手里的那点钱。”冯青冷笑了连连,改嫁之后没有了从前的无忧无虑,她的脸上也染上了几分怨气刻薄。   沈佑春知道和她是说不通,给继子继女用,冯青口口声声说点好听的就是都是一家人,给她用就是有坏心思惦记。   她盯着冯青,语气很决绝的紧逼,“我不管你怎么说,心里怎么想的,我找到工作了,但是人家要八百块钱才会卖,今天是最后的机会,你要真是我亲妈,这笔钱你就要拿给我,现在,马上!”   “八百块!你怎么不去抢!”冯青一听,立马就否决,“这些年家里花销都是钱,你读书不是钱吗,我手里没钱。而且还是八百块,你出去打听打听,谁家卖了工作会要那么多钱,一看就是被骗了。”   她就说没钱,问她要钱,就会掰着手指头数养家多难,花了多少。   沈佑春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可心里还是微微钝痛,她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这股情绪,“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年我爸的抚恤金有两千块,还有去世之前存了不少,你换工作又赚了不少。也别跟我扯读书的事,这七年里你每年都在上班,工作也是从我爸手里接的,也别跟我说改嫁到刘家花多少,你没来的时候,他们一家人是死人不花钱?刘家这边你自己倒贴了多少你心里清楚,你想倒贴我管不着,但是你用给我爸的抚恤金还有存款来倒贴刘家人,我告诉你,这件事我会记着,也不可能会同意。八百块,今天你要是不拿给我,我们走着瞧。”   冯青气得呼吸都大了,捂着胸口,不敢置信的看着咄咄逼人的沈佑春,“看来你想拿走我手里的钱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还当我是你的亲妈吗!别人家的孩子多孝顺,你呢,就会盯着我手里的东西!”   前夫死的时候女儿才十岁,这个年纪的孩子说懂事也懂事了,说不懂事也不懂,前夫在的时候对女儿很疼爱,不会让孩子操心任何事,按理说沈佑春不知道抚恤金多少钱,现在能说出来那就是去查过了。这让冯青怎么不心痛,她的女儿不信她,防着她这个亲生母亲,多么鲜血淋漓的痛。   “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我盯着的是我爸留给我的东西,不是你的。”沈佑春眯了眼,直勾勾盯着她,“我和我爸以前的工友叔叔聊过天,他们说我爸在的时候还说过,他早就想好了要是出事的话厂里给的抚恤金一半孩子,一半妻子。他的工作很危险,工资高福利好,应得的抚恤金也不低。”   她没错过冯青眼里一闪而过的慌乱,也就是说,这笔钱,她爸活着的时候已经和冯青说好了怎么分,换而言之,冯青想改嫁可以,作为妻子也有应得的一部分,但他也会给孩子留保障。   就像有了后妈就有后爸,而有了后爸就有后妈一个理,甚至是嫁人又生孩子之后,前头的就变成拖油瓶是个外人了。   沈佑春冷了心肠,也不再和她装,“我们一人一千,还有我爸留下的存款。现在我只要八百,这笔钱是我应得的,你也能拿得出来。我也是一定要拿到,你要是不拿给我,我就去闹,看谁更站理。”   “别怪我没提醒你,到时候你拿着前夫的抚恤金和存款给继子继女补贴买工作,却对亲生女儿置之不理。闹大了,你的工作,你心爱的继子继女的工作能不能保得住就不一定了。现在很多人都在被举报,我不信你不懂,一查一个准,谁都被薅走了工作,你大可以试试看。”沈佑春知道冯青是什么样的人,不怕威胁她。   就像冯青也知道亲生女儿的性格,别看是个哭包,娇娇弱弱,可心狠着,能够让她放出话,那就会鱼死网破。   可这是八百块,而不是八十块,换成是谁都舍不得拿。即便冯青知道那是女儿的,前夫在生前也确实做了安排,可是那又怎么样,她是妻子,是孩子的母亲,钱和工作怎么安排都是她说了算,轮不到一个孩子来指手画脚。   “沈佑春,我小看了你啊,好啊,现在都能威胁我这个当妈的了,你尽管去,去啊!”冯青抬手指着门外,气得胸口起伏,忌恨的眼神不像是在看女儿,而是在看一个仇人。   她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亲生女儿,冯青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自小就没有得到过父母的关爱,但是她长了一张还不错的脸。当年就嫁给了沈佑春的亲生父亲,而沈父工作踏实肯干,为人也好,对她更是很好,这让婚后的冯青一度很自豪骄傲。   可是在女儿出生之后,丈夫的目光就落在女儿身上,对她的宠爱分出了一半,冯青心里是嫉妒的,她只想要丈夫的注意力一直在她身上。   而且她想,凭什么都是当女儿,可她在家的时候不得父母宠爱,而她的女儿却没有遇到一个重男轻女的父亲,丈夫对女儿是要星星不要月亮的爱着,从来没有嫌弃沈佑春不是一个儿子。   不是每个人在经历过儿时的不公之后,有了孩子就会在孩子身上补回来,使劲对女儿好。起码冯青就不是这样的人,她嫉妒,是说不出的嫉妒,偏偏她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在嫉妒自己的亲生女儿。   后来丈夫去世,冯青难过之余再看着女儿失去疼爱她的亲生父亲,内心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爽快,再改嫁到刘家,这种畅快更加隐秘了。   因为刘家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家庭,她想,这样的环境才是对的,所以牺牲女儿,看不起女儿,和刘家人一起来精神上欺压女儿,冯青知道也不会去排斥,她甚至很享受这个过程。   沈佑春不知道冯青心里是怎么一个扭曲程度,但也看得出来被她这一番话给撕下最后一张脸皮的冯青本身就没多好的耐性,现在已经达到极限了。   沈佑春一笑,像是要豁出去的随意,“你放心,我会去的。我不止去闹,我还会去大肆宣扬冯青是如何用着前夫的抚恤金来养着刘家一家人,到时候刘家人没了工作,可就全靠你一个人养了。”   “这样看我做什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不断的付出,就想要成为最重要的人,好像所有人都需要你,显得自己无所不能,走出去人人都说冯青能干。实际上,你知道他们怎么说你的吗,你就是一个,脑残。”沈佑春一步步朝着冯青走去,无情的嘲笑她,也将冯青内心深处爱受虐的脸扯出来。   冯青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看着沈佑春那张嘲讽的脸,将她内心深处不想面对的事实给说出来,她感到了一阵羞耻,还有不甘。   沈佑春摊开手,讽刺说,“还以为自己多厉害呢,你在刘家人眼中,就是一个白痴”   “啪!”   冯青的脑子一片空白,等她回过神时,一个巴掌已经甩在了沈佑春的脸上。   她很用力,沈佑春的皮肤本来就是天生白嫩,这下已经迅速红肿了,而沈佑春是不敢置信的一怔,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头发零散,看起来好不可怜。   “我,我”冯青的脑子里很乱,嗡嗡的响,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不知道是在后悔冲动之下打了沈佑春,还是在后悔,为什么要在现在动手,明知道沈佑春的本性。   沈佑春自嘲的轻呵了一声,她捂着红肿的脸,含泪目光望着冯青,早就没有了孩子对母亲的孺慕之情,有的只是看陌生人的淡漠,“这巴掌打的好啊,我顶着这张脸去厂里闹,更有说服力了。你说说,要是你失去了工作,刘家人还会不会再敬着你,表示没有你,他们一点也不行的依赖。”   冯青闭了闭眼睛,隐忍着努力平复下来,再次睁眼时,她冷静了,“钱我给你,但是没有八百块,只有六百块。剩下的两百自己负责,走出这个门,也别当我是你的亲生母亲,我也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她走回了房间,再次出来时,丢给了沈佑春一本存折,砸在了身上,沈佑春没在意,她接住打开来看,确实是一千,两千的抚恤金是分开两本打,而这本的以前已经断断续续用掉四百块。   冯青的娘家人也是吸血鬼,知道冯青有钱,隔三岔五的就来借,而冯青说着厌恶冯家人,可是看见冯家人以前对她不好,现在在她面前低头做小的时候,她这份自得感就出来了,被哄两句,就很乐意“施舍”来彰显自己的地位高,以此来活得满足感和虚荣心。   几年的打秋风下来,有多少钱都经不起这样借出去。至于另一本存折里还有多少钱,沈佑春不知道,那是冯青分走的一份,现在她的一千变成六百,心里再不甘,也已经是在沈佑春估算的范围之内,甚至还要多了。   钱到手了,沈佑春并不去理会冯青话里的冷漠,以前她还很爱自己的母亲,可是通过这几年的消磨,这份对母亲的孺慕之情早就没了,现在更加不会伤心,她只是觉得可悲。   “奉劝你一句,可别被鹰啄了眼睛。人家叫你妈,背地里说你傻。”沈佑春拿着存折,经过冯青面前时脚步一顿,淡淡的说了一句,也不去看冯青是什么个反应,她回到房间,把存折放进包里,最后看了一眼住的地方,果断转身走了,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刘家。   一巴掌的力道不轻,想消肿可不容易。沈佑春出门时是低着头,捂着脸,一路小跑到了桦林园。   她选了一个背光的角落,揉了揉眼眶,看起来是润红的。幸好的是,阎驰来了。   其实阎驰就是想恶作剧一番,他只是给了一个希望,让沈佑春过来等半天,然后失望落空,没想着赴约。   可是今天早上他心不在焉,最后还是磨磨蹭蹭的来了,桦林园有不少人,不过他远远的就看见了沈佑春。   只是阎驰也没想到,他走过去时,就听见了沈佑春在哭,他挑眉,哭包就是哭包,大早上就在哭了。   “佑春妹妹。”阎驰还挺好奇,他来到了沈佑春跟前,却眼尖的看见沈佑春红肿着半边脸,阎驰的脸色一顿,眉头下沉。   沈佑春一直在掉眼泪,哭得像个泪娃娃,这会儿听到阎驰的声音,她抬起头,哭得更是上气不接下气的汹涌,双手抹眼泪都擦不及时,泪水模糊了视线,她抽噎着,断断续续说,“阿,阿驰哥哥,我我对不起,我没有借到钱让你白跑一趟了…”   “谁打你了。”阎驰没理会这个,他盯着沈佑春的脸,语气沉了沉。   沈佑春一怔,昂着脑袋,呆呆望着他,泪水湿了一张小脸蛋,满是伤心和绝望。   阎驰再往前走了一步靠近,沉声逼问,“我再问一遍,是谁打你了。”   “呜呜是、是我妈妈”被关心就像是开了水阀门,沈佑春埋首在了阎驰的腹部,拉着他的衣服嚎啕大哭。   之前她哭也是梨花带雨的哭,这会儿会毫无形象的大哭,显然是伤心坏了,不过任谁被打了一巴掌都会难受。   满怀都是女儿香,还软软的,像小蛋糕似的,阎驰顿时僵住了身体,一动不敢动,薄薄的衣服已经被泪水沾湿,贴着腹部皮肤,还能感受到温热。   他滚了滚喉结,犹豫了半响,宽大手掌还是抬起来摸上了沈佑春的头发,是笨拙地温柔,轻轻抚摸安慰。 第63章   阎驰活了两辈子,从来就没有安慰过人,现在听着沈佑春在哭,那字卡在嗓子眼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好了,别哭了。”阎驰僵硬的说着,还有点恨铁不成钢,语气上带了了几分无奈,“她打了你,你难道不懂打回去?”   在他的观念里,自然不会有道德底线,也不会有不能对父母动手的规矩。   前世在他的圈子里,为了争夺利益,多的是无数人朝着自己的父母手足下手,他是没有父母,却也认为,这没什么不对。   沈佑春被他这话噎住了,什么人啊这是,她都哭得那么惨了,说出来的安慰话却是这个,以为人人都力大无穷?真是站着说话不要停,脑子里通过幻想的事情爽快了,现实里日子还要不要过了。   先不说能不能打,就说能打她也打不过啊,再退一步讲,她要的是钱不是发泄,会挨一巴掌是在她意料之内的事,做了心理准备,但无法否认,即便说不在意了,可心底里面还是会有些难过,她又不是木头人,没有感情。   但她这一试探就感觉到了阎驰的松动,这就是很好的机会了。沈佑春不敢再哭,被教训的低下头,像个做错事很无助可怜的小孩,默默擦掉眼泪,小心翼翼的说,“阿驰哥哥,那是我妈妈。”   阎驰扶额,忘记了,这哭包娇娇弱弱的,只有等着被打的份,哪里能打得过别人,而且她有的,也不是他的成长经历。   在这里的说法,孩子打父母,就算自己承受了天大的委屈,也是不对的事。   阎驰也懒得装了,没用原身在沈佑春面前说话的口吻,现在带着几分强势,“行了,不要再掉小珍珠了,工作的事我已经帮你安排好。”   他确实是想要逗着她玩,但这并不包括,要让沈佑春去被打,然后泪汪汪的哭。   不知怎的,他看着心里不舒服,还有恼火。就像是,他养的小玩意儿,只能自己欺负,外人碰一下,他能剁了爪子。   沈佑春惊讶抬头,被泪水冲刷过的眸子格外清澈透亮,而眼尾红红的,鼻尖也粉红,人如桃花面,既美,又有破碎感。   她满眼感动,却又拉着阎驰的手,目光坚定,说的也是娇滴滴的温柔,“阿驰哥哥,不是还差四百块吗,你是怎么安排的?阿驰哥哥,你千万不要为了我去做傻事。我没有工作也不要紧的,大不了,大不了我听妈妈还有叔叔的话,找个人随便嫁了就行,我不想阿驰哥哥为了我出事。”   说到后面嫁人,沈佑春有些伤心和不舍,却为了阎驰,她立马又坚决起来,在她眼中阎驰最重要。   “小小年纪,说什么嫁人的话。”阎驰皱眉,还有一点后怕,幸好没有傻到真为了拿到四百块钱而随便嫁人。   他了解到,现在的年代里嫁娶都挺小,可沈佑春对他对前世的他来说就是个小姑娘,不喜她这个年纪就开始谈婚论嫁了。   沈佑春垂眸,摇了摇头,牵强的勾起嘴角,苦笑了声,“不小了。而且没有工作,家里现在也住不了了,我无家可归,除了嫁人,寻找一个庇护之地,我我不知道能去哪里,还能怎么做。”   她的小脸布满了迷茫,是陷入了绝望境地的苦涩,也是别无选择,她柔弱,可怜,无助。   阎驰皱眉,双手捧着她的脸蛋,真小啊,他一巴掌都能覆盖完全了,窝在他掌心里的脸小小的很可爱。   她昂起头,乖乖的望着他时,眼睛大大,睫毛弯弯,好像一只撒娇的小猫咪,阎驰都不敢用力,就怕嫩的像豆腐的脸蛋被他掐烂了。   不过碰到还有巴掌印的一边脸颊,他的手只是虚捧着,没有贴近怕弄疼了她,可那抹红色,怎么看都是刺眼。   阎驰两世为人,何时有过这种呵护的举动,很生疏,偏偏就因为生疏,才叫人看出了那份藏在粗狂和野蛮之下的细腻温柔,他不轻易给予,可是一旦给出去了,只会叫人想要沉溺其中。   “我看你脑子是真进水了,怪不得泪水流不干。”阎驰小幅度晃了晃她的脑袋,人也呆呆的,只会眨巴着眼睛,阎驰无奈,“我不是说了吗,工作已经帮你安排好了,有住所,落实了工作,今晚就能搬出来住进去了。”   沉浸在悲伤里的沈佑春被他这话拉回了思绪,见着阎驰说的不是安慰话而是认真的,她的表情是一寸寸荡开的惊讶,还有惊喜忽然砸下来的无所适从,有点反应迟钝,“阿、阿驰哥哥你没有骗我?我真的有工作了?”   见她终于有反应了,也不再掉小珍珠了,阎驰挑起了眉尖,嘴角也跟着上扬,不过话上还是嫌弃的说,“骗你一个哭包很好玩吗。”   他没有掩饰,也没有心虚,也不想再用原身的口吻和她说话。   沈佑春压下心里的激动,可总担心会是一场梦,醒来就没了,她需要再三确认,“可是我还没有准备好四百块钱。钱不够的话,那个人会把工作卖了?”   “当然是不肯,但他急着下乡是因为发生了不好的事,我帮他摆平,这个工作就给我了,等价交换的事。”阎驰说的脸不红气不喘,也确实有这件事,但和原身之前准备的工作没有关系。   只是他要把事情给最大效益化,把两者结合了起来而已,下乡的人是听到了风声,要先一步去避祸的,否则也不会卖了工作,而除了要钱,最重要的是有人联系可以得到城里的最新消息。   对方还算有点小人脉和资源,利用的好了,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打下的基础,帮她……那是顺手的事情,不可能是故意的。   沈佑春听着,已经确信了是真有工作,如果是以前的阎驰和她说这话,沈佑春还有点怀疑,可是现在的阎驰,由内而外都是强大的自信,站在他身边,会被这股气势影响到,人也不慌。   “阿驰哥哥,你真厉害,我好高兴。”沈佑春眉眼荡开了一朵花似的笑意,如清晨出现了朝阳晒干雾水。   她的手掌贴上了阎驰的手背,主动的用脸颊蹭着阎驰的掌   心,满心依赖,“有阿驰哥哥在,我再也不会害怕了。”   阎驰多精明的一个人,自然分得清她在说真话还是假话,现在有七分真,三分假,不过他早就知道了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不是吗,也没觉得不好,相反,他很赞同。   能利用自己的优势为自己谋利,何尝不是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从另一方面看,值得欣赏。   即便这个被利用的人是他,阎驰也没认为有什么不对,有价值才有利用的空间,也才有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否则一点用都没有就是路人甲一个。   阎驰因为要自己手搓机械,自己打磨,掌心并不细腻,有一层粗粝的薄茧,偶尔也会划到受伤留下伤疤。   他用大拇指的指腹肚摩挲着沈佑春的脸颊,有点痒意,“心情好了?”   沈佑春重重点头,哭泣后的鼻音有些重,“嗯!”   “走,我带你去上班的地方看,明天就开始当学徒。”阎驰松开手,而沈佑春顺势站起来。   现在还没开始抓男女关系,可在外面牵手也过于亲密,并肩而走,保持两个拳头的距离是年轻男女同志的正常社交范围。   沈佑春只是心急工作,现在想起来,她还没问过工作岗位是什么。   不过她相信,阎驰不会骗她的。   事实也真是如此,阎驰带她去了一家供销社开的老旧照相馆,门开着,放下一面帘子遮挡住,他们去到时也有几个人出来,都是进去照相的。   沈佑春很震惊,她没想到阎驰给她找到的工作会是在照相馆当师傅,她可太乐意了!   她本身就很喜欢打扮拍照,而且比起进厂,在照相馆更加自由轻松,还能摆弄自己喜欢的相片,要是有大场合需要到有人拍照,她抓住机会的话,前途也是很好的,总的来说,沈佑春是非常非常的满意!   阎驰走在旁边,垂眸观察着沈佑春的反应,就知道她很喜欢,之前原身准备的工作是在厂里的后勤部当一个临时工,能找到这样的工作其实也不差,只是不适合沈佑春。   后勤部一向都是老油条聚集地,一个比一个的精明,而且关系链四通八达,大部分都是走关系塞进去的,沈佑春是有几分小聪明不假,可在这种污浊的环境里吃不开,比起老油条的心机,她还太稚嫩了,没做多久,十之八九会被撬走屁股下的岗位。   他们撩开门帘进去,里面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打扮好看的妇女同志在收拾东西,剪着一头短发,箍着一个素色发箍,气质好,如果不是手里拿着胶片机,还真看不出来是照相馆的师傅。   许宁抬头,笑起来眼角有了一道道细纹,可依旧很温柔,她的穿着搭配也很巧,一身质朴的素色,可是领口上别着的一个小花成为了亮色调的点缀,她放下胶片机,“过来了,阿舟说的就是你们吧。我叫许宁,也是这家照相馆的师傅,和大家一样,叫我一声许师傅就好。”   阎驰微微颔首,而沈佑春在外面一向讨人喜欢,乖巧懂事,她弯着眼睛,甜甜地喊了一声许师傅。   见到是个白白净净,相貌漂亮讨人喜欢的小姑娘,许宁的笑容也热情不少,知道来当学徒的是沈佑春,她招了招手示意沈佑春过来,“有玩过相机吗。”   沈佑春点头又摇头,不好意思说,“以前有玩过的,不过也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我可能都忘记了。”   “没关系,有过上手的经验,学几遍就会了。”许宁很好说话,和沈佑春说在照相馆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不复杂,只是想要做的好,也不是容易的。   阎驰没有傻站在里面打扰,他出去外面门口,双手插兜的等着。   过了会儿,侧边走来一个年轻男同志,剪着利索短头发,看起来精神不错,身形板正,就是要下乡的同志许舟。   许舟的下乡时间在后天,他在筹备东西,也是想最后和姑姑待一起。   许宁能够在照相馆当师傅,许家自然也是有点人脉,而她本身年轻时是嫁给了一个正直的军人,姑父却在五几年的时候参加一场战役牺牲了。   那时候她的丈夫还是一个军官,两人有过一个孩子,可孩子天生体弱,精心照顾养到五岁还是病逝了。   这些年,有很多人介绍,但许宁一直没有改嫁,她和丈夫的感情好,还想着百年之后下去和丈夫重逢,并不想把丈夫忘记了开始新的人生,现在的生活她很喜欢,忙碌之余也会思念丈夫,一张黑白照片反复看着。   她将许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来照顾,是她堂哥的孩子,她本身没有亲兄长,父母就只生她一个孩子,父亲常说儿多母苦,但两人也将生命交给了革命事业,而许舟的父母是教洋文的老师,现在已经停课在家被带去调查了,许舟的母亲还有留学经历,什么时候能够出来,许宁也不清楚。   不过风声已经很紧张,让很有前途的许舟选择了平庸,不想在这关头上触霉头。   本意是要在照相馆当学徒,可父母还没有消息,甚至单方面和他断绝关系,原因是没有说,可许舟知道事情不对,立马报名下乡当知青,不是他不想去找父母看什么情况,但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乱动,反而添麻烦。   许舟这边的事不会影响到许宁,两家不是至亲,隔着堂的关系,况且,许宁还是一个英烈的家属,其娘*家背后在军方也不算弱,再出事,也不会动到她头上,待在照相馆会很安全。   起初,许舟想卖的不是照相馆的工作,现在事情有变,内部都已经风声鹤唳,他担心会给姑姑带来危险,而且姑姑一直都没有招学徒,一个人忙的过来,真想招的话,写个报告递交上去是会通过,有学徒帮忙正常。   可阎驰说,要是有他父母的消息会和他说,这让许舟心动了,远在他乡,他最担心的就是父母的事,可许宁也不方便去打听,再怎么堂也是姓许,由外人打听的话,就不会引起关注。   他也不知道该不该信,可阎驰本身就给人很强烈的信服感,他还是决定搏一搏。   许舟和许宁商量之后,得到了许宁的答应,他这才点头,换了照相馆学徒的工作给阎驰。   听着里头是女子说话声,不是姑姑,还很年轻,许宁知道了原因,他就说,阎驰换这个工作不像是自己来做。   “我这里有两张电影票,反正我后天也要下乡了用不到。”许宁愿意卖一个好。   现在很多票都是限时间和地点,过了就没法用,他带走了也是浪费。   阎驰知道了他的意思,扫了一眼,还是接过揣进了兜里。   他随口扯了一句问,“后天几点的车。”   “早上九点。”许舟撩开帘子,微微探头,见着姑姑笑得开心,远处看两人站在一起还真像是母女,他也就放心了。   姑姑对他很好,儿时父母忙,都是姑姑照顾他长大的,以前不懂事的时候开口学着喊人了,他还喊姑姑是妈,不过在他心里姑姑也是半个妈。   “我姑姑这边也劳烦你照看几分。”许舟知道说出这话是很厚脸皮,不过只要能得到照看,他并不介意。   他知道阎驰内心在意的点,补充一句,“我姑姑人很好的,你家妹妹住在这里,有我姑姑照顾,你大可以放心。帮我照看我姑姑,也是让你妹妹过得更舒坦不是吗。”   阎驰换工作的时候说是给一个妹妹,许舟还没谈过对象当然不太懂,可   这会儿是回味过来了什么意思,心里还有点感慨。   大家都是同龄人,他还没有谈过对象,偏偏有的人已经玩的花了,对象就对象,还叫什么妹妹。含蓄的许舟是无法说出口什么哥哥妹妹的。   阎驰听到这话,表情松动了,微微颔首,算是应下许舟的话。   他说,“听说山里的野货多,人吃着补,到时候帮我搞一批寄回来。”   许舟是个聪明人,立马知道了他的意思,这是交换信息的暗号。   “好。缺了什么可以在信上提,我找不到的尽量和乡亲们换。” 第64章   等沈佑春从公社出来已经时已经是四点多了,她手里拿着一份公社盖章了的工作证,彻底落实工作,她的这颗心才落到了实处,只要有了这份工作证,实打实的填了记录,谁也抢不走她的工作了。   她多看了两眼,嘴角噙满了笑意,宝贝的收进了包里,脚步轻快的朝着不远处站在树下的阎驰走过去。   折腾那么久,终于得到自己想要的,沈佑春的心情很好,双手背在身后,笑容多了九分热情和真挚,“阿驰哥哥,不好意思啊,等久了吧。我已经弄好了。我出来时看到挂着的大钟都要五点了,我请你去国营饭店吃好不好。”   “你都帮了我那么大的忙,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阿驰哥哥的,心里过意不去,就一起去吧,好不好。”沈佑春眨巴着眼睛看他,手里捏着发尾,兴许有点害羞,时不时的又垂眸看了看鞋尖掩饰。   以往,她肯定不会那么大方,可现在工作到手,还额外多了六百块钱,人逢喜事精神,沈佑春愿意大方一回,人家都帮了她那么多,要是再小气的话,那也太难看了,以后还怎么打好关系。   其实在她的计划里,确实没有想过要花四百块钱给阎驰买工作,她在阎驰面前的一系列行为就是不断击破他内心的防备,要他忍不住的想要帮她,而她一直想要的是空手套白狼。   但计划总会有改变,所有事不可能全都按照她的想法走,所以退一步的计划,给出四百块,没钱也有工作了。   现在超出她的预想,六百块全都捏在手里,有了这笔钱还有工作,日子很有盼头,沈佑春什么都不怕了。   阎驰懒洋洋的斜靠在树,手里拿着一块手表在拆开,沈佑春过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除了脚步声之外,还有风吹带来的一股香气,等靠近了,像是有毒一样把他围着,风吹也吹不散,他觉着自己都沾上了女儿香,有点晕乎乎,掩盖那腌入了灵魂里的血腥,还挺别扭的,但心底也不排斥就是了。   不过听着沈佑春的话,他的手一顿,掀起眼皮看了眼沈佑春,笑起来还挺好看,阎驰忽然形容不出来,总之,看着就令人跟着心情,反正总比哭起来好看,她哭得丑死了,脸皱巴巴的像一个肉包子。   要是沈佑春知道她的哭相在阎驰眼里居然是丑,肯定气得跳起来给他一个巴掌,臭骂他一点都不知道欣赏,她哭起来那么美,怎么着也不会和丑字搭边吧。不过她现在是没机会知道的。   “好啊,我只吃肉,不吃素。”阎驰站直了身体,有人请客,为什么要拒绝。   他帮了那么大的忙,拿到好处就请一餐,哪里有那么好的事。阎驰看得清楚,早上那扑在他怀里哭的事,七分真,三分假,被打肯定是真的,至于没有拿到钱,大概是假的,只是能够拿到多少,这个没有在阎驰想要去计算的范围内,挨了一巴掌才拿到钱,听听,多可怜的一个小姑娘。   “那就点阿驰哥哥喜欢吃的。”沈佑春超级大方的,昨天一起吃过,她知道阎驰的食量,确实是挺有肉疼的,可是一想到和工作相比,她又很舍得了。   有工作才是开始,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借助关系的地方,端看能够找到这么一个好的工作给她就知道阎驰的本事不小,沈佑春还想往长远的发展,可不会目光短浅,这会儿就过河拆桥。   死抠门的小哭包那么大方?估摸着,拿到手的钱是在四百往上走,只多不会少,大概是在四百在八百的区间,至于具体的数,他也没调查过沈佑春的家里情况,当然不会有个精确估算。   早上顶着一张红肿的脸是在故意哭给他看的,叫他白给工作呢,偏偏明知道这哭包是在演戏装可怜,还没有人能够在他手里拿到好处的阎驰就这样看着自己上钩了,他也是给气笑了现在,生气也不至于,就是鄙夷自己换了身分还变得心软了。   心里这样想的,阎驰的嘴角实诚上扬,“有你这句话,我不会和你客气。”   “我们是朋友嘛,怎么能客气。”沈佑春现在是彰显了什么叫兜里有钱说话有底气,她已经不是连买一瓶橘子汽水都舍不得买来喝的人了!   两人并肩,朝着远处的夕阳方向走去,沈佑春见着阎驰手里的手表都要不成手表样了,她很心疼,心里暗骂了一句败家子,手表多贵啊,面上却要装着疑惑问出来,“阿驰哥哥,你怎么把手表给拆了,要是弄烂了怎么办。”后面那句就是忍不住带上个人情绪的责怪了,像是在说他不懂事。   手表不便宜,一百多,几百块都也有,而且还要票,没有票是买不到的。   沈佑春想要很久了,不止是女士手表戴起来好看,还能满足虚荣心,可惜她没钱,也不会有票,就算是冯青和刘达能的厂里也很少发,就算有发,也轮不到他们这种普通工人,在外面要想买到票,还得花上一笔钱。   “拆了就拆了,我自己做的,不够完美,我不喜欢。”阎驰说的随意,和在说今天吃什么一样简单。   他不算是个完美主义者,能享受成功带来的权力地位,也能接受失败。只是对于精密的机械设计,他一直带着严谨的态度,不会任由一点错误出现,让他不满意的成品,只有拆除。   沈佑春想到她为了套近乎借来的那本书,上面的知识点确实和机械有关,她只看的懂字,只是字组合起来成一句话是什么个意思,抱歉,她理解不了。   “哪里出错了吗?我看着都挺好的,比外面卖的还要好看呢。”沈佑春很喜欢,只是颜色不是她喜欢的,可设计的款式很漂亮,大小也适合。   阎驰长得高,她为了看清楚,下意识往阎驰身边靠近,还踮起了脚尖,风吹来扬起她的头发丝拂过阎驰挽起袖子的手臂,有点痒,香味比刚才更浓了,换个世界,他的鼻子似乎很灵敏,否则怎么会觉得她的香味在把他包裹起来。   可出于不知名的私心,阎驰并没有提醒她距离问题,手放低了些让沈佑春看清楚,在沈佑春没看见的角度,阎驰勾着嘴角,眼里晕开笑意,“还挺有眼光,我做了改良精进,当然比外面卖的水货要好。而且这里有个小机关,遇到危险的时候,摁下这个按键,这个小孔就会发出麻醉针。”   作为走在刀尖上舔血而存活下来的军火贩,当然少不了研究各种机关暗器来自保,阎驰再厉害也是肉体凡胎,又不是不会受伤,所以在设计新款手表的时候,他当然会做暗器,是留着自己用的,卖给别人的肯定是普通手表。   麻醉剂不好找,现在的时代药物资源匮乏,麻醉剂也是紧缺物,但管的不算严,想找到总有办法,只是量不多,只能把敌人弄晕,还要射准才行。   这是个秘密,应该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放在前世,仇敌和竞争对手遍地是,他随便把杀器说出来,大概率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可现在自然的就说了,一点防备意识都没有,阎驰人都麻了,太阳穴狂跳,难道原身还在这具身体里影响他的思维?否则他怎么会像毛头小子在炫技博女孩崇拜。   这几天一系列种种脱离他前世不可能会做出的事,肯能是受了原身的影响,除了这个,阎驰暂时想不到别的原因。   原身这个恋爱脑,真是绝了,阎驰心里是无力吐槽,他第一次见到恋爱脑那么严重的人,死了还能影响到他。   沈佑春不知道他想了很多,只是听到阎驰的话,她目瞪口呆,小嘴要圆成能塞鸡蛋了,认真的吗,还能麻醉人。有点危险,可又有点激动,她挺想要的,这对女同志的安全来说很需要啊!   “天呐,阿驰哥哥,你怎么那么厉害,阿驰哥哥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人!”沈佑春满眼崇拜,眸子冒着小星星,声音愈发娇甜,恨不得把阎驰哄成大傻子,然后把防身的手表送给她。   手表到手,省了票省了钱,多完美的一件事。她现在看阎驰是越来越顺眼了,整个人在   散发着金色光茫。   算了,娇娇弱弱的一个小哭包而已,就算知道了秘密也没用,他一只手都能掐死。阎驰高高翘起嘴角,见着沈佑春一脸崇拜的小样,他的神情也带上了几分得意,像是故意似的把零件拆开的手表又很快组装回去,摊开在掌心,“这算什么厉害,想玩机械的话连入门的敲门砖都不是,没见过世面。”   “我是没见过世面呀,可现在有阿驰哥哥在,能够让我见到不同的东西涨见识,走出去我都是昂首挺胸地自豪。阿驰哥哥,你真的好好,能认识阿驰哥哥,是我碰上最幸运的事。”沈佑春一连串好话,亮晶晶的眸子里都是阎驰的身影,还别说,被她这样整天说好话恭维着,确实身心舒畅。   不止是小哭包,还是个马屁精。阎驰听得发笑,锋利的棱角柔和下来,眉梢挂着一抹他都没察觉的放松和纵容,知道沈佑春这话背后的意思,他这回也没逗,顺着来,“你都把我说的这么厉害了,要是手腕空荡荡的,那不是落得一个撒谎的嘲笑,连累了我的名声。想要这个手表吗。”   想!沈佑春心里的小人儿在风狂点头,面上自然含蓄点,她的反应惊讶,用手掩着嘴,随后眉眼一弯的感动,却也摇头拒绝,说的那一叫一个温声细语,“阿驰哥哥做一个防身的手表不容易,材料也贵,你都奔波帮我找工作了,我怎么还能要阿驰哥哥的东西。恩情太大,我都不知道要怎么还了。”   “你不要?那就算了,本来也不是我喜欢的款,既然你不要的话,我就扔了。看着一个不完美的作品会让我心情不好。”还真能装啊,阎驰忍着笑意,说着阵可惜的话,顺便作势把手表要揣兜里带回去处理掉,一点也不心疼。   他余光一扫,见着沈佑春因为他没有踩在话上走而是不按常理出牌而有些气鼓鼓和懊恼,想瞪他又怕被发现的小动作。   其实,阎驰比她高那么多,低头个头能看见她的发缝,自然也看见沈佑春藏不住的一个白眼,不算可爱,还挺抽象的,要不是阎驰的表情管理到位,他差点就笑出了声,小哭包真好玩,怎么会有人的表情能够丰富成这样,她是在自己的脸上开染料坊了吧。   “阿驰哥哥,别呀!”沈佑春怕他真给扔掉了,连忙抓着阎驰小臂,“你好不容易做出来的手表,再不好也是你辛苦的作品,怎么能扔掉呢,要是手表会表达,都要哭诉你这个主人心狠了。”   像是因为阎驰的不知道珍惜,而无奈的接受好意,沈佑春说,“阿驰哥哥要是看着手表会觉得不开心,那就让我来帮你保管吧,要是以后阿驰哥哥想看,或者后悔了,再问我要回去就是了。”   屁。到了她手上的东西怎么可能再吐出去!总之,好话先说着,东西到手了才是实在事。   阎驰佯装想了想点头,“好,那就麻烦佑春妹妹了。你先戴着,有不好的地方体验就和我说,也是帮我改进了。”   欣赏着沈佑春的眼神偷偷打量,透露着“磨磨蹭蹭的,快给我啊”的意思,他忍着笑意,“不过还没有最后组装好,明天我再带来给你,顺便教你怎么用,要是弄伤自己的话,惹人笑话。”   一听还要等到明天,沈佑春要是有尾巴耳朵,肯定会软趴趴的压下来了,不过鉴于工作已经到手了,这点事,阎驰肯定不会骗她,而且没有组装好就戴上确实危险,沈佑春很快又恢复了高兴,假模假样的关心了一句,“好。阿驰哥哥搞研究的时候也不要熬太晚,主席说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我们可不能本末倒置了。”   假的关心也是关心,阎驰不介意,他心情很好,“这是当然。”   他们来到了国营饭店,为了明天的手表,沈佑春咬咬牙又多要了一份肉菜,今天他们来的凑巧,有红烧鱼可以吃,沈佑春可喜欢吃鱼了,欢喜要了一份,见她喜欢吃,阎驰基本不碰。   吃饱喝足,约好明天照相馆见,两人分开走,沈佑春要回去拿衣服还有被子,不多,可都是她的东西,怎么能白白便宜了刘家人,宁愿给扔掉了。   她回去的时候也不过六点钟,正是下班放学的点,人很多,吵吵闹闹。   见着沈佑春回家没一会儿,又大包小包的拿着东西下来,邻里邻居的就在问是怎么一回事,沈父当年已经没有亲人了,孤身一个,沈佑春和冯家那边基本不走动,也不可能是去投奔亲戚。   沈佑春当然不解释清楚,就是支支吾吾说几句大概胡糊弄,可面上的“难过伤心”足够给一群八卦的人随便幻想了。   她带着东西走了,阎驰才从角落里站出来,望着沈佑春吃力的提着行李,他迈开脚想跟上去帮忙提,那只手那么小,也没力气,肯定走几步都走不动了,可阎驰走两步又定住了,他头疼扶额,他果然是脑子有病,回到家半路,想到沈佑春早上被打的事,莫名其妙的拐个弯就来这边楼下蹲着。   而有男同志停步下来和沈佑春说话,沈佑春只是打招呼也没叫帮忙,还是知道距离的,要是一个男同志帮她拿包裹,还是孤身离家,造谣的事无外乎就是侮辱女同志的名节,这点沈佑春知道,她又不会犯这种傻事。   阎驰默默跟到了照相馆,见着许宁出来帮忙提,两人走了进去,确认安全不会有事,他这才转身回家。   此时已经有了天黑的迹象,头顶一片乌云,天空颜色变得昏暗。   阎驰回到家时阎家也正好要开饭,但他吃饱了,暂时对家里的饭菜没有想吃的欲望,不算差,还是有一盆肉的,只是和外面的相比,油水就很少,味道也比不上大厨的手艺。   “阿驰,怎么回房了,不吃了?”方萍叫住了人。   “你们吃,我不饿。”阎驰没回头,只是摆了摆手,开门进屋又关上。   方萍小声嘀咕,“这孩子怎么回事,饭都不吃了。”   “那么大个人了,饿不到他。”阎仓抖了抖报纸,没多生气,因为阎驰听话的去厂里确定好了工作。   方萍听着,还是留了一份饭放在厨房。   晚上有虫鸣声叽叽叽喳喳不停,夏日更加吵闹。   阎驰在房里健身,先做了俯卧撑,仰卧起坐,打了拳,休息的时候他坐在桌子前开了灯继续精修今天的手表,开了窗,吹进来凉爽的晚风也吹干了他的一身汗水,背心被吹得鼓鼓。   想到沈佑春应该会更加喜欢粉嫩一点的颜色,而不是深色,阎驰站起来打开门出去,敲开了方萍夫妻的房门。   方萍有点诧异,“阿驰?饿了,饭菜我留了你的一份在锅里,凉了就自己热热。”   “妈。”阎驰有点烫舌头的喊着妈,说的也飞快,“我不饿,我记得你有一个不能用的手表,拿给我看看。”   “是有,好几年前就不能用了,我也舍不得丢,拿出去修也修不好。就留着做个纪念。”方萍唠叨着,也不忘转身回去找出来给阎驰,“你要来做什么?想买手表的话你爸手里还有票,等你上半年的班,攒点钱就能买了。”   阎驰看了眼表带,粉色的,做功精细,这做工一看是外国货,再把他收集来的一些废手表拆了重新组装,刚好合适,“手表还能修,我过几天修好给你,不过这个表带我要了,我会换上其他表带给你。”   “想要你就拿去呗。”方萍留着也没用,她不解的说,“这颜色也不适合你一个男   同志戴,想戴买过一个新的就是了。”   “你们睡。”阎驰也没解释原因,东西拿到,他又转身回去自己的屋子。   方萍也习惯了小儿子的性格习惯,只是心里很狐疑,不太像儿子会戴啊,她就没见过儿子喜欢这种明亮颜色。   “什么事,愁眉苦脸的。”阎仓在戴着眼镜继续看他的报纸,抽空看了一眼妻子,“舍不得表?我再买一个新的给你就是了。”   刚才也听到了,儿子就是要一个烂了的手表,也用不着这反应吧。   “去去去,用不着你买,没听到阿驰刚才说吗,能修好,过几天会给我。”作为母亲就是这样,孩子有一点改变都足够开心了。   她走去桌子边靠着,“诶老阎,我寻思着,咱家阿驰可能是谈对象了。”   阎仓第一个反应就是不信,“啥?就他?不能的吧,他看着也不是个会谈对象的人。”   “说什么呢你,有你这样埋汰自己的亲生儿子吗。”方萍不乐意了,嗔怒了他一眼。   阎仓推了推老花镜,“我这是就事论事。你看看他,半天不吭声,独来独往,这怪性子是能有女同志看的上的?这男人讨媳妇啊,有一张会说话的嘴巴,可比其他的来得有用。”   方萍翻了个白眼,“得了吧,和你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好说的。在女同志面前,阿驰也不一定就是你看见的这样。”   她说得很笃定,是来自老母亲的直觉,“他是我生的,挠个头我就知道是想干嘛了。指定是谈对象了,这事八九不离十。他傍晚回来时的表情你看见了没,眉眼是带笑的,这笑容里还有几分甜蜜。和我们说话的态度都不同了。”   “我说方萍方同志,这你都能看得出来?”阎仓怎么不知道他媳妇有这本事了。   方萍给了他一巴掌在后背,没好气的说,“他是我生的,能看得不仔细不清楚吗。”   “谈就谈了呗,谈上就是好事,以后不用打光棍了。你之前不是还担心他找不到知心人吗,愁的夜里睡不着,这下不用操心了。阎驰嘴巴不顶用,脸还是可以的。”阎仓没当一回事,儿子年纪也不小了,谈对象不是很正常?   说的好像儿子就只能靠一张脸唬弄女同志一样,这是当亲爹的能说出来的话?方萍懒得和他聊,她是信了肯定谈对象的事实,心情不错地抹着雪花膏。   小儿子性格比较奇怪,她有操不完的心,能够成家立业,也是了却了一桩心事。   还没开始上班,也不知道钱够不够用,明天先问问,再给点钱和票备着。出门谈对象要大方,可不能抠抠搜搜。 第65章   方萍大小也是个领导,每天都是风雨无阻上班,勤勤恳恳,目前没什么事要忙,晚去一点单位也没关系。   她在家里磨蹭了一会儿,大早上的一群孩子就在吵闹了,家里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职工,老二媳妇就不是,在家里带孩子,不过老大家的差不多要出去上学了也不用看,主要是照顾自己的。   每天早上家里没人,老二媳妇在做完卫生问题之后就进厨房想办法找吃的,这已经是成为她的习惯了,可是现在见到方萍要九点钟了还在家没出门,和以前不一样啊,老二媳妇抱着孩子疑惑的问,“妈,这,时候也不早了,是有事情要忙吗,啥事啊,我在家做就好,哪用得着妈浪费时间。”   “没什么事,我在等着老幺起来,有话要和他讲。”方萍摆了摆手,她知道自己这二儿媳的性格如何,说话也没带多少客气,直言的就讲,“你忙你的去,少来我身边打转。”   见着阎驰的房间门还关着,这日头了还没起来,可想到下周一就要去上班了,能多睡几天懒觉就睡吧,以前都是睡到日上三竿起的,一时半会改时间也不习惯。不过她也确实不能再等了,只能晚上儿子回来了再说。   阎二嫂讪讪一笑,心里好奇婆婆要和阎驰说什么,肯定是秘密,否则的话婆婆不知道阎驰出门去了,肯定会叫在家的她转达,但阎二嫂也提醒,“妈,你是在等小弟啊,早说的话就不用白等了,他早就起来出门去了。”   “他出门去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方萍震惊了。   她儿子她能不知道吗,阎驰的每天是白天睡觉,晚上再起来活动,这样就能和家里人错开,省得说话了。   性子就是那么孤僻,做父母的说也说了,教也教了,可孩子的性格已经定型,改不过来。   方萍现在更肯定,这孩子一定是谈对象了,那么大的年纪了要想忽然有改变,还是朝好的变,极大可能就是受了对象的影响。   特别是像她幺儿这性格的人,喜欢上一个女同志了,那就会喜欢一辈子的。   会改变就好,还是变好的发展,她就怕会自卑。这不是来源于家世带来的,而是有的人就是这个性格。   “好像八点的时候吧,爸大哥他们都出门上班了,那时候妈还在里头忙呢,这才没见着。”阎二嫂心痒痒的想知道要说什么秘密,她试探地问,“小弟出门走的匆匆,也没在家吃早餐,不知道是要做什么去。”   方萍掀起眼皮看了她一眼,“他那么大年纪了,我也没碰着,怎么知道是去做什么。你看见他出门的时候就没问?”   “问是问了,不过,这,妈你也知道小弟的性格,我问了,他一个字没说。”阎二嫂还挺嫌弃的,就这古怪的性格,以后要是讨不着媳妇的话,该不会都是父母养,以后再让她儿子养吧。   过继也会有可能,不过她丈夫应当不同意,自己的孩子也不多,可小弟不结婚,以后还不是他们的孩子给养老。想想就很吃亏,可传统就是这样。   “我看今天可能会下雨,记得收被子。”方萍懒得理会这儿媳妇在想着什么,那藏不住的小心思一看就知道。   只要大事上不犯糊涂,小事她也不会管,是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诶好。”   阎二嫂点头。   等婆婆走了,家里就剩她一个人,阎二嫂立马欢欢喜喜钻进厨房。   现在八九点的太阳已经很晒了。   邱玮打着哈欠走来,见到阎驰已经到了,他揉了揉眼睛,还以为是看错人,确定没有认错人后小跑上去。   “驰哥,今天怎么那么早。”迎面就得了两个包子,他笑呵呵地接住,张大嘴巴咬一口,还是好吃的肉包子。   “没什么事做。”阎驰是睡不着,凌晨醒来后睡不着做了锻炼,在家里有些坐不住,拿着手表揣兜里出门了。   照相馆是八点开门的,而且今天周末,学生放假多,去的人应该也有不少。   阎驰没想着这时候去找沈佑春,一来二去的耽误忙,这对沈佑春以后的发展不是什么好事,还是个学徒。   刚上班就偷懒,怎么说也是留了坏印象。他确实不是个喜欢守规矩的人,可所处的环境不一样那就得守。   邱玮也没多想,两口一个大肉包子就没了,等吃饱喝足,他拍拍肚子才说,“上回你叫我打听的事我打听到了,那卓老大叫卓东海,不是什么大人物,可他媳妇是上头管储备粮的粮站站长的妹妹。有这关系,他开有黑市那是再简单不过了。这人有两把刷子,跟他做买卖的就叫一声卓老大。”   谁家都缺粮食,就算是大领导家里也不见得餐桌上丰盛多少,所以这卓东海的人脉关系还是挺广的,普通人打听不到的消息,只要和他有过接触,圈子里一个传一个,想知道这人不难。   阎驰想要查到也容易,只是原身独来独往,能用的朋友很少,而邱玮虽然有不少狐朋狗友整日游手好闲,可这些朋友大都是大院里的孩子,职工家庭,多多少少都是知道最近有什么新消息出来。   再者,有人肯干,他做什么要自己出面。   邱玮也不是傻,只是懒而已,他双手抱着脑袋往后靠着树,“卓老大这关系铁,上有人,下有人,他处在中间只管讨好上面的,下面的讨好他就足够享福了。你没瞧见,他吃的面上泛油光。”   甭管啥年代都有人过得滋润,穷和富都是一起出现的。   邱玮说,“你上回打的那几个等我们走了,后头就去找了这个卓老大,不过我想着卓老大知道你是阎家的人之后也怕自己做的事被捅出来,连累到他大舅哥的话就惨了,这才没有后续。”   这点,阎驰已经猜到了。   他咬一口馒头,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能够看见照相馆的方向,“你家也和卓东海东西了。”   “我们家没买,不过我婶他们好像有买。上回拿来我家的苹果,就是和卓老大买的。”邱玮的父母不喜欢搞这些事,并且也告诉他少接触这种人。   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子。还是少沾惹的好,被发现了可不是好事。   “嗯”这时,阎驰看到有个眼熟的男同志走进了照相馆,他本来是懒散的站姿立马就直了,眼睛眯了眯,泛着锐利冷光。   他迈开脚就走,“没有就   好,往后不要去接触。不出下个月,他大概就要出事了。”   “啊?真的假的,驰哥,你怎么知道?”邱玮一愣,可是听着阎驰说的笃定,好像真会发生,他心下一慌。   可是阎驰没有给他回答,邱玮好奇的心痒痒,连忙追上去,“驰哥,你要去干嘛?”   “剪头发。”   邱玮一头雾水。   他看了眼阎驰的头发,才刚剪不久已经很短了,还能怎么剪,难道是想剃光头吗。 第66章   许建林这两天很烦,他家里人要为他安排相亲,可他觉得自己还年轻,年纪也不大就开始相亲很丢脸,和他差不多的同龄人都是自己谈对象,有工作,现在亲亲密密的,他很羡慕。   不过他妈妈说女同志的家里有关系,要是相亲成了,他以后就是坐在办公室的工人,而不是一个临时工。   当工人啊,许建林当然愿意,他郁闷之下还是选择答应相亲,他认为自己是不情不愿答应,都是父母在逼他的,而父母把他养大又供读书,作为孝顺的孩子,他当然不能忤逆父母的安排,内心的纠结也是很辛苦。   下午就是相看的日子了,许建林在父母给了钱和票下出门,不多,尽量去不花钱的地方,这样女同志就不会乱买,不过他的头发有点长,许建林出门也被父母要求来剪头,精神足了相亲才会成。   理发馆和照相馆是连一起的,就在隔壁,走两步的距离,很多要结婚的新人都是去隔壁做头发,然后就拐个弯进入照相馆拍结婚照,方便的很,要是理发馆人多,还能进照相馆叫师傅帮戴花。   当站在理发馆前的时候,许建林一阵羡慕旁边的照相馆,他也想当拿相机的师傅,谁家要是有一台相机都是有面子的事,虽然相机是照相馆,是集体的,可每天都是他拿着,相当于就是他的东西了。   不过照相馆里一般只有一个师傅,再多就是收一个学徒,人家肯定会收自己人,从来没见照相馆会有外人进去的,都是亲戚包圆了。许家普通,人脉上也不广,两代人挤在窄小的房子,哪里能给他找到好工作。   可让许建林没想到的是,他剪好了头发,朝着照相馆看了看,摸着兜里的钱和票,决定进去拍一张,这一进去,就让他看见了在里面忙的沈佑春,再次见到,好像比之前要漂亮更多了,许建林眼前一亮,欢喜上前。   “拍照的?去那边排队坐着等,现在还没轮到。”许宁抬头看了他一眼,工作时的许宁很严谨也严肃。   两人同姓,不过还真没任何关系,同姓的人多了去。   许建林立马收回了脚,他这人好面子,不想被误会是插队的,可见着沈佑春能够跟在许师傅身边打转,还时不时被安排做事,沈佑春也做的顺手,叫师傅。许建林惊讶,眼睛一转就喊了一声,“佑春妹妹。”   这一声可真是饱含了欣喜还有亲切,彰显着两人的关系并不普通。   许建林没想到沈佑春居然会是照相馆的学徒,他一颗心都热了起来,相比于没见过的相亲对象,他现在当然更倾向选择漂亮温柔的沈佑春。   要是两人结婚,沈佑春作为女人肯定要在家生孩子照顾家里,工作他不就可以接手了吗。许建林幻想了很多,看着沈佑春的眼神更热切了几分,他觉着,他们两个之间有着没明说的深层次关系,否则沈佑春就不会喊他建林哥哥了,不就是有意思吗。   “许同志,你好。”沈佑春回头,很平静的礼貌点头,一副“我们不熟悉”的态度,很快又低头忙手里的活了。   许建林还想说些什么,可许宁叫了下一个过去拍,在等着的人站起来叫他借过,许建林回头看见大家有点怀疑的盯着他,他脸上一红,是尴尬的,连忙闭上嘴,走到最后面的位置排队。   那么多人,他这样叫着沈佑春确实是想给两人打上“关系不普通”的意思,可是没想到落在人民群众眼中,这位漂亮的女同志和他不熟悉,只是礼貌回应,而许建林巴拉上去就是别有用心。   不熟还叫什么妹妹,搁现在都是喊同志,所以这男同志一看就不是正经人。   当两人的相貌有差距,工作也有差距时,男人的这点小心思不攻自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沈佑春可不知道许建林的小心思,不过两人内里都不是什么好货,她之前还叫建林哥哥呢,大概也能猜到许建林的做法,可这个时候她什么都不用做,态度冷淡,就不会扯上任何关系。   她现在有钱有工作,哪里会看得上许建林,就说之前也看不上,也不过是不怕鱼多,就算真要嫁也会选择嫁给阎驰啊,退一万步都不会选择许建林的,更别说现在了,恨不得撇清认识,当成陌生人。   但也差不多是陌生人了,她是有叫过建林哥哥,但也只是礼貌的称呼而已,私下里说出去的话就像是呼吸一样喘口气就没了,她不承认就没这回事。   再说了,她都被“撞”到了,也没得过许建林任何东西,有误会那也是他自己乱想,这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佑春的心情很好,许师傅对她好,有什么都教,并不会藏着,将心比心,她对许师傅也敬重,两人相处融洽。   偶尔接收到进来的年轻同志投来羡慕眼神,她的虚荣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终于能过上她想要的生活了。   周末有点忙,特别是,还是年轻人组织相看约会的时间,逛着逛着就会过来一起拍张照,不过也是已经订婚的多,有的和部队相看,拍照是要邮寄过去的,男同志女同志都会有。   沈佑春也忙碌,门帘被反复撩开,同志进进出出,见着又有人进来,她头也没抬,手上在忙着,顺口就说,“前面还有两个个人在等着,你们先在后面排队,轮到了会叫的。”   “好。”   听到熟悉的声音,还有那高大身材带来的压迫感,沈佑春抬头,就见是阎驰,正略带深意的看着她,余光扫向拍好走出来的许建林,而许建林还堆起笑容,热切的朝着沈佑春走过来。   这场景,几天之前也撞到过,不知为何,沈佑春忽然有些心虚,眼神飘忽,不敢去看阎驰的表情。   “佑春妹妹还在忙呢,刚才我进来见到你就是太惊讶了。我也没想到原来你是在照相馆上班啊,你从没和我说过。”许建林说着还有一股酸味和羡慕,还有一丝埋怨,这么好的工作咋就是一个女同志做了呢。   也不是就一家照相馆,还有不少家,供销社旁边都会有,而其他家照相馆大部分都是男同志在里面当师傅,他也就认为是男同志的工作,被一个女同志抢了,难免会心理不平衡。   沈佑春听得不爽,但理智在,此时不需要解释什么,更不   需要去纠正他喊的“佑春妹妹”有什么不对,很多事都是说多错多,和他聊下去,只会牵扯不清。   “好好工作为人民服务,在那个岗位都是重要的砖,不值得提起。”沈佑春礼貌浅笑,说得格外认真积极,“我还要忙着工作,就不耽误许同志回去继续上班了。现在这个点,我想许同志也不会太清闲。”   这会儿可没有周末要休息的规定,就算是单位里,只要没生病,职工都在岗位上兢兢业业,一般是周日的时候能够歇息,也或者,有事情忙就和其他工友换时间,全国都在朝着力争上游,实现共产主义的口号走。   听她这样说,还剩下的两个人露出欣赏,对许建林的擅离职守就带有不满,许建林的脸色一僵,他只能被迫点头,随便扯了一个暂时离开岗位的理由,像是火烧屁股一样跑了。   难道要解释自己没有工作吗,这么丢脸的事他做不出来。同时心里也为沈佑春的不懂事而恼怒,和几天之前认识的不一样,他有一种被欺骗的愤怒,还是选择下午去相亲,决定晾晾她。   许建林气呼呼地走了,而沈佑春偷看了阎驰一眼,见他还是在盯着自己,她立马站直了身体,手里很忙。   人在紧张的时候,总会显得手忙脚乱。她是告诉自己没什么好心虚的,不过没什么用,还是觉着被撞破了什么一样,莫名的想要和他解释。   “驰哥”邱玮在后面窜进来,看见沈佑春,笑容热情,“原来是沈同志啊。”   他就说怎么到了理发馆门口,也没见阎驰进去,而是转个身就进了照相馆,原来是这里有想见的人。   想来就来了,还说什么“我要剪头发”掩饰,驰哥该不会是不好意思吧?   阎驰是不想那么上赶着才这样说的,想在隔壁盯着,可一想到上回见到沈佑春甜甜喊着“建林哥哥”,他心里就是窝火的慌。   他一向忠于自己的欲望,还是过来要亲眼看到。见到许建林,他就是很不爽。   “邱同志。”上次做过介绍,沈佑春还记得他,然后慢吞吞的看向了阎驰,挂起清纯甜美的笑脸,“阎同志。”   小白眼狼。阎驰都给整笑了,利用完就扔是吧,是谁之前都在喊着阿驰哥哥,这才过一个晚上呢,有效期也是足够短的。   不过看在是在外面,还有不少外人在场,阎驰也就没再揪着这点小错误来故意逗她,这个时代名声还挺重要。   阎驰微微颔首,五官立体深邃的浓颜,眉压眼,比较凶的面相看着不太好惹,“嗯。”   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们一时之间也无话可讲,而且沈佑春也不清闲,在整理杂乱的桌面,还有其他人的相片,可不能弄乱了,分类清楚。   很快就轮到了他们,店里一下子就空下来,不过邱玮没拍,他就是跟进来凑个热闹,而忙了一个早上的许宁走出来,见到最后一个是阎驰,她一笑,年轻人啊,然后把相机给了沈佑春,“这次你来拍,试试手感。在理论上学再多也没有亲手实践来的进步快。”   从许舟的嘴里她知道了两人的关系,在处对象呢,换做是别的同志她也不会给沈佑春练手,但阎驰过来拍就不同了,拍的不好浪费钱也不会责怪。   “好。”有这个机会,沈佑春当然不会拒绝。   她接过相机进去,阎驰跟在身后,放下了帘子,空间不大的拍照室,因为他的进来而显得有些拥挤。   而阎驰在朝她走近,直接逼到了角落,沈佑春也不可能叫人进来看见这一幕。她捏紧了相机,把头转一边,露着白皙的颈脖,这是一个很薄弱的位置,猛兽撕咬猎物就是在这里下口。   她一点自我保护意识都没有,阎驰半眯了眼,侵略性的目光显露无疑。   “阿驰哥哥,你先去坐好,这样是拍不了的。”沈佑春被他看得面颊热了起来,很不自然,也很紧张,鼻息都是阎驰身上传来的气息,不难闻,是股淡淡清爽味,他的体温高,同时传来的还有一股炙热,她的脸更红了。   靠,靠那么近做什么,而且还是一堵大块头,实在是让人害怕。 第67章   阎驰也没对她做过分的事,他又不是耍流氓,只不过沈佑春自己心虚,闪躲的目光怎么也不敢看着他的眼睛说话,阎驰就想逗一逗,故意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危险和质问,“拍不了?是真拍不了,还是不想我来看见我,不想帮我拍。”   “没有的事,我当然想阿驰哥哥过来,也愿意帮你拍,什么时候来我都欢迎。只是阿驰哥哥,你走的太近了,这是不是不太好啊,要是师傅进来看到会误会了,把你当成流氓打一顿就不好了。”   沈佑春撩起落下来的一缕秀发挽在耳朵后,也露出了红红的耳尖,她是真的在局促不安,阎驰的气息太有存在感和强势了,好像把她包围着,将她浑身都涂抹了他的气味在做标记,叫人害怕。   “耍流氓?你确定真的是我在耍流氓,而不是你这个小流氓对我耍流氓吗。”阎驰被她的倒打一耙给气笑了,只是见着沈佑春红透的耳朵,他心情又好了不少,却也不想就这样轻易放过这小白眼狼。   “是谁整天阿驰哥哥短阿驰哥哥长的,叫我就算了,偏偏你还叫其他人哥哥,怎么,小流氓有多少个哥哥是我不知道的,你的建林哥哥,还是国华哥哥,也或者是阿铭哥哥。”他撩起了沈佑春的一缕秀发,漫不经心的把玩和说话语调让沈佑春心惊肉跳,怎么都知道了,飞快转着大脑要怎么解释。   阎驰见她沉默,心里又不爽了,再次朝着沈佑春逼近,几乎将她困在角落,两个人之间只有两个拳头的距离,沈佑春几乎要贴在他的宽阔胸膛,更显得娇小玲珑,从后背看,被阎驰遮得严严实实。   “那个,阿驰哥哥,你听我解释。”沈佑春头皮发麻,心里发苦,想不通啊,怎么就会都被阎驰给知道了呢。   他说的这些人名,确实是她喊出来的“哥哥”代表人,只是很少联系了,她哪里知道阎驰还能给翻出来算账。   现在她有钱有工作,当然是要和过去斩断清楚,就算过去也没什么,也就喊了几声哥哥,偶尔得到一些帮助,多的也就没有了,可是她就怕被缠上来工作不稳,那不是尽量避险了嘛。   可阎驰不行,工作是阎驰找的,她避不开,再加上阎驰对她得的态度不同,有着占有欲喝感情泄露,沈佑春看到一点苗头也无法把握准确,就会心虚。   阎驰也没有后退来开空间,只是挑了挑眉尖,“行,你说,我听着。”   他就听听看这小骗子能说出什么谎话来。   沈佑春她的嘴皮子利索,是一把温柔刀,可现在还真不懂怎么编。阎驰能知道这些事,那无论编了什么说辞都是没用的,下一秒就能戳破,到时候她更加心虚和无地自容了。   既然说不了沈佑春哭的技术还没丢,她低下头,酝酿好的眼泪一颗颗坠落,低声啜泣。   “阿驰哥哥,对不起,是我欺骗了你,可是可是我也不想的如果我不这样做,连一口饭都吃不上”   听听这委屈的,柔弱的声音,自责愧疚里带着被逼无奈,说得格外小可怜样。   啧,怪会装的小骗子。阎驰知道她是在装的,可不想承认的是,很好,他被她装到了。   “行了,以前的事我不计较,但是以后你再敢喊除了我以外的人哥哥,就有你好看的。”阎驰还是妥协了,他对自己的不坚定有些气急败坏,说得咬牙切齿的狠戾。   以前他不在,管不了那么多,可现在这小白眼狼是他养的,敢背叛他,总得承受后果。   沈佑春见他没有再逼问,心里有着小得意,面上乖巧点头,昂着脑袋,含泪的双眸亮晶晶,满眸子都是阎驰的身影,容不下其他,这让阎驰很受用,就得这样才行。   “过来拍照。”阎驰放过她了,走去拍照的位置坐好。   他面对镜头就是一个表情,可脸在,眉骨还上镜,拍出来特别好看,沈佑春手痒痒的给他多拍了两张,还摆了一些动作,要不是相机是照相馆的,她意犹未尽的还想继续,拍照真好玩。   两人前后进去了好几分钟,要不是出来了,许宁都想进去看,就担心做了什么越界的事。   “大中午的了,你们去吃饭吧,剩下的事我来收拾。”许宁很好说话,年轻人嘛,有时间就想腻在一起,她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能够理解这份心情。   而且一个早上,沈佑春进步快,学的也认真,做事细心,她都看在眼里。   “许姨,你和我们一起去嘛。忙活了一个早上,你也饿了。”沈佑春亲亲密密的说,喊许师傅有点生疏,喊师傅又好像达不到那个界限,后面还是许宁说叫她一声许姨就好。   这是给许舟拉线,后面很多消息还要靠阎驰帮忙打听,她也有意拉近关系不。   许宁摇头,“我就不去了,早上做的包在厨房还有,我热了吃就行。快点去吧,吃饭了记得早点回来。”照相馆后面就是住所,她的房子,很方便。   现在是饭点,照相馆没什么人,下午的话大概会忙碌起来。她也是在提醒沈佑春别忘记有正事要做。   谈对象可以,她支持,年轻的时候不谈,老了谈还能有什么快乐,但作为女子,有工作的话还是工作在首位,也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对象可有可无,有了就好好谈,没有那就好好工作。   永远都不要把男人看得比工作重要,男人会被背叛你,但工作且每个月的工资不会。   许宁和亡夫的感情好,可道理还是懂的。亡夫还在时她也没有忘记投身自己的事业,再者说句不好听的话,亡夫只是停留在了他们感情最好,也没有任何隔阂的时候,如果还活着,生活有柴米油盐,或许也会有争吵。   她不愿意再嫁,一来确实是忘不了亡夫,感情太痛彻心扉了,二来也是不想浪费时间去赌别人的心性。   “我知道的。”沈佑春点头,把话记在了心里。   她和阎驰出去吃饭了,中途,邱玮自觉的找了个借口离开,他可不想面对阎驰时不时斜睨过来的冷眼。   两人说着话来到国营饭店,已经是常客了,阎驰轻车熟路的买了几个肉菜,手里还拿着一瓶汽水给的沈佑春。是她喜欢的桃子口味,顺便拧开瓶盖。阎驰还记得上次沈佑春拧不开的事,真是一点力气都没有。   “喝两口就行了,太冰了对身体不好。”阎驰递给她的时候顺便叮嘱。   沈佑春是点头应下来,不过在阎驰去拿饭菜的时偷偷候多喝了几口,大热天的,冰水解热。   只是等阎驰回来放好,看了眼剩余的量,在沈佑春的眼神不舍之下拿走,唯一安慰她的就是肉菜有两个。   照这样的吃法,阎驰兜里的那点钱也不知道能用多久,但是要她出钱那是不可能的事,大不了她买回去偷偷吃。   阎驰瞅了一眼,没有问,可一看沈佑春的小表情就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了。   “明天我就要去机械厂上班了,早上的早餐自己解决,中午我会留在饭堂吃,晚上要是下班早有时间的话我就过来找你。我不来,你就在许师傅家和她吃,饭钱也要出一点。”阎驰自然的说着每一天的安排,也是变相的掌控了沈佑春的时间,让她只要有空闲就会有他的身影存在。   这样中规中矩的生活,放在前世,就不会出现在阎驰身上,普通人才会早出晚归的上班挣那点窝囊废。   但是现在,他发现,这样的生活其实也还不错,每一天都是重复一样的工作,可每一天都有新的期待,比如说,他会在几点下班,要来找沈佑春去吃什么,去看电影,有休息的话还能去百货商场。   普通人的生活,在前世和他一点都不相干,现在却是给过上了,意外的,他并没有排斥。   “阿驰哥哥也要去上班了?在机械厂做什么啊,也是做手表吗。”对于他要去上班这件事,沈佑春一点也不意外,只是,她还惦记着昨天说的手表,这不,找到机会了就见缝插针的提醒。   那么明显,阎驰想听不出来都难,他翘起嘴角笑了笑,“手表那么简单的活轮不到我,是做其他机械。”   见着沈佑春亮晶晶的求知眼神,他拿筷子敲一下碗边缘,“说了你也不懂,快点吃,凉了会变味。”   沈佑春不太服气,这是在说她笨呢,瞧不起谁了。   只是见着阎驰迟迟不提到手表,她有点心急,又不好直接开口要,只能频繁露出光光的手腕暗示快给。   “吃个饭都不安静,凳子上有针扎屁股吗。”见她戳着饭,时不时抬眸瞅他,阎驰都有点吃不下去,无语了,“看我做什么,我知道我好看,也不用盯着看。手表已经改好带来了,吃饱了就给你。”   终于得到了想要的回答,沈佑春才不管他话里的调侃呢,心情很好,好像午饭更香了,肉也更好吃了。   她先吃饱的,眼巴巴等着,见阎驰终于放下了筷子,沈佑春很想伸出手,不过阎驰也配合她的想法,擦干净嘴巴和手之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手表,挑眉示意,“愣着做什么,还不把手伸过来。”   沈佑春听话的照做,见这是她喜欢的颜色,小巧精致,比百货商场卖的还要漂亮,她喜的眉眼都弯了。   昨天的说辞是要帮忙保管,实际上两人都懂,看看,现在都改成了粉色,什么意思她还不知道嘛。   阎驰见她爱不释手,就知道是喜欢的,他翘起了嘴角,眼里晕开笑意,站起来,借着挡住视线的身高和角落,抬头揉了揉沈佑春的头发,老早就像这样做了,手感和想象中的一样好。   他欠欠的,“收起你傻乐的嘴巴,走了。”   沈佑春撅了撅嘴,有些不高兴,什么叫傻乐,但也只能悄悄瞪一眼阎驰转身的后背,在他回头那一瞬间,她惊心动魄的立马给换上一张乖巧甜美笑容,乖乖的跟在身后离开了国营饭店。   手表到手才是最重要的,嘴欠就嘴欠吧。   寄人篱下好几年,沈佑春已经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变成了一个内心很敏感的人。   她已经察觉到了阎驰对她的纵容和好,就忍不住的想要去索取和试探更多,回去的路上就变成了,“阿驰哥哥,你闻到了吗,空气里好像有一股香味,我的鼻子不够灵,闻不出来是什么,你知道吗?”   阎驰认为她在搞笑,很适合玩抽象了,但每次都是有问必答,“我鼻子没坏,闻到了,是鸡蛋糕。”   “好久没吃过鸡蛋糕了,记得,好像是爸爸还在的时候了。他每天下工回来都会给我带一个鸡蛋糕。”沈佑春没说想吃,只是触景生情的回忆了过往,平静的叙述,已经不伤心了,却叫人怜惜。   “”阎驰服了她,前脚刚吃饱,后脚就饿了?是猪吗。   沈佑春肯定没饿了,可是,当手里拿着阎驰转个身去买回来的鸡蛋糕,她笑弯了眼,心情非常好。   这种开心,不是因为得到了不用花钱就能吃到免费吃的,而是被重视和偏爱的愉悦。   可是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人都是贪心的,总想着别人只对自己好,更何况是对一个敏感又霸道自私的沈佑春来说最严重,她在用各种小事不断的试探着自己在阎驰心里的位置。   等回去到照相馆,沈佑春手里已经拿了很多吃的,用的也有不少,甚至一些无理取闹的要求阎驰也没拒绝。   把她送回来,阎驰就走了,而沈佑春探出头看了两眼他远去的背影,回过头进去时,见着许宁对她一笑的暗示打趣,沈佑春看懂了,她脸一红。   “我看小阎挺好的。对你也好。虽说谈对象要看人品和能力,不能就图一个人现在对你好,但是,谈对象的时候他都对你不好了,更不用看以后。”许表示,看别人谈对象就是有趣。   “而且我看,小阎也挺有本事的。好男人不多,遇到了就要紧紧抓住,省得被别人挖走。”她赞同这门婚事。   两人看着般配,和年轻人生活在一起,许宁都觉得她也年轻了不少。   “许姨,你误会了,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沈佑春红了脸,小声反驳。   要说不乐意,那也没有,就是心里面在别扭,她是感觉到了阎驰有对她的特殊,可是也没有真的就说开。   许宁不知道他们的情况,就当是害羞了,她笑了笑,没有再打趣。   小姑娘面皮薄,她能理解,以前也是这样过来的,时间过得真快啊。 第68章   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沈佑春每天   都很开心,远离了刘家还有冯青一群人,外面的空气都是新鲜的。   生活过得好了,沈佑春看着越发气色饱满,比以前更漂亮了不少,导致来拍照的年轻男同志更多了。   她现在已经是半接过许宁的班,一天里面有大半天是她拍的,不过也就城里人会来拍照留念,村里人舍不得花这个钱,整体不算忙,算来还是很清闲的,由此可见,阎驰是真了解她的性格。   而这让来找沈佑春的冯青差点认不出来,还是长得一样,相貌自然是不会变,可不管是精神状态还是穿衣打扮全都变化了,没有了住在刘家时候的萎靡不振,冯青怔愣了许久,表情上看不出来有多开心,相反,拉下来脸的有些尖酸。   按理说作为母亲,是该高兴于孩子独立了能把生活越来越好,可她心里却不怎么想的,还有点愤怒和不满。在她眼中,忤逆她,脱离她的掌控和打压的孩子,在外面应该要过得不好,只能回去对她求饶才是对的。   两人因为吵一架还有一巴掌的事,那点母女感情早就荡然无存。   半个月前,沈佑春离开刘家来到照相馆就没有和他们再见过一面,冯青也就真的和说出口的一样,不去过问女儿在外面去了哪里,工作在什么地方。   现在能过来找到她,沈佑春并不意外,只要稍微打听就能知道她在哪里上班了,又不是什么隐秘的事情。   只是她知道冯青这个人,把面子问题看重,被羡慕习惯的人更在意、面子。既然闹开了,没事的话,肯定不会凑到她面前,冯青是下不来这个台阶的。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给我摆脸色,和我大眼瞪小眼?”沈佑春是在中午出来,而冯青也是中午休息有时间,她开门见山的问,懒得做无谓的纠缠,她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有假情假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一点都不想搭理找过来的冯青,但只要冯青是她亲生母亲这个身份,她就没有办法拒绝。   现实不是幻想,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沈佑春又不是幼稚的人,很明白这一点。因为她的工作是集体的,不是她个人的,她的名声有损,有人在背后一反映,只会丢了工作。   之前她能用这个来要挟冯青他们,那是因为她光脚不怕穿鞋的。现在反过来,冯青也能用此来制约她。   甚至比起在世俗观念上孩子低于父母一等的身份,父母高于孩子一等的道德层面,比她的要挟更要有用。   烦死了。沈佑春心里骂骂咧咧,才没过几天好日子。   “不过就出来外面半个月,翅膀真是长硬了,别忘记你是谁生的。”冯青听她这样说也是怒火上来,说话阴阳怪气。   她不喜欢看见沈佑春变好,就好像回到前夫还在的时候她产生的嫉妒心理。   作为母亲居然会去嫉妒自己生的孩子,这让冯青很不想承认面对,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她就是嫉妒,就是会不平衡,总想着去打压。   以前见到女儿还不懂事的时候在她的冷脸之下还会一遍遍讨好她,冯青的心里十分受用,后面女儿懂事不再讨好了,她不开心了就会和刘家人一起打压。现在却逃了出来,没有她可过得一样好,冯青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生生生,你除了会拿这个来说,你还能说什么。”沈佑春听得耳朵起茧,以前她都失望不抱期待,更别说现在了。   以防两个人会吵起来,说话是选在安静的小巷子,沈佑春懒得和她废话,“到底有什么事就直接说,要是来和我叙旧,寻找母女感情的就没必要了。你装的累,我也累,关系怎么样你心里很清楚。”   她是心疼和尊重每一位伟大的母亲,但也仅限于正常人。世界那么大,怪人很多,不是每一个母亲都会爱自己的孩子,仇视的也有不少,原因有很多,不同的人,都能找到不同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   冯青被这一番话怼到脸上很难堪,可这是事实,她再纠着这个问题来说也没用,还显得是她在舍不得。   “吵归吵,不管怎么说,你也是在刘家住过几年,得了刘家的庇护。你大哥这周六就要结婚了,于情于理你都要回去一趟,面子上要过得去。”冯青还算有理智,真当街和沈佑春吵起来,风声传回到厂子里,她自己也吃亏,更不可能当街再打巴掌。   她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个什么性子,也回味过来了那天早上沈佑春说的那番话再白白接了一巴掌是是为了刺激她拿到钱。钱拿到手之后,她要是再动手,沈佑春可不会顾念什么母女之情,也不会忍着傻傻的再挨一巴掌。   “哦,我知道了。”沈佑春撇嘴,转身要走,还以为是什么大事,浪费时间。   不过她是挺好奇,上回她还在刘家时丁芹提出的结婚要求并不低,刘家那么快就实现了?   但再好奇,她也不会问冯青,难道要让她知道冯青在里面出了多少力吗?沈佑春那不得呕死,总觉得很吃亏又抢不过来,这憋屈感,夜里都睡不着。   见她这个态度,冯青刚压下来的冷静,这会儿又怒气腾腾,真是长大了,和她这个当妈的说话一点也不客气。   在沈佑春离开之前,冯青不知是什么心理,又说了句,“刘莹已经和胡宾相看成功,她的婚期也定在了下个月。胡宾给的彩礼六百,还有三转一响,等结婚之后,能换一套更大的房子,还有给刘莹正式工,真真过上好日子了。”   胡宾?沈佑春不知道这个人,难道是刘莹谈的对象?但也不像,如果有这个本事的话,她还在刘家的时候,刘莹的尾巴早就翘上天了,不可能会藏着掖着的低调,她忽然想到了一个人。   “哦,挺好的,那就恭喜咯。”沈佑春不感兴趣,而且还觉得有点蹊跷。   以刘莹的傲气,而且还那么年轻,不可能会去嫁给一个三十几岁,还有三个孩子的二婚老男人。以后走出去在朋友同学面前都是被议论的对象,真因为许下的彩礼动心的话,上回刘威提到时就他们就不会想诱惑她上钩了。   不过这是别人的事,和她一分钱关系都没有,问那么多做什么,浪费口水。   “佑春。”冯青轻声叹气,一副我在为你好的口吻,“今后刘莹嫁的好,过的也好,但是你呢,只能窝在照相馆里当一个只会拍几张照的师傅,和刘家人断绝往来,并不是好事。你可以埋怨我也能不理我这个亲妈。但是,我想你应该和刘威还有刘莹交好,一个女人没有娘家人,你今后要靠谁撑腰。你还年轻,不知道人心的险恶,别人见你是孤身一人在外,会联合起来欺负你,到时候你连找人帮忙都做不到。”   沈佑春承认,她有些话是对的,孤身一人确实容易被欺负,这不是说能不能靠得住,而是人都喜欢欺软怕硬,动物都知道成群保护,你背后有能喊来的人,别人想欺负时总会忌惮几分。   “我不用你说教,这些事我已经经历过了,比你还懂。”沈佑春连回头看她都懒,冷淡的语气带着嘲讽,“而给我这个血的教训,还是来自于你口里的娘家人,哦,甚至还有我的亲生母亲。我想没有谁的欺负,比你要来的有效果   吧。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   她回过身,迎着灿烂日光时有点刺眼,沈佑春眯了眯眼睛,望着面前的冯青,幽幽说,“你在嫉妒我什么?”   冯青一怔,久久说不出话,有被戳破内心深处最不敢见人的秘密的羞耻。   “以前我不知道,苦思冥想也不懂,为什么我的妈妈不喜欢我。就因为我是女的吗。这个问题一度让我纠结很久。后来有一天,我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了嫉妒是什么样子,很熟悉,忽然就想起,你曾经看向我的眼神,和那个人的嫉妒眼神是一样的。”   沈佑春一开始觉得荒谬,可随着年龄越大,她就明白,有句话说的也对,作为母亲之前她先是她自己,没有谁规定,母亲就不能嫉妒自己的女儿,这也是母亲做自己的方式之一不是吗。   但是这一刻,真的把积压多年的问题问出来,她兴致缺缺,“算了,不管是什么答案,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她又不是在失去父亲之后母亲也不爱,后面又寄人篱下被精神打压的年纪了。现在的她,并不需要这些垃圾的感情来影响生活,她会足够爱自己。   冯青蠕动着嘴唇,望着沈佑春的背影远去,也没能说出一句话来。   被自己的女儿发现这一点,她面红,这是羞耻的还有不堪的,好像沈佑春知道之后,两人的地位就会发生了变化。   但要她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冯青自己也不知道,等发现的时候就有了,可是,她并不嫉妒现在的小儿子,还很爱,认为是自己怀胎辛辛苦苦十月生下来的,对他怎么好都不够。   或许,是她们之间注定没有母女缘。   这段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到沈佑春的好心情,很早之前她就告诉自己,有让自己不开心的人和事就立马断干净,所以让她过得不好的都是对她不利。   只是回到照相馆,看见阎驰站在里面和许宁说话,听到脚步声,阎驰回头看,见到是他风尘仆仆的面容,应该是刚到,沈佑春不自觉加快了步伐走上去,惊讶里带着惊喜,“阿驰哥哥,我还以为是看错了呢,你提前回来了?”   上个星期,阎驰和她说要带一个小团队去隔壁市的机械厂学习吃,要好几天,归期未定,没想到今天会出现在这里。   “嗯。忙好就回来了。”阎驰弯了唇角对她浅笑,转头和许宁说,“麻烦了,她我就先带走一会儿,有些事要说。”   许宁已经知道了,笑着点头,“去吧,照相馆不忙,有我看着就好。”   “阿驰哥哥,什么事啊?”沈佑春前脚刚回来,后脚就被阎驰给拉走了。   那么着急,坐下来歇一会儿都不行吗。 第69章   这附近有一处园子,是以前读书人苦读的住所,读书人喜清节,就格外爱养菊花,现在正是花开季节。   时间以此下来,就有了一大片的菊花园,设有长椅,是很多人闲暇时过来散步的好地方,不过防止有人伸手去摘花,圈了起来,只能站在外围看,伸手去摸被发现,会被罚钱并且批评的。   阎驰拉着沈佑春一路过来,还有空长椅,他也沉得住气,任凭路上沈佑春怎么缠着问是要说什么事,他一个字不提,还能掏出带回来的特产零食塞满了沈佑春的嘴巴,就此安静了下来。   “阿驰哥哥,到底是什么事啊,搞得神神秘秘的。”沈佑春却没有多少耐心,吃完嘴里的零食之后又拉着阎驰继续追问。   直觉上告诉她,这会是一件好事,如果是坏事的话,阎驰的表情是可以看得出来的,她现在算是很了解阎驰的微表情了,眉头一抬就知道要干嘛。   阎驰大刀阔斧的坐着,往后靠在长椅,拿过沈佑春的帽子盖在脸上遮住阳光。   这里有树荫不算刺眼,只是闻着帽子上有沈佑春的味道,他一阵心安,困意也来势汹汹,“别吵,昨晚凌晨五点才睡,七点就要赶火车,在火车上还要带人讲解模型,我现在很困,让我睡一会儿,等下再和你讲。”   这算什么嘛,勾人胃口又丢一边不理。沈佑春知道他疲惫,以前出现在她面前时不说其他的,肯定不会有胡渣,但现在有了,还没来得及清理,形象都不管了,这也是刚才她为什么会猜测一下车就朝照相馆来的原因。   “你别睡,先把事说了就回家睡,在这里能睡得着嘛,周围叽叽喳喳的可吵了。”沈佑春拉着他的手臂用力推醒,又把帽子拿下来,然后手指去扒拉他的眼皮,这下子,阎驰怎么可能还睡得着,睡罗汉来了也不行。   “我看这里就属你最吵,你属猴子的吗,安静几分钟都不行,整天上蹿下跳。”阎驰抓住沈佑春还在作乱的手,他放弃挣扎地睁开了眼睛,坐起来,大手揉了揉额头,真是服了她的闹腾性子。   沈佑春才不搭理他这话,这段时间已经习惯了阎驰的性格变化,比起以前的沉闷,现在嘴巴是欠了点,可相比来说,她还是更乐意和现在的阎驰相处,“你看你都不睡了,赶紧的说到底是什么事啊。”   她要是不知道的话一直心痒痒,特别是,这件事还是关于她,那更加要知道了。   “我睡不着还能是谁的问题。”阎驰斜睨了眼沈佑春,语气凉凉。   他的头发长了点,已经抵在了锋眉之上,再长点就能遮住眼睛,不是他喜欢的发型,要找个时间去剪了。   沈佑春轻哼了声,“反正不是我的问题。哎呀,你不要老是转移到其他的事,大中午的在外面多热啊,坐在这里风吹来都是热的,哪里凉爽了,真不知道怎么大家都喜欢来,就为了看两朵花吗……”   她忽然神情一顿,怀疑的说,“难道不是有好事你才不想说的?不是好事,你还是别说了,我不想听。你自己消化和解决就行,不要给我添加烦恼。”   相处久了,又知道阎驰在纵容,沈佑春现在已经藏不住本性,说话越发不客气,哪里还有之前喊阿驰哥哥的温柔。   “”阎驰无语,这小没良心的,一个星期没见,不说想他就算了,他好不容易挤个时间过来见面就想两个人安静多待一会儿,现在还让她给嫌弃上了。   只是见着沈佑春是真的热,一直用手扇风,脸颊红扑扑是热出来的,头发都扎起来,风吹有几缕碎发,可爱又俏皮,阎驰无声叹气,没再逗。   怕热就算了,她还娇气,太热了不行,出汗也不行,皮肤就会像过敏一样的红和痒,去医院看过,不是什么大问题,皮肤毛病,凉快点别晒太阳,或者抹清凉的药膏就好了。   阎驰就没见过这么娇气的人,要是放在他前世的生存环境,注定活不久。   “过几天机械厂很忙,要走访其他厂,也要下乡,走进公社提供上来比较好的村子,进行感谢父老乡亲的团结支持国家产业,再论集体效益的舞动。到时候会安排记着跟拍。厂里肯定有,一般是从宣传部里挑选,也会和报社那边说一声安排记者,过后会登报。这件事很重要,和上面要发的新政策有关。但是宣传部里的老员工生病了,我就把这个机会拿下来推荐你去。”   阎驰不喜欢讲废话,他都是挑着最重点的讲,也没必要说他在中间出了什么力。   既然是要给她安排的,那就做就行,还要把过程说了博取和卖弄,阎驰是做不来这事,也会给她负担。   当然了,他想这小白眼狼是没有负担这回事的。啧,怎么碰上她,都是他在吃亏了。   以前听过到认识的华人说起一句老话,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克星,他现在算是遇到了,确实没辙。   “真的?!”沈佑春眼前一亮,双手抓着阎驰的手臂,指甲陷入肌肉里有了淡淡的月牙痕迹。   她当然知道这是个好机会,无论以后继续在照相馆上班,还是换一个工作,都是她光鲜的履历筹码,而且还能认识很多人,能够下访登报的都不是简单人物,起码都是主任起步,她当然愿意。   阎驰啧了声,语气不满,“你这不信任的表情是怎么一回事,我有骗过你?”   “嘻嘻,阿驰哥哥肯定没有骗过我,以前没有,这次也不会。我这不是太高兴了,有点大脑空白,忘乎所以。因为太高兴,害怕是假的,也害怕给阿驰哥哥添麻烦,这   才不确定的再问一次。阿驰哥哥,我错了,你别生气嘛。“沈佑春现在才不怕他冷脸,已经轻车熟路的拿出杀手锏哄了。   阎驰缓了缓脸色,对她这番话很受用,小白眼狼是给点阳光就灿烂,想要摁着,不给翅膀长硬飞走,那就是一棍子和一个甜枣一起给,否则,迟早要翻天,踩在他头上随便蹦跶。   情况其实也差不多就是了,随便哄一哄就变成翘嘴,就说想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办法提前搞一个天文望远镜出来。但是这点,阎驰不会承认的,他坚定的认为,他不是这种需要被哄的人,多幼稚,他并不需要。   “到时候厂里会安排有相机,你不用拿去,还是最新款的,是我自己研究的。明天我来找你去厂里集合的时候就拿给你,顺便告诉你怎么用。”   阎驰研究的范围不涉猎相机,可沈佑春喜欢,忙碌过后的晚上他还是会挤出一两个小时研究。   现在见到沈佑春一脸欣喜,他也满意了,是累了一点,不过也值了。   沈佑春已经期待上了,拉着阎驰在巴拉一大堆明天要准备什么,“那我明天是穿裙子还是裤子,厂里安排有车吗,还是骑自行车,或者坐公车再转进村里的牛车啊。坐牛车会不会很臭。”   嫌弃是有点嫌弃的,怎么滴,本来就臭还不让人嫌弃了。可没得选择之下,再嫌弃她也会捏着鼻子坐的。   “机械厂和其他厂不同,本来就是搞研究的,有几辆报废了很久的车放着,我已经把零件给修好了。明天我开一辆,你就坐我开的。”阎驰什么都能修,他现在已经是厂里的大佛,申请开一辆没有问题,只要不是因为私人开的资本式享受,是为了集体,那就没问题,一点都没出错,挑不出毛病。   六十年代末肯定是有小车的,民国之前都有了,厂里停放的那几辆报废车是用力研究,烂是烂了点,可对于现在大陆的落后科技技术,以及人才稀少的情况,已经是很好了。很多技术都是拿着战场上留下来的物资一步步仿制研究,再到摸索出自己的新技术。   阎驰作为后来人,本身也会搞机械,对车,飞机,枪支等再熟悉不过,心里有技术不够,要有材料才能完成,从零开始寻找材料的话需要很长时间,可是有现成的报废车,零件也齐全,要想重新修和组装并不难。   “阿驰哥哥,你好厉害呀!”沈佑春一听,眼睛更亮了,恨不得时间飞到明天,紧接着她又有些苦恼,“我好像没什么新裙子,也没小皮鞋,帽子好像都戴过了,要是拍照上报纸的话就不好看了。”   女孩子就是这样,穿过的衣服,要是让她再穿出去参加大事,整个人都很别扭,觉得一点都不美,穿新的才会开心,才认为是能够穿出门。   阎驰穿衣就简单了,前世参加宴会是比较讲究,但现在没什么讲究可言,穿衣很单一,能够遮体就行。   但女孩子嘛,谁不希望衣柜里每天都会有新衣服穿,他也没认为沈佑春的焦虑有错,只是这点小事不值得烦恼,没有新的那就买,问题不大。   “晚上我们去百货商场买,我先回去睡一觉,四点过来接你,买好了就去吃饭。出差的时候没时间出去逛给你买礼物,晚上去看了你想买什么都买,我有足够的票和钱,不用担心。”   这话要是换做别的男人来讲就是很装了,可阎驰说的就格外顺眼。因为他确实没有在装,只是在阐述一件事实,他就是有这个本事。   现在不过是十一点钟,他回去补眠几个小时完全足够了,睡太多,晚上睡不着。   咳,比较年轻,血气方刚的年纪火气足够大,晚上梦里都是这个磨人的小白眼狼,这让阎驰气恼很久。   沈佑春这会很乖,一点也不唱反调,“好呀,我都听阿驰哥哥的!”   阎驰满意了,只是,目光在她脸上巡逻,像是一头狼在检查地盘,“我不在的这一周里,你没有给我找哥哥弟弟吧。”   这小没良心的,胆子说大也不大,说小但是又很大。阎驰知道她不敢喊别人哥哥,但还是要问一句的,免得给她皮子放松了,转个身又叫起别人哥哥,他要是知道了都能被气个半死。   “阿驰哥哥就知道污蔑我,我不理你了。”沈佑春鼓着脸颊很生气,转过身不搭理他,然后脸上飞快划过心虚,差点就被看见了,可下一秒她又理直气壮起来。   她是喊了一声哥,但是只有一个哥,没有两个字的哥哥,不算是违背阎驰的话,再说了,她只是单纯交朋友,又没有别的想法!   但是小聪明蛋忘记了,有时候,此地无银三百两更像是欲盖弥彰的做法,小动作太多显得在心虚。   阎驰多眼尖的一个人,前世他碰上的奸细叛徒,那可比沈佑春吃过的肉都要多的多了,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   只是,应该也没做其他事,否则也不会才以这样的方式遮掩,而是会开启她的撒娇眼泪攻势,顺着杆子往上爬反过来指责他的不信任,倒打一耙。   “行,是我的错,误会你了。”阎驰眯了眯眼没有现在就追问,他站起来拍了拍她毛茸茸的脑袋,再把帽子给扣上,“走了回去,作为补偿,你还有一个下午的时间想要买什么样子的裙子。”   沈佑春刚气恼他老是把她的头发弄乱,听到这话,心情又好了,不再计较这点小事。   一条裙子怎么够,她要两条!   出差一趟,阎驰手里肯定不差钱和票了,他自己能改装手表,而手表一直都很贵,她肯定要好好宰一次。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0 2 . c o m 第70章   沈佑春不是多胆小的人,可她骑着自行车来到机械厂门口,看见了很多领导人物,不自觉也就紧张起来,怕做的不好会丢脸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这可是她进步的好机会,就怕把握不住。   她是陌生人,谁也不认识,忙起来也关注不到一个外人,不过见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同志,还以为是过来找谁,或者是谁家领导的女儿,所以主动搭话的也不是没有,沈佑春也不戳破这点,她很自然的接话聊天,落落大方,只是目光在搜寻阎驰的身影,终于见到从铁门背后走出来了。   阎驰身边有一个中山装的中年男人,两人很熟络,相谈甚欢,而看着阎驰被对待的态度并不简单。   他们身后还跟随几个人,要么是主任,要么就是公社那边的工作人员,不过这趟过去的人并不多,只是走访,并且视察工作,机械厂是要选址开一个小的分厂,用来做研究,由阎驰带头,他自然就是一起去,只是这个政策计划刚上交得到支持回复,只有内部人员知道,没有落实之前不会公布。   工作中的男人,确实很有魅力。阎驰还在忙着交接工作,没有注意到这边,而人流里,沈佑春就明目张胆的看着,还有点小自豪,是她看着阎驰一步步改变,这份过去和现在的参与感让她满足。   “那位是我们机械厂的后起之秀,能力很厉害,年纪轻轻的就受了厂长的器重,现在大家都叫一声阎工,再加上还是单身,厂里对他青睐的女同志也有很多。”和沈佑春搭话的是一个男同志。   这话听着是正常,可仔细听,他在说到被厂长器重的时候语气有点酸溜溜。   果然,见着沈佑春偏头将目光落在他身上,露出感兴趣的表情,他昂首挺胸,继续往下讲,“我听说,这个阎驰来头不小,家里和厂长交好。本事可能是有几分,只是还那么年轻就得了器重,经验也没多少,要是把事情搞砸了怎么办。哈哈,我只是认为下访很重要,我一切都以厂里为重。”   沈佑春听得好笑,酸味都要溢出来了还要把厂子作为嫉妒的借口,她   故作惊讶地问,“同志,你闻到了吗?”   “什么?”他讲的正起劲,话题忽然被打岔,人也愣了,但见着沈佑春说的严肃,他顺着沈佑春的话问,“闻到什么?”   “一股酸味啊。”沈佑春假装朝周围闻了闻来源,随后,她的视线似有所悟落在他身上打量,好像有点嫌弃,“这位同志你真的没有闻到一股酸味吗,特别重。已经酸到臭呕”   她说着,视线还一直看着他,往旁边走两步拉开距离,是被臭晕的样子。   这让其他人立马就看过来,学着沈佑春往旁边挪。人就是这样,受到心理暗示,还真相信了是有一股难闻的酸味。   看见沈佑春勾起唇角,对他露出嘲笑和轻蔑的眼神,说话的男同志这下子反应过来,他这是在被嘲笑了。   可那么多人在场,他纵然面上有被戏弄的怒火,但也不敢现在对沈佑春发作,他只能憋着恼火转身离开。   哼。沈佑春的小表情尽是得意,就这副小肚鸡肠,随意揣测他人的人,也配。   当人家厂长是吃素的吗,喜欢拿集体利益开玩笑,要是阎驰没有真本事,全靠家里的帮忙,那也不会走到被奉为座上宾的位置。   没点本事,就只会嫉妒了。   “佑春。既然过来了怎么不上去找我,”   听到阎驰的声音,沈佑春偏头,就见阎驰已经谈话结束朝着她走上来,而其他人看着,好奇在探究是什么关系,这让沈佑春有点紧张,还有点不好意思,同时更多的却是骄傲。   那么多人面前,沈佑春也不好亲亲密密的喊着阿驰哥哥,她难得规矩,乖巧温婉的说,“我看见你在忙就没有打扰,工作最重要,你忙好了?”   “差不多了。”阎驰微微眯了眼盯着沈佑春,浅笑间说,“是嘛,我看刚才佑春是在和谁聊天,我也认识吗。”   “我们都不认识,他好像也是你们机械厂里的工人。没聊什么,在夸我们的阎同志很厉害呢。”沈佑春在心里吐槽他小心眼,面上还是乖乖解释。   阎驰缓了脸色,侧过肩膀示意沈佑春跟上,“走吧,我带你过去认识人。”   沈佑春走在他旁边,走进去路上见着不少人都在和阎驰热情的打招呼喊阎工,她也跟着得到了一路的目光洗礼。   没来之前她不知道阎驰的工作环境,来了之后发现,阎驰很受欢迎。   机械厂的厂长很好说话,见着是阎驰推荐的,并且沈佑春表现的不卑不亢,彰显出了还算拿得出手的专业能力,她接过拍照的活算是稳住了,准备准备,等下就跟着大部队出发。   现在还有标语,组织不会拿老百姓的一针一线,时间上自然不会在吃东西的时间就去打扰。   领导上门,别人是招待的好,还是不招待的好,彼此陷入两难。   “刚起床就来,饿了吧,你先在办公室坐一坐。我去找一份资料,然后在饭堂给你打一份早餐回来,大概八点钟就出发。”阎驰将人带回他的办公室,单独一间,堆满了很材料还有各种模型,快要没了落脚地。   刚进厂的时候,他和很多人一间办公室,这让习惯独处和安静的阎驰很不适应。男人之间为了利益,勾心斗角也不少,他当然不会被算计,只是时间久了,这种氛围也确实让人厌烦。   后面凭着本事拿到了单独一间办公室,给他足够的安静进行研究技术,只要有真材实料,那就是厂里的宝,申请不过分,厂里一般都支持。   现在人才稀缺,还不是一般的稀缺,技术人员还需要申请过来支援教学。全国那么多厂,还不一定就能很快申请下来。   现在厂里难得有一个宝,肯定得供起来,走出去腰杆子都挺直了。   沈佑春捡起地上的模型,戏谑的说,“我还以为阿驰哥哥的办公室会是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会陈列摆好。”   和她想象的很有出入,是真乱。   她就不喜欢乱,无论是书,还是衣服鞋子等等,都会收拾整齐。特别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整理房间放松。   “天才的桌面都会乱,那是全面的智慧象征,乱中有序。”阎驰摸了摸鼻子强硬解释,试图找回他的好形象。   “抽屉有零食,这个等下要用到的新相机,你先自己研究,不用担心把相机弄坏了,真坏了我也会修。而且本来也是给你的,由你自己做主。”   阎驰有潜在小心思,抽屉里的零食都是沈佑春喜欢吃的,再加上那句“本来就是给你”的话,沈佑春听得心里美滋滋,觉得阎驰更帅了,出手大方并且照顾到位的男人,总是有别样的魅力,死抠还丑人多做怪的男人就死远点。   “阿驰哥哥,你真好。等下我肯定在人群里把你拍的最好看!”她这话是真情实意,声音也如要甜出蜜来。   “怎么,难道你之前是不想把我拍得最好看?”阎驰浅笑,故作不满的逗她。   沈佑春撅了撅嘴,“才没有呢,我肯定就拍阿驰哥哥,你就知道逗我。快点去忙吧,我自己在这里就行了。”   “我很快回来。”   阎驰确实不得闲,匆匆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他走了之后,沈佑春一个人在办公室里打转,重要的稿件资料当然不会留在这里,阎驰又不是傻子,放在桌面散落的都是些不重要的东西,不过沈佑春也没乱动,拉开抽屉吃着零食玩她的相机,功能上有很大改进。   坐在阎驰的办公椅,沈佑春只有一个念头了,还真软乎啊,而且还有轮子可以走动!她起了玩乐的心,坐在椅子上滑走,心里想着,等阎驰回来了,她也缠着要同款椅子,坐着真舒服。   “阎工。”   在她研究相机时,门口传来了一道女同志的声音,听着很年轻,并且有点熟稔,很快的,人也进入眼帘。   沈佑春抬起头,就看全了对方的全貌,抱着一本书,剪着短头发,戴上了红色发箍,穿着一条裙子,看着是同龄人,还有几分漂亮朝气,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关念也确实是大学生。   现在大学生的含金量不用多说,地位高,一毕业就受到优待。况且,关念的父母都是科研人员,她的出身好,光是看穿着和气质就知道了,这是有家底的家庭才能养出来的自信。   但沈佑春可不会自卑,她从来就不会和“自卑”这两个字沾边,做人也不内耗,有问题的肯定是别人的。   废话,她每天努力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超级棒了好吗,更别说还在水深火热的家庭里斗智斗勇好几年!   她一直都认为自己非常完美,世界上怎么会有她那么完美的人呢。故而,在被关念同时在打量她的时候,沈佑春一点也不慌,很坦然给欣赏。   不过,鉴于地盘意识比较强烈,沈佑春对这位女同志没抱恶意,只是也道出了她和阎驰的关系不普通,分开来区别,先一步说,而且这也是礼貌在解释,“阿驰哥哥不在,他去给我打早餐了,等下就回来。你有工作上的急事找他?先坐着等一会儿吧。”   “这样啊,那我就等一会儿。”关念面上的不开心有点明显,她抱着书走进去了,视线还似有若无在打量沈佑春,似乎在找出两个人之间的差距。   她看的那么明显,沈佑春不想理都难,至于手里的零食,这是阎驰买给她的,才不会让出去给别人吃。   “怎么了,是有什么问题吗。”在外人面前,沈佑春一直都是礼貌乖巧的形象,她露着浅笑,很友好又恰当疑惑的问。   关念却是答非所问,直言说,“你就是阎工说的,他的心上人。”   她急匆匆过来,当然不是因为有工作要问题找阎驰解答,想问问题只是借口。   她是听说厂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同志,和阎驰很亲近,两个人亲亲密密,就忍不住过来看看是怎么样的。   优秀的人从来就不缺爱慕者。关念对阎驰心生好感,能力,家世,相貌,性格果断,所有都是和她最为匹配。而她这人也比较主动,喜欢就主动出击。   上个星   期,她作为新人也跟着大部队一起出差学习,更加见识了阎驰的本事还有交际能力,让人倾慕是很简单的事,关念就找了个机会表达心意。   只是她被阎驰拒绝了,不会给一点遐想机会,直言说,他已经有心上人,会结婚生子,不会看上别人,让她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他身上。   一直都是天之娇女的关念第一次和男同志表白还被拒绝了,当时的难堪伤心肯定会有,面子上都过不去。   可是,她又对于阎驰的坦白,不像很多男人想要两边都要的态度而继续心生好感,自然也就有点不甘心。   她自诩自己不差,甚至是难得的优秀,很想知道能让阎驰拒绝她而亲口承认的心上人是谁,她不认为自己轻易就被比了下去。   早上她刚来听到这个消息时,关念就知道,她好奇的对象出现了。   阎驰的边界感很强,无论是谁都不会给走近的机会,而能走近的,肯定是他认可的,纳入羽翼之下的。   而沈佑春听到这话有点惊讶,阎驰在外面都是这样说的?   这人真是,她就算脸皮再厚,可面对男女关系的时候,多少还是有点难为情。却又无法否认,内心充满愉悦。   “他这人真是,真够大嘴巴的。”沈佑春的面颊上浮现了几分因为害羞的绯红,没有承认,却又像是承认了。   起码在关念眼中就是承认的,是阎驰的心上人,她有点难受,难得那么喜欢一个男同志,可人家偏偏有对象了。   以她的道德观念,肯定不会做没底线的事。再者,就算她放得开想做,阎驰也不会给她这个机会啊。   男人能守得住,任凭外面的诱惑再大,也不会动摇。但守不住的,是个女的一个眼神都能上钩,不挑食。   现在过来看见真人,关念也彻底死心了,人家不差,和阎驰是般配的,只要不是那种两个人不管是相貌还是谈吐都相差太远的搭配,她能放得下。   “这不是好事吗,人人都知道他有心上人了,杜绝了追求者,也有人帮你监督他做不了坏事。”关念是真的羡慕,妈妈说的对,好男人果然是不流通的,她流露出了羡慕,“你真幸运。”   前面一句,沈佑春爱听,后一句,她听着就很不爽了,“纠正一下,不是我幸运,是他足够幸运能够遇上我。”   凭什么一段关系里,只要男人是好的,旁人就会夸是女的幸运才会碰上这个男人。怎么就不能因为是,她本来就好,足够好,才会吸引足够好的男人。   碰上这么好的她,那是阎驰有点运气,要是没运气,才不会遇上她。   关念一怔,仔细想来确实也可以是这样的,她之前就没想到过。这会儿,她看沈佑春的眼神带上了欣赏。   “你说的对,是我说错了,是阎工足够幸运才能碰上同为优秀的你。”她笑着说,纯粹的因为喜欢沈佑春这个说法。   沈佑春翘起了嘴角,神情自豪骄傲。   这才对。   了却了一个执念,关念一身轻松的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很多目标要实现,围绕在身边的男同志也有不少优秀人才,放下了阎驰,她还有很多选择,感情并不是很重要,她不会执着了。   这段小插曲,没有引起沈佑春的多大心神,还不如研究新相机来的重要。   而拿着铝制饭盒回来的阎驰,熟练打开摆放早餐给沈佑春吃,眼神瞟了她几次,见着沈佑春懒得关注他这边,阎驰无奈了,他的吸引力还没有相机来的高,还是主动问出来,“关念来找你说了什么。”   “唔,你回来的时候碰见了?”沈佑春在吃着肉包子,机械厂是国家看重的大厂,饭堂的伙食还是很不错的,这肉包子的肉比外面的好吃,她很喜欢。   之前阎驰经常在饭堂打好之后拿去给她,见她喜欢,后面几乎每天都是早起打好拿过来给她,才骑车回去继续上班,所以沈佑春不是第一次吃到。   “是。”阎驰点头,视线落在了沈佑春脸上想要看出不同,他坐在了沈佑春身边,两人离得近,他的声音低沉了不少,带有不少暗哑的暗示,“她和我说,我们很般配,由心祝福我们。”   他的暗示,沈佑春当然听懂了,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眼神飘忽,不敢和阎驰对视。   因为他的眼神太过炙热,像要能把冰山都给融化了一样,她怕自己看一眼,就被勾走了魂,没了自己的想法。   “阿驰哥哥认为呢。”这个问题,沈佑春有小心机地抛了回去。   凭什么要她说,她才不会提。   阎驰轻笑了一声,宽大的手掌覆在了沈佑春的头顶,轻轻揉了揉。   “我认为,她很有眼光。这份祝福,我收下了。”   他的意思很明显了。   沈佑春控制不住脸红,可她能够控制得住说什么话,才不会因为他的三言两语就乱套,没了点想法呢。   故而,沈佑春只是垂下头,露着红红的耳尖,有不好意思,也有没反对,却没有直接的就接住了阎驰的话,顺着他的想法来。   她不喜欢摸棱两可,喜欢直接的坦白。   阎驰知道,却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很快就要忙了,现在提不合适。   “快点吃,马上就要出发了。”他怕沈佑春噎着,还去打了一份牛奶回来。   他不说,沈佑春也就没有问,和阎驰说起等下要去下访的村子情况。   什么情况,两人都心知肚明,除了彼此之间戳破那层纸,在外人眼中已经他们是一对,没有否认,就是承认。   但是,她想听的话,得要先从阎驰嘴里说出来才行,这个是不会退让的。   八点半的时候准时出发了。沈佑春也坐上阎驰改修后的四轮小汽车。   她好奇地摸了摸,视线盯着方向盘,得了阎驰说回来后有时间就教她开车的承诺,沈佑春这才心满意足的靠背椅睡觉,很困啊,过去起码要大半个小时。   为了今天的事,她早上六点多就起来,七点半就到了机械厂门口等。 第71章   沈佑春一直都坚定的认为,她是天生就有享福的命,可是现在,事实却告诉她,好不容易坐上很多人连看都没看见过的小轿车,她居然晕乎乎的想吐!!!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啊。   开在城里的平坦小路时感觉还不严重,甚至她都能兴致勃勃欣赏沿途风景,就算隔得很远看不见路边人的眼神,她也能自我享受,并且很陶醉旁人投来的羡慕,最多就是有点头晕,不过按照阎驰说的,只要把车窗摇下来吹吹风就好了,确实可以,沈佑春很快不晕了,效果喜人。   可是!在后面开上进入村里的黄泥路小道,坑坑洼洼,车开的慢,那种在肚子里反胃的感觉就上来了,搅得她头晕脑胀,脸色发白,提不起一点精神,沈佑春难得产生了悔意,想要回去。   阎驰也没想过她会晕车,尽管他的车技再好,可是对于晕车的人来说,只要是坐在封闭的空间里都会眩晕,这时候的“敞篷”牛车,可比所有豪车都要来的有用,可现在半路上也没牛车坐。   “再坚持一会儿,已经看见房屋,很快就到了。要是熬不住了就说,我停车让你下来。”阎驰倒不是怕她吐在车里,只是知道沈佑春爱面子的性格,要是停下来给她下   车去吐,比起会丢面子的问题,她更能坚持。   要是能带替,他肯定乐意,但是晕车没法代替,只能自己承受。   果然,沈佑春捂着胸口,回的很快,“我还能坚持!”晕就晕一点吧,要她现在下车就吐的话也太难看了。   阎驰有时候对她还挺服气,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过既然开口说能坚持,那就是真的还能坚持,毕竟真要没苦硬吃,那也不是沈佑春的性格。   他不知道沈佑春会晕车,也没准备别的,是带了几瓶汽水还有一点零食给她解闷,可是放在后面,而且晕车的人哪里能吃的下去,动一下都想吐,没办法,阎驰尽量拿出了老司机的车技开稳一点。   熬了半个小时,前面秘书带路的车子终于到了。阎驰刚停好车,再也忍不住的沈佑春打开车门就冲到路边的草丛边吐了一会儿,阎驰给她拍后背。   等好点了,她接过阎驰递来的水清理嘴巴,又喝了两口润一润喉咙,剥开了两颗奶糖塞进嘴巴里含着,认为没有她讨厌恶心的味道了,身子这才好受了些,只是脸色依旧苍白。   天已经开始转凉了,村里的风很舒服,吹干了沈佑春因为呕吐时逼出来的汗水。   阎驰拿下粘在她脸颊上的头发丝勾在她耳朵后,扶着手脚无力,还在神游的沈佑春,苍白的脸色在面颊上有几分热的薄红,阎驰把手贴在她额头试温度,“好点了吗?还是不舒服就在车里先休息,拍照的事,我安排另外一个人来做。”   “不要,来都来了,怎么能交给别人。相机是我的,给别人碰我也不放心。”沈佑春当然不肯,多好的机会啊,明明都到手了还要让出去的话,她还能叫沈佑春吗,改名叫沈傻蛋更恰当,“真的,我真没什么事,吹吹风,缓一缓就好,你别乱做决定啊。”   晕车就是这样,坐在车里时难受到恨不得原地躺进棺材板,不想煎熬一分一秒,可是下了车,人就很快精神了。   阎驰看她表情不像是在故作勉强说假话,放心了不少,但也提醒,“身体最重要。机会以后还是会有的,真不舒服了就和我说,没必要一定要坚持。”   “知道了知道了。”沈佑春推开他,有点嫌弃啰嗦,她的情况她能不知道嘛,再说都已经来了,她爬着也得拍完!   倒也不是过于敬业,那不是,该要表现的时候肯定要表现啊,“身残志坚”的在岗位兢兢业业,肯定会给领导留下好印象,这批领导那都是走过战场,经历大风大浪的人,她再娇气也懂在什么人面前,在什么时候才能娇气。   啧。现在就敢嫌弃他啰嗦了,以后还了得?阎驰望着沈佑春走回去车前拿她的相机若有所思,她是没有明说,可意思在表情上很明显了,他现在已经对沈佑春的反应已经能猜到了百分之百准确。   不过看在是在外面,他也就不再“计较”这点小事,即便他心里明白,也计较不起来,还不是都败在一声“阿驰哥哥”的称呼上,简直拿她没有办法。   村长,村支书等人早就在村门口等着了,这里是大村,建有小学,一间很小的供销社紧挨着村委,距离水泥公路很近,环境整体来说比别的地方要好,人流也大,现在就有不少人走动,学校也在上课。   沈佑春咀嚼着糖,摆起相机,准备将这些画面都拍下来,谁知道会用到那张,有备无患。   只是见着阎驰还跟在她身边,可谈话的事不能少了他,导致很多人都看过来,沈佑春的面上带有窘迫,手臂推了推阎驰,小声说,“阿驰哥哥,你快去忙你的,我真没事,要是有事的话肯定和你说。”   现在都好的差不多了,除了还有点眩晕之外,人很精神,相机在手,她早就忘记了晕车时的痛苦。   “还喝不喝?我看你忙的都没空闲,水我拿着,你要是渴了就去找我。也别乱走,村子里弯弯绕绕都是小路,走散了找不到。”阎驰还是不太放心,他活了两世还真没有那么啰嗦的时候,偏偏还被嫌弃话多。   “知道知道,阿驰哥哥,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沈佑春推了推他的后背,赶紧走吧,省得她也被围观。   这和享受被羡慕的眼神包围不同啊,而是一种过来人的眼神,有着“现在的年轻人啊”这个打趣意思。   阎驰笑了笑,顺着她的力道走上去,而沈佑春举起相机一路跟拍,介绍到什么,她就拍什么记录好,偶尔也会拍附近的风景建筑,还有老百姓坐在树下聊天的风貌,也或者小孩子嬉闹的朝气画面。   逛了一圈之后,他们还去了学校里参观,看学生在上课,看老师在教学,小学不大,也就两层楼,算起来就是六间教室,有个小球场可以打闹,种了不少果树,朗朗读书声传遍了四周。   下课之后,学生一涌而出,他们的参观也结束了,不过有个看起来有些消瘦,戴着一副眼镜,勉强是有文人风骨的男同志走来,年纪不算大,但也有三十出头了,是这所小学的校长。   现在这年代,识字的不多,小学里的老师,好多自己还都只是小学没毕业,而且大多是本地人,普通话都不标准,有时上课还用本地话,但是教一群村里的孩子摆脱文盲,识得几个字,已经是足够的了。   校长过来和他们握手,并邀请去办公室聊天,沈佑春作为拍照记录人员,她落在了后面,阎驰新研究的相机很好用,离远一点也能拍得清楚,所以她不用往里面挤,慢悠悠在后面到处拍拍。   只是走着走着,在一楼下来的楼梯出口处,沈佑春被撞到了大腿,她的身子摇晃,及时拿住相机,幸好没摔倒。   她低头,就看见是一个小女孩,挺瘦的,面色也蜡黄,破旧的衣服挂在身上空荡荡,看着应该是三四年级。   现在也就只有五年级,读到五年级就能毕业,幸运的话还可以去读初中,但这是少数,小学里都是村里孩子,没有几个家长能舍得花钱送孩子出去读初中,都是读了小学就回去。   周而复始,就像小学里圈起来的树木,春去秋来,落叶了又长出新芽,这个情况对于普通人来说不会改变。   “对不起。”撞到人了,小女孩很拘谨,因干活而粗糙的手指捏着衣服边角,低着脑袋,不知所措。   她不知道漂亮大姐姐是谁,可是也不笨,看得出来,肯定是城里人,漂亮的裙子和鞋子都是她没见过的,像仙女一样。   小女孩的普通话不太标准,不过沈佑春还是听出来了,她也不是多坏脾气的人,见到小孩子很害怕被追问,她弯了眉眼,浅笑了说,“没事,是我站的位置挡了你的路。怎么样,没把你撞疼吧。”   见她意外的好说话,女孩子抬起头,面露惊讶,再见着沈佑春对她笑,好看的过分,在她的短暂人生里第一次见那么好看的大姐姐,她脸热腾腾的红了,再次深深的地垂下脑袋,很小声的说,“没撞疼。”   兴许是过于紧张,她也不懂说什么,而且手指一直捏着衣角,神色有点紧张和着急,转身就要跑了。   “诶等等!”沈佑春叫住了她,小女孩僵住了身体,不过还是回头,昂起脑袋看着沈佑春,年纪虽小,可五官是标致的,一双眼睛格外水汪汪,长大了肯定是个浓眉大眼的漂亮姑娘。   “学校的厕所在哪里?小朋友方便带我过去吗。”沈佑春喝水有点多,这会儿三急来袭,阎驰他们进办公室说话不会那么快就走,她能抽出时间去上个厕所。   小女孩迟疑了一下,点头,“可以的。”   沈佑春背着一个斜挎包,是专门放相机的,她关机装好,跟在小朋友身后去了一趟厕所,味道是真的不好闻,也没有门,经过都能看光,幸好进出的都是小孩,否则,她还真是有点尴尬啊,几乎是憋着一口气直到出去。   小女孩在她前面一个坑,有点慢吞吞,年纪再小也是有隐私的,沈佑春当然是非礼勿视,可经过小女孩身边时,她好像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不太确定,毕竟厕所的难闻味道确实很恐怖。   她只是匆匆偏头看了一眼,就见小女孩的裤子红彤彤,坠入下去的液体也是红的,沈佑春僵住了,而小女孩却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发现有人在看她,她抬头,见到是沈佑春在望着她,这才感觉到了羞耻心,头埋得更低了。   沈佑春立马收回目光,有些恍惚的走出去,厕所门口有个水龙头可以洗手,任由水冲刷着双手的冰凉,她的思绪才渐渐回笼。   小女孩的年纪看着也不大,那么早就来月经了?而且就算来了,也不会流的那么夸张吧,她记得,她当年是   十三岁的时候才来的,或许有的女孩子来的早也不奇怪,她不应该那么大惊小怪的。   沈佑春没有立马走,而是在厕所等着,过了一会儿,小女孩在最后面出来,也不敢看沈佑春,只是去洗了手。   “你多少岁了?”沈佑春弯下腰,靠近了她问。   过了许久,小女孩才默默说,“十一岁。”   “十一了?!”沈佑春惊讶,那也太小了吧,看着就像是九岁的孩子。   她想到了被染红的裤子,但女孩却没在意,沈佑春有些别扭的不太放心,小声问,“你知道你来月经了吗?”   小女孩却抬起头,一脸疑惑,“什么是月经?”   沈佑春傻眼了,居然连月经都不知道?家长难道不教的吗,在她的认知里,长辈都是会教的,就像她的母亲冯青,两个人就算不近亲,可是她年纪不大时有着来经期的羞耻,不好意思面对,冯青也会教她是正常现象。   而且十一岁的年纪,学校的女老师也会组织课程教吧,她当年读书的时候就有。   沈佑春现在体会到了村里和城里的教育差距,在这里,一切都很落后和封闭,甚至有的山沟沟妇女还会认为来经期是丢脸的事,自己做为女性也会很厌恶,从而不会教孩子这方面知识,很大程度上,她们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月经知识。   “经期就是每个女孩子都会来的情况,每个月都会来一次,是女孩子的发育步骤。”沈佑春抓了抓头发,解释的有点干巴巴,她是实在不是当老师的料,不知道怎么去跟一个小女孩说这是发育现象,“像现在这样流血你还记得是什么时候来的吗?”   小女孩低下头,似乎在沉默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也好像是在回忆。   她昂起脑袋,露出了一抹浅笑,“我不记得了。大姐姐,我要回去上课了。”   “你会染到裤子上的,需要回去换裤子,再找月经带垫着。”她这个情况是真的不合适,难道什么也不垫着就这样到处流吗,沈佑春拉住了她,“我会和你的老师说明情况的,你和我来。”   小女孩僵住了身体,像个木头人一样任由沈佑春拉着,大姐姐的手软软的很舒服,也好温暖啊,她的手像鸡爪子一样,都怕弄伤了大姐姐。   她抬头,呆呆望着沈佑春的侧脸,看得出神,也湿润了眼眶,年纪不大,眼里已经浮上了悲寂和决心。   这时,有个助理正着急到处寻找,看见沈佑春,他放心了,“小沈同志,你去哪里了,阎工找不到你,正着急呢。”   “抱歉啊,我刚才去了一趟厕所。你帮我和阎驰说一声,有个小朋友不舒服,我带她去供销社走一趟,很快就回来,不用担心。”沈佑春只是想着上一趟厕所很快,没想过会耽误时间了。   助理看了眼沈佑春身边的小女孩,他点头,“那好吧,需要我陪你一起去吗。”   “不用。”   沈佑春一路牵着小女孩的手走出学校,去到马路对面的供销社,可惜问过了没有现成的衣服买,月经带也没有了。   她只好问其他女同志说明情况,也乐意花钱买,不过妇女同志很好心的提供帮忙,给了自己孙女一条新的裤子,还有月经带,面对沈佑春给钱给票,她双手推开拒绝说不用给的。   话虽如此,但沈佑春也不想占这个便宜,她出门习惯带上钱和票,放一些在旁边,就带着小女孩回去学校的厕所。   现在课间活动结束,已经开始在上课了,校园里没人走动,静悄悄的只有鸟叫。   “你会用吗算了,我来教你。”沈佑春一拍额头懊恼,想也知道,连月经都不知道的孩子,怎么可能会用月经带。   大家都是女孩子,而且还是一个稚嫩的小女孩,用不着害羞。   沈佑春让她把裤子脱了,没想到,名字叫欧莲香的小女孩很熟练解开裤腰带,还能打开腿自己抱着,就这样袒露出来,面上还没有丝毫害羞。   十一岁的女孩子也能明白很多事,也会有了保护隐私的羞耻心,就算是面对同为女孩子的大姐姐,脱裤子也不会那么干脆,别扭害羞肯定会有的,但欧莲香没有,做的自然。   她这个行为有点怪异,沈佑春皱眉不解,却又没法往深处想,只当是信任她的表现,只是也不用这样,沈佑春压着小女孩的手,同时把她的裤子往上提了提,“不用这样做,我看见你的裤子教你怎么摆放就好了。”   小莲香歪了歪头,听话的照做,她很喜欢这个大姐姐,好温暖,像春天的阳光,躺在绿茵草地,能够感受温暖洒落。   沈佑春在认真的教她,包里还带着帕子,她沾了水让小莲香先擦拭干净血迹,就看见了一道奇怪痕迹,那么稚嫩的地方,怎么好像伤到了?模糊看过去,像裂开一个大口子一样。   她有心想问怎么回事,只是小莲香已经擦干净,还提起裤子,阻断了沈佑春的视线,也导致了沈佑春只是疑惑,却没深想,只觉得可能是光线问题,要真是伤口,小孩子肯定会疼的。   “大姐姐,裤子很舒服,谢谢你。”小莲香露出了一个像是雨后晴天的笑容,这是她懂事以来最舒服的一次。   “不用谢。”沈佑春跟着一笑,走出去的厕所和小莲香一起洗手,“以后来月经,你就这样垫着。剩下的月经带带回去,洗了晒干净就能反复用了。”   人嘛是有点奇怪,在做了一件好事之后,心情总是会格外畅快。   小莲香弯着嘴角,眼睛亮晶晶的点头。   她昂起脑袋问,“姐姐,我还能牵你的手吗。”   “当然可以。”沈佑春给她牵着,小莲香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抓的很紧。   在走回去的一路,她反复张合着嘴巴,最后还是垂眸,睫毛挡住了阳光投下一片晦暗,选择什么都不说。   两人身高有差距,沈佑春没发现她这个异样,拿出相机,兴致勃勃的记录下来当好人的一天,“我帮你拍一张照片吧,姐姐会把小莲香拍的很可爱的。”   小莲香不知道照片长什么样,就像,她从来不知道有一天会摸到挂在天上那么遥远的太阳,一点都不烫。   “好。”她笑着点头,眼睛亮晶晶的,好似有小珍珠折射了光线有点刺眼。   她站在教学楼前,沈佑春为她留下了一张相片,“好了,等我回去洗印出来了,找个机会再拿来送给你。”   村里的大人进一次城都是极其困难,更何况是孩子,小莲香当然去不了,但沈佑春可以来学校啊,这是她做好人好事的见证,还是很乐意走这一趟路的,不过也仅限在有时间里。   “姐姐拍的相片,肯定是最好看的。”   “小丫头嘴真甜。”   沈佑春被哄的开心。   小莲香舍不得离开沈佑春身边,反正都没去上课了,沈佑春就带着她去办公室,路上掏出不少奶糖给她吃,都是阎驰买的大白兔奶糖,沈佑春一个人吃不完,也很舍得分出去,只要她乐意就行。   小莲香在小心翼翼的舔着,舍不得吃完,“姐姐,这是我第一次吃糖,原来那么好吃,甜甜的,很香。”   沈佑春听得心酸,对比起来,她的生活确实很好了,小时候要什么有什么,爸爸对她的宠爱比任何人都多。后面就算寄人篱下,她也没有吃苦,只是精神上吃苦,但她也学会了反击。   “喜欢吃就多吃点,姐姐这里还有很多,等下回我拿相片过来,再给你带更好吃的糖。”她只能这样说。   临近办公搂的时候,也就是一个平层,隔了几间房间用来做老师的办公室。   小莲香幽幽望着打开门的校长办公室,忽然停下脚步,抬起头看着沈佑春,满眼期待,“姐姐,我可以抱你吗。”   对于她的这个忽然请求,沈佑春有点诧异,不过还是蹲下来,给了小莲香一个拥抱。   “大姐姐,你真好,你是第一个对我好的人。就是,就是……”小莲香没有往下说了,语气越来越低,好像   还有叹息。   沈佑春无法理解她的愁绪,却又能够明白,看穿着和面貌就知道家庭应该是很差的了,她只能轻轻拍着小莲香的后背安慰。   好香,也暖暖的。小莲香有点贪念,她舍不得放开,可还是退出了沈佑春的怀抱,往后倒退走几步,笑容迎着阳光,将她的身影看起来有些虚化,笑着说,“姐姐,我今天很开心,是我长这么大最开心的时候了,会一直记着的。我去上课了姐姐,再见!”   然后她转身跑了,身影跑上了楼梯,很快就远离了沈佑春的视线范围。   “这小丫头真是”沈佑春浅笑着摇头。   她站起来,走进了办公室,默默站在角落将聊天的画面给拍下来,其中校长也入境了多次。   办公室不大,也就大概二十平,放着不少的书,很朴素,校长也穿的朴素,说话时侃侃而谈,带有些紧张和腼腆,看起来是个挺好的人。   大概半个钟之后他们离开,校长相送到校门口,沈佑春也回头拍了几张学校的全貌,这才继续往下一个地方了,按照计划去几个模范村下访。   其实就是跟着村长走过田埂,看看农民同志劳作的身影,再和几个优秀的村民聊几句,也就差不多了。   但过程是很累人的,连续转到了下午,沈佑春腿酸,幸好兜里有点糖可以解闷,否则她都想坐在原地不走了。   在三点钟的时候收工,村长和村支书当然竭力邀请回去吃过晚饭再走,但这是不可能的,拒绝之后大部队返程回去。   沈佑春瘫坐在座椅,一点都不想动弹,下午正是太阳最大的时候,她晒得头晕乎乎。   忽然脸上冰了一下,她立马睁开眼,就见阎驰走了回来,手里拿着两串牛奶冰棍,而骑着自行车的人已经蹬着车离开,一边走一边喊着有冰棍卖,阎驰塞了一根给她,“这回精神了吧。”   工作已经完成了,他们慢一点回去还是早一点回去都不要紧,阎驰有这个小权力可以在今天用车。   “阿驰哥哥最好了。”沈佑春确实精神了,舔了一口冰棒棍,舒服的眯起了眼。   等阎驰上了车开走,她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着今天做的好人好事,特别精神,注意力被转走之后也不晕了。   知道她骄傲的说这些就是为了得到夸奖,阎驰也气不起来了,可是能不生气吗,来到陌生的地方却不见人影,没人知道他回头看,一点都找不到沈佑春的时候,那心急如焚的着急,比前世自己要死了都还要紧张。   本来还想教训教训这不听话的小哭包,来之前都说了不能乱跑,大山里面恶人不少,要是被带走的话,到处都是山,怎么可能轻易找得到。   可是这会儿听她说的起劲,阎驰也就歇了这份说教的心,顺着她来夸奖一句,“那么厉害呀,今晚想吃什么都随便你点。”   他现在说话不自觉就夹起来了,“呀”字的收尾,放在前世那是不可能出现,现在已经很频繁的使用。   他真是完了。阎驰很清醒的明白。   沈佑春一贯会给点阳光就灿烂,顺着杆子往上爬,“光是吃吗,其他的不行吗。”   “我说不行,也不见得你会听我的话,想要什么还不是直接拿了。”阎驰的语气凉凉,什么时候开始已经熟练的爬上他头顶作妖的?他自己都不知道,等回过神的时候,已经纵容成惯性了。   这小骗子的骗术有点高啊。   沈佑春轻哼了声,嗦着在流水的冰棍,扭过头看向窗外,“阿驰哥哥是嫌弃我贪心了,那好吧,下一回我不给阿驰哥哥添麻烦了,做着令人生厌的事总归不好。”   故意的成分那么明显,脚趾头想都知道,阎驰给气笑了,这小白眼狼,一颗小心眼就会拿来折腾他了是吧。   偏偏明知道是故意放的钩子,连饵都没有,上演一个“沈佑春钓鱼,愿者上钩”的悠闲,他还真就眼巴巴游过去,撅着嘴巴去被钓上岸,真是服了他自己的臭毛病。   阎驰在心里唾弃自己,嘴巴却实诚的开口,“好好好,我的错,不该说这种话,以后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大男人一个,说自己错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又少不了一块肉。虽然他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但不妨碍揽过错误就是了。   沈佑春这才满意,笑眯眯的,像只偷腥成功的小猫咪。   原路返回比来的时候要快,而且轻松很多,晕车的情况不严重,她还能吃着零食,偶尔给阎驰投喂一口。 第72章   照相容易,知道简单步骤,谁都能上手,可是要想拍得好看有角度有感情,这就很吃天赋和镜头的感悟能力了,有些人能够在黑白的照片里愣是留下明亮色彩,而这个,也是沈佑春的一个天赋。   拍好了还不成,最后要想成为照片,那就要洗出来,这个步骤才是麻烦,并且要有师傅教。   许宁全都没有保留的教给了沈佑春,并且还有很多她自己总结出来的小技巧,沈佑春都学到了,对于这个师傅,她很尊重,平日里该孝顺的也会孝顺,她这人就是这样,别人先对她好,她才会付出。   现在的设备限制,照相馆也不大,跟不上国外的技术,全都是手工洗照片。   今天,沈佑春就是在照相馆洗照片,冲洗胶卷,冲印照片,上光晾干剪裁等,其中显影和定影很关键,定影后还要马上冲洗定影剂,对老手来说很简单,手速快的话十几分钟就得一张了,沈佑春来就做的慢一些。   再加上照相馆开着,每天也会有人进来拍照,工作量一下子就多了起来,而且许宁这几天身体不太舒服,就算说可以来帮忙,沈佑春也拒绝了,让她回去好好休息。   报社和机械厂也没急着要,那边要先确定好了宣传稿才会用相片排版,而宣传稿也不是一两天就确定的,要等着领导最终定稿,而且有的只是要胶卷底片,到时候直接印在报纸上不需要冲印的照片,不过用什么方式需要由别人来确定,她这里肯定要先准备齐全,不能等着别人说要了,可她拿不出来,再急急忙忙的准备,那就太丢人。   沈佑春冲了几张,挂起来晾晒,听到有动静,她撩开帘子出去,里面隔了两间,一间是拍照,一间是來冲印照片,只是冲印照片的室内比较窄小,只能容纳一些设备,还能站着一个人的余量,要出去的话还得弯腰,从挂起来的相片底下钻出去。   看见是一身军装的顾铭,他长也高,每天训练还一身腱子肉,站在照相馆里,总觉得脑袋可以穿破天花板了。   顾铭站的很直,像站军姿一样板板正正,人也是很正气的长相,不苟言笑,有正义感。   “顾同志是过来拿相片的吗,已经冲印好了,我这就拿给你。”沈佑春看见是他,眉眼弯弯的笑着。   她走去外面,来到放着靠在角落的一张桌子边,上面摆放不少照片。   上次顾铭来拍照,本来是下午就能拿的,不过他临时有任务出去忙了,匆匆留下话说等有时间了就来。   “嗯。麻烦沈同志了。”顾铭点头,平静的眼神有了些亮光。   他的眼神很清正,目光跟随着沈佑春,等她找到相片递过来给顾铭的时候,顾铭伸手接过后,他捏着相片,垂眸看了看,照片里的他也是一脸严肃,五官锋利,看着就是一位如宝剑一般的军人。   顾铭很少照镜子,要是让他描述自己的具体长相,他还真说不出来,对他来说,人都一样,不就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巴,和别人没什么不同。   但是现在看着相片,照片里的他,有熟悉,也有陌生,是他却又好像更好看一些,气质上也更显眼,他忽然就相信有一个说法,摄影师想要的镜头,就是本身认为镜头下对象该有的美。   顾铭这人   很直接,亦如他的职业,畏畏缩缩,犹犹豫豫不是他的作风。   既然想了,他就不会违背自己的意志,主动出击才不会落了下风。   “沈同志。”顾铭叫住了沈佑春,目光坦白磊落,“我有个冒昧的问题想要问你。”   “没事的,你问吧。”沈佑春抬头,因着高度差距问题,她需要昂起脑袋,眼睁的圆溜溜,黑白分明的亮晶晶。   顾铭看着她,面上有几分羞涩,却也直言说,“你有心宜的对象吗。要是没有的话,我想追求你。”   他过来拍照是为了寄回给家里人拿去相亲,本身他不想谈对象。   顾铭认为他的职业很危险,而且一年到头也不见会在家里陪伴妻子,把人娶回去却给予冷落,甚至他无法保证自己的性命,如此还不如孤身一个人,把自己的一辈子奉献给军旅生涯。   可是招架不住家里的老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顾铭实在是头疼,也不想他在前线九死一生的时候,家里的老母亲为他操心白了头发。   故而,顾铭退让妥协了一步,把相片寄回去让家里人拿着去相看,并且也要说明情况,要是无法接受丈夫一年到头不在家的情况,就不要有开始的可能。婚姻不是儿戏,顾铭这人做事一向认真且负责,认定的事就不会改变,他不想为别人的冲动买单。   只是,人就是那么奇怪,他心动了,而心动对象,是一个叫沈佑春的女同志。就在上一次他来拍照的时候产生的情愫,回去后忙碌之余,顾铭能够休息的时间很少,甚至一夜都不闭眼,可闲下来,他就会思考这个问题。   作为军人,敏锐程度可想而知,既然知道自己心动了,顾铭在今天不忙就过来,想要寻求一个答案。   沈佑春一怔,没想到顾铭会提出这个问题,老实说,如果没有阎驰的改变,并且两人逐渐走近的话,顾铭对她而言就是最好最好的选择,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可是,他出现的太迟了。   先不说以前,面对这样一个正值,保家卫国的军人,就不是可以养的“小鱼”,沈佑春面对顾铭是抱着敬佩的心在相处。就说现在,她也没那个胆子啊,要是被阎驰知道了,阎驰这人的性子霸道占有欲也强,后果不堪设想。   她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并不想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出现波澜,再者,她也不认为以自己的本事能平衡两条鱼,随便一条蹦哒都能拍死她。   “顾同志,你很好,真的。只是,我已经有对象了。”沈佑春还是实诚的拒绝了一个好同志的心意。   期待变成失落,说不难受是假的。顾铭垂下了眉眼,他是一名军人,人家好姑娘都有对象了自然会祝福,不可能会做勉强的事。   只是,他活到了二十几岁,自小就是在军区大院混,在军营长大,第一次有了心动的姑娘,偏偏这个姑娘有对象了,他这颗心,实在是不好受,酸涩的紧。   顾铭的理智在告诉自己,应该露出抱歉的浅笑,然后装着没事人一样感叹有缘无份离开,只是,他垂眸望着沈佑春的眉眼,想要刻在脑海里,“如果我比他先出现呢,你会选择我吗。”   这个问题,沈佑春实在是不好回答,说会吧,好像也会,顾铭的条件不管是那方面为极品,都是她会选择的类型。可是,她要是点头说会,这对阎驰是不公平的,顾铭当然可以这样想,但她不能也跟着这样假设。   人的感情不同,她以前叫的那些“哥哥”也不过是泛泛之交,说是“小鱼”,其实没什么深的交集。但阎驰不同,阎驰对她很好,给了她足够的偏爱,这是沈佑春想要的,渐渐的也会付出真情实意相待。   日复一日,她当然也会为阎驰着想,而不是全都是自私行为。她不害怕付出感情,要是未来有一天,阎驰对她不好了,沈佑春也能收回这份感情,她认为,一个自信的人,并不会畏惧这种小事而踌躇不进。   “抱歉,我无法回答你。”沈佑春摇头。   顾铭却是笑了,他不苟言笑时很严肃,还是一身军装,令人敬畏又害怕,可笑起来时又多了亲切之意,剑眉星眸,很标准的国民大帅哥,安全感这三个字,好像贴在了他身上一样靠谱。   “我知道了。沈同志很好,能够得到你选择的男同志很幸运。”他把相片收好,贴着胸口的位置。   “以及,很感谢沈同志让我体会到了心动的感觉,没有什么遗憾了。我还要事情去处理,就不打扰你继续忙了。”顾铭敬了个礼,转身,迈着稳健的步伐离开了照相馆。   沈佑春望着他宽阔的后背消失在眼前,和阎驰是两个类型,如果说阎驰是压不住一身戾气的邪,而顾铭就是浩然正气的正。   “看来我的魅力不减嘛。”沈佑春抚摸脸庞,笑得格外自豪,女人在自信的时候就会闪闪发光。   作为被追求者,她当然不会在意顾铭被拒绝后有什么想法,而且她还认为顾铭很有眼光,并且为他感到可惜,第一个心动的人就是她这么惊艳的人,以后怎么办啊,真是可怜的孩子。   这个问题,顾铭也想过,并且有了决定。他去到邮局,打电话回去军区大院给母亲,只是要等人工转接。   他站在邮局里等那边打过来,也就见到了一个男同志走进来,他一八六,看着身量比他还要高一些,应该一米九,从步伐走动来看应该是个练家子,很稳,这是顾铭的职业病了。   当然,他也不会看到谁都进行目光测量分析,而是,这个男同志一出现,给他一种扑面而来的血腥气息,就像是活在地狱里的人走出来时,那股子邪气和残忍已经刻在了灵魂里。   这个人很危险,他很肯定的想。   顾铭是一个军人,他出的任务都是极其重要,危险也大,面对的敌人几乎全都是狡猾并且手段残忍的,他很清楚这类人的气息,绝对不会看错,他的视线落在阎驰身上久了点。   像他们这类人,某种程度上很像,同样的高度警觉。   阎驰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顾铭,他偏头看了一眼就没理会,前世他和军人打过交道的次数不少,那时候作为全球通缉的海盗和军火贩都不会有丝毫害怕,势力是平等的,现在他可是大大的良民,好人,更不会有了。   两人的眼神交汇一瞬间,又默契地挪开,阎驰拿了许舟寄回来的包裹,全程不到一分钟就离开了邮局,顾铭只是猜测,也不可能真的追上去扣押询问,只是将阎驰的相貌和疑惑压在了心底里。   这时,手摇电话响了,转接员喊了一句“顾铭,顾铭在不在,有电话来了”,顾铭走过去,接过电话,那边就传来了老母亲的声音,问他拍好了照片吗,赶紧寄回去,又细数着有多少个好姑娘相看等等,中气十足的大嗓门,哪里有上一次发电报给他说生病了,茶饭不思,感叹人老了的愁绪。   “娘。”顾铭出声打断了老母亲的话。   老太太以前也是个彪悍人物,山里长大的娃,家里杀猪的,后来村子进了鬼子,她参加八路更是当上大队长,而老爷子当时是个参谋长,后面被围剿才转的带兵打仗,文质彬彬的一个人,愣是变成了不少匪   气在身。   夫妻恩爱,只是前些年头老爷子走了,老太太悲伤很久,不过也走了出来,年纪到了都会有这么一天,只能自己看开。   两人生了几个孩子,顾铭是最小的,老太太不缺儿孙环绕,只是现在整天操心老小儿的婚事,担心他孤家寡人。   偏偏这孩子的性格自小就正,一板一眼,做父母的也没法把想法强压在他身上。长大后成为一名伟大的军人,离得远远的,出任务是秘密,一年半载都不见得有消息,老太太忧心啊。   顾铭的性格一向很稳,不急不躁的解释缘由,“相片我就不寄了,您也不用想着给我安排相亲了。我有喜欢的姑娘,我心里有人,再娶别的女同志,对这位女同志来说是不公平的。就算她不介意,可是我也不想玷污了我喜欢的姑娘。心里有她,还和别人结婚,晚上关灯了也想着她。我不想做这种事。”   老太太听着沉默了,她和丈夫相爱了一生,知道一段婚姻里有感情和没感情是不同的,心里有人更是不一样,她会逼着儿子相看,也是想着孩子没个喜欢的人,或许相亲能遇到正缘找到知心人呢。   “老幺啊,你喜欢的姑娘不喜欢你?”老太太听出了顾铭的话外之意。   顾铭抬眸,望着邮局对面的马路,有杨柳依依,只是这个季节,已经开始光秃秃了。   “她很好,只是我不够幸运,来迟了一步。不过我心里能有个惦记的人,也是幸运的。”   很多人穷极一生都不知道何为心动的感觉,他现在有过,也满足了。   老太太长叹一声气,她的几个孩子里,老幺的品性是最好的,既然这样说了,那就是决定的想法。   在没有放下之前,他不会去相看别的姑娘,至于什么时候会放下这段心动,没人知道。   “我知道了,去做你该做的事吧。”老太太也不强求。   人心的空间是很小的,挤进去一个人了,很难再装下另外一个。有的人可以藏起来,表面上装着和另一半谈情说爱,再到结婚生子,看似感情很好,实际上在夜里想的是心里人,同床不同心。可顾铭不是这种人,他的喜欢,干净也纯粹。   顾铭这二十几年来对任何事任何人都问心无愧,可对于老母亲,总是会有几分愧疚,“娘,对不起。”   “傻孩子,说什么对不起。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不是我的,我只是把你带来这个世上。”老太太也豁达,惋惜了一阵子之后也想开了。   感情就是这样,缘来缘去,不是你的,强求不来,是你的,迟到或者早来都会是你的。   不过老幺心里有个惦记和念想,也比什么都没有的强,起码在外面负责再凶险的任务,也能心存不舍的活下来。   “嗯。”   顾铭勾唇浅笑了一下。   现在打电话都是匆匆说几句话就挂断,免得占线。   只是顾铭也没想到,他在下午的时候再次碰上了阎驰,就在供销社门前。   他目前暂时被调回来负责军区训练,也不过半个月时间,一直都忙,现在才有点空闲。   这趟来供销社是想买点东西去看望在受伤退役在本地生活的曾经战友。   而阎驰手里提着一只新鲜的鸡,还有不少食材,看起来就是个好男人形象,和内里的恶不太符合。   两人的视线再次交流了一瞬,气场互相排斥,都觉得对方很不顺眼。   阎驰是买好菜就回家了,还在家的阎二嫂看见他回来,热情的打招呼,再看见有鸡,眼睛都发亮了。   这段时间阎家的氛围很好,自从阎驰出去上班,有没有钱回来,她一个当嫂子的不懂,但是家里的伙食改善了不少,隔三岔五的就有肉吃,钱看不见,可吃到嘴里的才是最真实的啊!   许舟寄回来的包裹,有一部分是给许宁的,剩下的,都是阎驰说的山货。   阎驰拿着包裹回来翻了翻,还挺新鲜的,寻思着也有时间,就去供销社买食材,打算煲山菌汤,很清甜。   他上班付出的是脑子,干活的大有人在,可是能动脑子的不多,肯定得宝贝着照顾。只要他说要给脑子放松放松,领导二话不说都是批假让他休息,千万不要累着。   等阎家人都下班,孩子也放学回来,就能闻到一股肉香味在院子里飘散。   得亏他们自己一个院子,垒起了墙还挺高,关起门来谁也不见,要是住在筒子楼,厚脸皮的都能拿着碗筷上门。   阎驰做好了之后装盒子,留下一部分给阎家人吃,然后骑着自行车就出门去了,说晚上不回来吃,不用等他。   对他这个行为,阎家人已经习惯了,也都知道阎驰谈了个对象,宝贝着呢,不过他自己上班挣钱,给女同志花钱也是花自己的,没人有异议。   方萍这心痒痒,只要老小完成结婚大事,她也就一身清闲了,“老阎,你说老小啥时候带回来给我们看?”   那么宝贝,明明知道小儿子谈对象了,可她这个当妈的连未来儿媳妇叫什么名都不懂,心里和有一只螃蟹在挠痒痒没区别,可是小儿子的嘴巴像是被焊铁的焊了一样,只要他不主动说,外人怎么问都撬不开一个字。   搁以前战乱时,这是妥妥当卧底的料啊。恼怒的时候,方萍就这样想了。   “急什么,他那么大年纪了,自己有想法。该带回来的时候就会带。”阎仓很稳,最近是红光满面很得意。   阎驰在机械厂受到器重,他这个老父亲也跟着有面子,以前不看好的小儿子挺直腰背了,他心里乐呵呢。   “我那是担心他耍流氓。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对象,就是占女同志便宜,我方萍的孩子绝对不能是这种人。”方萍可不管什么自由恋爱,在她眼中,既然选择谈对象,男同志就要负起责任,而带回家就是定下结婚。   阎仓作为男人,当然更知道男人的想法,他一语道破方萍的担忧,“瞎操的什么心,你儿子能是这种人?看他眼巴巴贴上去的劲,就差不要钱免费给了,你该担心的是女同志要不要他。”   方萍:“”   这不就是有这个担心,才想赶紧的带回家。   作为母亲,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一段感情里孩子太上赶着,她都操心。   碰上个知道珍惜的还好,要是碰上个喜欢玩弄感情的,那真是有的煎熬了。   作为被怀疑会被“抛弃”的对象,阎驰已经拿着食盒来到了照相馆,停好自行车,轻车熟路去到后院找沈佑春了。   现在是五点下班,而且照相馆也不是厂,时间很固定,不会有改变。   许宁在院子里看书,见着阎驰来了,她也不意外,下午的时候沈佑春和她说不用做晚餐的时候就知道了。   “小阎来了,佑春还在屋里头冲印照片。”她笑着开口,一个人安静太久也寂寞,现在有人陪伴刚好。   “许姨。”阎驰点头,他把食盒放下来,“这是我做的晚餐,还热着,我去叫佑春。”   他转身朝着冲印照片室走去,见着沈佑春忙碌的背影,阎驰倚靠在门边,抱着双手看,目光欣赏,面上带笑。   “终于弄好了,好累。”沈佑春将最后一张相片夹起来晾干,她揉着脖子伸懒腰,余光就看见阎驰的身影。   她放下手走过去,笑容甜美,“阿驰哥哥你来啦。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我刚才好累的,就在想着阿驰哥哥什么时候到,一想到阿驰哥哥要过来,立马就有精神了。没想你还真的就来到了。”   小嘴真甜,一连串的好话哄着,把阎驰的嘴角哄得高高翘起,特别是“心有灵犀”这四个字他格外喜欢听。   阎驰笑着掐了掐沈佑春的脸颊,弯下腰凑近了她唇边,鼻子动了动,“买的奶糖都吃完了?我闻闻看,嗯,肯定都吃完了,一股奶香味。”   “才没有呢,我是实话实说,阿驰哥哥,你就说是不是心有灵犀嘛。”沈佑春受不了他呼吸时温热的气息洒在脸上的暧昧,而且离的那么近,就像他要亲她,沈佑春红着脸,抬手压着阎驰的肩膀将人给推开离远一点。   阎驰轻笑了声,顺势起身,“是,肯定是了。我们之间不缺心有灵犀。”   不过他还是觉得沈佑春的反应有点小问题,一般嘴巴那么甜的时候,肯定是有他不知道的小秘密。   只是确实被哄得心情舒畅,阎驰也就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照片也不着急要,用不着一天就冲印完。”   “我不喜欢把工作放到第二天再做,拖拖拉拉的会忘记的,要是忽然用到怎么办。”沈佑春喜欢在短时间里把事情全部都理顺了,而不是积压着拖到后面手忙脚乱,她最讨厌混乱。   这是个好习惯,阎驰也就没再提别的来影响她的节奏。   阎驰的手艺还不错,经过一两次尝试,他现在做的晚饭已经很美味了,吃过晚饭之后天还没黑,依旧亮着。   两人出去外面散步,等天黑了,孤男寡女还在外面走动,对沈佑春的名声不好,阎驰就算还想继续,或者做别的事,也只能把沈佑春送回家。   阎驰站在门   前,大手掌揉了揉沈佑春的头发,“明天要来机械厂玩吗,有个单位的宣传活动,会有表演。”   “想的啊。可还不确定,看明天许姨的恢复情况,要是没事了,我早上可以过去。”沈佑春也想看,不过得看情况。   阎驰嗯了一声,“行,你来的话就直接上办公室找我。”   “阿驰哥哥不去看?”   “这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在。”   他直白的说着她最重要,沈佑春听到这话,脸瞬间就热了,急匆匆丢下“我回去了”转身就跑了,关起了门。   纸老虎一个,逗一逗就脸红。阎驰眉梢带笑,他在门外守了一会,确定没有什么事了,才走进夜色回家。 第73章   照片晾晒一个晚上早就可以了,第二天起床,沈佑春拿下来想要检查看看。   细数下来也有几十张,带去的底片全都用光了,现在买底片可不便宜,希望这次的收获能够有着等价的回报。   只是刚拿起欧莲香的相片,里面的小女孩腼腆笑着,身形消瘦,屋外就传来了许宁的声音,沈佑春只好放下相片,拿着瓷水杯压好免得被风吹了。   她走出去,“许姨,怎么了,是有人来拍照了吗。”沈佑春看了一圈,除了她们没外人在场。   “没有谁在,只是有件事想要拜托你帮忙。”许宁说着时,手里还提了一个包裹,“我有个夫家的侄子是个军人,调来这边参加演练了。本来我想自己过去一趟,只是我有了堂哥的消息想去打听。可已经说好的,这次演练结束,可能就要走了,他们出任务都是时时刻刻待命,我担心赶不上见面。”   这边没事,可被带走的堂哥那边是什么情况,许宁一点也不知情。   她和堂哥堂嫂的关系很好,丈夫去世后她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也是因为这里有许家的人在,可以帮衬,现在许家出事了,她也想帮忙走动。   “这是小事,当然可以的。”沈佑春点头,“只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我们都不在的话,照相馆就要关门了,这样可以吗?”   许宁一笑,“没事。挂个牌子说今天休息,修理设备就好了。人又不是钢铁,哪里能每天都在上班。”   再勤奋,也要讲究劳逸结合。现在是新社会,不是压榨工人的旧社会,连一天休息都不给的话岂不就是违背了解放的初衷。   只要不是一连休好几天,做事也不行,问题就不大,从上一路下来都这样。   “好,听许姨的。”沈佑春一听可以放假,昨晚阎驰说的文艺汇演能够去看了。   既然照片还没说要用到,沈佑春收拾好放在盒子里,换了条裙子,扎了头发,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她拿着许宁准备好的包裹,骑着崭新的自行车前往机械厂,保卫科的人早就认识她,知道她是阎工的家属,态度很友好,做好来访登记就给直接放行了。   沈佑春直接骑车来到了阎驰的办公楼下放好,拎着包裹,轻车熟路的直奔到二楼,见着阎驰的办公室门打开,里面传来交谈声,好像是在问问题,她就停步站在不远处,没有过去打扰。   过了会儿,交谈声截止,有几个年轻人走出来,看见沈佑春,立马堆起笑容,不是叫着嫂子,就是喊着师母。   他们自认为已经是阎驰带队,并且除了书面知识外还会教实践操作,后者才是经验之谈,经验才是最宝贵的知识。   在学校里学到的和走出学校工作真的用到的会不一样,而现在依旧还讲究收徒的规矩,就觉着是阎驰的徒弟了,所以面对沈佑春,喊师母的并不少。   “哈哈,你们好。”沈佑春有点尴尬的礼貌回应。   等他们走了之后,她揉了揉脸颊,心里感慨,她年纪轻轻的都被叫老了,师母啊,这称呼就像是四五十岁的人,平白给她加了年龄岁数。   沈佑春刚走到门口,还在里面低头动笔的阎驰像是背后长眼睛,准确的说,“照相馆不忙吗,现在怎么有空来了?先坐一会儿,零食就放在老位置,你知道的,自己先玩。我还在忙,很快就好了。”   “你怎么知道是我来了?”沈佑春走进去,把包裹放张一个单人沙发上,不用他说,就先一步翻箱倒柜的找零食。   阎驰头也没抬,“一群二愣子喊你师母的音量并不小,或许整栋楼都听见了,我还没老到耳背,这点距离下能听得见。而且,能够被喊师母的人,除了你,还能有谁。”   沈佑春一听,面颊泛起了一阵阵滚烫,心情却是很好的,嘴角高高翘起。   她看了手表,还有时间,许姨说部队的时间都是有规律,中午十二点才会休息吃饭,现在过去的话也见不到人,而且去军区会经过机械厂,她提前出门就是顺便过来阎驰这里看看,来个突击检查,看有没有老实。   过了二十分钟这样,阎驰画好最后的零件设计,抬起头来,就见着沈佑春在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   他站起来,走过去沈佑春身边也看了一眼,阎驰还挺意外的,居然是关于机械设计的书,她能看的懂吗?   “什么时候有了思想进步的觉悟,想学的话我教你啊。”他抽走了书,合起来时敲了一下沈佑春的脑袋,“不过我这人向来信奉严师出高徒,最忌讳有人半途而废,你要是跟我说学不下去,求求我,想要半路放弃了,这惩罚”   “谁说我要学了!”沈佑春立马否认,“我就是无聊了拿来看看,不过,这个是什么。”   她晃了晃手中的一封信,颜色还挺特别,像是少女会用的,当然也不能说男同志就不喜欢,只是很少。   她笑眯眯的,故作什么都不懂,“阿驰哥哥,这里面藏的是什么呀,摸着薄薄一片。我能够看吗。”   “当然,你想看就随便看,我可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小秘密。”阎驰一向大大方方,而且他着重说了“小秘密”这个词,有点意有所指啊,不过沈佑春没当一回事,她才不会自乱阵脚呢。   只是,沈佑春撇嘴,兴致缺缺,把信塞进了阎驰手里,抱着双手,把头扭一边,“算了,这是别人送给你的东西,我可没这么不礼貌,乱看。”   即便可能猜到了是什么,但无论如何,那也是别人的心意,看不看的由阎驰决定,她并不想插手。   书是在书架里随便拿出来的一本,别人进进出出的时候塞进去也没人知道,或许就是为了低调表达。   “你个脑袋瓜子在乱想什么。”知道她误会了,阎驰就是觉得好笑,不过心下也高兴,进步不错啊,都知道表现出占有欲和吃醋了,见到这一幕太难得。   沈佑春就是这样的人,嘴上说着不在意,可眼神一直瞟过来,实际上心里在意的要死,就是嘴硬的不想承认。   阎驰了解她的为人,“这不是情书,是一封推荐信。上面的图案也不是爱心,是飞机,你这眼睛是怎么看的,这都能看错,昨晚没睡好?还是眼睛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检查。”   他阴阳怪气的嘲笑起来也是够嘴毒的,沈佑春气得瞪眼,脸颊鼓鼓地扭头过一边,“这是我的问题吗,是谁把小   飞机给画成这样的,一点审美都没有,飞机就要霸气,帅气,彰显威严,不能幼稚。”   阎驰不和她拌嘴争执这个,明显是要给自己台阶下来,他要是再怼回去,真把人给惹毛热生气了,吃苦受难的还是自己,别看娇娇弱弱,发起脾气来和火山喷发没区别,压不住。   “那谁知道,可能是为了表示亲近之意,减少距离感吧。”阎驰不关心这个问题,“文艺汇演要下午才开始准备,你怎么现在就过来了,照相馆不忙?还是饿了?等会儿我去饭堂给你打饭。不过中午我要离开一下不在机械厂,要去走一趟军区,你要是想玩的话就留在这里玩,等下午我回来。”   “不忙,许姨放假了,今天休息。”沈佑春回过头,有些惊讶说,“你要去军区?那赶巧了,我也要过去。许姨的侄子在里面训练,中午有点时间,我帮许姨送包裹去,本来还打算上来和你说两句话就走了呢。”   确实挺巧的,不用分开,阎驰也乐意,“那就一起去。我和厂长说一声,我和你一路过去就行,让他们自己行动,到了军区再汇合。”   “嗯嗯。”沈佑春也不想骑自行车,短距离还好,前往军区还挺远,骑车是个体力活,她更喜欢坐在后面悠哉悠哉。   “对了,阿驰哥哥,刚才说的推荐信是什么啊?”她的性子来的快,去的也快,又主动走到阎驰身边,拿过他随手放在桌面的信,好奇的前后看,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厂里推荐我去上大学进修的信。”阎驰在收拾桌面的设计图,叠起来后放进他的包里,等下一起带走。   沈佑春惊讶,翻着信封的手一顿,抬眸看,“那你不去吗。”   上大学啊,多少人的期盼,高中毕业生没有工作分配,但是大学生肯定有。   她之前是计划要考大学,可政策忽然变了,没有正式暂停,可是通过高考是不行了,要想去上大学,就需要有推荐信,不过阎驰会有也正常。   “为什么要去。那对别人来说是一个好出处,对我来说是浪费时间。”阎驰的骨子里就不是国人思维,将按部就班的读书刻在骨子里,他是野蛮的自由生长,会的多,自然也就没有一定要上大学的执念,且在他以前的世界里,权势金钱才是地位,五十岁了想上大学也可以,并不是要年轻才能去。   他精通十几个国家语言,会的技能更是数不胜数,无论身处在什么地方,他都能让自己过上最好的生活,并不是需要一张文凭才能获取地位。   按照大陆内的观念,无论专业能力再厉害,不是大学生文凭的身份就低一等。但在这个时代,落后贫穷文盲也多,能够读到高中毕业是少之又少,阎驰也就没必要再去浪费时间。   “你想去吗。”阎驰拉拉链的手一顿,想起来,沈佑春就是土生土长的当代人,和他不一样,对上大学肯定是抱有执念,不管学校好坏,反正只要去上了,是大学生毕业都会高兴。   “想啊。”沈佑春实诚点头,又叹气很遗憾的说,“我没有赶上好时候,也没有推荐信,机会是轮不到我的。”   那么多人都在等着呢,她也不过是其中一个。况且想上大学也没什么高尚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可以分配好工作。   现在她已经解决最大的难题有稳定工作也有钱了,沈佑春的生活慢下来不着急改变,对能不能去上也就没多大想法,可以考试了就去考,不能就算了。   听出她的想法,阎驰倒是能够把名额让出去,两个人的经历不同,沈佑春上大学的话,对她来说是提升。   只是,这份推荐信是给特定的专业,不适合沈佑春,她从来没有接触过机械设计,过去报道时发现不会就是弄虚作假,反而会带来被调查的危险。   现在的局势不同了,他已经从阎父的口中得知,政策已定,从明年开始高考取消,届时,想要上大学会更难。   不过,要是两个人能一起去上大学的话,他倒是愿意和她去体验校园生活。   “万事不用消极,机会总是会有的。”阎驰有了想法,却没打包票。   距离明年宣布高考取消,他还有半年的时间准备,这个时间段里有把握还能争取到一个推荐名额。   现实里很残酷的一条定律就是,便利和优待总是会对社会地位不同的人决定开设红灯或者绿灯,而他是享有绿灯的那一个圈子。   “我才没有消极呢,现在就过得很好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生活。”沈佑春确实没什么想法,她是对很多事贪心,那也是在自己能接触到的范围,接触不到的,也不会想太多来自我烦恼。   小哭包还挺清醒,心态也好。阎驰眼里带着宠溺,抬手揉了揉沈佑春的头发,对他而言,沈佑春的年纪还小,会包容且纵容很多小性子,也会树起挡风遮雨的高墙让她自由自在。   即便换了身体,可灵魂就是他自己的,不可能会跟着变年轻,心态上和见识上决定了他和沈佑春不是同龄人。他年长她太多了,总想着把所有风险规避好,给她安排最舒适的一条路。   因为是真的想要珍惜,而不是随便玩玩,所以很多时候,阎驰看着沈佑春,就有种老牛吃嫩草的错觉,却又想吃,两世了他头一回触及情字一块。   “走吧,现在过去军区。”   “嗯嗯。”   沈佑春点头,走在阎驰身边一起出门,分享着昨晚他们分别后的事,做了什么梦都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她早就把什么大学推荐信抛掷脑后了,也不担心阎驰真的去了怎么办,她也不吃亏啊,有钱有工作就是底气,他决定去不去的又有什么关系。 第74章   许宁的夫家侄子叫周家承,他早就接到了伯娘的电话,约好了是今天过来,训练结束解散之后他就来到了警卫室等着,翘首以盼。他已经有两年没回去了,见到家里人,肯定是高兴的。   军区门口一般没什么闲杂人等乱走动,周家承和警卫员聊了不少,视线一直看外面,没见到伯娘,却看见两个没见过的面孔骑着自行车而来,男的高大英俊,女的也是娇美漂亮,还戴着帽子。   两人共坐一辆车,行为举止有些亲密,不难看出其中的关系,而且还是直奔军区。周家承心里还挺疑惑,难道是谁的家属吗,同时眼神也更加往远处眺的期待了,时间要到了,伯娘一般都是很守时的人,这会儿已经到了十二点,可还没来到,难道是路上出事了?   周家承在脑海里乱想着,也在考虑要不要和队长请假出去一趟,这个空隙的时间里,沈佑春和阎驰已经来到了军区门口被盘问,阎驰的身份已经过了名录,登记之后就行了,而沈佑春是外来者,被盘问的情况就要严肃不少,即便她现在是以阎驰家属的身份,可该有的流程一个不会漏掉。   这是人家的工作,沈佑春会配合询问,也道出了原因,代替许宁来找的周家承,上回许宁打电话来时,周家承是在警卫室接的,这个没有错。不过在等着的周家承耳朵尖,听到了伯娘和他的名字,立马探出头去看。   “我就是周家承!”他眼前一亮的喊,看起来很精神,年纪也不大,是个爱笑的,就是晒黑了笑起来牙齿很白。   周家承的话很多,也很自来熟,“你就是我伯娘说的,收了一个很好的徒弟吧,上回通电话,伯娘有和我提起过。我伯娘今天怎么没有来,她是发生啥事了吗,身体还好不好,心情怎么样,我都两年没见过伯娘了。”   知道他们认识,得了周家承的签字,警卫处就给放行了,而沈佑春光着双手,包裹在阎驰手上提着呢。   沈佑春都没有找到说话的机会,一路进去就是听周家承在叽叽喳喳。   这小子的话还真   不是一般的多啊,也不带停歇和重样的,沈佑春都佩服他了,怪不得许姨说她这个夫家侄子有点外向热情,这不是有点的问题,是很多啊,看看这架势,就不像是刚认识,而是认识了很久没见面的老朋友。   等周家承说够了,他砸吧着嘴巴,反应过来是有点啰嗦,他抓了抓脑袋,讪讪一笑,“我这人是话挺多的,沈同志别见外。你是我伯娘的徒弟,那我们也是一家人了。我比你大,就厚脸皮当个大哥,哟,这位是小妹的对象吗,不错不错,身板结实人也高。我叫周家承,妹夫,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年代,一般单独出来的男女同志就已经是结婚关系了,单是处对象的话顶多就是在家附近牵牵小手,看看电影,最出格的就是在小树林偷亲一个小嘴,哪里会跑那么远。   当然了,每个年代都有玩的很花的人,这里只是单指正经人,那些个不正经的,不值得拿出来说。   他是真的能巴拉,阎驰听得脑瓜子嗡嗡响,很想用地上的泥巴给他糊住,真是吵死了。   “阎驰。这是你的包裹。”阎驰打断了他后面还没讲完的唠叨。   “哎哟,还真不轻,也不知道伯娘都在里面装了什么,不过肯定有鞋子,我就是休息的时候能够穿一穿,其他时间也没机会穿,部队里都备有呢,伯娘真是心疼我。”周家承提着包裹,掂掂两下之后又开始了他的话痨模式,很热情招呼,“这都中午了,你们赶过来也没吃午饭吧。我中午已经和队长请假了,还有时间。都是一家人,甭用客气,我带你们去饭堂吃啊。中午有红烧肉吃,就在后山,我们队猎到的。赤手空拳,我队长可厉害了”   他嘴上说个不停,还一边摆了手势引路,示意跟他往这边走。   沈佑春和阎驰对视了一眼,都是看到了彼此眼神里的无奈,沈佑春问他,“你的事情着急吗。”   阎驰摇头,“不急,厂长和我说过,我来的时候可以去饭堂找他,军区的人已经和厂里说好了管饭,尝尝伙食。厂长和这边的领导是老战友了,两人有着深厚的战友情,还有一个是我爸,三人都好一口酒和下酒菜。”   “那行吧,我们和周同志过去。”沈佑春还是第一次来到军区,对什么都好奇,又不敢左顾右看显得贼头贼脑,要是被当成贼抓起来那就太丢脸了。   周家承意识到自己走太快了,他又回头,停下来几秒等了他们上去,然后走在了阎驰身边和他搭话,还拍了拍肩膀看身体素质,阎驰条件反射的紧绷,差点就要给周家承来一个过肩摔。   作为在生死一线徘徊的人,肯定不会给陌生人近身,来到这个世界刚开始,阎驰的这个习惯还很严重,每天都是生人勿近,后面待久了,这才好一点,但也不算多好,目前能近他身的也就沈佑春一个。   周家承却像是发现了一块宝,两眼放光的对阎驰说,“妹夫,你这反应能力绝了,绝对是一块当兵的料。怎么样,要不要来加入我们,队长还是很惜才的,我认为你一定可以!”   现在当兵,不像以前报个名就是了,还需要得到推荐名额,要在部队里有关系才行。不过特殊人才就能得到特殊待遇,作为军人,周家承的嘴巴是话痨了不少,可眼力肯定有的,他很看好阎驰。   再说了,沈佑春是他伯娘收的徒弟,伯娘肯定也认识阎驰,能够放心的让他们带包裹来,那身份上也是没有问题,所以周家承确实有觉得阎驰看起来有点危险,没有正气而是邪气,不过没事,等进入部队受到铁的纪律熏陶,也会像他一样变得一身正气。   见着阎驰黑脸了,暴躁情绪已经达到了要发爆发的边缘,沈佑春偷偷一笑,这个周家承可真逗啊。   “周同志”   周家承摆手,“诶,叫周同志多见外。你是伯娘的徒弟也是半个女儿,那就是我妹子了。我在周家排行老五,你叫我五哥就行,我叫你小妹,真好,以后我就不是最小的了,也能当一回哥哥。”   现在一句“师父”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几乎会贯彻一生,算是孩子,有的还需要给师父养老,他这话也没说错。   行吧,有这么一个家世不错,品行也不错的人当哥哥,沈佑春还是挺乐意的,这回真就是哥哥,可不是别的什么情况。   故而阎驰也没有反对,算是默认的态度,不久的将来风向就变了,沈佑春多一个靠山也是好处。但道理是这样,看着周家承上蹿下跳的样,他还是看不顺眼。   沈佑春一笑,甜甜的叫着,“五哥。”   这就是有妹妹的感觉?一声哥哥叫得他身心舒畅,天蓝,云也白了。   “诶,小妹!”周家承笑得牙龈都要露出来了,应得响亮。   这场面,还真就像是认亲现场。   沈佑春也觉得有趣,她笑着说,“五哥别忽悠阎驰去当兵了,他现在有工作,在岗位上做的红红火火,要是被机械厂的厂长知道了你在挖墙角,他半夜睡着了都要气得醒来骂你一顿。”   那小老头是个脾气爆的,指不定会直接上门来找理,要是把阎驰说的心动了离开机械厂,他再上哪里要人去。   “妹夫就是优秀。”周家承一听,肃然起敬,可还是有点不太甘心,“真不行啊。”   “肯定不行哩,今天他和我一起过来就是要来军区忙事情的。”沈佑春拍了拍阎驰的手臂,暗示他不要再摆着一张臭脸,她知道阎驰是在介意她喊哥的事,真是小气鬼,这样都吃醋。   阎驰心下不太乐意,不过也配合说,“嗯,是。”   周家承知道有这回事,最新型的枪支分给了他们试用,等演练的时候就会排上用场了   “嘶,你该不会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阎工吧。”他想起了一个人名,对的上号。   刚才没有联想起来,那不是高兴着嘛,而且有事没事的,谁会去冒昧问你是不是那个谁这种问题,显得他交朋友看重能力家世一样。   阎驰点头承认,而周家承就是吸气连连,围着阎驰打转,“我现在宣布,继队长之后,你就是我第二个佩服的人。”   沈佑春好奇问,“五哥,怎么这样说,阎驰的名声在军区也传开了?”   “上周军区里来了一批新型武器,做了改进,我们试过,威力比老外的厉害多了。说是机械厂那边一个叫阎工负责的事,这不,也在军区里传开了。”在周家承心里,只要是比老外厉害的东西那就是最厉害的,而能做出这些东西的人也是他心里最厉害的存在。   阎驰听着,面上没有变化,好似被敬佩的人不是他一样,没有将这份荣誉放在心里,不过沈佑春却是一脸自豪,往常都要顺着话夸赞几句,可这是来到别人的地盘,她翘起了嘴角,勉强谦虚说,“哎呀,五哥你这说的太夸张了,阎驰也没有这么厉害,他就是侥幸。而且有成功也不止是他一个人的努力,是全体工人的功劳。”   当然了,这里面也少不了她这个“后方”能够稳住,给予了阎驰精神上的关怀。   甭管有用没用,只要话在了沈佑春嘴里转一圈之后,那她就是功劳里面最大的,没有她,万万不行。   阎驰听懂了这话背后意思,他笑了笑。不过也赞同这个观点。   “那是那是”周家承也跟着点头,夸奖的话滔滔不绝。   恰好,沈佑春也是喜欢说漂亮话的人,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聊的比起刚才要起劲。   只是要到军区饭堂前,侧方位走来了一个身穿军装的男人,赫然正是沈佑春认识的顾铭。   她偏头看,脸色有些不太对劲,偷瞄了眼阎驰,这让阎驰发现了,他顺着视线看过去,也和顾铭看了个正着。   阎驰想,看来这个人就是让哭包之前有点心虚的根本原因了,而顾铭也懂了,这位就是沈佑春的对象。   “队长。”周家承看见顾铭,立马变得   正经,敬礼。   “嗯。”顾铭走上来,目光落在了沈佑春身上,语气少了强硬,多了软和,“沈同志。”   “顾同志。”沈佑春感受到了来自阎驰身上的压力,她笑着连忙介绍,“这是我对象,阎驰。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顾同志,好巧。”   “原来是阎工。”顾铭看向阎驰,伸出手,“你好。”   “你好。”   两人浅握了一下手就分开。   男人最了解男人,顾铭看沈佑春时的隐晦眼神是个什么意思,阎驰知道,不过他也没生气,优秀的人会被欣赏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证明了沈佑春很好,只要顾铭守规矩,没做出格的事,沈佑春也没想法,他为什么要介意。   只有没能力和不自信的男人才会害怕,阎驰一向自信,他不认为沈佑春在选择了他之后还会看别人。   如果真的有,那也是他做的不够好。   四人朝着饭堂走去,厂长他们已经提前一步来到了,如此,阎驰只好带着沈佑春过去,等有机会再和周家承聊。   沈佑春只是专注着吃,听不懂他们聊天的内容,都是她没有涉猎的专业知识。   无聊之下不懂做什么,只能越吃越慢,可惜没有相机,手痒了就想到处拍拍,她不敢随便带来,军区管的严,很多都是私密防止泄露,她可不敢乱拍。   好不容易熬到了聊天结束,后面是阎驰要和他们去试新武器,并且讲解,还有没有其他秘密的行动她也不知道,沈佑春在外面等,见她无聊,顾铭安排了周家承带她到处转转,有周家铭这个话痨子,沈佑春也不无聊了。   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多,谈话结束,阎驰才出来,一行人又在饭堂吃过晚饭,这才打道回府。   顾铭站在原地看着,直到沈佑春和阎驰的身影消失在了视线范围内,他依旧在望,洋溢在周身的气息有惆怅有低落。   “队长?你在看啥呢。”周家承很疑惑,他觉得队长不太对劲,可作为没对象的人,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顾铭收回了目光,睨了他一眼没有接这话,转身回去。   周家承不明所以,挠了挠头发,也跟在了身后。   队长就是队长,要是容易被他知道在想什么,那还能是队长吗!   今晚的月亮很圆,也亮,星多,路上偶尔还能见到有萤火虫在飞。   沈佑春是在机械厂看了文艺演出才回去,确实很好看,演出者有男有女,男同志做高难度动作也轻松,他们都是专业的,是极具观赏价值的成功演出。   等回到了家门口,两人说了好久的话,见时间也很晚了,这才分别,沈佑春是一步三回头的关上门。   有点腻歪啊。   沈佑春摸着红彤彤的脸颊,想起阎驰的时候,她不由自主的就会笑。   避免再出现这种情况,她将照片搬回到了房间看。本来是打算今天就整理好,可拖延到了晚上,她不想再拖到第二天,有事没做完,她半夜会惦记着睡不着的。   早上离开前是看到了欧莲香的照片,这个小女孩给沈佑春留有很深的记忆,难以忘记来了经期却什么都不懂,家里也没人教导的情况,下次有机会的话,就把相片拿去给她,应该会很高兴。   “嗯?这是什么?”只是,当沈佑春翻到在校长办公室里拍的照片时,见着定格在相片里的图影,有点疑惑,她拿起来凑近了眼前看。   因为是乱拍的,她拍照喜欢抓拍,导致了办公室的很多角落都刻在相片上留存了记忆,而不是中规中矩只拍人。   这张照片拍下的内容是放在角落的的柜子门打开了,掉在地上有一套奇奇怪怪的衣服,仔细看像是小女孩穿的裙子,看校长的年纪,家里有七八岁的女儿也能说的过去,疼爱孩子的话,会有孩子的衣服玩具放在办公室也正常。   只是这衣服上这么有几处污渍的?沈佑春把相片放在灯光底下拿近看,怎么看都有点像血迹。   可能是之前看到了小莲香的情况,也是染红过裤子,那么一大片,现在她才会容易联想到血了,或许也是一种设计。   她当时候用的是阎驰给的新相机,色彩比之前要风度许多,能留下颜色,虽然也带有一层模糊,可不妨碍看得清。   沈佑春是觉得有点疑惑,不过也没多想,只是再翻看后面的不少照片继续整理,这张相片里的校长给她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五官看着平平无奇,组合起来有点文人样,可是对着他的脸看久了,眉宇间又带着一种不善。   不过人家怎么样,和她也没有关系,沈佑春也没这个心情去揣测别人的性格,大家互不认识的,她干嘛要去关注别人,浪费时间,也很奇怪啊。   等整理好了后面的相片,时间也晚了,沈佑春把照片全都放在了一个盒子里,倒床上入睡。   也不知道是不是睡觉前想太多的问题,她梦见了小莲香,还是在学校,是她蹲下来两人抱了一下的场景。   可下一秒,画面又变了。   沈佑春站在一个破烂的屋子前,是晚上,她的眼睛看不太清楚,不过听到了有人喊她姐姐,是小莲香的声音。   “姐姐,再见。”   小莲香对她笑着,挥手,身影也渐渐消散。   基本上这个梦,沈佑春就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只是,她依旧没由来的一阵心慌,至于慌乱什么,她也不清楚。   “小莲香!”   沈佑春朝她走去,想要叫她,可隔壁邻居养的一只鸡打鸣,她也忽然醒来。   原来是天亮了。   沈佑春睡得有些迷迷糊糊,摸出手表一看,已经六点钟了   夏日的早上六点,天色已经足够亮了,勤奋早起的人都能做了很多活。   沈佑春不勤奋,翻身想要睡个回笼觉,面朝里,看见了白色的蚊帐。   盯着白色看,她的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再返回去思考是什么的时候,沈佑春后知后觉的瞪大眼睛,瞌睡顿时没了,翻身坐起来。   她急匆匆下床,把相片都倒出来,翻找昨天晚上拍的那白裙子。   她仔细看,就发现很细微的角落被白裙子压在下面是一条小内裤。   村里孩子的小裤子就是用几块破布缝,勉强能用就行,哪里买得起专门穿的内裤,穷人家不会,不得重视的女孩子更没有,有件衣服穿已经奢侈。   这条小裤子,那天她在教小莲香怎么用月经带的时候见过,一模一样的布料,小莲香家里很穷,衣服都是缝缝补补了好几层,她不可能会认错的。   最私密的贴身裤子被藏起来,流着不像月经来的血量,不敢进的办公室门……   串联起来,想到了某种恐怖的可能,沈佑春拿着相片的手都在发抖,她也顾不上刷牙洗脸,手忙脚乱的套上衣服和鞋子,连头发都没有梳,就这样披散着,转身就跑了出去。   清晨的风夹带雾水有些冰冷,可是比不上沈佑春现在的心在发寒冷。   她知道阎家怎么去,一口气没带停歇,路上还撞到了人,沈佑春急匆匆说了对不起,头也没回的继续跑。   等她来到了阎家门前,已经是累的不行,气喘吁吁,面颊冒细汗和飘着薄红。   大清早的,阎家还关着门,不过里面传出来了说话的动静,有人起来了,沈佑春顾不上别的事,她上去敲门。   过了会儿,门打开了,是一个中年妇女同志,沈佑春猜测,对方应该是阎驰的母亲,心急的她也顾不上尴尬。   而方萍也在看沈佑春,是一个陌生的漂亮姑娘,是真的漂亮,可大清早的怎么来阎家了,她不记得有这么个亲戚啊。   “姑娘,你是有什么事吗?”方萍关心问。   看着小姑娘一副天塌下来的慌乱,她立马就升起了责任心和怜爱心,多好看的一个小姑娘,怕不是遇着事了。   沈佑春苍白着脸色,具剧烈奔跑带来的喘息让她,说话有些上气不接下气,说的也很着急和严肃,“可以麻烦您帮我叫阎驰出来吗,就说我是沈佑春。”   “哦哦,找阿驰的啊,好”方萍点头,等回过神来,她瞪大了眼睛,看着沈佑春,立马想到这小姑娘大概就是阎驰的对象,也就是她未来小儿媳妇了。   这这阎驰该不会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小姑娘的事了吧!   “好好好,我马上叫他起来。大清早的你冷不冷,要多穿一件衣服,免得着凉了。你先进来等,甭着急。”方萍小心翼翼地把沈佑春带进院子,而阎大嫂和阎二嫂则是一脸疑惑,婆婆怎么带回来了一个漂亮的陌生女同志,看着稚嫩的白皙脸蛋,年纪也不大。   “你先在这里。老大 ,你去找件衣服给小沈同志披上,早上风大。“方萍急乎乎的安排,阎大嫂不明所以,婆婆好像很生气,立马诶了一声照做。   方萍看向沈佑春安抚,“别担心,也不用害怕,我们是宽厚人家,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给你做主的。”   沈佑春现在脑子乱糟糟,也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只是神游地嗯了声,手里还捏着相片。   她的头发散落,衣服也是穿的薄,脸色是苍白和惊恐,六神无主,怎么看都是发生了不好的事了。   造孽啊!   方萍一拍大腿,抄起棍子,气势汹汹的就去拍阎驰的房间门。   人小姑娘都找上门来讨说法了,她要是态度不坚定不明确,这不是妥妥的联合欺负人吗。   方萍拍的门啪啪响,“阎驰,你给我马上滚出来!”   拿着衣服出来给沈佑春披上的阎大嫂和阎二嫂面面相觑,震惊怎么也收不住,头一回见婆婆对小叔子那么生气的。   这动静,也把家里其他人给引出来了。   阎驰早就醒了,只是昨晚做了一场和沈佑春的美梦,他看了看身下,没有心上人的时候再血气方刚也没事,这有了心上人,怎么也控制不住妄想,阎驰无奈叹气,拉过被子盖住,想要睡个回笼觉给压下去。   这才刚眯眼准备睡着,外头就传来了方萍的暴躁声音,这架势恨不得要把门弄烂了冲进来搞死他一样。   阎驰很不耐烦,拉长着脸,起身去打开门。   本想问怎么回事,而方萍拍门的手也落空,就要劈头盖脸骂一顿,就见阎驰的视线已经越过她看向了站在院子的沈佑春,也就发现了她的神情不对。   本就不知所措,看见了阎驰有了安全感,沈佑春的眼眶一热,泪水立马上涌,在眼眶里打转要落下来。   阎驰知道她的哭有很多种表达,也知道真哭和假哭的区别。   现在就是真的在哭。而且还是这副糟糕的样子来到阎家找他,肯定是发生了大事。   阎驰推开方萍,三两步就走到了沈佑春面前,双手扶着她的肩膀,仔细看她身上有没有被欺负的伤。   “阿驰哥哥”沈佑春抖着嘴唇,眼泪再也守不住哗啦啦就落,水雾朦胧眸子,看不清阎驰着急担忧的容颜。   她不想哭的,可是,只要一想到那么小的孩子可能会发生了她想到就被恐怖到的事,她就遍体生寒的害怕和慌乱,心里一钝一钝的疼,沈佑春不知道怎么办,只能过来找阎驰了。   “好了好了,我在这里,不哭了不哭了。别怕,天塌下来了还有我给你顶着,你什么也不用怕。”这可把阎驰心疼坏了,他也顾不上家里还有其他人在场,连忙将沈佑春抱在怀里温柔安抚。   沈佑春埋首在他怀里,拉着阎驰的衣角,热乎的眼泪一滚一滚落下。   见到了他,汲取到他身上的热度,沈佑春从心底发毛发寒的冰冷才渐渐回暖,人也冷静了下来,哭泣改为啜泣。   这是咋回事?阎家人一头雾水,不过他们也是着和方萍同样的想法,是阎驰把人家小姑娘给欺负了!   别说方萍在生气,阎仓也是沉着脸很暴怒,抄起放在角落里拿来教训小孩子的棍子就要落在阎驰身上打一顿。   阎家的家风正,怎么就偏出了这么一个混球!还没明媒正娶就对人家女同志耍流氓。   今天他就打死这么个犯下大错的儿子! 第75章   看见阎仓要动用家法,方萍哪里顾得上生气,连忙过去抱住了阎仓的手臂,就怕这一棍子下来,阎驰的后背都弯了。   阎仓气得脸都涨红了,但也不能动手推开妻子,只是沉声说,“你让开,今天我不教训这个逆子,老子就不姓阎!”   倒不如像以前那样缩在家里闷不吭声好,省的出去祸害人家好姑娘,将阎家陷入不义之地。   阎仓要发火的话,阎家人没一个能拦得住,搁以前,阎仓的脾气确实火爆,除了方萍外,底下几个孩子谁都怕,也就这些年改变不少。   况且现在阎驰确实做错事了,还不是普通的小事,要被教训也是正常不过,所以除了方萍外,现在没人敢出来阻拦,就怕棍子也会落在自己身上,别怀疑,这是很肯定的事,以前做错事的话又不是没被棍棒教育过。   “你冷静点,我看事情不是我们想的这样。”方萍也不是单纯要护着儿子,她也是发现了这姑娘看着不像和她想的那样,“冲动容易做错事,先问清楚具体是个什么情况,要真是阎驰做错事了,我们再动用家法也不迟,还能跑掉不成。”   阎仓一听也是这个理,他重重的哼了声,盯着阎驰的眼神格外不善。   听到这声音,沈佑春平复好情绪之后也后知后觉她的一系列行为,大清早的跑来阎家,还在阎家那么多人面前就趴在阎驰怀里哭,也太丢人了吧!   她红着脸,胡乱擦掉眼泪,退出了阎驰的怀抱,完全不敢抬起头,没那个脸啊!总觉得周围看过来的视线火辣辣,刺得她面红耳赤,人都要烧冒烟了。   “没事,不用害羞。有什么问题和我慢慢说。”阎驰抓过沈佑春的手,她穿的单薄,手很冷。   他回头看向方萍,“妈,麻烦你去煮一碗红糖鸡蛋过来。”   说罢,阎驰拉着沈佑春的手走进自己的房间,顺便关上门,隔绝了阎家人好奇看过来的视线。   “哦哦,好”被安排了事,方萍下意识点头,知道是煮给小姑娘吃的,她也不含糊,进厨房麻利的就做了。   太阳还没出来的早上寒气重,喝点热的暖和暖和身体也好。   方萍做事很麻利,心乱如麻的煮好了之后敲了敲门,见是阎驰过来开门拿,她就透过打开的门缝往里看,见人家小姑娘没事,也没哭了,她这颗心也就没再慌乱了,没犯下大错就行。   兴许是害羞,也或者她的视线过于强烈,沈佑春抬起头看见方萍时脸又红的低下头来不敢再看,方萍却是笑了,好白净乖巧的漂亮小姑娘,她看着也欢喜,也不怪小儿子当宝贝。   多乖巧的一个孩子,真有矛盾,那肯定是她儿子的错。方萍低声问阎驰,“这是怎么回事?你欺负人家了?”   “没欺负。”阎驰知道他们误会了,不过也没多解释,就是说,“只是工作上发生的一点棘手问题。这事你们不用管,去忙你们的,我会处理好。”   他抛下这话果断关上门,也打断了方萍还想说的话。   方萍只能无奈的瞪着门,回过身,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都站在院子里,还眼巴巴看着她,老老少少一个表情,好奇两个字要刻在脸上了,方萍双手叉腰,“看什么看,一个个的眼睛不大,心眼却不小,还不赶紧刷牙洗脸去上班,嫌时间多不会迟到是吗!”   方萍的脾气大,可不是善茬,她一发话,大家全都动了,简单吃过早餐,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   阎仓还是不太放心的问妻子,“两人真没啥事?”   “应该没事……”方萍也不确定。   “应该!”阎仓拔高了声音。   方萍立马拍了他的手臂,“小声点,让人家姑娘听见了,面皮子能好意思?”   阎仓悻悻然的闭嘴。   可事情都这样了,街坊邻居也都看见了,小儿子的婚事是得赶紧办下来,风声传开了对女同志可不好。   “说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具体的我也不晓得,等得空了再问问阎驰。”方萍也忧心忡忡,不过除去一开始愤怒上头丢了思考,现在冷静下来后也没那么慌了,她对自己的儿子还是相信的。   阎仓也不相信他家里会好笋出歹竹。   何况再急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儿,年轻人自己先聊,等聊好了,该结婚就结婚,免得被人举报男女关系不正当。   忙活一阵之后阎家安静下来,出门去的时候碰上街坊邻居,他们已经听到动静了,有的还亲眼见着沈佑春跑到了阎家,   本来就好奇像有人在挠痒痒还抓不到,见到阎家人一个个出来,逮着机会可不是要打听是个什么情况。   阎二嫂在家,得了婆婆的吩咐,她就抱着孩子在院子里玩,时不时看向还在紧闭的门,真要有情况,她也要进去劝说,免得争执起来,小叔子要动手的话,一巴掌下来,大男人都不一定能扛得住,那女同志看着娇娇弱弱,怎么可能会受的住这个力道。   一大家子住在一起肯定会有摩擦矛盾,都是小问题,无伤大雅,隔天就过了,她怎么说也是个正常人,再争执也不能家暴打人,她肯定站在人家女同志那边,不帮小叔子。   毕竟她要是不正常的话,就算她和阎老二是自由恋爱感情不错,也是阎老二求娶的她,公公也宁愿不要这个儿子逐出家门,不会同意下聘这门亲事。   屋内。   沈佑春坐在床边,而阎驰拉过椅子坐在她面前,手里端着刚煮好的红糖鸡蛋,有点烫,他一边搅拌一边吹散,递到了沈佑春嘴边喂她,现在他对怎么照顾人已经很熟练了,“有点烫,慢点喝。”   “我还没刷牙洗脸呢。”沈佑春很别扭,她也不知道怎么的,心慌意乱之下就不修边幅的跑出来了。   好丢人!只要一想起她像个疯子一样一路奔跑,沈佑春就是捂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没法见人了。   “谁说没有刷的,昨晚睡觉前不就刷了,干干净净。”阎驰没介意这种,有的人还习惯在早上起来吃过早餐之后才刷牙洗脸,“这里就我们,没有外人,我现在也没有洗漱,和你是一样的。”   他何止是没有洗漱啊,本来是还在做一场旖旎的梦,忽然就起来又看到在家里哭的沈佑春,差点都以为在做梦了,不过她的眼泪很热,这不是梦,阎驰也没那么蠢,分不清梦境还是现实。   沈佑春还是有点别扭,不过红糖鸡蛋送到了唇边,望着阎驰深邃里不失温柔的眼神,她张嘴乖乖喝了。   “我不喝了,你喝。”还剩下一半,沈佑春摇头。   阎驰摸了摸她的双手,已经回暖了,没再冰冷,也就不强求沈佑春喝完,他仰头,对着碗咕噜一声一口喝光。   碗里一滴不剩,他站起来放在了书桌上,再回到沈佑春面前坐好,这个姿势可以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阎驰的手上有茧子,抚摸沈佑春艳红湿润的眼角有些小心翼翼,“哭的眼睛都红了,发生什么事了?有人欺负你,还是家里进了贼?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你在我面前都不用隐瞒,可以全部吐露。”   比起其他种种,他见习惯了生死,只要沈佑春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他是担心如果真的发生了不好的事,可一个女性因为害怕被报复和害怕被嘲笑而羞于启齿去选择隐瞒。她不是孤身一人,不是没有依靠,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可以来他身边依靠他,阎驰都会站在她这边。   所以他的喜欢是真的,并不是因为原身的影响,一开始,他其实很嫌弃,因为他欣赏不来软弱可欺的人。   后面发现,她那张柔弱爱哭的外表之下藏着心机,脑子清醒,以自己为重,懂得利用身边的一切为自己谋利,无论是被生活逼成为这样的人,还是她的本性如此,阎驰喜欢她的这一面。   这就是他和原身完全不同的地方,也足够分得清是他本人喜欢,还是受到原身的影响。   如果他不是起了兴趣,起了心动而放纵自己,也是拥有足够强大的理智和自控力压下这可有可无的情绪波动。   “嗯。”沈佑春的眼眶一热,泪水又想上涌了。   她最喜欢别人对她的偏爱,喜欢独享,如果分出去给别话,她才不会要。   可现在不是两人谈情说,说着甜掉牙的话的时候。沈佑春吸了吸鼻子,她把还捏在手里的相片给阎驰看,将前后娓娓道来,“事情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而是一个小女孩。你还记得那天去下访吗,我”   有了人可以商量,沈佑春冷静下来不再慌乱的时候,很有逻辑和理性的和阎驰说清楚这件事的前尾。   她知道,这只是她的猜测,一点证据都没有,就算是去公安局说那也没用的,那地方讲究的是证据,而不是唇齿一碰的说法,连证据都没有,甚至她连人都不认识,就是因为一个梦还有一张相片的随意揣测,要是人人都这样跑到公安局进行口头断定要求调查,还没稳定的社会秩序早就乱套了。   生命至上这四个字,并不包括普通人。他们保护的是秩序,人只是秩序之下的附庸品。只有人出事严重到破坏了秩序,才是他们管的时候。要说对错也难,就像棱形球体,每一面都会折射出不同的理解,是复杂的。   沈佑春不是三岁小孩,她知道这个理,可她就有一个很强烈的直觉,她的猜测没有错,脑海里第一个蹦出来的人就是阎驰,她坚定的相信,阎驰不会骂她没事找事,也不会说她多管闲事。   更不会像有的男人一样,漠视就算了,是没这个义务要同情,可是会拿来做笑料,还反过来怪罪是女人去勾人男人犯错,她不勾引就没这回事了。即便这个女人,其实只是年纪不大的小女孩。   而这种诋毁的,冷漠的,毫无人性的说辞,有时候也会出现在女人的嘴里,并不会因为都是女同志就会去同情,甚至会觉得,都是因为她们的事而破坏了女人的名声,藏起来不被人知道更好。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本质上就只有一个主体,人。要警惕和祛魅的对象是人。   阎驰默默听着,感受到了沈佑春陷入情绪里身体在发抖,他起身坐在了床边,揽进怀里轻轻拍着背安抚。   等沈佑春冷静下来,她抬头望着阎驰,不放过他的每一个表情,“你会不会觉得我有病,因为这点小事就联想到那么多事,还闹出那么大动静。”   “不会。世上有一类人,他们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几乎没有出错,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避险天赋。而你的情况,不是因为心理暗示做梦,你已经过了认识到梦见的过渡期,而是根据梦再找到证据。”阎驰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他自小就在人性的恶里摸爬打滚长大,所见都是世界上黑暗的一面。   自然,他也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各有本事,谈不上所谓的特异功能这个概念,但也确实有厉害之处。   普通对应的就是不普通。一个保持有着独立理智思考的人不会以眼看世界,认为人和社会是非黑即白。   无论谁都是站在灰色地带,即便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也是这样,复杂的人心,对应的就是复杂的社会关系,只要发生某一件事,改变不难。   比起长篇大论就是口头上说相信她,沈佑春更放心于阎驰通过这个说法来信任。   她心底是相信阎驰的,可依旧会有不确定的念头,害怕阎驰不会和她站在一边,那才是一件愤怒又迷茫的可悲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希望,这只不过是我乱想闹出来的一起乌龙。”沈佑春说着连她都认为很假的话。   阎驰看着相片,那条白色的裙子像是芭蕾舞裙,沈佑春没见过,但他肯定知道。变态也有等级的,像这种玩虐孩童的变态最低等,只   会挑无法反抗的弱小来欺压,丢进国际监狱里只会被同监狱的人活生生阉割,当成“玩具”发泄。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个是真理。   “很可悲的说,这个小女孩大概已经经历了惨痛的事。”阎驰不想隐瞒,“或许,她正在面临死亡。有两种可能,一来她太小,身体承受不住,你说的来经期或许不是,而是血崩,她的身体已经彻底坏了。二来,是外力被害死。下访时有个政策就是要扩建小学,并且给校长提拔到镇上的任命通知。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当然要除掉所有可能暴露出来的污点,而一个大山里家境贫困的小女孩之死没人在意。”   沈佑春听得脸色一寸寸发白,浑身发冷,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捏住了她的心脏,难以呼吸,喘不上气来。   十一岁了,有的发育快,已经具备怀上孩子的条件,或许还不止是血崩那么简单,而是更绝望的情况……   这是沈佑春第一次直面真正的黑暗,让人不敢去凝视,对比之下,她所经历的那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阎驰,帮帮她好不好,她还那么小”沈佑春抓着阎驰的手臂,指甲陷入了他的皮肉里,知道她现在很乱需要有人分担这份焦急不安,阎驰任由她掐着,即便已经有了月牙形状的红痕迹。   “帮,但是得要想一个完全之策。”阎驰沉着眉说,“按照地方来看,小女孩的家是在大山深处并且很穷,然而她遭遇这些事还能来上学,只有一个可能,背后有人控制她这样做。而欺负她的人就不止是学校里的,还有家里,村里,甚至附近村。”   “这些人不会大肆说,却会互相告知过去欺负。有的给一分钱,有的给一块饼,这些只要小女孩躺下来敞开腿就能得到,控制她的人当然来者不拒。”   “这个人可能是她的父母,是亲人,也可能是无父无母之下的村人,而他们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会拧成一股绳。”   “山里的人排外,就算放着大喇叭说村里有肮脏事,死的也只会是小女孩而不是欺负她的人。甚至就算是外人进去了,他们要隐藏秘密之下会联合起来封口,推给山里的野兽吃就能摆脱掉。只要没证据,互相作证,就法不责众。而且现在很乱,猎枪大把在,比你想的野蛮和恶毒混乱。冒然进入别人的村子说有人欺负小女孩,要给她讨公道,给恶人惩罚,那是天方夜谭。”   而这种地方,往常都是一个姓而居,往上数三代都是亲戚。只要不是危及到自己或者村里的大事,就没人会站出来,因为仅仅需要牺牲一个毫不值钱的小女孩就能息事宁人,纯利的买卖。   只有黑暗,没有黎明,沈佑春已经听不下去了,“那现在怎么办,真的就没办法了吗。”   “单纯以小女孩被欺负作为借口当然不行,山里人家女孩的命不值钱,以这种事为她讨公道还会增加一系列辱骂欺负。那就换一个正当的,强大的,就算是全村人联合都无法抗拒的理由。”阎驰思索片刻,有了计划。   沈佑春有听说过,有的人家见是生了女儿,挡住了来儿子的路,就用绣花针插入女儿的大脑里镇住,这样,下一胎儿子就能来了,这还是真的,是听高中同学说起老家的事,她听着都恶寒,人狠毒起来,其他物种都自叹不如。   现在阎驰说的情况也确实如此,可沈佑春也没有别的办法,她就算有心想帮,那也不可能叫阎驰陪她去学校,去小女孩的家里就这样把人带走,再把恶人惩罚,太假了,不过是在脑海里过一遍认为自己很厉害的幻想。   沈佑春握着阎驰的手,“你是有计划了?都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很高兴你第一时间来找我,没有自己乱窜。”阎驰捏了捏她的脸颊,“无论什么时候想帮谁之前,都要记住,永远将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我不希望有一天会听到你牺牲自己换回别人的事。”   他是真冷漠,对外面所有人都这样,唯独希望沈佑春能好好的。像这种事,他前世见过太多,还有更黑暗的存在。可只要是她想的,他都会做到,比如,现在套上好人身份,路见不平。   “我又不是无脑莽撞的人,有脑子思考。”他这话什么意思,沈佑春不满地撅了撅嘴,“我也没那么无私吧,哪里会是牺牲自己换回别人的,瞎说。”   她发自内心敬佩无私奉献的人,可是要她自己当这类人,那不是天方夜谭吗。把自己放在首位并没有错。   阎驰一笑,“那就好,我喜欢你的自私。”   沈佑春也没闲情逸致听他说喜欢,催促着阎驰想办法。   可办法也不是光想到就行的,付诸行动也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安排。   世界不会围着谁打转,悠闲的打个响指,嘴皮子一碰,眨眼间什么都能安排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她帮不上忙,阎驰洗漱之后送她回家,路上给她买了几个包子当早餐,沈佑春只能心不在焉的在家里等着阎驰的消息。 第76章   到了中午,沈佑春才等到阎驰来找她,本就是坐立不安的沈佑春在看见他的身影之后立马小跑过去。   “事情安排好了?”她着急地问。   阎驰揉了揉她的头发,“当然,放心好了。”   沈佑春相信他,而阎驰回来找她那就是要带她去了,毕竟沈佑春的意思就是一起去,不给她去的话,要是后面偷偷跟着,阎驰才觉着更麻烦,即便他不认为小哭包有这个胆子。   “那就走吧,不耽误时间了,也不知道那边的情况怎么样。”沈佑春拉着阎驰的手臂往外走。   只是走了两步,沈佑春回头看向阎驰,有点担忧地问,“阿驰哥哥,我说如果,就是如果。要是这趟过去只是闹了乌龙事件,我所猜想的并没有发生,那会不会因为你费劲的安排没有起到作用而给你带来麻烦啊?”   她想的最好是当然什么事情都没有,可阎驰因为她的一番猜想就去忙活了一个早上,沈佑春也不知道他是做了什么安排,要是动静太大,又是欠人情又是借人的,还白跑一趟的话,那也不好交代。   “我看看今天的太阳。”阎驰抬头看向远处,略作惊讶,“还是从东边出来,没从西边。难道是我耳背出现幻听了?居然会听见某人在关心我。”   这是拿她打趣呢。沈佑春是又气又羞,拍了一下他的手臂,把头扭一边,“你说不说,不说就不理你了。”   说的好像平常没有关心他一样,好吧,她承认,关心的时候是少了一点,可也算是有啊,不能说没有,这是不对的!   “不会有事。而且,也不是专门为了这件事走动,只是顺带一起调查。”阎驰做事不会顾头不顾尾,他都是安排好,不说百分百把握,也会把意外降低在就算是发生了也能在掌控的范围里。   沈佑春相信他,既然这样说了,那就是真的,不是找的借口要敷衍她。   不过具体的安排,她并不知道,想问也不好在路上耽误时间。   只是等阎驰带她来到了军区门口的时候,沈佑春还很震惊,为了今天行   动方便,她穿的可是长衣长裤,还有一双解放鞋,跑起来也方便。   “阿驰哥哥,为什么要过来军区一趟?你不会是和领导申请了要带军区的军人一起去吧。”沈佑春跳下来,就是巴拉着阎驰的手臂问。   不过阎驰还没有回她,就见顾铭带着人出来了,还是开一辆车,后面坐了大约有十个穿着军装的军人,而顾铭在副驾驶,他看下来,目光落在了沈佑春那张俏生生的脸蛋上温和了一瞬,随后看向阎驰,目光平静里带有几分较量,不过在正事上也不会意气用事,“上车。”   这是改过的,后面还有两个座位,就是有点高。沈佑春抓着扶手爬上去需要点力气,而阎驰三两下就上来坐在她旁边,至于骑来的自行车则是放在了警卫室,等回来了再骑回去。   那么多人在,沈佑春是想问也不好问,因为阎驰和顾铭已经开始谈事了。   顾铭手里拿着一份打印出来的图纸,有些不太清楚,很模糊,他回身给了阎驰,说是阎驰研制的一个东西探测到什么东西,沈佑春听不懂,她看了两眼也看不明白,再加上一路摇摇晃晃的,她脑袋晕乎乎,更无暇思考了。   幸好车高,她开着窗,一直看窗外风景,而且阎驰的兜里还带上了两个柠檬,晕的话就拿来闻一闻,这样一路到了地点她也没事,没像上次一样晕车。   先来的是学校,得要先找到小女孩,住址不懂,今天周五是在学校。   沈佑春全程跟着走,站在阎驰身边看他和顾铭的“表演”施压。   无证无据,自然不可能会去对校长的办公室查,而且已经过去几天时间了,会收拾的脏东西大概也都会销毁。   沈佑春不知道他们要怎么做,只是进到学校里,她目光自动搜寻,想要找小女孩,又担心她这样一问出来就暴露了此行的目的,只能作罢。   交谈之后,校长一脸为难,却又不敢和军人作对,现在才是六七年,并不算稳定,很乱,而军人的威望依旧刻在老百姓的骨子里,社会秩序才刚开始重新建立的阶段里,依旧是军人的权威更大,要是其他组织来,他或许还能表现上不满,可军人过来,而且还是带有任务,他也只能听从。   望着一群人来势汹汹,并且真有其事,校长信着急解释,“阎工,还有顾队,我们学校除了十名老师之外就是五百个学生,我对他们很了解,绝对不是什么卧底奸细,会盗取了军工图。”   他还沉浸在准备提干的喜悦里,绝对不能因为这些事而丢了机会!   郝校长是五几年就下乡来的知青,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谋划了那么久,积极表现当上了校长,好不容易一步步往上爬,眼前着就要踩上另外一层高阶梯,要是从此跌落泥沼,他不甘心。   “郝校长,他们有没有嫌疑,不是你一句话就能下定论的事。军工图关系重大,要是让奸细盗走阻碍国家建设进程,这个罪责,郝校长要是说可以担当得起,我这边好说,顾队这里是个什么说话我就不清楚了。”阎驰深知,不同的身份会带来不一样的威慑力。   对于校长来说,他的话没用,可顾铭是一名军人,顾铭开口,那是绝对管用。   一类人,顾铭也不喜欢废话,子弹上膛,冷着一张脸,“阻碍调查奸细,郝校长也有嫌疑。”   “我配合,我配合”校长的额头冒冷汗,立马点头。   他心里着急,昨天还在办公室里胡闹了一通,东西还没收拾干净,应该只是例行询问,不会有别的问题。   好歹也是经历了不少事的人,郝校长只是被突如其来一下给弄得慌乱,很快就镇定下来。   可是在一番询问下来,也会暴露不少信息。郝校长曾经是河口村的下乡知青,他的妻子是村长的女儿。   郝校长大概是一个月回去几次,而他的妻子则是一直带着两个女儿在娘家住,并没有和郝村长住在一起。   而欧莲香就是河口村的孩子,听着欧莲香的老师说,她家里很困难,早早就没有父亲了,只有一个生病的母亲,两个人相依为命,这样的家庭有一口吃都都难,怎么可能读的期待书。但是由于郝村长心善,见着她可怜,就伸出援手帮助,也送来学校读书了。   欧莲香的成绩也很好,人是聪明的,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所以学费上免了很多,郝校长也会补贴。   这个情况在学校里的其他学生上也有,欧莲香不是特例,所以也没人会多想,只当成是校长的人好,故而郝校长在大家这边很得到赞美。   初看没有问题,不过阎驰拿起了办公桌上的书,好似随手翻了翻,就问,“校长好像对日语很熟悉。”   “”郝校长下意识就想要否认,可是见着阎驰拿起来的书,他知道否认也没用,模棱两可的讪讪说,“当老师的想要教好学生,肯定要多学多会。常说师夷长技以制夷,有这个机会我就在空闲的时候学几句,平常也没时间。”   “那你这个技还挺针对性的,英语不懂,俄语也不懂,现在最实用的是这两个,学校课堂里教学也是这两种语言为主。偏偏你就想学日语,怎么,是对日语爱得深沉吗。”阎驰嗤笑了声。   这个猜测放在后世当然不会有用,可这里是六几年,建国才几年啊,战乱也刚平,没有人会特地去学习日语。除非是要外派出去留学的学生,否则都是以俄语和英语为主,甚至能学到人也很少。   而这个时期大家对这个小鬼子的反应可以说得上是敏感应激,在场的人立马看过去,顾铭的枪头已经对准了他。   郝校长想要解释,却又不懂怎么说,“我,我”   他的心理素质强,也是在面对比他弱小好拿捏的人,可面对比他强大的人群,腰都直不起来,想讨好又没有办法,他以前一贯的做法就是去讨好。   “顾队长,郝校长也在河口村当了几年的知青,有生活痕迹,而且也是最隐蔽的地方,其妻女也有问题,或许会有线索。”阎驰不想听他讲废话,道了下一个目的。   “嗯。”顾铭举起手。   收队之后,郝校长也被押走了,后知后觉,他反应过来,这次好像是奔着他来的,可是为什么会那么突然?   沈佑春一直安静着,就怕打乱了阎驰的计划,等顾铭带着人走在前面,她落在后面跟在了阎驰身边,拉了拉他的袖子,等阎驰弯下腰,她小声问,“你怎么知道他会日语的?也没见说过一句吧。”   “要想知道他会,不需要他说出口。”阎驰一笑,揉了揉沈佑春的头发,“这还要多亏了你让我发现这点。”   “这有我什么事?”沈佑春惊讶了,追着他好奇问。   “之前过来下访的时候我就有了点猜测,他办公室里的一些摆设全都符合日本人的习惯。这些人要想隐藏的好,自然是要有暗语的,只有他们自己人知道。”阎驰前世接触过,了解的挺多。   “后面回去接二连三的忙,我把这个划过脑海里的想法给忘记了。早上看见你带来的相片更加肯定了这个想法。”   阎驰勾着沈佑春的肩膀往怀里扣,手上更加作乱地揉着她的头发,“所以,全都是靠你才能有这个发现,你就是块宝。”   沈佑春这一听,立马翘起了嘴角,很是骄傲,“那当然了!没有我是不行的!”   阎驰认可点头,“嗯,说的没错,没有你,我确实不行。”   沈佑春闹了一个脸红,比起厚脸皮,她现在似乎略逊一筹了,好气人!   “你说的有事过来就是因为这个说法,军区就借人给你了?”她还有点不相信。   “当然不是,后面和你说。”   那边,顾铭已经偏头看过来,示意快点上车。   他们只好停止了聊天。   在车子进入河口村的时候引起了一阵轰动,特别是还带着郝校长一起,河口村的村民都认出来了是郝知青,村长家的女婿,现在这被扣押犯事的模样引起了巨大猜疑,立马把村长给找来。   后面的事沈佑春不插手阎驰和顾铭怎么处理,她拿着相机,打算在村子里到处走走,要是碰上别的“证据”也能拍下来。   她单独行动肯定是不行的,有两个军人一起陪同,其中就有周家承。   村里最不缺谣言,大人的嘴巴可以不说,但是小孩子拿糖块哄一哄,几乎把听到的事情都说出来了。   比如,沈佑春想要打听的欧莲香,在小孩子的口中,那是一个疯女人,这是指欧莲香的母亲,小疯子就是指欧莲香,还说她们很穷,就喜欢偷东西等等,在村子里没有任何人说她们的好话。   而就是这样的出身,却得了郝校长的另眼相待资助上学,怎么看都是奇怪的。不是说做好事就要被怀疑,而是,河口村里一样困难的孩子,放眼望去比比皆是,可欧莲香这个孩子最特别,无人可以依靠,最好拿捏。   沈佑春打听到了住址,她拿着相机,好似在随意走着,实际上是一路摸过去。   据也是去上学的小孩子说,昨天的时候,欧莲香还去上学了,但是今天却没有去,不过村里的孩子都是这样,去一天不去一天是常有的事,而且也没有小孩子喜欢和她玩,欧莲香独来独往,也没人去问她为什么不去学   校。   沈佑春担心会不会是出事了,她加快了脚步。   没有走错路,说是下了一个小坡会经过芭蕉树,再到对面的一个小田埂之上有一块还挺大的时候,她们母子就是在这暂时搭一个小屋子住。   很偏僻,不近村子,有人想来做坏事都不会被发现,把这对母女赶来这里住,也不知是真的没地方安排,还是因为存有私心。   沈佑春不敢深想,她捏紧了相机,小心着走过去,地方很小,可打理干净,还有削尖的木头简单围成了一个小篱笆,翻了泥来种点蔬菜,已经长苗了,只是地面很干,看着很久没有淋水了。   她们没有地,只有两块自己开荒的地,很难种活粮食,每天都是饿着肚子,想要饱腹是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事。不过现在还有很多地方在闹饥荒,抢着啃树根的都有,母女俩的状态不算多难见。   “小莲香,小莲香。”门是关着的,沈佑春站在篱笆外喊了两声,久久也没见有人回应,静悄悄的有点诡异。   村民已经被军人进村的事给吸引过去了,再加上平常没人来这边,因为很靠近坟墓,也都是荒地的多。   没办法了,沈佑春听了声直接推门进去,这门也没多大防贼作用,看高度,应该是小女孩自己动手做的。   “莲香,莲香?”   沈佑春一边走一边叫着名字,风吹来有一股味,很奇怪,让她闻着恶心的头晕想吐,很排斥,莫名恐惧。   “小妹。”周家承也闻到了,而且比起沈佑春的懵懂,他经历过生死,在野外,最不缺的就是腐烂的尸体,很明白是什么,他看了眼队友,然后拉住了沈佑春,“我先送你回去,剩下的事我们来处理。”   沈佑春不笨,她知道了不对劲,也想到了某种可能,脸都白了。   她摇头,目光坚决,“我不走,五哥。开门,你们把门打开。”   周家承和队友互看了一眼,他守在了沈佑春身边,而队友用脚踹开了门,以防在里面反锁,这样快些。   门一打开就是一股臭味涌出。   只见床上躺着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女子,骨瘦嶙峋,应该死了已经好几天,脏乱的被褥里似乎还有一个就是比两个成年人的拳头大一些的人。体。   而地上也有一个,年纪还小,同样已经死了,手脚是呈大字躺着,两腿间还有已经干了的血,她即便死了也没有闭眼,就这样直勾勾的看着房顶。   赫然正是欧莲香。几天前还说话,她还记得抱住的体温,可是现在就这样死了。   沈佑春怔住了,许久也无法回神,泪水成串落下,脑子里一片空白,浑身冰冷,冷到她一直在颤抖。   死了,死了   “小妹,小妹。”   周家承见惯了生死,他虽骇然也很快稳住情绪,见沈佑春不对劲,他想要拉走却拉不动,叫好几次也没有反应,周家承连忙给了队友眼神让他回去把队长喊来。   前后不过几分钟,等顾铭和阎驰带人跑来,见着沈佑春的不对劲,阎驰立马冲上来挡在了沈佑春前面不让她看,而顾铭停顿了脚步几秒,安慰沈姑娘不是他能做的事,顾铭只好挪开目光,冷静去处理屋子里的情况。   “好了不怕不怕。”阎驰扶着她走到一边抱在怀里,手掌一遍遍的抚过沈佑春的后背。   感受到她在颤抖,阎驰的心里也不好受,“想哭就哭吧,不怕,我就在这里。”   “阿驰哥哥”触及到熟悉的怀抱和气息,沈佑春回笼了魂,抓着阎驰的衣服放声大哭,泪水都能将阎驰给淹没了。   来的路上她还在想,要是帮小女孩脱离了险境,要怎么安置呢,留在村里不好,带出来的话心里也已经受到了创伤,以后要怎么办等等很多问题。   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是这种情况,等她来的时候,人已经死了。   沈佑春好难受,她很清楚的感觉到了心脏在一抽抽的作疼。   今天出太阳了,可是,好冷啊。 第77章   该怎么说呢?   我一直以为只要对着好多人脱裤子乖乖听话就可以救妈妈,只要去读书了就能逃离坏人。   我无法带着妈妈离开满是荆棘的小屋子,天地之间,这里也成了我和妈妈的坟墓,未来的某天,坟前会长满野草。   妈妈几天前死了,闭上眼睛之前拉着我的手说了好多对不起的话,要我勇敢的活下去,我答应她了。   后来我也生病了,下面疼疼的,肚子也疼,是和妈妈一样的病。   今天好痛,晚上放学回来,我流了好多好多血,我知道,我也要死了。   对不起妈妈,我失信了。   今天的晚上有好多星星,我死后也能成为其中一颗吗?   小心翼翼散发着光辉,照亮每一处黑暗的角落,让迷路的小蝴蝶也能找到回家的路。   如果可以的话,我这颗小星星还想无声无息的去抱一下姐姐,借一下晚风的声音悄悄告诉她,糖块真甜,谢谢你。   以及,对不起,姐姐开开心心为我拍的相片,我永远也看不见了。   *   泛黄的作业本上是用铅笔写下来的一段话,整整齐齐,没有错别字也没有拼音,字体好看。   她知道自己要死了,漆黑的夜,周遭寂静,夜晚虫浅鸣叫,她坐在屋檐下,抬头望着夜空之上悬挂的明月和璀璨星辰,动笔写下了这一段话。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或许是,想要留点什么。   今夜不会有人来,她锁上了门,想要去到床上,想要躺在母亲腐烂的尸体身边,蜷缩在她怀里慢慢死亡。   可是,那么短的距离,她依旧没能去成,倒躺在了地上,缓缓闭上眼睛。   *   这封不算信的绝笔信送到了沈佑春手里。   她哭了很久,也病倒了。   她知道这是心病,只能靠自己纾解。   后续的事由阎驰和顾铭去处理,沈佑春无暇去想,她只是难受,还有自责,如果早点发现就好了。   可惜,这个世上没有如果。   知道她心里不好受,了解事情经过后的许宁也让她出去走走散散心,照相馆的事不用管。   沈佑春却提不起任何精神,很闷。   对小莲香的遭遇和死亡伤心是有,可现在更多的是一种迷茫的闷。   同样的遭遇或许也发生在很多偏僻的贫穷的小女孩身上,她们带着不被爱的环境里出生,又带着一身痛苦离去,生命短暂且离谱荒唐。   明知道会有这种事在很多阴暗的角落发生,她却做不了什么。   沈佑春一直都坚信自己是个自私的人,对旁人不会有太多同情心,她不应该会因为比别人的遭遇而浪费心神,甚至瞎操心,她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可是心里并没有好受多少。   阎驰忙好回去照相馆,得知沈佑春一个人出来时他忧心忡忡,依着平常回去的地方来到了桦林园,果然,远远的就看见沈佑春独自坐在长椅上,他疾步上前,“怎么坐在这里发呆。你生病才刚好,出来吹风会复发。”   他出来的时候没忘记拿一件外套给她披上,坐在了旁边,拿过沈佑春的手握着捂暖,是有点冰了。   “那些人都抓起来了吗。”沈佑春顺势靠在了他的肩膀,兴致不高。   “嗯,全都查出来,也抓住了,已经吃了枪杆子。”阎驰往后靠让她舒服些,伸手揽过了沈佑春的肩膀。   沉默了一会儿,沈佑春有些闷的生疼,“都有几个人。”   “审问下来目前发现的有十余个。”阎驰没有说具体的字数,但是这听起来也触目惊心了。   沈佑春闭上了眼睛,眼角冒了泪花。   阎驰不再往下说,将她拥在怀里安慰。   人间百态,丑陋常见。   这对母女无依无靠,男人也是个孤儿,早些年已经死了,而当母亲的也是一个孤儿,不过身世上放在以前还是个书香门第的小姐,不过身体很弱,家中父亲带人逃走时把她给撇下来了。   女孩的父亲以前是个长工,见着小姐孤身一人还生病了就带回去,两人成了夫妻,后面就有小莲香,在山里那个地方,多的是肮脏事,可是他们在外面也没地方住,不得不回去。   起初女孩的父亲还在时家里有个男人,山里人有觊觎也不敢做什么,后面上山去打猎的时候女孩的父亲掉下陷阱里被木签穿过胸口死了,至于是倒霉掉陷阱还是人为,这就不得而知了。   剩下的孤儿寡母,自然就是任由拿捏。第一个做这事的是村长儿子,孩子的母亲想过要寻死,可是被拿着孩子威胁,她只能苟且偷生活下来,可是有了一个,就有第二个谁都寻着味摸上来。   后面女孩渐渐长大,继承了母亲的容貌,是个美人胚子,自然也就吸引了更为变态的人。不过第一个得手的不是村里人,而是被郝校长联合村长送去给了卓老大,而卓老大则是转手送到了粮食站站长手里,后面卓老大如愿娶了站长的妹妹,开了黑市,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没有了利用价值,女孩就被送回村里,后面的事不用深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   郝校长当年是喜欢过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是个中日混血,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她还会跳芭蕾舞,会弹琴。   后面回到了日本,郝校长依旧念念不忘,见着女孩的侧脸有几分像,他忘不掉曾经喜欢过的人跳芭蕾舞的样子,可得不到也掌控不到,就把这份变态念头施展在了女孩身上,柜子里的衣服,都是叫女孩穿上的打扮   “别说了,别说了。”沈佑春的双眸含泪,已经听不下去了,她捂住了阎驰的嘴巴,知道这些已经足够了。   过往的痛苦已经随着这对母女的死亡,还有施害者的罪有应得而埋藏在了小坟包里。   阎驰抚着她的后背在给予安全感。   两人闲坐看花落,今日的阳光依旧和煦。   *   沈佑春的大学推荐名额到手了。   她不是一个人去,还有阎驰一起,而过了门路的感情,她三天两头的就去阎驰吃饭,方萍待她如亲女。   日子怎么可能和谁过都一样呢。   沈佑春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刘家的消息了,自从上次冯青来和她说参加刘威的婚礼,可她忙着早就忘记这件事了,不过就算记着也不想去,自那以后知道她的态度,冯青是一次都没有出现。   她也乐得悠闲,真碰面了还觉得碍眼。   转眼就到了要去上学的日子,火车票是中午的,大早上的阎家就做了很丰盛的一餐,沈佑春的碗里不断被夹菜。   方萍是真喜欢这姑娘,她自己有两个女儿也不缺母女情,但这份喜爱只是发自内心的觉着人好,值得疼爱,“多吃点,你看你都瘦了,出门在外面有事情就使唤阎驰动手,可别自己做。”   包裹她已经收拾好了,也不用带那么多,先寄一部分过去就行,其他的去到了京市再买也行,家里不缺这点钱和票,用到的也不多。   “阿驰哥哥,听到了没。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和方阿姨告状。”沈佑春很神气,有人撑腰的感觉不一样。   阎驰给她碗里夹了一块喜欢吃的排骨,“我什么时候不听你的话了?”   他现在已经是从一头狼,变成了乖顺的小猫,要多听话就有多听话。   “哼,那就继续保持,继续发扬。”   “行行行,我记着。快点吃,赶时间,别错过火车了。”   “方阿姨你看他,就是在敷衍我!”   “阎驰!”方萍和她一个阵营。   应该说在阎家,除了阎驰自己,其他人老老实实都被沈佑春俘获了,就阎驰自己一个阵营,回头看背后空无一人。   如此情况,他满头黑线,可见着沈佑春笑得开心,他也无奈的浅笑着摇头。   小没良心的,就知道欺负他。   *   两人不是同一所大学,但相隔不远就在隔壁,一有休息时间肯定是去彼此的学校碰面。   这下子谁都知道新生里来的两个出众人物是一对。   翻了个年,时间来到了六八年,这个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最大的一件就是*革的开始以及高考停止。   全国上下都变得人人自危,有很多人被波及“打倒”进入混乱场面。   沈佑春这边也被调查过,没有问题,而她的父亲还是光荣牺牲的工人,根正苗红,保住了她。   不过听说刘家被查了,起因是刘莹嫁的那个人有问题被打倒了,而两家关系匪浅,还有利益纠葛,后面刘家上下丢了工作,差点被套上“臭老九”的名声游街。   冯青也是个狠人,立马离婚,带着小儿子登报和刘家人断绝关系,只是她的工作到头来也没能保住,后面好像是带着孩子再嫁,但是过得并不好。   沈佑春只是听说了大概,并没有仔细打听,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不值得浪费心神去关注。   这次的波动也波及到了阎家,不过阎仓本身就是负伤退伍,祖上也是贫农,到他这一代回来才慢慢起来,经得起查,谁去举报都没问题,还有阎驰本身创造的技术价值在前面竖起挡风牌,也是安然无恙度过了这场大事。   只是经此一次,人人自危,说话行事都愈发小心翼翼,陷入了全国压抑的氛围里。   避免被人举报乱搞男女关系,沈佑春和阎驰的关系也从处对象,变成未婚夫妻关系,不在三年年后他们毕业了才摆酒。   后来,沈佑春放下相机,选择进入妇联上班,解救了不计其数的妇女儿童。   而阎驰则是继续他的军工设计,将国家科技发展领上了一个台阶。   两人一辈子没红过脸,是出了名的神仙眷侣。   ——   系统来到这个世界找宿主时依旧慢了一步,不过总算是赶上了阻止下一场任务的开始。   它已经被上级问责了,怎么能闯出那么大的祸来。   这次主要是要把失忆的宿主带回去,等时空局稳定维系好了再说。 第78章   系统绑定一个人,那就是一次性的了,没法解绑。   把沈佑春带回来她自己的世界之后见到沈佑春就陷入了昏迷,系统忧心忡忡,可别因为一场波动失忆真出事了。   “宿主,宿主?”   “行了,闭嘴,吵死了你!”   沈佑春忽然睁开眼,她揉着太阳穴坐起来,脑袋还一抽一抽的疼,里面各种乱七八糟的回忆挤到要爆炸。   再加上系统在脑子里乱叫,吵得她更烦了。   系统立马闭嘴。   随后就是呜咽哭泣,宿主没事就好,它最怕的就是出事了,它也完蛋了。   等安静下来了,沈佑春也捋清楚答应系统做任务但是失忆之后的剧情,关系到的人物太过复杂,感情也过于厚重了。   沈佑春皱着眉头开口,“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清除掉这些记忆。”   “有是有的。”系统点头,“不过清除掉之后,宿主就会彻底忘掉,以后想要记起来也不行了。”   “赶紧的,我没事记这些干嘛。”沈佑春嫌它啰嗦。   系统犹豫了几秒,好奇问,“你就没有舍不得?起码也是你的三世的人生了。”   “你也说了是三世,那就是不同世界不同的沈佑春和他们的人生,不是和我的。既然是前世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记住。过去了,那就是过去了,我只是我自己。”沈佑春并没有多少舍不得。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只看重当世当下,不会去纠结什么前世来世,只有今生是她在活着,那就是她自己,就算拥有前生来世,本质上也是她,可是在她今生的自己来看,那也是不同的人,不同的出生,不同的社会环境,不同的成长背景,全都会造   就不一样的性格观念,那就不是她自己。   “好吧。”系统不太清楚人类的感情。   不过既然这是宿主的选择,并且决定好了不会后悔,它就没有任何异议。   等它扒拉出了“清理感情光环”用在沈佑春身上之后没过半分钟,沈佑春清楚的在感觉到了一段冗长复杂的记忆正在从脑海里散去,化为了泡沫。   她试着去回想,却一片空白,像完全没有过这回事一样,除了额外的系统还存在告诉她有这件事,不会出现在她今生没有走过的痕迹的其他记忆。   沈佑春一身轻松,这样就很好。   她还没忘记为什么会答应和系统签下这个做任务的合同,“我的故事呢,现在拥有可以打开的权限了吧。”   系统找上她的时候沈佑春还在准备演讲稿,作为即将要为母校百年校庆出席演讲的被邀请嘉宾,态度上也是要认真对待的。   然后系统就说,她其实只是一个女配,而且未来下场凄惨,她的人生都是被安排好的,这让沈佑春听的很生气。   她的人生要是被安排好,就不会靠自己的实力走到现在这个高度了。   沈佑春出生在一个很普通,却又不普通的家庭,一贯的重男轻女是有的,这个几乎是百分之九十个家庭里多孩子会有的通病,就算是独生女,也会有一个无形中的“弟弟”在争宠。   在沈家,并不是两个孩子,她前面还有三个姐,都被送人了,家里穷,养不起,可嘴上说是送人,这里面有没有金钱交易只有这对夫妻懂。   再有一个就是,她的父亲是一个赌鬼加酒鬼,而母亲又是一个任劳任怨的形象,和她说了要奋起反抗还被教训不懂事,一直认为,只要她生出一个儿子就行了,后面如愿生了,不过她儿子和爹一个德行,真是活该。就这种烂彻底的基因,能生出什么好货。   沈佑春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长大,很小的时候她就明白,谁都是靠不住的,想要帮的母亲也靠不住。   她的成绩很好,一路可以读书全靠自己的奖学金还有兼职得来的钱。   当然,父母嘴上说要帮她保管,实则就是想要拿走她的钱,沈佑春当然不会同意,她的脾气并不好,似乎是刻在骨子里的骄傲和自信,并且也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狠劲,怕把她给逼急了全家一起躺板板,父母才没有打她的注意,也权当没有她这个女儿。   后来,沈佑春凭着自己的成绩考上国内最好的大学,就读金融,而金融这个圈子来钱块但是也很肮脏,作为普通人要想混这个圈子没钱的话只能出卖身上能够出卖的本钱来获取资金还有人脉,否则是没机会混起来的。   不过沈佑春天生聪明,她的大脑就是她的武器,她并不需要走这条路子,只要她能赚钱,多的是有人为她保驾护航,成为手里的赚钱利器。   就这样一边深研一边挣钱,她后面还获得了去国外留学当交换生的名额,开启了更为高一层的成功之路。   毕业后两年,沈佑春选择回国,成为一家全球前五十强集团在国内的分公司总裁,又是一条新的征程。   改变人生改变命运,七分实力三分运气,恰好,她这两样都有。   现在,系统告诉她,她的世界就是一本书,而她的设定就是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将来会下场凄惨,沈佑春就是笑了。   她想要看故事是这么写的,不是为了先熟悉剧情,好后面改变,而是想要看看,到底是谁能够写出那么滑稽的事,还拿她当原型,这就是失败者的报复吗,果然是足够失败的。   “我看看,权限已经打开了。”系统搜寻了一下然后打包给了沈佑春。   脑子里忽然被塞进了一段像放电影片段一样的情节,沈佑春皱了皱眉头,忍下不适应的看完之后神情流露出了几分嫌弃。   “所以,这个故事就是。我本来是一个豪门真千金,但是被故意调换抱错了。将来,我会回到亲生家庭里面和假千金争宠,而假千金被呵护了二十几年长大,已经是家里无法割舍掉的一部分存在,家里人宠她爱她,对比之下,我这个半路认回来的真千金粗鄙,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多次针对假千金被发现之后还屡教不改,甚至喜欢上了男主,而男主是两家定下的未婚夫,本该是属于我,但是男主喜欢团宠假千金,而我不甘心什么东西都被假千金夺走,不断针对之下被逐出家门出车祸死了。亲生家人流下两滴鳄鱼眼泪,而主角就说是罪有应得,除了我以外,大家皆大欢喜?”   整段故事是有几百章的内容,沈佑春忍着恶心一目十行看完最后就做出了这段总结,简直就是不忍直视。   系统点了点没有的脑袋,“是啊是啊,这个世界的背景故事就是这样。不过现在出了问题就是宿主你的人生轨迹因为自己而改变,本来你是普通大学毕业,因为碰上亲生父亲的一场车祸而认亲,但是你出国了,这个情节没有走,认亲的剧情被拖延到了现在。因为你选择回国发展,合作商有和你亲生父亲认识的人并且觉得你长得很眼熟,和亲生母亲有些像,起了疑心,后面认亲的剧情就会补上来。”   “人生是进行时,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沈佑春并没有因为自己摆脱了剧情控制而感到开心。   她对自己的认可和成功标准,并不是以这个事情来衡量,而是以有没有达到她立下的目标,她超越的只是她自己。   “宿主说的有道理。”系统想,它也要去学一学道理了。   做这次的任务也不过是一个晚上睡觉的时间,再加上记忆清除了,沈佑春没有在不同世界穿梭后带来的落差后遗症。   她住市中心大平层,两百平,两个亿购买,风景很美,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看见江上升起的朝阳和落下的夕阳。   昨晚睡觉前她还在处理工作,今天晚上还有一场宴会要参加,沈佑春起来洗漱好时秘书贺雨已经过来了。   作为心腹秘书,能被沈佑春提拔,能力自然是也强的,贺雨知道进门的密码,她一身职业装,“沈总,我在你常吃的饭店定了饭菜送过来,刚到。”   “嗯。吃过了吗,没吃的话一起。”沈佑春从酒柜上拿下一瓶酒分别倒了两杯,一杯给了贺雨。   贺雨一笑,双手接过,“谢谢沈总。”   “不客气。”   两人面对面而坐,在午餐过去时也交流了不少工作上的事。   等吃饱喝足之后,沈佑春和她玩了一会儿室内桌球消   食,然后贺雨去手磨了一杯咖啡放在沈佑春面前,再拿过还需要处理的工作文件,“沈总,这是各个部门上交的项目策划案。”   “嗯,先放着吧。”沈佑春在看手机。   故事里说那一家人姓苏,也算是豪门,而未婚夫男主的家是顾家,嗯,两者结合,确实挺像一本书里男女主角的姓氏。   嗯?   不过看下来之后沈佑春发现,这两家也是寻求这次新项目合作的一方,不过最后落定是谁她没有敲定。   还真是挺巧,也或者,剧情的补充?   真相在晚上就能揭晓了。   这次的宴会是程家举办。   程家是海城的首富,也是第一阶梯的豪门望族,双方都有合作,不过这个合作主要是在海外那边的项目。   两年前的了,沈佑春负责的,和程家目前的当家人有过交集,还算熟悉,现在她回国了自然会收到邀请。   不差钱的宴会举办的很奢华,西装礼服,香槟交酬。   沈佑春穿的不算张扬,甚至没有穿裙子,只是一身休闲和商务的女版西装,里面的白衬衫微微敞开领口,露着精致的锁骨和项链,身边的贺雨穿着礼服,挽着她的手臂一起入场。   “沈总。”   “王总。”   “”   一路碰上不少熟人,互相举起酒杯打招呼。   沈佑春对于人际关系游刃有余,这也是来源于她对自己有着超强的自信,还有实力给予底气。   程家当家人程遂也在,三十岁的年纪,黄金单身汉,相貌英俊,身材很好,可以说是圈子里哄抢的联姻对象。   不过这人是个工作狂,眼里只有工作,对女色没有心思,过得堪比和尚。   啧。   在沈佑春知道这个说法之后笑了很久,程隋近不近女色,她再清楚不过了。   只是两人的交集,也就是程遂出国,她很少回来,当然了,她现在回来了也没有找过程遂,所以这场宴会的举办有没有私人目的,沈佑春想大概会是有的。 第79章   程遂在出场之后,目光频频落在沈佑春身上,见着这个女人散发一身光彩,耀眼夺目,他眼神暗了暗。   寻了个机会,他来到了沈佑春身边,起码有两个月没见了,而这个狠心的女人明知道他就在海城,偏偏不去找他,而程遂只能单方面冷战。   可是在听到牧家大少爷牧晔最近高调的追求沈佑春,听说还能留宿了好几次,程遂这回哪里还坐的住,像个怨夫一样,只能举办宴会眼巴巴等她来。   沈佑春勾起了红唇,举杯打招呼,“程总,好久不见。”   偏偏她像个没事人一样,好像早就忘记了他们在国外时的恩爱亲密,只有他一个人陷在这场情事里出不来。   程遂唾弃这样的自己,却又控制不住的深陷其中,他中毒了,无药可救。   现在见着沈佑春看他像是看普通人,他这一口气要提不上来,说话就尖酸了,像是坐在家里被抛弃的原配,开口就是一股子被冷落了很久没得宠幸的怨气,“今晚的女伴怎么不是牧大公子。”   “我来参加宴会又不是来玩,要他跟着做什么。”沈佑春笑着说,如此也就证实了她和牧晔的关系确实不普通。   程遂听出来了,脸色瞬间难看,却又没法对沈佑春发火,他本来就没名没分,都是外面的过客,哪里来的资格管。   可生气之余心里也委屈,沈佑春把他当成什么了?她勾勾手指头就会眼巴巴上钩的人吗。   但是程遂也不敢问出来,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还能保留一席之地,他要是问出来,连个暖床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女人有多狠心他见识过的。   “那真是可惜了,我还想和他聊聊。”程遂皮笑肉不笑,说的咬牙切齿。   聊什么?聊伺候人的经验吗,两个都是童子鸡,全程都是沈佑春手把手带出来的,能有什么经验可言。   彼此都是成年人,还是成熟的单身男女,看对眼了来一眼感情的交流这没什么问题吧,饮食男女人,之常情。至于他们无法自拔爱上她,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她可不负责。   起码在沈佑春心里那是没问题的,她一向万草从中过,片叶不沾身,你情我愿的事,怎么能叫渣呢。   沈佑春在心里嘀咕,不过面上带了几分打趣,“急什么,他刚才来信说等会儿就到。”   这不,她的话刚说完呢,外面传来一阵骚动,随后就是红色西装的牧晔进来了。   和程遂的成熟稳重不同,牧晔比沈佑春要小三岁,还是家里宠着长大的独子,性格很张扬霸道,长得俊美好看有点野性,红色西装在身上既显得年轻帅气也多了几分骚包样,很惹眼。   他一进来,目光自动锁定在了沈佑春身上,拿了一杯酒走上去,笑容满面。   “姐姐太伤我的心了,为了获得男伴的身份,我可是卖力了很久呢。”牧晔走上来,“卖力”两个字很暧昧,爱慕痴迷和委屈的眼神也在盯着沈佑春看,就差没有说“你个渣女”的意思了,他委屈啊,被吃干抹净了连个名分都没有!   左右都是债,沈佑春一点也不晃,和他碰了一下杯子,笑着说,“我是有正经事过来,下次再陪你玩。小雨,那边的老总是欧启项目负责人的父亲,你去打个招呼。”   “好。”贺雨早就想走了,现在能够离开,她立马逃离。   争风吃醋的修罗场也不是那么好围观的,而且两个男人都不好惹,很吓人啊。她就是特别佩服沈总,一点影响都没有,魅力依旧,她也超爱。   “好啊,我们说好了的。”牧晔知道这个女人的事业心有多重,让她放下工作陪自己是不可能的事,不过他自为自己很懂事,得了承诺,当然会退一步。   只是看见了程遂,他的心情就不是这么美丽了,也查到了程遂和沈佑春在国外的那点破事,非常嫉妒恨。   牧晔说的阴阳怪气,“但是仅限我们两个人,外面的老男人绝对不能出现。”   而“老男人”程遂心里气得牙痒痒,却又不能生气,还要端着正宫的气度,淡淡斜睨了一眼牧晔没有说话。   对着沈佑春说,“那个是维斯,打入非洲市场他是关键,我带你过去。”   “谢了。”正合沈佑春的想法。   “你我之间不用谈谢。”   程遂和她走之前看了眼牧晔,满是挑衅。   这可把牧晔给气坏了,暗骂了好几声老男人,又赶紧跟上去。   作为牧家的大少爷,他也不是什么都不懂,也能给沈佑春很多助力。   这下子宴会之上很多人都看到了这“争风吃醋”互相卖力表现的场面。   大家面面相觑,这是这么一回事?   “宿主,宿主,男女主来了,快看。”   直到系统的提醒,沈佑春才发现了主角的存在。   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是主角,可是跳出世界之外,比他们厉害的大有人在。   顾家的发展也是不错的,这次也是奔着沈佑春来,看见了沈佑春之后,顾冷宸带着苏娇娇一起上来打招呼。   已经知道真相的沈佑春也没有表现出来,态度不算热络,平静的寒暄几句。   只是发现了苏娇娇频频看她,而且眼神很复杂,这让沈佑春不得不多想,难道她和苏母一模一样吗,这都能认出来,还是说,苏娇娇本来就知道真相呢?   她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以前的那个沈家了,都称不上是家,试想之下保不准那个女人已经偷偷联系了苏娇娇认亲。这样一来,苏娇娇会知道和她一起被调换的人长什么样也说的通了。   沈佑春浅笑着开口,“苏小姐,我脸上有什么吗,你似乎很喜欢盯着我看。还是说,我们以前认识?”   她的直言让苏娇娇回过神来,还有些招架不住。但她明白,她不能够暴露出来,只是没有想过会在这个场合之下见到沈佑春,也不知道,原来在顾冷宸口中的沈总,就是沈佑春。   “没有,我只是觉得,沈小姐长得很漂亮,我和其他人一样也看得失神了。”苏娇娇笑着开口解释过去。   她到底也是苏家娇养了二十几年的千金大小姐,除了一开始的慌神之外,很快就镇定起来。   秘密只有她知道,只要她把这个秘密给藏好了,她依旧是苏家大小姐,而且,沈佑春现在什么都有了,也不会和她抢的对吧。   如果真的要抢呢?苏娇娇也不知道,理智上她明白她在苏家的一切都应该是沈佑春的,可是,她已经拥有了二十几年,忽然叫她   失去,她也做不到。   这个秘密要是能够一直被隐瞒起来就好了。这一刻,苏娇娇恨上了那找上自己要钱的亲生母亲,她是厌恶也是不愿意的,可她要是不给,秘密被捅出去,她无法想象要面临的会是什么。   “多谢夸奖,很多人都是这样夸,不过这是先天的。我想被夸的应该是我的父母,把我生成这样。”沈佑春着重带上了这句话,看见苏娇娇的脸色有那么一瞬间的隐晦情绪,她就知道了猜想没错。   真有意思啊,秘密被知道的人越多,就越是藏不住。   她当然不屑什么苏家,可是,她在沈家受到的伤害和责骂,那可都是她代替苏娇娇受的,在不平等的生存条件之下,要讲所谓的真假千金没有矛盾,和谐相处,那真是假的要命。   在你要花两块钱都要想着怎么省着花的时候,本该属于你的两百万被别人随意挥霍,心里还能没有想法的话,这种人纯属心里变态,不是正常人。   不过沈佑春也没想过现在就说出来,没必要自己去说,直接让沈家上苏家的门要人不就行了,让他们狗咬狗。   起码她是不相信,在现代社会里,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可以在那么多次的抽血检查中能够一次次避开,更特别是,豪门里最注重身体问题,隔段时间就会安排医生做检查,不可能没有一丁点的发现和察觉。   寒暄之后,看了眼顾冷宸和苏娇娇离去的背影,沈佑春意味深长的笑了,她很期待这个即将上演的乐子。   宴会结束,牧晔的小心也藏在不住了,使劲的撒娇,“姐姐,我们一起回去吧。我准备了好多好玩的事要和你分享呢。”   “牧少爷年纪还小,玩性大,自然不知道工作的重要性。”人都在眼前了,程遂不可能让沈佑春被带走,他一本正经的说,“沈总,关于新项目的落实,我这里有几个想法,可否耽误一点时间讨论。”   沈佑春挑了挑眉,“可以。”   见着牧晔怒气腾腾的不愿意,她抬手摸了摸牧晔的头发,“听话,改天再一起玩,等我把工作忙好之后。”   牧晔还能说什么,只能憋着一股怨气离开。   他根本不敢去看程遂那得意洋洋的眼神,就怕自己去撕烂了那张脸。   夜很深,月亮也圆。   这个合同“讨论”了一个晚上。   沈佑春走的时候程遂还在深睡,累着了。   回到自己家,沈佑春舒服的泡澡,昨晚在收到系统总部召唤的系统小二回来了。   小二是沈佑春给它取的名字,反对无效。   小二说,“宿主,时空局已经修复好了。不过鉴于你之前做任务的情况,上面更你换了一个新任务,也是新部门,我据理力争,给你申请了不少好福利。”   沈佑春闭上眼睛假寐,“是什么任务。”   “女配逆袭。你要女配争取戏份,争取高光时刻,不让女配当工具人。”   “在男频书里,绝大部分的女性角色创造都是为男主服务的,当一个工具人,不管是深情专一的男主,还是开后宫的男主,也或者没官配的男主,都是一样的,书里女性角色的设立,绝大部分的作用就是工具人。”   “宿主要做的女配逆袭是给自己增加戏份,不再当一个工具人,不再是被说成是就算删减掉也不会影响的工具人。”   听起来还挺有趣的。   沈佑春睁开眼,眼里划过流光,“福利是什么。”   “戏份提高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就算是完成任务,宿主能够自由选择,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一段时间。并且随机带回一个你在做任务时学到的技能。”   “这个不错。第一个世界是什么。”   沈佑春喜欢有挑战的人生。   平平无奇,她只会觉得无趣,现在系统的出现,很合她的心意。   “男频爽文书名《获得学神系统后我摆烂了》书中男主一个高中生获得学霸系统,开启了想低调却没法低调的巅峰人生。而你则是戴着眼镜,相貌清秀,偷偷暗恋男主的学习委员。”   “学霸吗,这个是我的老本行了。”   沈佑春对此很感兴趣。   学神系统,谁听了都想要吧。   正好,她也想。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